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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融资模式

ppp融资模式

ppp融资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PPP 政府 民企 挑战

一、PPP融资模式概述

PPP模式即公共部门(政府)和私人部门(民企)合作的项目融资模式,建立了政府与非政府主体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共赢式的供给机制。PPP模式已经在国外得到了广泛应用,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之后,中国也掀起了PPP项目建设浪潮,制度体系初见成效。PPP模式除了能够减轻政府建设投资负担、促进政府加强预算改革,这种公私合作的长期契约关系还能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投资,有效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在我国十三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PPP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措施,应当发挥积极的牵引作用。但我国PPP模式推广运用时间较晚,仍处于研究探索的起步阶段,面临不少问题、挑战。

二、PPP模式中民间资本面临的难题

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目前已被各地政府推出的PPP项目有7835个,累计约8.8万亿元总投资额,但是上述项目仅有21.7%的落地率,大部分还处于前期准备中。尽管在签约落地项目数量上国企和民企无太大差异,但是在签约金额上,民企占比不到三分之一且投资项目规模较小。规模较大的项目都是政府和国企、央企合作,其他企业因为自身劣势和种种要求限制,经常很难竞争得过国企、央企。那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实际上还是‘公公合作’,‘私’的部分参与度较低。国企成为政府的合作主体,参与者没有变化,民间资本引入得少,没有明显盘活社会资本、扩大资金池,PPP推行的意义不再。这也违背了向私人部门转移基础设施负债及资产的初衷,只是债务主体从政府部门变为国有企业,并未降低公共部门总体债务。因此提高民间资本参与度是PPP模式推行的一大难题。在政府部门积极引入时,民间投资热情却不高,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政企地位不平等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大部分需要政府财政支付补贴企业。政府在招商引资时积极承诺,项目建设运营后不按合同进行支付,当政府换届时还可能产生推诿责任现象,政府的支付违约将使企业难以支持陷入困境,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容易遇到资金链断裂的危机。而在合作过程中,企业也常常因新规章文件出台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如果政府不分担新增成本,可能造成企业因无法盈利而违约。主体平等在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中往往不能实现,如果是私方企业违约,政府能够追究企业,但如果是政府变卦推诿,由于政府部门一直处于绝对领导的地位,企业基本无计可施。

(二)私人部门企业实力较弱

多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大,大部分民企实力较弱不能满足要求。国内私营企业主要是还处在前期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项目要求的投资规模大大超过多数私营企业的能力。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民企外企的融资能力远不如央企国企。大型央企国企信誉好,银行授信额度高,融资能力强,民企相比之下根本没有优势,政府自然更青睐央企国企。PPP的首要要求而是融资能力而不是专业运营能力。只有资金充足,才能跨过政府设置的门槛,才有可能获得项目完成建设、运营。

(三)法律体系不健全

PPP模式需要由完善的社会法制环境保障其有效运行,根据我国的发展现状,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缺乏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作为一种合同式投资方式,法律层面上需要明确规定各环节中政府与私人部门分别拥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和风险。政府在责权的承担上不明晰,因此以往的项目就存在争议。对于PPP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具体问题,以前的法律没有全面涉及,如价格形成机制、收益分配机制、风险管理等都没有完善的条文规定。既然得不到法律制度的保障,私人部门的投资自然更加谨慎。

三、如何吸引民间资本投资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高政府契约精神。PPP项目是政府与民间资本在诚实守信、平等协商和严格履约的基础上形成的合作关系,应做到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给民间资本更平等的地位和更多的话语权、决策权,还应明确规定政府部门违约惩罚,实现公私部门间的均衡发展。项目运行中双方发生利益或产权纠纷时,必须由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管理机构处理,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增强透明度以确保各方的利益,防止可能的道德风险。还可以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提高社会参与度。由于涉及项目大多与公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有了公众的监督可降低合作双方的违约几率。让公众从项目设计到合约谈判一直参与项目的进展,公众的利益能够在合约中得到反映,既能保证项目的公正性,又能得到公众充分的认可,有助于项目顺利地进行。政府部门应该定期向社会公众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对其监督,保证各方利益不受损害。

