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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通知

休假通知

休假通知范文第1篇

2017年端午节放假调休的通知【1】 亲爱的学员:

结合国定假期安排以及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5月27日(周六)上5月30日(周二)的课程

5月28日(周日)正常上课

5月29日(周一)上5月27日(周六)的课程

5月30日(周二)中心放假一天

2017年端午节放假调休的通知【2】 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端午节放假日期通知如下: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上课按照5月29日(星期一)的课表进行。

学校要求,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2017年端午节放假调休的通知【3】 学校各中层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有关放假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17年端午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28日(星期日)至30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30日(端午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5月27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二、车辆安排

5月27日学校通勤车按正常工作日运行。

三、安全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好假期值班安排及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工作。

特此通知。

休假通知范文第2篇

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报告1: 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随着《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初步确立。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要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了弄清贯彻执行《条例》的真实情况,切实反映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等不同利益主体对执行《条例》的评价和意见,宜昌市总工会对全市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了解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宜昌市总工会成立了调研工作小组,分赴14个县市区和市直产业、行业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一是分层召开经营管理者、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调研座谈会28次。二是选择不同类型且具有代表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105家,其中,行政机关10家,事业单位20家,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15家,民营企业50家,外资企业10家。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收回问卷1498份。在参与问卷调查对象中,一线职工占52%,一般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占29.7%,中层管理人员占14.3%,高层管理人员占4%。调研的105家单位中已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19家,占18.1%;部分落实的47家,占44.8%,没落实的39家,占37.1%。从落实的形式看,按规定天数正常休假的占53%,由于无法安排休假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占47%。从单位性质来看,机关事业单位比企业执行得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外资企业比民营企业执行得好。从经济效益状况来看,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比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执行得好。从职工岗位来看,技术业务骨干以及重点工程和重点岗位生产一线的职工及企业高管、领导干部带薪休假比例仅为23.2%,一般干部职工休假比例为55.7%。从休假形式看,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采用一次性或分段休假;企业的年休假则相对灵活,一般采取生产销售淡季或停产检修期间集中休假、分段休假、抵消事假等方式安排。从参与调研人员的身份来看,职工对带薪休假普遍欢迎,高层管理人员和企业主中77%的认为当前的带薪休假制度与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存在一定的脱节,特别是在目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该制度难以得到很好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以来,我市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和报刊宣传,认真解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涉及的有关问题,市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组织工作专班到用人单位、进社区发放专题宣传资料,通过举办政策培训,宣讲有关典型案例,提高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依法维权意识。

(二)合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通过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研究决定,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审核企业上集体合同时,要求企业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必备条件写入《集体合同》中,并通过平等协商进行约定。近年来,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合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扩大了集体合同签订覆盖面。目前,我市87.2%的建会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有力促进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市人社局在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开展劳动用工备案时,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作为重要内容,使职工带薪年休假有章可循。

(三)实行劳动用工诚信评价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合力指导特殊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协调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把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企业,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以有效开展劳动用工诚信评价活动,促进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加大劳动保障检查力度。我市两级劳动监察部门,通过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年度书面审查、专项检查、主动巡查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依法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对带薪年休假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依据职权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企业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特别是在调查处理劳动保障争议案时,凡是劳动者要求企业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的,劳动保障争议仲裁机构在查证属实后,都给予了支持,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借人大、政协之力推进。借助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和协商等活动,着力推进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今年7月市人大将对全市贯彻执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中是否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纳入集体合同内容重点检查。为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民主监督,促进企业等各单位积极适应新常态,市政协201X年3月13日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并形成如下共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是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举措。要克服增加成本、影响工作的片面认识,将其作为新常态下的必要成本构成和以人为本、促进工作的积极措施,确保单位落实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会后,市政协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提交了《关于“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实施”协商座谈会议的情况报告》,就贯彻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三峡电视台、三峡日报、三峡晚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对此次协商座谈会,进行了专题连续报道。

