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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监控

税收风险监控

税收风险监控范文第1篇

第一条本规范所称税收风险是指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未能按照税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履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其他纳税义务,而导致税款流失的可能性。

第二条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针对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依法通过服务和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水平的过程。税收风险管理以省局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计划制定、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风险应对及反馈、风险应对复审、绩效评价六个步骤。

第三条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的统筹指导、协调处理重大风险管理事项、指导和督促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税收风险管理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集约化运行机制,统一风险规划、统一风险识别、统一等级排序及推送、统一监督评价,实施递进式、差异化风险应对。

二、工作职责

第五条风险监控局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大集中系统基础数据审计及数据标准制定,涉税数据加工、产出;负责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拟定和管理流程的优化;负责全县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需求的统筹实施;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验证、维护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负责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状况分析;牵头负责风险特征的管理;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按户归集风险点,根据排序规则确定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应的风险应对机构;牵头对全县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绩效评价;负责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牵头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组织重点税源调查,编写重点税源风险分析报告;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风险监控局设立局长室、综合股、风险识别股和风险推送股。

第七条风险监控局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局长室:

1、负责风险监控局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2、负责风险监控局行政管理等工作;3、负责风险监控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1、负责拟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2、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3、负责拟定风险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统筹协调;4、负责扎口管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含稽查部门)、风险应对机构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5、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6、负责拟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计划和组织落实;7、负责组织税收风险状况分析;8、负责与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稽查部门及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联系与衔接;9、负责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10、负责部门各类总结、报表、材料的组织工作;11、负责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12、牵头负责重点税源监控,组织重点税源调查,编写重点税源风险分析报告;13、负责各类涉税资料整理、归类、归档;1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风险识别股:

1、牵头负责建立风险特征库;2、负责与税收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数据整备工作;3、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税收风险指标的业务需求评审;5、负责统筹风险指标的技术转换,牵头制订风险指标分值算法,并组织风险指标验证;6、牵头负责风险指标的持续改进;7、负责风险点加工和上传;8、负责大集中系统数据审计;9、负责涉税数据加工、产出;10、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风险推送股

1、负责风险排序和确定风险等级;2、负责拟定风险推送方案,并向纳税服务局、税源基础管理分局、中等风险应对分局、稽查局推送应对任务;3、负责组织编制风险应对指引;4、负责风险应对实施过程的监控;5、负责接收风险应对反馈报告;6、牵头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编写评价报告;7、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

第八条风险监控局的岗位设置如下:

(一)局长室岗位设置

1、局长岗:负责风险监控局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副局长岗:协助局长负责风险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完成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

(二)综合股岗位设置

1、综合管理岗: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分局各类总结、报表、材料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涉税资料整理、归类、归档、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和安全等工作。2、计划管理岗:负责拟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负责拟定风险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扎口管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含稽查部门)、风险应对机构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和县局举报中心转交的举报、移送、交办案件;负责拟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计划和组织落实;负责组织税收风险状况分析;负责与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应对、稽查部门及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联系与衔接。3、大企业风险管理岗:负责与市局联系并按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开展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4、重点税源监控岗:牵头组织重点税源调查、开展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三)风险识别股岗位设置

1、风险特征管理岗:牵头负责建立风险特征库;负责组织落实风险特征报送奖励制度。2、模型(指标)业务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的业务需求分析;负责与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建设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协调;负责组织业务需求评审。3、模型(指标)技术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配置、加工、验证、后续管理过程中的技术转换、实现等工作;参与业务需求评审。4、模型(指标)管理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的、维护、停用、废止等后续管理工作。5、数据整备岗:负责指标元的配置、管理和加工方案的制定,按照指标运行需要提出数据补充采集需求;负责涉税数据加工、产出。6、数据审计岗:负责大集中系统数据审计。7、风险识别岗:负责完成月度风险计划、举报案件、交办事项中的风险点加工、验证、上传、风险分值设定等工作。8、第三方数据管理岗: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

