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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幼儿园 体育活动 幼儿 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G40-01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6(b)-0231-02
1、体育活动在幼儿园教学中的现状
体育是幼儿教育诸育之首。一个人的身体素质是其他素质的自然载体,要想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必须从娃娃抓起,重视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因此,在幼儿园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体育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活动,然而,由于主观上认识不足,客观上受活动内容、形式、器材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不仅体育活动未能充分开展,也未能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开展体育活动时,常常出现充当“观众”的幼儿多,排队等待的时间长,练习密度与运动量不足等现象。同时,在进行体育教学活动时,忽略了传统的教学方式,直接以游戏法取代,就游戏论游戏,使体育当中的技能技巧及基本动作,不能得到正确锻炼,混淆了活动与游戏的概念,忽视体育活动的诸多教育功能。不少教师不愿意组织体育活动,甚至认为组织幼儿体育活动是一种负担。
2、体育活动在幼儿园教学中的作用:
幼儿园体育活动是遵循幼儿的生长发育规律和身体活动的规律,以幼儿为活动主体,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促进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发展智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和个性品质的一种教育活动。幼儿体育活动内容包括身体基本技能、基本体操练习、发展身体素质练习等方面。在幼儿园如果没有真正的体育教学,就不可能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没有规范的基本动作和基本技能的体育活动,就不可能有效地促进幼儿身体的发展。所以,幼儿园必须加强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从而使幼儿在合理的营养调配下身体得到充分的发展,为幼儿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而目前,幼儿园的体育活动几乎都是以兴趣为重,只要幼儿玩得高兴,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规范的体育教学。这与近几年幼儿园小胖子比比皆是,孩子宁愿守着游戏机也不愿意动一动的现象不无关系。笔者认为,产生上述现象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多数教师不善于组织幼儿体育活动,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谈一谈组织幼儿体育活动的原则与方法,与大家共同学习。
3、组织幼儿体育活动的原则:
体现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让幼儿身体的各项机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就必须以一定的身体练习为手段,以一定的基本技能为载体,幼儿要掌握一定的基本技能与体育教学是分不开的。
首先,在选择组织体育活动时,要注意坚持面向全体幼儿的原则。在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征,活动内容要适合幼儿动作发展水平,要考虑到活动量与练习密度的要求。如果活动量过小,练习密度不足,幼儿身体各部分得不到充分的活动,就达不到锻炼的目的;反之,运动量过大,练习密度过高,超过幼儿部分器官所能承担的负荷,显然也是不妥当的。目前相当一部分幼儿园体育教学都是重基本动作的练习,轻身体素质的培养,教师基于安全事故的考虑,往往不敢采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活动内容,从而使幼儿失去“跳一跳、够得着”的乐趣,失去迎接挑战和困难的锻炼机会。尤其是男孩子,在活动过程中得不到足够的“宣泄”,既影响了锻炼身体的效果,也对幼儿的心理素质的培养不利。因此,教师在组织体育活动时一定要采用科学的方法,适中的活动量来进行体育锻炼。
其次,在选择组织幼儿体育活动时,要注意掌握照顾个体差异的原则。在体育活动中,除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以外,还要考虑幼儿的个体差异,因为幼儿的健康状况、体质、活动能力都有所不同。有的幼儿活泼健壮,动作敏捷,有的幼儿胆小体弱,动作迟缓。只有考虑到幼儿的个体差异,为他们提供适宜的活动内容,使其既满足幼儿的最近发展区又充满了趣味性及挑战性,使每个幼儿都有锻炼的机会,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所提高,促进其身体机能的协调发展。
