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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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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范文第1篇

一、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现状

(一)管理体制特殊,保险业务起步晚。2003年,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各省陆续成立省级农信联社,但目前农村信用社仍实行多级法人管理体制,省级联社与市、县联社(合作银行、股份公司)均为法人,彼此间无股权关系,缺乏集中管理与推动,保险业务在农信社系统开展较晚,滞后其他商业银行3—5年。

(二)业务规模小,与存贷款规模不匹配。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008、2009两年公布的数据来看,河北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均位居全区银行系统第一,而保险规模远低于全区其它银行系统。再以河北某县联社公布的数据来看,2008年营业收入26265万元,其中保险业务收入18万元、占比0.07%;2009年营业收入27553万元,保险业务收入95万元、占比0.34%。虽然这个联社的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427.78%,但是在整个营业收入中占比依然不足1%,处于一个可以忽略的地位。

(三)宣传意识淡薄,缺乏对业务有效推广。与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对自身所开展的业务未能进行积极的、有效的、大范围的宣传,销售方式主要为封闭式的柜台销售,售后服务有限,即使做得好的信用社也只是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保险计划,客户根据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购买。

二、信用社保险业务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三种观念制约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发展。一是部分基层农信社存在保险业务分流存款、增加客户负担的观念,对“信保合作”持观望、怀疑甚至是排斥态度。二是农村信用社的农村业务基本处于“等客上门”状态,一些乡镇只有农村信用社“独家经营”,缺乏竞争,对主动销售保险存在明显不足。三是一些固守传统城市银保业务的保险公司认为农村信用社渠道投入产出比不高,市场潜力有限,对农村信用社渠道的开发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二)对农村信用社销售人员的培训缺位。偏重于简单产品介绍、出单操作等浅层次培训,对保险知识、监管政策、保险人资格考试辅导的“零培训”的现象在“信保合作”中较为普遍。由于缺乏基础性、系统性、专业性培训支撑,农村信用社保险销售人员专业知识有限,除责任单一、条款简单、承保简便的意外险业务外,其销售人员对于销售较为复杂的保险产品仍存在较大困难。

三、培育农村信用社渠道对于保险业开发“三农”保险市场的价值分析

(一)利用农村信用社的农村网络优势,有利于保险业以低成本策略向农村延伸网络。当前保险业开拓“三农”保险市场的难点主要集中在自建农村网点成本高、培养农村保险从业队伍难、服务网络无法快速有效铺设三个方面,而保险业开发“三农”保险市场的“短腿”恰是农村信用社的优势所在:在营业网点上,农村信用社与其它商业银行相比,拥有更多的农村网点和金融服务人员,是目前农村网络最多、分布最广的金融机构。对于多数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保险公司而言,除在重点乡镇自建少量营销服务部外,利用农村信用社的网络资源及人力资源是进入农村市场一条高效、便捷、经济的快速通道。

(二)利用农村信用社的涉农优势,有利于保险业快速高效启动“三农”保险市场。农村信用社的“涉农优势”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农村存贷款业务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别受到机构属性、农村网点撤并、信贷业务限制等因素影响,相较而言,农村信用社农村存贷款业务优势突出。二是农村客户资源优势。农村信用社利用存贷款渠道可掌握农村客户的存贷款情况、保险购买能力、保障需求等重要信息,有利于保险业在农村客户资源的开发上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农村地区信用与品牌优势。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信誉高、影响大、群众基础好,借助这些优势,保险业可提升保险宣传的效率,有效缩短保险产品和农村客户之间的距离,加快保险交易速度,提高交易成功率。

(三)农村信用社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有利于发展农村区域经济。由于农业及中小企业大都具有风险大、收益不稳定的特点,增加合理的保险可以大幅度增强这些客户的抗风险能力。通过信用社大规模营销客户可以形成消费集团,帮助客户以更优惠的价格支付保费。使“三农”贷款业务的开展有效启动保险供给与保险需求。此外农村客户对于保险知识了解比较少,信用社的保险人员作为“本土专家”,可以为客户设计有针对性的保险方案、订购真正适合“三农”和中小企业特点的保险产品。

