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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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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的认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交易;风险;制度安排;贷款利率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2-0024-04

一、金融发展理论中的利率市场化机制

1.金融交易中的风险。

早期对于利率市场化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基于麦金农・肖所提出的金融深化理论。该理论认为,利率管制使得银行在贷款项目筛选过程中将高效益、高风险项目排除出去,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贷款利率低于均衡水平带来寻租机会和套利空间,引发了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的腐败行为。因此,金融深化理论主张全面放开利率管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金的调节作用。然而遵循上述理论,197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利率市场化实践并不成功,特别是全面的利率市场化往往伴生严重的金融风险

198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在金融发展理论中的广泛应用,经济学开始把金融自由化纳入制度研究的范畴,并对金融制度变迁的渐进性、风险性有了新的认识。根据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当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在交易前可能会隐瞒一些信息,导致对方选择错误,这被阿克洛夫(1970)称为“逆向选择"。或者,当契约签订以后,拥有私人信息的借款人仍然可以违约,阿罗称这种现象为“道德风险”。由于信息经济学通常用“委托人―人"模型研究信息不对称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一般可通称为“人风险”。

新的金融发展理论强调,金融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其交易对象是一种未来偿还资金的承诺。金融交易的这种特性使得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特别严重,表现在信贷市场上,贷款人可能隐瞒自身的风险状况、项目收益,或者把资金投到风险更大的项目上去。因此金融交易背后需要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用以消除信息不对称,保证这种支付承诺的实现。利率市场化作为一种资金价格的制度安排能否正常发挥作用,能否保证资金价格能够正确及时地反映金融资产的供求状况,合理引导资金流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市场能否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不对称和人风险的影响。

2.价格机制背后的制度因素。

从各国利率市场化经验看,有四方面的制度安排对于利率市场化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产权安排。信贷市场参与者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能正确地对价格信号作出反映,对于价格机制的有效运作非常重要。这个问题是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忽视的问题,但却是转轨国家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科尔奈最早通过预算软约束的概念,揭示了在计划经济国家企业产权不清晰所造成的价格机制失灵。由于国有企业总能预期国家会通过财政或其他手段给予新的资本支持,因此企业的经营目标旨在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而不是提高经营效益或控制成本,因此利率作为资金价格的信号无法影响企业的资金需求。

二是金融宏观调控制度。放松利率管制和直接信贷控制,转向更为市场化的融资体制,能够实现更高的资金配置效率。一些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经验表明,如果政府没有建立起适应利率市场化的宏观金融调控机制,可能出现信用规模过快增长和流动性过剩,其结果是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利率水平大幅波动。由于预期通货膨胀不稳定,真实利率会攀升到极高的水平,反映出较高的资金风险,资金价格反映资金供求的功能会出现紊乱。更为重要的是,如同麦金农指出的那样,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不仅贷款企业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原本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也会产生高风险经营的动机(麦金农1996)。

三是金融监管制度。研究表明,在利率市场化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脆弱和低效率的银行体系容易受到冲击和引发银行危机。比如,资本金严重不足的银行可能会产生高风险经营“博一把”的投机心理,政策性业务负担较重的银行也可能会借助政府的隐性担保高风险经营。因此,在实行市场化为基础的货币体系之前,应当建立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和功能完善的审慎监管制度,以消除市场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方面的工作一般包括:完整的审慎性监管体系以及银行机构重组和退出的制度安排;改善银行资产组合和赢利性,实施必要的财务重组。

四是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制环境。早期的研究发现,法制环境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重要的相关关系。一个高质量的法律体系能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效的保护,保证金融合同的履行,促使企业遵守会计准则和向投资者披露真实的信息,从而减少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法制基础对于利率机制的重要性同样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市场经济从根本上是法制经济,资金偿还虽然可以依靠信誉、担保等方式,但最终都是以法律为保障的。在一个对债权保护不利的经济体,必然以高利率水平和高存贷利差为特征,以反映很高的资金风险,而高利率又进一步诱发逆向选择等其他资金投机行为,最终导致金融体系的过度膨胀或极度萎缩。

