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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年度考核总结

街道年度考核总结

街道年度考核总结范文第1篇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和长效保洁现场成效。主要分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保洁设施和保洁队伍、日常保洁成效和长效管理四个方面。

2、考核标准:*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

3、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考核仍按照善政办发〔20*〕35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采取平时督查考核和年终考评方式,重点检查长效保洁现场综合效果,考核结果列入各镇(街道)年度村庄整治工作考核内容。

1、平时督查考核

实行季度督查制度,即每季度县考核组对各镇(街道)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县考核组随机抽查各镇(街道)2~4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随机抽查2~3个自然村,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有关镇(街道)、村(社区),对每个村(社区)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评议,每季考核情况汇总后在工作简报上刊登。对长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村(社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为十天,对需要整改的村(社区)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回访巡查,如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

季度督查时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每年组织一次由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或相关具体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互查。各镇(街道)也要制定对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村(社区)级建立对村(社区)保洁员工作的考核机制,做到上下联动,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年终考评

(1)各镇(街道)在自查基础上,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县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2),要求县组织考核验收。同时上报各镇(街道)年度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总结。各镇(街道)对照“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对村(社区)级自查考核分在70分以下村(社区)为考核不合格村(社区),不列入申请考核村(社区)范围。

(2)县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街道)申请,会同县有关部门组成县考核验收组,依据“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对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进行随机抽查考评,年终考评抽查数量与平时督查考核抽查数量相等,对抽查村(社区)分别计算考核分。未抽查到的村(社区)视作考核达标村(社区)。

(3)县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对村(社区)级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列入县以奖代补范围,对考核分在70分以上的村(社区)计算平均分,并结合平时督查考核情况,计算村(社区)级考核综合平均分,再加上对镇(街道)级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考核分,二项考核分之和为该镇(街道)年度考核分。

(4)对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先进村(社区)进行评比,评选若干村(社区)给予表彰奖励。

(5)考核结果报县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认定,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兑现县以奖代补资金。

(6)考核验收的几个环节。对各镇(街道)的年终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听”,即听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情况介绍;“看”,即一方面查看有关台帐资料,另一方面重点现场踏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成效;“议”,即县考核组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评”,即县考核组按要求综合考评,汇总考核分,计算出该镇(街道)的县以奖代补资金。

四、考核奖励标准

根据*县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办法,由县财政按在册农村人口每人每年给予补助,经济薄弱村每人补助5元,其他村(社区)补助3元,镇(街道)按1︰1配套补助。县对镇(街道)以奖代补资金=镇(街道)通过考核的行政村(社区)总人口×(5元/人或3元/人)×(镇(街道)考核分/100)。县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先进村(社区)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农村河道保洁、道路绿化、生态建设、生活污水治理等仍按原来标准补助。县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村(社区)级的环境卫生日常维护费。

街道年度考核总结范文第2篇

一、考核对象:

等个行政村村书记、村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的考核办法由各村自行制定,报街道备案。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中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实绩、信息报送等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机构、并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制定本村、试点村工作方案,有明确的宅基地收储补助政策及工作措施等;建立健全村规划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队伍,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加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服务监督;建立试点村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档案,包括相关政策文件、目标考核责任书、信息简报、各类报表、工作总结、图册照片、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等资料收集完整。

2、工作实绩

各村对要拆除的房屋要及时向街道汇报。每季验收一次,验收时提供房屋拆除前、后的照片、土地证复印件。

3、信息报送

如实填报《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月报表、季度报表及进度表》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表》;积极报送有关典型材料;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等;

三、完成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考核时间和程序

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分村自查、街道核查、考核年度为每年的月日至月日。

各村要在全面总结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街道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拆除旧房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证、补偿协议或补偿发票(复印件)附后。自查工作在每年的月日前完成。

街道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村进行核查,采用查阅相关文件和工作记录、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去昂面核查。街道核查在次年的月日前完成。

五、考核方式

考核按街道《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核查结果列入街道年终考核分值。

街道年度考核总结范文第3篇

为全面落实《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确保按时完成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区政府决定,自年起在全区全面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引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加快推动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建设教育现代化镇和教育现代化学校,全面完成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活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信息采集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根据专项测评数据和日常工作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定期分析、通报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

(三)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考核以《指标体系》为基本依据,每年年底,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指标体系》制定实施细则和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送区考核办,作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镇(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四)建立奖惩机制。对积极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成绩优异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级各类学校予以表彰。对年度测评连续三年落后的镇(街道、开发区)和年度测评抽查中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确保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要把教育现代化建设与推动各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街道年度考核总结范文第4篇

