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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经责审计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先审后离”的原则难以贯彻执行。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都明确指出“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干部职务的变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职务变动,是非常敏感的问题,一般人不可能先知道,由于种种原因使“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2)法规不健全审计评价难度大。尽管我国加快了法制建设步伐,但勿庸置疑的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比较,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法律来评价认定。
(3)审计临时性和计划性的矛盾难以克服。目前领导干部的提拔调任,大多是经组织部门考核,党政班子研究,公示通过后任命,一种情况是,呈批量进行,形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集中的局面。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绝大部分是在审计对象已经离任,才通知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造成了任务安排上的临时性,影响了审计部门审计工作的计划性。
(4)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问题突出。一是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审计队伍力量薄弱,审计人员自己备与所应承担的审计任务不适应。二是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所承担的审计任务存在相对矛盾的地方。
2.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决算不实违规现象比较突出;(2)财政收支缺口大财力匮乏;(3)主项资金管理不严被挤占挪用;(4)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混乱;(5)费用控制不严超支现象普遍;(6)财政预算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
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经责审计的思路和方法
(一)搞好审前调查
1.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情况。通过调查机构和职责情况,弄清被审单位机构和工作职责范围,被审单位特别是乡镇的特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自所承担的直接经济责任以及履行经济责任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事项。
2.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情况。从统计部门了解的所属行政村、人口状况,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及在本市内各项指标所占位次。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通过分析弄清乡镇的经济工作着重点。
3.被审单位管理体制和会计核算体制情况。县市对乡镇实行的财政体制,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程序和执行管理办法,乡镇对所属机构、事业单位是否实行了“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集中采购”和“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4.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及其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被审单位办公会议纪要、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文件资料,对乡镇出台的重要经济决策事项列出清单并了解决策执行情况。调查的重点放在兴建公益设施、国有和集体土地转让、企业改制、小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涉及经济责任较大的方面。
5.有关部门对被审单位经济工作的考核和检查情况。市委、政府和市直机构对乡镇从不同的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其检查考核结果对开展对乡镇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要通过走访纪检、监察、、财政、经贸委飞统计等重点部门收集这方面的情况资料。对这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从中把握乡镇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和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审计工作震点,提高工作效率。
6.被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许多乡镇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的审计机构,对所属机构、企业和行政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这些单位的负责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了解内部审计结果并进行评价,尽可能地利用和借鉴其审计成果,缩小审计延伸面,减少重复审计。
7.审计机关以往对乡镇财政、财务审计或任中审计情况。
(二)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
1.摸清乡镇财政家底,包括资产家底、政府债务和财政赤字情况。核实家底,不能只是停留在账面核对上,更要注意未在账长上反映的问题,如:账外资产;以政府名义担保的借款或对外借款未纳入预算管理;未决诉讼、外欠会议费、招待费等。核实家底的工作量较大,一般在进点审计前部署被审计单位先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往来账,盘点资产,审计组再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2.地方制定的“土政策”是否与国家财经法规相抵触。查阅会议纪要、地方发文和领导批示,年度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可以直接发现这方面的问题线索,再通过核查加以落实。
3.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和构成分析。是否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顺序,把职工工资发放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的实际增长幅度是否达到教育法、科技进步法、农业法的要求。
4.把握需要延伸审计或核实的重点。一是从账面资金流入和流出入手,分析认为属于非正常和有疑点的资金,管理上有明显漏洞的资金作为重点。二是从票据入手,对财税部门管理发放的票据进行突击盘点、核对。财税部门和有关部门领用的票据反映的资金收支与账面反映是否一致,有无资金“体外循环”、虚列挪用资金和偷漏税金等问题。三是从银行账户入手。清理银行账户,审阅收支事项。四是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载体反映的财政收支数字与账面数字衔接核对,寻找需要延伸或核实的问题线索。五是从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如:农民负担、职工工资发放、挪用扶贫等专项资金、重大资金损失浪费问题。
(三)依法据实正确评价经责审计对象
正确评价经责审计对象,是经责审计重要内容,也是组织部门全面了解任免干部的依据之一。
一要科学合理确定领导干部经责审计评价指标。笔者认为,这些评价指标要包括:1.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指标。期内收入完成率、支出增减率;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期内资产增长率、不良资产率、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3.内控制度指标。内控制度健全率和执行率;4.重大经济决策指标。期内重大投资决策违规率、投资损失率、环境治理设施投资比率;5.个人违规资金比率。
二要依法准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责事项。审计机关在对经责审计对象评价时,要依规、谨慎、准确、有据。具体来说,应把握五个原则。一是超越审计法和行政法的职责范围事项不评价;二是超越审计职权的事项不评价;三是没有依据证据的事项不评价;四是没有审计调查清楚的事项不评价;五是审计拿不准的事项不评价。
三、完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经责审计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1)加快制度建设,改革管理体制。在审计目的上,要明确领导干部在履行受托公共经济责任的效果;在审计范围上,应明确规定各类党政干部在调任、转任、轮换、退休、辞职解聘或机构裁撤合并时,都要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内容和方法上,应把握重点项目的审计,切实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在审计程序上,从立项至审计报告的完成,应严格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办理,同时把握与财务收支审计或经济效益审计的不同之处。
(2)强化计划管理,科学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前,按程序,由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计划,与审计部门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后,由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计划管理,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组织部门应率先似定离任审计计划,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应提前通知审计部门,以便及早组织审计力量,做好审计准备。审计部门应主动与组织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制定年度离任审计计划。
