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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策划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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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策划的原则

会议策划的原则范文第1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市规划修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则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研究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修编中的重大问题,重视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农业区划等专业规划、“十一五”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为规划修编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研究解决土地利用中的重大问题,完成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报告

各县(区)政府和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从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出发,根据各县(区)实际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地利用中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

(一)研究提出规划修编中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按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围绕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分析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和原因,提出分类、分区域处理意见;在各项非农业建设尽最少占或不占耕地的前提下,预测占用耕地的数量,研究提出控制占用耕地的措施;合理确定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的规划标准,提出生态退耕和耕地保有量的规划目标建议;围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出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措施。

(二)研究提出利用规划修编调控各业、各类用地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按照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和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的原则,围绕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从规模、结构和时序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分析各业、各类用地的集约用地潜力,从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环保措施等方面研究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规划指标体系,提出盘活存量用地的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分析集约用地水平提高的长期变化趋势,预测各业、各类用地的合理需求,提出统筹安排存量和增量用地的措施。

(三)研究提出规划修编时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按照统筹安排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原则,从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优化结构、布局的目标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按照居住向城镇化集中,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发展方向和进程,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资源环境容量,预测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不同类型、层次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研究提出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的措施: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提出土地利用调整和推进建设用地整理的措施。

(四)研究提出区域土地利用中规划调控指标、目标及政策建议。以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为原则,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为目标,提出与区域经济、产业和人口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重点是:提出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措施;分析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的观有开发密度、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分区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及管制措施;分析区域基础设施合理的发展规模、布局和用地规模,提出防止重复建设的规划调控目标及措施。

(五)研究提出统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规划调控指标和政策建议.按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围绕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研究提出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调控措施。重点是:深入分析资源供给、环境容量等限制因素,研究土地利用方式,空间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友好型上地利用模式;研究提出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空间管制措施。

(六)研究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制度、机制和办法。按照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研究土地使用规划、计划在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上进一步发挥调控和引导作用的保障措施。提出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实施的制度和措施。重点是:研究提出促进规划法律法规配套衔接的建议,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考核体系;研究完善土地规划许可制度和规划实施激励机制,提出促进规划目标落实的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结合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价和管理的保障体系。

通过对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制订落实基本原则的规划标准和规划修编目标,从政策、制度、技术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指导市、县(区)级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坚决防止借规划修编名义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三、采取措施,确保规划修编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规划修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规划修编的重要保障,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安排,依法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一)做好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工作。通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计价,认真做到“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对照检查;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的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检查。严格核定规划修编的各项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

(二)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工作水平。要广泛征求有关方面专家的咨询论证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规划修编条件和程序,各县(区)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集中统一认定,市级规划实施评价和基础研究工作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认定。认定工作结束后,方可开展规划修编工作。各级规划大纲通过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才能进行规划成果编制。

会议策划的原则范文第2篇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9、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本形成共识──乡党政班子会议决定。

(一)议题确定

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二)议题讨论

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机处置,事后必须(文秘站:)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

(三)会议表决

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重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除紧急事项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和分析。决策事项需上级审批或备案的,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四)会议记录

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必要时,可将决策情况在有关会议上通报。

(五)会议纪律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

(一)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遇有分工交叉的,可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

(三)有关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

会议策划的原则范文第3篇

财政部门应根据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原则及实际财力等,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性资金,制定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遵循预算定额标准、财力许可以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编报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部门,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安排好本单位全年各项支出。需制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应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制定、尽早下达。

预算(包括预算内、外支出计划以及城建、宣传文化、支农等一切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下同)一经下达,如无国家、省、市和区重大政策出台或调整,原则上一律不予调整,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财政一律不予列支。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不得随意变更支出用途,不得突破预算,更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二、加强预算约束,规范追加程序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遇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对年度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可提出预算追加申请。

(一)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预算追加:

1.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

2.因国家、省、市和区政策调整,需增加支出的;

3.按区委、区政府部署,工作计划有较大调整的;

