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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综述

政法队伍建设综述

政法队伍建设综述范文第1篇

一是确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在创建活动中,以塑造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强化提升队伍的文明素质,营造队伍的战斗力、发展力为着力点;以增强全局的行政执法能力,促进部门形象的提升为工作重点;以抓载体,丰富创建内涵,推进部门工作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六个一”创建目标。即建一流的班子,塑一流队伍,展一流服务,创一流的业绩,造一流环境,树一流的形象。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保创建组织有力。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成立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级级有责任的工作格局。结合威信工商实际,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____-____)。在每年股所长目标责任中都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具体要求、任务分解、考评考核和奖励措施。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把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狠抓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学习,用先进政治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实践,使干部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加强以学习工商业务知识,增强工商队伍履职能力的业务素质教育。在业务素质教育中,着力培养个人行政执法能力,着力培养市场监管中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培养干部队伍开拓创新能力。

四是加强管理,完善制约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增强活力。强化管理,抓制度建设,是带好一支队伍、推进工作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岗位职责,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强化了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机关学习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督办制度》等__个多个制度,继续推行好《首问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制度》,积极软化服务环境;开展“五型工商所(分局)创建活动。

五是把精神文明建设寓于市场整规之中,发挥创建活动效能作用。把服务“三农”、关注民生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市场整治活动;开展“三无市场”和“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申诉纠纷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政法队伍建设综述范文第2篇

一、试点的简要过程

为了开展好试点工作,2004年,省编委办对全省行政执法队伍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队伍过多、过乱,多头、多层次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审批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职能不分,执法行为不规范,部分执法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在总结沈阳、大连、抚顺、本溪、丹东、营口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好的做法和学习借鉴国家试点广东省、重庆市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在鞍山、丹东市开展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

省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将其列为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2005年,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编委办、省政府法制办、财政厅、监察厅、公安厅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委办。为做好县级试点工作,经省政府批准,将桓仁县列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县,在市、县两个层级全方位、多领域开展试点工作。省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中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召开了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了鞍山、丹东市和桓仁县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协调。2005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两市一县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两市一县认真组织实施试点方案,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研究拟定实施方案。2006年,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清理归并、行政执法职能的整合以及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等工作。后因实施《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登记,试点中涉及的编制核定、人员考录和分流等工作暂缓进行。

2007年,省编委办加大了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多次与试点地区就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的精简和重新核定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沟通,参考借鉴广东省的试点经验,批复了鞍山市和桓仁县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机构编制方案。丹东市因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试点涉及的某些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协调一致,退出了试点。2008年,鞍山市和桓仁县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涉及的管理体制、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和各种保障机制基本到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省编委办及时跟踪指导,研究解决了综合执法运行中遇到的鞍山市千山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等问题,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试点的主要做法

(一)清理执法队伍。1、清理执法职能。对现有执法机构承担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取消了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执法职能。2、清理执法队伍。保留了经法律、法规授权设立或由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为基数,按照实行综合执法的要求,进行了适当的归并和调整;撤销了没有法律依据、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和由部门自行设立或委托的执法队伍。3、清理执法人员。全面清理了行政执法队伍现有人员,对每个执法人员的基本条件逐一进行了审核,清退了临时人员、借调人员和不符合规定录入或调入人员,调离了不合格的执法人员。4、清理执法经费来源。全面清理了行政执法队伍乱收费、乱罚款和以罚代养等现象,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经费管理制度。5、清理执法证件。取缔了各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证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了执法证件的使用。

(二)整合执法机构。1、在城市管理领域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鞍山市和桓仁县归并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市政、房产、城市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建筑市场和施工、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客运出租汽车、民政殡葬等管理机构所属的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了市(县)城市(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市(县)城市(镇)管理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直属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派驻各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行政执法队伍,机构规格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相同。桓仁县根据县级政府的特点,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职能也划给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2、在文化市场、资源、农业、林业、水务、交通运输、人防等系统实行部门管理下的综合行政执法。由于执法对象、执法领域不同和执法的专业性强等特点,如将上述几个领域的执法活动都集中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不仅摊子过大,权力过大,而且不利于管理和监督,与其他领域主管部门的关系也很难处理。经过省编委办与试点市县研究论证,选择了在上述几个领域实行部门管理下的综合行政执法的模式:一是归并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队伍,原则上一个部门只设置一个综合执法队伍。重点归并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渔业、水务、交通运输、人防等部门所属的执法队伍,整合部门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职能,组建由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队伍称“市XX局XX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行使该政府部门承担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机构规格与部门的内设机构相同。桓仁县因财政困难,目前部门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尚未完全组建到位。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鞍山市将市、区体育局、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划入市文化局。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及“扫黄”“打非”等行政执法队伍合并,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市文化局管理的行政执法队伍,以市文化局的名义对市、区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实施综合行政执法。