(3)严格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质量。坚持“先审后离”,可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与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坚持“先审后离”,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先离后审”是一种“马后炮”,查出问题往往难以纠正,而“先审后离”则正好可以弥补这种不足,及时采取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忠于未然;坚持“先审后离”,可以减轻离任审计的工作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事中就对领导在任时的情况进行审计,对其经济责任情况已经有了了解,干部离任后,离任审计可以直接利用任中审计的结果,只对部分未审计内容进行补充审计,这样审计人员更能全面、充分对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有效利用。
(4)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实务性强、责任大的工作,如果没有一支过硬的审计队伍,是难以胜任这项工作的,这要求我们的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娴熟的业务技能,要大力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考取专业资格,学习新技能新知识;要引进入才,留住入才,造就一定数量的高层次、高技能的审计专门人才。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把考核评估与干部奖惩任用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准入准则,考核晋升机制等,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2.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存在问题的建议。
Abstract: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auditing evaluation of the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of the head of secondary department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is paper adopts AHP to design the evaluation index of internal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including internal control, budget, major decision, management benefit and finance. The AHP-based internal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evaluation model is established, and its effectiveness is verified by example. This paper studies the model from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ngles, so a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ing of the head of the secondary departments of universities and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bility of the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of the audited cadres.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
Key words: university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evaluation index system;AHP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2-0028-03
0 引言
通常情况下,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高校组织部委托,对高校内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机构相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审计,可以在任期内和任期结束后进行。随着高校的合并、新校区的建设、办学自和资源的配置权越来越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不断加大。
对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点不同。国外的研究成果更多关注于绩效评价,我国则更关注于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二者存在本质区别,但对于评价方法则可借鉴。基于AHP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最早由20世纪末期英国学者(Martin Cave,1998)提出,包括了教学类8个指标、科研类4个指标,用于评价高校绩效。而国内的研究,则囊括了谢合明(2001)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建立了教学、科研、学生三类一级指标对高校绩效进行了评价;程海燕(2013)建立了内部控制、预算执行、廉洁自律、重大决策等五类37个综合指标,以上研究成果设计了较为丰富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二级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现有评价指标体系。但对于如何有效避免确定权重时的主观因素?如何平衡绩效指标评价与高等教育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初衷?定性指标的定量化如何避免主观因素影响?等等诸多问题,都函待解决。
1 基于AHP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概述
在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难以对外延伸调查,造成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评价依据不足。①由于内部审计的范围、内容、权限是有限的,审计部门全面评价的依据仅限于审计对象所提供的述职报告、任期工作总结、及学校财务提供的会计资料等材料,按照有关规定界定经济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及党风廉政情况,审计部门全面评价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许多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常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延伸到外部单位进行落实取证,如领导干部涉及的利益输送、收受贿赂、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问题,仅依靠内审是难以发现和查证的,因而很难提示一些风险。②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必要的、统一的、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缺乏一定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标准,缺少一定的法律责任相应法规。目前高校内审部门主要是对相关领导在任职期间内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重大决策、廉洁从政等指标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实际工作的。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现公布《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企业及子企业(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企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应当由外部董事担任。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其他重要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子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督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按企业内部分工组织或参与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进行内部审计;
(四)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子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十)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十一)对本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对下列特殊情形的子企业组织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特殊子企业;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子企业;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本企业及其子企业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有关权力机构授权可暂予以封存;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权或者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若对审计报告有异议且无法协调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审计委员会协调处理;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
第二十五条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决定)。
对于报请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的审计报告,应当根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决定)。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本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意见,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国资委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重要子企业负责人及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国资委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其子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向国资委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国资委、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国资委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中央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一、今年工作总结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14年已接近尾声。本公司内审岗位于2014年12月11日成立,并且招聘了2位内审员,我就是其中之一。从进入公司第一天起,我就努力学习并熟悉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通过自己阅读本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公司综合部统一培训、查看本公司网站信息和向其他同事请教等各种方式,初步的了解了本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和适应了公司的工作氛围。到现在为止,对于以后的工作方向、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方式等,都做到了心中有数。