三、职工带薪年休假难以很好落实的主要原因

我市在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方面做了许多实际工作,也取得了成效,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条例》的实施还不平衡,部分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带薪年休假制度普及宣传力度不够。在调研座谈中了解到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该项制度不了解,对于不执行该项制度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清楚。问卷调查过程中发现只有21.6%的职工很清楚带薪年休假制度;47.3%的职工基本了解;听说过但不清楚制度的职工占20.8%;没听说过的职工占10.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界宣传推广的不到位,导致了部分单位职工,甚至领导干部对该制度政策的认识比较模糊。

(二)工作与休假的矛盾突出。由于近几年来人力资源成本不断上升,特别是目前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很多中小企业生存困难,因此不愿增加用工成本,不主动提出或不准职工休年休假;职工由于害怕影响自身发展,也不敢向企业提出休假要求。调查发现,认为单位(部门)领导不重视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占37%;单位没有职工带薪年休假计划安排的占32.5%;由于工作调配不力,致使职工没有时间休假的占56.5%。部分企业经过改制、减人增效等改革措施以后,基本上“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安排休假,就影响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事业单位中,例如大型公立医院,由于关键岗位人员不足,很多岗位工作人员,因为没有富余人员,无法相互替代,只能放弃休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8年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中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安排休年休假的,其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人数总数的5%”。在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假的人数往往超过总数的5%,其工作报酬没有经费渠道,致使难以落实该项制度。

(三)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中的“带薪”标准规定模糊,影响了职工要求年休假的积极性。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薪酬体系都与职工绩效水平的高低有直接关系,休假导致劳动时间缩短,必然会影响到个人的薪资水平。近的来看,休假当月的薪水和奖金会减少;远的来看,本季度或本年的绩效评估会受影响,从而造成经济上更大的损失。因此,很多人宁愿放弃一时的舒服而选择继续上班,还有一些劳动者担心休假影响了自己的升迁。职工基于自身的短期利益(如工资、奖金等)和长远利益(如在公司企业中的地位、业绩等方面)的考虑,势必会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持消极的态度。

(四)职工缺乏话语权,相关部门监管乏力。问卷调查和座谈显示, 75.5%的职工认为当前劳资双方不对等,职工没有话语权;66.7%的职工表示单位只关注自身利益,不愿为员工休假增加成本;61.1%的职工表示,要求休带薪假可能影响自身发展甚至被辞退,职工根本不敢提出休假要求。部分机关及事业单位的领导未带头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导致普通工作人员也不好提出休假申请,“不想因此影响前途”。如果所在单位不实行带薪休假,69.1%的职工会选择忍气吞声,仅8.2%的职工表示会向单位提出申请,仅3.5%的职工表示会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寻求帮助。另外,劳动监察力量不足,难以对年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加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用人单位不落实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责任规定模糊,在司法实务中难度较大,对用人单位缺乏威慑力,导致监管缺位。

四、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法国的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应加大对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宣传力度,人社、工会、宣传等部门要将宣传年休假制度纳入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法律维权意识,让职工都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应享有的权利。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应带头垂范,鼓励干部职工主动提出休假。带薪休假制度在企业的实施会更加困难一些,因此要倡导企业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使企业意识到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对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宣传,使他们认识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关心、爱护职工,提高企业凝聚力和职工归属感,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使他们意识到带薪休假是他们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使他们了解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带薪休假的政策与法规,获得是否行使自己此项权利的机会。

(二)创新方法,增强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和灵活性。各单位应着力推行单位休假年度计划,实行组织计划安排与职工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相结合的办法。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每年制订出当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对职工年休假做出统筹安排。对于特殊岗位、工种的职工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休假方式,可以集中休也可以划整为零,在工作间隙随时休。为解决职工工作的岗位一人制、无人替换等问题,可建立复合型人才,采用二人一组的职能捆绑的办法,即AB角,当一人不在岗,另一人能履行其职能,从而改变一人离岗,职能空缺的现象。