(四)风险推送股岗位设置

1、风险推送岗:负责风险排序和确定风险等级;负责拟定风险推送方案;负责根据风险推送方案向纳税服务局、税源基础管理分局、中等风险应对分局、稽查局推送应对任务;负责组织编制风险应对指引。2、监督评价岗:负责风险应对实施过程的监控;负责接收风险应对反馈结果;牵头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负责编写税收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四、风险监控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就条风险监控局负责数据审计、确保大集中系统基础数据质量,根据业务科室需求加工、提供涉税数据。

第十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市局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和县局年度税收风险分析报告,统筹整合县局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事项,结合县局稽查局的专项检查计划和其他税源管理工作要求,每年3月底前,拟定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草案,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县局各分局针对本辖区税源管理特点,结合收入目标完成情况和应对资源使用状况,在县局年度风险计划内容之外,按季提出本部门税收风险管理需求,填写《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表》,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提交风险监控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县局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发起临时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编制《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表》,并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交由风险监控局调整月度风险计划。

第十三条风险监控局负责将第三方数据进行有效匹配和深度加工,形成可用于风险识别的各类风险主题数据,并与省级大集中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第十四条风险监控局负责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年度风险计划和其他工作要求,于每年4月底前制定全县风险识别模型建设计划,明确各模型建设的责任单位、建设目标与要求、业务指导部门、技术联系人等。

第十六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税收风险指标的需求评审工作,从业务、技术、第三方数据采集等角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通过需求评审的风险指标,按照市局操作规范要求,及时将风险指标部署到风险管理平台之中。

第十七条风险监控局按照普遍识别的原则,对当期可用于进行加工的风险指标,必须全部用于风险点加工。未通过验证或验证后有效率达不到要求的风险指标,不得用于风险点加工。

第十八条风险监控局根据风险识别模型所选用指标的风险分值以及预先确定的指标权重,选择加权值、加权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计算方法,按户计算纳税人的风险积分,结合风险应对机构的应对资源状况,确定高等风险、中等风险和低等风险。

第十九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已确定的纳税人风险等级,结合风险应对机构的应对能力状况,经县局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将高等风险推送稽查部门,中等风险推送中等风险应对部门,低等风险推税源基础管理部门,行为类风险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应对机构,并明确应对期限及反馈要求。

第二十条风险监控局加强对风险应对的监控,督促风险应对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应对任务。按季编写税收风险管理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评价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的有效性和风险应对的效率、效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要求、改进税收征管、提升数据质量的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风险监控局牵头建立覆盖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对风险管理所有环节、所有相关部门进行全方位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风险监控局负责联系市局,对接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开展定点联系企业(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风险监控局牵头组织开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制定重点税源实施办法及工作规范、组织重点税源调查、负责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五、交叉职能的处理原则

第二十四条风险监控局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统一对外与综合治税成员联系,负责第三方数据采集与整备;县局各科室为第三方数据利用的责任单位,负责提出数据采集需求、确定数据采集内容和制定数据应用方案。

第二十五条风险监控局负责风险指标、风险识别模型建设的统筹、组织及技术转换等工作;县局相关业务科室、县局稽查局和其他应对机构负责风险指标、风险识别模型的业务建设、风险指标验证与修正、持续改进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风险监控局、风险发起人、督察内审科共同拟定风险复审名单,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复审工作由督察内审科具体实施。

第二十七条风险监控局负责统筹建立全县风险特征库;县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税收风险特征的征集、审核和确认工作。

六、附则

税收风险监控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源风险;监控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7月27日

