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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地税转正个人总结

公务员地税转正个人总结

公务员地税转正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一、实现“三个转变”。2001年9月以来,南康市地税局针对个私纳税人占全市纳税人总量95%以上的特点,总揽“唯有规范质量来”的管理理念,积极应对,大胆实践,实现了个私经济税收管理上的“三个转变”,促进了全市地税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是管理理念的转变。受税收任务至上以及个私税收高征收成本因素的影响,地税部门重征收、轻管理,重企事业单位税收、轻个私税收思想严重。为此全局摒弃旧思想,转向企事业单位税收与个私税收管理并重,突出把规范个私经济税收管理寓于征管改革的重中之重,用质量统揽规范,做到刚性规范和柔性管理结合,使全局干部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治内就是治外,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理念。

二是征收机制的转变。为了建立运转灵活、规范、高效的征管手段,该局于2001年9月将原乡乡设所时全职能的30个基层分局所,整合集中为5个分局,征管机制实现了“多元化征收、属地化管理、一级化稽查”的转变,个私税收管理也实现了由分散手工征收向集中微机征收、专管员管户向管理员管事制的转变,较好地解决了管理责任淡化和弱化现象。

三是管理方式的转变。今年5月,在个私税收已全面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兼顾务实与灵活、法治与效能的原则,该局决定管理方式由全面管理转向分类管理,本着“管住大户、管细中户、管活小户”的思路,做到大户重点税源重点抓,实行行业管理;中户以管为主,实行户籍管理;小户以征为主,实行按季征收,大大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税收管理质量。

二、做到“六个规范”。一年来,南康地税局与时俱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走好实施个私税收规范化管理这个棋子,个私纳税人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分别由原来的86%、53%、79%上升为98%、96%、93%,税务管理质量的提高,激活了税收工作“一盘棋”。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基础,该局按照依法治税、征管改革、权责平衡的总体要求,融“从严管理、效率管理、科学管理、协作管理”为一体,突出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操作性、创新性”,出台了《南康市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南康市地方税务发票管理办法》、《南康市地方税收“银税一体化”实施办法》等7项个私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个私税收税源管理、税款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档案管理、税务检查、执法评议、过错追究等9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执法责任,并编印7500册发至每位纳税人,增强了办法操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的知晓度,成为全体地税人员和个私纳税人征纳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是规范征管规程。征管机制转换上收税执法权后,需要重新分解和规范。该局重新整合征管业务规程,全面清理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规范了九大类十六项行政事宜,并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细化了税收工作的步骤、方法、标准、时限、责任及文书传递,使每一个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都有章可循、有制度制约,保证了征管规程“流水线”似地运作。尤其是在个私税收税款核定程序上,该局要求地税人员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集体评税、定额下达的程序,邀请乡镇、工商、国税、财政等部门和行业代表组成集体评税小组分行业、地段、规模逐户进行税负评定,并制作公告栏张榜公布,否则按每户次管理员扣奖金5元,分局长扣奖金10元,确保了税款核定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三是规范征管档案。资料是征管质量直接真实反映。该局舍得花费,投入资金近10万元,给基层分局添制了资料盒、资料架,实行征管资料“三专一化”管理。“三专”即专门个私税收控管台帐、专职资料管理员、专用税收资料室;“一化”即征管资料管理档案化,由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领发、整理、审核、保管,及时督促缺损资料的补正,建立目录台帐、征收台帐,一户一档,分乡镇、路段及管理员序号存放,年终装订成册档案化管理。资料管理员考核系数高套一档(享受副分局长待遇),调动了其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了征管资料档案化水平和税收管理质量的提高。