最后,注意坚持发挥体育活动的社会原则。在体育活动中,我们往往只重视传授粗浅的活动知识和技能,而忽视了体育的社会,特别是体育活动在幼儿个性培养中的独特作用。要注重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和培养活泼、开朗、勇敢、克服困难、遵守纪律等良好的心理品质结合起来,使幼儿精神集中、镇定、动作协调、定位准确,培养幼儿的自制能力,集体意识和自信心,充分发挥体育活动的社会性教育功能。
4、组织幼儿体育活动的方法:
(1)传统体育教学法:以幼儿掌握运动技术为主要目标,保证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传授,通常以教师为中心,是以往形成并延续下来的具有一定特点或理论体系的教育。因为是以教师为主,所以在教学业务、道德品质等各方面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传统体育教学强调集体教育活动,促使幼儿全面发展;区别对待各年龄段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实施有的放矢的教育l幼儿掌握运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较强。但是,传统体育教学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而忽视发挥幼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只重视对幼儿进行运动知识的传播而忽视发展幼儿智力和创造力;只重视幼儿共性而忽略了个性,从而导致体育活动难于组织,教师在教学方法上死板、单调;幼儿感到枯燥无味,注意力难以集中。
(2)现代体育教学法:适应现代社会的新教育,以幼儿为中心,以发展幼儿的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全面挖掘、发展幼儿的潜力。体现以幼儿为本,注重幼儿的个性化学习,重视幼儿学习能力的培养,幼儿能够在学习中体验到运动的乐趣,激发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幼儿的参与意识;教育形式游戏化与多种学科相互渗透。但是,现代体育教学在着重培养幼儿的能力和创造精神的同时,使得体育活动游戏化,从而混淆游戏与体育的概念;重视形式的多样化,忽略基本动作,运动技能技巧的锻炼{教师的主导作用不能充分发挥。致使幼儿在体育活动中直接进入游戏状态,造成动作技能不能够正确发展,甚至有时幼儿排队等待的时间过长,练习密度与运动量不足等。
由于传统的体育教学法与现代的体育教学法都存在一定的弊端,造成了幼儿园教师不愿意组织体育活动,那么,如何使二者结合起来,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融进现代化教学手段,培养幼儿的能力和创造精神呢?
(1)以传统体育教学法为主,现代体育教学法为辅。
完全继承传统体育教学法,以教师为主导,对幼儿进行集体教学,在活动中大部分时间用来锻炼孩子的基本动作、运动技能、辅之以现代体育教学的游戏形式。经过实践,我们发现虽然幼儿掌握了运动知识和运动技能,但由于锻炼时间过长使幼儿注意力分散、感到乏味;而这个时候融入现代体育教学法,幼儿又特别的兴奋,玩起来一发不可收拾,令教师难于组织幼儿教学。
(2)以现代体育教学法为主,传统体育教学法为辅。
完全继承现代体育教学法,辅之以传统的运动知识技能和传授。经过实践,我们发现现代体育教学教育形式多样化、幼儿积极性高,并且与其他学科相结合,教育功能得到了较全面的发展,基本动作、运动技能也能得到锻炼。但幼儿的运动密度与运动量不足,由于现代游戏花样繁多,教师的指导作用不能有效地发挥。
(2)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完善传统与现代教学手段。
1)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幼儿的主体作用相结合。提倡教师与幼儿,幼儿与幼儿之间的互动,肯定教师的指导作用,强调幼儿的主体性,把教师的活动和幼儿的活动相互融合。
2)音乐与体育教学有机结合。寓美于教,教师在组织体育活动时要充分挖掘体育教学、练习技能中所蕴涵的审美因素,让幼儿在锻炼的同时,得到了韵律美的体验,从而身心愉悦。
3)游戏法与传授基本运动知识和技能相结合。游戏是幼儿的天性,采取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让幼儿在游戏中促进身体各种机能的协调发展,培养幼儿的自制力,提高参与游戏活动的热情。
幼儿园科学区域活动是一种幼儿个别化的、对周围生活中的自然事物和现象进行自主探究的学习活动。在科学区域活动中,幼儿自主选择材料,自由结伴,进行个别化的、操作性的学习,教师的主要任务是进行间接指导。如何在科学区域中支持幼儿自主探究是科学区域中教师值得深思的问题,是科学区域活动的关键所在。
皮亚杰的观点认为幼儿只有主动的与材料互动,才能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从中体验发现的乐趣,激发探究的欲望,在探索活动获取丰富的科学知识经验。在科学区域活动中要满足幼儿好奇心、激发幼儿产生探究的欲望是需要材料为依托的。
1 现状与困惑
然而观察平时的科学区区域会发现材料选择与投放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