一、我国税源风险监控管理中的问题

(一)纳税登记户缺口较大,纳税户籍管理有待于加强。我国纳税登记户数呈逐年递增趋势,但与经济普查登记户数、工商登记户数对比还存在一定缺口;对纳税登记户数的总量、结构和变动情况缺少动态分析和有效管理;较少开展税源结构变动对税收产生的影响分析,税源巡查工作、税源的调查分析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二)自我遵从和自主纳税申报意识不强,纳税遵从度有待于提高。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程度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部分纳税人,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自我遵从和自主纳税申报意识不强,纳税申报的准确性与合法性还存在遵从缺口,有待于通过税法宣传、辅导和加强管理不断促进和提高。

(三)税源风险监控范围狭窄,监控范围有待于扩大。税务部门根据近年对税源情况的调查分析,确定重点税源户的监控标准为:2005年年缴纳“两税”在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和年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为重点税源监控的对象。截至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监控的企业达到31,610户,显然监控的范围在逐年扩大。但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则出现了“空挡”,涉税信息的采集和风险监控相对乏力,缺乏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税源风险监控运行体系,税收流失相对较大。

(四)涉税信息数据采集缺乏完整性、系统性、真实性,信息数据质量有待于提高。纳税遵从是否提高,税款是否实现应收尽收是以征纳双方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为前提和基础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大;随着股份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比例的不断上升,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追求利润目标最大化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动因,使得很多纳税人在降低纳税成本方面出现筹划不当,上报税务机关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资料与其生产经营的税源实际状况不符,形成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给征纳双方带来相应的税收风险。

(五)税源风险监控方法和内容单一,全面风险监控体系的构建有待于推进。目前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发票控税、企业报表、纳税申报、下户巡查、电话咨询等方式为主,纳税评估工作流于形式。通过这些方式、方法了解到的情况还基本上是停留在对纳税人纳税遵从情况的表象掌控和静态数据分析、评价,缺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及行业发展规律和辖区税源经济发展全面系统的专业化的调研和深入分析,更缺乏税收经济关系的前瞻性的科学分析和涉税风险的预测提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导致对税源风险全程动态监控机制的缺失。同时,由于相关的法制体系建设和执法依据尚需完善,纳税人甚至不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研究和询问约谈等。从目前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看,不同程度的存在对企业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评估不准确、方法不科学等问题,进而导致纳税遵从不高和税收流失严重。

(六)第三方信息采集较难,法制化保障力度有待于加大。第三方信息渠道不通畅,有些地区政府综合治税意识较强,第三方信息应用较好,对促进纳税遵从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相关部门协税意识和工作配合效率低等问题;同时,第三方信息应用范围和应用方法也有待于扩大和深化,法制化的保障力度和支持力度有待于加强。

二、强化税源风险监控管理的策略

(一)加强户籍管理,有效防范漏征漏管

1、建立定期户籍普查、清查制度,了解掌握所辖区域户籍规模总量、结构特点、分布状况及变动趋势,按照规模和行业等标准,掌握各类税源户数规模总量及结构分布,摸清税源底数和特征规律,有效防止漏征、漏管。

2、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纳税户的各类静态和动态信息,强化专业化管理。

3、加强对低税负、零税负、长亏不倒纳税户及特殊纳税户,如关、停、并、转企业及非正常户的管理,分户到具体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与实地核查,定期清查清理。

4、建立与工商、银行、国地税之间、技术监督等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和网络平台,进行相关数据的传递、核对与分析,特别是要加强与工商登记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确保户籍信息数据的真实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通过加强户籍管理,做到税源户籍总数明了、税源结构分布清楚、户籍信息完整准确,增强对税收源头监控管理的能力。

(二)完善分类管理机制,有效实施税源风险监控专业化管理

1、在对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综合评定基础上,可将纳税人按生产经营规模分为重点税源企业、中小税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思路,加强对重点税源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的,同时控制好中小类型纳税人的涉税风险,以国民经济分类为基础,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将纳税人分为若干行业或进一步的行业细分,结合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程度和纳税信用等级加以有效控管。

2、按不同分类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岗位及人员能技配置,税源风险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税务稽查等较为复杂的涉税事项的管理要集中优化资源配置,集约化重点管理,加强专业化培训,能级管理和有效激励。

