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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震惊了知识界,尤其是语言学界。他们在语言的研究中第一次意识到言语是一种行为。言语行为理论自奥斯汀首先提出,后经塞尔的继承和发展,已经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后来哈贝马斯在奥斯汀和塞尔的影响下提出了自己的言语行为理论,使之更加完善。

自从人类产生以来,语言就伴随人类走过了漫长的人类历史,会说话是人类的特征之一。虽然地区不同,语言之间会有很大差异,但语言仍然是人类交流的工具,它促进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很长时间以来,语言学家对语言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发展,而真正将言语作为人类的行为来看待,并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1911一1961),后来塞尔(j·r·sear-1e)又发展了他的理论。由此,言语行为理论被哲学界和语言学界所普遍接受,以至于逻辑学家也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说话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主要方式,所以说话并不仅仅是说话,而要达到一定的行为目的,也就是达到沟通交际、和谐相处的目的。言语行为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人不断地说话,也就是不断地完成一个个说话的行为。在奥斯汀之前,弗雷格(g·frege)和维特根斯坦(l·wittegen stein)也曾提及言语行为理论。在弗雷格看来,语言其实并不仅仅局限于描述事物和表达思想,可以完成多种功能;而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图象论则认为哲学是一种语言批判活动,是在分析语言,不再是研究客观事物与人类思维的理论体系。真正使言语行为理论为大家所普遍认识并对其有系统观点的还是奥斯汀。

1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思想

奥斯汀根据说话对说话达到的目的不同,将言语行为分为3种:即语谓行为(iocuuonary acts语旨行为(illocutionary acts )、语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s)。说话人说出一串话语,即以言说事,称为“语谓行为”;而说话人在说话的同时,陈述一个事实,或者确认或否认一个事件,或者经过一次询问、发出指令、做出请求、给予劝告等,即以言行事,这些称为“语旨行为”;如果说话人想通过说话在听话者身上产生某种效果,即以言成事,称之为“语效行为”。例如,“这种药疗效很好”。单独此语是语谓行为;而如果此话是医生在给病人开处方时所说,即是向病人作了一个保证,此为语旨行为;而如果电视广告中医生对病人说“这种药疗效很好”,希冀通过这句话所作的保证,达到推销药品的目的,即以言成事的目的,就是语效行为了。此分类理论的出发点就是“说什么也就是作什么”。具体来说,语谓行为就是“说什么”这一行为本身,就是那一串语词组合;语旨行为就是语谓行为后面的“用意”;而语效行为在奥斯汀看来,就是说话者通过语谓行为表达自己的语旨用意之后,在听话者身上产生的一定的效果,可以表现为“鼓舞,,、“说服,’、“恐吓”、“欺骗”、“满意”、“导致误解”等等。

关于言语行为理论还有几点需要说明。奥斯汀明确指出:“说什么就是做什么。”假如有人说:“帮助穷人是一种美德。”那么他的意思就是赞同帮助穷人,并且他已准备去这样做。所以言语行为理论是一种行为,是人在使用语言表达思想。又因为言语行为理论产生于人的交际行为过程中,所以说话者在说某句话时的语境及其所要表达的意向尤为重要。俗话说,“听话要听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同一句话在不同的场合、不同语境下所表达的意思是有很大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这就要求听话者能够准确地把握在当时场合下其背后的潜台词。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在交际行为中,相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俗是多么重要了。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言语行为理论是以实施了一次具体的言语行为即进行一次询问、做出一个断定、发出一次警告才为有效行为,并不是以单独的语词为基础的理论。虽然言语行为理论是有效帮助交际的理论,“恰当性”是它的本质要求,但不能简单地以真假值来判断一次言语行为的优劣。

言语行为理论主要研究各种语旨行为的恰当性条件。但是言语行为理论也包括语谓行为,而语谓行为就是一种命题陈述,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用真假值来判定的,所以言语行为理论要以真假值理论为基础,重点研究语旨行为,就是行为的恰当性问题,更好地帮助交际,促进社会和谐。

