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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夏秋冬的诗

关于春夏秋冬的诗范文第1篇

至董仲舒则以阴阳学说对秋冬嫁娶之说进一步加以解释阐发,其《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云:“天之道,向秋冬而阴来,向春夏而阴去,是故古之人霜降而迎女,冰泮而杀内。”王肃因之,《孔子家语·本命》篇云:“群生闲藏乎阴,而为化育之始,阴为冬也,冬藏物而为化育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女,穷天数也。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季秋霜降嫁娶者始于此。诗云‘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也。冰泮而农桑起,婚礼而杀于此;泮,散也。正月农事起,蚕者采桑,婚礼始杀,言未正也。……诗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言如欲使妻归,当及冰未泮散之盛时也。”可见,王肃除了用阴阳学说解释以外,还从妇功农事方面加以论证。孔颖达总结上述诸说云:“《邶风》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知迎妻之礼当在冰泮之前。荀卿书云‘霜降逆女,冰泮杀内,霜降,九月也;冰泮,二月也。然则荀卿之意,自九月至于正月于礼皆可为昏。荀在焚书之前,必当有所凭据。毛公亲事荀卿,故亦以为秋冬。《家语》云群生闭藏为阴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以合男女,穷天数也。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业起,昏礼杀于此。又云冬合男女,春颁爵位。《家语》出自孔家,毛氏或见其事,故依用焉。WWw.133229.coM”(1)[377]诸家均以秋冬为婚礼之期,且均似言而有据,是有道理的。古人最重农业生产,春、夏、秋之季农事正忙,而霜降以后,正所谓“十月涤场”农事已毕,方可办婚事。是婚始于农事毕,止于农事起,此说应比较古老。而《卫风·氓》之“秋以为期”与《邶风·匏有苦叶》之“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即为婚期在秋、冬的明证。

郑玄则提出以仲春为婚礼之期的观点,其《周礼·地官·媒氏》注曰:“仲春阴阳交以成昏礼,顺天时也。……无故谓无丧祸之变也。有丧祸者娶得用非中春之月。《丧记》曰: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子娶妻。”班固与郑玄同,并同样用阴阳学说作解。其《白虎通义·嫁娶》篇云:“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显然班固、郑玄均把《周礼》所载的仲春之会看作是嫁娶之时。并认为,周代的嫁娶季节依礼而行只在仲春,除非有丧葬之故,否则不可改变。由于郑玄坚持嫁娶季节在仲春,所以他把《周礼》的仲春之会也看作是举行婚礼,可能有误。依笔者之见,《周礼》的“仲春之会”是周代社会礼与俗互相结合的产物,不是男女举行婚礼之期,而是一种特殊的婚恋习俗,是男女的婚恋之期,是当时的青年男女在仲春时节可以自由选择配偶的一种婚恋礼俗。(2)[53—59]但是,在先秦文献中又确实存在春季行嫁娶之礼的记载。如下文将举《诗经》“二南”中的例子,而《春秋》、《左传》所载春季逆女之例更多,这到底该如何看待呢?

由于主张上述二说者在阐述自己观点的时候均能从儒家经典中找到支持自己看法的证据。由此而来,后人或持毛传之说,或步班固、郑玄后尘,两派学者千百年来始终争论不休。当然,也有与二者意见不同的,如《管子·幼官》在列四时之事时,就说在春秋两季都可以有“合男女”的情况;而晋束皙则提出上古嫁娶无春秋为期的规定,而是四时皆宜。唐代杜佑亦赞成束氏之说,云:“婚姻之义,在于贤淑,四时通用,协于情礼。安可以秋冬之节方为合好之期?先贤以时月为限,恐非至当。束氏之说,畅于礼矣。”(3)[59]

对此问题,当代著名学者李炳海先生则提出了较为独特的论断。他根据不同部族、地域文化的特点,参照《春秋》、《左传》所记载的某些嫁娶事实,提出先秦时代的嫁娶季节分为两个不同的系统:“一是晋地系统,迎娶时间在春季;一是周、齐、鲁系统,迎娶季节在秋、冬至初春。前者是按夏历计算,后者是按周历行事。杨伯峻先生指出:‘以《传》文考之,晋即行夏时者。'事实的确如此。至于周、齐、鲁,基本是按周历行事,有时也兼用夏历、殷历为参照。尽管如此,晋地和周、齐、鲁在迎娶时月上的差异仍然是明显的,一为春季,一以秋冬为主,两个系统不相混淆。”(4)[337]提出先秦嫁娶季节存在两大系统并行之说。并认为先秦文献记载中关于嫁娶季节的这种时月差异是不同地域产生的夏文化与商、周文化差异的体现。同时还强调指出束皙与杜佑所说先秦嫁娶不限时月,四季通常的说法是“用后代的婚俗习惯去推逆先秦的嫁娶时月,无助于问题的解决”。(5)[27]从不同部族、地域文化色彩的角度来分析各自在嫁娶时月上的不同习俗,其独特的视角确实令人耳目为之一新。以至于其后再无人对此问题提出异议。

然而,针对上述观点在先秦嫁娶季节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我们通过《诗经》中的有关记载,并结合《春秋》、《左传》等史书进行了认真地考查,得出了周人嫁娶四季皆宜的结论。证明束皙与杜佑的观点是正确的。

我们认为《诗经》“二南”是西周王朝直接管辖地区的诗歌(6)[20-27],其对周人嫁娶时月上的记载也必然会反映出周代婚礼的嫁娶时间礼俗。所以对此作了考察。而研究结果表明,“二南”中所反映的周人嫁娶时期,既有春季,也有秋、冬。从而证明单纯说春季或者单纯强调秋、冬为周人的婚礼之期,都是错误的。分析如下:

(一)春季嫁女

现代多数学者认为《周南·桃夭》反映了周人在春季举行婚礼的习俗。持这种说法的人往往以“桃之夭夭,灼灼其花”作为判断的根据,如说:“这一方面用艳丽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一方面比喻其出嫁的时间。诗中虽没有言及春天姑娘出嫁,但我们知道,只有在春天桃树才能枝叶繁茂,开出鲜艳的花朵,说明这位女子是在春天出嫁。‘桃之夭夭'为嫁娶之时。”(7)[236]我认为这样的联想是不实际的,因为《桃夭》共有三章,第一章言“灼灼其花”,第二章言“有蕡其实”,第三章言“其叶蓁蓁”,有花有实,而且叶子茂盛,显然只是以桃树比喻新娘既美貌如花,又会子孙满堂,是对新婚女子的祝愿之词,婚期在何时,均可适用。故与女子春天出嫁无关,不能以此作为判断嫁娶季节的根据。

然而,在“二南”中也确实反映了周人有在春季嫁女的内容。《鹊巢》云:“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毛传:“鸠,鸤鸠。……鸤鸠不自为巢,居鹊之成巢。”郑玄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犹国君积行累功,故以兴焉。兴者,鸤鸠因鹊成巢而居有之,而有均一之德,犹国君夫人来嫁居君子之室。”鹊作成巢而鸠来居是在春季,用以兴“之子于归”的季节,显然这嫁娶之时亦在春季。

《何彼襛矣》云“何彼襛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雍,王姬之车”,又说“何彼襛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这是描述王姬出嫁的场面,正直唐棣之花艳丽盛开的季节,王姬乘着雍容华贵的车子出嫁了。唐棣之花既如桃花,又似李花,桃、李之花均在春季开放,所以说明这是春光明媚的季节。

以上二诗均属《召南》,在陕之西,非为晋地,而是宗周所在,以丰、镐(即今西安、咸阳)为中心。表明周人嫁娶本即可以在春季进行。并不是只有晋地,即李炳海先生所谓的夏文化才有的习俗。

(二)秋冬娶女

在“二南”中,同样记载了秋、冬娶女的习俗。表明在秋、冬季节举行婚礼亦是周人的基本习俗。

《汉广》云“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又云:“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以刈楚、刈蒌为薪起兴“之子于归”,说明婚礼之期是在秋、冬季节。

《逸周书·文传》说:“山林非时不登斤斧,以成草木之长。”《荀子·王制》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又说:“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

《管子·八观》:“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礼记·王制》:“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草木以时伐焉。”《礼记·月令》中有孟春之月“禁止伐木”,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孟夏之月“毋伐大树”,季夏之月“毋有砍伐”等记载。七十年代出土的云梦秦简《田律》中有“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唯不幸死而伐绾(棺)享(槨)者,是不用时”的条文,这是说,除了因不幸死亡需要木材做棺材的以外,一律禁止在春天砍伐山林。《管子·轻重己》云:春尽而夏始,天子令毋斩大木,毋斩大山,毋戮大渊,“灭三大而国有害也,天子之夏禁也。”《礼记·月令》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仲冬之月,“日至短,则伐木,取竹箭”。《礼记·王制》:“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也就是说,当时对伐薪的季节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说来,只有在深秋以后才允许砍伐林木。而在春、夏两季,由于草木正处于生长发育期,所以不可以随便砍伐。

这说明,在《诗经》中每以嫁娶之时出现伐薪事象,一方面因为婚礼时要点燃火把,而火把是束薪而成的;另一方面就因为正当入山伐薪的季节是嫁娶之时,因此在诗人心中也自然地把伐薪与娶女联系在了一起。说明周人的嫁娶季节也可以是秋、冬二季。

《汉广》属《周南》,在陕之东,是以洛阳为中心的成周所在。成周为殷商遗民的集中地区。如金景芳先生所言:“周公克殷后,对于殷民的处理,一大部分殷余民分给了新建的宋,《史记·宋微子世家》说:‘微子故能仁贤,乃代五庚,故殷之余民甚戴爱之'。《左传》定公四年则记载了在封鲁、封卫时,也都分给了一部分殷民。剩下的多半就是所谓‘多士'了,他们在原来的殷政权下应是有深厚基础的权门、势族,这些人则被迁于成周。《尚书·多士》就是为处理这部分所谓‘殷顽民'而的软硬兼施的文告。”(8)[121]从周公对“殷民”的处理,可以看出他们都集中在宋、鲁、卫三国与西周东都即“周南”一带。因此,《周南》地区人们在秋、冬季节举行婚礼的习俗,是克殷后的商、周文化融合的产物,说明商人与周人在嫁娶季节方面都有秋、冬娶女的习俗。不存在周文化与商文化的地域性差异问题。

“二南”所载的这两种情况表明,古人关于先秦嫁娶季节或只在春季或只在秋、冬的说法都是不全面的。同时,由于属于周族活动的核心区域“召南”亦有春季举行婚礼的记载,从而也可以证明李炳海先生关于“晋地和周、齐、鲁在迎娶时月上的差异仍然是明显的,一为春季,一以秋冬为主,两个系统不相混淆”的观点,也是不成立的。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我们把《春秋》、《左传》中关于嫁娶内容的记载作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列表如下: 《春秋》、《左传》所载春秋时代嫁娶季节统计表:

鲁公世系编年 嫁娶季节与事件 所载之书 鲁公 在位之年 季节 事件 隐公 二年 春 莒子娶于向。 《左传》 秋 九月,纪裂繻来逆女 。 《春秋》 九月,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左传》 七年 春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春秋》 八年 夏 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 《左传》 桓公 三年 秋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翚如齐逆女。 《春秋》 秋,公子翚如齐逆女。 《左传》 八年 冬 冬十月……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春秋》 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左传》 九年 春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春秋》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左传》 庄公 元年 夏 夏,单伯送王姬。秋,筑王姬之馆于外。冬十月乙亥,……王姬归于齐。 《春秋》 十一年 冬 冬,王姬归于齐。 《春秋》 冬,齐侯来逆共姬。 《左传》 十八年 春 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 《左传》 十九年 秋 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春秋》 二十四年 夏 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春秋》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 《左传》 二十五年 夏 六月辛未朔,……伯姬归于杞。秋,大水…… 《春秋》 二十七年 冬 冬,杞伯姬来。莒庆来逆叔姬。 《春秋》 僖公 五年 夏 夏,公孙兹如牟。 《春秋》 夏,公孙兹如牟,娶焉。 《左传》 十五年 秋 九月……季姬归于鄫。 《春秋》 十七年 夏 晋大子圉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 《左传》 二十五年 夏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宋荡伯姬来逆妇。 《春秋》 文公 四年 夏 夏,逆妇姜于齐。 《春秋》 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 《左传》 六年 夏 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左传》 宣公 元年 春 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春秋》 公子遂如齐逆女,尊君命也。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左传》 五年 秋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 《春秋》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故书曰: “逆叔姬。”即自逆也。 《左传》 六年 冬 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齐。 《左传》 成公 五年 夏 夏,晋荀首如齐逆女。 《左传》 八年 春 声伯如莒,逆也。 《左传》 九年 春 二月伯姬归于宋。 《春秋》 二月伯姬归于宋。 《左传》 十四年 秋 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 《春秋》 秋,宣伯如齐逆女。 《左传》 襄公 十二年 冬 秦嬴归于楚。楚司马子庚聘于秦,为夫人宁,礼也。 《左传》 十五年 春 春,……刘夏逆王后于齐。 《春秋》 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于齐。 《左传》 二十二年 冬 十二月,郑游贩将归晋,未出竟,遭逆妻者,夺之,以馆于邑。 《左传》 二十六年 冬 卫人归卫姬于晋。 《左传》 昭公 元年 春 楚公子围聘于郑,且娶于公孙段氏,……正月乙未,入,逆而出。 《左传》 二年 夏 夏四月,韩须如齐逆女。 《左传》 三年 夏 五月……晋韩起如齐逆女。 《左传》 五年 春 使与令尹子荡如晋逆女。 《左传》 九年 夏 夏四月……晋荀盈如齐逆女,还,六月卒于戏阳。 《左传》 哀公 八年 秋 九月,臧宾如如齐莅盟,齐闾丘明来莅盟,且逆季姬以归。 《左传》

由于《春秋》、《左传》记事,均以鲁公世系编年,年分四季,季以系月,一年四季分明,时间顺序非常清楚。故据上表统计,春秋时代人们进行嫁娶的季节已一目了然。说明当时人们在一年四季之中皆可以举行婚礼,并没有春季或秋冬的规定。也没有两个系统并行之说。如上表所记春秋时代的嫁娶事件共有37次,其中在春季举行的有10次,夏季13次,秋季7次,冬季7次。事实是不但一年四季皆可举行婚礼,而且在夏季举行的次数又最多。

对于这种情况,李炳海先生认为晋国的几次夏季逆女,是指周历的夏季,如果按夏历计算则仍然是春季,而对鲁国夏季逆女的情况则解释为“可能有特殊原因,属于例外”(9)[336-337]。显然这种解释亦难以成立。理由如下:

其一,《春秋》、《左传》记录史实是按照春、夏、秋、冬四季顺序排列的,如《春秋》隐公元年《经》云:“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子益师卒。”《传》也是按照这样的时间顺序记载了春正月、三月与夏四月,秋七月、八月,冬十月、十二月发生的历史事件。其他各年均是如此,季节、月份的时间先后顺序非常清晰,所以根据其中所记春、夏、秋、冬四季的嫁娶事实,完全可以证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就是四季皆可嫁娶的,与实行周历还是实行夏历无关。

其二,对于《春秋》、《左传》的历法,前人早有研究。清人陈泗源云:“唐一行谓《经》从鲁历,《传》或从各国所记之日,故不同。因以知列国各自有历,亦是。今考之周、鲁历,朔率先一日。晋、郑、齐、楚之《传》所述多夏政。”又云:“《传》言夏五月壬辰晦齐灵公卒,而《经》书秋七月辛卯。杜氏云‘从,赴也。'今依历推之,则五月晦乃癸巳而非壬辰。六月甲午朔而非癸巳。癸巳朔在八月,相去两月,若曲变其法以从壬辰晦,则与襄二十年之十月丙辰朔又不合矣。窃疑春秋时有用周正者,亦有用夏正者,其各国所书日月不尽合于鲁,故《经》、《传》多不合。月每差两月,日每差一日,齐之夏五月即鲁之秋七月,辛卯与壬辰亦差一日也。”(10)[47,52]其说至确。如《左传·僖公九年》云:“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而《春秋》记载里克杀公子卓于朝,则在僖公十年,云:“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狄灭温,温子奔卫。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记载同一事件,而年月不同。即因《春秋》从鲁历,行周正。而《左传》从晋国所记,行夏正。周正正月正是夏历上一年的十一月,故《左传》僖公九年冬十一月发生的事情,在《春秋》中就为僖公十年春正月发生的事了。因此杨伯峻注曰:“《经》在今年者,《传》仍晋史用夏正。”(11)