(三)扩大涉税信息采集的来源和渠道,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和利用

1、在不断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息采集的同时,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即直接从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实地采集纳税人的第一手涉税信息和数据,同时加强对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信息(即不是来自税务机关也不是来自纳税人,而是从工商、海关、银行、统计部门等获得的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

2、改进信息采集的方法。对纳税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的信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集和利用。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采集信息时,要做到实查实测,实估实算。实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及产能状况和变动情况;实测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状况及变动,实估纳税人的销售或经营收入、投入产出率、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结合现行税法及相关政策实算纳税人法定的纳税能力;对于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应在明确信息采集的时限、内容、应用范围及保密规范等前提下,逐步建立与工商、银行、国土、统计部门及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动机制,做到及时有效采集和加工分析利用。

3、扩大信息采集的内容,既要采集全面系统的静态信息资料,即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品库存销售的规模和总量和结构方面的静态资料;更要注重对动态信息的采集,即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动态信息,如原材料消耗或成本的变动、销售或经营收入的变动、利润及税负的变动等,进行动态风险分析监控和管理。

(四)建立科学的税源监控指标体系,开展和加强税收风险分析

1、应根据不同地区税源行业分布特点、不同的经营类型、不同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科学的税源风险监控指标体系。

2、科学的监控指标体系,一方面应当综合反映税源的总量规模、结构分布及变动规律;另一方面反映税收收入征收解缴入库的全过程的整体情况。建立反映税收和税源经济指标,建立税收经济关系协调性与合理性的分析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税负率、税负变化差异率、税收收入总量与结构的合理性与变动率等,税收弹性系数、销售变动率与税收变动率的协调性与合理性分析,零(负)申报次数、认证不符次数、利润率、成本费用率、价物耗率和能耗率等指标,重点分析指标异常波动较大的纳税人的涉税风险问题,研究科学的风险分析识别方法,进行合理的风险等级测度和风险等级排序,深入查找漏洞,强化风险监控,为更好地促进纳税遵从、降低税收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五)强化纳税申报管理,构建“行业风险评估综合管理模型”,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1、加强对纳税人依法纳税,依法遵从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

2、完善统一的税务会计报表,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审核纳税人应税产品和劳务的收入、盈利等情况,适用的税种、税目和税率及税费基金、滞纳金计算过程、资料填报的规范性等。

3、将纳税人的财务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综合分析对比,动态监控管理,开展深入细致的专业化纳税评估,促使纳税人自觉如实申报纳税,切实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征管漏洞。

4、以建立重点行业风险评估模型为突破口,逐步使纳税评估成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和必要手段。在总结近几年纳税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应从企业的物耗、能耗、工耗等生产要素静态、动态信息入手,对“一户式”存储、收录、整合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建立统一规范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确定行业税负和预警值,在此基础上形成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标准模型,合理调整、修正后形成不同行业的评估模型。

5、推广应用。专项评估岗依据评估模型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评估并修正、调整评估指标后,负责指导各基层评估管理员实际应用,结合案头资料的评估分析和询问,核实过程中确认的风险点,据有关政策法规,做出纳税正常符合性结论、纳税差异符合性结论、纳税异常待查性结论或纳税异常恶意性结论。对定性为正常符合性结论的,确定为正常纳税户归档;定性为差异符合性结论的,在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行纠正后,将有关补正材料与评估结论一并归档;定性为异常待查性结论的,由两名以上评估管理员进行税务检查,待处理终结后,将处理决定书复印件与评估结论一并归档;定性为异常恶意性结论的,移送稽查机构查处。