四是规范执法评议。“好的行动纲领,不如实际的行动”。该局自念“紧箍咒”,每月抽调征管、发票、计会、监审等科室业务人员组成执法评议考核小组,“把脉号诊”个私税收税政、票证、征管“十率”情况,征管“十率”:即在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七率”的基础上,增加了考核资料管理的“征管资料合格率”;考核文书程序应用的“执法程序规范率”;考核税政政策执行的“执法准确率”,使征管考核更加贯穿税收业务全过程。评议考核结束,该局还将考核结果向全局通报,制作《税收执法评议考核整改意见跟踪卡》,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反馈时间,并拿出人月评370元的奖金与质量挂钩,今年1-7月共扣发征管责任人奖金8674元,体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确保了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

公务员地税转正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几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基层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基层建设工作,动员广大国税干部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团结拼搏,把全市国税系统的基层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市政府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副市长明天要参加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全面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供大家研究讨论。

一、围绕中心,扎实工作,基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来,全市国税系统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提出的“两个转移”和“1+3”的工作思路,努力推动基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

──逐步建立起以专业化分工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模式,不断规范税收征纳行为。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全面实施了“自行申报、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微机监控”征管模式,实现了征收与管理、稽查的分离,改变了上门收税的“保姆式”征收方式。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以信息化为突破口的第二轮征管改革,以税收信息化、专业化改革为方向,以管理与稽查相分离为重点,以数据信息的高度集中和共享为目标,进一步明确税收执法权限,初步形成“多元申报,集中征收,属地管理,重点稽查,有效监控,优质服务”的新格局,税收业务分工更合理、职责更明确、行为更规范、控管更严密。

──逐步完善以“八率”为重点的征管运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相继制定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的管理办法,形成了涵盖征、管、查各环节的考核指标体系。先后调整和完善了零申报率、未做税种鉴定控制率、非正常户率和无问题结案控制率等监控考核指标,促进税收征管质量较大幅度提高。截止200*年底,全市征管户数达到*万户,比上年净增*户。企业税收当期入库率达*%,个体税收当期入库率达*%。欠税数额200*年首次下降,比200*年下降*%,200*年欠税数额又继续下降,欠税增减率中新欠控制在*%,陈欠压缩率为*%,同比增长*%。目前,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稽查复查率等指标也都达到近几年来的最好水平。

──稳步推行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了计算机网络的投入,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目前,全局系统配备微机*台,建立了两条覆盖全局系统实时传输的高速网络,开通了*国税网站和内部业务网。200*年初,CTAIS软件在全市国税系统正式运行,全市*万余户纳税人的分户数据信息全部集中到市局,为数据信息的规范管理、实时共享、集中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年,逐步推行个体“双定”户税银联网申报纳税。目前,全系统所有的个体业户都实行了电脑定税,*万户“双定”户、*万户小规模纳税人采用了税银联办方式申报纳税。积极推行金税工程,截至200*年,全市*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月报税率、存根联采集率、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准确率、抵扣联认证率等指标都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我们还进一步拓宽信息化管理应用领域,加快了“电子税务”的步伐,全面推行了办公自动化。

(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以人为本、人才兴税的方针,开展了“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一系列活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优化班子结构。按照征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了选人用人机制、考评奖惩机制,一大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使干部队伍的总体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200*年改革以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领导干部的比重由*%上升到*%。200*年,我们对部分正处级领导职务实行竞争上岗,将*名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正处级领导岗位,进一步激活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提高队伍素质。广泛开展学历教育,狠抓各类教育培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各分局的所有干部几乎每年都要参加一次

大型的学习培训考试。目前,全局系统拥有大专学历人员占*%,本科学历人员占*%,研究生学历人员占*%。开展了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业务尖子和技术能手。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征管、稽查、税政、会统、计算机、写作等各类竞赛活动,全方位地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技能。目前,获得省级以上能手称号的人员达到*多人次,市级以上能手称号的人员达到*多人次。先后举办了CTAIS、金税工程、法律法规、新会计制度、计统、公文处理、发票管理和WTO等知识培训,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基本适应了各项工作的要求。

──强化勤政廉政机制。近年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勤政廉政教育活动,举行了“使命与情怀”、“信念与奉献”的巡回演讲报告会,广泛宣传全局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大力弘扬勤政廉政、爱岗敬业的精神,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同时对因工作失职或违纪违规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开展源头监控和重点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督查制度,加大了检查落实的力度。