3.制度变革与渐进式自由化。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国际经验表明,如果希望取得良好绩效,利率市场化必须以一种渐进的方式进行,而不是迫不及待地将金融体系放弃政府的管制。从制度演进的一般规律看,推出一项市场安排或法律法规可以非常迅速,但交易主体熟悉市场环境,法律执行顺利需要长期的实践;发展一套以公开市场业务为核心的间接的货币控制机制,以及市场主体能够对价格变化作出合意的反映,都需要一段时期经验的积累;同时,迅速大规模的私有化并不能直接带来经济主体的理性经营和竞争性市场环境的形成,在此之前,必须对银行体系进行必要的财务重组并建立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以避免大规模变革中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严重的道德风险。不仅如此,这几方面因素往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政府部门作为改革的推动者要有很高的平衡能力和改革艺术,才能避免经济金融改革过程的失衡。

二、中国信贷市场的人风险及利率市场化进程

1.人高风险行为及贷款利率上限管理(1987-1993)。

1980年代以来,企业、银行名义上已经成为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但受政府主导的投资推动、粗放型增长模式影响,银行对国有企业仍无法形成严格的预算约束,国有股东也无法对银行形成硬的预算约束,即所谓“双重预算软约束”(施华强2004)。企业在预算软约束的激励下不断扩大投资规模,银行部门在国家信用担保支持下无节制地提供信贷资金,中央银行的角色则是实施信贷规模、利率管制等政策以维护这种利益格局。具体而言:

一是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低利率弹性。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对国有企业经营目标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国有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造成经理人员利益最大化目标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内外两方面的因素造成国有企业追求规模最大化和费用最大化的行为特征(易纲2005)。国有企业在规模最大化的目标驱动下产生过度信贷需求,进一步造成信贷资金的紧张和抬高贷款利率。这种信贷需求的利率弹性很低,企业往往只考虑信贷资金的可得性,而较少考虑利率水平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不仅如此,有的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仍可以获得所谓“安定团结贷款”,有的企业在地方政府或司法部门的纵容下,恶意拖欠银行债务,这都使得利率对于信贷需求的约束作用被严重削弱。

二是商业银行资金供给中的风险外部化。斯蒂格利茨和魏斯(1981)在不完全信息信贷配给模型中指出的,银行会选择使自身预期利润最大化的均衡利率水平发放贷款,而不是追逐最高水平的利率。但是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贷款利率水平对银行预期利润的影响完全是单调递增。具体而言,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的进程,银行基层经理人逐步掌握了较大的经营自和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充分利用国有银行对资金市场的垄断能力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成为一种理性选择;但另一方面,国家为维持向国有企业输送资金的体制,不得不向银行提供隐含的信用担保,这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外生化。在可以负盈不负亏的激励机制下,商业银行当然选择不断提高贷款利率。在1992、1993年金融投机热潮中,许多商业银行绕开贷款利率上限规定(如通过银行下属的信托公司放款或账外经营等)投资于高风险项目,表现出风险偏好的经营特性。

三是中央银行的低利率政策和流动性支持。这期间,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间接货币调控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还局限于传统的行政化管理,包括规模管理、利率管制、信贷政策等。国家从支持国有企业投资扩张的战略出发,将利率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利率只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手段,而无法起到有效配置资金的作用。特别是在高通胀时期,中央银行为稳定商业银行存款来源而提高存款利率,但在国企部门反对下,无法相应提高贷款利率,最终形成贷款利率偏低和存贷利差过窄的局面。不合理的利率水平进一步刺激了企业的信贷需求,虽然央行对此实施了贷款规模管制,但在特定的政策环境以及银行采取倒逼策略的情况下,央行往往要通过追加再贷款保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

显然,由于存在严重的预算软约束,企业和银行都存在着严重的追求高风险的人问题,中央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甚至助长了问题的蔓延,金融市场必然长期处于贷款规模和贷款利率同时上扬的巨大压力。因此,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现实选择就是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以防止利率过高对经济运行产生伤害。