四、培育开发农村信用社保险渠道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保险渠道的支持力度。在渠道的培育上,保险公司应给予农村信用社全面支持,省、市、县各级机构应加强与各级农信信用联社的沟通,建立更紧密的“协议合作”模式,以适应农信社系统特殊的管理体制;配合农村信用社建立和完善保险业务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制定更科学、更有利于调动基层积极性的考核激励办法。

(二)充分调查客户的需求,开发适合城乡的保险产品。

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上,信用社必须充分考虑农村客户的共性需求和个体差异,综合使用定性和定量两种调研方法,对客户的保险需求进行市场细分,从而确定目标客户的保险方向。就近期而言,信用社可以加强对长期寿险、医疗险、理财险、财产险、意外险、信贷险、工程险、责任险等现有保险品种的整合开发;就长远来说,应采用重点产品的动态设计流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保险需求。

(三)确定适合信用社的服务方式

(1)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应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合作,为客户提供有附加值的服务。例如:可以在信用社的基层网点推广储蓄型保单的质押贷款;在信用社办理保险业务的客户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优惠;发挥信用社员工稳定的优势为客户安排长期服务专员,改变以往因保险推销员不稳定导致的种种弊端……

(2)根据乡镇企业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现状,信用社应该在财产险方面有所突破,设计一些适合中小企业的新型财产险,如小企业雇主责任险、小企业利润损失险、商铺盗抢险……

(3)在推广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信用社必须充分考虑农村客户的理解能力,为他们提供简单易懂、标准化的保险产品,产品说明尽量做到简单明了,避免保险公司利用文字歧义和文字陷阱逃避风险。

(4)信用社应与保险公司积极开展推荐活动,逐步培养客户控制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通过细致认真的推广教育,努力在农村培育保险氛围。

(四)培养专家型的保险人员

信用社的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培训过程中须注重个人特性和方式方法:一是可以通过正向激励积极资助业务人员自我开发,将教育方向与员工自身利益相结合,逐步形成“收入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从根本上调动业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二是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学习兴趣,尽量聘请有经验的专家,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方式让员工渴望学习。

对于保险人员必须做到“合格”上岗:一是要求保险业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取得保险人资格。二是加强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双方的理解和文化融合,带动员工从只管操作向主动提供服务方向转变,建立保险专家的新形象。

(五)发挥客户经理的积极性,培养复合型的营销人才

现阶段,信用社的主要营销人员是客户经理,他们直接面向企业和个人客户,是信用社里面最了解客户保险需求的人。但是部分客户经理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信贷工作上,不能为自己的目标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且信用社主要面对中小企业和农民,许多客户对于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模糊的初级阶段,对于自身的保险需求缺少全面考虑。针对这些实际情况可以邀请保险公司对客户经理提供新式培训,利用先进的营销经验增强客户经理的经营能力,教会客户经理如何发现商机、帮助客户控制风险。

(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保险监管部门可针对农村信用社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一是针对农村信用社兼业保险业务、主要在县域农村地区销售较为简单的保险产品的情况,在保险人资格考试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二是为推动农村信用社在辅助保险业服务“三农”、构建“三农”保障体系中进行积极探索,在兼业机构保证金制度的设计上,可考虑适当调低农村信用社保证金缴存总额及单家机构缴存额。三是在保险产品的核准与备案管理上,对保险公司针对农村市场开发的“涉农”产品、区域性产品、渠道专属产品开辟绿色通道。

参考文献

[1]庹国柱.保险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8.

[2]吴跃尔.关于拓展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调研与思考.浙江金融,2007(4).

[3]孙学辉, 赵红雨. 关于农村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几点设想.中国金融界网.

[4]张明. 农村信用社的保险业务问题分析与对策.中国农村金融网,2010.10.2.

[5]于明霞.对邮政保险业务发展的思考.民营科技,2010.9.