──转变工作作风。大力转变思想作风,开展了“假如我是纳税人”和“让纳税人满意”的大讨论,在税务人员中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观念。开展“新风杯”竞赛、开门评税等一系列活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市局、分局领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基层和纳税人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税收环境进一步改善

──创造法治公平的执法环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治意识。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评选“诚信纳税人”、普法教育等活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保证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有重点地开展追逃行动、发票打假活动、加油站和集贸市场等专项税收整治及专案检查,努力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营造透明公开的办税环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纳税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公开办税内容和结果,逐步推行“电脑定税、税银联办”制度、“阳光稽查”制度,开通与银行、工商、海关等系统的联网,初步实现了信息共享,部门互联。通过*国税网站、内部业务网宣传税收政策,增大了涉税信息的透明度,逐渐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现象的发生。

──打造文明优质的服务环境。开展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活动,制定了“八个一”改软措施。200*年,按上级要求,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向纳税人和社会各届发放调查问卷1.4万份,主动查找和请社会监督员帮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逐条加以整改,服务软环境得以进一步的优化。推行“一窗式”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领导值班制等。为*户重点税源户和诚信纳税人开通了“绿色办税通道”。对税收审批项目实行综合审批,减少文书的中间流转环节,缩短流转时间,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近几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税收收入不断迈上新台阶,200*年完成税收收入*亿元,突破*亿元大关,今年预计将达到*多亿元。全系统*个基层分局,市级文明单位面达100%,*个分局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个分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分局、*分局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分局、*分局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分局被评为“全国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省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国税干部努力拼搏、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向全市国税系统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班子特别是科所一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偏大、结构不够

合理,班子整体战斗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激励约束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是个别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仍有发生。四是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税务干部自律意识不强,进取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纪律松弛,没有压力、没有活力、没有动力。五是内部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六是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采集不完整,信息失真的现象还相当严重,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较低,共享程度不够。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基层建设目标和方向

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转轨、体制变革、管理创新的重要时期,新的社会经济形势对基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把基层建设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

党的十六大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基层税务部门处在税收征收管理第一线,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我们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税收收入任务要靠基层去完成,加强基层建设是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基本保证;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靠基层去落实,加强基层建设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税收队伍的*%以上在基层,加强基层建设是坚持从严治队、搞好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要通过加强基层建设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国税形象。

(二)领会精神,把握方向

要深刻领会总局和省局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基层建设的方向,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要围绕主线。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总揽税收工作的全局,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做好国税基层建设工作。二是要明确要求。新时期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基层分局为重点,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以税收管理现代化为目标,深化税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税收服务,推进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国税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基层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营造融洽的征纳关系,塑造良好的国税形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三是要准确定位。总局、省局明确提出了基层建设的重点是县市区局等直接从事税收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单位。要联系实际,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基层建设的定位。四是要突出重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建设的重点是: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税收服务,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完善制度建设,改进管理手段,优化国税形象,推进社会管理。这八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基层建设的主要内容。其中改革是动力,服务是途径,班子是关键,素质是根本,制度是保障,信息化是支撑,社会化管理是趋势,国税队伍形象是体现。

(三)联系实际,明确目标

基层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要按照总理的指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层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国家税收,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实际,我们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把基层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班子建设目标:把基层班子塑造成富有领导艺术、富有管理技巧、富有创新意识、富有廉洁形象的领导班子,造就一批勇于创新,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领导干部,力争60%以上的班子集体成为“五好班子”。

队伍建设目标:把基层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文明、廉洁高效的一流税收队伍。力争用三年时间把所有干部轮训一遍,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8%以上。

管理基础建设目标: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细化管理办法,力争建立一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

