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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总结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总结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积极应对我区经社会快速发展而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消防安全需求,创建以社会创新为动力、以提升防控能力为核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划分五级网格,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覆盖

网格精细化管理以区政府为“一级网格”,街道办为“二级网格”,社区为“三级网格”(在“三级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责任片区为“四级网格”(“四级网格”下辖楼院、单位场所),楼院、单位场所为“五级网格”。明确层级网格精细化管理的责任人、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动态消防管理网络。

(一)区政府“一级网格”。区政府区长为全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的副区长为主要责任人。由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教育、卫生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检查、考核、协调,并实行区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包街道办制度。

(二)街道办“二级网格”。由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科、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成立消防工作站。主要负责对“三级网格”、“四级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及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社区“三级网格”。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社区、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民警组成,成立消防工作室。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四级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四)责任片区“四级网格”。由社区派驻专门人员牵头负责,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组成,成立消防工作组。主要负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楼院、单位场所“五级网格”。是全区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网格,也是基层网格化管理的最终落脚点。责任人是辖区居民楼院的楼长、社会单位、“九小场所”的负责人、业主,主要负责本楼院、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七类主体,层级细化落实消防网格管理责任

(一)区政府。具体责任主体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区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对二级网格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全区各项消防排查整治行动。公安、消防、安监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山东省消防条例》所规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街道办。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加强应急救援队、安全巡查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以及辖区消火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火灾应急指挥平台等消防基础建设。

(三)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街道安监科、派出所。街道安监科主要负责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消防大队移交处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社区、“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五)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本级社区居民家庭、单位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社区“五个一”建设,完成街道办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六)其他社会消防组织。应急救援队、安全巡查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初期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居民、员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

三、强化六项工作,提升基层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一)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各层级网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二)组织集中排查整治。街道办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所属网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原则上,每个街道办每月要自行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三)加强消防设施建设。要加强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室、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设施器材,以及应急救援队、消防巡查员、消防志愿服务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设施装备的配备;各街道办和社区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和使用;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四)开展宣传培训服务。街道办和各社区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通过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张贴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有形消防宣传阵地,服务群众需求。

(五)规范台帐登记管理。各层级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要对辖区单位规范台帐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街道办要依托信息化科技手段,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强化日常管理和调度指挥功能,提升基层网格化管理水平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逐一明确辖区各类社会防控力量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实现火灾事故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健全七项制度,规范消防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

(一)逐级分包制度。区政府领导负责一级网格,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分包二级网格,街道办领导分包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领导分包四级、五级网格。街道办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负总责,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四级、五级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分别沉入基层网格,配合指导街道办、社区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联防联治制度。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街道办要充分整合社区安监科、公安派出所和综治办等监管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成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定期检查制度。各街道办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责任片区,每月对辖区单位、场所和住宅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保安、巡查队员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该移交的由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负责统一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社区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街道办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各街道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社区安监科、工商所、派出所、综合办工作人员以及辖区重点单位等组成。消防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联席会议内容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存档。

(五)宣传教育制度。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街道办、社区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提高其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到消防站参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素质。督促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六)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各街道办要对辖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有效。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未经社区消防工作室同意不得移动。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督办移交制度。各街道办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落实三项保障,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长效运行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街道办成立消防工作站,社区成立消防工作室,责任片区成立消防工作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悉心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指示精神。防控禽流感工作已初现成效,截止到3月5日街道总共存的98000余只禽类,其中鸡88200只、鸭2300只、鹅2200只、鸽5300只,仅剩15户规模养殖户46235只禽类,禽类全部免疫。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我街道已做了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会议会后,街道于11月5日立即召开街道社区书记、主任会议,全面部署、贯彻落实省市区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街道调整充实了街道防控高致病禽流感指挥部,进一步细化了防控高致病禽流感办公室责任分工。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街道、社区、民户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各项防控责任分解到基层;机关干部、社区干部、规模养殖户也与街道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真正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干。加强督导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查组对各社区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直接向指挥部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防控氛围。针对群众饲养条件落后,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特别是群众防范意识薄弱的情况,街道加大宣传力度,自行印制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资料2万余份和领取宣传图画300余份,通过在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处集中张贴发放,还通过包社区干部到户发放等方式,把宣传材料送到居民手中,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11月8日街道举办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培训班,对规模养殖户、街道包社区干部、各社区应急预备队员进行了防疫、消毒技术培训,并在11月10日进行防控禽流感应急演练,确保他们及时正确地掌握禽流感的防控知识和方法。