(三)正确引导劳资双方,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写入劳动合同。引导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增加职工的发言权。通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制订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执行计划,将其纳入集体合同内容并通过职代会等方式并公布于众。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将带薪休假作为一项必备条款内容写入劳动合同,约束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通过行使协商权、检举控告权、请求调解权、请求仲裁权、诉讼权等权利,实现自己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则要按照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让本单位的劳动者实际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实施。为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全面实施,可对不同类型企业和企业职工实施分类指导,逐步推进,不能实行“一刀切”,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以及企业先进工作者纳入优先实施范围,制定指导意见,加强督办检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针对各类违反规定不给予职工休假的加大处罚力度,以刚性的制度为职工落实好带薪休假提供配套保障。对用人单位恶意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和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高不按规定执行的违法用工成本。

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报告2: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相关指示,及时、全面地了解广大职工对四川省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认知、评价、意见诉求,以及带薪休假对职工出游意愿的影响等,四川省统计局民调中心与省政府网站于201X年8月组织开展了201X年四川省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调查,旨在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旅游休闲产业繁荣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CATI)的方式进行,抽选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南充市、达州市、乐山市、内江市、宜宾市、凉山州等9个市(州),对在当地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龄在18-60岁之间的在岗职工进行随机访问,共完成有效样本3000个,其中成都市完成600个,其余8个市(州)各完成300个。

在受访职工中,男性占63.9%,女性占36.1%;所在工作单位性质为民营私营企业的占38.4%,机关事业单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文化科研医疗卫生单位等,下同)的占22.9%,国有企业占20.0%,个体工商户占11.4%,学校占4.2%,外资企业(含合资企业,下同)占3.1%。

调查结果显示:有57.2%的职工表示最近三年享受过带薪年休假,有81%的职工反映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灵活安排了职工的休假和请假,比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权利;对于带薪年休假的态度,有78.7%的职工表示想休带薪年假;如果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有92.2%职工表示愿意外出旅游;不同性质的单位中,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表示近三年享受过带薪年休假的比例较低,但均有80%左右的职工反映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灵活安排了职工的请假和休假。

总体来看,当前四川省职工请假、休假权利得到了较大程度保障,但不同性质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情况差异大。职工对带薪年休假和休假出游的意愿较强,合理引导、鼓励职工带薪休假和休假出游,对于促进旅游休闲产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现状

本次调查充分考虑了职工的年龄、学历、工作地区和单位性质等因素,从广泛的角度反映了四川省广大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现状;除带薪年休假外,还调查了用人单位安排职工请假和休假的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四川省用人单位落实休假制度、保障职工权利的现状。

(一)表示最近三年享受过带薪年休假的职工比例为57.2%,不同单位性质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差异较大

问及受访职工“最近三年里是否享受过带薪年休假”时,表示“每年都完全享受”的占39.4%,“每年都享受,但没享受完全”的占10.5%,“个别年份享受过”的占7.3%,以上三者比例相加(即享受过带薪年休假的职工比例)为57.2%,另外表示“从未享受过”的占42.8%。

在各类职工群体中:不同单位性质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差异较大,国有企业为72.3%,学校为71.4%,机关事业单位为68.2%,外资企业为68.1%,民营私营企业为47.7%,个体工商户职工最低,为32.2%;分年龄看,51-60岁职工中享受过带薪年休假的比例较低,为44.3%,其他年龄段职工享受过休假的比例在55.3%-61.8%之间;分地区看,成都市职工享受过休假的比例(61.3%)高于其他市(州)5.1个百分点;调查还反映出学历越高的职工享受过休假的比例越高。

(二)“单位根本没有年休假制度”、“工作太忙,无人顶替”是职工表示没有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两大主要原因

在近三年没有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受访职工中(选择“每年都享受,但没享受完全”、“个别年份享受过”、“从未享受过”的职工数之和,下同),问及其原因时,选择“单位根本没有年休假制度”和“工作太忙,无人顶替”的比例明显较高,分别为41.0%和38.4%(此题多选,相加不等于100%,详见图1)。

不同单位性质的职工没有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主要原因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职工选择“工作太忙,无人顶替”的比例都明显高于其他原因;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选择的首要原因是“单位根本没有年休假制度”。

(三)有54.9%的职工表示目前所在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实行情况良好

调查了解了受访职工目前所在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情况,有54.9%表示“有,实行情况良好”,表示“有,实行情况较差”的占7.4%,表示 “没有”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占37.7%。