透明、保障有力的管理基础体系。

信息化建设目标:建立和完善覆盖市局、分局以及各个税务所的信息系统,力争实现税收业务信息和办公信息的高度共享。

文明创建目标: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解决基层单位的办公用房问题。力争85%以上的基层税务所建设成规范税务所,100%的分局建设成省级文明单位,全局系统基层文明单位创建率达到95%。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基层建设的各项任务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基层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紧紧围绕基层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行风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的领导能力、队伍素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科技含量,全面推动基层建设上台阶。

第一,舞好龙头,提升基层班子领导艺术。班子建设是基层建设的龙头,要舞好这个龙头,着重要抓好“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以抓“一把手”为重点。“一把手”是班子的核心,要选好“一把手”、用好“一把手”、管好“一把手”。要把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提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要把可以作为“一把手”培养的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上去锻炼,安排到矛盾最集中,困难最多的地方去摔打;安排到群众意见最多,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磨练;要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考核力度。要把基层的每一个“一把手”都锤炼成政治素质高,领导能力强,业务技能精,人人能打硬仗、打胜仗的“一把手”。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当今世界日新月异,要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补充新能量。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还要学习现代管理;不仅要向书本学习,还要向实践学习。

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掌握新知识,增加新本领,拓宽新视野,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当前,学习的重点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总揽税收工作的全局,指导基层建设。各个分局班子要争取成为“学习型”班子,班子成员要带头成为学习型人才,要做学习的表率。三是坚持优化班子结构。要着眼于班子的整体能力,不断优化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形成搭配合理、优势互补的层次结构。要进一步落实好任期试用、到龄转非制度,积极探索任职条件和限期的硬约束制度。要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大基层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新提拔的“一把手”和新提拔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要交流任职。要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今后,处级以下领导干部除党委书记、局长、纪委书记、人事、监察部门的负责人等少数特殊职位外,其他职位原则上要采取竞争上岗的形式进行选拔;要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对后备干部实行定期考察,跟踪监督,及时调整,动态管理。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基层领导班子一定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各分局党委要进一步完善议事制度,明确决策的范围和机制,对涉及到人、财、物等重大问题都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特别是“一把手”既不能搞“一言堂”、“家长制”,又不能当“老好人”,班子成员之间,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议事讲规则,办事讲规矩,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从而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有的放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五是坚持廉洁自律。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基层领导班子都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线,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的形象,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牢记“两个务必”、牢记“四条高压线”,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把握住自己,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形象和威信。

第二,带好队伍,提升基层队伍战斗力。要把队伍建设作为我们基层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来抓,全面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一是要坚持正确引导。要高度重视和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多种教育形式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树

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鼓励干部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开展热点问题讨论、参与各种集体活动等。要深入开展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的教育,教育广大税务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树立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大局意识;确立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要在全体干部中倡导四种精神,即,争当先进,艰苦创业的进取精神;认真学习,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不畏困难,默默奉献的敬业精神;勇于实践,实事求是的务实精神。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要完善激励体系,再造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使大家自觉地把上级的要求变为自己的追求,多角度,多方位激发干部的潜能。即:目标考核激励。要建立和完善市局、分局、科所三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日常工作考评制度,建立考核记实手册和考核排名制度,将干部的奖金按照职级、岗位、业绩等进行考核打分,适当拉开奖金档次,逐步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职务升降激励。要完善以竞争上岗为主体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实行降免职制度,对年度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由上级人事部门重新考核,考核确属不称职的,免去现职或降职使用。实行戒勉谈话制度,对在思想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尚不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要实行戒勉谈话,限期改正。先进典型激励。要开展服务明星、岗位能手、优秀税务官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市局每年将组织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用先进的典型引导人,用先进的事迹感染人,弘扬先进精神,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培训考试激励。要建立一套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对公务员实行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的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中途进入税务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新提拔的人员必须进行任职前的培训。要在全系统试行专业能级培训制度,以级定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将业务培训与技能考试,公务员业绩的考评等紧密结合起来,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业务竞赛(考试),对在竞赛和考试中涌现出的优秀人才要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要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竞赛活动来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对少数业务考试不及格的,要进行补考,对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要采取措施强化学习和培训。生活关怀激励。要尊重广大基层干部的意愿,虚心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以群众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评价工作和做出决策的首选标准。要采取各种形式从工作中和思想感情上关心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为广大的基层税务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是要转变学习教育的重点。要狠抓教育培训,逐步实现三个根本转变。在教育培训的范围上,实现从单纯的能手竞赛向全员培训的转变,达到以考试促学习,以学习强素质的目的;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实现从单一型人才培训方式向复合型人才培训方式的转变,继续开展征管、稽查、税政、会统、计算机、写作等各类培训和竞赛活动,全方位地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在教育培训的效果上,实现从重学历向重技能的转变,注重培训的实用性、操作性和针对性,营造学知识、比技能、重实效的氛围。用3到5年的时间,把分局干部普遍轮训一遍,一年确定一个培训重点,分对象、分层次开展轮训,鼓励干部参加社会举办的计算机、会计、法律等与税收工作紧密相关的学习教育活动,对获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的人员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四是要搞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创建工作要在提高队伍素质、塑造部门形象、巩固创建成果、再上台阶出精品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创建档次和质量。要针对薄弱环节,确定文明创建的重点。继续举办演讲比赛、球类比赛、棋类比赛等各类文体比赛活动;继续开展扶贫助残、送温暖、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以先进文化占领广大基层国税干部的思想阵地,促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蓬勃发展。