(1)材料投放盲目:没有考虑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材料与学习活动缺乏有机的联系,缺乏系统的序列;(2)材料投放无序:往往要检查了才想到增添一些新材料否则就是天天老面孔;(2)材料投放无趣:材料游戏趣味性差,幼儿机械化操作摆弄,无法获得愉快体验。这些问题都大大削弱了科学区活动促进幼儿自主探究的发展价值。
在观察和交流中发现教师们对科学区材料的投放存在不少的困惑:(1)如何结合教学和幼儿特点,减少材料投放的盲目性?(2)如何激发幼儿的兴趣和及时顺应幼儿的发展需要,增加材料投放的趣味性?(3)如何使材料发挥其教育功能和教育价值,成为不说话的老师,引导幼儿自主探索。怎样投放科学区材料、投放怎样的操作材料才适宜显得尤为重要。
2 材料选择与投放的原则
2.1材料的性质――取材生活、真实自然
幼儿园指导纲要中指出:幼儿的科学活动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教师应充分利用幼儿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索的对象。鉴于年龄的特点,幼儿能够认识及应该认识的都是生活中初浅的科学知识、直观经验,所以科学区域中材料的性质也应该贴近生活、真实自然。
教师在准备活动区材料时,应调动幼儿共同来收集筹备,不仅使得材料的来源更加丰富,而且幼儿自己收集来的材料都是生活中常见的,运用于活动中会引发幼儿对材料的认同感和亲切感,从而激发幼儿对活动的兴趣,积极地在活动中探索、操作,获得经验和知识,促进自身的发展。
科学区角活动的材料,应尽量选用幼儿生活中的实物而不是替代品,应让幼儿尽量在真实、自然的环境中探究,教师要引导幼儿并和幼儿一起随时收集身边易得、卫生、安全的可利用材料,供幼儿在科学区角活动时选用。
2.2材料的内容――激发思维、结构合理。
(1)材料的引导性。所谓材料的引导性是指教师提供的材料应能引导幼儿做出成品。缺乏引导性的材料,只能让幼儿盲目的摆弄材料,也谈不上幼儿的自主探究。引导性要求教师考虑幼儿的实际能力,考虑材料之间的关联,考虑材料所提供的线索对幼儿的启示,考虑最终要让幼儿获得什么样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材料的引导性不是教师的语言指点,更不是教师代替幼儿操作,而是内化在材料中的指路线索。
(2)材料的结构性。结构一词指的是相互关联的方式。科学区角活动中材料的结构是指材料在被使用时能揭示的现象间的某些关系。科学区角活动中材料的结构特指内在的关系――一种和自然现象相关联的形式。幼儿科学学习中的概念是“前概念”,是指简单水平层次上的抽象,一般称之为核心经验,是幼儿日后探索外部世界的基础,是幼儿发展的关键。材料的结构性能够保证幼儿在区域活动中获取科学认识的核心经验。
根据这个原则在选择科学区域材料以期达到学习目标时就需要考虑:这些材料能揭示什么重要的科学概念,材料与概念的结构关系,材料是以什么样的方式组合在一起的。教师在投放材料时一定要从科学领域的核心经验出发,选择相应的主体材料和辅助材料,让幼儿自己选择特定范围内的材料来尝试解决问题,以达到获得相应科学核心经验的目的。
2.3材料的投放――促进操作、反复探究、因人而异
(1)材料的操作性。皮亚杰认为:认知的发展不是由内部成熟和外部教学支配的,它是一个积极主动的构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幼儿对事物的认知理解是通过他们自身的感知和活动来形成的。操作探索为幼儿学习寻求答案和解决问题提供了机会,为幼儿获得知识、提高能力提供了可能,为幼儿获得成功创造了条件。幼儿依靠直接经验进行科学探究,通过观察实物来发现问题,通过自己亲身的操作来认识问题,通过观察、操作、思考来得出结论。所以科学的区域材料应具有操作性,从而引发幼儿动手、动脑,引发、支持幼儿的游戏和各种探索活动,引发、支持幼儿与活动环境的积极互动,引发幼儿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对客观事物进行动手操作和动脑思考。
(2)材料的探究性。幼儿的科学探究具有试误性的特点,大致会经历“发现问题――假设――探索――得出结论――表达与交流”这样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探究一般经历多次这样的循环过程。所以给幼儿准备的科学区域材料要能够支持幼儿反复多次的探究及多人次的探究。年龄越小的幼儿越是喜欢重复同一个动作,并且要在多次操作的过程中才能获得相同的知识,所以科学区角投放的材料不是一次性的材料,材料的性质和数量要经得住幼儿反复的操作、尝试,这样才能满足幼儿的需要,保持幼儿对活动的兴趣,使活动真正促进幼儿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 G6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7)04―0074―01
一、开展幼儿教育活动的意义
幼儿教育活动设计贯穿于整个幼儿园教学活动中,在寻求优秀的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既可以极大地帮助幼师们对自己的课堂教学进行深度的反思与总结,有利于他专业技能的提升和专业的发展,对幼儿园教育活动有关问题进行探讨,推进幼儿园的教学,又在很大程度上让幼儿在好的教育活动里轻松愉快地学习生活,收获知识,健康全面地发展。