__工业园区街道村干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落实科学发展观 规范村干部管理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近年来__工业园区、__路街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园区街道社会和经济发展新形势,不断加强和规范村干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控减职数,优化结构为落实科学发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杜绝人浮于事现象的发生,近年来,我们严格控制村两委成员职数。将村干部主要分为四类纳入管理:一是村定职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辅导员;二是村级园区(街道)管干部,包括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三是村一般干部,包括其他的在村在岗工作的村两委成员;四是村后备干部,包括在村相关岗位工作的年轻同志。目前园区街道所属12个行政村,村党组织委员职数设定为5人,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3人;村委会委员职数同样设定为5人,分别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3人。提倡两委成员交叉兼职。通过20__年和20__年两次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村两委成员的职数得到了有效控减,村两委成员结构得到了优化。目前12个行政村共有村党组织委员58名,平均年龄41.5岁,女性17人,占28%;35岁以下14人,占23%;高中以上文化47人,占78%。共有村委会委员58名,平均年龄45.6岁,女性19人,占32.8%;35岁以下5人,占8.6%;大专以上文化8人,占13.8%。“两委”成员91人,其中交叉兼职25人,书记、主任一肩挑2人,村干部结构得到了优化,村干人数得到了精简,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二、加强培养,注重选拔近年来,园区街道党工委着重在“提、选、派、挂”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实施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提”,就是在村主要干部岗位干出业绩的年青同志,适时提拔到园区街道相关部门岗位工作,让他们更好发挥能量、服务群众,近年来先后有3名村党组织书记走上了乡局级领导岗位,4名同志调到园区街道相关部门担任负责人,大大调动了其他村干部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选”,就是重点从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种养大户、外出务工经商回乡人员等优秀青年人才中,通过公开考试、党内党外群众推荐等途径,使一批农村优秀人才走上村干部岗位,让他们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舞台上锻炼提高。现在职村两委成员中“双强型”达87人,占91%,“能人型”党组织书记9人,占75%。同时确保每个村保持3名以上后备干部力量,为村干部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增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宫涵村试行了大学生村后备干部公开选拔招聘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相关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派”,就是对工作难度较大或暂时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村,从园区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直接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挂”,就是通过上挂锻炼的方式,加强村级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对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村级后备干部,适时抽调他们到园区街道的相关部门参与中心、重点工作,以此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提升工作思维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对复杂情况的协调处理能力。20__年以来,先后从村抽调9名村后备干部参与重点工程建设、农业普查、工业普查等中心、重点工作,有力的促进了村后备干部的健康成长。三、强化教育,提升素质为促进村干部素质的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和载体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一是及时组织参加上级培训,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组织好本级培训,每年年初,结合园区街道年度中心重点工作,有针对性拟定培训计划,组织村干部进行培训,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注重日常培训,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的优势,及时组织村干部对新的理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学习,促进他们对新形势、新问题的认知和理解能力的提高;四是组织实施学历培训,有针对性地及时将部分同志送到党校大专班进行系统学习,提升学历层次,20__年,我们选送17名在村工作的年轻同志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大专班学习,随后先后又有近10名年轻村干部参加了党校的学历培训,党校在课程安排上能紧密结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使他们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在村级三个文明建设岗位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至目前,12个行政村中,已具有大专以上村干部24名,占村干部总数的25%,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为大专学历的5人,占42%。四、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为加强村干部管理,切实改善村两委班子中存在的懒、散、庸、浮现象,全面提升村干素质,党工委出台了《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了村干部管理的三项制度:一是定期回报制度,即要求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每月向园区、街道党政办公室上报月度 工作计划。园区、街道每月末周一召开各村支部书记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回报例会,各村回报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打算,强化效能监督;二是谈心谈话制度,即园区、街道党政领导每年至少联系村主要干部谈话两次,其他村干部谈话一次。