6、评估工作的后续管理。一是要建立专门的分析例会制度,通过评估数据分析评价执法水平的高低和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分析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有效规避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和征税人的执法风险,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二是通过评估数据和移交稽查机构查处的结果反馈,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循环互动机制。形成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在系统全面的风险分析的指导下,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为稽查提供有效的、针对性的案源及审理思路;稽查应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充分落实和信息的综合反馈,稽查反馈的信息应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税源监控管理的具体措施的有效依据,真正实现以管助查、以查促管的良性循环互动,促进税收征管效能的整体提升和纳税遵从的不断提高。

(六)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税源风险动态监控管理系统

一是税源的事前监控管理,即税务机关对纳税征管户申报前的监控管理。税务机关通过这一环节的监控,能对所管理的户源总体规模、结构分布及具体户籍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将有经营行为的潜在纳税户纳入征管户籍册,最大限度减少漏管户,同时对纳税遵从程度低,申报频繁异常的纳税户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控分析,在申报前提醒提示,以降低其税收风险。

二是税源的事中风险监控管理,即税务机关对涉税经济活动和行为的监控。税务机关通过这一环节的监控,将能对纳税人的税基即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地纳入监控范围之内,有效地跟踪和动态掌控,以便监督和促使纳税人诚实申报,使税法遵从度提高。

税收风险监控范文第3篇

    一、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背景

    精益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是地市级供电企业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发展方式要求,以全面深入推进财务集约化管理为主线,以依法经营为理念,通过精细税收过程管理,进一步整合税企文化,有效控制税收风险,合理筹划税收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一整套税收风险防控机制。

    二、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内涵和目的

    1.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内涵。近年来,电网企业税收管理的精益化程度愈来愈高,税收筹划的重点不断细化,税收筹划的范围已实现从大税种向小税种、从主营业务向农维费的覆盖,逐步实现了从基本税收政策的单一层次筹划到税收优惠政策等多层次筹划的拓展,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同时,企业注重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文化建设,逐步建立了企业依法纳税、合理筹划、合法节税的意识。在税收管理活动过程中,建立了畅通的税企交流机制,达到了促进电网企业政策运用与税务机关执法趋同的目的,进一步优化具有电力企业特色的、集约化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

    2.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目标。电网企业希望通过创建具有电力企业特色、精益化的创新型纳税管理体系,集约税收管理资源,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加强风险管理,达到节约税收成本、控制税收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具体而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全面、有效开展。(2)深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将税收风险控制融入实际管理工作。(3)通过多维度开展税收风险研究和分析,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4)通过精细税收日常管理,着力控制税收风险。(5)通过建立良好的税企互动交流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纳税环境。(6)通过建立全地区一盘棋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集团运作效益。(7)建立健全税收信息档案,为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提供经验参考。(8)向上级单位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建立全系统税收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具体运作

    1.创新管理理念,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电网企业是资产、资金密集型企业,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建设各个环节,涉税事项较多,涉税风险也较大。随着税务机关监管力度的加大,税收协调空间越来越小,且由于各地税收监管环境差异,税收筹划与税收风险关联度愈来愈高,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将税收风险与税收效益融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不断优化税收管理组织体系,大力推进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构建税企间常态联络机制,逐步建立了税收风险防控机制。2.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将税收风险控制融入内控体系。近年来,税务部门的税收监管手段愈加先进,监管工作更加严格,国税及地税部门陆续开展了重点税源监控,对电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提出更加精细的要求;与此同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电网企业依法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电网企业应把握契机,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税收流程风险控制融入其中,通过优化、规范税收内部控制流程,落实关键风险点控制,建立起税收风险的事前预控、事中协调及事后评价改进的防控机制,实现全过程、动态的管控,主要做法是:(1)优化税收核算和管理控制流程。建立起税管会计核算,财务稽核岗位审核,税收主管岗位把关及局预算管理委员会参与决策的动态管理机制。(2)设置关键控制,把握控制重点。组织企业财务骨干研究和分析税收管理环境,主动查找和收集企业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列出关键风险点,在兼顾全局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流程和领域,有针对性地落实预控措施,避免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失。(3)定期监督评价,持续改进税收流程内控。建立常态的监督管理机制,将税收内控工作有效性评价纳入电网企业年度财务稽核工作计划,同时将外部检查与内部自查有机结合,推动税收流程内控的持续改进和完善,确保税收流程内控科学有效运转,防范经营风险。