从不同单位性质和地区看:外资企业、学校职工表示目前所在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实行情况良好的比例排前两位,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排后两位;成都市职工表示实行情况良好的比例较其他市(州)高5.8个百分点(详见表1)。

(四)有八成多职工反映所在单位能较好地保障休假和请假权利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职工休假情况,调查对表示近三年没有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受访职工追问了“除了正常的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所在单位是否能比较灵活地休假或请假”的情况。

调查显示,表示“能”比较灵活地休假或请假的占68.6%,加上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受访职工比例,有81%的受访职工反映自己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灵活安排了职工的休假和请假,比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权利(即:完全享受年休假职工比例+没有完全享受年休假职工比例×其中能灵活休假或请假职工比例)。在不同性质单位中,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虽表示近三年享受过带薪年休假比例较低,但表示所在单位“能”比较灵活地休假或请假的比例较高,分别为72.9%和73.2%,通过计算,反映所在单位比较好地保障了职工请假和休假权利的比例均在80%左右。

(五)仅26.8%的职工表示单位会对未享受的年休假给予经济补偿

调查在问及近三年没有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受访职工“所在单位是否会按未休天数给予经济补偿”时,表示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仅占26.8%。分单位性质看,表示会得到一定补偿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外资企业(43.5%)、国有企业(35.7%)、机关事业单位(27.3%)、民营企业(24.2%)、个体工商户(22.5%)、学校(16.0% )。成都市职工表示会得到一定补偿的比例(30.6%)高于其他市(州)4.7个百分点。

二、职工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认知、态度及评价

调查从多个角度了解了当前受访职工如何看待带薪年休假制度,包括知晓、态度、评价、落实信心、落实建议等,在对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评价中,进一步从职工对所在单位和整个社会的评价两个层次进行了解。具体如下。

(一)近七成职工表示知晓带薪年休假制度及相关知识

问及受访职工“是否了解带薪年休假法规制度及相关知识”时,表示“比较了解”的占17.5%,“知道一些”的占52.3%,“不知道”的占30.2%。调查显示,当前四川省职工对带薪年休假制度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选择“比较了解”、“知道一些”的比例之和)为69.8%。

各类职工群体的知晓率差异较明显,具体来看:单位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职工知晓率排前两位,分别为80.8%和79.0%,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排后两位,分别为63.0%和53.2%。学历越高知晓率越高,大专及以上职工知晓率为78.7%,初中及以下职工知晓率只有47.9%。

(二)近八成职工表示想休带薪年休假

问及受访职工“对带薪年休假的态度”时,表示“想休,适度休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的占78.7%,觉得“无所谓”的占17.7% ,表示“工作竞争大,不想休”的只有3.6%。

从各类职工群体看:不同性质单位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想休年假的职工比例排前两位,分别为86.0%和82.7%,学校、民营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均在77.0%左右,个体工商户最低,为61.4%;31-40岁职工表示想休带薪年休假的比例最高,为82.7%,18-30岁和41-50岁职工想休年假的比例基本一致,分别为78.8%和78.1%,51-60岁最低,为66.1%;学历越高休假意愿越强;成都市想休年假的职工比例(84.0%)较其他市(州)高6.6个百分点。

(三)职工对所在单位和整个社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的评价基本一致,认可率超过70%

调查显示,受访职工对所在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的满意率(选择“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比例之和)为73.4%。在各类职工群体中:外资企业、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满意率在83.0%左右,国有企业为78.5%,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的满意率较低且基本一致,分别为65.6%和65.5%。

调查还了解了受访职工对目前社会上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评价,其中,表示“较好”的占28.5%,“一般”的占45.1%,以上两者比例相加(即认可率)为73.6% ,另外,选择“较差”的占26.4%。

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到,受访职工对所在单位和整个社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的评价基本一致。

进一步追问受访职工认为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较差的主要原因时,选择“行政机关对企业不执行缺乏监管或没有处罚”的比例最为突出,为54.6%;其次是“单位内部缺乏监督”,为31.7%;第三是“一部分企业拒不执行”,为28.8%;另外,受访职工还表示 “经济不景气,单位节约成本”、“人员少,工作压力大”等原因,比例均不高(此题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四)有74.0%的职工对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前景表示有信心