在幼儿园里,高质有效的幼儿教育活动可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积极开展幼儿教育活动是与时俱进、适应儿童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对儿童个别差异的尊重,而且还适应了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为教师实施教育提供帮助,从而实现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目的。
二、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基本设计原则
1. 发展性原则。所谓发展性原则,就是幼儿园教育设计活动立足于孩子综合发展。作为一名幼儿园老师,幼儿健康全面的发展是教育活动设计的核心,老师要富有爱心,热爱幼儿,了解幼儿,结合每个孩子的具体情况,然后有的放矢,灵活引导孩子发展,并且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教育活动的内容、方法、份量和进度,都必须适合孩子的身心发展,不能一蹴而就。
2. 全面性原则。所谓全面性原则,就是教育设计活动应该考虑到孩子全面提高和进步。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应该让孩子全面成长和全面发展,如知识、身体、道德、能力、智力、情感等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工作者,进行教育活动设计及实施时,要考虑和实现幼儿的全面素质提高,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偏重于某一方面。
全面性,还包含两个方面:对个体而言,应当培养一个和谐发展的完整儿童,而不是忽视孩子的多种需要,抑制幼儿各方面的潜力,过早地分化而使其单方面发展的儿童。对整体而言,幼儿园的教育是面向全体的孩子,面向每一个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
3. 渗透性原则。所谓渗透性原则,是指教师通过构建宽松的心理环境,把教育活动有机融合、相互贯通,并通过日常生活、游戏等延伸活动的共同作用,让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以培养他们学习、活动的兴趣和对美的感受力、表现力、创造力。
渗透包括目标的渗透、内容的渗透、形式的渗透三个方面。无论哪一种活动,都会由于其本身具有的不同特点而有着特定的目标指向,而渗透性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将幼儿教育活动发展目标和相关学科知识融合起来。在设计渗透性教育活动时,选择教育内容既要考虑社会知识、认知知识和语言知识的有效融合,又要考虑学习内容在这三个方面对幼儿有积极的挑战性;目标与内容的渗透决定了活动形式的渗透,渗透性教育活动的形式中需要融合多种幼儿发展的因素,从而促使幼儿在外界环境因素的刺激和强化作用下,产生积极与人、事、物交往的需要、愿望。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围绕渗透性原则开展,有利于融合相关知识,把幼儿教育活动的内容、目的、手段、方法进行多样化、多层次的整合,提高幼儿教育活动的效果,有力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渗透性原则,在目标上,更注重幼儿运用能力的培养;内容上,更关注孩子如何更好地交往与表达;在手段上,更注重幼儿自主操作、自主修正、正确运用等过程;在形式上,更注重创设运用情境,强调师幼平等有效的互动,打造高效幼儿教学课堂。
4. 因材施教原则。所谓因材施教,就是老师从幼儿的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学的深度、广度、进度适合幼儿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同时考虑幼儿的个性特点和个性差异,使每个幼儿的才能品行获得最佳的发展。实践证明,实行因材施教,可以让老师了解幼儿的特长,引导幼儿发现自己的兴趣,对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幼儿权利的保护原则
幼儿期是儿童期的一个重要阶段,综合分析我国现行的对幼儿的基本权利具有法律效力的主要法律和政策文件②,可以将幼儿所拥有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表述为生存权和健康权、人格权、受教育权与发展权、受保护权与参与权等几个方面。在保护幼儿权利的实践中,既要把幼儿作为被保护的对象,给予其特别的、优先的保护;又要把幼儿视为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予以应有的、足够的尊重,尊重其独立的人格和年龄特点。
1.儿童优先与特护的原则
儿童优先与特护是指涉及儿童的任何事情,必须以儿童的利益为重。
《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总目标中提出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第40条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给予特殊的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因此,幼儿园和幼儿教师要尽可能地使幼儿在身心健康方面获得最充分的优先照顾,日常工作要优先考虑到幼儿的安全和最大利益。