    3.开展税收风险分析,提高风险甄别能力。税收政策面多量广、更新快,要全面掌握、合理运用存在较大困难,而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在计量、确认等方面虽然逐步趋同,但仍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企业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而税法上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同时企业由于缺乏定期全面检查机制,因自身计算差错或对税收政策误解导致差错也难以及时发现出来,因此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无处不在。电网企业税收风险类型复杂多样,具体分类(见表1)。正确分析税收风险的类别和级次是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作的关键环节。

    4.精细税收管理,着力控制税收风险。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税制的改革和发展,税收监管手段趋于科学化、信息化及精细化,税收风险存在于企业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日益复杂多样的税收风险对企业税收管理提出更加精细的要求;从内部管理来看,税管人员的轮换使政策运用的延续性和衔接性方面存在风险,而税收筹划业务的不断拓展,进一步加大税收风险,企业必须做细做实税收管理工作,为高质量的税管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电网企业通过细化税收日常工作,有效落实各业务环节管理责任,将税收风险管理与经济业务核算管理相融合;按期梳理企业各项税收政策变动状况,定期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和交流,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有效提高日常税收核算过程中的政策运用水平,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注重企业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强化风险的前瞻性管理,要求各岗位针对政策变化主动查找风险环节及风险关键点,科学、细致的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定多层次的风险预控措施,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水平,努力构筑企业税收风险防线,为企业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5.建立一盘棋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集团运作效益。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企业经济安全紧密相连,企业涉税事项可能触及经济违规,上级单位严格的考核机制也给企业带来压力。因此,涉税事项出现时,各单位呈现出各自为阵、逐级协调的局面。涉税事项可能只是暂时在局部范围内得到协调,并不能彻底改善,不利于地市级电网企业及上级单位今后相关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同时,由于各自为阵,大大增加了税收协调成本,加大企业经营风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及稳定发展。

    为改变企业税收协调各自为阵、税收风险零散管理的状况,地市级供电企业需要坚持“集约出效益”的理念,紧紧围绕用足用好财税政策的管理思路,努力构建全区一盘棋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优化管理体系,细化税收管理职责,实施分专业垂直管理,对全区税收环境进行全面调研,对涉税共性业务,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从地区层面协调至县域层面,确保共性税收事项的集约管理并实现管理效益;对非共性涉税业务,集全区财务人员之力,组织专业讨论,制定解决方案,主动与业务属地税务部门沟通,务求达成一致意见,解决方案经验证可行后,在全地区供电系统推广运用。6.开辟顺畅税企沟通交流渠道,营造良好纳税环境。中国税制改革举措频出,但税收政策无法兼顾各行业差异,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研究面临巨大挑战,如果企业不注重与税务部门在政策解读方面进行沟通、交流,有可能加大政策运用风险,甚至可能造成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税务执法相对立的局面。

    电网企业应注重开展税企之间交流互动活动,“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一方面组织电网企业财务人员走进税务,积极参加税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参与税务部门工作效能监督;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邀请税务部门走进企业,请税务部门到企业来授课、指导,探讨税收政策风险点及运用思路,让税务部门适时了解电力企业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管理理念、行业状况以及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专业特色,促进税企在税收政策的执行、运用上形成共识,实现双方共赢局面。