2.人风险意识提高及贷款利率上限的取消(1994-2004)。

1993年的金融过热开始令中央政府认识到,以微观低效益、银行高风险为代价的宏观经济快速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政府为此对原有的金融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出台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并采取措施整顿金融秩序,撤销大批非银行金融机构。1997年的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要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同时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对于中央银行而言,其政策取向也由通过各项优惠政策维护国有企业利益,转变为加快推动银行体系的市场化,包括实施国有银行体制改革、对银行开展审慎监管、建立间接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等。在上述政策措施逐步落实的背景下,企业和银行的行为机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进一步加快贷款利率改革变得必要且可行。

一方面,企业部门的资金需求特性发生较大变化。1993年宏观调控以来,大批国有企业出现效益持续下降,原来很容易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的国有企业面临日趋严重的流动性不足。这反映了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及其内生的“私人部门储蓄―国有企业"的资金融通模式已逐步被打破,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安置下岗职工、核销呆坏账等)后,被逐步、彻底推向市场。从1996年开始,中央政府开始大规模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重组,其中包括股改上市、推行“抓大放小”政策、若干城市试点国企破产兼并的优惠政策。实际上,经过几年的整顿和重组,国有经济部门从整体上已经不必依赖于国有银行的资金支持。同时,非国有企业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到2001年,非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55.6%,而这一比例在1980年是20%。总之,作为社会资金的主要需求者,企业部门的资金约束硬化,风险意识得到增强,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显著增强。需要指出的是,以往许多学者过分夸大产权改革的作用,似乎只有实现彻底的私有化,商业银行才会实现理性经营。近些年关于控制权理论的研究指出,完善的外部监管、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改善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刘芍佳等1998;钱颖一2004;傅立文等2005)。从外部监管看,由于意识到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对于整改进程的重要意义,近几年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都对商业银行施加了巨大的外部压力,商业银行在努力满足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率等指标的过程中风险意识显著增强;从市场环境看,随着竞争水平不断提高,以及预见到加入WTO后来自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中资银行的危机意识日益强烈;从管理水平看,商业银行内控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实现了一级法人治理,管理架构趋于扁平化,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意识增强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曲线已经不是完全与利率水平正相关,而是在考虑了风险因素后,在一定利率水平以上向左方弯曲的曲线。

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多次对扩大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商业银行已经能够比较好地适应贷款利率浮动空间不断扩大的政策环境,在产品定价的行为上表现出合理性,能够按照贷款利率补偿资金成本和风险溢价的基本原则决定贷款利率。各地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基本呈现对大型优质客户利率下浮,大企业执行基准利率,中小企业利率上浮的特征(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2004)。这样,2004年彻底放开贷款利率上限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三、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的一个展望

全面放开贷款利率意味着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不再由金融当局决定,这对商业银行自主定价和保持利润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挑战。从各国经验看,利率放开往往导致利差不足、竞争加剧,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增大。因此,能否放开贷款利率,关键在于商业银行能否自我维持一个合理的利差。在我国情况看,关键要考虑两方面因素:

首先是由于商业银行还没建立起对基层经营单位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过度强调贷款风险使商业银行盲目追求低风险项目,贷款利率存在向下的巨大压力。1990年代后期以来,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由风险意识淡薄转变为高度重视防范风险,这对于中国金融改革的推进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这种风险意识的增强很大程度上是外部监督压力使然,而不是由于对真实利润的关注所造成的。这就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由追逐高利润、高风险转向绝对的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具体表现为,许多银行的审批权高度集中于总、分行,信贷投向集中于重点企业、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责任追究过于严格,激励相对不足。信贷人员对贷款风险要承担重大责任,但个人收益不高。