[6]王晓明.从一份保单看我国农村“银保合作”的症结.乡镇企业导报,2009.5

[7]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河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09

[8]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年终报表,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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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范文第2篇

[关键词]风险;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TU8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179-01

1 工程项目风险及其分类和特点

工程项目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限定时间、资源、质量)下,具有特定明确目标的一次性工程建设事业,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费用三大目标的实现,就意味着工程项目的结束。由于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特点,决定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无疑会给工程项目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有时是灾难性的,有时是人们不希望的,我们把工程项目可能出现的灾难性事件和不合意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的风险。

1、工程项目的风险有以下几类

(1)经济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经济相关因素的变化,造成工程材料、设备等价格涨跌、供应脱节,甚至通货膨胀;或者由于错误估计市场变化而导致的风险,这类风险通常由汇率变化、换汇控制、通货膨胀、设备材料供应脱节等引起,是工程项目风险中常见的主要的风险之一。

(2)技术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可能为预计到的问题而导致的风险,其中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等也是技术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3)其他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程项目组织的内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的风险。

2、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

工程项目风险具有的特点:

(1)客观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自然界的各种突变,社会生活的各种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不确定性。指工程项目的风险活动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都具有不确定性。

(3)可变性。工程项目的可变性主要表现在风险性质的变化、后果的变化,出现新的风险或风险因素已消除。

(4)相对性。工程项目风险主体的相对性和风险大小的相对性。

(5)阶段性。工程项目风险阶段性包括在风险阶段、风险发生阶段和造成后果阶段具有明显的时段性特点。

2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的现状

1、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的现状

我国对于风险管理问题的研究是从风险决策开始的,起步较晚。“风险”一词是在1980年首次由周士富提出的,这与我国改革开放前长期实行的高度集中统一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从开发的软件和应用方面来看,各高校的管理学院、计算机所,北京梦龙科技开发公司、大连同洲电脑有限公司等单位都对工程项目管理的进度开发过一些软件,但主要是采用计划协调技术而没有针对工程项目风险。工程项目风险分析在我国也曾经应用于实践,如三峡工程、上海地铁建筑工程项目、大亚湾核电站工程项目等。

2、国外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的现状

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应用范围很广,已经从最初的国防、航天等部门广泛应用到矿山、石油等部门。英美等国许多部门制定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手册,从而保证了采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比较国内外这方面的研究可以看出: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面,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应用,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水平仍然处于引进、吸收和消化阶段。

3 工作项目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与建议

1、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定义、分类、特点和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如下

(1)风险回避:是指考虑到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风险回避具有简单易行,全面彻底的优点,能将风险的概率降低到零,使回避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收益的机会。

(2)风险降低: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尽量降低其损失。如项目管理者在进行项目采购时可预留部分项目保证金,如果材料出问题则可用此部分资金支付,这样就降低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采用风险控制方法对项目管理是有利的,可使项目成功的概率大大加大。

(3)风险分散:是指增加承受风险的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从而使项目管理者减少风险损失。如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公司使用商品混凝土,混装混凝土就可以将风险分散给材料供应商。但采取这种方法的同时,也有可能将利润同时分散。

(4)风险转移:是为了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转嫁给另外的单位或个人承担。通常有控制型非保险转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三种形式。控制型非保险转移,转移的是损失的法律责任,它通过合同或协议消除或减少转让人对受让人的损失责任和对第三者的损失责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转让人通过合同或协议寻求外来资金补偿其损失。加入保险是通过专门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运用大数法则签订保险合同,当风险发生时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补偿。

(5)风险自留:是项目组织者自己承担风险损失的措施。有时主动自留,有时被动自留。对于承担风险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事先建立内部意外损失基金的方法得到解决。

对于以上所述的风险管理控制方法,项目管理者可以联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如对于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往往是多种风险控制方法并用,单独使用一种控制方法反而会加大项目风险,相反对于小型工程有时用一种控制方法即可。所以风险管理者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盲目使用。

2、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与国际接轨,完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在我国,许多制度尚在探索阶段,现行的法律法规不适应WTO有关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我们要针对建设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建立参照国际惯例并符合中国实际的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研究合理的工程担保、保险的收费标准及费用收取办法。