    7.建立健全税收风险信息档案。将税收风险档案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档案系统。要求电网企业定期对税收管理新政及文件制度收集整理,并将近年来历次税收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发现的税收风险点及风险预控措施、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等信息资料汇总上报至上级单位,上级单位集约汇编形成信息档案。税收风险信息档案的建立,为指导各单位深层次防范税收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工作经验参考。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1.深入税收政策研究,实现节税增效。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做好税收政策研究,调整税收管理策略,通过加强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转型、节能设备抵税等各项政策筹划,带来明显成效。电网企业通过应用“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优惠目录》的环保产业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均衡工资发放和利用一次性奖金纳税特殊优惠政策的筹划、技改利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可实现节税增效。

税收风险监控范文第4篇

关键词:税务人员 执法风险 管理

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

1、法治理论。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线的地方才休止”。税收法治的核心功能是“控权”,即要求税收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有效控制权力滥用,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才能实现法治的根本目的。在20__年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科学、系统地概括了新时期依法治税思想的理论内涵,并提出了“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其中强调指出,“重在治内”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其实质就是要严格约束税收执法权力的运用,确保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性,从而在源头上遏制执法随意性,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2、风险管理理论。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主体实现其既定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其间历经纯粹风险(生产安全)管理-财务风险管理-全部风险管理的渐进演进过程。进入二十一世纪,风险管理领域出现了整体化风险管理趋势,并在一些大型企业中开始应用。这是一种将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风险(如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统一考虑的综合性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

目前世界上颁布生效的整体化(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十多个,其中描述的风险管理理念、过程和方法等大体一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__年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总体目标是帮助风险管理主体全面系统地辨识、衡量、排序并处理所面临可导致其偏离既定目标的风险。《指引》将风险管理框架概括为一个基本流程、一个体系。

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五个步骤。这五个步骤形成一个严密的闭合流程: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是风险评估的基础和起点;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部分;通过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确立风险管理的目标,并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原则和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建立一整套管理风险的方法和手段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持续的监督与改进使整个流程顺畅运转。

一个体系指风险策略、组织与职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文化五个模块。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组织与职能则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与其它部门一起形成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内部控制包括保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风险做到提前预防、适时管理和及时反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解决了风险管理决策所需信息以及决策效率的问题。风险管理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这几部分相互影响、相互支撑,构成了企业风险管理的整体框架。

(二)税务人员执法风险防范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逐步深入,税收执法的手段也日益深化和完善,同时也加大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特别是工作在第一线的基层税务干部,面对复杂的征纳关系,繁多的执法环节,日益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加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执法风险连年增加,涉税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其中税务干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占有很大比例。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初步形成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风险管理机制,执法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的控制。但认真审视我们现有的风险管理机制,不难发现以下问题:

1、风险管理意识相对不足。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基本上属于事后监控,对执法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事前尤其是事中的风险控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重大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

2、监控管理链的脱节。在制度

设计中,注重了责任的分解,将绝大多数责任风险都由基层一线干部承担,而忽视了对领导层以及税务机关本身应承担风险责任的落实,因而形成监控管理链的脱节。

3、风险管理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持。以往所采取的控制方式主要以人工为主或人机结合,对于具体风险,缺乏量化和信息化的数据支持,不能从数据分析应用的视角建立必要的风险预警、评估及控制机制,使得目前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偏低。

税收执法风险实质上是一种法律风险。因此,在税务人员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中,借鉴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建立以事前、事中监控为重点的执法风险管理机制,既是严格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客观需求,又是提高税务干部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干部敢于执法、公正执法、安全执法的现实需要,这对税务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将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

完整的执法风险管理体系由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组织职能、风险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文化五部分构成。

(一)执法风险管理策略

1、避免。包括主动放弃或撤销、改变行政执法行为等方式。对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违法等违法行政引发的风险,可以采取主动放弃或撤销的方式。因纳税人对税务执法行为不理解或不配合等引发的风险,应采取主动改变执法行为的方式。如,税务机关在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因实施查扣行为遭到纳税人的暴力阻挠,现场税务执法人员应立即中止查扣,及时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2、预防。是指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和减少可能引起的风险而积极采取阻止、延缓、减轻的措施。在认真分析引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对税收执法行为指向的对象、后果进行综合分析,随时对引起风险的各种因素变化情况加以了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参照有关风险指标对执法行为进行预警控制,尽力消除引起风险的各类因素的存在和发展。

