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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打击整治安全隐患不整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及时或未开展安全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法律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一批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停产整顿一批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生产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惩治一批非法违法相关责任人,切实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倒逼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突出监督检点,抓住监督检查关键,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等方式,有效提高检查成效,做到查一次收效一次、查一次提高一次,促进企业克服麻痹思想、等靠思想,减少隐患常查常改、常改常犯现象,激发企业主动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建档管理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并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凡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将严格实行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发挥监督检查的警示震慑作用。
4.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的工作效能。科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检查指导,充分发挥标准化企业引领带头作用;二是监督检查专家管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形成专家积极参与监督检查活动的良性循环,保证专家检查的责任和效果,全面客观准确地查找问题隐患,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5.进一步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以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监督检查队伍为目标,以人员、装备、保障等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
二、重点监督检查执法对象
根据我区“三定”方案的规定,我局依照职业范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其他经营单位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经营单位12家;金属制造企业1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一般监督检查对象
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法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实施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区其他企业的一般检查,一般检查的企业为12家(其中粉尘涉爆4家,有限空间4家,使用危化品企业4家),实施一般监督检查对象,原则上每年至少执法检查一次。
四、综合监管事项
充分发挥区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妥善处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工作关系,从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联系发改、科技经信局、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商务、公安、住建、文旅、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原则上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应急管理部门参与配合。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着力解决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源头性、基础性、瓶颈性问题,适时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隐患进行会诊,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解决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五、完成区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监督检查内容
(一)积极开展全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参与区安委办组织开展的综合督查行动。比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节日、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对全区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各部门、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完成事故调查处理。
—、时间安排
县工信局全年拟计划组织12次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每月一次,每次检查1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自行拟定。“双随机”抽查、其他专项整治检查以及突发性重大事项上级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同步组织开展或另行安排检查时间。
二、检查对象
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
三、检查方式
县工信局全年12次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与省工信厅、市工信局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暗查暗访活动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同步进行,检查组人员例行检查包括县工信局2-3人,其他专项检查包括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及相关专家,人数待定。
县工信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如发现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三违”“四超”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况,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执法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精神以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为指导,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侓法规,全面有效开展监察执法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
工作思路: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做到每案必办。
工作任务: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侓法规;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实施监察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查处,对安全生产执法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处理相关股室移交企业违法行为。
二、2016年监察计划
(一)日常执法工作计划
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古叙高速、叙大铁路开展日常监察检查。
全县启动煤矿平均全年覆盖一次监察检查;古叙高速、叙大铁路重点工程,平均每月覆盖一次监察检查;非煤矿山(含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和露天开采非煤矿山)正常生产矿山平均全年覆盖一次监察检查;对全县100件以上烟花爆竹连锁店平均每季度监察检查(抽查)二户;对县泰安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监察检查;对全县加油站每年覆盖一次监察检查;对全县酒类企业全年监察检查(抽查)两户;道路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全年监察检查(抽查)六户(处),其它企业监察检查(抽查)六户。以上所有监察检查共105户。
(二)专项监察检查
结合重点时段、行业特点开展各类专项监察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相关企业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职能股室认真开展执法工作,检查、指导乡镇委托执法工作。
1、烟花爆竹专项监察检查。1--2月是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旺季,重点是配合危化股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登记、仓库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监察检查。对违规储存、经销非法产品进行立案查处。
2、煤矿专项监察检查。3--5月重点是配合煤监股对煤矿通风瓦斯、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井下密闭管理、矿级领导带班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检查。对违法煤矿进行立案查处。
3、非煤矿山专项监察检查。6--7月重点是配合非煤山股对露天矿山安全和井工开采矿山的井下机械通风情况及领导带班等进行专项监察检查。对违法非煤矿山进行立案查处。
4、危险化学品专项监察检查。8--9月重点是配合危化股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专项监察检查。对违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5、其他专项监察检查。10--12月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人员装备等情况实时开展对古叙高速、叙大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不定期(抽查)监察检查。
三、计划执行措施和要求
(一)科学制定月度监察检查计划。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合理分解下达月度具体察检查计划,加强监察检查计划进度。注重执法检查分析,找准监察检查薄弱环节。
(二)进一步规范监察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监察执法工作需要,按月计划编制监察检查方案,避免盲目执法。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案卷管理。实现监察执法过程“四化”管理。做好监察执法总结,积累监察经验,及时纠正工作上的偏差,推行监察工作创新,提升监察执法水品层次。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依法开展监管执法活动。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综合考虑执法力量、技术装备等实际因素,合理编制监管执法计划。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着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监察。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强有力的开展监管执法,促进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造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号)文件,以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发展氛围。
三、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市安监局监管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目前,市安监局在编在岗31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11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关于“执法人员计算比例”的规定,市安监局实际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42×70%≈29人。
(二)市安监局年度总工作日为:市安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7279个工作日。说明:执法人员29人乘以251个法定工作日等于7279个工作日;全年365天,全年共52周,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10天节假日,全年法定假日共计114天,法定工作日为365—114=251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286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2237天。
(五)全年监管执法工作日为:总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756个工作日。
四、执法的范围、对象及责任分工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其所在地县级安监局全面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具体负责:
1.对各县(市、区、山)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
2.指导和协调各县级安监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民爆器材、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市安监局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县级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的事项、方式和工作安排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市安监局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山)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1.每个季度末和年底分别组织对各县(市、区、山)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根据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3.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
4.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交通、消防、建设、教育、特种设备等5个重点行业各抽查4个以上单位或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民爆、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农机、水利、电力、旅游、邮政、电信、林业、气象等有关行业,各抽查2个以上单位或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行政许可
市安监局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依法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考核,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所有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三)现场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市安监局的现场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1.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煤矿企业组织4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
2.对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企业组织2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局对一般矿山企业组织4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
3.对重点监管对象的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组织1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对各县局负责监管的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每个行业抽查2个以上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4.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组织2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督促并确保各县局对其负责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率不低于70%。
5.对监管范围内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组织1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抽查10个以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现场执法检查。
6.对全市各类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
(四)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市安监局依法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责任追究落实。
1.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进行救援,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依法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牵头组织调查处理。