奥斯汀对3种行为(语谓行为、语旨行为、语效行为)进行区分,是为了强调语旨行为,避免其与语谓行为之间发生混淆。另外,奥氏还指出有些话语所体现出的说事、做事却不能属于3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他提到开玩笑和写诗这种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中要特别注意这些区别。由于外界环境的复杂性和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的干扰,在很多情况下产生的结果并不是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当我们所要的结果没有及时出现时,就需要我们区分实现的行为和想要实现的行为。当不想产生的结果出现时,就需要我们使用一般的语言学方法加以否认,而这种方法是普遍适用的。

总之,作出一个语谓行为就等于说出一个有确定意义和指称的语句,作出一个语旨行为也就是说出一定的由约定俗成力量的话语,而作出语效行为就是通过说某事而造成或获得某种结果。

奥斯汀在其后期思想中,根据完成行为式动词对以言行事行为进行了划分:①判定式;②执行式;③承诺式;④行为式;⑤阐释式。其中奥斯汀只是明确界定了承诺式言语行为:言语者通过承诺、威胁、宣告、发誓、契约等来保证他将完成一定的言语行为;对于其他,奥氏并没有作明确区分,显得有点混乱。

2塞尔对奥斯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塞尔进一步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言语行为与意义的密切关系,主张从言者的意向、目的以及当时的环境等方面去考察语词的意义。他认为,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语词或语句是被完成的某种言语行为,这种言语行为时通过说出一个或数个词来完成的。语词的意义与说话者当时所处的环境有关。他遵循奥斯汀对与言语行为的分类,把言语行为分为命题行为、语行行为和语效行为,并以研究语行行为的分类为重点。

塞尔认为语言的用法是很有限的,主张以言语行为的目的来划分语言用法的基本范畴,而不再是具体语言中的完成行为式动词。塞尔继承发展了奥斯汀的分类理论,他的划分看起来很清晰:①记述式言语行为;②承诺式言语行为;③指令式言语行为;④宣告式言语行为;⑤表现式言语行为。塞尔明确定义了记述式言语行为,赞同奥斯汀的承诺式言语行为,并且认为言语者尽力促使听者去完成一定的行为在指令式言语行为中。同时,对于宣告式言语行为来说,需要用制度来保障规范的约束力。塞尔主张用目的来定义表现式言语行为,以使言语者能坦率地表达出他们的内在立场。

塞尔对奥斯汀言语分类理论的发展和完善,表明讨论在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延伸。一个是塞尔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论证不同类型的言语行为;另一个是塞尔企图从经验主义语用学的角度来重新划分言语行为,以求探人分析言语行为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塞尔不管言语者完成的是上述哪种类型的言语行为,但他从本体论的角度揭示了言语者所追寻或持有的以言行事意图以及陈述的立场,决定了他向建立言语行为类型学理论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3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中的言语行为理论

哈贝马斯受到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影响,建立了他的普遍语用学,为他的交往行为理论作支撑[3-4]。他的言语行为理论的思想就蕴含在他的普遍语用学理论中,在他的《什么是普遍语用学》一文中,讲到了语言和言语的划分。他认为:言语是使用语言的行为,使人们日常的对话和交谈,而语言则是言语中的一般结构,使表达的规则系统,使通过逻辑分析和结构分析抽象出来的。言语不仅有陈述的功能,而且具有启动行为的功能。哈贝马斯认为言语行为不仅是以理解为目的,而且其本身就是理解的过程。

为了便于发挥言语在交往行为中的作用。哈氏提出要考察言语的有效性基础,认为参与言语交往行为的人所需遵循的4项要求:①所说的话必须符合语言结构和规范,便于双方相互理解;②说话者必须言语真实;③言语交流双方必须具有相同的语言交流背景,而且真诚地提供信息,使双方相信自己提供的信息是正确的;④说话者所言必须正确,便于对方认同自己。哈贝马斯认为,这4项要求中,后2项要求尤为重要,即真诚性和正确性要求。在理解过程中,说话者的意向性表达和言者建立适当的人际关系的努力是至关重要的。

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重点研究的是言语行为,他接受奥斯汀关于以言表意行为和以言行事行为的划分,但同时认为这两种行为是不可分离的,即使说所有言语行为都具有以言表意成分和以言行事成分,其中他更注重以言行事成分,强调以言行事的力量构成所有语言应用的基础。