问及受访职工“对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的前景是否有信心”时,表示“非常有信心”的占20.3%,“比较有信心”的占28.5% ,“信心一般”的占25.2%,以上三者比例相加为74.0%,另外,表示“信心较弱”的占3.9%,“没有信心”的占12.9%,“不好说”的占6.3%,“无所谓,不关心”的占2.9%。

调查中,受访职工还对四川省进一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针对问题加强监管。受访职工反映一些单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较差,有的没有建立相关制度;有假难批、有假不批、未休带薪年假没补偿等问题较多;一些职工不知如何维权,或担心维权影响工作和收入。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多渠道举报监督机制,提高单位的违规成本,督促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出台政策,鼓励落实。希望政府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给予单位补贴,积极引导单位实施带薪休假制度。

三是加强带薪年休假立法。希望通过完善立法的方式,在性质上将带薪年休假视同为职工可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并制定实施细则,促进用人单位履行义务,保障职工的权益。

三、职工的休假旅游意愿

调查结果反映出当前四川省职工年休假出游意愿强,进一步引导、鼓励职工休假出游,对于促进旅游休闲产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调查中,受访职工针对如何推动休假旅游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如果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有九成多职工表示愿意外出旅游

调查显示,如果根据个人需要及工作实际,灵活安排了带薪年休假,有52.5%的受访职工表示“非常愿意”外出旅游,有23.4%表示“比较愿意”,有16.3%表示“基本愿意”,以上三者比例相加达到92.2%。各类职工群体表示愿意外出旅游的比例都较高,大部分选择比例都在90%以上。

(二)“旅游费用高”是职工不愿外出旅游的首要原因

在表示如果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也“不太愿意”或“很不愿意”外出旅游的受访职工中,问及其主要原因时,选择“旅游费用高”的比例最高,为44.6%;表示“精力消耗大”、“有老人小孩病人需要照顾”、“对外出旅游不感兴趣”的比例均在16%左右,选择其他一些原因的比例在12%以下,如“景区人多拥挤”、“家人朋友没有假期同往”、“休假时间不够,不能远游”、“旅游交通状况差”等(此题为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三)职工对推动休假旅游的建议

调查中,受访职工就如何推动休假旅游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休假通知范文第3篇

(一)要保持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道正派、务实创新、热忱服务、严守纪律。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处理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三)待人态度和蔼,言行举止文明礼貌,用普通话接待来访客人,接待来访做到一起立、二请座、三倒茶、四办事、五送客。

(四)遵守办公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扯闲话,不办私事,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按照《机关管理条例》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

(五)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因私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一般情况下各科室应留人在科室值班。

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为更好地坚持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规范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的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按照层次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请示重大问题,应由科室提出初步意见,先向分管领导请示,由分管领导向主任报告,然后由主任或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有关全市信息化工作的重大活动、重要文件、突出问题或突发事件;

2、有关干部的调动任免、退休、干部调训、党员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等;

3、市委、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和省厅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及上级的重要文件、明传电报、电话通知等;

4、其他重大问题。

(三)实行请示报告单制度。凡科室请示的重大问题,由科室填写报告单,并编号存档,凡以本办名义向上级请示的问题,由综合科统一编号存档。

(四)重要文件、明传电报、电话通知的处理程序:

凡上级下发的,由保密员登记、编号,送综合科负责人批注后,先呈分管综合科领导,然后送主任阅示。

凡下级上报请示的,由科室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负责向主任报告。

一般文件、材料、通知等,由综合科登记后,分管综合科工作的领导视情况签处办理。

三、请假制度

(一)凡本办工作人员因病、因事或休假不上班的一律要履行请假手续。

(二)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之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任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由主任批准。每季累计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三天。请假必须事先到综合科登记,请假三天以上要有书面请假条,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

(三)请假后需要续假者必须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才能续假。

(四)请假期满回来后必须及时到综合科和本科室销假。

(五)干部的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直系亲属去世的丧假等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四、干部职工年休假的规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湘办65号和湘办发1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办工作实际,特就本办干部职工年休假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各科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职工的年休假。