(五)举报核查和专项检查
1.市安监局对接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现场核查或批转下级安监局核查,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进行专题报告。
2.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重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现场执法检查,检查企业率不低于30%。
3.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以高危、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为内容的专项检查,检查企业不少于20个。
4.市安监局组织一次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审查为内容的专项检查。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法律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活动,继续宣传国发[]23号文件、国发[]40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认真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确保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所列十九项检查内容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安监局各业务科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监管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监管执法计划的指导作用,精心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有机结合,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手段,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时段,持续深入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计划的执行力。
根据安排,现将市支队2019年上半年执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回顾
(一)立足本职工作,全力维护全市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2019年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市支队积极而为,坚持日常巡查、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组织十一县区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春季文化市场专项行动、高考期间文化市场专项行动,落实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部署,并于4月23日,在昭阳区清官亭举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暨“书香昭通•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现场集中销毁1.5万件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当天,市11县市区同时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集中销毁2.9万件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
(二)积极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市文化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在全市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县区网吧、娱乐场所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每月统计报送县区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线索统计表。二是出台市文化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对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涉及的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上级批示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三是抽调县区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召集到市局执法支队进行集中交流学习,集中办理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重大案件。
(三)组织全市执法、审批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2019年5月20日至25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执法业务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业务培训班,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版权、市“扫黄打非”工作办)科宋维泉科长、市文旅局马梅副局长、市广电局郑常溪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市文旅局市场科、执法支队负责人,县、市、区部分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队长、审批执法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市场审批及执法工作等相结合,内容丰富,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开展文化执法队伍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整顿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2019年5月底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执法队伍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作风,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并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听、查、访、谈等形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调研、访问群众或经营业主、明查暗访,督查网吧监督管理机制、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监督体系、案卷卷宗归档、廉洁纪律等。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全市文化市场监管,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工作计划,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网吧监管机制、“12318”举报电话接听制度、执法案件办理流程、罚没收入缴存机制、文件和行政处罚案卷卷宗档案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学习考核及准入退出机制、考勤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长效监管机制、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部门联席监管机制等。
(三)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以案施训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能力,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打造风清气正执法队伍。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安排,现将市支队2019年上半年执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回顾
(一)立足本职工作,全力维护全市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2019年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市支队积极而为,坚持日常巡查、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组织十一县区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春季文化市场专项行动、高考期间文化市场专项行动,落实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部署,并于4月23日,举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暨“书香昭通•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现场集中销毁1.5万件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当天,市11县市区同时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集中销毁2.9万件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
(二)积极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市文化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在全市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县区网吧、娱乐场所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每月统计报送县区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线索统计表。二是出台市文化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对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涉及的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上级批示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三是抽调县区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召集到市局执法支队进行集中交流学习,集中办理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重大案件。
(三)组织全市执法、审批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2019年5月20日至25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执法业务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业务培训班,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版权、市“扫黄打非”工作办)科宋维泉科长、市文旅局马梅副局长、市广电局郑常溪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市文旅局市场科、执法支队负责人,县、市、区部分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队长、审批执法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市场审批及执法工作等相结合,内容丰富,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开展文化执法队伍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整顿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2019年5月底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执法队伍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作风,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并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听、查、访、谈等形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调研、访问群众或经营业主、明查暗访,督查网吧监督管理机制、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监督体系、案卷卷宗归档、廉洁纪律等。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全市文化市场监管,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工作计划,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网吧监管机制、“12318”举报电话接听制度、执法案件办理流程、罚没收入缴存机制、文件和行政处罚案卷卷宗档案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学习考核及准入退出机制、考勤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长效监管机制、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部门联席监管机制等。
(三)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以案施训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能力,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打造风清气正执法队伍。
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安排,现将市支队2019年上半年执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回顾
(一)立足本职工作,全力维护全市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2019年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市支队积极而为,坚持日常巡查、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组织十一县区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春季文化市场专项行动、高考期间文化市场专项行动,落实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部署,并于4月23日,在昭阳区清官亭举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暨“书香昭通•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现场集中销毁1.5万件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当天,市11县市区同时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集中销毁2.9万件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
(二)积极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市文化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在全市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县区网吧、娱乐场所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每月统计报送县区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线索统计表。二是出台市文化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对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涉及的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上级批示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三是抽调县区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召集到市局执法支队进行集中交流学习,集中办理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重大案件。
(三)组织全市执法、审批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2019年5月20日至25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执法业务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业务培训班,市文旅局市场科、执法支队负责人,县、市、区部分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队长、审批执法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市场审批及执法工作等相结合,内容丰富,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开展文化执法队伍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整顿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2019年5月底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执法队伍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作风,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并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听、查、访、谈等形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调研、访问群众或经营业主、明查暗访,督查网吧监督管理机制、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监督体系、案卷卷宗归档、廉洁纪律等。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全市文化市场监管,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工作计划,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