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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教考试总结

招教考试总结

招教考试总结范文第1篇

中考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是国家确立的深化考试招生改革顶层设计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配套的评价改革。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中考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新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什么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哪些学科?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我省在2004年全面建立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取消了毕业考试,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为“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具体要求?

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的学业水平考试以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体育与健康以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考试要求。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素质教育和防止偏科的要求,自行确定考试科目的分值和考试时间,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不低于总分的5%,体育项目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体育与健康考试总成绩的70%。

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应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逐步开展外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学业考试可采取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和机考等不同考试形式。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

什么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开展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包括:一是客观记录。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运用写实方法,客观记录学生每个学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审美艺术、创新实践等内容。二是民主评定。在过程记录与分项测评基础上,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各按一定权重比例合成,确定等级,其中学生互评权重不低于50%。三是结果呈现。学生品德表现采用写实描述的方式呈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的评价结果分三个等第,用A、B、C表示,分别代表“优秀”“合格”“需努力”。各维度评价等第比例由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学校根据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四是公示审核。学生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处以显著方式公示,评定结果须告知学生并由学生确认。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五是形成档案。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可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在招生中使用?

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促进学生多元发展与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各类招生的使用办法。到2020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为学生毕业和各类招生的基本依据,注意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维度的独立意义。高中招生时可采取综合等第或折分方式计入总分,也可以采取品德表现加学生秀的其他1—2个维度综合等第或折分计入总分。

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有哪些变化?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从2018级学生开始不低于60%,有条件的地方应努力提高分配比例;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地确定,招生名额应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

单列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高中段学校主要有哪些招生方式?

主要有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等招生录取方式。在招生中,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制定学校招生标准。

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招生是如何进行的?

名额分配招生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的名额要确保足额落实。因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7级学生开始取消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和中职学校的直升生招生。

自主招生具体如何实施?

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普通高中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详细列明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特长招生应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特色招生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再结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可先组织英语水平测试,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将学生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以一定权重组成考核总分择优录取。

统一招生有什么变化?

改变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制定和逐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统一招生的录取方法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各地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或学校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中职招生如何进一步完善?

按属地管理原则,把各类中职学校统一纳入市县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严把生源关,“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学生,加快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院校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机制。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跨区域招生改革,设区市统筹安排中职学校跨县域招生计划。各类中职学校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积极面向初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来浙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招生,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

招生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将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跨区统筹招生。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第二,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从2017级学生开始,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特长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

第三,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第四,加强对省外中职招生管理,未经各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省外中职学校不得在我省举办分校和教学点。中职学校跨省、跨市县区招生应告知生源地教育局,招生应纳入同一招生平台并实现有序招生。

高中段学校招生如何实施“阳光招生”?

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对违规招生如何处理?

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处罚。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如属特色示范学校所为,予以降级直至取消特色示范学校称号。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坚决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及时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禁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重复招生、重复录取、抢拉生源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区域内发生较大规模违规违纪事件,取消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教育发展业绩考核优秀等级评定资格。

招教考试总结范文第2篇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从2019年开始,义乌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金华市联考。与金华市统一命题,相关考试科目、各科分值、考试时长、考试组织形式、阅卷、成绩统计安排等原则上与金华大市相同,量化综合素质及科学实验评价结果等参照金华同步调整。

1.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20分;科学满分160分;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社会”)满分80分;体育满分30分(初二20分,初三10分),总分630分。

2.考试时间:学业水平考试的文化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11--12日,体育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中下旬。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100分钟、社会80分钟。

3.考试组织:数学、社会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与金华市同步实施外语学科人机对话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2020年开始,高中阶段招生根据《义乌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义教基〔2018〕4号)实施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二)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并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调控提升普职升学比例,稳控普通高中招生总规模。

2.推行定向分配招生计划。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制度,义乌中学分配比例不低于60%,义乌二中实行50%定向招生、大成中学落实一定名额实施定向招生。定向招生名额以学区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格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三)探索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学校招生标准,建立特色招生、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为主的多元录取机制。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实施特色招生,原则上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体育艺术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1.支持义乌中学做精做强。根据学校办学资源合理调控义乌中学办学规模,年招生数控制在700人以内。明确义乌中学招生方式,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先定向、后统招”的方式录取,定向招生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扩大义乌中学招生自主权,学校可自主招收不超过年招生计划总数20%(含体艺、信息技术等)的优秀学生;可与相关县市区(如对口支援县市区等)建立优等生委培机制。