(二)本办正式工作人员,凡参加工作已满5年,均可享受休假待遇。其中,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7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休假14天。年休假期间,公休假日应计算为假期。

(三)在一个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的,疗养天数已达本人年休假天数的,均不得安排年休假。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而在本人年度内疗养时间或事假、病假累计到上述天数的,翌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四)根据本办工作实际,年休假应一次休完,未休完的,不予补休。休假时间不得跨年度使用。休假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不准找外单位报销任何票据,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干部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五)干部职工休假须经过批准。每个科室每次只能有1人休假,本办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3人。批准程序为:

1、干部职工休假,须提前一月提出申请,到综合科领取填报《市信息化办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并报科室负责人同意;

2、综合科审核;

3、分管领导审批(领导班子成员休假报主任批准,科室主要负责人休假事先必须向主任报告);

休假通知范文第4篇

2013年4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悉,此案是我国第一起职工为争取年休假集体单位、并由法院正式判决获胜的劳动争议案。

10天年休假“变”5天

2011年11月的一天,正在北京中和锦程公司车间里忙碌的万华兰接到了来自老家的电话,电话里,父亲急切地告诉她,几天前母亲下地劳作时不慎摔伤了腿,让她请假回家看看。自从2000年万华兰来到北京打拼,只有过年才能回家,现在突然接到母亲受伤的消息,心里顿时焦急万分。

挂了电话,万华兰就匆匆找到分管车间的经理,打算请几天假回家照顾母亲。经理表示,短假可以批,长假却有些困难。

此时的万华兰已顾不了许多,她说:“经理,我是真的有急事必须回家一趟,您能不能通融一下,我保证回来之后会加班把耽误的工作补上!”“我知道你的情况,可这是公司的规定,我也没办法。要是开了一个先例,以后人人都来请假,那公司还怎么运作?”

出了经理办公室,万华兰的眼泪“刷”的一下落了下来,一想到母亲受伤在床,而自己却连在身边照顾都做不到,万华兰愈发伤心,一路走,一路不住地流泪。

回到车间,万华兰的眼睛还是红红的。同在车间工作的李妍注意到万华兰情绪低落,忙把她拉到一边,关切地问她:“你怎么啦,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万华兰心中郁闷,正想找个人倾诉一下,见李妍主动询问,便一五一十地将请假被拒的经过说了出来。“这也太不通情理了!平时不让请假就算了,碰到特殊情况就不能变通一下么?一个人能耽误多少活呀!”李妍愤愤不平。

正逢下班时间,两人的动静引起了不少同事的关注,大家纷纷围过来七嘴八舌地给万华兰出主意。然而,说了半天都绕不过公司的规定。

“国家有规定,职工可以带薪休假,工龄越长假期越长呢!”说话的是车间里最年轻的罗小梅。“是啊,我可以请年休假。”万华兰眼前一亮。

罗小梅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从网上调出年休假的有关规定。“万姐你看!”罗小梅把手机递到了万华兰眼前,大家凑过去,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二天,万华兰一大早就来到了经理办公室。

“经理,要是请事假公司不允许,那我就请年休假。”听万华兰提起年休假,经理想了想说:“请年假可以,不过公司规定年休假只有5天,你只能请5天假。”“怎么是5天?我的工龄已经超过10年,应该有10天的假啊!”万华兰老家不在北京,光是往返的路上就需要几天时间,5天时间对她根本不够。

“公司就这样规定的。”听到经理这样说,万华兰心里也很恼火,家里老人出了事,做儿女的回去尽点孝心不是天经地义吗?为什么公司要百般刁难!她的语速也不知不觉加快了:“公司的规定大还是国家的规定大?这假不批也得批!”