第三,打好基础,提升基层管理规范化程度。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定立规矩,狠抓监督落实,让基层建设在一个规范的体系内,有计划、有步骤、有规律的一步一步落实到位。一是要完善“八率”考核制度。着力使用考核软件,强化“八率”考核,实事求是地反映征管、稽查中的成绩和问题,推动征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是要完善综合协调制度。各个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要进一步协调到位,

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协调制度,特别是要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取消不必要的报表。制定和落实好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措施,全面推行办文限时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明确的答复,不能相互推诿扯皮,要落实责任,对工作没有到位的要予以责任追究。今后,每年基层对机关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对办事拖拉、效率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要予以批评整改。三是要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基层岗责体系。

信息化和专业化的管理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合理划分职责,用信息化的手段量化工作指标,明确岗位责任,考核工作业绩,真正做到以机器管人,以制度管人,增加量化考核指标,减少人为定性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将基层的所有业务和人员都纳入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上来。四是要完善征收、管理、稽查制度体系。坚持以税收“专业化+信息化”为基本要求,推进税收业务重组,强化征收、管理、稽查三者之间的监督制约关系,建立岗责明晰、控管严密、制衡有力、运转高效的征管机制。要按照简化、方便、高效的要求,有效整合业务流程,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征管程序和征管行为,明确内部各项专业分工,实现上级机关对基层工作及时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环节,减少中间层次,下放管理权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纳税人。税收稽查要实现从收入型向执法型转变,从普遍性稽查向重点稽查转变,从手工操作向应用高科技手段转变。要继续完善和推进阳光稽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和滞纳金的征收,要通过开展税收复查等形式保证税收稽查的质量。五是要完善行政管理制度。要健全和完善财务及行政管理制度。将基层的各项财务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都用制度规范起来,增加透明度,增强科学性,减少随意性,节约经费开支。