哈贝马斯还认为言语是其他社会行为的基础,因为只有言语行为能够包括交往关系的3个层面。哈贝马斯通过修正塞尔的分类理论,作了如下分类:①命令式言语行为;②记述式言语行为;③调节式言语行为;④表现式言语行为;⑤交往式言语行为;⑥操作式言语行为。其中他把承诺式言语行为和宣告式言语行为以及制度性言语行为归人调节式言语行为。由此可见,言语行为的基本样态还需要进一步地加以区分,而这些区分对于我们分析日常交往实际意义并不大,因为他们并没有建立一套适用于一切以言行事力量的分类体系。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合作原则;礼貌原则 

1、言语行为理论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langue)和“言语”( parole )。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牛津大学哲学家J. L Austino Austin。其关于言语理论的观点是1955年在哈佛大学讲座时提出来的。此后他在1957年发表了著名的(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书中不仅探讨了语言的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对为何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这一观点进行了详细论述。美国哲学家Searle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在《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Austin开始明确地把话语分成述谓句或指陈性的语句以及施为句或有施事能力的语句。他指出述谓句的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报道事态,是有真假之分的句子(true or false)(如例1);施为句则是实施一种行为的话语(如例2),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或表述的功能,但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对它们不用“真假”来衡量,而是用“适宜性条件”(felicitous)或“非适宜性条件”( infelicitous ) ,“诚实”(sincere)或“不诚实”(insincere),“真实”( authentic)或“不真实”(inauthentic),“使用得当”(invoked)或“使用不得当”( misinvoked)来衡量。

    例1: London is the capital of England.

    例2:I name my daughter Jane.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文学语言;言语行为理论;施为性;创造性;建构性

中图分类号:I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8-0067-02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因此,文学也是一种语言现象。“语言不仅是文学的传达媒介,也是构成文学本体的物质形式。作家凭借语言传达他的全部构思,读者也是通过阅读作品语言来接受作品所运载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看,文学就是对语言的一种运用,没有语言,也就没有文学,语言在文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①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研究文学都不能忽略语言在文学中的作用。

一、传统的文学语言观:“工具论”与“本体论”

众所周知,以往对文学语言的研究主要存在两种重要的看法:第一,“工具论”:把语言当作文学的工具和载体。现代汉语词典对“工具”的解释为:进行生产劳动时所使用的器具;比喻用以达到目的的事物。对“载体”的解释为:泛指能够用承载其他事物的事物。因此,语言作为文学的工具与载体,在这里起到一种中介和桥梁的作用。作者首先在脑海中进行构思,待构思成型便赋予其形式,这一形式就是语言。通过语言,文学作品得以呈现。从这个角度来看,语言更多的是附属于文学的,它的目的是为文学作品服务。由此看来,语言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意义。

第二,“本体论”:关注文学本体,重视语言本身。到了20世纪初期,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理论家们开始关注文学本身,语言就被重视起来。“文学语言被置换到了文学的中心,甚至成为了文学的全部,而不再仅仅被看作是隐藏在内容背后的类似于容器的存在。”②不管是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还是结构主义,都认为只有关注文学语言,才能够真正地读懂文学。

纵观以上两种主要观点,在承认这些观点的合理性的同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前者贬低了语言的实际作用和功效,忽视了语言本身所具备的创造性,使语言完全处在一种被动的地位。后者虽然对语言的重视程度大大加深了,但是也把文学研究置于一种封闭模式之中,使得文学研究远离了现实生活。综上所述,“工具论”语言观和“本体论”语言观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克服以上两种认识的弊端,我们必须寻求一种新的认识。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

“随着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的洗礼、19世纪自然科学的革命性进展和20世纪初心理学成为一门实证科学,传统西方哲学的三大主题:上帝、物质、灵魂逐渐淡出了西方哲学的研究领域。”③传统的哲学观念被颠覆,西方哲学的危机逐渐显现。哲学家们认为逻辑是有语言体现的,为了探寻哲学的出路,西方哲学出现了“语言学”转向,“20世纪前半期,大多数英国哲学家都认为语言学的分析是唯一合法的哲学的研究,这些哲学家自称为语言哲学家,称自己的研究为分析哲学”。④

