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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作文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范文第1篇

Crossing road in Chinese wa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city,There are more and more junctions with the traffic signal appeared.Then follow the traffic rules is behoove.But the way Chinese cross road is thoughtful. In some Chinese cities,when there are not many cars,the pedestrian would cross the road regardless of the signal is red or green.

In my opinion,this phenomenon is so dangerous that should be banned.Following the traffic rules not only is law,but also is as proof of conscious. There may have different reason in different people.Probably they would be late.So next day,we should get out early.Some people say since there is no car,so they cross out.For our safety,please wait a minute!

All in all,I believe this phenomenon will be less and less in the future.Let us work together to create a more harmonious society.

【参考译文】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路口交通信号出现。然后,遵守交通规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十字路的深思。在中国的一些城市里,当没有太多的汽车时,行人会穿过马路,不管信号是红色还是绿色。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范文第2篇

    形态,从人文主义的角度观察,人物混杂的编制本身就是对人文主义的讽刺,隐藏在上述背后的,是民法学者的勃勃野心。从中国民法的发展道路看,从改革开放以来,走的是一条渐进的分别立法的道路,新的民事立法应该遵循这一发展路径,不应将已有的格局连根拔起。

    [关键词]民法典诸法合体意识形态人文主义知识与权力改良与革命

    一、引言

    2000年10月20日,梁慧星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发表了名为《民法典制订的三条思路》的演讲,指出此次民法典编纂大致分为三条思路:一是由政法大学江平和方流芳教授等人提出的“松散式、联邦式”思路,二是由徐国栋教授提出的法国民法典式的理想主义思路,三是梁慧星教授本人持赞成态度的现实主义思路,主张取法德国民法典的五编制结构。﹝1﹞针对梁慧星教授的上述观点,2001年4月19日,徐国栋教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发表了题为《两种民法典起草思路:新人文主义对物文主义》的演讲,指出梁慧星教授所谓的三条思路实为不妥,严格地说只有“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两条思路,因为“松散式、联邦式”的思路实质上属于“法律汇编”,是一种反民法典的思路,并戏称此种思路是“懒汉的主张”。﹝2﹞

    本次民法典编纂,虽然八字才刚一撇,但却已经引发了民法学者之间的激烈争论,吸引了社会各界无数的眼球,﹝3﹞倾注了人们无尽的笔墨,在徐国栋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典起草思路论战》一书中,称“新人文主义”与“物文主义”的论战是“世界民法典编纂史上的第四次大论战”。奇怪的是,这场争论完全局限于主张编纂民法典的学者之间关于如何编纂的争吵,“松散式、联邦式”思路的主张者却自始至终处于失语的状态,个中原因,笔者不得而知。但从这场论战中不难发现,主张编纂民法典的学术和社会话语力量是如此的强大以至于“松散式、联邦式”的思路根本不堪一击,此种思路在大陆法系根本找不到喘息空间,在学术界的鼓吹和策动下,无论是权力机关还是社会舆论都把编纂民法典视为理所当然,意义非凡,在此背景之下,“松散式、联邦式”思路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松散式、联邦式”思路下的法律汇编模式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它不愿意扔掉民法典的帽子,另一方面又不愿意采用传统民法典的严谨结构,是一种现代版的国法大全。这种思路下的法典编纂行为很难称得上是现代的立法,对于讲究概念的精确性和结构的严谨性的大陆法民法学界而言,显然无法认同和接受。

    但是,这种思路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在大陆法国家,传统的民法典编纂是否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在当下的中国,民法典编纂是否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关口?

    其实,早在1999年,就有学者受国外思潮的影响,提出了21世纪是法典化还是非法典化的疑问。﹝4﹞更有学者认为“民法典是水磨、马车和风车时代的产物,”并从民法典的变动中“觉察出民法典的脆弱性和局限性。”﹝5﹞还有学者提出了“民法法典化及其限制”问题,讨论了“现代法学中的法典化危机。”﹝6﹞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疑问也引起了法律史学者的关注。2003年4月17日的《南方周末》“法眼”一栏刊登了着名学者梁治平研究员的题为《民法的迷思》的短评,文章一针见血地指出:“民法的基本原则通过一般民事立法也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没有民法典一样可以有民法甚至民法体系……。”同时,文章认为,近代欧洲民法典编纂的两大理由:促进民族国家的统一和法自身内部的统一,在当下的中国,前一个问题已经解决,第二个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既有法学自身的问题,也有社会的原因,诸如腐败和地方保护,这些民事立法无法解决的问题,民法典也无法解决。