(三)改革执法体制。为了解决多层重复执法、执法不统一、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鞍山市对原来市区分级执法的体制进行了调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文化、农业(渔业)、交通、土地矿产资源、人防等系统的综合执法,均实行垂直管理、一级执法的体制,区里不设相应执法队伍。为调动区里积极性,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各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及人、财、物由市垂直管理,党务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主要干部任免征求属地党委、政府领导意见。桓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县乡(镇)相关行政执法职能,实行一级执法体制,乡镇不设相应执法队伍。

(四)精简人员编制。根据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调整行政执法职能的需要,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逐一清理认定,重新进行了整合,大幅度压缩了原有的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量。为了控制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规模,防止随意增编进人,整合后,鞍山市和桓仁县保留的行政执法人员编制称行政执法事业编制,由省编委办统一核定和管理。在全面清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核定的编制,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录用考试,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经培训后上岗;未录用的富余人员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妥善安置,不再从事执法工作。

(五)建立保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的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行政执法严格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禁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建立负责制定政策、审查审批等职能的政府有关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规则、工作程序,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公安保障机制。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方式依法支持和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及时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监察、审计、法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三、试点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编制大幅度精简整合,有效地解决了执法队伍过多、过乱等问题。鞍山市和桓仁县在对现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编制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大幅度整合了执法队伍,精简了执法人员编制,执法队伍过多、过乱和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鞍山市将原有的63个执法机构整合为15个,精简74%;执法人员编制由1108名调整为610名,减少45%。桓仁县将原有的32个执法机构整合为8个,精简75%;执法人员编制由415名调整为177名,减少57%。改革前,鞍山市城市管理领域有市建委、公用局、房产局、城建局、环保局、民政局6个部门所属的14支执法队伍和4个区所属的20支执法队伍。在同一领域,面对同一执法对象,隶属不同部门的多支执法队伍在同时执法;执行同一部法律,市区两级都有执法队伍,往往市里罚完款,区里又来罚,多层、重复执法。同一领域的执法队伍、不同层级的执法队伍之间执法范围不清、职责交叉,有利益的事情互相争,没有利益的事情,互相推诿扯皮,市民反映强烈。改革后,城市管理领域只有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个部门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局按专业下设规划、公用事业、房产、市政4支执法队,在每个区派驻1个综合执法队。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的7支执法队,承担了原来34支执法队的执法职能,而且基本实现了面对一个市民只有一支队伍在执法。在农业领域,面对农民,原来有10支队伍在执法,其中,农业5支,林业5支;改革后,农业、林业分别只有一支队伍在执法。

(二)理顺了执法体制,提高了执法效率。鞍山市实行一级综合执法体制后,实现了执法手段、执法标准、执法范围的统一,从体制上进一步解决了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避免了横向部门间、纵向城区间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降低了执法成本。同时,由于执法力量集中、职责明确,克服了以往一些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执法方式的缺陷,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如在打击露天烧烤和违章建筑方面,以往查处一个违章行为,需要组成一支庞大的联合整治队伍,部门间往往互相推诿,队伍一走一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行综合执法后,市综合执法局拥有了房产和公用事业方面的处罚权,采取综合手段整治露天烧烤,对屡教不改的露天烧烤店下达拆除扩建门面通知单,对无用水、用气手续烧烤店做出断水、断气处罚,彻底断绝了露天烧烤的经营条件。鞍山市违建行为一度呈上升趋势,房产部门、城建部门、各城区执法能力薄弱,有些问题,谁都有权处理,而谁又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致使全市开展的违建拆扒专项行动效果不明显。实行综合执法后,市综合执法局对全市所有违章建筑进行了摸排和拆扒,极大改善了城市环境。过去,鞍山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多达5个(市公路处、运输处、铁东、铁西、立山运输管理所),每个机构都有处罚权,执法岗位设置重叠,行政经费居高不下。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后,由一支交通执法队伍行使全市交通系统的行政执法职能,既节省了人力、物力,又减少了多头执法扰民的问题,交通执法的设施、设备也得到了有效利用,执法成本大大降低。