民企参与PPP项目的首要限制是融资能力,为了让民企获得更多资金应当优化其融资渠道,完善其融资机制。首先,在融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民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较低成本融资。调整银行的信贷评价体系,提高民企的银行信贷额度。鼓励银行开发符合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的中长期信贷产品,金融机构要灵活运用各类金融工具,积极创新融资产品与融资管理,为项目建设内容、期限匹配合适的融资方式。其次,银行和政府可以联合设立PPP基金,提供资金支持难以获得市场融资的项目。此外,鼓励民企与央企国企联合投标项目,就可以充分利用央企国企的平台、资金、资源,并融合民企的市场化运作概念和能力,使项目更加符合社会的需求,更加全面地发挥市场价值。

完善PPP投融资管理法律体系,适当突破现有法律与政策障碍,及时修订现存不适应PPP发展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国家层次的立法,推动基础性、规范性法律的出台,解决有关法律、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策衔接不畅、相互矛盾、不够权威的问题。加快制定专门法,在法律层面上规定PPP的基本原则、核心问题,以正规的形式确立完善的流程,呈现具体事宜,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明确项目审批、监管、争端解决、损失保障制度,令项目各环节有法可依。真正地将监督职能融入到信息公开、管理评估等方面中,真正地加强公私双方,尤其是政府一方的契约精神和履约能力,使PPP法律体系具有效率和执行度。

参考文献

[1]康峰.PPP发展的制度瓶颈[J].中国金融,2015(22).

[2]周正祥,张秀芳,张平.新常态下PPP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软科学,2015(9).

ppp融资模式范文第2篇

1. PPP融资模式的内涵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是由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建设及经营的一种融资模式。PPP模式的显著特点在于私人企业的参与,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服务效率。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是合作关系,双方风险共担,分散了政府的投资风险。其缺点在于组织结构形式比较复杂,涉及到多个利益关联方,不确定因素较多,管理难度比较大。

2. PPP融资模式在国外铁路建设中的应用

2.1自从1997年日本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项目开始,PPP模式在日本便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可以说日本现在新干线融资模式是个典型的PPP模式: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内铁路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建设,由运输设备整备事业团管理资金,由铁路建设公团负责建设、管理、租赁或转让新干线。

2.2 2005年,法国建立了国家铁路运营公司(RENFE-Operator)和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局(ADIF)。2006年,法国政府授权RFF可以采用PPP模式作为新的融资工具来融资。铁路资金需求与可用公共资金之间的缺口很大,加之新的政策法规为PPP模式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因此促进了PPP模式的发展。法国PPP的主要形式是合伙契约或特许经营协议。法国铁路第一批使用PPP融资模式的高速铁路线是GSM-R计划、欧洲南大西洋高速线和尼姆-蒙彼利埃新线。

2.3直到现在,美国铁路仍把项目融资作为资金筹集的主要方式。路网建设投资是当前美国铁路发展的主要问题。PPP模式是美国路网建设的重要融资模式。美国耗资30亿美元修建的东北走廊铁路项目,其中56%的资金是由政府投资,17%由地方投资,其余全部来自于私人部门的投资。

3. 铁路领域选择PPP融资模式的优势

3.1 PPP融资模式可以尽早确定哪些铁路建设项目可以进行项目融资,并能在项目初始阶段更好地解决项目整个生命周期中的风险分配问题。从运作程序来看,PPP融资模式包括选择项目合作公司、确立项目、成立项目公司、招投标和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行管理、项目移交等环节。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包括铁路建设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在内的整个项目运行周期中,有效地实现了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民营企业、银行及消费者等各方的利益。

3.2 PPP融资模式中私人企业从项目论证阶段就开始参与项目,有利于采用私人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我国铁路目前还处于长期垄断性经营,没有直接竞争对手,容易导致运营效率低,服务水平差。而PPP模式的经营者会主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不断创新的意识。采用PPP方案可以使有意向参与项目建设的私人企业与政府或有关机构在铁路建设项目的论证阶段,共同商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从而有可能采用较新的研究成果。