适度规避风险本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一般原则,但过度风险厌恶则与银行经营的基本规律相违背。贷款风险是基于大数法则的概率来度量的,贷款收益抵补风险的前提是银行必须忍耐合理的失败率,形成综合的风险和收益。如果迫于不良贷款压力,不能容许任何一家企业出现风险,其结果必然是:大批经营良好、对经济增长有积极贡献的中小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则围绕数量不多的优质客户开展激烈竞争,贷款议价能力基本丧失,这在一些票据融资项目上表现特别明显。在这个意义上,过度追逐低风险项目以至于丧失了合理的利差,也是一种风险。从根本上说,利率机制的这种缺陷是由于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存在激励不相容的问题,或者说,在制度设计上还无法使长期利润水平成为基层的真正经营目标。

其次是金融生态环境还不理想,商业银行必须维持一个合理的利差。周小川(2004)较早将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概括为金融生态,并指出金融生态状况对利率机制的作用具有重要影响。如对金融合同的法律保护不力,《破产法》不完善,造成经济主体对利率信号不敏感;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记录缺乏,造成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较严重;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的标准过低,“骗贷”行为屡禁不止等。不难看出,金融生态的概念是我们在前文所述法制环境的一个更广泛的概括,金融生态不佳是金融交易中人风险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其结果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损失比例过高,客观上要求保持较大利差。为此,在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或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达到合理水平之前,应继续维持贷款利率下限。

总之,贷款利率下限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银行能够维持相对合理的利差,避免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实际上从1999年以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之差始终保持在3个点以上,这表明了中央银行对低利率风险的一种关注。

参考文献:

[1]丁伯平等.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3;2

[2]傅立文,何卫江.市场竞争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自生能力[J].金融研究,2005;2

[3]刘芍佳,李骥.超产权理论与经济绩效[J].经济研究.1998;8

金融风险的认识范文第2篇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金融风险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约风险,具体是指借款人违反约定,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二是利率风险,具体是指受国内外经济的波动影响,使银行的实际收益比预期收益要低,还要动用自己内部资金补充储户利率的缺口;三是人为风险,具体是指由于内部职工操作不当为银行带来的损失,也叫操作风险;四是汇率风险,这种风险存在于汇率买卖过程中或者出现在结算的过程中,主要受到国际汇率的影响而为银行带来的损失。这几个方面的风险都需要银行内部的管理系统时刻关注和面对,需要银行加强管理。但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其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急需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缺乏对金融风险管理的认识

在银行内部,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需要的工作人员数量多,而这些工作人员中,整天不作为的、混日子的不在少数,还有一些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待工作极其不负责任。这些人对金融风险的认识不够充分,严重的会直接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缺乏科学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制度

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管理对金融风险管理制度不够科学,也不够完善,银行内部各个部门都在各负其责,他们之间没有实现完美的协调合作,对金融风险缺乏统一的认识。这样一来,银行在金融风险方面的制度仅重视对风险的认识和评估,而缺乏对贷出款项的监管力度,容易导致违约风险的发生。

(三)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的技术水平偏低

我国现有的科技水平与国外相比差距还相当大。因此,科技水平的落后致使银行内部在应对金融风险时的技术水平偏低,许多金融风险调控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导致银行内部难以抵挡金融风险的侵害,无形中增加了银行的金融风险。

(四)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对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创新

这些年,我国的科技水平在突飞猛进地发展,各个领域的新生事物层出不穷。银行作为金融投资行业的核心市场,其各项管理和发展也需要不断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大众的需求。但我国的商业银行由于享受国家在存贷方面给予的保护特权,垄断了金融利润,并且缺乏创新的动力,再加上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仅注重扩大单方面的规模,而忽略了长远打算,尤其对金融风险的管理不够重视。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对金融管理风险的途径

(一)定期培训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加强银行内部的管理与建设

在我国的商业银内行中,内部工作人员数量多,工作态度不够统一,尤其缺乏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技能和对金融风险危害的深刻认识。因此,商业银行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大力宣传金融风险方面的管理理念,增强工作人员对金融风险管理的认知,明确银行工作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把金融风险的思想意识植入每一位工作员工的心中,让他们能更认真、更谨慎地对待自己的工作。