在这样的背景下,奥斯汀于1962年出版了他的《如何以言行事》,这标志着言语行为理论的创立。奥斯汀认为,语言在本质上是一种行为,说话就是做事。他把有真假之分的陈述句叫做叙事句,把那些无真假之分又不用来陈述的句子叫做施为句。施为句是有行事能力的句子,它旨在完成某一行为,例如:“I promise to be there at two o’clock.”施为句的言语行为是由施为动词“promise”来实现的,这个施为句通过语言表达了他承诺会在两点到达那里。

奥斯汀自己也很难清楚地区分陈述句与施为句,在某些情况下,“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下可能两者都是”⑤。但他仍然坚持“说话即做事”这一观点。并且将施为性作为实际运用的语言的一种共有功能。

奥斯汀把言语行为分为三个层面:以言表意、以言行事、以言取效。奥斯汀的研究重点是现实生活中的日常语言。他认为,文学语言是以一种“寄生于正常规范上的方式”⑥被使用的。也就是说,奥斯汀认为文学语言不在一种正常的语言环境下使用,不属于正常的语言使用范畴。虽然文学语言与日常语言极为相似,但二者有极大的不同。文学语言并不在现实中实际发生,也不产生现实的效果,没有人会把小说主人公虚构的誓言当真。因此,奥斯汀就将文学语言排斥在言语行为的研究范围之外。

关于文学语言寄生性的问题,奥斯汀的学生塞尔在1975年发表的《虚构话语的逻辑地位》中,观点与奥斯汀有所不同。塞尔认为文学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言语行为。他将文学与虚构的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虚构的文学作品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实现言语行为。正如塞尔所说的,“构成虚构作品的伪装的以言行事是因一系列的惯例而得以可能的,这些惯例暂停了那些让以言行事得以与世界关联的规则的正常运行。”⑦虚构的文学作品的作者通过“伪装”的方式来实施以言行事这一功能,也正是作者“伪装”的意图使虚构的作品语言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得以实现。因此,塞尔仍旧不把虚构的语言看作是真正的言语行为。

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给予极大的重视。他们并非孤立地研究语言本身,而是把语言看作一种行为。这样一来,语言就被赋予了极大的建构性和创造力。言语行为理论是对传统文学语言观的极大突破和颠覆。

三、言语行为理论对文学语言施为功能的发现

西方的一些文学理论家从言语行为理论中受到了启发,认为文学作品作为一种语言结果,不仅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跟反映,更是一种以言行事的创造性的实践行为。他们纷纷通过不同的理论说明文学语言像日常语言一样,也具有施为功能,认为人在说话的同时也在做事。语言作为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是“言”和“行”的融合跟统一。

(一)文学语言不应被排除在外

奥斯汀将文学语言排除在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的范围之外,塞尔也认为,“虚构作品的作者是在伪装从事以言行事行为,但他事实上并没有施行以言行事行为”。⑧笔者认为,奥斯汀与塞尔的观点存在一定的问题。从塞尔的观点出发,我们来看一下文学与虚构的关系。塞尔认为,“大多数文学作品是虚构的,因此也就有可能把对虚构的定义和对文学的定义混为一谈,但是,存在着并非文学的虚构的例子,也存在着并非虚构的文学的例子,这足以说明把它们混淆起来是不对的。而即使没有这些例子,这种混淆也是不对的,因为文学与虚构在概念上就不一样。”⑨由此可见,虚构与文学并不是划等号的。一方面,文学的一部分是虚构的。塞尔认为“在虚构作品之中,语词不再具有它们通常的意义”,⑩虚构作品中的情节、人物等诸多因素虽出于虚构,但通过作者“伪装”的意图之后便转化为一种文学的真实。这使得虚构的文学语言并不是子虚乌有、无所指涉的。虚构虽不通过日常语言的方式实现言语行为,但它通过“伪装”的方式也在进行言语行为。从语言的结果上来看,两种方式是殊途同归的。这样也就肯定了虚构的文学语言的施为功能。