    上述思路和置疑,虽然在震耳欲聋的制订民法典的喧嚣中微弱的如蝉蚓之细声,但却足以促使人们重新审视发轫于罗马法的民法典编纂传统,重新审视当下中国的社会发展与民事立法的关系。作者认为,民法典编纂本身包含着严重的缺陷,但是,由于大陆法系国家在这种传统中浸淫太久太深,丧失了对民法典编纂的反思和批判能力,将民法典编纂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民法典已经被神话,人们能做的就是在它的脚下顶礼膜拜,讴歌赞美,偶尔有不同声音发出,也即刻就被淹没在对民法典的肯定和赞美声中,以理性主义哲学为编纂基础的民法典走上了一条非理性的癫狂之路。在就连上帝也早已经死了的今天,我们有理由思考民法典编纂是否是唯一和最优的选择。作者认为,基于民法典的缺陷和对其功能的正确认识,从当下中国的现实出发,在上述法典编纂和汇编思路之外,在《民法通则》的统领之下开展民事单行立法,是一种在大陆法的民法范畴内既具有中国创意又切实可行的选择。

    二、法典崇拜与“诸法合体”的民法典

    众所周知,罗马法是属于诸法合体时代的法律。其发轫之初的立法—十二铜表法,就既包括诉讼法又包括民事法,还有刑法和行政法。﹝7﹞一直到罗马法发展的顶峰同时也标志着其发展结束的《国法大全》同样也是诸法合体。﹝8﹞虽然我们可以在《法学阶梯》看到罗马人明确提出了公私法的区分,﹝9﹞但罗马人在法典编纂时并没有遵循这一标准。当然,罗马人所处的时代决定了其立法的体例,这一点无可指责。

    中世纪的学术研究以古典文化的成就为蓝本,由于古典文化与基督教思想联系密切,导致法学研究将其最高目标与基督教的信仰相一致,因此,由于基督教的信仰将教义和真理尤其是上帝的启示作为一切知识和信仰的最后依据,应有最高权威,丝毫不得怀疑,这就使当时的法学家将《国法大全》尤其是《学说汇纂》当作“成文的理性”,认为其与圣经一样在社会规范上享有同样的绝对权威性。随着罗马法复兴所兴起的研究罗马法的第一个流派—注释法学派基于对罗马法权威的信仰,以极其严肃谨慎的态度,对《国法大全》进行逐字逐句的训诂工作(当然,在罗马法复兴的初期,这种研究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10﹞虽然后人对罗马法如此崇拜的首要原因在于罗马法自身的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但正由于其高度的成就,再加上基督教的影响,导致了后人对其的非理性和无节制的崇拜。其后的评论法学派和人文法学派虽然各具特色,但无不以罗马法文本的权威性为基础,其中,

    “在人文主义法学派时期,法学家们高举‘返回原文’的旗帜,以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为指导思想,着重研究罗马法的本意,讲究获得罗马法的历史知识,他们强调罗马法是人类法律的基本渊源,但是却反对评论法学派为了实用而曲解罗马法,反对他们用拙劣的拉丁文,不顾文采和历史敏感,他们更愿意把罗马法看作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是现行可以适用的法律。人文主义法学派克服了评论法学派以自我为中心解释罗马法的倾向,恢复了罗马法的系统体系……”﹝11﹞

    至于近当代的民法典编纂运动,正如查尔斯?舍曼所说:“就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法典编纂来说,现代立法机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成是优士丁尼庞大的罗马法机关的翻版,前者只不过是适应时代的需求,批上了现代语言的外衣而已。”﹝12﹞

    当然,欧陆国家如此继受罗马法,从历史的角度看,也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12世纪城市和贸易的兴起之后,对于法律的渴求只有罗马法能够满足需要,依照罗马法的规定和模式立法也就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中世纪之后的欧陆国家政权林立,国家四分五裂,并由此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法律,如各地的习惯法、封建法、庄园法、城市法和教会法,以至于造成了伏尔泰所说的每到一驿站换马时便要适用不同法律的状况,因此,统一国家法律便是一项急迫的任务,在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民法典的制订更是与建立民族国家,确立统一的世俗政治权威联系起来。无论是《法国民法典》还是《德国民法典》,无不如此,鉴于这方面的情况已经为法学界所熟知,在此不再予以赘述。很显然,这两个问题,在中国并不存在。

    由此可见,后世对罗马法的继受过程是具体制度和法典结构的双重继受,贯穿于其中的是世人对罗马法的无限崇拜。无论在学术还是立法层面,罗马法的公私法划分都被后世的大陆法国家所接受,并将公法和私法在法典编纂时完全分开,这当然是一种进步,无可非议。但是,这种作法的缺陷在于,仅仅是严格贯彻了罗马法的公私法的划分,并没有在私法之下对法律部门作出进一步的划分,这是在罗马法继受过程中对罗马法诸法合体结构没有完全清除干净的结果,其深层的原因就是对罗马法的迷信。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断然拒绝公私法划分的社会主义的前苏联,也摆脱不了对罗马法体系的崇拜和迷信。据上个世纪50年代曾经留学苏联学习法律的江平教授回忆,“在莫斯科大学的时候我还要学罗马法,还要学拉丁文,我看这也是当初苏联民法的特点,它可以批判沙俄的民法但它极度崇拜罗马法,俄罗斯自己认为是东罗马帝国法律体系的,苏联民法的体系还是按照罗马民法的体系制定的。”﹝13﹞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坚决否认并严厉批判公私法的区分,并将婚姻法、劳动关系和土地法驱逐出民法,但仍然无法走出民法典编纂的圈圈,编纂民法典成为民法学者和国家的共同的难以名状的情结。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东方社会理论 卡夫丁峡谷