三是完善应急体系,积极筹备物资,。针对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成立了由8人组成的专业技术队和200余人组成的应急预备队,落实病禽运输车辆4辆、挖掘机2台、病禽掩埋点4处。筹集资金40余万元购买防护设备、消毒药、消毒用具、掩埋用具等应急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库。并预存部分资金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做到资金、物资、队伍三到位。健全完善疫情监测监控网络,特别是加强对规模养殖户的监测,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是突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街道防控指挥部结合防控形势,每天向各社区和机关干部下发防控指导意见书,确保防控工作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对散养户,街道首先强化免疫消毒,并于11月9日决定对街道860多小型散养户饲养的家禽进行扑杀,街道给予补贴。对规模养殖户,实行强化免疫消毒制度,调集4.6万毫升h5n1亚型禽流感疫苗。并扎实落实日消毒制度,每日上午9点、下午3点两次消毒,要求包社区干部、包户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在现场监督指导规模养殖户的消毒工作,并将消毒情况签字上报;完善封闭隔离设施,要求各规模养殖户于11月12日前必须安装隔离网、设立消毒带,割断与外界候鸟接触,封闭达不到要求者将采取必要措施,强制捕杀,11月11日街道专门组织召开规模养殖户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会议,与16户规模养殖户逐一签定责任书,责令16户规模养殖户限期改正存在问题。街道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强集贸市场的管理,坚决杜绝乱宰乱杀禽类现象,在进出街道的主要路口设卡管理,要求养殖户不外出采购幼禽,严防外疫传入。发动护林员加强对候鸟迁徙地的监控。认真抓好消毒灭源工作,街道对各社区养殖地带和街道主要马路定时消毒。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架构,不断夯实社区民防工作的基础

长期以来,街道党工委始终把社区民防工作放在街道整体工作一盘棋中通盘考虑,集聚力量,整体推进。将社区民防工作列入社区建设考核内容,每年定期听取民防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实行季度例会、半年考核和年底总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城管主任、人武部领导和党工委副书记为副总指挥,相关科所长和专干为成员的街道民事防护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疏散掩蔽与防护、消除空袭和灾害后果、物质保障、车辆运输、维护治安和动员支前7个指挥组,每个指挥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战时平时指挥程序、战时人口疏散、战时人员掩蔽、消除空袭后果、平时防灾等都得到具体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对民防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街道、社区由专人负责,各支队伍人员大多由机关干部组成,并在组训时间上予以保证,每年用于民防工作的经费都达到万元以上。去年年初,街道又投入1.3万元,为应急抢险队和消防队装备了服装、各种工具等。街道还为指挥室配置了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器材,为通信情报室配置了计算机、传真机、电话交换机和报警器材等。6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居委会综治干部任队长、物业职工和社区居民任成员的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分抢险、巡防、医疗、消防四个工作组,具体承担应急预警、抢险、医疗救护、消防等应急任务,包括以城管和行政后勤人员为主组成近13人的抢险抢修队伍,以司法、片警和物业保安为主组成的26人的治安消防队伍,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为主组成的14人的医疗救护队伍,从而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社区民防组织及应急队伍体系。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广泛稳定的人员队伍为社区民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拟制应急预案,规范完善社区民防工作的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民防预案,是民防工作规范运作的基础。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街道民事防护预案》、《××街道民事防护保障方案》等,并制定了社区民防志愿者活动制度、值班预警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民防演练制度等,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防建设工作机制。在制定预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既体现上级要求,又结合社区实际,抓好预案细化,实现可行性、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比如,我们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就建立了包括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火灾消防等13项具体应急预案。我们还建立起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与主管部门联系,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为居民提供灾情信息,督促居民做好防灾工作。各社区能够根据上级预警预报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地点做出灾情预警,并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民的需求。各项制度和工作预案的建立,保证了整个灾情处理流程的有条不紊,提高了社区民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即启动本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自然灾害:防台防讯、地震、气象、地质、生物灾害。

事故灾难:各类重大安全火灾、交通事故、公共设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公共卫生: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

社会安全:恐怖袭击、民族宗教、经济安全、涉外事件和群众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体制,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和强化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明确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的政府领导责任制,成立由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俞言长任顾问、街道办事处主任刘琼任组长的路街道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机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并在街道党政办公室设立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袁夏平兼任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应急工作。街道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班子基本指挥部开设于街道机关二楼“路街道应急指挥部”内。(路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个案街道分管条线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事件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前沿指挥部开设于事故现场附近。

四、应急队伍

街道应急队伍共300人,其中华坪路派出所50人、碧江路派出所50人、民兵应急分队120人、监察分队50人、市五医院20人、地段医院10人,归属路街道处置突发性事件指挥部指挥。

各居委、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专职人员和应急分队。

五、责任分工

1、社会安全—劫持人质街道分管领导:党工委副书记张海平、办事处副主任马佩华和办事处条线分管副主任;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综治办陆建华;配合部门:市政卫生科、社会管理科、城市综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处。

2、涉外事件—群众性事件街道分管领导:党工委副书记张海平、办事处副主任马佩华和条线分管副主任;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综治办陆建华;配合部门:市政卫生科、社会管理科、城市综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处。

