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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范文第1篇

Abstract: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s has become the most social first public hazards, road traffic accident caused by the reason is very complex, involving people, vehicles and road, environment and management, and many other factors, among which the driver is road traffic direct participants because the driver safety consciousness and safe driving the lack of knowledge is a road traffic the main reason of the accident. The driver overall quality is not high, the urgent to social problems, and driving training institutions as the student learn safe driving theory and driving skills of the school, to cultivate students out of the relationship of level, only train qualified drivers can achieve civilization driving safety driving, so driving training is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source. The author mainly from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paper: first: training high qualified coaches, only high quality coaches can cultivate high quality driver. Second, the strict driving training access system, strictly according to the teaching outline training, strict management system. Third: reform of the driving test system and approval system.

中图分类号: U4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正文:

随着人民生活、工作节奏的不断提高和出行需求的日益增长,汽车正在走进普通百姓的家庭,驾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普遍要求。而与此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驾驶员作为道路交通的直接参与者,他的安全驾驶意识和安全行车知识关系到道路交通的相关者的安全。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第一公害,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复杂,涉及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诸多因素,虽然有了驾驶证就有了相关的驾驶资格,但是并不是每个有驾驶证的人都会开车。现在车多路况复杂,只有高素质的驾驶人才并严格遵章守法开车,文明礼貌开车,确保安全开车才有效降低事故发生 。而高素质的驾驶人才的培养离不开驾驶培训。所以规范管理驾驶培训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第一首先培养高素质的教练员,只有高素质的教练员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驾驶员。驾驶培训机构的教练员作为指导学员学习驾驶技能的启蒙老师,是保证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素质非常关键的因素。教练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前提,整个驾校都要有社会责任感,不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驾驶员,肩负起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教练员的职责重点就是要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驾驶员素质的提高,绝不仅仅是驾驶操作技能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文明驾驶习惯的养成,教练员自己的言行对学员的影响非常深远。其次普及安全行车知识。学员掌握了必要的安全行车知识,才可能具备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及安全行车知识是学员遵章守法安全行车的前提。最后才是全面传授驾驶技能。全面两字含义很广,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常规驾驶技术的传授,是不可能培养出合格驾驶员,还要教会学员如何维护车辆,如何遇见险情,正确应对各种交通情况,做到预见性驾驶。另外,教练员还应在培训过程中强调对学员节能和环保驾驶能力的培养,培养学员全面的驾驶技能。教练员是学员的第一任老师,对学员的影响非常深远,所以抓好教练员队伍的素质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教练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广泛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驾驶经验、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还要不断学习,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时调整知识结构,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和驾驶员素质教育的需要。

第二,严格驾驶培训准入制度,严格按教学大纲培训,严格制度管理。《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明确了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了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市场退出三大机制。规范管理就要严格市场准入,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又分三级,每个级别都对应一定的申请具备条件。有了培训资质,还要严格按规定培训,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作,规范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于2004年12月31日正式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部颁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并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些规定,我们知道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异地经营,教练员要携带教练证使用教练车在指定场地和道路对学员进行培训,教练车要办理道路运输证,不得随意改变教练车用途。教练员要根据教学大纲按照计时制培训并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并由培训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结业证书,由公安部门交通管理机关负责考试,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

第三,改革驾驶证考试制度以及审验制度。大家都知道,现在驾驶考试要经过三个科目,科目一是理论,就是无纸化考试,满分100分,达到90分为合格。只有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进入科目二的学习。现在的科目二就是通俗说的场地(基本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拐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驶一共十个项目,每种考试车型不一样)通过科目二才可以考科目三,而科目三才是路跑。笔者认为,应该改革考试制度,把现在的科目三调整为科目二,并且把考试的路程加大,每个人考试里程不低于50公里,距离太短测试不出水平。再就是考试路线复杂化,考试的路线要有城区郊区红绿灯并有调头倒车。现在的考试办法,很多学员拿了驾驶证而不敢开车上路的比比皆是。另外领到驾驶证在审验和换证的时候增加理论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为新出台的道路交通法规以及修改的部分。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社会和谐。现在公安交警部门又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整治,加大警力投入和电子警察的布控,我相信一定很有效果,但是我认为这是属于后天治病,而抓好驾驶培训才是先天预防,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