(2)建立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技术。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首先必须建立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逐步形成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由于工程项目风险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必须提高对工程项目风险的识别能力,加强工程项目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不同工程的项目的风险规律。目前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对工程项目的风险比较重视,但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风险重视不够,有些“形象工程”特事特办,不按市场规则运行;有的根本不进行可行性研究或不可行的工程也开始运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要一介入就会遇到很大的风险。所以工程项目企业要对参与的工程项目列出潜在的风险清单,并且要对其进行分类归纳和衡量比较,确定工程项目风险的相对重要性,以便能够从容准确地应用风险分析技术去面对工程项目风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保险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范文第3篇

一、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浙江省已设立39家绿色专营支行,60个绿色金融事业部,1个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湖州市成立全国第一家绿色金融事业部、第一家绿色专营银行;截至2021年一季度,广东省内金融机构共设立26家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专营组织;江西赣江新区设立7家“绿色支行”,3家绿色金融事业部,3家绿色保险创研机构入驻新区,建成绿色金融示范街,成立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和绿色金融评价认定三个中心;贵州省共9家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3家国有银行设立“绿色金融支行”,建成全国首个“绿色金融”保险服务创新实验室;截至2020年底,新疆三地试验区共有5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7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实现全覆盖。

二、强化政策支撑体系

(一)浙江省

央行等联合《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全国率先《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经济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6+1”重点领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地方绿色技术规范10余项。湖州市出台《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若干意见》,制定《湖州市绿色金融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湖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衢州编制《衢州市“十三五”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绿色金融纳入“双支柱”政策框架暂行办法》。

(二)广东省

央行等联合《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率先出台《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广州市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花都区出台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1+4”配套政策体系,随后区市场监督局制定出台支持绿色金融企业创新发展九项措施,推出《服务广州市花都区绿色金融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制定106条地税优惠政策助力绿色金融发展。

(三)江西省

央行等联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相继出台《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细则》,形成了长中短期搭配、金融财税产业融合的地方政策框架体系。省银监局制定《绿色信贷工作考核评价及差别化监管暂行办法》《江西银行业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意见》;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加强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制定《关于发展绿色信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绿色金融重点推进的试验任务》等政策指导意见;环保厅印发《江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四)贵州省

央行等联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省政府印发《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提出建立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等12大任务,《关于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和抵押品创新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贵安新区管委会联合《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明确重大绿色项目评估办法及程序,减少金融机构对接绿色项目的识别成本。

(五)新疆

央行等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自治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支持领域,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暂行)》,通过货币政策、宏观审慎评估和准备金优惠政策等,支持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资金供给。

三、产品及服务体系创新

(一)浙江省

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排污权、碳交易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广一系列绿色金融产品,如:“两山贷”、绿色园区贷、生猪活体抵押贷等。湖州创新推出“绿色园区贷”等产品;市政府部门与当地电力公司创新推出“能源碳效码”,并联合银行推出“能源碳效贷”,为纳入“能源碳效码”管理的企业融资提供利率优惠;德清创新推出基于单个项目生态价值核算结果的GEP绿色金融贷;长兴农商行推出“轻纺行业转型升级贷”,并根据企业实际创新融资担保方式。衢州首创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大力推广五水共治贷;创新推出排污权质押贷、合同能源管理贷、天然气分布式项目贷、金屋顶光伏贷等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安环险”,为传统工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全国首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组建信保基金,与省担、国担公司以及14家银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二)广东省

广东省花都区创新推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金融产品;设计“绿色e销通”业务模式;建设银行花都分行创新了“绿色租融保”业务模式,支持广州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创设“电桩融”产品,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场建设;创设“绿色可转换为股票(股权)的公司债券”,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全链条覆盖;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创新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服务,帮助广州地铁集团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产品(ABN),有力支持了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和清洁交通产业发展。