对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提醒、及早解决,强化日常监督;三是激励考核制度,即每年由园区、街道组织部门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年度考核,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个别座谈、组织考核的办法,确定村干部的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干部奖惩、提拔任用的依据。此外,园区街道还突出了村干部工作情况的日常考核,通过组织实施民主测评、班子成员谈话等方式,适时组织实施村级班子运转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调研,帮助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增强。通过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实施,促进了园区、街道村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地改善了干群关系,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量化考核,落实待遇围绕村干部“报酬工薪化、待遇保障化、工作职业化”的目标。20__年我们将村定职干部和其他干部的工资报酬组成确定为基本工资、考核奖励工资和贡献工资三个部分。1、基本工资:村定职干部的基本工资由园区、街道按月发放,具体标准为村支部书记900元,村委会主任810元,村总帐会计765元;村其他干部由村考核发放。(分配比例为:村党组织书记100%,村委会主任90%,村会计辅导员85%,副书记、副主任75%-85%,两委委员60%-75%)2、考核奖励工资:对各村的考核奖励,用设定的年报酬总额,减去基本工资后的剩余部分,作为考核奖励工资的基数,按最终考核得分(每分120元)进行奖励。考核奖励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发放渠道均由村从集体经济积累资金中支付。3、贡献工资:由招商引资奖;集体经济发展奖;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征地工作、拆迁安置工作奖三个单项奖组成。与此同时明确了工资考核发放的基本原则:1、村干部年工资报酬的增长必须坚持“两低于”的原则,即工资增长的总额低于集体经济积累增长的总额,工资增长的幅度低于集体经济积累增长的幅度。2、设立村干部工资增长预警线。凡村干部“基本工资+考核奖励工资”的总额同比增幅超过50%的,以50%计发。3、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在支付村干部年终报酬后,村级集体经济要有一定的积累;个别经济特别薄弱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将年终考核工资作为参考,年终报酬下浮一定比例发放,下浮比例由园区街道研究确定。4、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未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没有达到规定目标的,取消综合评奖资格。20__年园区街道各村党组织书记(基数为1)的工资报酬总额分别为:周桥24429元,双墩29302元,许郑25163元,东唐30732元,宫涵31974元,老东河220__元,北马30225元,十里铺23082元,凌窦22674元,孙唐20290元,朱塘27977元,林南30859元。最高宫涵村与最底孙唐村相差11684元。20__年结全园区街道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在年初下发的《20__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意见》中明确,考核分为党建工作、平安创建、文明卫生创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计划生育、村建土管、社会保障等9个方面。将村干部工资报酬确定为基本工资、考核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维持20__年标准不变,考核工资提升为每分150元。六、完善保障,激励工作围绕不断完善村干部保障机制的工作思路,20__年,我们结合形势研究制定了《泰东镇村镇管干部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着力规范农村干部的参保投保行为,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20__年,结合新的形势,我们又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村“两委”成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并根据村干部工作年限和岗位的不同建立了村干部退休养老金“保底”机制。这一政策的出台既从根本上解决了村干部后顾之忧,又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村干部在到达退休年龄后,在社保部门按城镇职工办理退休养老金的基础上,街道党工委将同时对退休村干部养老金“保底”工资进行测算。村干部退休后养老金保底标准等于其各任职职务工龄乘以各职务月领取标准之和。退休后如实际领取养老金低于保底标准的,按月补足养老金差额,资金由园区街道和村各承担50%。各个职务对应的月养老金标准分别是: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的每月享受35元,任村委会主任、党组织副书记职务的每月享受30元,任村总账会计、村委会副主任的每月享受25元,任“两委”一般干部职务的每月享受20元。男性任定职村干部工龄满10年的,在按上述标准测算养老金总额的基础上每月发放的养老金数额再增加40元;女性任定职村干部工龄满10年的,在按上述标准测算养老金总额的基础上每月发放的养老金数额再增加80元。村干部各职务对应的月领取标准,园区街道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医疗保险。从20__年7月1日起村两委成员已全部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新参保人员到退休时不能满足缴费15年的,除个人按规定应承担的费用外,集体承担的部分按工龄计算,任职工龄在15年以上的由集体全额承担,任职工龄不足15年的按比例计算集体承担部分,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新当选人员按规定办理。七、实施关爱,体现关怀为使退休村干部享受到园区街道发展所带来的成果,20__年园区街道通过深入调研,建立了20__年以前退休村干部(园区街道管)基本待遇的正常调增机制。20__年__路街道共有退休街道管干部32名,其中支部书记5名,村委会主任(大队长)9名,副职(副支书、副主任、总帐会计)18名(3名同志未到龄办退)。退休待遇普遍较低。我们根据各个不同层次研究设定了退休金调增方案,得到退休村干部的支持和拥护,体现了组织的关怀。对于退职人员,我们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对经批准退职的处理。对任职时间较长,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较好,因年龄或身体原因由组织安排其退职,但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对象,集体负担部分仍由集体承担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对其他退职情况的处理。因 司法处理、党纪政纪处理或自动离职、落选不再属于参保范围的,离开工作岗位后,从次年起,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含不足15年部分)全额由个人承担。如任期未达到退休年龄而因故死亡的,按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街道年度考核总结范文第5篇