3.3 PPP融资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企业的盈利。民营企业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民营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提高民营企业投资铁路项目的积极性。

4. 铁路实现PPP融资模式的政策建议

我国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还没有真正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虽然自2004 年起铁道部先后与各省市政府签署部省协议,共同合作建设铁路,但在投资方面铁道部仍占主导地位,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得到实现。PPP是20 世纪90 年代初在英国兴起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通过上述分析,PPP 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中具有可行性。

2004年《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2006年《铁路“十一五”规划》的,使我国铁路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时期。铁路建设需要充足的资金作保证,而PPP融资模式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和尝试。我们在运用PPP 融资方式时,可以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并借鉴国外经验,促进我国铁路建设的高速发展,从而带动全社会的经济快速发展。在实施PPP融资模式时,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4.1确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铁路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内部结构复杂、所涉及因素众多等特点,从而产生了大量的风险,因此,要想吸引民营投资者,就要设计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是项目具有吸引力的关键因素。项目的风险分配应该根据每个参与者的具体情况,将某类风险分配给最适合承担的参与者,从而使项目的整体满意度最高。在PPP项目中,可采用项目完工担保、资金缺额担保,也可对一些风险投保,包括对建设工程一切风险(CAR)的保险,对预期利润损失风险(ALOP)的保险,对第三者责任风险(TPL)的保险等。

4.2转变政府职能。采用PPP融资模式,实际上是在过去垄断的公用事业项目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而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和有效履行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决定性因素。对于私人投资者而言,最关心公私合营协议中的政府监管风险,包括特许权招投标过程是否透明,协定的运价制度是否能遵守,投资者是否具有真正的运营自由,政府是否能按时进行财政拨款等。这些都需要政府尽量采取市场化或激励性的支持手段,为铁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4.3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的特点使其定价不能完全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同时,基础设施建设流动性风险较大,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给予基础设施投资一些优惠,如税收优惠、低息贷款、担保贷款、铁路沿线的土地开发优惠等,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

4.4法律和法规保障。项目进行PPP模式运作,需要在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个阶段对政府部门与企业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因此PPP项目的运作需要清晰完善的法律和法规制度予以保证。

参考文献:

[1] 王杰.论我国铁路建设项目融资模式创新[J].当代经济,2008(3).

[2] 赵丕.论PPP模式在铁路融资中的应用[J].现代商业,2008(29).

[3] 饶为富,李蔚.铁路投资新理念-公私合作项目融资[J].铁道工程学报,2007(3).

ppp融资模式范文第3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城市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也不断地增多,由于前期的公共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一部分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再加上公共基础设施自身对于资金的需求量比较大,因此也加大了政府和国家的投入力度,造成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投入不足、设置不完善加剧的恶性循环。想要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就需要缓解恶性循环,利用好民间资金来投入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目前我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正在使用这种新的融资模式,简称为“PPP模式”。

1 PPP融资模式的引进现状

1.1 PPP项目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优势

在我国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引进PPP融资模式,能够帮助解决目前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面临的财政预算不足现象,提高城市中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能够提高城市人民享受到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效益,同时公共部门能够跟民间私人企业共同来承担责任和风险,把风险分担和各自的利益做到了最大化处理。

1.2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建设目标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引入PPP融资模式由于参与方的利益不同,因此发展目标也相对比较复杂,只有各方的发展机制能够有效合作,才能够在统一的目标下高效地完成目标。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合作目标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对于政府的公共部门来说就是通过建立公共基础设施来提升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对于私人的私营企业来说就是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回报,并针对双方做好收益和责任的分配工作。长期目标就是长期合作的含义,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对整体资金有效利用起来,而个人私营企业需要在市场上占据一定的份额,这样两者的关系需要衡量基础服务设施的有效供给。

1.3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

由于每一个国家的发展国情不同,PPP融资模式的发展也有差异性,同时城市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融资模式还有分类同样存在差异。在充分地考虑到资产的所有权、投资还有商业关系等因素之后,世界银行把PPP融资模式分为特许经营模式、租赁模式、管理外包模式、服务外包模式等几种形式。