关键词:驾驶 培训 管理 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3;《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要从严培训考试、从严执勤执法,加强教育,充分发挥车管、路面、事故等多部门的联动作用,创新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突出源头管理、突出重点管理、突出动态管理,纠正“一考定终身”的问题,真正把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规范起来,解决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提高管理水平。

二、考试过程

(一)内容和方法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恶劣交通环境下的应对能力。考核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危险情况中安全驾驶的意识和技能,危险情况包括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主要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在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的情况,以及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夜间灯光使用,对这些特殊情况进行考试。在本次考试中,我中心在呼哈公路确定了20公里考试路线作为复杂条件实际道路考试的路段,模拟山区、隧道、陡坡等路段,大中型客货车在夜间进行驾驶考试,小型汽车模拟夜间灯光使用的考试。在此项考核中,强化了实际道路的驾驶考试,提高驾驶人对复杂路况和天气应对能力。

安全文明驾驶知识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大中型客货车是营运车辆,出行频率高,从事的几乎都是长途运输业务,在复杂的路况和恶劣的天气情况中需要掌握更多的驾驶技能。大中型客货车重心高,操控难度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处置能力很重要,以驾驶技能的要求高。大中型客车大多搭载着大量旅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而重中型货车载货量大,车身自重大,发生事故时,损害其他车辆和人员严重。所以,在此项考核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员需要从考试、培训环节提高门槛,实行严格的要求,严格管理大中型客货车在实际道路中的驾驶情况,在模拟了相应的情况后,进行考试,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考核。

驾驶人日常教育和监管,安全文明意识的增强。我们中心每年都要开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审验教育,审验内容包括客运驾驶人是否按照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的培训。在此项目的考核中,我们中心严把客货运驾驶人的职业准入关,建立了客货运驾驶人的退出机制,对于不按时参加培训的客运驾驶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大型客车N辆、牵引车N辆、中型客车N辆、大型货车N辆,共N名驾驶员参与了此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在呼哈公路的20公里作为考试路段,模拟了隧道、山区、陡坡等路段,同时也在夜间进行了驾驶考试和使用灯光的考试,在此次考试中,共有N辆N名驾驶员通过了考核,拿到了驾驶资格证书。

三、监督管理方面

(一)监督管理措施

在此项工作的监管过程中,主要是应用计算机进行评判和监控,全过程对此次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实行视频、音频的监控,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以备以后查检。中心还定时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核查、督促整改。此资料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参考性,使监管公正可靠。

新驾驶人在领证前教育领证后回访。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为新驾驶人进行开展不少于30分钟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以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的形式,每周随机抽选新驾驶人开展调查,了解其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的情况,如有问题及时改进。

建立公开考试质量排名制。以互联网、报纸等为载体,设立驾驶考试平台,每月公布近3年内驾龄驾驶人的执驾情况,公布考试的考试情况,从而接受社会监督。培训质量低、考试及格率排名靠后的驾驶机构暂停驾驶员的受理考试,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其进行整改。在培训学时上减少、培训项目缩减、违规招揽学员、贿赂考试员、向学员索取钱物、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停止其受理考试的资格,及时地给社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开展驾驶人考试后发证责任倒查。车管民警如有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参与、协助、纵容其考试作弊的,要按“九个严禁”和“三个凡是”来追究责任,所有聘用人员全部开除。如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责任倒查,如发现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一律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展在线服务管理。以报刊、广播、电视等为载体,建立手机短信、微博、QQ等沟通平台,及时地道路情况给驾驶员,并向驾驶员提示恶劣天气条件下出行的注意事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要及时,在此宣传平台上,加强驾驶人管理各项措施。组织车辆管理民警深入到客货运企业、汽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专题活动。对于违规运输的客货运驾驶人,定时发送安全提示的短信。辖区内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编发警示教育。在落实“加强机动车驾驶人17项管理措施”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覆盖面,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加强机动车驾驶人17项管理措施的意义和目的,为交警部门服务群众、社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下基础。

建立重特大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制度。定期分析、汇编辖区内的交通事故案例,对于后果严格的、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的、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及时地发送到各大中队、车辆管理所,通报于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重视驾驶员的培训机构、驾驶人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