正由于《春秋》经、传所使用的历法不同,即“《经》从鲁历,《传》或从各国所记之日”,所以《左传》所记晋国的几次夏季逆女事实,应该是按照晋国本国的历法记载的,晋国实行夏历,如成公五年夏晋荀首如齐逆女,昭公二年夏四月晋韩须如齐逆女,昭公三年夏五月晋韩起如齐逆女,昭公九年夏四月晋荀盈如齐逆女。四次事件发生的时间都是夏历的四、五月间,并不是如李炳海先生所说为“周历的四、五月间,周历建子,它的四、五月正值夏历的二、三月。”即使真如李先生所说,这四次事件所说的夏季是周历的春季,也并不影响周人嫁娶四季皆宜的结论。因为夏季的时间改变,其它各季的时间同样随之改变,四季依然是分明的。因此李先生关于先秦嫁娶时月分为春季与秋冬两个系统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周人一年四季皆可嫁娶。一般说来,由于周人仲春有会男女之礼俗,青年男女往往在这时自主或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约成婚姻,名曰成婚,而秋冬至初春正是农闲时节,所以结婚就以在这时为多,亦有在夏季的。如《左传》记载,桓公三年春与齐侯会于嬴,并约定成婚,秋季即由公子翚如齐逆女。昭公三年春齐侯使晏婴请少姜之继室于晋,春季成婚则夏五月晋韩起如齐逆女。也有夏季成婚,冬季迎娶的,如《左传·宣公六年》载,夏,周定王使子服求后于齐,冬即命卿士召桓公逆王后于齐。而据《春秋》记载,杞伯姬则在僖公三十一年冬季来鲁国为儿子成婚。可见,春秋时期不但结婚四季皆宜,成婚亦四季皆宜的。因此,我们认为周人的嫁娶并没有季节规定的制约,但是,虽然四季皆可结婚,由于受到农业生产的影响,人们往往喜欢在农闲时节举行婚礼,所以也就有了“霜降逆女,冰泮杀内”或“秋以为期”与“士如归妻,迨冰未泮”这些秋冬结婚内容的记载。然而荀子所说“霜降逆女”,并没有说其它季节就不可以结婚。“冰泮杀内”,杀者,减也。是说春季来临前,内御要减,故荀子下文云“十日一御”。所以李炳海先生说:“杀内即停止纳入。内,同纳。”(12)[335]解释亦误。因此,人们根据生产的需要喜欢在秋、冬季节举行婚礼,这应该属于农业社会的民俗内容,与礼制的规定无关。

参考文献:

(1)孔颖达.《毛诗正义》[a].《十三经注疏》[c].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版.377页

(2)吴晓峰.《〈诗经〉“二南”礼俗研究》[m].武汉出版社,2006年4月版.53—59页

(3)杜佑.《通典》[m].卷五十九

(4)李炳海.《部族文化与先秦文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337页

(5)李炳海.《先秦时期的嫁娶季节与〈诗经〉相关多品的物类事象》[j].《河南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27页

(6)同(2)20—27页

(7)王巍.《诗经民俗文化阐释》[m].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236页

(8)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121页

(9)李炳海.《部族文化与先秦文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336-337页

(10)[清]陈泗源.《春秋长历》[a].王先谦.《清经解续编》[m].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一册.卷四十七、卷五十二

关于春夏秋冬的诗范文第2篇

课后,我翻阅了一些鉴赏词典,发觉长期以来,人们对诗中的“六月”一词往往不加注。那么,在杨万里生活的南宋时期,六月是否属于四时之中呢?这涉及到了古代历法记时知识的演变。

中国古代对四季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为春秋二时,所以后来春秋就意味着一年。《庄子・逍遥游》“蟪蛄不知春秋”,意思是蟪蛄的生命不到一年。此外古代的历史书多称为春秋,如《左氏春秋》《吕氏春秋》。后来历法日趋周密,春秋二时再分冬夏二时,有些古书所列的四时顺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如《墨子・天志中》“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管子・幼官篇》“修春秋冬夏之常祭”,《礼记・孔子闲居》“天有四时,春秋冬夏”等。再后来才依时序调整为春、夏、秋、冬四时,亦可称四季。

后世对春夏秋冬四时还附会了许多政治的、伦理的以及法律的色彩。到了战国时期,阴阳五学家又将四时与五行四方干支相配合,以五行(木火土金水)来解释四时(春夏秋冬)。古人认为,春之神在东方,属甲乙木,其色青,即“春”对应“木”――春天万木复苏;夏之神在南方,属丙丁火,色赤,即“夏”对应“火”――夏天炎日似火;秋之神在西方,属庚辛金,色白,即“秋”对应“金”――金秋送爽;冬之神在北方,属壬癸水,色黑,即“冬”对应“水”――冬天万物冰结,冰,水为之。五行是相生相克的,同时也是循环往复的。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这又对应四时的相生,即春夏秋冬循环。但我们从中发现,四时中少了一个季节用来和五行的“土”相对应。后在《黄帝内经》中发现,季夏(《黄帝内经》也叫“长夏”)对应中央土。《黄帝内经・素问・六节脏象论》曰:“心者,……通于夏气;肺者,……通于秋气;肾者……通于冬气;肝者,……通于春气;脾、胃、肠、三焦、膀胱者,……通于土气。”而《素问・脏气法时论》曰:“肝主春,心主夏,脾主长夏,肺主秋,肾主冬。”可以看出,“脾主长夏”,“通土”,即所谓季夏(长夏)对应中央土。

那《黄帝内经》中所指的季夏又是何时呢?按夏历:一、二、三月为春季,分别称做孟春、仲春、季春;四月、五月、六月为夏季,分别称做孟夏、仲夏、季夏;七月、八月、九月为秋季,分别作为孟秋、仲秋、季秋;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为冬季,分别作为孟冬、仲冬、季冬;古书常把这些名称作为月份的代名词。《楚辞・哀郢》:“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这里的仲春指的就是夏历二月。《礼记・月令》:“季夏之月,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同样,这里的季夏指的就应该是六月。

于是,“六月”就对应了木火土金水中的“土”,介于火(夏季)和金(秋季)之间,四时与五行的关系就演变为:春――木;夏――火;六月――土;秋――金;冬――水。《吕氏春秋》中,六月(季夏)即从四时中脱离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时节。

这种阴阳五行的说法虽属迷信,但对后世的文学作品及社会生活许多领域影响都较大。

关于春夏秋冬的诗范文第3篇

1.了解有关一年四季的知识,四季歌能运用花、树等自然界中的各种景物来表现四季的不同特征四季歌。

2.培养学生运用适合自己的绘画工具、材料表现四季,四季歌学习给诗配画或画配诗,体会画画与作诗互相融合的感觉;能用色彩表现四季的象征景色,四季歌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色彩表现力和综合创造四季歌能力。

3.激发学生热爱大自然、热爱四季、热爱生活的情感,激发学生探究四季歌的兴趣。

二、教材分析

1.编写思路。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这是杜甫眼中的春景,碧与白,青与红,色彩流溢,春天的美景历历在目;“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杨万里眼中的夏天,碧绿的莲叶,茂盛而广袤,阳光映照下的荷花显得特别的红艳;“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杜牧眼中的秋天,色调明朗、充满生气,充分展现了秋季的美丽;“梅虽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卢梅坡眼中的冬天,则因为有了梅雪争春而更显活力,色彩鲜明。

那在儿童眼中的四季又是怎样的景象呢?