对现代化发展路径的思考是马克思思想中一以贯之的主题。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这个主题在马克思那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从19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马克思对现代化的思考主要限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的本性,揭示现代化的本质、内在矛盾及历史进程,从而形成了他的西方社会理论,即资本主义理论。第二阶段从70年代到80年代,马克思思考现

代化的视野由西方扩展到东方,探讨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发展路径问题,从而形成了其东方社会理论。

一、马克思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

马克思晚年把目光从西方转向东方,并提出了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理论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马克思在写《资本论》第三卷“地租篇”的过程中阅读了大量的关于印度、中国、阿尔及利尔等西欧之外的东方国家的资料。其中奇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引起了他极大兴趣。马克思一度中断《资本论》写作,为研究亚细亚生产方式做了大量的笔记(学术界称之为“人类学笔记”)。在这些笔记中包含着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二是19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马克思恩格斯与俄国青年革命者之间频繁的通信,使他们注意研究俄国问题。

马克思提出的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和吸收“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等著名论断就是在给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提出来的。

二、东方社会理论的实质

东方社会理论,它是相对于西方社会理论而言的,主要以占世界人口绝大数国家和地区的东方世界为背景,特别是以印度、俄国、中国三国为典型,是马克思晚年关于东方社会的历史发展、现实社会状况以及未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理论。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的实质是探讨东方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思考后发展中国家非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发展路径的理论构想。它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从亚细亚生产方式到“人类学笔记”的探索过程。其主要思想散见于马克思研究印度、俄国和中国的文章、通信以及晚期的《人类学笔记》中。这样,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就在逻辑上呈现为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社会结构层面。这个层面主要研究社会形态的演变,揭示现代化的本质及在不同民族发展的共性特征;二是文化传统层面。这个层面主要研究现代化在不同民族发展的具体表现和个性特征。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正是在这两个层面的结合上思考现代化问题。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其一,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本质上是探讨东方社会现代化问题,并进而反思世界现代化运动规律的理论;其二,就现代化的研究而言,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比他的资本主义理论更为重要,若不研究东方社会理论,我们就不可能完整而深刻地了解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

三、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提出与东方社会的历史定位

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是马克思研究东方社会的重要成果。早在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就开始探讨东方问题,这些探讨主要集中于他给《纽约每日论坛报》的若干时事评论以及同恩格斯的有关通信中。在这一时期的论述中,马克思提出了“亚洲式社会”的概念,并初步断言“亚洲式社会”是一种在经济制度、社会结构和发展过程等方面与西方社会截然不同的社会类型。但是,马克思的立论还未涉及到东方社会当时具体的社会形态、历史基础和演变过程,也未能揭示未来东方社会独特的发展道路,而是将资本主义的殖民同化视为东方社会的前途。这也反映出,当时马克思分析问题的出发点和参照系还是将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纳入同一种社会发展轨道的“世界历史”观念。从19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马克思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起源、地租、商业、高利贷等问题的研究,同时多方面地涉及到对东方社会经济、政治等现象的论述,并且明确提出了人类历史的分期,发现了“亚细亚生产方式”,揭示人类原始公社制度的发展方向可以有三至四条途径,即东方形式、古代形式、日尔曼形式以及与东方形式有密切关联的斯拉夫形式。马克思对东方形式的论证,除了沿袭“亚洲式社会”的观点外,又从经济学和历史学的角度加以深化,认为亚细亚所有制形式是人类历史上曾经普遍建立而消失殆尽,在东方社会却一直保存到现代,从而成为一种同资本主义社会并存的形式。可见,马克思在对东方社会的论述中,一直视亚细亚生产方式为一种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特殊形态。但是,此时马克思还没有科学的原始社会概念,仅把亚细亚视为原始社会的同义词。从19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马克思主要研究东方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和村社制度。在其5个《人类学笔记》中,马克思深入探讨了当时世界广大地区存在的农村公社的历史命运等问题。一方面,马克思揭露了殖民当局对东方社会土地所有制性质的歪曲;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认为东方社会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经济结构。这一时期,由于马克思接受了原始社会概念,纠正了过去把亚细亚所有制形式作为原生的社会形态的做法,并确认亚洲各国存在的农村公社实质上是一种从原生态到次生态社会过渡时期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从而正确地解决了东方社会的历史定位。