2.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公平和平等的原则首先体现为无歧视。无论幼儿的社会文化背景如何,无论家庭贫富,无论男女,无论正常或残疾,都应得到公平和平等的对待,不应受歧视或被忽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有关儿童与教育发展的目标与策略部分强调,在国家宏观政策上,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地区差距,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确保教育的公平和公正。要关注女童和特殊困境的儿童,保证其获得健康成长和平等发展的机会。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教育内容,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就学权利;保障残疾儿童、孤儿和流动人口中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幼儿园工作规程》第20条规定,“面向全体幼儿”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第23条还特别强调: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的发展。
公平和平等还表现在儿童与成人同样拥有人格尊严。在公平和平等的原则下,成人应努力保证儿童不因年幼而受到成人的歧视、剥夺、虐待、侮辱和其他不平等的待遇;不应该因为儿童年幼而使用讽刺、挖苦性的语言来侮辱儿童,更不应因儿童没有抵抗和还击的能力而将儿童作为成人发泄怨气和打击报复的对象。
3.尊重年龄特点的原则
《儿童权利公约》第31条规定: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艺术活动。尊重并促进儿童充分参加文化和艺术生活的权利,鼓励为儿童提供从事文化、艺术、娱乐和休闲活动的适当和均等的机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规定:“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对于幼儿来说,遵循这一原则要特别强调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游戏是幼儿的权利,是幼儿的基本活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20条、第21条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第24条进一步明确提出: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的过程中给予适当的指导,保持幼儿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第二,尊重幼儿的认识规律与个体差异。《幼儿园工作规程》第21条、第24条规定,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是: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第26条规定:幼儿园的各项活动都应尊重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水平,根据幼儿个体差异,不要强求一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中提出:教育活动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与认识规律,各领域的内容要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
4.成人义务性的原则
在任何条件下,儿童都应当受到成人的保护,全社会所有的成人都对儿童负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幼儿来说,由于他们还不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成人对他们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从远近亲疏关系来说,对幼儿负有保护责任和义务的成人主要包括:家庭中的成人,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幼儿园中的成人,即教师和其他员工;其他社会成员中的成人,一切与幼儿的生存和发展相关的成人,如儿科医生、生产和销售儿童食品、玩具、图书和其他用品的成人等。