为加强镇街财政收支管理,确立区本级与镇街级科学、规范、合理、稳定的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发挥镇街财政的职能作用,调动镇街加强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促进镇街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大政发〔〕9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第二十六次党工委会议研究,特对我区调整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做出如下决定:

一、确定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

(一)核定镇街税收收入基数。

(二)根据镇街事权范围,按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核定镇街支出基数。

(三)根据镇街收支基数的差额确定镇街上解支出或补助收入数。

(四)建立镇街税收收入考核激励机制。根据镇街税收收入基数,对镇街年度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凡完成税收收入基数的镇街,参与税收收入增量分成。

(五)统一平衡、规范透明的原则。

二、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税收收入基数核定

将2003年各镇街所属企业形成的区本级税收收入决算数与个体工商户形成税收收入的50%部分之和确定为镇街税收收入基数(根据大连市政策调整扣除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二)镇街支出基数核定

根据镇街事权范围,本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保证镇街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基本需要的原则核定镇街支出基数。

1.镇街财政支出范围。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镇街机构改革和社区建设,确定镇街支出范围包括:行政管理支出、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文体广播事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社区经常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2.镇街支出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核定。其中:

人员经费根据镇街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定员、工资标准的实际情况核定安排(含管委会综合考核奖励);公用经费按照区统一实行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社会事业发展支出,根据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的总体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划分区本级和镇街事权范围,按照镇街事权范围核定。

(三)镇街税收收入考核激励机制

1.镇街税收收入考核。根据确定的镇街税收收入基数,对镇街年度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镇街每年须完成确定的税收收入基数,如未完成税收收入基数,相应扣减该镇街财力。

2.在完成税收收入基数的基础上,增量部分区本级与镇街级分成共享。

3.镇街税收收入增量的确定。

镇街税收收入增量=镇街当年实现区本级税收收入-区本级财政对镇街企业财政补贴数-镇街税收收入基数

4.镇街税收收入增量分成办法。经确认的镇街税收收入增量,按照超额累进比率计算镇街税收收入分成。除得胜镇、大李家镇以外的其他镇街按照如下比例计算税收收入分成:

(1)增量收入100万元以内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30%;

(2)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40%;

(3)超过3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50%;

(4)超过500万元以上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60%.

鉴于得胜镇、大李家镇税源少、税收收入较低的现状,经确认实现的税收收入增量,按照如下办法计算两镇的税收收入分成:

(1)50万元以内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70%;

(2)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80%;

(3)150万元以上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90%.

镇街分成收入为每一级距与该级距适用分成比率乘积之和。

5.区财政部门本着谁招商、谁受益的原则,对经管委会批准、按照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由各镇街自主投入进行基础设施开发或完善投资条件后引进的新企业,根据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完税凭证等有关资料对各镇街考核年内新增企业及税源进行界定,并负责镇街税收收入增量的计算。未经界定、备案的新增企业和税源不参与税收收入分成。

三、有关要求

(一)为加强镇街财政收支管理,各镇街要按照《预算法》及开发区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编制镇街财政预算。各街道办事处(含新港工作处)预算经区本级财政审核后纳入开发区财政总收支预算,报管委会审批。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执行,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年度终了,各街道要按照财政决算的要求,做好街道财政决算工作,经区本级财政审批后纳入开发区财政年度总决算。大李家镇、得胜镇财政收支预决算比照街道进行管理。

(二)为规范镇街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各镇街要实行镇街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集中核算,具体比照《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集中核算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三)镇街征地动迁费在农民社会保障系统没有建立之前,实行区级财政专户管理;经审计确认的各镇街征地动迁费存量、借出资金、各镇街使用征地动迁补偿费资金投资兴办企业上缴利润及改制后形成的改制收入,一律纳入区本级财政专户管理。

(四)经批准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形成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作为镇街级财政收入,纳入镇街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安排镇街社会发展支出。

(五)各镇街用于集体福利支出的部分不得超过税收分成收入的20%;用于经常性支出的部分不得超过税收分成收入的10%;其余用于弥补镇街社会事业发展专项支出以及涉及农业发展、建设性支出等需镇街配套负担的支出。

(六)在核定的人员经费中包含了管委会综合考核奖励部分,根据管委会对镇街综合考核奖励办法和年度考核结果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