4.年初预算列入备选项目,年内必须实施的。

(二)预算追加的原则

1.事前审批原则。预算追加必须先批准后实施。无预算安排或超出预算的支出,由项目执行部门在本单位历年结余中自行解决,仍有缺口的通过压缩本单位基本支出解决。

2.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预算支出,对于出国(境)、公务接待、培训、考察、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运行等一般性项目经费一律不办理追加。

3.分类管理原则。为提高预算追加支出管理效率,将追加事项划分为增人增资、会议节庆、重点项目、紧急事件。

(三)预算追加的程序

1.增人增资的预算追加

⑴如遇国家、省、市和区出台工资调整政策,由区财政局按方案进行统一测算后,提出经费安排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预算追加。

⑵部门因人员变动需追加经费的,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财政部门核定后,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预算追加。

2.会议节庆的预算追加

严格履行报批制度,进一步压缩会议、论坛、节庆等活动,以下情形须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可申请预算追加:

⑴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或以全区名义举办的会议和活动;

⑵国家、省和市在区召开的有重大影响的会议或活动,原则上由主办方负担,需区级财政补贴的,不超过主办方所承担经费额;

⑶商业性会议、论坛、庆典应由市场化运作,原则上由主办部门自行负担,如有公益性支出,需财政补贴的。

各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工作会议、研讨会议、跨地区或跨部门的交流、协调等会议,一律不办理预算追加。

3.重点项目的预算追加

各部门因政策调整或计划变更,需新增或调整项目预算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⑴由项目执行部门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依据以及详细的经费预算,经分管区长同意后,以办文单形式批复至区财政局;

⑵区财政局接批复后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初审,并将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区财政局每年9月份之前进行一次汇总,并提交区级当年财力许可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下情形须由项目执行部门单独准备材料向区政府常务会议陈述理由:

①追加预算金额较大(300万元以上)的项目;

②超过年初预算较大(超预算10%以上)的项目。

⑶区政府常务会议根据项目汇总情况以及区级当年财力许可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讨论平衡,确定需追加项目的资金和规模,以严格控制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⑷区财政局按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结果办理关预算调整手续。

4.紧急事件的预算追加

因特殊情况需紧急追加的支出预算,应由主管部门统一向区政府申请动用区政府预备费,需区财政办理的,区财政局按区长批示办理。

(四)预算追加的执行

由区财政局负责预算追加资金的拨付,需要在当年新增预算财力中安排支出的,须按照法定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后列入当年预算。

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原则上预算经费结余应在次年年终由区财政局全额收回,项目尚未完成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重新下达。

会议策划的原则范文第4篇

一、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二、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三、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议事制度

四、 总经理职责

五、 副总经理职责

六、 报告制度

七、 综合部职责

八、 公司行政管理费用开支规定

九、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十、 保密制度

十一、 招标保密制度

十二、 微机系统管理办法

十三、 档案管理办法

十四、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十五、 打字室工作制度

十六、 医疗经费管理办法

十七、 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

十八、 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 人事管理制度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

二十、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二十一、 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二十二、 员工薪酬待遇管理制度

二十三、 回避制度

二十四、 公司住房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一、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于1995年9月由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资产总额14·5亿元。主要负责城市污水处理、排水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服务、污水处理费收取等工作。

二、公司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严格遵循《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实现排水、污水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促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根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四、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和批准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因为排水公司现为国有独资公司,故暂未形成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来决定。

五、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成员由股东代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计划、人事、筹融资管理工作。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决策和聘任经理等。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和过半数通过的原则。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六、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最高主管,主持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实行董事会聘任制,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

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和经理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八、排水公司下设九个部:综合部、计财部、总工办、拆迁部、运营部、工程一部、工程二部、工程三部、收费部。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它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二条 定期听取经理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策和自有资金使用分配计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第三条 审议通过经理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评议、监督公司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也可根据上级的布置,民主选举经理,报主管机关审批。

第六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议事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行为和议事程序,确保高效、统一、科学地进行决策,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议事制度。

一、公司支部会议

(一)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及职能: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指示的贯彻执行;

2、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

3、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考察和推荐中层和公司级副职行政干部,对经理会提名的行政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党群干部的任免、考核和管理;