四、东方社会理论的核心: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

(一)、马克思逐渐认识到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

东方社会理论的核心是关于东方社会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构想。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道路,特别是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上,马克思早期、中期与晚期的思想有很大的变化。在早期和中期,马克思通过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更替是有规律可循的,提出了社会形态及其历史分期理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并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2],取而代之的是崭新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的演进有逻辑和历史的必然性,将普遍适用于一切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为此,在思索未来社会主义将在哪里取得突破时,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把注意力和着眼点放在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认为:“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工业发达、财富积累较多,以及生产力较高而定。因此,在德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最慢最困难,在英国最快最容易。”[3]但是,到了晚期,即19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目睹西欧各国社会主义运动趋于衰退和沉寂,以及受一些学者研究东方社会取得重要进展的启发等原因,马克思把视线和研究重点逐渐转向革命运动方兴未艾的俄国和其他东方国家,提出了著名的“卡夫丁峡谷”的构想,即东方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现代化理论是马克思在通过对俄国社会进行深入研究和缜密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马克思晚年的研究,主要以具有典型东方社会特征的俄国为对象。19世纪70年代末期的俄国是一个庞大而落后的帝国,它还完整地保留着农村公社、土地国有和封建专制国家三者的结合。像这样的国家,它的前途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在哪里?马克思在经过深思熟虑后,改变了以往认为俄国将走资本主义老路的设想,第一次突破了以西欧社会发展为背景的“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认为俄国不应再走资本主义的老路,而应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在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些思想具体体现在马克思1877年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1881年给查苏里奇的信以及1882年《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序言中。

(二) 、马克思认为俄国应走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

基本思想是:(1)西欧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不是社会普遍发展道路,《资本论》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也不应该成为一般社会历史哲学。1861年,俄国废除农奴制后,意味着俄国即将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马克思对此评论道:“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4]马克思认为,在西欧,从原始公社占有制度开始,经历了长期一系列的进化,现在已经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是西欧各国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他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仅仅限于西欧,如果把它扩展到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就是对他的“侮辱”。[5]马克思晚年研究人类学笔记的重要成果,就是坚决反对用西方社会发展道路作为惟一尺度来衡量东方社会发展道路。反对把世界历史简单地、机械地挤压到西欧模式中去。(2)俄国农村公社的两重性决定其两种命运。马克思在世界范围内比较了东方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异同,认为西欧与俄国最大的区别就是自由小土地所有制与以公社土地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之间的区别。俄国农村公社具有公有制和私有制社会、无阶级社会和阶级社会的二重特征。不同性质的土地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其不同的发展道路。(3)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马克思认为,第一,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村公社保存得如此完整和广泛的唯一的欧洲国家。它不像东印度那样,是外国掠夺者的征服物。土地公有制使他们以后便于耕作,俄国有广阔的平原,这种土地的天然优势,使得他们适合大规模地使用机器。俄国农民有劳动组合的习惯,有利于他们从小土地经济向合作社经济过渡。第二,俄国公社与西方资本主义处于同时代,但它的农业生产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关系还处在很不发达状态,社会主义肯定不能建立在如此落后的生产力上。要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俄国公社必须积极地吸收资本主义的“积极成果”。正因为俄国公社与西方资本主义处于同时代,因此它能够不必服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就能够吸收其各种肯定性的成果,而避免资本主义初生时期的阵痛。第三,俄国革命促进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反过来支持和促进俄国革命,就能使俄国同西方一起走向社会主义胜利。“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6]

(三)、恩格斯的补充和完善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深化和拓展了马克思晚年东方社会理论。恩格期指出:“毫无疑问,公社,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劳动组合,都包含了某些萌芽,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展起来,拯救俄国不必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7]1894年,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一文中又强调指出,这一论断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阶段的一切国家。东方社会理论改变了先前在资本主义理论中对社会形态演进采取的历时性叙述方式,不再把社会主义看作只是从资本主义社会中演化出来的社会形态,而是采取了一种共时性的叙述方式,把社会主义看作是东方社会现代化的现实性力量,突出东方社会现代化发展路径的相对独立性。历史发展不是“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推进的线性进化论,这就破除了现代化发展路径的“欧洲中心论”,强调历史发展的差异性、多样性。

五、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影响

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影响和指导着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在这一理论的启发下,列宁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一国首先取得胜利的著名的“一国胜利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而且领导俄国人民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以及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崭新的新民主义革命理论,探索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避免资本主义前途,实现社会主义前途,即经过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成功之路。在这一理论的直接影响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直接指导下,中国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伟大社会变革。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的进程,不是按照马克思的西方社会理论,而是按照其东方理论发展的,首先实现社会主义的几乎都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由此可见,东方社会的现代化发展道路问题是一个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重大课题。社会主义革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其动因并非是单一的经济因素所决定的,而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作用的结果。当这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又成为一个崭新的重大历史课题。