第四,树好行风,提升基层为纳税人服务新理念。要以“行评”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变“行评”的阶段性工作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基层行风的根本转变,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新理念,树立良好国税形象。一是要进一步创新执法理念。《税收征管法》规定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部门应尽的义务,也是在税收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税务人员要彻底转变执法与服务对立的观念,既要搞好税收执法,又要为纳税人做好服务,要以纳税人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开展工作,评价工作的重要标准,实现税收执法监督型向执法服务型的根本转变。二是要进一步优化办税环境。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一窗式”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增加办税的透明度,该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在办税场所公告上墙、上板报、上电子公告栏,向纳税人承诺的办税事项要兑现,让纳税人一走进税务机关就能够切实体验到服务的温馨,办税的便捷。要保证办税场所的干净整洁。要大力推行全程服务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挂牌上岗制等服务监督制度,将税务干部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精神状态、仪容仪表等作为抓行风建设的硬指标,一项一项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市局、分局两级督查组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基层办税软环境的根本转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继续落实省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五条禁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要将基层的“两权”监督运行体系纳入到廉政监督体系中运转,建立健全巡视检查制度和执法监察制度。要以强化税收执法检查为重点,以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依托,以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严厉惩处违法违纪人员,重点查处税务人员贪赃枉法、以税谋私、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要规范基层的执法管理行为,切实解决好“吃、拿、卡、要、报、玩”等问题,真正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要培养和树立一批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个人和集体,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第五,搭好平台,提升基层税收管理科技含量。全市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平台规范,信息入网、数据准确、人人会用,基本实现信息数字化、传输网络化、处理自动化、办公无纸化、服务信息化,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要提高税务信息一体化程度。要实现信息数据的广泛采集、集中处理和高

公务员地税转正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转让定价;税制;国际税收

一、我国转让定价税制概述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制己初步形成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三大体系,并且至今已与近百个国家正式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但是与国外很多国家相比,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制的法规历史并不长。其中最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转让定价地方性法规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于1987年11月颁布于1988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特区外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转让定价方面的税务管理立法是1991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同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在这两部法律法规中,都规定有税务部门对外资企业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有权进行调整的条款。国家税务总局于1992年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规程)》,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转让定价税收问题的文件,这标志着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制进入成熟期。2004年10月4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简称APA)。这标志着预约定价制度这一解决转让定价问题的新方法,在我国已被正式采用。

这些政策都有效打击了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行为,但是,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制尚处于初级阶段,还需要不断完善。

二、我国转让定价税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转让定价税制已初步形成,从理论上看,我国的转让定价与主要发达国家差异不大,似乎已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亦采取国际上通用的正常交易原则,规定了一套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等等。但由于我国在此方面的工作刚刚起步,经验不足加之转让定价本身的复杂性,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转让定价税制尚不完善

1.转让定价立法的内容过于简单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法规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中,还有为数众多的通知、规程、规定等部门规章予以补充,这种状况不利于为税务部门提供一个规范和完善的转让定价管理环境。另外,各项法律或法规在颁布或修订时间上的严重差异,一方面使在实践中已经形成的经验未能在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立法与实践严重脱节;另一方面可能使不同法律法规中的条款出现冲突。

2.确定公平成交价格的规定存在缺陷

尽管《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确定公平成交价格。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公平交易价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存在一个合理的波动区间;同时,如果有多项可比交易或有多种定价方法可供选择就可能产生一项值域,这对利润法的运用尤为重要。因此,应允许关联企业间的转让价格与正常方法计算出来的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对差异范围内的价格无须进行调整。而目前我国尚无这方面的规定。

3.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

目前,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行为还没有罚款或加收滞纳金的规定,如果企业面临审计调查和利润调整时,至多承担补缴税款的义务。当然,如果企业不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则要从滞纳补缴税款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但对企业从事关联交易至补缴税款限期之间的纳税义务不征收滞纳金。目前只有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01号)中,对企业向境外转移利润的行为规定了带有处罚性质的措施,即“对企业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而且没有进行账务调整的,对转出的利润不免征预提所得税”。显然这一措施的防范力度是很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转移利润不仅能够占用未缴税款的时间价值收益,而且还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和成本。

(二)转让定价审计的范围和数量有限

目前,各国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审计的数量和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在我国,由于价格等信息资料缺乏、外部环境不协调、专业审计人员不足等因素的存在,限制了转让定价税务审计工作的开展。我国目前的转让定价审计一般只针对大公司,还没有扩及中小企业。现在采取的每年集中力量查处重点嫌疑纳税户避税行为的办法,尽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和我国外资企业的庞大数量相比,显得极不相称。