5、对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经理会依法行使其职权,实行统一领导,协调好经理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群众组织的关系;

6、研究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会议制度:

1、公司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成员出席。根据需要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2、除紧急情况外,支部成员不到三分之二,不得开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3、支部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期间,不搞临时动议。

4、支部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讨论决定的问题,支部书记应组织大家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然后根据多数支部成员意见归纳决定。

二、公司经理办公会

(一)公司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议定事项、布置工作、沟通信息、协调关系、研讨问题的行政工作会议。

1、公司经理办公会对本公司的工作事项实行会议审议和传阅审议两种方式进行。重要事项采用会议审议形式,一般事项采用传阅审议方式。

2、采用审议传阅方式时,综合部应将相关资料送达分管经理和职能部室,并将审议处理意见汇总,报总经理阅知或审定。

3、公司经理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两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可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总工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

4、公司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扩大会议参加人员。

5、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综合部在开会前两天收集,并将开会的时间、讨论的主要事项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各部门提交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要在会前做好调查、论证等准备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否则不予审议讨论。

6、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或中途离会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7、行政例会对所议议题要充分讨论研究,发表意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有关事项的决议。

会议策划的原则范文第5篇

[提 要] “一带一路”倡议与马歇尔计划有根本差别,前者以共同发展为根本属性,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以务实合作为导向;后者本质上是一项政治与安全战略,美国通过附加条件的援助,开始了与苏联的冷战进程。此外,与马歇尔计划相比,“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将面临更多的挑战,不仅需要应对沿线国家多样化的利益诉求、更加复杂的政治和安全环境,还面临诸多域外因素的干扰。对于将“一带一路”倡议与马歇尔计划类比的提法,需要理性、区别对待,不宜将二者直接对立,因为从经济发展的逻辑看,二者的确存在共性,马歇尔计划也可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

关键词 ] 一带一路、马歇尔计划、中国外交

[作者简介] 金玲,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452 8832( 2015)1期0088-12

本研究受中国与东印度洋地区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资助。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明晰和相应举措的出台,国内外将“一带一路”倡议与美国战后复兴欧洲的马歇尔计划相提并论的说法也日益增多。国内媒体多从经济视角出发,认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会产生马歇尔计划在欧洲经济复苏和地区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西方学者和媒体则多从政治与安全视角出发,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在国际力量中心转移背景下,中国经营势力范围、争夺地区主导权的政治安全战略。事实上,二者虽存在一些共性,但从形式、内容和根本出发点上都有本质区别。

一、“中国版马歇尔计划”概念的由来

“中国版马歇尔计划”概念的提出源于国内外学者对于国际社会和中国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解决方案,与“一带一路”倡议并无关联。

(一)林毅夫的“新马歇尔计划”

中国经济学家林毅夫提出应对金融危机的“新马歇尔计划”,使“马歇尔计划”第一次与中国联系在一起。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的挑战,林毅夫表示需要出台新的“马歇尔计划”,促进全球范围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以打破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瓶颈,并给高收入国家的结构性改革提供空间,也就是通过对全球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加发达国家的出口需求。这种投资是双赢,发达国家可借此进行结构性改革,走出金融危机,而发展中国家可以消除自身的基础设施瓶颈,从而获得更快发展机会。

该计划实际是一种全球性合作,各国协调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投资于基础设施瓶颈和环境瓶颈,实现增加需求的效果。计划的实施主体是包括世界银行在内的诸多国际发展机构,如欧洲发展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拉丁美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计划的主要功能是以上述国际发展机构为依托,同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事实上,在林毅夫的“新马歇尔计划”中,中国只是国际协作的参与者之一,与当前的“一带一路”倡议没有必然关联。

(二)许善达的“中国式马歇尔计划”

最早提出实施“中国版马歇尔计划”的是著名经济学家许善达。2009年,针对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国出口减速的情况,时任全国政协委员许善达提出了利用“中国式马歇尔计划”创造内需,即由中国政府牵头,对海外进行大规模定向投资的倡议。