3、火灾事故街道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孙志远和条线分管副主任;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辖区派出所所长陆剑英、刘金康;配合部门:安全办、综治办、分管条线部门、街道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处。

4、地震、防空人口疏散街道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孔文龙、孙志远和条线分管副主任;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减灾办潘嘉明;发生地震、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人口疏散配合部门:全社区所有党政机关、街道应急救援队伍据情派处。

5、危化品、工伤事故街道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孙志远和条线分管副主任;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安全办宋鸿发;发生重大危化品、重大工伤事故配合部门: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条线分管部门、街道应急救援队伍据情派处。

6、交通事故街道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孙志远;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交警支队五中队沈春平;配合部门:综治办、安全办、城市综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处。

7、防台防讯街道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孔文龙;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防汛办潘嘉明;配合部门:综治办、安全办、监察分队、城市综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处。

8、传染病疫情—食品卫生街道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孔文龙;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政卫生科潘嘉明;配合部门:综治办、卫生监督所、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出。

9、动物疫情街道分管领导:办事处副主任孔文龙;主管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政卫生科潘嘉明;配合部门:综治办、卫生监督所、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应急救援分队据情派处。

六、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所属居委会(或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白天向办公室、夜间向值班室)和主管责任部门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目前的措施等。

2、街道办事处接报后,根据报告事件内容和性质,迅速指派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勘察了解情况,同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街道办公室人员根据街道领导的指示开展工作,当需要启动应急方案时,应迅速通知总案或个案指挥长,指挥长和有关人员到达街道机关二楼“路街道应急指挥部”后,负责突发事件预案的组织和实施,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指挥部指派出去的人员和现场各职能部门、事件发生单位要始终保持联系,确保在第一时间让指挥部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处事进展,以便不间断地实施准确指挥。所有参战人员要尽心、尽力、尽责,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4、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事件进展情况,适时公告,将事件的起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工作,由党工委宣传科牵头,街道办、司法所等部门参与,负责宣传和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件。医疗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七、处置流程(略)

八、工作要求

1、“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2、“预防为主,结合应急”。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关键在预防,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日常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防范水平。

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街道一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清剿火患”战役的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徐斌副区长为总指挥,公安分局陆志平副局长为副总指挥,公安、消防、监察、住建、安监、工商、教育、文化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调度各地“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陆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道(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组织、指导集中清剿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巩固扩大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成果,全面推进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小单位、“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此次战役行动力争达到“六个100%、五个大幅度提升”的目标,即:社会单位和场所检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关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门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清剿火患”行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长效排查整治机制,为“平安”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区域排查整治

1.社区。全面检查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驻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重点整治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私搭乱建、乱停车、设置障碍物等堵塞应急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物堵塞等问题。

2.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导致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衍生火灾隐患。强化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取缔、查封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严重带险运行的隐患单位和场所。

3.农村地区。全面检查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情况,重点整治小作坊、小旅店以及“农家乐”等场所火灾隐患。

(二)单位、场所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2.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继续巩固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红盾”行动成果,对不放心、隐患未及时消除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3.未经有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筑和场所。

4.小单位、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小旅馆、小饭店、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美容美发(休闲)厅、小超市、小室等小单位,居(村)民出租房屋、群租房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问题。

(三)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业和场所排查整治

结合地区实际,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0日前)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最大程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2012年2月12日)

1.自查自改。根据排查范围,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各街道(乡镇)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通过自查自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分别建立驻社区、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将社区、村小单位及场所全部纳入档案管理。各街道(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具体责任网格,集中力量进行排查。

2.行业系统整治。教育、民宗、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卫生、人防等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管理)作用,针对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施工现场和人防工程、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综合整治。按照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会商、移送、报告制度,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安全监管作用,协同联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民政局综合推进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交通运输、交警、消防部门配合做好社区应急车通道治理工作。规划、城管、安监、工商、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源头性消防问题的打击整治。农林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规划、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针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属于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属于未经相关许可经营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属于未经许可、备案的地下空间,规划、住建、人防、卫生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属于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规划、城管、住建、人防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应依法制止、查处或责令停止使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单位,工商、质监等部门应依法从重处罚。

4.重要时段整治。在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监督执法整治。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明确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排查整治范围,建立排查整治台账,量化任务指标,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进行排查整治,向社区、村每个单位、场所、出租房主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一个村庄、一个单位(场所)。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12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区政府将对街道(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战役行动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战役行动成效直接关系冬防工作成败、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落实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各街道(乡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本地区社区、农村“清剿火患”工作情况定期检查、指导。

(二)统筹推进,夯实基础建设。要充分依托综治工作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村庄社区化管理平台、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建设需要,根治易衍生火灾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建立社区小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互查互督。要将消防平安镇村建设纳入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内容,进一步健全街道(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体系,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确保年底前完成平安镇村建设达标任务;成立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依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扎实推进街道(乡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按时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组建危险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围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情况,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身边消防安全问题,公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最大化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消防教育培训职责,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