本课以《四季歌》为题,意在通过观察、欣赏一年四季的典型美景,帮助学生了解四季的特点,知道有关色彩的象征意义;学习体会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艺术魅力,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观察力、表现力和诗画融合创作的能力。教材提供了春天的樱花、桃花,夏天的荷花,秋天的菊花和冬天梅花的图片,目的是为了便于学生更好地观察比较四季的特点,体会四季色彩象征意义。为了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有关诗画融合的名家大作或同龄作品,教材还提供画家笳咏的《春江水暖》、徐英槐的《月落乌啼霜满天》、李可染的《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潘天寿的《映日荷花别样红》及一些学生作品,并以此激发创作欲望。那么,怎样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加强生活感悟呢?让学生游览、观察,感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道理,这样,学生的创作才会更有生机,教师的教学也更显得有本有源。

2.重点、难点。

重点:画出四季的特点,进行四季的诗配画或画配诗创作。

难点:画出四季的象征景色,能够在创作时表达自己的情感。

方案一

第一课时

课前准备

(学生)课前分组:4--6人为一组。

要求:①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知识水平、家庭环境等情况分组;②选好组长,明确小组成员间的分工和责任(实际上本学期学生的分组都可以参照这样的要求来安排);③各组做好主题描述、过程分析、总结工作;④发挥组长的作用,培养团结协作精神。

收集有关四季的材料(诗歌、故事、图片等)

对四季景色的描述

3.畅谈感想。

学生间互相讲述四季的特点及色彩特征。

4.创作作品。

(1)主题:画出四季的象征色彩。

(2)技法:运用蜡笔水彩画、钢笔水彩画、水粉等形式作画。

(3)配一句或几句表达自己感想的话或诗歌。

5.课外拓展。

设计四季故事,进一步探索你喜欢的季节的特点。

课外资料

1.四季诗歌

绝句

(唐)杜甫

江碧鸟逾白,

山青花欲燃。

今春看又过,

何日是归年。

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

(宋)杨万里

毕竟西湖六月中,

风光不与四时同。

接天莲叶无穷碧,

映日荷花别样红。

山行

(唐)杜牧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雪梅二首

(宋)卢梅坡

其一

梅雪争春未肯降,

骚人搁笔费评章。

梅虽逊雪三分白,

雪却输梅一段香。

2.四季基本常识。

为什么说四季轮回在于地球绕太阳公转?

一年一度,冬去春来,四季更迭。这一自然规律,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劳动人民就根据太阳运行的位置制定了24节气,其名称和顺序都同现今通行的基本相同,24节气告诉人们太阳在运行中有节气意义的位置和日子。据记载,在西周和春秋时期,我国劳动人民用圭表测日影的办法,确定冬至和夏至的日子,从冬至开始,等间隔地安排各个节气。这24节气分别是: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人们还把24节气编为歌:“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节气每月有两个,上半年来六、二十一,下半年来八、二十三,相差不过一二天。”

关于春夏秋冬的诗范文第4篇

【关键词】词语教学;文化传承;阴阳五行学说

【作者简介】钟江华,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学博士研究生,陕西西安710062;陈立中,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江苏南京210093

【中图分类号】H0:G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5-0092-04

语言与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美国著名语言学家萨丕尔曾经说过:“语言有一个底座……语言也不脱离文化而存在”。“语言的内容忠实地反映出它所服务的文化”。英国语言学家帕默尔也证明,语言史和文化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互相提供证据和互相说明”。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罗常培先生在1947年出版的论文集《中国人与中国文》里也精辟地指出:“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结晶。这个民族过去的文化靠着它来流传,未来的文化也仗着它来推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汉语的教学尤其是汉语词语的教学不仅仅是语言学层面知识的传授。语文教师更是肩负着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

现代“古史辨派”的统帅顾颉刚先生认为“五行,是中国人的思想律,是中国人对于宇宙系统的信仰,二千余年来,它有极顽固的势力”。的确,在中国传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哲学思想的每一个领域,我们都可以找到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拨开蒙在这一学说之上的厚厚的迷信面纱,我们惊喜地发现,阴阳五行学说其实是对宇宙的起源和结构规律的整体把握,是汉民族先民的宇宙论和世界观。在这一学说的产生和发展、传承过程中。汉语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汉语通过词语使它的概念系统得到符号体现,从而为它建立起了以语言符号为载体的伞息模犁,因此,研究阴阳五行学说不能不借助汉语及其词语作为中介,而学习和研究汉语及其词语也不能不考虑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本文略举几例以见一斑。

山南为阳。水北为阳

地名作为专有名词中的一种,是人类“精神文化活动的成果”。汉语中不少地名的产生和发展受到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这一点早已为古代的一些学者所认识。