六、小结

从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东方国家的社会主义是不发达或不成熟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低级阶段。东方国家的社会主义由于不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产物,不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基础上产生的,而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础上,通过革命产生的,因此东方国家一旦成功地跨越以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较低,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初级阶段。东方国家在实现社会主义以后,必须把发展生产力当作自己的主要任务。东方国家实现跨越以后,必须正确对待资本主义。马克思在东方社会理论中原则性地指出,必须吸取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积极成果,不能脱离世界而孤立。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P3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P3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P36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P129.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P130.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回归文本;中国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5-0039-04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掀起了一场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热潮。在这场学术盛宴中,面向“中国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路径,显露出自身独有的魅力,并受到诸多学者的普遍赞誉,逐渐获得学界的广泛认同。这不仅表明国内马克思主义学界的“现实意识”、“问题意识”和“反思意识”逐渐增强,而且也反映出诸多学者试图冲破“紧跟西方”的研究藩篱和构建本土学术话语体系的决心与信心。故而,面向“中国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理路,成为学者们格外关注的对象,并产生了诸多学术成果。然而从总体上看,此研究理路还处于初步形成阶段,其主要表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研究成果的“前提性”倾向突出,即大多囿于研究路径的前提性和技术性问题(可能性、合理性、内在原理等);二是研究成果的“模式化”倾向突显,即运用马克思主义已有理论模型“硬套”中国现实,以致所得结论难以有效破解问题。因此,不断深化此学术路径,就成为当今学界应当关注的迫切问题。笔者认为,回归文本并彰显其固有魅力,是深化此研究理路的基础。

对现实问题的深入关涉、本质澄明与科学破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性。无论是“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消灭哲学”[1]9、“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2]220等经典命题的提出,亦或是对时代脉搏、国家状况和人的生存境遇的现实把握,无不证明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开辟了一条不同于以往思辨哲学的发展之路。然而,注重问题研究不等于忽略文本解读。只有深入解读经典文献,并从中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留下的宝贵财富,才能更有助于对问题的整体把握、系统分析和有效破解。通过解读文本,可以厘清和挖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念精华(理念澄明),为现实问题的分析提供基本思路;通过鉴赏文本,可以确立破解现实问题的分析框架(确立框架),分析问题的成因、实质和破解之道;通过品味文本,可以从经典作家的治学情怀中获得现实启示(重获启示);通过挖掘文本,可以寻找到理论研究的适当切入点。

一、理念澄明:为分析现实问题提供基本维度

理念澄明,是指通过对文本的深入分析,使熟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更加清晰,使被遮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呈现出来,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厘清基本原理和探究思想精华。

厘清基本原理,是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式和基本命题予以文本学澄明,进而不仅能够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知,而且能够为分析现实问题提供逻辑线索和内在理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概括,而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华所在。因此,回归文本,首先应当探寻这些“熟知”的基本概念的原初形态并加以深入解读。例如,《资本论》中马克思的“自我辩护”为深入理解“生产方式”概念提供重要线索。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曾经针对美国一家报社对自己观点的批评予以积极回应。这种批评认为:马克思所表明的物质生产方式制约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观点,只适用于物质利益处于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并不适用于政治占统治地位的古代社会以及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而马克思则回答说:“中世纪不能靠天主教生活,古代社会不能靠政治生活。”[3]100并且他认为,“这两个时代谋生的方式和方法表明,为什么在古代社会政治起着主要作用,而在中世纪天主教起着重要作用。”[3]100这段话表明两个含义:一是马克思承认思想力量和政治力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或是主要作用;二是马克思认为时代的谋生方式是决定思想和政治发挥力量的根源。那么可以得出结论:谋生方式(物质生产方式)使得政治力量或思想力量可以成为一个时代的主要推动力量。此理解能够为分析中国改革的动力结构问题(市场、权力和思想之间的逻辑架构)提供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视域。

探究思想精华,是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文本为依据,深入探寻被长期遮蔽的思想精华,进而不仅能够扩充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内容,而且能够奠定分析现实问题的理论基础。在20世纪80年代,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曾借助改革开放之风,一举挣脱苏联教科书的枷锁,对经典文本中业已存在但长期被忽视的理论(如异化理论、人道主义理论和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等)展开了卓有成效的研究,进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深入推进打开了一扇大门。然而近些年,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国际“马克思学”相关成果的渐进传入,以西方哲学体系(尤其是现代西方哲学)解读马克思等经典作家思想的研究路径逐渐兴盛起来,以致诸多学者的目光大都转向现代西方哲学,反而较少关注“原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进而不仅使基础原理的研究遭受冷遇,而且也使经典文本中诸多思想闪光点长期处于被遮蔽状态。而对经典文献研究的相对缺失,也使面向“中国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缺少必要的文本基础以致进展缓慢。因而,深入文本,探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精华,应当成为当前学者的重要任务。