另一方面,文学也包含着真实。虽然我们习惯说文学作品是虚构的,但“虚构作品并不必完全由虚构话语构成,一般来说也不会完全由虚构话语构成”。{11}换言之,文学包含着一部分真实。“有时虚构小说的作者会在故事中插话,这些插话不是虚构的,也不是故事的一部分。举一个著名的例子,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宁娜》中用这个句子作为开头:‘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个不同’。我认为这不是虚构的,而是一句严肃的话。这是一句真正的断言。这是小说的一部分,但不是虚构故事的一部分。”{12}文学中真实的部分同日常语言没有本质的区别,按照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真实的文学语言应当具有施为功能,是一种言语行为。

乔纳森・卡勒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他在《当代学术入门:文学理论》一书中谈到:“文学不是轻浮、虚假的描述,而是在语言改变世界。”{13}卡勒认为,文学语言首先创造了角色以及角色的行为,其次创造了文学思想和文学观念。

(二)文学语言是一种具有创造性、建构性的特殊的行为

文学语言具有施为功能,是一种具有创造性、建构性的特殊的行为。文学语言即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主动地创造和建构了新世界、新思想。正如卡勒所认为的,文学语言“首先创造角色和行为,第二点,文学作品使思想、观念得以产生”。{14}首先,文学语言主动地创造和建构了一个崭新的文学世界,塑造了一群人物,一系列事件以及故事得以发生的背景。语言通过命名这种行为创造了文学作品,这在小说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红楼梦》中人物众多,个个栩栩如生。情节紧凑,一环扣着一环。作者运用语言将大大小小的人物写真、写活,无论主子还是奴仆,都绘声绘色。将一个封建贵族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落的故事向读者娓娓道来。文学语言之所以是具有创造性的施为行为,是因为它对人物、故事的刻画不是对现实世界的照搬照抄式的模仿,而是主动地、创造性地将很多典型特质糅合于一个人物之中,是一个特殊的、高于现实的人物。让读者读来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与众不同,这正是文学语言的创造性所在。此外,文学语言在构成文学作品的同时也传达了新思想,乔纳森・卡勒曾说:“文学作品使思想、观念得以产生。拉・罗舍福科认为,假如从来没有从书本中读到过恋爱的事情,人就从来不会有恋爱的念头,并且浪漫爱情这个观念照理说应该是大众文学的发明。”{15}

第二、语言的本质是用于交流,它沟通了作者、作品、读者与世界,促进了四者之间的相互交流。想要研究语言就必须始终牢记语言的本质,不能脱离本质空谈。“语言是应人类的交际需要而产生的,它的首要功能是被用来沟通信息,交流思想。”{16}因此,语言的根本功能是交流。语言作为信息交流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是一个动态的活动。毋庸置疑,由语言构成的文学作品必定是以对外的交流为目的的。因此,我们除了把它看做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外,还要把它理解成一个动态的交流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随着接受美学的兴起,以读者为导向的文学交流渐渐受到重视。读者与作者的交流完全建立在文本之上,也就是完全依赖于语言。不同阅历与知识背景的读者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读者与作者的交流也是开放的,这就产生了多元化的交流,也彰显了文学语言的创造性和建构性。

文学语言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具有施为功能,与人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它主动地进行创造、建构,并且发挥交流、取效等一系列作用,并非仅仅以一种被动的方式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

注释:

①狄其骢,王汶成,凌晨光.文艺学通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9.

②陈李媛.言语行为理论视域下的文学语言观[D].济南:山东大学,2013:22。

③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55.

④付习涛.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J].求索,2004(06):174.

⑤⑥约翰・朗肖・奥斯汀(英).如何以言行事[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67-22.