(二)我国商业银行要增强金融风险管理的创新思想和意识

随着银行在社会中的地位愈发重要,银行内部一定要加强对各项金融风险的管理。传统的管理模式严重阻碍了员工金融风险意识和应对风险能力的增强,一旦发生金融风险,商业银行无法应对,从而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商业银行作为银行业的主力军,必须有金融风险管理的创新思想和意识,能带领内部员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金融风险,不能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这样才能促使银行的发展之路更平坦,前景更广阔。

(三)要增强商业银行内部应对金融风险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目前,商业银行应对金融风险的技术水平偏低,难以应对高科技带来的金融风险,这样一旦发生风险,势必会对银行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要本着“走出去,引进来”的原则,让国外的先进技术为我所用,并将其改造成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应对金融风险的技术,让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更加完善。

金融风险的认识范文第3篇

一、国内金融风险管理发展现状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金融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枢纽,处于现代经济的核心地位。只有采取合理的金融发展模式,才能有效的促进该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近些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在金融系统中资本市场所发挥的作用不断提升,通过发挥资本市场自身的优势,加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管与分析度,可以有效的将金融风险想横向进行分散,这样一来,就可以提高金融系统的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是,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的反面效应就是会产生盲目性投资等问题。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开始对金融风险管理进行研究,一些旅美学者将这一理念引入国内,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1980年,国内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研究与应用有关金融风险管理的人才越来越多,2008年由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开启了对中国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序幕。

二、金融风险管理的演进趋势

(一)金融风险理论多元化发展

金融风险管理一开始始于保险界,其他领域的研究很少。受此影响,当时的金融风险管理针对的仅仅是纯粹的风险,这导致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随着世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金融风险管理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使其成为了一门专门的学科。受理解力与认识力的影响,以及其所处的行业与研究领域的不同,导致金融风险管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金融风险管理论迅速发展的路径

从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欧洲的金融风险管理进入萌芽阶段,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应对经济的不稳定性,减少企业的损失,各企业开始成立专门的金融风险管理部门,当时主要依靠保险手段进行金融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管理中的重大事件主要有:雷曼兄弟破产、安然事件、美国汽车之城破产等,这些都极大地催化了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目前,中国的金融风险管理正向着缜密性的知识体系发展,重视理论分析,缺乏实际应用研究,因此,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的研究还需要有关学者的继续努力。

三、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加大金融风险的文化管理

目前,我国主要是通过树立金融风险管理理念、培养金融风险管理文化来加大金融风险的文化管理。树立风险管理的意识就是在风险来临之前,建立预警机制,制定相关的政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定期对日常的工作进行审查,规避金融风险的发生。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在企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本主义逐渐地在企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人本主义的一个必然要求就是以人为本,管理学家陈怡安教授用三句话对“人本管理”的理念进行归结,既点亮人性的光?x、回归生命的价值和共创繁荣和幸福。采用以人为本的全员风险管理模式,才能更大限度的减小风险发生的机率。

(二)不断加大金融风险管理技术的提升

目前,加大金融风险管理技术已经成为多数金融企业首先选择的一种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方法。金融企业通过规范业务与管理流程,一方面根据经验进行判断,另一方面加大对金融事故资料与记录的分析,逐步提高风险控制与识别的科学性,受金融风险可变性的影响,风险管理者应密切关注原有风险的变化,并随时发现新的风险。另外,金融企业还通过创新金融风险计量,采取挖潜资本和监控风险两种方法,最大化的实现金融风险事故的规避。

(三)金融风险管理体制的重构

为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国家将进行金融风险管理体制的重构,如向专业化、集中化的金融风险管理方式转变,优化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建立考核制度,理顺前、中、后台关系,建立科学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多层次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可以更加有效的预知风险的存在,及早的做出应对措施。首先,向集中化、专业化发展,在对方案进行调研与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上,专业的管理部门与实施单位共同配合,通过制定可行的实施细则,明确业务界面、操作流程以及实施步骤。其次,理顺前、中、后台关系,前、中、后台职责分工应合理、清晰,较好适应了科学、系统管理的要求。第三,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建立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体系。第四,建立内控考评体系,完善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第五,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体系,市场管理与监管部门应增强政策预期透明度,为投资者的投资提供参考。