寻找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遗珠”,不是要再次回到单纯文本阐释的窠臼,而是要针对当前出现的问题,寻找扎实的理论基点。因此,对于破解当前中国现实问题有所启示的理论才是需要寻找的对象。例如,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理论就应当成为学界的关注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明确提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1]531此命题不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命题,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诞生的重要标志。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奠基于唯物史观,从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几个层面系统诠释了需求问题、劳动问题、利益问题等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最为关键的是,此理论能够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和实践提供哲学层面的必要支撑。

二、确立框架:为现实问题分析提供基本理路

回归文本,不仅要在理念层次上有所收获,而且要确立分析问题的基本框架,即为现实问题提供一个概念性图式,以实现对其进行逻辑式分析与解读。丹尼尔・贝尔认为,概念性图式是“分析家根据实际规程提出的逻辑规程”[4]16,其功能在于“从一个复杂的现实中选择特殊的属性,并按照共同的成规把他们分类,以辨别其同异”[4]12,进而能够把握现实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可以说,概念性图式(分析框架)是哲学理性关注现实的基本路径。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存在着很多经典概念性图式被人们广泛运用,如生产力发展图式、人的“三重依赖”图式、“异化―复归”图式等等。这些经典图式能够为人们把握现实生活世界的演进脉络提供重要的思维理路。然而,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急剧加速和社会问题的集中爆发,有些学者突然发现原有的解释图式似乎在中国现实发展面前丧失了自己的特有功能。例如,运用人的“三重依赖”图式分析当前中国人的生存境遇时,必然得出中国人的存在境遇处于“物的依赖”阶段,即受到资本、货币和商品的束缚。但从实际状况看,当前中国人的生存境遇是处于“人的依赖”与“物的依赖”的中间地带,“权力本位”与“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念成为笼罩在人们心中的阴霾,“权力=金钱”的荒诞逻辑更成为有些人的“生活追求”。面对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异质性,有些学者开始感到手足无措,进而开始反思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框架在当代中国的有效性问题。

诚然,任何理论都有着自身独特的诞生背景与适用范围,然而正是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在当代中国大放异彩。这不仅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地内在品质,而且也是因为其关注的焦点是资本的运作逻辑与现代化的内在进程,此关注点与当今中国的现实境况能够紧密契合起来。因此,理论与现实之间错位的原因,不能归咎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时”,反而启迪我们应当回归文本,在经典框架的基础上对其加以时代化和地域化的发展。例如,人的“三重依赖”分析框架的原初形态是历时态的历史分析,而由于中国的“时空压缩”效应使历时发展的现实事件在共时情景下突显出来,这就意味着人的生存境遇可能出现更加复杂的结构性情景,即在“人的依赖”、“物的依赖”与“个性依赖”相互交织和相互渗透的情景下,人的生存境遇可能在不同的社会角色上展现不同的态势,这就需要对中国现实的各个阶层的生活状况进行实证分析,以改造和发展原有理论。

同时,我们还可以依据现实状况的发展,在借鉴先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寻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新视角,进而为分析当代问题提供启示。例如,以大卫・哈维等当代学者创立的历史地理唯物主义为基本视域,探究潜存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的“时空生产”理论,实现历史唯物主义的“时空转向”,为破解当代中国发展的“空间失衡”问题、空间经济发展问题以及“时间压缩”问题提供必要的理论启示。

三、收获情怀:为现实问题分析提供特有启迪

回归文本,本质上是与作者相隔时空进行深入对话,除了可以获得思想内容和分析框架之外,还可以体会出作者的治学情怀,即问题意识、广阔视域和坚定信念,并从中获得现实启示。

问题意识,是指以科学提出、分析和破解问题为主旨的观念。海德格尔指出,“任何发问都是一种寻求。任何寻求都有从它所寻求的东西方面而来的实现引导。”[5]正是在敏锐地感知时展脉搏、倾听时代呼声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才能切中时弊地提出现实问题,并予以科学的分析和破解。无论是马克思提出“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3]591,还是列宁提出“政权问题是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6],都是对现实问题精准把握的佐证。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有着和任何在内容上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2]203因此,回归文本,体会文本背后潜藏的问题意识,对于当今“中国问题意识”的形成与培育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广阔视域,意指分析视角的多层次化和多领域化。视角多层次化,意味着分析问题的眼光既包括宏观抽象的概括,又包括中观表征的探究,还蕴含微观具体的透视。以现代化问题的分析为例。马克思主义对现代化问题的透视,既包括把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共产主义社会看作是现代化发展演进脉络的宏观概括,又存在着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西方国家与东方世界关系的日趋紧密看作是现代化进程的外在表征,还蕴含着对劳动异化、生产异化、需求异化等现代化问题的微观审视。视角多领域化,指分析问题视域的跨学科性,即包括哲学、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以马克思的治学理路为例。当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不断撞击既有的黑格尔哲学体系时,马克思开始退回书斋,大量阅读西方历史文献,并对政治经济学展开系统研究,最终形成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实现了哲学与经济学的双重变革,为现实问题的分析和破解提供了“利器”。正是由于多学科知识的汇聚和融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实世界分析的有效性才能得以保证。因此,扩展分析问题的视域与方法,形成哲学与各门具体学科的联盟,成为推进面向中国问题哲学研究之必然趋向。