⑦⑧⑨⑩{11}{12}约翰・R.塞尔(美).虚构话语的逻辑地位[J].南京社会科学,2012(06):4-8.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刺激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语言使用

1刺激反应理论

l919年,美国心理学家瓦特生的《行为主义观点的心理学》一书出版问世,行为心理学在美国兴起。布龙菲尔德也从冯德的构造派心理学的立场转到了瓦特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立场,并于1933年出版了其代表作《语言论》(王伟,2006)。布龙菲尔德把瓦特生的这一套“刺激一反应”学说全盘搬到语言学中来。在《语言论》中,布龙菲尔德把语言看成一连串刺激和反应的行为,为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奠定了理论基础。他用了一个现在十分著名的公式s一…·s—R(S代表一个人受的刺激,rs言语刺激的反应,R代表另一个人的反应)来阐述其观点。其具体分析如下:

假设杰克和琪儿真沿着一条小路走去。琪儿饿了。她看见树上有个苹果。于是她用喉咙、舌头和嘴唇发出一个声音。杰克接着就跳过篱笆,爬上树,摘下苹果,把它带到琪儿那里,放到她手里。琪儿就这样吃到了这个苹果。这一连串的事项可以区分为两种:言语行为和实际事项,根据时间先后整个事情分为三个连续的部分:

A言语行为之前的实际事项。s—r说话人的刺激琪儿饿了。光波从红色的苹果那里反射到她的眼睛里。她同时看到了杰克在她旁边。

B.言语r……s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是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

B1琪儿受刺激后,及作实际反应,而去作发音动作,产生言语反应,即替代性反应s—r

B2琪儿口腔里空气中的声波使周围的空气形成类似的波形振动。

B3空气里的声波冲击杰克耳膜,杰克听到了言语。听到的话刺激了杰克。

C.言语行为以后的实际事项s—R语言的替代性刺激听话入的反应杰克去摘苹果,并把苹果交给琪儿,琪儿把苹果吃了。

R可能是两种刺激的结果:实际刺激s—R或者语言的替代性刺激s—R。可见,人类回答刺激有两种方式:无言语的反应和用言语作中介的反应,分别表示如下:无言语的反应:s—R和用言语作中介的反应:s一…-s—R。语言行为是一种手段,使sR在不同的人身上发生。布龙菲尔德认为,“作为研究语言的人,我们所关心的恰恰正是言语的事项(s……r),它本身虽然没有价值,但却是达到某种巨大目的的手段。”(布龙菲尔德,2000,P28)

2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是从行为角度阐述人类语言交际的一种重要理论。自从英国牛津大学哲学教授奥斯汀的系列讲座《怎样以言行事》于1962年出版后,言语行为成了语用学上的重要课题。奥斯汀认为语言不仅仅是用来陈述和描述事物的,也可以用来实施某种行为。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三种行为:即(1)叙事行为(以言行事、以言表意行为、elocutionaryact),即“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它大体与传统意义上的“意指”相同,指发出的语音、音节、说出的单词、短语和句子等;叙事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2)施事行为(以言施事行为、语导行动、取效行为illocutionary),指通过说话这一动作所实施的行为,即说话人通过字面意义所表.a达ct的真实意rloeutionaryact),是指说话所产生的交际效果,即说话人所说的话在听话人或其他人的感情图;施事行为表达的是说话人的意图,也称言外之力;(3)成事行为(以言成事、以言取效行为pe、思想和行动上产生影响或效果。成事行为指行为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Austin,1975,P20—38)

3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通过以上陈述可以看出布龙菲尔德的关于语言的用途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异同。他们都对语言存在一个动态的认识,都属于行为主义,都是对一个含有交际双方的语言事实进行分析,都试图证明: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是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而且都十分重视语境和情境,由于话语发生在一定数量与交往双方相关的个人、社会以及文化等因素在内的一定情景中,因此我们必须涉及社会语言学、民族交际学、语用学、跨文化交际学等研究领域,才能更全面地理解话语含义。由于任何言说、思想和文本都将是一定语言结构功能作用的结果,所以传统意义上的主体都被消解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定文本上下文结构一语境或对话者之间共同建构的语义场。因此他提出了他的施事行为:施事行为是通过一定的话语形式,通过协定的步骤与协定的力而取得效果,所以施事行为是协定的。从这点看,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刘宓庆2001:202.)这也说明,奥斯汀并没有完全无视语言外部因素,对于言语行为是否取效的因素并没有纳人分析范围。布龙菲尔德给语言形式的意义下的定义是:说话人发出语言形式时所处的情境和这个形式在听话人那儿所引起的反应。其因果序列是:说话人的处境一言语一听话人的反应。也就是与说出或听进的声音符号相应的刺激一反应成分,对于语言意义的科学的说明,是以说话人对世界的科学而精确的认识为前提的。