家庭是儿童权利保护的第一阵地,家庭中的成人,尤其是父母是保护儿童的第一责任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长保护儿童权利的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幼儿园也是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阵地,幼儿教师和其他员工是幼儿权利的直接保护者,不仅有关儿童权利的国际、国内法律对幼儿园和幼儿教师及其员工在保护幼儿权利中的责任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还提出了一系列保护幼儿生命安全与健康、平等的学习与发展等权利的具体要求和细则。此外,其他成人在其从事与儿童相关的工作中,也都要把儿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把保障儿童的权利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儿童权利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与《幼儿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切违反规定或不履行儿童权利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主体,视其情节的严重程度,都要受到行政或刑事的处罚。
二、幼儿园与教师对幼儿权利的保护
尊重和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是教育的基本职能之一。幼儿园作为学校教育的起始阶段,除家庭和家长保护之外,幼儿园和幼儿教师是对3―6岁儿童实行保护的重要机构和人员。《教师法》第8条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总则中提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
尽管有关幼儿权利保护与教育的法案与政策对幼儿的权利与保护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幼儿园市场混乱,缺乏严格有效的管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威胁幼儿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隐患,忽视甚至亵渎幼儿基本权利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幼儿园范围内,这些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些幼儿园基本设施条件不合格,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教师对幼儿的权利和自身的责任与义务缺乏了解,一些幼儿园的课程不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全面发展的需要等,针对这些现实中的问题,要特别强调幼儿园与教师对幼儿权利的保护。
1.规范设施条件,健全规章制度
幼儿园具有保育和教育的双重任务,其基本设施条件和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合格的基本设施条件、合理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幼儿获得健康良好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幼儿生命健康权的重要保证。
依照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所有的幼儿园都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包括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按照国家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必须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如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中不得少于3小时)等。此外,还对幼儿的健康检查与监控、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与隔离、计划免疫制度,并对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与药物安全以及各种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特别要求幼儿园教师要严格执行。做到这些规定,才能全面保护和促进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近年来,民办园数量增加迅速,2007年已达幼儿园总数的60.1%。据调查,在民办园中有大约80%的幼儿园是个人办园,为了营利和在竞争中获胜,相当数量的个人办幼儿园收费很低;另外还有大约30%的“黑园”(未注册幼儿园)。目前,民办幼儿园基本处于无人管的状态。为了降低成本,这些低收费幼儿园和“黑园”,缺乏基本安全的设备设施,条件简陋,卫生条件差,师资素质和保教水平很低。这类幼儿园对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缺乏了解,对儿童权利和幼儿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也知之甚少,幼儿在园的日常生活缺乏基本的规章制度,卫生、消毒、幼儿的户外活动和游戏时间等都缺乏基本的保证。幼儿的学习内容和形式也往往背离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识规律。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民办尤其是个人办幼儿园的管理力度,清理和改造不合格幼儿园。使进入这些幼儿园的幼儿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2.提高教师对幼儿权利的意识