1.4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融资的参与对象

由于目前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都在创新实施PPP融资模式,因此其中的融资模式还有参与方也比较多样化。PPP项目融资模式的参与放出了政府和相关公共基础设施运营部门之外,其中还包括有各类银行金融投资机构、融资顾问咨询公司、私营企业、法律税务保险等咨询顾问公司、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供应商等,这些对象中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直接、间接利益关系,然后通过SPC进行组织,围绕着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工作。

1.5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融资运作

完成的PPP融资模式运作程序主要有四个方面:融资前期的研究和分析、选择合适的SPC、开发运营、转移终止。首先要在前期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好项目的可行性,然后再确定好SPC,成立SPC之后开始接受整个项目,包含有招标、投标、签约谈判等,政府在项目的开发和运营中充当监督作用,最后是SPC和政府之间的交接工作。

2 公共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的应用策略

2.1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

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是相关行业的政策制定方也是管理者,要通过建立公共设施建设推动体系来促进私营部门的参与,其中包含决策层、执行层还有支持体系。通过在政府部门中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推动体系,能够制定出明确的促进政策,强化主管部门中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掌握,从而从侧面提升了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还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行政效率。

2.2 充分?用民间力量

由于目前PPP融资项目涉及的专业领域比较复杂,同时政府部门在相关法律、财务、合同管理、风险分担和商务谈判上的专业能力具备不足,尤其是在如何能够把政府部门的服务公益性和私营部门的营利性有机结合上还有所欠缺,因此需要借助于民间的专业团队、专业力量,来强化政府部门的行政能力。

2.3 建立有效的奖惩政策

在PPP融资模式推广过程中,政府可以推出奖惩政策,通过制定具有吸引力的奖励政策来激励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例如,对于在PPP项目推动过程中业绩较好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奖励,由于私营部门参与到政府项目运行中,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容易针对私营部门的专业知识、工作复杂性还有利益旁落有一定的抗拒心理,激励政策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到PPP融资模式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中来,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私营企业的服务品质。

2.4 成立具体的管理部门

在欧美国家政府的商务办公室中有专门的单位部门是为PPP项目服务的,该部门负责制定PPP项目的时事政策还有实施策略,制定电子商务的标准,同时也通过发展有关软件来帮助政府具体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因此,我国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时可以借鉴国外的发展模式,在商务部门建立专门负责PPP开展项目的工作部门,全程推动和指导我国PPP项目的实施和发展。

2.5 加强对私营部门参与的评估力度

在建设城市公共设施过程中,可以优先选择采用PPP方式进行融资,政府的相关审批部门一定要针对主管部门提交的公共设施项目仔细研究,同时也要针对参与到其中的私营部门的可行性进行有效评估。

2.6 积极办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针对目前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PPP融资项目的成员小组进行培训工作,在培训工作中需要针对法律、财务、合同、谈判等中药专业领域进行短期强化培训,能够帮助提升参与人员的专业技能掌握水平,帮助提升整个业务的发展质量。同时主管部门也需要针对PPP项目的理论和开展目标进行积极研究。

2.7 加强政府机关的联合互动

政府部门需要针对PPP模式适应的范围和原则进行评估确定,然后根据评估结果来设定项目方案。政府可以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成立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再把政府部门中的财政部、交通部、建设部还有发改委等联合参与到公共设施项目的审批和执行过程中来。在省市级部门成立相应的推动小组,专门负责项目的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注意事项的研究。

ppp融资模式范文第4篇

什么是PPP模式?