(三)转让定价专业人员不足

一项完整的转让定价调整需要多个环节,有时甚至需要对未来经济形势进行预测,还需要对转让定价的功能、财务、风险作深入的分析研究,这都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在中国,反避税专职税务人员数量不多,水平也不高,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匮乏的情况尤为严重,很多税务人员都没有经受过正规、严格的专业训练,该查出的逃避税收的数字查不出来。这就会影响税收政策的效率。无论多么严格、合理的反避税措施,离开了税务人员的贯彻执行,都不能起到效果。

三、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制的建议

(一)完善有关转让定价的法律法规

1.制定转让定价税制的操作指南

我国实施转让定价税制的时间比较短,相关规定都分散于各种法律法规中,缺乏系统性。尽管1998年颁布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涉及了转让定价税收的各个方面,但内容相对简单,完整性和系统性都有待提高。另一方面,转让定价税收的实践性较强,转让定价税制中不仅要有成文的法律规定,而且还要有具体的操作指南,而我国在转让定价税制立法缺乏操作指南,这导致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国家税务总局应根据制定更加详细的操作指南,作为税务部门进行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实施依据,使税务监管部门和企业能够按规定进行转让定价税务调整,这就降低了征税成本。

2.进一步完善正常交易价格的计算和确定

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坚持可比性原则的基础上,增加对可比性的规定与说明,引入“正常交易值域”的概念,确定一个相对独立的公平交易价格区间作为参照物。当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转让价格位于公平交易价格区间内,视为正常交易价格,不予调整;当转让价格低于公平交易价格区间的底线时,才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

3.加大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处罚力度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对因转让定价而避税没有罚则规定,也没有明确其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对此,应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企业不按公平交易原则实施转让定价除进行纳税调整外,还应对其少申报缴纳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给予相应处罚。但鉴于转让定价的性质与偷逃税有所区别,处罚的标准可以略低于现行税收征管法对偷税的处罚标准。

(二)扩大转让定价审计的数量和范围

一方面,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在大企业和外资企业较为集中的省、市,建立健全反避税税务机构,保证业务人员数量,加强转让定价调查审计工作力量。另一方面,应在集中优势力量对大公司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审计的基础上,将审计的范围扩及中小企业。如前所述,目前我国每年反避税调查的数量和范围,与我国近百万税务大军和近60万家外资企业的规模相比是不相称的。而扩大转让定价审计的数量和范围至少可以实现以下三个目的:1.增加税收收入;2.搜集更多转让定价方面的税收资料和信息;3.锻炼和培养税务干部,积累其审计经验并提高其反避税能力。

(三)培养专业税务人员

目前我国转让定价税务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因此应当加强学习和交流。西方发达国家都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税务人员培训制度。对参加工作的税务人员,每隔一段(下转第90页)(上接第86页)时间,就要进行继续教育,使之完善知识结构,以提高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这种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法规条文的学习,更应该深入学习实践过程中发生的案例,建立案例知识库。除此之外,各地税务人员的经验交流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国目前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应地,各地区转让定价税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也相差悬殊,由于北京、上海、深圳等较发达地区的税务人员接触过更多的转让定价案例,因而经验较为丰富。为了更好地达到反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避税的目的,发达地区的转让定价税务人员应向欠发达地区经验不足的税务人员传授经验。不同地区的专业人员将各自的实践经历进行整理,编成案例,相互学习交流,能更加有效地提高我国整体税收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朱青,中国与东盟成员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比较[J].涉外税务,2007.

[2]陈双专.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涉外税务,2007.

[3]王志强,李骏.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逃避海关税收的实证研究[J].税务研究,2007.