从幼儿权益的角度来看,教师与幼儿之间既是“保护者”与“被保护者”的关系,也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保护者”,教师要敏感地觉察到环境中可能对幼儿造成伤害的事物。因此,教师要注意选用无毒害的合格文具、玩具让幼儿使用,并严格按规定安全地操作。在使用废旧材料自制玩具、教具时,一定要对使用的材料进行判断识别,确保材料对幼儿的身体健康无毒害。教师要树立保护幼儿健康的意识,尽量减少幼儿班级生活与环境中的污染。而且要通过宣传和教育,逐渐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将危害降至最低。
幼儿园和教师要致力于营造良好的精神环境和平等的师幼关系,使幼儿感到温暖和被接纳。教师要特别注意自己对每个幼儿的公平、平等和尊重。有时,一些教师的做法实际上已经影响了幼儿的发表权、参与权,但他们却全然不知。例如:“六一儿童节”是孩子们自己的节日,每个幼儿都有参与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想法、表达和表现自己的才能的权利。而一些幼儿园和教师却将孩子们最期待、最希望参与的节日表演办成了幼儿园向领导和成人展示的活动,不关注所有幼儿的想法和权利,常常只让那些有表演才能的幼儿进行表演,所有的孩子都有穿着漂亮服装和进行表演的需求和权利,许多孩子却得不到满足。作为教师,一定要有幼儿权利的意识,要让每个幼儿在参与各种活动中感受到公平和平等、尊重和满足,切忌只满足一部分幼儿而忽略另一部分幼儿的需求和权利的做法。
3.尊重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全面发展的需要
儿童有获得全面的、符合年龄特点的教育的权利。《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总则中提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愉快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中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5个领域提出了全面的、相互渗透的教育内容与具体要求。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幼儿园课程没有标准和质量评估,各幼儿园的课程理念、内容和形式随意性大。有些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的需求和获取经济利益,强调幼儿园自己的特色,如艺术、英语、数学或体育,从而造成了幼儿的学习内容的不均衡、不全面;还有一些幼儿园以兴趣小组的名义开设一些不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专门课程。由于过分强调特色,幼儿每日应该有的自选游戏和区域活动、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都难以保证,违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难以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求。
总之,加强对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园的管理,提高幼儿教师的素养及其对儿童权利的意识,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是保障幼儿基本权利的重要前提和条件。
注释:
①在国内外相关法案中,儿童与未成年人的概念一致,是指18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
关键词:幼儿教育戏剧;美育;成长
教育戏剧就是把戏剧表演艺术的各种元素,例如文学、音乐、美术、舞蹈、编导、表演等艺术手段,应用在教学或社会文化活动中,让学习对象通过参与编创和表演等活动达到学习目的的一种教育教学方式。教育戏剧是一种教育的媒介与平台,它不以学习戏剧知识和表演技能为目的,而是注重将戏剧表演的艺术手段融入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对象亲自参与编创、表演等途径,对其进行认识社会、思考人生、选择生活、增强素质、提高艺术修养的培养。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的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指出,幼儿园美育要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的心灵,懂得珍惜美好事物,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美、创造美,使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在幼儿园开展教育戏剧活动,不仅是对国务院办公厅的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的有效践行,也是对中国知行合一教育思想的有效验证。