2.义乌三中、四中探索实施“三位一体”招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结果综合排序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应不少于70%。“三位一体”招生批次纳入普通高中提前批。具体招生方案由相关学校制定,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鼓励其他普通高中探索特色招生模式。各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再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作为依据,制订特色(特长)招生方案,详细列明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提前公布实施。

4.拓展特色(特长)生招生路径。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继续按照《义乌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义教基〔2017〕10号)执行(义乌中学招录办法另定),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后即填志愿,以文化课成绩入围为前提,按照专业测试成绩自高向低录取,特长生在各批次中均先行录取。

(四)加强职校及民办高中招生管理

1.逐步规范职校招生行为。各类中职学校要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将职普融通班、五年一贯制幼师大专班及3+2联办班纳入招生办统一平台招生。继续试行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实践职业教育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为中职考生创造升入普通本科或高职本科求学机会。

招教考试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招体育考试 学校体育 改革 影响

1引言

近年来,各省市对中招体育考试制度进行了改革,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发现诸多问题挫伤了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广大中学生的体育锻炼热情。改革的重点是学生,难点在教师,只有改变教师头上的指挥棒――体育考试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学生的“健康第一”,中招体育考试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以西安市碑林区近年来的中招体育考试为样本进行研究,以期对教育决策者提供理论参考。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以近年来西安市碑林区中招体育考试的项目及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的分值变化为研究对象。

2.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数据统计法、问卷调查法。

3中招体育考试的现状

3.1近年来中招体育考试计入升学总成绩的分值及考试项目。

近年来考试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立定跳远、实心球和耐久跑等项目上,因为项目变化不大,有些学校出现了考什么,练什么的“应试教育”现象,这与“素质教育”的本质是相违背的。我市计入升学考试总分的体育分数基本是国家规定的最小分值(30分),从2003年开始,全省中考命题变为全市命题,西安市于当年决定,中招体育考试分数不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录取上一级学校时只作参考。到2009年又重新将体育考试总分(50分)计入中考总分。

3.2问卷调查内容及调查分析。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认为中考体育有必要的学生占72.83%,认为没必要的仅占7.1%,20.07%的学生无所谓。说明绝大多数学生赞成体育加入中考科目。

对分值的看法,35.41%的学生认可60分,45分的36.8%,27.79%的学生认可30分,说明学生希望适当提高分数比重。有59.69%的学生回答希望增加自选内容,希望减少考试内容和保持现状的分别为7.2%和33.11%。即多数学生希望增加自选内容。若取消中考体育,回答还会花时间锻炼的学生占22.35%,会适当减少锻炼时间的占45.31%,有32.34%的学生回答不会。说明学生存在严重的应试思想。认为中考体育对其身体素质发展有良好影响的占48.82%,认为有一定影响的占45.23%,认为无明显影响的占5.95%。可以看出多数学生持肯定的态度。68.97%学生认为中考体育对其学习生活没有大的压力,有22.47%认为有一定压力,仅有8.56%的学生认为有较大压力。说明绝大部分学生没有考试压力

3.3取消中招体育考试的原因分析

中招体育考试虽有跑跳投等类别的20多个项目,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许多项目不可能作为测试项目,从而导致测试项目相对集中。于是,学校中出现了体育考试考什么,就教什么、练什么的状况,正常的体育教学受到了冲击。体育考试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常对场地提出较高要求。基层学校由于没有相应场地必须到县城考试,使交通安全和组织工作成了一大难题,且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此外一些学生为了取得高分,或突击训练,或隐瞒病情,从而导致了运动伤害事故时有发生。雨天等气候因素影响,也时常制约着测试的正常进行。甚至有些体育成绩差的考生,利用各种关系,反而体育考试成绩比其他的学生还要好,有些教育决策者为了杜绝不公平的竞争,或借体育经费窘困,设备器材严重缺乏;体育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亟待提高,队伍不健全等理由取消中招体育考试。我认为主要还是个别教育决策者没有摆正学校体育在整个教育领域中的位置而造成的。

4中招体育考试改革的影响

4.1中招体育考试改革对学校体育的影响

中招体育考试计入升学总成绩的考试制度改革,以及采用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体育课成绩+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把综合考试成绩细化到体育课堂、体育锻炼、体质测试等各个方面,促使学生积极、科学的进行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走进大自然,走在阳光下”的终身体育锻炼意识。