许善达建议国家设计一项对外援助计划,利用一定数额的外汇储备和人民币,主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援助项目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如电力、水利、公路、铁路、港口、矿产、能源等。受援国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项目,通过国家信用、项目收费等方式偿还相应债务。

具体来说,该计划涉及三个方面的措施:建立一个中国国际援助与合作基金,以政府名义对外实施贷款;政府贷款带动国内产能过剩企业“走出去”;与人民币国际化配套协调实施,推动人民币成为国际结算货币、支付货币和储备货币。该计划一方面可以把中国国内的过剩产能转化为国家债权,创造和培育新的外需,为国内提高居民消费率争取时间和财政资源:同时可以缩小全球性贫富差距,为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特别是金融秩序创造条件。该计划与马歇尔计划最大的相似之处在于由中国主导对外实施援助,但与“一带一路”倡议有很大区别。

(三)“一带一路”倡议被称作“中国版马歇尔计划”

在上述两种概念基础之上,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出台,尤其是亚太经合组织( APEC)北京峰会期间,中国相继宣布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之后,中外诸多媒体迅速将“一带一路”倡议形容为“中国版马歇尔计划”,并指出“所谓‘中国版马歇尔计划’,是指中国建立在‘一带一路’规划基础上,面向东盟、中亚等地区的对外投资和发展计划”。其中,金砖国家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等相互联系的战略安排,被归纳为“中国版马歇尔计划”的重点安排。

诸多评论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与60多年前美国的“马歇尔计划”有异曲同工之处。不少评论文章提到,“新马歇尔计划”有三个作用:一是通过对外投资减少外汇储备;二是缓解基建领域的产能过剩:三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除了从经济视角将“一带一路”倡议与“马歇尔计划”进行类比之外,还有观点从地缘政治视角将二者加以评判。“将中国的‘一带一路’计划与马歇尔计划相类比并非偶然,二者都是崛起的力量试图利用经济手段实现对外政策目标,当然也包括支持国内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马歇尔计划帮助美国成为‘真正的超级大国’,北京也寄希望于‘一带一路’倡议实现同样的目标。”欧洲国际政治经济中心主任李牧山浩石,仅从经济角度看待“一带一路”是错误的,“‘一带一路’是地缘政治再定位,是中国式的马歇尔计划。资助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将赋予北京成为亚洲最重要力量的影响力。”

二、“一带一路”倡议不是“中国版马歇尔计划”

尽管从某些角度将“一带一路”倡议类比为“中国版马歇尔计划”并非全无道理,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自身和沿线国家的经济拉动作用以及促进地区一体化方面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完全可能发挥马歇尔计划对战后欧洲经济复苏和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相似作用。但是,由于所处的时代背景完全不同,中美对各自倡议(或计划)的定位和目标诉求亦不相同,“一带一路”倡议与马歇尔计划从形式、内容到实施方式都存在本质区别。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根本属性是共同发展

“一带一路”倡议首先是共同发展的战略,以开放性和包容性为主要特征。与马歇尔计划出台的两极格局背景不同,当今世界相互依存不断加深,一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发展密不可分,各国只有共同发展,才能实现长远发展。基于此,“一带一路”倡议首先强调弘扬古丝绸之路和平友好、开放包容的精神,不搞排他性制度设计,不针对第三方,不经营势力范围,任何有合作意愿的沿线国家都可参与,是一项完全开放的合作倡议。当前已有50多个沿线国家表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其中有大国,也有小国;有发达国家,也有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充分体现了该倡议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特征。此外,中国倡导成立的支持基金,无论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还是丝路基金,都将在开放性原则下欢迎其他国家的参与和共建。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通过自身的发展与对外合作实践,对制约发展中国家发展的诸多因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中国在与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合作中,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发展模式,最主要的表现是拒绝西方国家附加条件的援助模式,转而采取平等协商基础上的互利合作,综合利用援助、投资和贸易手段,解决制约国家发展的基础设施瓶颈,发挥发展中国家的先天优势,实现共赢发展。“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人心相通的“五通”目标,是新形势下对上述共同发展模式的继承与创新。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起步或加速阶段,面临着建设资金短缺、技术经验缺乏的困难。这些国家有的能源资源富集,有的市场广阔,有的基础设施亟待建设,与中国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中国可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同其他国家共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因此,“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同沿线国家长期共同发展的一个战略构想,它提供了一个包容性巨大的发展平台,意在通过互联互通,发挥地区各经济体的比较优势,实现互通有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相比之下,马歇尔计划是战后美国对西欧的援助计划,虽有多重目标,但首先是一项政治和安全战略,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美苏围绕战后欧洲形成的政治真空进行争夺是马歇尔计划出台的背景。“马歇尔本人后来也表示,做出对欧即刻进行援助的最终决定是1947年莫斯科四国外长会议失败之后。”“马歇尔认为苏联政府已经陷入停滞,不会同意任何可能缓解欧洲紧张和危难的可行性计划,而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恶化欧洲的形势。”由此可见,马歇尔计划从最初就将苏联排除在外,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谋求势力范围的特征。据此,马歇尔计划被认为是两大阵营形成的转折点,也是冷战的起源。