二、明年及以后内审工作思路及规划
(一)我对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思路建议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同时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保障集团制度贯彻与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二)我对于集团公司审计工作初步具体规划建议
根据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环境、内部审计发展状况,特对公司内部审计业务方面工作做了初步规划:
1、推进并完善本公司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的内审体系建设,构建内部审计体系,规范审计的工作流程,强化内审工作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流程不断优化,提升工作效率。
2、以财务收支与预算审计为基础,促进内审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⑴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延伸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同时延伸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的评价。
⑵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执行,保障预算编制符合集团发展方向,预算执行围绕集团经营目标展开。
⑶完善集团公司内审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内审制度。
2、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安排审计项目:根据各个部门要求,参与尽职调查类的项目。
3、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以公司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围绕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通过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各子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4、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特点和管理层的要求,就预算、内控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决策程序、成本归集、工程造价、工程建设、修理费用等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攻坚审计,重点问题重点突破,有针对性的完成。
5、参与其他特殊性的审计:在开展经营业绩审计时,经营业绩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以相结合,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还应搞好任中审计,注重对各子公司领导干部任中经营绩效的评价。
6、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2015年工作计划的重点及目标建议
由于内审岗位初始建立,目前尚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弥补和强化。在制定该年度审计计划之前,我们按照暂时了解的管理层期望和关注点,评估了2015年领导层的需求、公司对内审的定位、内审目前的阶段、能力以及发展规划。并且由于本集团公司子公司众多,内审部门考虑更多的是执行流程合规性审计、财务审计和成本费用审计,除了对集团本部的各种审计外,重点是对下属罗源、福清、宁德、邵武各子公司进行程序上、财务上、内控上的审计。
1、2015年内审工作重点:A、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的预算管理审计、资金管理审计、费用审计等财务审计。B、重点是各子公司的财务全面审计、采购与付款审计、销售与收款审计、存货管理审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审计等。
2、2015年内审工作目标:A、监督公司总部与各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流程学习,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工作效率。B、围绕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通过财务审计、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各子公司节约成本,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2015年具体审计业务建议计划建议
通过对本集团公司的初步了解,在听取领导对于审计岗位工作的要求上,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了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促进集团各子公司提升管理效益,结合集团经营计划,特制定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详细计划。如下:
审计项目名称
审计目的
重点审计内容
时间安排
相关内部制度
全面预算管理
评价各公司上年预算实际完成情况,审核下年预算编制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预算的调整、预算的考核
2014年1至2月
预算管理办法
财务报告和账务管理
检查各公司日常账务管理的规范性,审核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经营状况,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完整。
日常账务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会计档案管理
1-3月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查,每月15日后对上月财务情况进行审查
基础管理财务制度
资金管理
审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及安全性,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规范资金核算,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银行存款和借款管理、印章和票据管理
与财务情况审查同时进行
资金管理办法
费用管理
监督费用预算的执行,复核费用支付的审批流程,规范费用支出的会计核算,确保费用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费用预算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费用的核算
与财务情况审查同时进行
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费用管理办法
销售与收款管理
审核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否正确和完整;应收账款和收款管理是否做到确认及时、记录准确和完整;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是否报审和调整、收入核算、发票管理、应收账款核算和收款管理、应收票据管理
与财务情况审查同时进行
资金管理办法、水费收入和管道安装工程会计核算办法
采购与付款管理
审核物资采购计划、计划审批及物资验收等相关流程;检查各项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成本费用核算是否准确;确保物资采购控制流程的有效执行。
采购及验收、采购计划、验收管理、采办和招投标管理、应付账款管理、应付票据管理
与财务情况审查同时进行
资金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采办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生产运营管理
审核库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监督存货盘点清查制度的执行,检查存货出入库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监督成本预算的执行,保证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库存出入库管理、存货计价、存货盘点、生产成本的预算和核算
按年度及半年度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存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生产成本核算办法
资产管理
检查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有效性,复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务处理,监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盘点制度的执行,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取得和日常管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核算
按年度及半年度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
评审各公司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审核工程决算造价;对工程付款、工程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
工程资金的支付管理、在建工程的核算、工程竣工决算、在建工程转固
按工程项目进度执行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修理费用专项审计
通过检查各子公司修理费结算业务流程设计是否合理,流程的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评价各子公司修理费结算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通过实质性测试检查各子公司修理费结算的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存在性和完整性。