4.2中招体育考试的改革对学校体育工作及体育设施的影响

近年来,各省市逐渐将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的考试制度改革唤醒了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视。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过度的时期,考试成绩仍然作为上一级学校录取的硬性标尺,使得学校将体育教育教学做为一项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综上所述:中招体育考试改革虽成效显著,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过度的关键时期,需要不断总结在体育考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试制度。

5.2建议

增加考试自选项目,项目的设置应力求多样。改革现行的以技术和运动成绩为主的单一考试,要重视学生创造力的培养与考核。取消单一的田径项目,将田径、篮球、体操以及灵活性项目通过合理搭配来考试。

考试中加入适当的笔试内容。例如让学生制订一份某个项目的自我锻炼计划,或者考查学生对体育知识的了解程度等。

适当降低现行体育考试的评分标准。将考试评分满分标准降低至现行标准80―90分范围内,提高学生达到满分的比率。减轻学生考试的压力,有助于学生在课余活动中拓展活动的空间。使体育考试向素质教育的方向接轨,而避免向应试教育或竞技体育方向发展。

加大体育考试计入中考总成绩的分值,使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份量进一步加大。使体育的作用辐射到小学、高中甚至大学,从而使社会、家长、学生形成自主锻炼的终生体育意识,使全民体质健康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在中招体育考试工作中,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严肃考风、公平合理,杜绝舞弊现象;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的体育考试队伍;建立科学、严密的测试程序;要对考试体育的内容标准和方法进一步研究,不断改进,逐步完善。特别是体育教育工作者,要严格要求自己,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陈东岗.对高校体育课程改革的思考[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1,(3):73.

[2]刘华.对中招体育考试及其相关总结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学校体育,2002,(4):7-9.

招教考试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川教〔2007〕67号)、《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试行)》(川教〔2007〕6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49号)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初中毕业生(九年级)学业考试(一)文化科目学业考试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共七科,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2.科目分值、时间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不考听力),考试时间各120分钟;物理90分,化学60分,合堂、合卷、分科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思品、历史各60分,合堂、合卷、分科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3.考试范围考试范围、水平要求、试题样式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考试性质、学科特点,兼顾知识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同高中教育的有效衔接,由市教科所研究制定,在2017年3月以考试说明的形式公布。4.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考试安排在2017年6月13—15日进行。考试科目顺序确定、考试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安排、考生报名、试卷印制、具体考务、评卷、登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5.成绩呈现形式考生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同时呈现的形式对考生公布。每个学科按考试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学业水平等级,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占25%;良好等级,记为B,占30%;及格等级,记为C,约40%;学业成绩不及格的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二)体育考试1.考试项目及分值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总分40分。必考项目为:50米跑、1分钟跳绳、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分值为35分;选考项目为:篮球(往返上篮)、足球(绕杆射门)、排球(正面双手垫球),分值为5分。2.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2017年5月上旬进行。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统一格式的体育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将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及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3.成绩呈现形式考生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同时呈现的形式对考生公布。等级划分遵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体育考试总分32—40分;良好等级,记为B,28—32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24—28分(不含);24分(不含)以下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三)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理科实验操作包括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共20分。考试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市技装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的实验操作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考生成绩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学业水平以等级形式呈现,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理科实验操作总分16—20分;良好等级,记为B,总分14—16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总分12—14分(不含);总分12分(不含)以下的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地理、生物两科在教学内容结束的当年即八年级期末进行学业考试,各10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采用合堂、分卷、分时的方式,在6月16日上午进行。考试说明同九年级学业考试说明一并公布,成绩呈现形式和等级划分采用九年级文化科目学业考试的相关办法。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考务指导工作,县区教育(教科)局负责考务组织、评卷、登分工作。评卷工作结束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加盖印章的成绩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考试成绩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封存,纳入本届学生毕业时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按照本年度各类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承办。(一)录取依据1.学业考试成绩与等级九年级文化科目和体育考试采用原始分数,总分670分。九年级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具体等级要求由高中学校确定,但至少须达到C等级。按一定的普职比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要鼓励引导到区域内中职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和注册学籍。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情况,结合学生成长记录,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别记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时须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学校要按照考生信息规范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报送县区教育(教科)局,县区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体系。3.高中学校录取方案高中学校根据招生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和生源实际,拟定新生录取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录取人数、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等级要求。录取方案经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加盖印章后生效。(二)录取方式采用“志愿优先、等级入围、分数排序”的办法。按照考生志愿和高中学校录取方案确定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等级,建立高中学校预录信息数据库,在数据库内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三)录取程序按照招生计划、政策和学校办学层级,采用分批录取的形式。1.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均衡分配及招生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招生计划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定向均衡分配招生计划的范围为:广元中学为利州区、朝天区、昭化区、青川县;苍溪中学为苍溪县;剑阁中学为剑阁县;旺苍中学为旺苍县;宝轮中学为利州区。定向招生计划按照初中学校人数比例确定,并适当参照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生源水平。县区教育(教科)局在4月底前将定向均衡分配计划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录取时,首先按照省级示范高中的统招生招生总计划,在预录信息数据库中划定预录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定向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预录线内未完成计划的,可以在15分内降线录取。降线后仍无法完成录取计划的,剩余名额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择优录取。2.按批次逐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完成定向均衡分配录取后,进行剩余统招计划录取,其他高中学校再分类分批进行录取。3.打印录取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高中学校完成录取后,市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并加盖印章,向高中学校拷贝录取学生电子信息。高中学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填发“学生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考试中心通过广元教育网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等级)线。四、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中职类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实行注册招生。具体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和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五、工作要求(一)严格试题命制和考务组织市教科所要高标准命制学业考试试题,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公信力。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政策规定,高质量组织考务各项工作,确保考试万无一失。(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办学质量、普职比例要求综合确定下达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禁止计划外招生。各高中学校新生班额不得突破56人。2.明确学校招生范围。县、区所在地的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相关县区应给予支持,不得以保护生源为名阻止或变相阻止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县区开展宣传和招生。3.严肃招生纪律。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局基教科或职成科审核。任何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不得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已被同类学校录取的新生。任何学校、个人不得向外地学校推荐、组织生源。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中介机构招生,不得以金钱、物质、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招生中,若有徇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主动接受监督。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均衡招生要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各学校必须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教考试总结范文第5篇