战后西欧各国经济凋敝、政治左倾、社会主义思潮影响上升,马歇尔计划意在通过有附加条件的对欧援助,实现对欧洲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控制,遏制苏联社会主义影响,巩固美国业已确立的霸权地位,意识形态色彩浓厚。1948年《对外援助法案》的第一条表示,“恢复或维持欧洲国家的自由原则、自由机构和真正独立,很大程度上建立在良好的经济条件基础之上”,这表明决策者关切的不仅是经济援助,还有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政治目标。正如时任美国总统特别顾问克拉克·克利福德所言,“我们担心的不是市场,而是预防苏联扩大其控制范围。二战在自由世界留下了巨大政治真空,苏联决心填补真空,这是马歇尔计划的基础。”

由此可见,马歇尔计划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基础上的政治和安全战略。马歇尔计划的规划者担心苏联利用欧洲危机进一步扩大影响,会威胁美国的安全。只有美国拥有足够的经济力量恢复欧洲活力,向亚洲的非共产党国家提供希望。如果不提供援助,不断加剧的混乱会严重危及自由世界,威胁美国利益。对此,乔治·凯南表示,“经济上失序使欧洲社会容易受到各种极权政治的利用。马歇尔计划是遏制战略的有效工具。”朝鲜战争爆发后,军事安全取代经济自助,成为美国在西欧政策的主要目标。为了强调经济力量对于军事安全基础的重要性,15亿美元复苏计划援助额被定位为“防务支持”,并最终于1951年10月10日通过互助安全法案,共同安全机构取代经济合作机构,进一步表明马歇尔计划的政治和安全属性。

(二)“一带一路”倡议遵循平等、互利原则

相互尊重和互不干涉内政是中国外交的根本原则,也必将体现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各项合作中。长期以来,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充分尊重相关国家的自主权,合作不附加任何条件。“一带一路”倡议仍将秉持上述原则,强调“共商、共建、共享”,有关各国自愿平等参与,完全根据本国利益自主作出决断,共建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在APEC会议期间举行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中,主席重申“建设互联互通,实现亚洲联动发展”,“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照顾各方舒适度,不强人所难,不干涉他国内政”。阿拉伯国家在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的研讨会上表示,他们之所以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充满期待,是因为中国在推进倡议过程中,采取平等开放的态度,不谋求私利,不搞势力范围,不干涉他国内政,不强加于人,也不与其他大国和既有机制竞争。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基本理念是“战略对接”,与伙伴国和地区的发展战略对接,从根本上体现了与伙伴国合作的自主性和平等性原则。将“战略对接”作为基本理念,既是平等互利原则的要求,也是中国与国际社会合作的成功经验总结。从倡议初期与伙伴国的磋商,到当前早期项目的推进,无论是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计划的对接,还是与印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接的“产业园区计划”,都充分体现了“战略对接”理念。