(三)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了执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后,依法制定各项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各项执法办事程序,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鞍山市文化执法队及时统一了全市文化市场管理的执法标准,规范了执法行为;交通执法队针对新组建机构复杂的人员结构,共建立了5大类57项规章制度,减少了执法随意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了严格的办案程序,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把关、统一处罚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的“四统一”措施,把好执法案件质量关,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

综合行政执法队由多个执法机构整合而来,执法人员素质高低不一,人员结构参差不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后,都把干部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培训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鞍山市城市管理、交通、文化、林业执法队等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后,均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竞聘、民主推荐、考试考核等方法选用各级领导干部,确保了执法队伍的领导干部素质。各执法机构还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如市文化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全封闭、军事化的方式,集中时间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除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必须掌握内容外,还着重进行了行为举止、仪容仪表方面的训练,明确规定培训后考试不合格者调离执法岗位。

(四)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执法队伍形象得到了明显改善。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占道经营、违章建筑、封建迷信殡葬等过去需要多个部门解决的问题实行综合执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群众欢迎,政府满意。市长多次对市综合执法局做出工作批示:“自市执法局按新体制建立以来,各方面工作更明显进步,市容市貌为之一新”;“市执法局新体制运行后,更显示出新风貌、新力度、新成效,所做工作大快人心,可喜可贺”。针对拉运铁矿车辆超限对国、省干线公路损坏严重的问题,鞍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方面通过设立固定监测站,实行24小时监测,加大了执法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向运输业主宣传,说明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有效地治理了车辆超限的问题,大大改善了鞍山的道路环境。鞍山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把处理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和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市场作为切入点,对毁林开矿现象严重的岫岩县偏岭地区、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管理不善的台安县加大专项清理整治力度,到目前为止,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和非法使用林地案件68起。

桓仁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后,加大了市容环境卫生执法工作力度,加强了对占道经营、流动经营、露天烧烤、乱设广告牌匾、人行步道停车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等不规范行为的管理,加大了对小广告、小张贴的整治力度,实行全天候监管,使县城的市容市貌有了较大的改善,为桓仁县创建部级卫生县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加大对违反城镇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了牲畜定点屠宰市场的管理,加强了文化市场管理,维护了市政设施和交通秩序。由于执法成效显著,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连续两年被县政府评定为先进单位。

四、试点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面对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领域广,关系到部门利益和职能的调整、机构撤并、编制精简、人员考录以及富余人员分流等诸多敏感问题,是一次全新的尝试,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很多工作需要在探索中推进。尽管我省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经验的推广问题。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管是新生事物,但试点取得的实际成效证明,实行综合执法符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鞍山市和桓仁县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积极的成效,在全省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但是,目前,全国的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广东省和重庆市两个国家试点的做法尚无定论,中央对很多问题还没有明确说法,改革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而且鞍山市和桓仁县的综合执法运行中还有很多矛盾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目前在全省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建议待中央统一部署后,再全省推开。我们将继续关注鞍山市和桓仁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运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适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在全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

(二)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模式问题。鞍山市和桓仁县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采取了两种设置模式,哪一种模式更科学,既符合当地实际,又符合改革方向,是不是还有其他好的模式可以借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原建口几个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如何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好规划、审批、管理与执法的关系;在系统内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如何对下属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编制的配备问题。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是行政机构的一种,应核定行政编制,但地方无权核定行政编制,综合行政执法所需的编制问题如何解决、配备标准如何确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如何明确,需要中央出台相应的政策。

(四)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体制问题。鞍山市和桓仁县的综合行政执法都实行了垂直管理、一级执法的体制,这种体制比较适合中小型城市。象沈阳、大连这样辖区多、面积大、人口多的大城市采取分级执法的体制好,还是一级执法的体制好,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政法队伍建设综述范文第3篇