[4]李锐.我国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税制的分析及政策建议[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

公务员地税转正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股利分配的税务筹划。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是股利分配的两种主要方式,中国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发放股票股利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现金股利,就必须按规定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发放股票股利对公司也有益:用股票股利来代替现金股利,公司可保有大量的现金,方便公司发展,有利于公司追加投资。另外,公司发放股票股利,能使公司股票的行情保持在一个符合交易需要的范围之内,便于吸引更多的中小投资者。

企业应税收入的筹划。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或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在收入确认金额中,经常存在着各种收入的抵免因素,这就给企业在保证收入总体不受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提供了税务筹划的空间,如各种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出口商品销售中的外国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佣金等在实际发生时冲减了销售收入;销售中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相当于抵减了销售收入,这都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地减少了所得税,前者还可减少货物和劳务税的计税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的筹划。第一,尽可能调低企业折旧年限,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加大成本会减少利润,可使所得税减少。如果不提折旧,企业的所得税将会增加许多。折旧可以起到减少税负的作用,这种作用称之为“税收挡板”。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包括两大类:一是直线法;一是加速折旧法虽然从固定资产的整个使用期来说,两类不同的折旧方法的折旧总额是不变的,对收益总额也无影响,但是,加速折旧法在最初的年份计提折旧多,冲减了税基,减少了企业应纳所得税,相当于企业在最后的年份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煤炭企业普遍采用平均年限法,因此,企业可参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标准,尽可能地调低企业折旧年限,尽可能少地交纳当年所得税,以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第二,做好在建工程合同、预算、转资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房产税的税基。如年产90万吨煤炭企业,其建筑工程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8%~20%,而建筑工程中的房产投资要占51%~52%,如果企业基建期间合同、预算、结算人员对建筑工程立项要求不细,在建工程转资时财务人员转资工作不仔细,对待摊投资摊销时不加以仔细分析,都会加大房产税的税基,多支出企业的房产税税款。如果合同、预算、财务等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以下细节,即可每年为企业合理节约房产税约30万~40万元。一是建筑工程预、结算时,严格区分房屋、建筑物、设备基础、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给水及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线的敷设工程等,对其中的设备基础,尤其是室内较大型的设备基础(如:矿山主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等)应尽可能地不进入房屋总造价,可将其对应地摊入需安装设备;日常预、结算过程中严禁相关人员为图工作省心、方便,将房屋、设施、必要的设备等都搅在一起以工业区房屋性固定资产入账。二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时,首先对其中可不构成房屋的建筑工程尽可能地分别转资到建筑物、线路、管路及需安装等;其次对待摊支出的摊销应格外地注意分析;土地征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不要误进待摊投资,应将其直接转无形资产等,而不应将其摊入房屋总造价;对地质勘察、探矿许可费用等根据费用性质,将其全部摊入矿井建筑物,而不应将其全部平均摊入转资工程,以致增加部分房产总造价。

公务员地税转正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地方税务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一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办税干部作为国家税务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者,

要适应国家精神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的业务素质是基础。一年来,我采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强化了税法等法律法规和办税业务的学习,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素质,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一是按照局党组的安排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学习科学发展观,办税干部应该怎么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参加“假如我是纳税人”的换位思考活动,强化“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解纳税人之所需,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变成我们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二是结合工作,学以致用,我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向老同志讨教,或者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积极参加参加市局组织的办税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扎实工作,本职工作成效明显

办税部门是税务部门的行业窗口,办税工作情况将直接影响到税务局的全局工作。作为一个基层的办税人员,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围绕“服务于纳税人”这个中心开展开作,“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认真落实各项办税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抓收入,实现了目标管理。抓好税收收入,实现目标管理是每个办税人员的重要工作,为圆满完成局领导下达的目标管理指标,我和同事们一起积极抓收入,做到决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最在限度减少税收流失。我县是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办税人征收税收环境差;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与局签定的目标责任制的税收任务,任务十分艰巨。但是面对困难,我和同事们并没有退缩,为了改善工作环境,我们一方面强化宣传,让纳税人自觉申报、自觉纳税。同时在征收工作中,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为全面完成局党组目标责任制规定的考核指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和同事们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全面完成县局与我们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积极强监管。在组织征收工作中,我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我们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数。同时,我们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90%,税负调整率不低于10%;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这一年我在工作和学习方面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局领导关心支持、其他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取得的成果。当然我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我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税收事业尽我们的一份绵薄之力,不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寄予的厚望。

地方税务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二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