(二)监督管理成果

对每个岗位、每个民警、每笔业务办理的情况进行监控,信息化手段的不断应用,实现了由分散管理到集约管理的重大跨越,实现了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跨地域、跨警种、跨系统的交换和共享、在规范业务、提高效率、强化服务、打击犯罪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地加强了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范文第3篇

现行的驾照考试分为三类科目:交规、桩考和路考。与之相比,新《规定》将原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桩考)”与原科目三中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9选6项目”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并将原科目三中的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分离出来,单列为独立的科目三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规定》中所列的实际路面驾驶考核内容达13项,学员既要能在马路车流中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会车,还要能安全通过路口、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等车辆汇集、行人集中地区。此外,20%的申领者还要加考夜间行驶技能。

据悉,本次调整是最近几年学车考本第二次调高门槛。2005年,公安部曾要求全国驾校启用计算机考评系统,并加入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等路考项目。此次又增加实际路面考试项目,这必然会提高考取驾照的难度。面对此种情况,记者不禁要问:想拿本的人们赶在2007年4月1日前一窝蜂“赶考”是否可行?91号令真是考驾照的拦路虎吗?

学员反映:躲开4月1日赶考没商量

通过对驾校学员采访,记者发现多数学员很是矛盾。一方面他们认为增加考试项目很有必要,而另一方面又认为这样势必会增加自己考取驾照难度。

王先生是2006年年底在天津市第一驾校报名考C类(轿车类)驾照的,目前已结束了交规和模拟机的训练,进入路训阶段。对驾照考试中增加“真路考”,他举双手赞成:“从驾校学完车后直接上马路,肯定会成为马路杀手。因为在训练场里大家都是新手,小心翼翼、互相谦让,道路状况良好,还有教练不停指导,帮你踩副刹车。可是真正开车上路时,旁边没有了教练,路面状况又十分复杂,对于没有任何真实路面经验的新手无疑是巨大考验,而新《规定》的出台恰恰可以给没有实车上路经验的新手一个体验真实道路状况的机会。”

在天津市东安驾校学车的杨女士认为,学车本身就不容易,作为上班族均是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学车,拖的时间已经很长,再增加考试难度无疑是雪上加霜。真实路面经验是要靠自己长期开车积累的,仅凭一次“真路考”是无法达到的且实际意义不大。并且要不太会开车的学员到车流人流汇集的马路上进行真刀真枪考试并不合适,一是危险系数高,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二是学员持续低速开车势必减弱道路通行能力,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虽各执一词,但多数学员表示会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车,除了周末练车之外,还要平时请假多约车,尽快练够小时数,赶在4月1日前参加路考,避开新的考试项目。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自新《规定》出台后,不但报名学员人数大量增加,且约车量排得很满。天津市第二驾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周末单人单车根本排不上,学员只能约多人的。目前驾校的学费和课程设置均未改动,但新《规定》出台后,驾校正在考虑调整课程以应对新的考试模式,价格也会随着课程的调整而有所上涨。

考官支持:“真路考”屏蔽马路杀手

《规定》中新增加的路考项目究竟有没有实际意义?负责驾驶员考试的考官表示:“即使驾校再好,教练水平再高,也不可能在几十个小时里培养出一个高水平的驾驶员,从严格意义上讲,拿到驾照只是学车过程的开始。按目前考驾照的项目来看,驾校只需要教给学员交通法规、车辆基本操作和一些驾驶习惯,再就考试项目有针对性地练习,多次练习便可成就应付考试游刃有余的‘熟练工’。而2007年4月1日后增加‘真路考’,学员可以在有保护的条件下提前感受真实路面。即使不熟练,至少有了一次体验,以后学员独自上路遇到突发事件也不会太过慌乱。

一项统计表明,三年驾龄以内的新驾驶员造成的事故占驾驶员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一半以上,也因此众多新手被称为“马路杀手”。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刚拿到驾照的新驾驶员不敢上路开车,而是先找一个陪练在真实的道路上熟悉路面情况后再单独上路。而在国外,实际路面陪练都是在驾校学员考取驾照之前进行的。

增加对实际上路驾驶技能的考核虽然会加大考取驾驶执照的难度,但这可以提高新驾驶员的素质,降低新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几率。”