一、进一步认识专职保安联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随着政治、经济、治安形势的发展,专职保安联防队伍越来越成为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专职保安联防队伍是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广大专职联防队员积极配合民警,在社区基础工作、治安阵地管控、打击处理绩效、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我市治安大局总体平稳,但是各类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的局势没有改变,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的任务非常繁重,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镇(区)以及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专职保安联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制约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不断提高专职保安联防队伍的战斗力。

二、进一步加强专职保安联防队伍规范化管理

专职保安联防队伍队伍建设要坚持市综治办统一组织、公安主导、部门配合的管理运行机制。各镇(区)要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主动为公安机关规范专职保安联防队伍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财政、人力社保、新闻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会同公安机关做好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建设的政策协调、员额调控、经费保障、先进典型宣传等工作,形成整体管理合力。作为专职保安联防队伍的主管单位,公安机关要坚定不移地加强保安联防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一)严把进口,畅通出口。进一步严格专职保安联防队员的招聘标准,杜绝招聘问题保安、超龄保安,对素质高、能力强的专职保安联防队员要加大奖励力度,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坚决清出保安联防队伍,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二)定岗定责,发挥成效。市公安局要结合工作难易繁简程度、工作性质特点等因素,科学定岗定责,优化调配管理,着力发挥不同岗位专职保安联防队员的优势,杜绝超标招聘女保安,切实加强巡防保安、社区保安、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配备,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

(三)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加强层级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综治层面,要把保安联防队伍建设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各镇(区)及相关综治成员单位加强日常指导、检查、考核,凡因经费保障、管理不到位影响保安联防队伍建设的,要在综治考核中予以扣分。制度规范层面,市公安局要把专职保安联防工作纳入基础工作、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规范和行为标准,加强日常督查检查,规范考核奖惩,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的综合考评。具体使用管理层面,市公安局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凡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问题的,除追究具体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主管民警、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分管责任。

(四)强化训练,树立形象。参照民警“战训合一”培训模式,加大对保安联防队员的“战训合一”培训力度,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规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职业技能练习,要通过严格培训,使广大保安联防队员熟练掌握岗位本领,提高整体素质。要把专职保安联防队员的作风建设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参照民警的日常行为标准,建立健全保安联防队员日常行为规范,狠抓日常行为养成,推进专职保安联防队伍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工作质态、整体形象再上新的台阶。

政法队伍建设综述范文第4篇

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逐步对城市基础管理实行综合执法,由城市政府统一协调,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最初成立于*年,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实施城市规划方面、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工作。多年来,城市监察大队在城市管理中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为*的城市面貌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旧的管理体制、编制人数已经不开始不适应当代城市管理的内容,目前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包括环卫、园林绿化、灯箱广告、供给排水和城市道路的管理五个方面。现阶段监察大队11名的编制只有8名在编,人员严重缺乏,给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管理起来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目前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几个难点,其具体原因和表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责不清,相互扯皮,造成城市管理任务难完成。

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构在国家是建设部,到省里是建委,而在地方,则分成城管、规划、园林、市政、房管等若干个职能部门。除此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还有公安、工商等其它系统的主管部门。由此看来,从国家、省到地方上,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也越来越多,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职责交叉也越来越不清。以*目前城市管理的权限和管理资源的配置分散在城管、规划、市政、房产、园林、建管、工商、公安、等十几个职能部。由于市容环境管理职责仅是这些职能部门职责的一部分,往往因忙于"主业",使市容环境管理摆不上位置,另一方面,如:流动摊点的整治,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管,形成城管孤军作战,使流动摊点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执法中这些职能部门的队伍往往是"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城市管理的问题也就无法根本解决。

二、重复执罚,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维护。

由于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而各部门又拥有单独的执法队伍,造成了我国大部分城市还存在执法队伍众多,经费不足等问题。从而容易产生不正常的利益驱动,经常出现重复执法、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等现象。如:占道摆设的摊点,市政收占道费、工商收工商管理费、公安收治安费等,以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均向他们收取30元、50元不等的费用,有的给罚款票据,有的甚至不给票据。而多头执法、重复执罚、重复暂扣物品,也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多支队伍执法也不利于监督,一旦出现越权执法、处罚错误、违规违纪的事件,市民也分不清是哪一支城管监察队伍,市民也投诉无门。即使有举报到市城管委的,却无法提供具体的城管队伍名称、执法队员姓名、胸牌号,也给我们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带来很大不便。正是因为多头收费的存在,一些交过"费用"的摊主认为自己变成了"合法"的摊点,正大光明地占道经营,既影响了市容,造成市容环境脏乱差,而且也损害了城市中大多数人的权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三、工作任务繁重,监察大队各方面都有待加强。