说完,万华兰怒气冲冲地走出办公室。当天,万华兰就收拾行李踏上了回家的火车。直到休完了10天的年假,万华兰才回到公司继续上班。

辞职捍卫“休假权”

2011年12月2日,回到公司上班第二天,万华兰接到了公司的通知,将她调入后勤部工作。后勤部的工作大多是一些零碎的杂活,不仅工作劳累繁琐,而且工资也比原先的岗位低了不少。公司领导还在集体大会上点名批评了万华兰及个别女职工,说她们工作态度散漫,没有责任心,不服从公司管理等等。万华兰觉得,公司这样做是在变相惩罚自己。

这时万华兰还得知,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经过职工同意不安排年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少于应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照每天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工资报酬,可这么多年,公司并未补偿过他们。

万华兰并不想当个“刺儿头”,她只是没想到,向公司争取本就属于自己的权利会是这么困难。

2012年1月10日,万华兰再一次找到了经理,在自己要求调回原岗位遭到拒绝后,万华兰心一横,大声说:“国家有规定,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单位应该按照工资的3倍来补偿,我要求公司把这几年应该补偿我的钱全部发给我。”

可经理表示,公司的职员一切都要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万华兰不经公司同意就不来上班,公司不开除她已算客气了。万华兰却倔强地说:“这件事我没错,该给我的假期必须给我,如果公司不能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了!”

万华兰本想“警告”一下公司,没想到经理的态度出乎意料地“淡定”:“这是你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万华兰气得浑身发抖,面对公司的强硬态度,她在心里发誓,一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说法。

2012年2月14日,万华兰正式向公司辞职。与此同时,同公司的刘慧和方芳也因不满公司的一些做法,提出了辞职。

三个人聚在了一起,决定抱团维权。几个以前辞职的同事得知万华兰要与公司“叫板”,也纷纷要求加入,就这样,原本3人的小团队一下增加到了8人。

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万华兰等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司法部门、劳动部门几次召集双方调解,然而,大半年的调解始终没有结果。

万华兰等人是又沮丧又不甘,大家商量后决定,北京中和锦程公司。

维权路上遭遇“无间道”,强势公司终败诉

2012年2月底,万华兰等8人找到了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的钱树峰律师。钱律师得知了万华兰等人的遭遇后,明确表示,中和锦程公司的做法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公司自己制定的一些规章与国家法律相互冲突。并且,万华兰等几名员工的工龄已经达到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但公司却要求一年一签,这也明显违规,因此,除了补偿员工年休假工资外,公司还应支付未与万华兰等人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二倍工资补偿金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钱律师表示,如果万华兰一方向法院中和锦程公司,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有了律师的鼓励,2012年3月,万华兰等8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和锦程公司,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差额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50万余元。

公司听闻万华兰真的到法院后,主动找到万华兰要求和解,并诚恳地表示一定会尽早将拖欠的工资及补偿金发放给她们。

有了公司的承诺,万华兰总算放下了心。她一直等啊等,却迟迟不见公司有所动作。渐渐地,万华兰的心情由当初的喜悦变成了焦虑,她多次去公司询问情况,每一次,公司的领导都客客气气地接待她,然而,她却始终见不到公司有任何的实际行动。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有几个同事耐不住性子多次向公司询问情况,万华兰心里也打起了鼓:公司方面是不是只是嘴上说说,压根就没打算真的服软?

眼看着已经进入了6月,这一天,万华兰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同事韩倩打来的,韩倩是8名女工中的一名。万华兰知道,韩倩是心里没底了,便安慰她道:“你别急,这官司我们胜算很大,公司早晚得赔我们钱。”没想到韩倩在电话里吞吞吐吐了半天,竟是透着要撤诉的意思:“万姐,我是想,要不然就算了吧,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他们那么大一家公司,我们斗不过……”

万华兰没料到韩倩会突然打退堂鼓,一时之间诧异不已:“韩倩,都到了这个份上了你怎么会想要撤诉?”那头,韩倩挂断了电话。

就在韩倩提出要撤诉的第二天,又有一名同事提出想要撤诉。

这下万华兰觉得事情有些奇怪了,立即给其他5名同事打电话,问他们听到了什么风声。方芳告诉万华兰:“前几天,公司的领导给我打过电话,说只要我撤诉,公司就会给我一笔补偿金。对方还说,要是继续跟着你瞎胡闹,最后不仅一分钱都没有,还会输得很惨。”

原来是这样!