记者认为:杀手还是别出手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范文第4篇

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流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驾驶知识、科目二场内驾驶、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及(俗称科目四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按照最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培训学时要求,以C1为例培训总学时是78学时,其中科目一12学时、科目二26学时、科目三40学时。培训一个学员基本上需要40天左右,加上预约的时间,正常培训时间为2~3个月甚至更长,因此对学员的培训服务难以在一个月的会计期间开始并完成。基于驾驶培训流程,笔者认为驾培公司对于收入的确认,理论上合理的方法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收取培训费时,先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当学员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时,按照学员已完成的培训学时数占培训总学时数的比例作为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对应学员培训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培训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培训劳务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这样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要求。

二、代收考试费的处理

考试费是交警部门收取的驾考报名费用。根据最新规定,考试费等的收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由学员自行到交警部门设立的缴费点缴纳。但实际培训过程中,不少学员为节省一定时间,仍自愿委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代收以上费用。对此现象,《湖南省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行为规则》明确规定,学员自愿委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代收考试费、发证费、考场训练费、考场食宿费、加班费、约考费和驾驶证数码照相费等,必须由单位财务执收,并提供由执收机构出具委托人(学员)姓名的收费票据。可见,如果驾校代收考试费,也必然要在会计核算中反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能确认为收入。据此,在实务处理中,驾校可单独开具代收费票据,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对于驾校代收的考试费等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也是一个争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文件的第十三条的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对于驾校主要代收的考试费上缴交警队取得的是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款项上缴财政,因此代收考试费不计入价外费用,驾校代收费不需缴纳营业税。

三、驾校成本的核算

驾校按目录分类应归为交通运输行业里的培训类单位,但由于市场化程度高,更合理的方法应是归为第三产业里的服务行业。对于驾校成本的组成,有人认为驾校账务处理可以不设成本,支出列入期间费用核算,只设置收入类科目和费用类科目,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可见,对外提供劳务的企业,即服务业一样有成本。相比制造业,服务业是对外提供劳务,生产的是无形的“产品”。服务业的“产品”是通过提供给客户的各项服务活动而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对于驾校的“产品”则是提供驾驶培训服务让学员取得驾照。因此对于驾校提供的培训服务,也需核算成本。比照交通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驾校成本包括以下三部分:(1)驾驶培训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轮胎等支出。(2)提供培训服务的教练员工资、奖金、津贴等。(3)驾驶培训过程中发生的车辆修理费、折旧费、过路过桥费、场地设施维护费、场地水电费、业务员薪酬、考点办公费等,类似于制造业的制造费用。实务处理中,驾照当期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计入“劳务成本”科目核算,并根据考试科目设置二级明细。

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范文第5篇

随着公安部新交规的付诸实施,新版驾考在全国各地遭遇“难声一片”。在深圳迎来的首批106名考生中,仅有4人顺利通过了科目三考试拿到了驾照,创下了通过率的史上最低纪录。而在南昌市参加考试的近百人中,通过率更是为零。尽管不少考生对此叫苦不迭,但笔者还是对这种从严从难的作法感到由衷的欣慰。毕竟,驾考遭遇“滑铁卢”要比驾车成“马路杀手”强得多。

深圳市交警局车管所考试科副科长周国驹指出:“确实通过率比较低,但我认为难度没怎么增加,只是很多人不适应。”在笔者看来,这种“不适应”不仅缘于根据新交规增加的驾考新内容,比如对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考试;更缘于驾考注重实操性和灵活性的形式改变。也许,人们早已习惯了照本宣科、死记硬背的理论考试,习惯了“背着口诀看着标杆倒车”的实际操作,而对教材上没有而现实中却存在的漫画情景题猝不及防、束手无策。由此看来,新驾考的“难声一片”恰恰折射出应试教育思维的落伍与失灵。

事实上,考驾证不同于考文凭,这是一种需要实际操作、直面行车安全的技能培训。“掺水”的驾照远比“山寨”的文凭危害更甚。提高驾驶证的“含金量”无疑是为未来的交通出行增加“安全阀”。常言道:“玩车如玩虎”。加强对驾考人员处理复杂多变交通状况的能力测试,强调对安全行车知识的“活学活用”,不仅是对确保驾考质量的从严把关,更是对包括学员在内所有人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我们应当为这种着眼实战、机制创新的驾考改革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