坚定信念,指称对现实问题不断探寻的信心与决心。任何科学思想体系的构建,除了需要广博的学识和严谨的思维外,更为重要的是对问题探寻的不懈追求。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我们处处能够体会经典作家为了获得真知而不断探索的坚定信念。正如马克思所说,“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7]这种坚定信念也会成为以“中国问题”为研究对象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不断克服阻碍和困难的精神支撑。

四、寻求突破:马克思主义者眼中的“中国问题”

寻求恰当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深化研究的迫切任务。在以既成理论模型分析现实问题的研究方式遭遇尴尬之际,急需转换研究思路以求突破。而寻找马克思主义者直接论述“中国问题”的文本片段并加以概括提炼,使马克思主义者眼中的“中国问题”以方法论形式呈现出来,进而作为深化研究理路的适当切入点,不啻为一种现实可行性路径。以马克思和列宁眼中的“中国问题”为例,世界眼光、本质分析、现实解决,可以被概括为此方法论的重要基点。

世界眼光是敏锐提出问题的重要基础。早在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就曾对中国天平天国运动展开评论,并运用世界眼光敏锐地提出这样一个关涉中国的疑问:“当英国引起了中国革命的时候,便发生这样一个问题,即这场革命将来会对英国并且通过英国对欧洲发生什么影响?”[3]609并且他还做出了回答,“中国革命将把火星抛到现今工业体系这个火药装得足而又足的地雷上,把酝酿已久的普遍危机引爆”[3]612。在20世纪初期,列宁同样运用宽广的世界眼光提出中国觉醒以及亚洲觉醒对欧洲的影响问题,他认为,“我们现在正处在这些风暴以及它们‘反过来影响’欧洲的时代”[8]3,在这种形势下“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无产阶级的胜利,而这一胜利一定能把欧洲各国人民和亚洲各国人民都解放出来。”[8]167虽然现实历史并没有像马克思和列宁所设想的那样发展,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所提出问题的方法论价值。在当代,随着改革开放取得辉煌成就,中国对世界的影响问题又再一次呈现在人们眼前,从世界近代化发展视域透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趋向,并对中国崛起与世界发展之间的关联进行哲学反思,可以成为当代学者突破的方向之一。

本质分析是清晰透视问题的重要方法。在1958年,马克思以生产方式观点为根基对中国所受到的殖民侵略,作出本质性评论。他认为,一方面中国陈腐的生产方式已经注定其受到先进生产方式侵略必将失败的命运,换言之,“这样一个帝国注定最后要在一场殊死的决斗中被打垮:在这场决斗中,陈腐世界的代表是激于道义,而最现代的社会的代表却是为了获得贱买贵卖的特权――这真是任何诗人想也不敢想的一种奇异的对联式的悲歌。”[3]632另一方面,中国在侵略中所受到的摧残客观上将会以参与世界现代化进程予以补偿,“整个亚洲新纪元的曙光”将会呈现出来。在1900年,列宁以利益观点为基础一针见血地指出,俄国对中国侵略的本质,即“凡是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很快的国家,都急于找寻殖民地,也就是找寻一些工业不发达、还多少保留着宗法式生活特点的国家,它们可以向那里销售工业品,牟取重利”[9]320,而这种“掠夺政策通常通常叫作殖民政策。”[9]320同时,列宁还以阶级观点为底蕴精准地指出隐藏在殖民侵略背后的阶级动因,即殖民政策“对一小撮同中国做生意的资本家大亨有利,对一小撮为亚洲市场生产商品的厂主有利,对一小撮现在靠紧急军事订货大发横财的承包人有利”[9]321。这种对中国问题的本质分析对于当代“中国问题”的探析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在以发展平稳期、矛盾突显期和改革攻坚期为基本特征的新形势下,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趋向的关键基点在于,寻找到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问题及其破解之道。然而,当今学界对于中国问题的探讨往往局限于表象层面,而不能进入中国发展的深层问题和本质问题中去。这就需要学界尤其是哲学界对中国问题的本质进行反思性探讨和概括,并发出自己应有的声音。