我国地处北半球,山的南坡、水的北岸比山的北坡、水的南岸得到的日照多。日照的向背和多少与先民的生产、生活关系非常密切。“阳”和“阴”作为描写这两种相异的自然状态的字眼。渐次地进人地名之列。《诗经》中已有不少带“阳”字的地理概念和方位地名,如“殷其靁,在南山之阳”(《召南·殷其靁》);“我送舅氏,日至渭阳”(《秦风·渭阳》);“侵镐及方,至于泾阳”(《小雅·六月》)。《尚书·禹贡》中有华阳、华阴等地名。西汉初年人们在总结方位地名命名原则时说:“山南为阳。水北为阳”(《谷梁传·僖公二十八年》)。东汉时服虔补充说:“水南为阴。”(《水经注·洧水》引)这些原则确立以后,在东汉时期就很自然地被用于解释地名的渊源。东汉末年著名学者应劭认为《汉书集解》、《地理风俗记》、《十三州记》、《汉官仪》、《风俗通义》等书中的约41个带“阳”字的地名都是因为位于河流之阳而得名,如南郡襄阳县“在襄水之阳”;太原郡阳曲县,“河千里一曲,当其阳,故日阳曲也”。许慎《说文解字》在解释“阴”字时说“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并说:华阴县因在华山之北得名;泾阳县因在泾水之北得名;荡阴县因在荡水之南得名,等等。刘熙在《释名》中也总结说“山东日朝阳,山西日夕阳,随日所照而名之也”,书中还有“汝阴,在汝水阴也”之类的地名解释。西晋时晋灼在《汉书集注》中解释魏郡黎阳县名时说:“黎山在其南,河水经其东,其山上碑云县取山之名、取水之阳以为名。”南朝郦道元《水经注》称:西曲阳县“在淮曲之阳,下邳有曲阳,故是加‘西’也”(卷30引应劭);“耒阳,旧县也,盖因水以制名”(卷39)。北凉阚骃《十三州志》解释复阳县的得名时说:“元帝元延二年置,在桐柏大复山之阳,故日复阳也。”(《水经-淮水注》引)唐李泰《括地志》云:“蒲邑故城……在蒲水之北,故言蒲阳”(《史记-秦始皇本纪》“攻魏垣、蒲阳”句《正义》引);“濮州雷泽县,本汉城阳……《史记》周武王封季弟载于廓,其后迁于城之阳,故日城阳”(《史记·项羽本纪》“项梁使沛公及项羽别攻城阳”句《正义》引)。

南宋洪迈对地名中的“阴”、“阳”用字也有精辟的见解。他在《容斋四笔》卷16“郡县用阴阳字”条说:“山南为阳,水北为阳,《谷梁传》之语也。若山北水南则为阴。故郡县及地名多用之。”

宋末元初学者胡三省为《资治通鉴》作注,运用“山南为阳,水北为阳”的原则,对一些历史地名的方位、沿革作了辨析或补充。如《通鉴》卷25东汉冲帝永嘉元年:“秋,庐江盗贼攻寻阳。”胡三省注:“寻阳县,属庐江郡。班志注云:‘《禹贡》九江在南,皆东合大江。’余按寻阳县本在大江之北、寻水之阳。吴立蕲春郡,寻阳县属焉……江州得寻阳之名,由司马氏置寻阳太守于柴桑,于是江南寻阳著于此,江北之寻阳晦矣。”

明代学者郭子章《郡县释名》对明代新设置或新改置的政区中带“阴”、“阳”字样者的得名情况进行了解释:山阳县“以在山之南”;资阳县“以当资水之阳也”;郧阳府“郧水之阳”;贵阳府“以在贵山之阳也”。近代学者吕式斌在解释贵州省贵阳县名的来历也说:“明置府,民国二年改县,……在贵山之阳,故名。”

在教学过程中遇到此类地名的时候,如果能从阴阳学说的角度向学生解释它们得名的由来,那么学生在知道这些词语的确切含义之余,也能对何谓阴阳学说有一些初步的认识。

阳春

阴阳学说认为春夏属阳,秋冬属阴。汉代张衡在《西京赋》中说:“人在阳时则舒,在阴时则惨。”薛综注释说:“阳谓春夏,阴谓秋冬。”后人常以“阳”与“春”合而指称春天,例如唐酒肆布衣《醉吟》:“阳春时节天气和,万物茂盛人如何。”与春天相关的许多事物的称谓都可带上“阳”字。例如,农历正月称“孟阳”。《初学记》卷三载梁元帝《纂要》:“正月孟春,亦日孟阳、盂陬。”《周礼》中掌管农事的春官称“阳官”。《国语·周语上》:“王日:‘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韦昭注:“阳官,春官。司事,主农事也。”春风称“阳吹”。唐代宋之问《军中人日登

一高赠房明府》:“幽郊昨夜阴风断,顿觉朝来阳吹暖。”春茶称“阳芽”。宋代梅尧臣《王仲仪寄斗茶》:“资之石泉味,特以阳芽嫩。”

晋时,因避简文帝郑后阿春讳,“春”字常改称“阳”。《宋书·臧焘传》上议:“《阳秋》之义,母以子贵。”《阳秋》指孔子所著《春秋》。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93杭州:富阳县“本汉富春县也”。南朝沈约《宋书》也说“本日富春……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日富阳”。《水经注》卷40:“浙江又东北人富阳县,故富春也。晋后名春,改日富阳也。”

与春天称“阳春”相对。秋天也称“阴秋”。唐元稹《初寒夜寄卢子蒙》:“月是阴秋镜,寒为寂宽资。”古人讲求天人合一,要求人们的行为合乎自然的规律。他们认为春夏主生长,秋冬主肃杀,因此讲武练兵之类事务被称为“阴政”,必于秋冬之时行之。《礼记·月令》称盂春之月“不可以称兵”,汉代郑玄注:“以阴政犯阳。”意思是,孟春之月阳气生发,切不可用讲武练兵的肃杀阴气冲犯阳气。《新唐书·王琳传》:“今盂春讲武,以阴政犯阳气,害生发之德……愿陛下不违时令,前及孟冬,以顺天道。”

三阳开泰

阴阳学说认为一年四季的气候变化,其根本原因在于阴阳二气的消息升降作用。农历四月。夏季到来,阳气达到极盛,故配属乾卦(),六爻皆阳。旧题汉代刘歆《西京杂记》卷五称“阳不独存”,“疑于无阴”,所以称农历四月为“阴月”。

夏至后,白天渐短,古人认为这是阴气初动。故夏至又称“一阴生”。唐代诗人权德舆《夏至日作》诗云:“寄言赫羲景,今日一阴生。”

农历五、六、七、八、九月分别配属姤( )、逐( )、否( )、观( )、剥( )卦,阳消阴时,阴气达到极盛,故配属坤卦( ),六爻皆阴。阴不独存,所以农历十月称为“阳月”。清代学者钱谦益在《蔚村温如陈翁八十寿序》中有“今年阳月,春秋八十”之句,说的是该翁乃农历十月生人。