为了加强市容管理,监察大队在市容管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决心和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是应该看到的是由于人力、资金甚至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我们的市容整治工作进展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脏不彻底。个别地区、路段、居民小区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居民小区等处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临街餐饮店、市场及洗车场污水横溢,卫生状况较差;环卫设施损坏较多,垃圾运输撒漏仍然存在。二是治乱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效果不明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涨市经营、乱设夜市烧烤点出现回潮,个别路段、小区还十分严重;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非机动车摆放不规范,无人进行管理。三是治差力度不大。路边、花坛杂草丛生,部分绿地损坏严重;一些沿街小门面门头字号设置不规范,档次低,店外乱堆乱放严重;乱贴

乱画及各种野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城管职能、权限落实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审批部门与执法单位衔接、抄告备案、结果反馈等工作配合不够,对出现的问题,不是重复处罚,就是无人过问;少数单位不能坚持依法行政,仅从单位利益出发,要么乱作为,乱批、乱建、乱摆、乱罚、乱收;要么不作为,为了经济收入,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

四、队员难以教育,执法素质低下,政府形象难树立。

现代化的城市管理需要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由于种种原因,监察大队队员的再学习成了一个需要我们引起重视的问题。新时期条件下,一切都是为了服务于建设“再就业特区”这个当前*最大的实际,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和投资环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既处罚又能具备说服力?处罚的与被罚的都能和和气气,双方如果有问题都能找到相关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城建监察人员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是首先要懂的。这次培训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的队员们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如何有效的保护合法,打击违法,使我们城市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城市面貌有个更好的转变。

在新形势下,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城管法规,改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才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要克服以上所述的各种弊端,走综合执法的道路势在必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并探索出了成功经验。城市管理实施综合执法,对改善市容市貌,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维护政府权威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利于明确职责,营造整洁的市容环境。

城管综合执法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在实际运用中更易于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减少扯皮,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城市管理监察执法队伍拥有较全的城管执法职能,这支队伍遇到各类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时,均可以执法主体对其进行处罚,不存在争权夺利互相推诿的问题,能够使违法行为得以迅速消除。另外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多属综合违法行为,即一个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范,任何一个专业执法队伍都难以彻底消除这一违章行为,如运输车辆沿街泼撒,它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又损坏污染路面还影响交通秩序。这一违法行为涉及城管、市政、公安等部门,各单一执法队伍依据各自法律法规很难一下子奏效,这时集各家之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即可快捷地处理,并能迅速消除其危害,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目的。

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利于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作为代表政府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力的执法队伍,城建监察大队最主要的就是如何为群众服务好,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的各项功能,使城市管理落到实处,让群众受益。从目前情况看,只有对城市管理实行综合执法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由一支队伍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容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罚,不必要再到各部门说好话、解释,避免了重复扣押工具,重复交罚款。另一方面,实行综合执法能保障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力。由一支队伍执法,就能给群众吃个定心丸,执法队员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群众就能找到地方设诉,就能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力。

三、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利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管理监察队伍,树立政府形象。

实行综合执法首先保证了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这样,既符合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把素质低、形象差的聘用人员拒在了城市管理监察队伍之外,保证了监察队伍的高起点、正规化建设。第二,有利于城管监察队伍的统一管理。实行综合执法,不仅能够统一人、财、物的管理,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到对人员整体教育培训,从任务能力、政治素质、风纪仪表、组织纪律等方面统一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树立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三,查处违规违纪强硬有力,由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完全可以避免令行禁不止的现象,对违规违纪行为可以一查到底。有了一支文明、规范、高素质的城市管理监察队伍,既为管好城市提供了队伍保障,也为树立政府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做为城市的管理者,如何维护好我们前辈辛苦才取的

成绩,首先应该认识我们管理者管的是什么??21世纪是城市世纪,也是人类进入以城市为主体的现代化发展新阶段。人类的绝大多数要生活、工作在城市,城市如何建设成为人类的乐园,*城市如何避免历史上出现过的衰落,这一切需要人们去总结、去探索。特别是在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前提下,加快推进老城区管理的步伐为*人民提供一个更人性化、更有吸引力的城市,城市的现代化问题更加倍受关注。