“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告诉了我们一个具有普适性的道理,若要透彻认识、理解知识和事物,唯有亲自躬行实践。荀子也曾说过:“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而止矣。明之,行也。”我国民间对于这一道理的表述涉及领域广泛且浅显易懂,如“不吃黄连,不知药苦”、“不经冬寒,不知春暖”、“不蹚河不知水深浅”等。那么,在幼儿园开展教育戏剧能为幼儿的成长带来哪些益处呢?如何看作是对国务院办公厅的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的有效践行呢?下面笔者就自己带领幼师生开展戏剧表演活动和教育戏剧活动的一些观察和体会谈谈开展教育戏剧对于幼儿成长能够产生的意义。
一、开展幼儿教育戏剧的意义
1.开阔眼界,促进养成主动求知、探索的良好习惯。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让学生体验到一种自己在亲身参与掌握知识的情感,是唤起少年所特有的、对知识的兴趣的重要条件。戏剧扮演活动能够充分调动幼儿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肤觉等感觉器官来感知世界,形成幼儿对于生活或世界的新颖认识,这种新颖认识的交流能够使许多孩子意识到自身的局限性,为了扮演得真实、可信、惟妙惟肖,获得认同与掌声,多数孩子都会自觉地利用多种渠道去搜寻、探索相关的知识与问题,比如问老师、问家长,敏锐的聆听、关注,不由自主地与小伙伴交流,等等。这种自发的自觉,便于幼儿养成主动求知、探索的良好习惯,有助于拓展和丰富幼儿观察世界、思考人生、探寻生活的视野和视角,提高幼儿观察、感受、思考的敏锐性、细致性、深刻性。2.发展想象力、创造力。任何人都不是生来就具有丰富想象力的,想象力需要通过直接、间接的体验获得,体验越广泛、深刻,想象力就越丰富。教育戏剧为幼儿提供了多种体验机会,使幼儿可以通过活动中设置的大量练习,进入多彩的世界,吸收大量的信息。同时,教育戏剧也给幼儿预留出许多张开想象触角的空间,这种想象空间能够激发和强化幼儿的想象力,使幼儿的创造力无限扩大。3.建立自信。著名导演英达在数十年专业的戏剧工作中发现在成长初期就接触到教育戏剧的孩子,会有更为敏锐的洞察力和自信心,在言谈举止间也更为大方与自如。他说:“在一些国家,你会发现很多小学生面对镜头也能显得落落大方、侃侃而谈,而我们的孩子甚至是成年人面对镜头都很紧张与拘束,这除了我们自身的性格特点以外,还和我们从小没有受过这方面的锻炼有关。在素质教育中,我们目前缺少的,就是国外小学生从小就会学习的表演和戏剧。”所以英达一直在呼吁“戏剧教育从娃娃抓起”。教育戏剧中的表演元素,为孩子营造了特殊的展示环境,来操练克服紧张、集中注意力、坚定信念等自信特质。另外,幼儿在掌声中感受到的被接纳、被鼓励、被认可,也利于加强其自信心的建立。4.培养合作能力。戏剧活动在培养孩子的团队精神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戏剧表演是一种集体性的活动,单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戏剧表演能教会孩子们明白“一个人的努力是加法,一个团队的努力是乘法”这个道理。5.培养同理心、促进交往能力。戏剧扮演是一种“情绪体验”的假装,这种假装锻炼了幼儿“感同身受”的能力,利于提高幼儿理解他人,体谅、包容、尊重、关怀他人的能力。与同伴协同完成戏剧作品的过程,有助于幼儿逐渐意识到自己以外的他人的感受与需求,这时候如果能得到专业教育人员的正面引导,会有助于幼儿学会调整自己接人待物的态度和技巧,找到准确的情感表达方式,甚至学会控制情绪。6.引导幼儿明辨是非、趋善避恶、见贤思齐。张伯苓说过,戏剧是生活的缩影。但是,生活中的高尚与卑劣、贤明与愚钝,常常不及通过剧中的君子与小人、英杰与庸愚的表演令人深感震撼,饱受“教益”。戏剧“表演”带给“演员”的深刻心灵触动,能于潜移默化中提高“演员”明辨是非、趋善避恶、见贤思齐的能力。7.发展语言。教育戏剧活动中使用的语言,有些是编剧周密设计、精心安排的,有些则需要“小演员”开动脑筋自己组织语言来表达所思所想。练习台词有助于幼儿领略语言的魅力与趣味,帮助幼儿完善发音、丰富语汇,并学到形形的说话语气、方式。8.帮助肢体发展。戏剧中“演员”的表演主要凭借语言、面部表情、肢体动作来完成。相对于拥有课桌椅的传统课堂,教育戏剧的“动态”学习方式,十分有利于在课程结构中给予幼儿肢体语言开发,培养幼儿对于身体和肢体语言的认知,提升幼儿肢体的协调性,丰富幼儿对于形体美的体验。9.发挥、调动幼儿的艺术天分和才干,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审美能力就是人们发现、感受、鉴赏以至创造美的能力。教育戏剧活动糅合了导演、演员、文学、美术、舞蹈、配乐、灯光设计等众多艺术门类,有利于充分发挥、调动幼儿的艺术天分和才干,提高幼儿对美产生深层认识。10.释放、纾解不良情绪,愉悦身心。幼儿戏剧教育活动不以追求完美的表演效果为目的,强调通过虚拟的情景、虚设的人物帮助幼儿进行直接的情感体验,契合幼儿游戏的天性。在虚拟环境中,幼儿处于完全放松的状态,他们可以大喊大叫、做鬼脸,宣泄各种情感,释放、纾解不良情绪,获得身体上、心理上、精神上的愉悦、欣喜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