金融风险的认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2

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金融行业为了更好地规避金融风险,大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金融创新,无论是从业务上、市场上、制度上还是手段上,都为金融行业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但是,随着金融业务的进一步纵深发展,以及金融服务对象的多样化,金融行业又面临了新的金融风险。如何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以及如何对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成了金融行业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金融创新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创新的含义

金融创新是指在当前的金融市场条件下,各金融主体对阻碍金融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根本性的变革,通过建立新的机制,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追求新的经济利润。金融创新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大到金融制度、金融管理手段和金融市场,小到金融业务的融资方法和融资工具,只要是在具体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阻碍性因素,金融主体就会对相关环节进行改革,从而实现对阻碍性因素的规避和消除。金融创新在广义上包括金融工具、机构、市场和制度,在狭义上仅指金融工具。

(二)金融创新的原因分析

金融主体对金融行业进行创新性变革,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方面的原因,所以,在对金融创新的原因进行分析时,必须综合多方面因素。下面,本文主要从防范风险、行业竞争、新技术应用这三个方面来分析金融行业进行创新的原因。

1.规避风险。2008年美国经济危机的产生,让全世界的金融行业都感受到了金融风险的巨大危害,所以,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规避,无论是对整个国家的金融体系还是对具体的金融行业,都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面对金融环境的日益严峻,金融行业的专家学者也都加强了对金融创新的研究,到目前为止,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是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金融工程也达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该工程在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方面的主要作用是,可以通过衍生工具进行相关业务上的操作,由于该衍生金融工具融合了大量的统计学、工程学、计算机、物理等多学科内容,所以在该金融工具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能以其科学性抵抗金融风险的危害,这也就从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规避风险的效果。

2.减少行业竞争。随着国家金融环境的日益改善,现代的金融行业在发展和运营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大的竞争压力。金融行业的主体主要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较而言,银行面临的压力更大一些,这主要是因为,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借助计算机或通讯技术的优势来降低交易成本,银行为了保持竞争优势,不得不对金融工具进行创新。金融行业的竞争压力,不仅仅来自于行业之间,还存在于金融行业的内部,就狭义上的金融创新即金融工具的创新而言,它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积极应对新的业务领域的竞争。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也在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服务对象,所以就积极地对传统领域之外的新领域进行业务拓展,这就从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了传统业务的主体地位,所以,对传统业务进行金融工具上的创新,与银行和传统业务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息息相关。

3.新技术的推动作用。金融行业在具体的业务操作过程中,对计算机和通讯设备的应用非常广泛,计算机等技术的加入,能降低很多的交易成本,从而能使金融行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随着现代社会电子计算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金融行业在进行金融工具创新时所需要的费用也进一步降低,这就促使金融主体在加强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同时,还充分利用它创造出的衍生金融工具来规避金融风险。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分析

(一)金融风险与金融风险管理

金融风险是指在金融业务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国家政策、经济法规或是国际上金融市场不稳定等因素会对金融业务造成一定程度的利润损失,对这种利润损失存在的可能性预测就是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不可能被消除的,因为只要是进行金融活动,就会涉及多个领域的多种信贷活动,而随着世界经济风云的不稳定以及资金流动性大等因素,在进行具体的金融业务操作时,难免会出现资金运营上的困难,而这种困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就必然会对金融主体造成运营上的风险。

为了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金融主体必须对金融行业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金融风险的环节进行辨识和预测,在对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相关的金融工具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或分散,从而达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就是金融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管理的主要作用就是对金融业务进行中的风险进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范和规避,以保证经济利益最大化和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