3、控制。是指风险发生时为降低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而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要正确识别风险及风险的影响程度,合理、合法制止风险的扩大,以减少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如,税务机关错误地扣押了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要主动承认工作的失误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及时对直接责任人酌情作出行政处理。

(二)执法风险管理组织职能

风险管理组织职能主要是解决执法风险管理“谁来做”和“做什么”的问题。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承担着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落实风险管理责任、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维护更新风险信息库等职责,在风险管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分层管理原则,在市局、职能科室与基层执法部门分别成立税收执法风险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类管理原则,由各职能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不同类别执法风险的管理工作;根据集中管理原则,由处于超然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局执法风险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执法风险内部控制制度

尽管内部控制理论最先也最多应用于企业组织,但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理念和方法仍然是值得税务机关借鉴的。因为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与企业管理虽有不同,但本质上都属于组织管理。有效的内控可以保证明确授权,对风险做到提前预防、适时管理和及时反馈,能保证执法行为的效率和效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税务人员执法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内部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风险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控制活动。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信息与沟通。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四)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执法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各项功能。

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预警。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五)执法风险管理文化

将执法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融入税务文化建设全过程,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执法人员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等意识和理念,促进税务机关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三、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建设执法风险管理体系只是完成了进行风险管理硬件设施的筹备,而要完成对执法风险的管理,还要在此基础上执行执法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该局建立的税务人员执法风险评价流程是:

(一)建设并不断完善风险"信息库"

主要以省级“大集中”软件及青岛市局征管查询系统为依托,建立综合业务处理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将涉及存在执法风险的各种特定信息整合到一个工作平台中去,围绕提高征管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数据采集管理、数据分析管理、数据核实管理、落实过错问题管理设置四大功能模块,通过信息平台下达具体的工作事项、嫌疑过错执法数据和考核标准,形成面向操作层、管理监控层、决策支持层的全方位执法风险综合信息系统。

(二)风险评估及风险解决方案

1、风险识别。税收执法风险点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执法环节进行归集,建立税务人员税收执法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共编列60个风险点指标),明确具体执法风险点、风险表现、政策依据、数据分析方法、评价期间、评价时点、评价部门及人员。

2、风险分析。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产生的影响等,包括对风险产生原因的分析和对风险产生结果的分析,统一分析的判定标准。根据影响程度轻重和所依据的不同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所产生不良后果的处理手段,税收执法风险可以划分为高级、中级、低级三个类别。

3、风险评价及风险解决方,!案。采取执法人员自我评价、部门评价、市局评价的三级评价模式,对执法行为层层审核把关,分级落实考核责任,确保执法“零风险”。具体的评价流程如下图: (三)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经过自我评价、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发现有过错且能立即改正的,不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于无法改正的按照有关考核办法考核,对

违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办法》及有关规定的严重执法过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局税收执法风险评价小组对本期执法风险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全局予以通报。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本期全部税务人员执法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责任追究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等方面。

四、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胶南市地税局在建立完整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基本实现了对执法行为进行事前预警、事中控制的目标。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还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一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重点关注高级别风险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

二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税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税收管理和业务流程中。风险管理体系不是凌驾于现有管理体系之上的,而是对现有管理体系的提炼总结和提高。

三是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税务文化,促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执法人员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税收风险监控范文第5篇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

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

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 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5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税制度,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地运行,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

6 加强与外部控制的联系和有效衔接,促进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分别运用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侧面对税务机关“两权”运行进行监督,这两种不同的监督控制机制又可以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在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外部控制的沟通、联系和衔接,更好地发挥两种控制机制的合力作用。税收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内控机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外部控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等要求落实到位,发挥内控的作用。积极学习、借鉴外部控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