冬至后,白天渐长,古人认为这是阳气初动。故冬至又称“一阳生”或“阳生”、“一阳日”、“阳回节”、“一阳嘉节”、“一阳之节”。例如唐杜牧《冬至日遇京使发寄舍弟》诗:“远信初逢双鲤去,他乡正遇一阳生。”唐韩愈、李正封《晚秋郾城夜会联句》:“雪下收新息,阳生过京索。”(钱仲联集释引孙汝听日:“阳生谓冬至。”)明钱德洪《王文成公全书续编序》:“隆庆壬申一阳日,德洪百拜识。”明代何景明《冬至》诗:“病来又见阳回节,鸣玉何由拜紫宸。”三国魏曹植《冬至献袜颂表》:“千载昌期,一阳嘉节。”宋苏轼《内中待侍已下贺皇帝冬至词语制》:“妾等待罪掖庭,备员妇职,共庆一阳之节,敢陈万岁之觞。”冬至的到临被称为“一阳来复”或“阳复”。宋代王安石《回贺冬启》之二:“伏以四序密移,一阳来复,气验管灰之应,官书云物之占。”明高启《冬至夜喜逢徐七》诗:“雪明窗促曙,阳复座销寒。”冬至之后立春之前的这段时间被称为“初阳”。例如《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

农历十一月配属复卦( ),一阳生于下;十二月配属临卦( ),二阳生于下,阴消阳息。到农历正月时,配属泰卦( ),三阳生于下,冬去春来,有吉亨之象,故称正月为“三阳”。南朝宋孔皋《会稽记》:“余姚县南百里,有太平山……三阳之辰,华卉。”“三阳之辰”指的就是正月。人们常以“三阳交泰”、“三阳开泰”作为新年伊始的吉祥语。如《宋史·乐志·绍兴以来祀感生帝》:“三阳交泰,日新惟良。”明张居正《张文忠集·贺元旦表》:“兹者,当三阳开泰之候,正万物出震之时。”这些说法被沿用至今。

青春

五行学说为把包括四时、五方、五色、五味、五音等等在内的自然界和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归纳进来,便以五行结构作为范式。建立了涉及不同对象和层次的众多的五元素结构系统:又依据“同类相召,同气相求”的原理,将不同的五元素结构系统的要素分别对应起来,与五行各相配属,从而成为一种协调统一的宇宙大系统理论。受这一理论的影响,人们在指称A五元素结构系统的某一要素时,可以用B五元素结构系统中与之对应的要素的名称代称,或者将他们联合起来构成一个新的称谓。例如,古代开科取士多在春季,故称礼部考试进士的场所为“春闱”。依据五行归类的原则,春天与五色中的“青”是对应的,所以人们又称“春闱”为“青闱”。例如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纪》:“王起于会昌中放第二榜,内道场诗僧广宣以诗寄贺……起答曰:‘延英面奉人青闱,亦选功夫亦选奇。”’

“青春”一词当初指的是春天。例如《楚辞·大招》:“青春受谢,白日昭只。”王逸注:“青。东方春位,其色青也。”唐代诗人李白在《江南春怀》诗中有“青春几何时,黄鸟鸣不歇”之句,杜甫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诗中也有“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之句,其中的“青春”都是春天的代名词。

少年时期犹如春天,生机盎然,因此“青春”也被引申用来喻指少年。晋人潘正叔《赋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诗称:“予涉素秋,子登青春。”注日:“素秋喻老,青春喻少也。”素为白色,与金行、秋天等相配,故秋天也称“素秋”。秋时草木日渐凋落,所以“素秋”也可用来比喻暮年。

金秋

很早以前,我们的先民就根据气候的规律性变化,将一年划分为春、夏、秋、冬四季。五行学说认为,季节气候的演变是五行递相当令、循环运作的结果,因此将木、火、金、水分别与春、夏、秋、冬相配属;土则或与季夏(农历六月)相配,或分主四时(从四季中各取十八日配属土行)。故春天化育万物之德被称为“木德”,如晋代傅玄《柳赋》:“姜允灵之铄气兮,嘉木德之在春。”夏天被称为“火天”,如唐代陆羽《茶经·煮》:“自火天至霜郊以前。或潜龙蓄毒于其间。”

秋天或秋天的天空被称为“金天”。唐代王维《奉和圣制天长节赐宰臣歌应制》:“金天净兮丽三光,彤庭曙兮延八荒。”赵殿成笺注:“金天。唐人多使金天字,即秋天也。秋于五行属金,故日金天。”秋天也称“金行”、“金数”、“金秋”。例如宋代沈遘《五言次韵和景彝秋兴》:“暑随朝雨尽,凉入暮天多。已觉金行早,谁调玉烛和。”唐代刘禹锡《早秋集贤院即事》:“金数已三伏,火星正西流。”清魏源《华山诗》之一:“金秋严肃气,凛然不可容。”秋风被称为“金风”,如唐代李商隐《辛未七夕》:“由来碧落银河畔,可要金风玉露时。”至今人们还用“金秋十月”、“金风送爽”之类的语词来描写秋天。

关于春夏秋冬的诗范文第5篇

为什么是24个节气

二十四节气是根据太阳在黄道(即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轨道)上的位置来划分的。视太阳从春分点(黄经零度,此刻太阳垂直照射赤道)出发,每前进15度为一个节气;运行一周又回到春分点,为一回归年,合360度,因此分为24个节气。

关于二十四节气的最早记载

战国后期,《吕氏春秋》一书中,就有了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八个节气名称。这八个节气,是二十四节气中最重要的节气。这八个节气标示了季节的转换,清楚地划分出一年的四季。

到了后来的《淮南子》,就有了和现代完全一样的二十四节气的名称。这是中国历史上关于二十四节气的最早记载。从考古中发现的出土文物考证,中国西汉时期就已经采取节气注历了。汉代著作《周髀算经》一书,就有八节二十四节气的记载。

二十四节气歌

二十四节气每月2个,在现行的公历中日期基本固定,上半年在6日、21日,下半年在8日、23日,前后最多差1~2天。

为了便于记忆,人们编出了二十四节气歌诀: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

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每月两节日期定,最多相差一两天,

上半年来六廿一,下半年是八廿三。”