1.金融风险管理推动了金融创新的进步。在当今社会,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资金在世界上的流动也越来越快。金融主体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会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融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产生。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金融实体会进行积极的金融风险管理。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对金融工具的选择至关重要。由于金融风险会对金融工具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免疫力”,所以,加紧金融创新即对金融工具的变革就很有其必要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由于有了金融风险管理对金融工具的需求,才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2.金融创新促成了新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与金融活动的进行密不可分,所以,金融风险管理尽管能从很大程度上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和管理,但却不能从根本上对它进行清除。金融创新虽然能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散或是转移,但是也不能从整体上对它进行清除。金融创新在广义上包含着金融制度、金融市场以及金融管理制度,这些因素都属于较高的制度层面的内容,所以,金融创新不可能对其进行根本的变革,只能是将这几个因素进行不同的排列组合,将风险进行转移,所以,金融风险在整体上并未减少。

由于金融行业在进行创新时加入了对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应用,所以,基于当期计算机技术存在的漏洞和计算机系统的不健全,金融创新在对计算机技术进行利用的同时,也将计算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带进了金融市场。由于金融行业涉及较多的资金和金融交易,所以计算机技术下的金融犯罪会对金融主体甚至整个金融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

对金融机构而言,金融创新的内容诸如金融制度、金融市场、管理制度这几方面,大都是已经定型的金融模式,要对其进行创新,就会从很大程度上动摇这些已有的制度。另外这些制度对传统的金融业务存在很大的垄断性,改变这些制度,也就是对传统的金融业务进行变革,这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会产生很大的经营风险。

三、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

(一)正确认识和评价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基于金融风险和金融创新的矛盾关系,在进行具体的金融业务操作时,必须正确认识和评价二者的关系,也必须正确面对金融创新带来的新的风险,不能将对金融风险的规避全都依赖于金融创新,也不能因为金融创新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就对金融创新因噎废食。

金融创新通过对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应用,实现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这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和转移了金融风险,对金融机构而言,保证了其较长一段时间内对金融风险的规避。另外,由于金融活动在进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金融风险,所以在不能对它进行根部清除的情况下,金融创新也不失为一个缓解的措施。

(二)防范金融风险的对策

为了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必须综合分析金融业务运行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下面,本文就从国际合作、金融监管这两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1.加强国际上的合作。随着世界一体化的逐步发展,金融行业所涉及的业务也逐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在日渐复杂的金融环境下,一个国家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产生会很快地波及全世界的金融业。所以,为了更好地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各国之间通过签订相关的协议和规定,在对本国的金融机构进行约束的前提下,实现对其他国家金融行业的有效监督。

2.加强金融监管。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离不开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这种监管不仅是制度和法律上的,还必须包括对金融业务运行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对金融行业来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立的各项金融方面的制度,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管理力度,扩大监管的范围。只有加强国家和行业内部的双重监管,才能实现对金融风险的及时有效预测。

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进一把发展,在具体的业务操作过程中还将遇到更多的金融风险。能否对这些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与金融主体的金融风险管理密切相关。随着各国学者对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研究的日益加深,届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将更加系统化也更具可行性。

参考文献:

[1]杨涛.所有金融危机背后都有金融创新影子[N].上海证券报,2007(09).

金融风险的认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方法;金融危机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一、引言

此次源于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深刻地影响着当今世界经济。此次危机的一个教训就是单个金融机构良好运转并不能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健康运转,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体系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作用有限,甚至有时可能增加系统性风险。全球各主要经济体都深刻认识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需要在现有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巴塞尔协议Ⅲ也对全球银行业控制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因此,在缺乏对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和防控是导致金融危机发生重要原因的认识上,各方均已达成共识。

本文将从原理而不是具体计算过程出发,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和评述。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及其测度的定义与特征

目前, 国际上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没有统一的、被普遍接受的定义。这一状况本身就表明系统性风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同时也说明相关研究还比较有限,有待进一步探索。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大致有以下三类:一是从危害范围大小的角度定义为:威胁整个金融体系以及宏观经济而非一两个金融机构稳定性的事件,主要以美联储主席伯南克等为代(Bernanke,2009)。二是从风险传染的角度定义为:单个事件通过影响一连串的机构和市场,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损失扩散的可能性, 主要以Gonzalez-Hermosill(1996) 和Kaufman(1999) 为代表。三是从金融功能的角度定义为:突发事件引发金融市场信息中断,从而导致金融功能丧失的或然性,主要以Minsky(1995)为代表。