现实解决是切实破解问题的重要路径。列宁曾分析20世纪初期中国民主革命问题,认为由于当时“中国无产阶级还很弱小,所以没有一个能够坚决而又自觉地将民主革命的斗争进行到底的先进阶级”[8]129,因此要在建立民主制度方面作出贡献。但也有着自身的弱点,即“它还不能充分吸引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参加革命”[8]129,因而它要想在与袁世凯的争斗中获得胜利并真正推进中国民主进程的现实路径在于,“吸引愈来愈广泛的中国农民群众参加运动和参加政治斗争”[8]130。虽然列宁为当时开出的“药方”最终没有被采纳,但此药方内在具有的现实可操作性却折射出马克思主义者对既有问题采取现实解决的基本态度。这种态度也是面向“中国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要坚守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中国问题”的破解不能满足于提出原则或方法,更为重要的是提出可操作性建议和措施,这就需要当代学者能够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域,使哲学摆脱“无用”之名。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5]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6.

[6]列 宁.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29.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4.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内涵 推进路径

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内涵

研究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需要首先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内涵,中国人民大学刘建军教授认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这一命题,具有特指和泛指两种含义。从党的十七大提出这一重大命题的直接语境来看,它首先具有特指的含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个理论体系的大众化就是在当代中国把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同时,“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也可以有广义的涵义,它泛指在当代中国条件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这其中就不仅包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时也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其他方面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大体说来,主要是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是在中国新的历史条件下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问题;另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尤其是最新理论成果的大众化,是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其中,第二个方面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大众化是当前的重点内容和重要任务。

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使其为人民群众所认同所掌握,并自觉地运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那么就存在一个对谁普及、普及什么的问题。对于这样一个深层的探讨,有学者提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是马克思主义“化”大众与大众“化”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统一。他认为,质的规定性是指人民群众,而非特定的文化拥有者、享有者;量的规定性是指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要求数量的庞大,即推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辐射范围要宽广,要超越政治、经济等因素,跨越职业、年龄、阶层等界限。

有论者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解释,从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来看,需要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统一中展开。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实际就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要让马克思主义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中国特色,而只有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才能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掌握,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武器。从这个意义来说,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致的,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结合。

有的学者从过程论的角度来说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仅仅是一个被普及化、通俗化和民族化的概念。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内涵丰富,可以从不同角度和层次来说明。但就其内涵本质,学术界并无根本分歧。

二、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路径方法

巩固当代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战略任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具有实践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三个鲜明的理论特征,而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实践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必须与具体实际相结合,被广大人民群所接受,才能够实现大众化。因此,如何切实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就成为了学术界的一个热点,学者们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现条件和路径方法上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讨。研究的思路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形式、语言、传播途径等方面展开。

第一,有学者认为,一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要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通常需要经历四大路径,即教育宣传、社会心理影响、制度公约和公共政策影响,其中教育宣传是一种直接作用途径,其它三种是间接作用途径。事实上,这四种路径往往是综合作用的,应:(1)加大教育宣传力度。(2)加强公共政策影响。

第二,有学者将实现路径概括为“六进入”,进入学科、进入教材、进入课堂、进入大众文化形式,进入大众文化传媒阵地,进入思想。还有学者认为,传统文化的继承性、宣传普及的专业性、传播媒介的渗透性、理论教育的主导性,这四点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途径。另外,有学者认为,开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普及化,关键的前提是“三个讲清”,首先是讲清现实,这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坚实基础;其次是讲清历史,就是讲发展变化,讲前后比较,讲发展道路的选择和必然性;最后是讲情理论。如果这些内容不能在由差别的层次上讲清楚,就谈不上理论的大众化和普及化。

第三,另有学者从理论构建、领导示范、话语方式等方面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现路径。具体来说:

在理论构建上,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专家学者要提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学理支撑。同时,要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增强科学理论教育引导群众的作用。

在引导方式上,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扎实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先从武装党员干部入手。广大党员干部是忠实实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靠力量,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用理论武装起来,然后才能更好地引领和武装广大群众。

在传播方式上,为了增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的实际效果,理论宣传要立足于日常生活,贴近群众生活和实践,寓教于乐,与德育于智育,潜移默化地发挥影响。要根据群众获取信息渠道的变化,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特别是互联网、电子媒介,广泛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在话语方式上,要避免空洞的说教和陈词滥调的套话,积极运用简单、鲜明、具体的实例和生动活泼的语言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群众日常生活结合起来,将其转化为大众话语,既简明、扼要又易记。

参考文献:

[1]刘建军.关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若干问题[J].思想教育理论,2008.

[2]赵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及其实现路径[J].思想教育理论,2008.

[3]孙熙国,路克利.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与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发展[J].探索,2008.

[4]杨鲜兰.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J].湖北大学学报,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