通过对两个理论进行交换分析可以发现彼此的差别。杰克和琪儿真沿着一条小路走去。琪儿饿了。她看见树上有个苹果。该言语行为之前的实际是一种叙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她发出一个声音,该“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大体与传统意义上的“意指”相同,指发出的语音、音节、说出的单词、短语和句子等。杰克接着就跳过篱笆到琪儿就这样吃到了这个苹果该言语行为以后的实际事项是一种成事行为,是说话所产生的交际效果。即说话人所说的话在听话人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和行动上产生影响或效果。说话的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然而我们还可以发现而B.言语一…·8这一过程却不是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B1琪儿受刺激后,及作实际反应,而去作发音动作,产生言语反应,即替代性反应s—r,也就是叙事行为;叙事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B2琪儿口腔里空气中的声波使周围的空气形成类似的波形振动;B3空气里的声波冲击杰克耳膜,杰克听到了言语。听到的话刺激了杰克。这两个过程不是奥斯汀研究的注重点,属于叙事行为的必须过程,是物理过程,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并没有涉及。言语行为理论的经典例子是如当一位丈夫下班回到家,对妻子说“我饿了。”他同时实施了三种行为:叙事行为:告诉妻子他现在肚子很饿;施事行为:叫妻子为自己准备食物;成事行为:妻子听了他的话,给他拿来了食物。在这三种行为当中,叙事行为本身并不能构成语言交际,成事行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唯有施事行为,它与说话人的意图一致,是言语行为理论关注的核心。(索振羽,2001,P145-162)对比两个例子,可以发现在刺激行为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着眼点的不同。言语行为理论更多的侧重发语人的个人语言行为。而刺激行为理论侧重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时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但是同时,可以看到奥斯汀认为,言语行为是叙事行为的有意义的单位,完成行为方式的话语是言语行为的主要形式。奥斯汀认为,施事行为是约定俗成的,并且言外之力通常也是约定俗成的。对于施事行为,说话者必须在遵守一定的惯例的前提下才能完成。而言后行为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因此是不确定的。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历来时联被定性为文字笔墨游戏、文学样式、民间文学、艺术形式等,这些观点大都是从丈学、美学、民俗学等角度进行审视。对联是一种对称、简短、诗性的言语行为模式,对联的使用实质上是:以“联”行事,传达特定的交际意图和执行特定的施事行为。对联的使用遵循了“言语求美策略”,是形式美和实用美的统一。

在中国有一个成语叫“言行一致”,实际上是把“言”与“行”当成两个对立的范畴,而在语言学界则是把二者统一成“言语行为”。它源于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 )的言语行为理论,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一句话:“说话就是做事” ( tosay something is to do something),即认为说话人就是通过说话来做事。同时,说话人实施了三个言语行为:言事行为(1o-cutionary act ),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 ),成事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其中,施事行为是奥斯汀理论构建的核心,即说话人旨在通过话语实施某个交际目的或者执行某个特定功能的行为。

对联指的是“写在纸上、布上或刻在竹子上、木头上、柱子上的对偶语句”。它由上下两部分字数相等、内容相连、相互对仗、结构相同、平仄相协、语意相关的句子组成。对联可以分为春联、喜庆联、行业联、挽联、劝勉联等,其功能涵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体现出歌颂、揭露、讽喻、褒贬、劝勉、哀挽、庆贺等强大的社会语用功能。笔者认为对联的使用实质上是:以“联”行事,传达特定的交际意图和执行特定的施事行为。比如许多学校的教室里可以看到这样一副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人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是以“联”行事,老师用对联作为交际的媒介来向学生传递这样的信息:“既要努力读书,又要关心国家大事”。