修理产生的原因、修理的频率、修理发生的日常管理、修理费支付及入账的情况
按修理发生的情况执行
暂无
其他各种专项和流程审计
决策程序完善情况、内控程度执行情况、成本归集正确性和完整性
决策程序的有效性、内存执行情况、成本归集
按需要和管理层关注度度执行
暂无
财务尽职调查
配合投资发展部对外投资的需要,弄清楚被投资方的基本历史沿革和基本财务情况,为投资决策做参考
被投资方历史情况、背景、财务情况、收入成本情况等
按投资发展部需执行
暂无
其他领导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按管理层需求
四、2015年内审岗位建设的建议计划
1、创建部门岗位规章,以明确内审定位和职能,必要时由公司领导层在重要的会议上宣布对内审部定位、职能与授权。
2、制定业务规范,用于规范内审部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及要求。
3、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做好内审工作宣传工作,召集各部门就如何做好年度内控内审工作及各部门的协助举行专题培训。
五、2015年个人自身能力加强计划
1、加强学习,巩固自身的专业能力。多向领导和同事请教,更多的熟悉公司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对公司的各个方面都心中有数。
2、参加2015年注册内审师考试。
2011年是集团公司推进行业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也是财务审计部创新思路,规范管理的一年。财务审计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行业发展思路,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整体工作部署和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完成了部门职责和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取得一定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教训,更好的完成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我部就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作出总结如下:
一、2011年财务审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财务方面的工作
1、增强财务服务意识
2011年,我们一如既往地按“科学、严格、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为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好务作为我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财务审计部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由于公司的性质发生改变,要求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要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根据市局(公司)的财务制度,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汇编了集团的财务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财务职能,我们加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强化财务的预测、分析及筹资功能,加强对重大投资资金的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及时的数据与技术支持。
2、预算管理得到稳步推进
3、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4、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规范财务管理、优化财务审核程序、提升财务服务质量和发挥职能部门更好地参与企业管理的要求,财务审计部将财务集权管理调整为财务人员试行委派制,并采用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审计部主要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各类资产的财务监督、财务分析及财务报告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内部会计凭证的稽核等业务,充分发挥财务审计部的职能作用。
5、强力整顿财经秩序
根据市局(公司)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安排和财务收支自查工作方案,集团公司围绕市局“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创造和积累更多的财富”的工作思路,以“摸清家底、揭示隐患、促进规范、推动发展”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市局(公司)的自查要求,认真开展财务自查工作。财务审计部从严从细,自上而下对“帐外帐”、“小金库”和虚列(乱列)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失真和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实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财经秩序整顿相结合,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将查出来的问题根据时间、性质等分门别类,从中查找经营和管理上的漏洞,并有针对性地指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的自查,切实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6、加强资金管理的作用
为了规范集团经济运行秩序,加强各分、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降低和杜绝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健康发展。集团公司从xx年8月份起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纳入市局(公司)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我们为了保证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能顺利、及时进入市局(公司)结算中心,按照市局(公司)结算中心要求,对各分、子公司的年度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经营费用及财务费用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和汇编。与此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强调各分、子公司要加大催收货款力度,保证集团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
(二)审计方面的工作
1、根据市局财务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对财务审计部工作的提出要求
(2)全员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思想,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要求。
(3)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发挥专项审计工作的作用,从而降低经营风险。随着集团公司快速发展,企业的资产越来越大,效益和权益的积累也越来越多,内控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会计不能只抓核算,更重要在管理,内部管理失控,就会造成企业资产浪费,严格遵守国家和集团的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不流失;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产运行质量,从资产监管中要效益,实现集团内涵式、集约化发展。
2、全面迎接国家审计
3、财务的审计、监督岗位
我们为加强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监督职能,今年面向社会招聘了四位从事财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充实加强财务的审计、审核及财务管理工作岗位。明确了四位同志的工作职责和范畴,要求尽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个财务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为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4、制定并学习了《财务审计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履行总经理赋予的职责,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稽核检查力度,规范集团财经秩序和调动广大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财务审计部特制定了《财务审计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大家认真地学习和讨论,积极思考,并赞同严格按照目标考核办法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部财会审计工作在许多方面均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是需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
2、是加强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3、是财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
4、是财会人员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尚需改进。
在这即将过去的一年中,经过全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务审计部的工作也是受到领导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单位同事的信任。但是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我们将面临许多问题:财务审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财务审计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财务审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这些挑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局(公司)的指导下,按照公司领导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开创性工作,努力使财务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