其一,城市的"主体"应当是该市的纳税人。他们承担了支付城市建设费用的义务,理所当然相应地享有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权利。

其二,城市的"主体"应当是全市有选举权的市民。他们有权利通过多种渠道对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也有权利推举代表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体,他们的参与,除了通过媒体发表意见、推举市民代表参加规划管理等形式,最基本的途径应当是通过当地的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实现。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必然涉及当地市民的近期生活和长远发展。它的制定如果代表的是全体市民的利益且要有权威性,它就应当是不容违背、不可轻易变更的法律文件,就必须在广泛征询市民和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如前所述,一个城市是全局的一部分,它的最后确定,还须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工作的实质也就是对市民的管理和引导。*城市管理由于各种各样原因有很多问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薄弱,普遍素质不高,公共基础卫生设施破坏情况严重,占道经营情况还依然存在,广告悬挂还有待规范等等。

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我区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和塑造良好的特区形象与我们每个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城建监察大队是维护这一神圣使命的最直接的人,也是城市管理工作中最了解情况的人。对此,我对城建监察大队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队伍夯实思想基础。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此,大队要紧密联系队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观念创新,把学习与提高队员素质结合起来;二是抓作风转变,把学习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三是抓工作方式转变,把学习与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通过听课、讨论、摆问题、找差距、写心得体会及交流学习经验等方法形式,改进队员的作风,提高了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城建监察对维护整个城市卫生、环境以及其它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思想上要高度认识城建监察工作在特区建设时期中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大队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执法实体到执法程序,都严加管理、规范。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注重违法、违章实体,轻视执法办案程序的问题,要做到老生常谈,警钟长鸣,让队员脑中时时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心里刻刻不忘“规范执法”这四字,既保证所执行法律法规的刚性,又不野蛮、失范。对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罚,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情况下,大队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审查案卷,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的偏差,较好保障了执法的规范化。规范、文明的执法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威信,也树立*城市管理新时期的新形象。

三、作风纪律要更加严明。“教人先教己”,只有自己在平时严格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才能在做出处罚时让人信服。在工作中,也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有理、有据,有礼、有节”,不允许队员风纪不整、不讲究执法艺术以及在岗不管事、不作为等现象,希望大队无违法违纪等现象发生,队伍稳

定,人心思齐、人心思进。

政法队伍建设综述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当前,文化市场执法中存在着行政权力过于集中、部分领域交叉执法等突出问题。如何通过成立并运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本文以南京市为例作了探讨。

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建设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本文试从南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研究总结法律源泉、政策导向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建设的路径选择作探讨。

一、南京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及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设置情况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是宣传思想战线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社会舆论、传播先进文化、打击失范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构建和谐南京、文化南京的重要实践,离不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的保驾护航。

1.市、区(县)两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情况

(1)市一级。设有南京市文化局(叉物局)、南京市广播电视局、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三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大文化领域中不同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

(2)区(县)一级。13个区(县)绝大多数设有文化广播电视局,个别区(县)文化局和广播电视局分立。到目前为止,上述部门均未加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但在各区(县)“三定方案”中,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能和版权行政管理职能明确赋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2.市、区(县)两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设里情况

(1)市一级。2001年机构改革前,南京市文化局、南京市广播电视局和南京市新闻出版局均有文化市场执法职能,其中,南京市文化局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局设有专门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市广播电视局辖下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撤销,职能划给另外两个局的执法机构。目前,承担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机构有两个,即设在南京市文化局的“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和设在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南京市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南京市“扫黄办”)。前者主要负责全市文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艺术品市场、电子游戏市场、音像制品零售和出租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执法工作,后者主要负责全市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市场执法工作,以及印刷行业、版权活动、网络出版的执法工作。

(2)区(县)一级。13个区(县)没有专门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在大部分区(县),文化市场护法职能基本上由文化广播电视局的文化市场科(有的同时挂“扫黄办”或“社文办”牌子)承担。

二、文化市场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南京市作为文化大市,文化人才密集,文化单位众多,文化活动频繁。与之相伴,也存在着文化领域违法违规活动数量多、手段新、影响大等问题。近年来,“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和“南京市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南京市“扫黄办”)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打击文化领域各种违法违规活动,规范文化市场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为南京市的文化安全和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尽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当前文化市场执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觅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影响了文化市场执法更深人、更持久、更有效地向前推进。