一、以“联”行事的理解

在以“联”行事的言语交际过程中,联语往往表示两个语义层面:一是句法机构明确表示出来的句法意义(即字面意义);二是隐藏在字面意义后面的隐含意义(即言外之意)。

1.字面意义。例如: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必武在1955年金秋时节,路过兰州时,听取政法部门汇报完一个案件之后,认为此案处理不当,建议重新调查,并挥毫题了一副对联:“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此联按字面意义就可以理解,即实施了一个表达命令或建议功能的言语行为。

2.上下文语境对意义的明朗。比如:“庭前花未发;阁下李先生”。如果把后一句单独地抽出来,那么,它所表示的命题就是不确定的,既可以表达“尊称为阁下的李先生”,也可以表达“楼阁下的李树先开了花”,由此产生了歧义,但如果联系上下文,放在“庭前花未发”一句之后,它自然就只有一种解释:表示“楼阁下的李树先开了花”。

3.社会语境下才能确定意义。例如:1940年夏秋之际,陈毅率新四军一部挺进苏北,在黄桥、姜堰一带建立抗日根据地,为了团结各界人士抗日,他拜访了当地爱国老人韩国钧。韩曾两任江苏省长,并一度兼领督军,对军阀混战深恶痛绝,但对共产党能否真正捐弃前嫌与国民党真诚合作尚存疑虑。韩出于试探,诵一上联(带有明显交际目的的言语活动,让陈毅对出下联):“陈韩陈韩,分二层含二心。”陈笑着对到:“谁说我们分二层含二心?请听下联:国共国共,同一国共一天”。陈毅知道这是一语双关,“层”关“陈”,“含”关“韩”,这是从字面上理解的第一步,马上,他联系到上面提到的当时的形势和语境,从而推断出韩国钧是在有意试探国共合作的可能性。这就是根据当时的社会语境及其说话人双方的背景知识由话语的表层含义推导出其深层含义。

二、以“联”行事遵循了“言语求美策略”

“言语求美策略”,指的是为实现美化言语活动的需要,说话人主动或被动使用某种手段和策略。人们在一切言语行为和言语活动中,总要从实用和审美双重价值选择某个言语表达实体。审美和实用即言语美的两个基本品性:一方面说话人在恰当的语境中选择了恰当的话语,即话语的安排既适合社会背景又适合语篇背景(上下语、上下文);另一方面说话人在语言形式上选择了优美的音韵和适当的节奏,选择了符合形式法则的言语表达实体。由于对联短小精悍的形制,音韵和谐的节律,整齐对称的美感,集欣赏性、实用性于一体,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以“联”行事正是“言语求美律”的体现,是言语美和语言美的统一。关于对联形式美的讨论比比皆是,为节省篇幅,本文不再赘述。

如何遵循对联的实用美呢?在婚庆、寿辰、丧葬和开业等各种情境场合中恰当地使用联语来传达特定的交际意图,就是遵循这一原则。例如春联最忌讳用哀伤悲惨的语句;寿联的撰写应根据寿者的性别、年龄、身份、地位、经历、事迹等行文;丧葬对联应注意逝者的性别、职业、年龄等;广告联应揣摩顾客心理,同时使之通俗易懂,简练,朗朗上口。例如,1982年春节期间,时任河北省省长的李尔重赠给清洁工一副对联:“清洁人,清洁心,清清洁洁新世界;光明地,光明路,光光明明光新天”。李尔重就考虑到了清洁工的职业特色、文化水平等相关因素,恰到好处地表达了他的赞美之情。

我们也经常看到语用失误的例子,例如某银行和某保险公司联合印制并准备向群众派送这样的广告春联:“存款有备无患:保险转危为安”。一个“患”和一个“危”字,用在过春节时是很不吉利的,语境下不符合人们心理,恐怕没有哪一户人家愿领取甚至挂在大门上。

再如2004年全国高考语文卷也有这样一道试题,给出上联,要求对出下联:“扫千年旧习”,据说有一个学生对出这样的下联:“树火化新风”,“火化”很明显不符合过年喜庆、吉祥的语境,该生违反了“言语求美策略”中的“实用美”,即在适当的时间、场合说了不适当的话语。使用“树一代新风”或“奏一曲新歌”等就比较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