相比之下,马歇尔计划则在援助中附加了诸多不平等条件,获得干预西欧各国内部经济政策的有力手段。“马歇尔计划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是通过其附件的条件,让美国得以对受援国的经济政策发挥重要影响。”马歇尔计划首先确立了联合援助的条件,即单个国家不能享受援助,旨在将西欧各国共同捆绑在美国的影响之下。此外,美国还提出了具体的受援条件,受援国与美国签订双边条约,承诺平衡预算,恢复金融稳定,稳定汇率,加强合作。马歇尔计划除了提供“胡萝卜”还有“大棒”,在很多方面类似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宏观经济调整计划。例如,援助不能自由支配,而是在美国政府同意的条件下用于购买国外商品:受援国还被要求设立对应的国内现金账户,即对应基金,其使用也需获得马歇尔计划相关机构的批准。

事实上,美国通过分享“对应基金”的处分权,获得对双倍援助资源的控制。据此,美国剥夺了受援国自主制定经济政策的权利,实现了将欧洲纳入其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秩序之下,以维护美国的经济霸权。最后,为了转移美国国内过剩的资本和生产力,其援欧款项大多被要求用于购买美国产品。到1950年6月底、美国对欧援助达94.6亿美元,其中88亿美元被要求通过商品购买授权实现。对此,法国民意机构1947年9月的调查显示:18%的受访者认为马歇尔计划旨在真诚援助欧洲复苏,17%认为美国意在干涉欧洲事务,而47%的受访者认为美国需要外部市场,以此避免自身陷入经济危机。

(三)“一带一路”倡议以务实合作为基础

“一带一路”是合作共赢的理念和倡议,并非实体或机制。该倡议将本着务实、效率原则,充分利用既有合作机制,根据沿线国家不同的发展优先和自身条件,创新合作形式,灵活推动共同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不谋求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实现主导权,遵循因地制宜、项目导向的务实合作原则。

依靠现有合作机制也表现了尊重地区自身发展逻辑的务实态度。“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广泛分布在欧亚大陆和西亚北非地区,经济、政治和安全环境以及不同地区的一体化程度都有显著差异,难以在统一的多边框架下有效展开合作。2013年9月,主席在哈萨克斯坦首提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时即强调,相关合作要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构想。2014年11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研究“一带一路”规划时,主席再次强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抓落实,以点带线、由线到面。这里的“点”主要指在双边框架下的项目合作。

当前,“一带一路”倡议已在诸多伙伴关系和地区合作框架下展开,取得了不少早期进展。例如,与中亚国家的联合申遗、土耳其东西铁路项目建设以及与中亚国家全方位的产能合作等,都展现出“一带一路”倡议务实合作的特性和生命力。

与“一带一路”倡议务实合作相比,马歇尔计划则意在通过制度安排、规则制定,谋求对欧洲事务的主导和美国的霸权优势。“援助的重要性不是其规模大小,重要的是对欧洲经济、财政和货币政策施加影响。”为实施马歇尔计划,美国首先推动设立“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尽管该组织的设立原则是“自助和自救”,但美国作为观察员的地位和援助国的优势,使该组织成为美国对欧内部事务施加影响的重要制度工具。

在马歇尔计划实施过程中,该组织主要发挥了分析受援国共同的经济困难和问题、协调受援国政策、消除欧洲内部贸易壁垒、形成多边支付体系和建立“欧洲支付同盟”等作用。美国正是通过上述制度性作用,打破了西欧内部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局面,使美元成为欧洲国家间结算货币,确立了美元霸权地位,改变了欧洲国家间贸易壁垒森严的格局,在欧洲确立了美国主导的战后经济新秩序。

三、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面临更大的挑战

与马歇尔计划相比,“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无论是所涉国家的多样性,还是合作领域的广泛性,以及国际环境的复杂程度,“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所面临的挑战都不能与马歇尔计划同日而语。