好在方芳没有打退堂鼓,她旗帜鲜明地表示要把官司打到底:“他们越是紧张,越说明他们心虚!再说,我也不光是为了什么补偿金,我是为了争一口气。”

方芳的表态让万华兰松了一口气,其他四个人也纷纷表示不会撤诉。后来,在大家的劝说下,韩倩和另一名同事也放弃了撤诉的想法。

2012年6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万华兰等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裁定北京中和锦程公司支付万华兰等8名员工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拖欠的工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日法定休假加班工资、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未休年假300%的工资、2012年1月至2月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41万余元。

2012年8月13日,北京中和锦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3年4月27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中和锦程公司认为,公司员工每年都按照公司的规定休了5天的年休假,也就不存在没有休年休假的情况。如果员工没有提出申请休年假,公司将视为主动放弃休年假。而员工加班已经进行了倒休,所以也不同意支付她们加班工资。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公司工作,并签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上诉人一直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相关福利,公司的工资标准是浮动工资,提成的部分与业绩挂钩,并不存在拖欠工资一事。合同到期,公司也已经向员工发出了续签的通知,所以也不应该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综合以上理由,中和锦程公司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而原告律师钱树峰认为,中和锦程公司违反了国家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没有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或者工龄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显然是一种违法的规定,并且,中和锦程公司的所谓浮动工资确定办法的通知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样违法的规定对员工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最终,法院没有采纳北京中和锦程公司的申诉意见,认定中和锦程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带薪休假权利,虽然方式隐蔽,但的确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应当履行赔偿义务。为了提高执行效率,缩小此事对双方的影响,建议双方接受调解。

2013年5月初,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二审和解:中和锦程公司撤回上诉,并在5月15日前按一审法院判决数额的90%支付给万华兰等8名员工各项赔偿款。

休假通知范文第5篇

今年五一放了五天假,朋友,你是不是要写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呢?写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最新2021五一劳动节公司放假通知模板范文,欢迎参阅。

五一劳动节公司放假通知模板一公司各部门同事:

经公司研究决定,2021年五一放假调休假期安排如下: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天)、5月8日日上班。

希望全体员工在节假日外出期间,注意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疫情防控不松懈,遵守当时政府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平安愉快的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___公司

2020年4月24日

2020五一放假通知范文模板篇二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家法定假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五一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日,共5天。4月25日(星期天)、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二、请各位同事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并检查相关设备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

三、请各位同事保持节假期间的通讯流畅,以便工作需要。

四、希望全体员工在节假日外出期间,注意自身安全,注意疫情防控,愉快的度过假期。

预祝大家节日愉快!

特此通知!

___公司

2020年4月24日

2020五一放假通知范文模板篇三各位同学及家长同志:

您好!

根据市教委关于五一放假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定于20__年_月__日(星期_)至_月_日(星期_),放假三天。

按照学校规定,学生需在_月_日下午__点__分之前全部离校,放假期间学生不得留宿。20__年_月_日下午__时前学生返校,晚上正常上课。(_月_日(下周一)不再休假,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请家长督促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纪守法,注重自己公民意识的培养。

二、学生放假期间要按学习要求制定好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完成学校安排的假期作业和学习任务。

三、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加强体育锻炼。

四、放假期间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用电、用气安全及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五、注意各种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尽量不要到人多的地方聚集、游玩。

六、督促学生按时返校。返校时间:20__年_月_日下午__前。

预祝您的全家节日快乐、平安幸福。谢谢!

20__年_月_日

2020五一放假通知范文模板篇四集团各中心、各二级单位:

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20__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_月__日至_月_日放假调休,共_天。_月__日(星期_)调休至_月__日,_月__日(星期_)调休至_月__日。_月__日正常上班。

二、放假安排及要求:

(一)集团公司各中心见通知后,根据上述放假时间,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各二级生产单位办公室人员在确保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休假值班人员,值班表于20_年_月__下班前上传至人事党政办行政部前台处。

(二)各中心、单位放假前期应对值班人员做好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值班领导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__年_月_日

2020五一放假通知范文模板篇五公司各部门:

值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__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20__年五一劳动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定为5月1日,与周末连休。

二、各部门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将各部门值班表于20__年_月__日下午___以前报公司办公室。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公司办公室值班:_____

__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