(三)江西省

江西省创新推出“绿票融”等特色金融产品;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在全国首创“财园信贷通”和“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推出“云电贷”“掌上微贷”“微企贷”“云企链”“智享贷”“订单通”等符合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兴业银行南昌分行采用“投行+商行”模式,支持孚能科技成为江西首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兴业银行赣州分行创新推出风控产品;建设银行江西分行联合省林业局推出“林农快贷”,是全国首个基于林业大数据的线上林农普惠信贷产品;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研发推出农业特色保险产品——南丰蜜桔低温冻害气象指数保险;中航信托等联合设立全国首单碳中和主题绿色信托计划;江西水投集团成功发行3亿美元高级无抵押绿色境外债券,是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首单绿色境外债。

(四)贵州省

贵安新区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审批专项通道服务绿色客户,助推地方绿色发展。例如,农行贵安支行和平坝信用社采用“信用担保+抵押后置”模式,支持试验区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项目建设;贵安新区运用PPP融资模式,解决了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项目融资问题;运用绿色资产证券化方式,支持清洁供暖和助力清洁能源发展;采用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方法,实现绿色扶贫与生态补偿相结合。(五)新疆工商银行昌吉州分行开发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助力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克拉玛通过“银团贷款+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支持国电投新疆公司风电项目;昌吉农商行开展供应链绿色金融业务,为核心企业上下游客户提供金融业务,推动当地绿色农业发展。新疆引入绿色金融智库,推动试验区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等5大智库开展战略合作。在全国五省试验区中率先建立绿色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制定形成全国首个自律机制工作指引和公约。

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一)浙江省

湖州市打造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绿贷通”“绿融通”“绿信通”三个金融服务子平台,为绿色企业提供银行信贷、融资担保、政策申报、资本对接和绿色认定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衢州搭建绿色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衢融通),开发金融机构碳账户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建成农信系统绿色银行服务平台,设计开发全国首个绿色贷款专项统计系统,有效解决绿色信贷统计难的问题。

(二)广东省

央行广州分行依托“粤信融”平台,推动广州开发建成绿色融资对接系统,集企业绿色项目申报、推荐、融资需求以及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

(三)江西省

“绿色企业信息平台(一期)”上线,旨在建设绿色企业信息数据库。目前,省内企业可以通过省金融监管局网站链接登录绿色企业信息平台,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完善“绿色企业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技术驱动整合形成江西绿色企业数据库、绿色金融产品数据库,为省内绿色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支撑。

(四)贵州省

贵安新区依托大数据打造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四位一体”动态管理。

(五)新疆

2019年8月,新疆首家绿色金融与科技创新管理中心在昌吉国家高新区成立,该中心通过绿色金融支持推进绿色农业、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建材等产业快速发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昌吉州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云签约”“云推介”“云洽谈”“云订单”等“云”上操作助力绿色企业和项目发展。

五、配套政策支持

(一)浙江省

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信贷贴息、绿色金融机构培育、绿色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2018年,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出台推进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三年发展目标和21条举措。湖州制定“绿色金融25条”“金融10条”等配套政策。衢州设立了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启动“绿色金融资金风险池”项目,将绿色金融指标纳入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信贷支持。

(二)广东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对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励2500万元,对金融机构总部和专业子公司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5亿元(含)以上的银行机构按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利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补偿合作银行贷款本金损失。鼓励绿色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给予绿色企业上市、挂牌交易等、股权质押融资等提供一次性补贴。按标准发放绿色人才补贴。

(三)江西省

省财政统筹金融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绿色信贷进行贷款担保或贴息,对绿色债券认证费用、发行评估费用、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等给予费用补贴,根据对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评估结果,按年度进行专项奖励。赣江新区本级财政出台绿色金融优惠政策,从金融机构入驻、办公用房、人才、财政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贵州省

贵州省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落户贵安新区并开展业务达到一年的按标准给予奖励,设置绿色金融人才、金融机构绿色业务、绿色上市等奖励。另外,对获得绿色项目认证的企业和项目,开辟行政事务“绿色通道”,提高政府服务绿色企业(项目)效率。

(五)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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