从合作对象来看,马歇尔计划的受援对象是西欧国家,与美国拥有共同的价值观,面对美国宣传的共产主义威胁有共同的认知,加上共同的经济困境,各国在接受美国援助的必要性方面容易达成共识。因此,马歇尔计划在提出之初便获得英法最为积极的回应,西欧各国也很快就建立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确定合作原则取得一致。相比之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仅充满多样性和异质性,对中国具有不同的认知、彼此之间存在冲突,有的甚至还身处大国博弈的核心,增加了务实合作的经济、政治和安全风险。如何应对多样化的发展诉求、复杂的地区安全形势,以及不断上升的地缘政治风险,将是“一带一路”倡议面临的最主要挑战。

从合作领域和范围来看,马歇尔计划是美国主导的援助计划,合作领域相对单一。从实际执行来看,马歇尔计划主要通过三个阶段提供援助:首先是提供大量食品、原材料及替代品,缓解物资缺乏困境;第二阶段的主要特征是新的投资计划,包括援助现代工业和能源设备,尤其是扩大本土投资的设备;第三阶段是直接应对西欧各国的生产效率问题。而“一带一路”倡议是一项综合性合作工程,不仅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贸易、投资、金融、交通和人文等诸多领域,而且希望实现从点到面、从线到片,最终实现区域大合作的构想,必然涉及更多的双边协调、多边对接以及一系列规则和标准的沟通、融合问题。

从面临国际环境的复杂程度来看,马歇尔计划的实施处于两极格局之下,美国对西欧的援助没有受到过多域外因素干扰。而“一带一路”倡议则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当前,中国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快速上升,但由于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与西方国家不同,后者对中国的发展走向充满疑虑。尽管中国一再声明不谋求霸权,但中国影响力的增加仍引发西方担忧,被视为挑战现有国际秩序的潜在主要力量。金砖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丝路基金的设立,都被认为是中国寻求重建国际秩序的努力。

四、客观、理性看待二者之间的异同

对于将“一带一路”倡议与马歇尔计划类比的提法,需要理性、区别对待,不宜将二者相提并论视为对前者的抹黑。第一,从经济发展的逻辑来看,二者的确具有共性,这也是中国学者主张推行“中国版马歇尔计划”的原因。实现互联互通目标需要的大规模投资,将实际拉动中国和伙伴国经济发展,并客观上起到推动地区融合的作用,与马歇尔计划在复兴欧洲经济以及促进欧洲一体化方面的作用具有相似性。第二,尽管马歇尔计划的根本属性是政治和安全战略,对其发挥的作用也存在争议,但总体上来看,西方对马歇尔计划的评价是积极的。第三,尽管“一带一路”倡议的根本属性是共同发展,但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从来就不是孤立的,也会有利于实现中国外交政策中维护和平的目标。

尽管存在根本区别,但马歇尔计划的实施过程仍可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尤其是在如何加强合作的灵活性以及增强内外协调和统筹能力方面。在马歇尔计划实施过程中,美国不仅要求欧洲成立协调机构,自身也设立了独立于国务院、直接对总统负责的经济合作局(Economic Cooperation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ECA)以加强内外协调。“ECA的作用在美国和平时期的对外关系中前所未有。ECA与受援国的沟通远比传统的使馆和对外联络机构之间的沟通广泛,在美国内部不断与不同政府部门,包括财政部、经济部、农业部以及广泛的私人利益集团之间进行沟通。”

当前,“一带一路”倡议还处于实施的初始阶段。为了避免误解,针对将其类比为马歇尔计划的提法,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沟通措施。针对沿线广大发展中国家,除了强调上述不同,消除其顾虑,还需说明“一带一路”倡议不是马歇尔计划式的援助,而是南南合作框架下的共赢合作。中国是合作的倡议者,而非主导者。对于西方国家,可重点回应其对“中国重塑秩序”的担忧,突出“一带一路”倡议经济合作、共同发展属性的同时,不回避合作外溢的政治和外交效应。

“一带一路”倡议已经获得沿线各国政府层面的积极表态,但在学者和民众层面认知度并不高。因此,一方面需要通过各种国际研讨会、中外联合课题研究等形式增加外界对倡议的了解。另一方面,可由国家层面出台纲要性文件,统一阐释倡议的主要理念和路线图。更重要的是,加快推进框架下的具体合作,用实际合作成果向外部世界展示其共同发展的根本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