2015年2月的两个节气是立春和雨水。

立春: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立春在每年的2月4日前后,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又称“打春”。“立”是开始的意思,中国以立春为春季的开始。据《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记载:“正月节,立,建始也,立夏秋冬同。”意思是“四立”分别代表春、夏、秋、冬四季的开始,其农业意义为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立春的民谚

春天是一年当中的第一个季节,在立春以后,人们就开始忙着种庄稼了。从很早以前,民间就流传了许多关于立春的谚语,如反映气候变化的: 立春一日,水暖三分。 吃了立春饭,一天暖一天。 打春冻人不冻水。 立春一日,百草回芽。 预测天气变化的: 腊月立春春水早,正月立春春水迟。 立春晴,一春晴;立春下,一春下。 最好立春晴一日,风调雨顺好种田。立春东风回暖早,立春西风回暖迟。与农业有关的: 立春一年端,种地早盘算。 立春雨水到,早起晚睡觉。春打六九头,七九、八九就使牛。 春争日,夏争时,一年大事不宜迟。

立春的习俗

咬春

立春这天,山东、北京、天津、山西、江苏、河北、福建等省市许多地方都有“咬春”的习俗。

据汉代崔《四民月令》记载,我国很早就有“立春日食生菜……取迎新之意”的饮食习俗,而到了明清以后,所谓的“咬春”主要是指在立春日吃萝卜,如明代刘若愚《酌中志・饮食好尚纪略》载:“至次日立春之时,无贵贱皆嚼萝卜”,名曰‘咬春’。”清代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亦载:“打春即立春,是日富家多食春饼,妇女等多买萝卜而食之,曰‘咬春’,谓可以却春困也。”

吃春盘

自唐朝起,民间还流传吃春盘的食俗。如南宋后期陈元靓所撰的《岁时广记》引唐代《四时宝镜》记载:“立春日,都人做春饼、生菜,号‘春盘’。”春盘一词也屡见于唐代的诗词作品中,如诗人岑参在《送杨千趁岁赴汝南郡觐省便成婚》一诗中写道:“汝南遥倚望,早去及春盘。”南宋大诗人陆游在其《[感皇恩]伯礼立春日生日》和《[木兰花]立春日作》两词中亦分别有“正好春盘细生菜”、“春盘春酒年年好”的诗句。

据考证,春盘实际上是由魏晋时期的五辛盘发展演变而来。所谓五辛即五种辛味蔬菜,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载:“元旦立春以葱、蒜、韭、蓼、芥等辛嫩之菜,杂合食之,取迎新之义,谓之‘五辛盘’,杜甫诗所谓‘春日春盘细生菜’是矣。”其实,古时人们吃五辛盘不仅仅是为了“取迎新之义”,同时也是了为了散发五脏之气、健身防疫。

按照现代科学的观点,春节之际,寒尽春来,正是易患感冒的时候,用五辛来疏通脏气,发散表汗,对于预防时疫流感,无疑具有一定的作用。到了唐宋时期,人们对五辛盘作了改进,增加了一些时令蔬菜,使其从单调的辛辣变为色香味俱佳的翠缕红丝,并名之曰“春盘”。

吃春饼

立春这天,民间还有吃春饼的习俗。如晋代潘岳所撰的《关中记》记载:“(唐人)于立春日做春饼,以春蒿、黄韭、蓼芽包之。”旧时,立春日吃春饼这一习俗不仅流行于民间,在皇宫中,春饼也经常作为节庆食品颁赐给近臣。

最初的春饼是用面粉烙制或蒸制而成的一种薄饼,食用时,常常和用豆芽、菠菜、韭黄、粉线等炒成的合菜一起吃,或以春饼包菜食用。

现在的春饼在制作方法上沿用了古代的烙制或蒸制,大小可视个人的喜好而定。在食用时,有些人喜欢抹甜面酱、卷羊角葱,有的地方讲究用酱肚丝、鸡丝等熟肉夹在春饼里吃。

立春节气如何养生

春天是由冬寒向夏热过渡的季节,冷暖气团交替活动频繁,人体对春季多变的气候适应性较差。立春之季,昼夜温差较大,早晨气温较低,易于发生感冒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也处于多发期,所以,立春时节要注意保暖防病。

立春开始后,自然界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这时人们应当顺应自然界生机勃发之景,早睡早起,早晨去散散步,放松形体,使情志随着春天生发之气而舒展。立春气温还未转暖,不要过早减掉冬衣。饮食的调养要注意升发阳气,可选择辛温发散的葱、香菜、花生、韭菜、虾仁等,少食辛辣之物。

雨水: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雨水在每年的2月19日前后,是24节气中的第2个节气。此时,气温回升、冰雪融化、降水增多,故名雨水。《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正月中,天一生水。春始属木,然生木者必水也,故立春后继之雨水。且东风既解冻,则散而为雨矣。”意思是说,雨水节气前后,万物开始萌动,春天就要到了。

雨水的民谚

雨水的民谚多在长江流域和江南广大地区广为流传,如:雨水日晴,春雨发得早(赣)。 雨水有雨,一年多水(湘)。雨水落雨三大碗,大河小河都要满(湘)。雨打五更头,午时有日头(浙)。雨水节气的寒、暖、风、雷现象对未来天气有一定的指示作用,如:冷雨水,暖惊蛰;暖雨水,冷惊蛰。雨水前雷,雨雪霏霏。雨水节气时,雨下在早晨和晚上可以预兆出未来不同的天气,如:雨打五更头,午时有日头。早晨下雨当天晴,晚间下雨到天明。早雨不会大,只怕午后下。早雨晚晴,晚雨一天淋。

雨水的习俗

回娘家

这是流行于川西一带的汉族习俗。到了雨水节气,出嫁的女儿纷纷带上礼物回娘家拜望父母。生育了孩子的妇女,须带上罐罐肉、椅子等礼物,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久不怀孕的妇女,则由母亲为其缝制一条红裤子,穿到贴身处,据说,这样可以尽快怀孕。

雨水节气如何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