1。存在的突出问题

(1)行政权力过于集中。主要体现在市、区(县)两级。在市、区(县)两级,专门或非专门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均设在行政管理部门内,前者是后者的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行政管理部门集决策审批职能和监督处罚职能于一身,不利于行政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

(z)部分领域交叉执法。主要体现在市一级。〔’〕南京市新闻出版局辖下的“南京市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与南京市文化局辖下的“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在文化市场执法上存在着职能交叉、管理重叠问题,矛盾的焦点集中在音像和网络两块。根据南京市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南京市新闻出版局负责音像制品市场管理、网络出版管理,南京市文化局负责音像制品零售和出租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实践中,市文化局负责管理的音像制品经营和互联网经营中存在着大量版权问题,如盗版、外挂、私服,等等。按照现行管理体制,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据版权管理法律、法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因此,在音像市场和互联网上网那务市场上,职能重叠、执法交叉现象难以避免。

2.原因分析

(1)制度安排有所欠缺。长期以来,我们习佃于制定一部法律、法规后就设置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并在其辖下设置一支行政执法队伍的制度安排。这种做法所基于的思维方式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集体无意识”。上述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导致的后果是,执法机构不断增加,执法人员日益众多,而执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却因体制原因难以提高。以南京市为例,就有南京市建设委员会辖下的南京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辖下的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南京市环境保护局辖下的南京市环境监理支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辖下的经济监督检查支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站)等为数不少的执法机构。

(2)职能分配不尽合理。音像、网络作为新型出版物或出版载体,本应归口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可是,归口管理原则实际上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音像原来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1998年进行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参照”(而非“依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归口管理原则,重新确立了音像管理的职能分工,即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管理。2002年2月1日施行的新《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又从法律上对这种职能分工进行了确认。体制不顺,“一事双管”,造成诸多矛盾和隐患,是交叉执法的根源之一。

网络是新兴的出版载体。2001年底进行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闻出版总署新增了“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职能,文化部新增了“负责利用互联网从事文化产品传播和文化服务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及其内容监控管理”职能。网络文化活动(含出版活动)两家共管格局至此确立,交叉执法的根源亦由此形成。

权力集中和交叉执法是当前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中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由“病因”人手,探索并实践从根本上克服上述突出问题的方式和途径,是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从法律源泉出发,研究总结近些年的政策导向和实践经验可知,体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原则的综合执法体制是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三、关于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的对策建议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后,特别是2006年3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在全国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正以试点为基础逐步推开。结合前面所述情况,现对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适时启动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工作。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它关系到党对意识形态领导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关系到依法行政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文化管理机构和体制的调整,关系到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引领下,结合试点地区改革经验,南京市有必要在业已启动的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中适时展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的调研、方案制定和方案实施等工作,以确保这项工作不落在全国后面。

2.协调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机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改革方案的制定者以及机构改革的当事人都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处理好相关关系,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伴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的启动,南京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南京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将相应划转和重新配置,其人员编制、机构规模将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两个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着眼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局,正确认识并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建设,为南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创新作出努力。

二是坚持原则与遵守法规的关系。中办发(2004)24号文是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有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的一系列原则要求。其中,绝大多数原则要求与现行法律、规定并行不悖。但是,也有极少数例外。例如,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方式”上,它的原则要求(“县级市和县现有的文化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合并,设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履行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组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作为其直属机构,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名义对属地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就与一系列法律、规定(见“表1..)存在矛盾。南京市在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时,要正确处理上述矛盾,在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上采取独立建制模式。

三是职能分工与宗旨统一的关系。根据决策审批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的要求,行政执法队伍将从行政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调整整合为单独建制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调整后新确立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因职能分工而彼此独立,但工作宗旨是统一的,即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整个文化领域的监督管理。实践中,要从宗旨的统一性出发,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提高管理执法水平和管理执法成效。

3.破解难点,确保新的文化管理体制高效运转。从试点地区的实践情况来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中存在着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难题。机构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要通过深人细致的调研论证切实破解以下难点,为新的文化管理体制的高效运转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属地管理的基点定位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主体是城市政府,实行属地管理。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属地基点是放在市一级,还是放在区一级?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有序开展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