【导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教育厅《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0号)和《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持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坚持公平公正,不断优化规则程序和招生机制,为学生提供平等升学机会。二、总体思路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监督有力的招生管理机制;继续将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向薄弱初中分配,实施定向招生;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招生。三、考试报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初中学校学生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应届生在就读学校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在外地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宝鸡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网上报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同时建立电子考籍档案和纸质考籍档案,电子考籍档案由市、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建,纸质考籍档案由毕业学校负责管理。各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真实可靠,便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四、计分科目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非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具有自主招生资质的高中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要求确定1-2科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或确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部分指标作为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在规定区域内招收各科成绩合格的学科特长生,具体办法和录取细则须提前向社会公布。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五、招生计划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市教育局依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等要求,审定后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教育局下达到公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2.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定向计划。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均为统招计划。3.继续实行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各县区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计划按本校统招计划的50%编制,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各薄弱初中。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宝鸡中学定向招生按原政策执行。4.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采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六、招生范围宝鸡中学、姜城中学继续面向全市提前单独招生。其他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区、本学区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区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划定县区公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七、志愿填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指定网站填报志愿。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1.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姜城中学。考生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未被录取,不影响被其他高中录取。2.县区高中统招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高中。3.县区高中定向志愿。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生源初中校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定向志愿。4.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艺术特长生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体育特长生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未填报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作为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5.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写原企业学校。6.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可填报金台区高中,也可按户籍所在地填报所在县区高中。7.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县区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8.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区公办高中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八、新生录取1.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育局和考试管理部门依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信息,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2.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宏观调控,微观调整;阳光招生,公开公平。3.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计分科目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4.加分政策。严格清理和规范招生加分项目,健全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经审查属实的,可在总分上加5分参与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一档录取)。军人子女考生的加分分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5.录取规则。依据考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1)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提前录取。(2)县区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公办高中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网上录取。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录取结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3)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艺术特长生按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体育特长生按中考体育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凡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九、高中学籍录取工作结束后,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依照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依据市教育局下发的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核实学生报名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备案。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十、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和社会稳定。2.建立公示制度。市、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3.健全监督机制。市、县区教育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4.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宝鸡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5.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禁止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坚决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行为;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6.保障合法权益。各县区教育局要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保证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本县区和外地回陕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和同条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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