与单个金融机构风险或个体风险相比,它具有复杂性、突发性、传染快、波及广、危害大五个基本特征。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是指在对过去系统性风险损失资料及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及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预测出较精确并满足一定规律的结果的过程(范小云,2006)。找到一套能够预先给出未来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时间、强度,而同时又不给出错误信号或较少给出错误信号的通用规则,成为监管当局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而前沿的任务。

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的方法

当前对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的研究主要从两方面展开: 一是从单一金融机构入手,分析个体的风险暴露状况,然后再将个体的风险暴露进行加总来推算整个系统的风险;二是运用一定的模型,从整体上直接估测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从单一金融机构入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

1.指标预警法。90 年代以来,有关部门与学者试图通过分析金融机构会计报表发现系统内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的迹象。指标预警法也有自己的较大的缺陷。如果单纯从建立指标体系角度考虑,而没有加总的理论基础,那么无论怎样继续添加、修改指标也无法解决其在对系统性风险总体测度上表现欠佳的问题。

2.计量模型分析法。针对上述问题的计量模型集中表现为回归分析、GARCH模型和VaR法。回归分析是该领域产生较早的计量分析方法,主要是根据回归模型中系数的显著性筛选指标。而随着对经济数据本身非线性性的发现,其解释力度在逐渐减弱。GARCH 模型以银行间实际交易的联系和市场间的波动性溢出为基础,建立二元或多元GARCH 模型,以残值之间的相关性大小和变动反映潜在的系统性风险的大小。但是,不仅残值之间的相关性不一定代表了系统性金融风险, 而且,实际上GARCH 模型的分析只能说明诱导因素发生后传染的速度和规模,对于解释会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这一问题却远在其能力之外。伴随当前风险管理领域中最为流行的VaR 方法的诞生,GARCH 模型与其结合,共同测评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但无论如何规避模型风险,VaR 法实际上还是通过详尽评估单一金融机构的风险来强化整个金融体系,不能实现从总体上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

(二)从系统整体入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

在面向系统整体直接对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测度时,作为指标体系主要制定者的监管当局认为,可以将经济金融系统看作所有金融机构甚至所有金融活动参与个体的总和,利用各部门总的经济数据,同时加入宏观经济指标,来衡量或预测经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Kaminsky(1997)研究认为,实际汇率水平、国内信贷总量、对公共部门的信贷总量、国内通货膨胀、贸易平衡情况、货币增长率、实际经济增长率和财政赤字等指标,会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试起到一定的指示作用。Goodhart(2004)和Aspachs(2006)认为违约概率和整体银行盈利水平是重要指标。IMF 于1999 年5 月启动了“金融部门评估计划”(FSAP),包括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等在内的宏观审慎指标;如资本充足性、盈利性指标、资产质量指标等在内的综合微观审慎指标,用于测度金融体系中蕴涵系统性风险的程度。这些宏观审慎指标包括反映单个金融机构稳健性的微观审慎指标的汇总和与金融体系稳健性有关的宏观经济变量两种类型。同时,在对单个金融机构稳健性的微观审慎指标进行汇总时,对不同的机构按照其对应的权重进行了加权。

四、结论和展望

从人类对金融危机的认知历程看,系统性风险概念的强化和应用将极大深化人类对金融危机的认知。这一转变使金融危机从一个突发的风险事件,演变为一个监管机构可以日常持续监控的对象,使得人们有可能通过关注和评估系统性风险的严重程度动态评估金融危机的发生概率,进而采取应对之策。这将具有里程碑意义。

然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量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当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标准之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动态评估必然会大打折扣,更谈不上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应对。

参考文献:

[1]张强,冯超.金融危机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测算[J].上海金融,2010(12):32-34.

[2]王书斌,王雅俊.银行系统性风险传染机制的研究与实证[J].金融与经济,201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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