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结果的一种项目融资形式。从发展态势及项目特点分析,“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等,都属于PPP可能参与的范围。PPP模式具有很多优点。

优点一:提高民营资本效率,降低投资风险

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要求民营企业参与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激励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采用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并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有效控制,达到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和资产负债率的目标,从而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

优点二:提高民营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很难吸引民营资本的投入。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建设项目优先开发权等,从而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积极性。

优点三:提高公益项目服务质量

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PPP模式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

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是一项投入巨大的民生工程,尤其在保障性住房、环境治理、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存在着大量的资金瓶颈。2013年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9万亿元。据估计,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各地政府面临债务激增和城镇化大量资金缺口的矛盾。

PPP模式能够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与风险问题

弥补公共资金不足,缓解财政压力。新型城镇化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前期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引入私人资本参加项目建设,能够有效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在项目建设中期私人资本在筹集资金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能够为项目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同时,通过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间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

有效控制公共部门风险。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风险来自于项目立项、融资到建设运营的全过程。运用PPP融资模式,由政府承担政策、规划等因素引起的风险,而其他风险则倾向于由私人部门承担,使得政府和私人部门同时有效地规避部分风险。

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私人部门由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在技术与管理创新中具有更大的激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比政府部门单独进行建设更加具有效率。因此,PPP融资模式将资金、技术与管理方式同时引入项目建设,在新型城镇化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融资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PPP模式相比BT模式更完善

此前,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不足时,主要的解决方式是与融资平台签订BT(建设―移交)协议。BT模式因政府与债务的关系不明晰而备受争议,地方投融资平台会快速形成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因此新型城镇化亟须寻找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融资运营模式。与BT相比,在PPP模式中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PPP模式能够适宜新型城镇化中的大量领域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PPP项目一般具有规模较大、现金流稳定、长期合同关系清楚、比较适合“谁使用谁付费”等特点,如城镇化中地铁、高速公路、水务、机场、医院、学校、污水处理、自来水、煤气、电力和热力供应等,都比较适合采用PPP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政府要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政府逐步退出的一些垄断行业也比较适合PPP模式。

如何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推广PPP模式?

加强机构建设

一个PPP项目往往复杂耗时,且市场也会随着政治、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建议由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公私合作项目的相关工作,并下设PPP项目采购、合同管理指导的经济咨询机构,利用现有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咨询机构(如交通、污水处理等),满足PPP模式在各行业的应用需求,并肩负在PPP项目招投标阶段、运营阶段和资产转让阶段的监管职责。同时,加强该管理部门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健全相关法律

清晰、完整和一致性的政策与法规是PPP模式有效运作并发挥其优势的必要保证。推广PPP模式需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在法律层面上,对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保护双方利益。依据法律法规对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个阶段进行有效约束。进一步简化审批,合并内容相关和相近的法规,清理相互冲突的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政策法规的执行。

科学储备项目

明确由PPP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PPP项目的开发与储备,依据“物有所值”的理念和定量计算的方法来确定是否采用PPP模式。建立一套执行PPP项目的标准程序,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包括对项目经济状况、市政投资效益指标(PSC)等进行科学测算,来指导地方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对PPP项目可能给政府带来财政风险进行评估,防范项目的财政风险。

规范项目管理

建立由发起人(建设方、运营方、融资方)、中介机构(规划设计、咨询)等组成的风险共担机制。充分发挥项目公司(SPV)和融资平台的作用。制定合理定价机制,完善项目参与各方的利益分配机制。制定规范化、标准化的PPP操作流程并对项目的运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政策支持。培育专业化的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培养专业人才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加大相关专业人才和管理技术的引进力度,采取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实际案例考察等手段,培养一批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掌握PPP项目涉及的金融、法律、会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技术。

(作者单位: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

ppp融资模式范文第5篇

一、PPP项目与BOT项目概述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简称,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之间通过合作完成资源共享,提升项目成功的概率,保证项目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PPP项目是一个政府部门与私营业主合作的过程,通过二者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公共项目更好地开展,节约成本,提升项目质量,为私营业主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为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帮助我国政府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主要是指政府部门把基础建设相关的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转让给私营业主,私营企业对承包的项目负责。营私企业在获得相应的特许经营权以后,项目以后的工作由私营企业全权负责。在经营的过程中,如果需要融资贷款,私营单位可以进行融资,在项目完成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后,逐渐清偿债务,回收投资后赚取利润。

二、PPP模式与BOT模式的共同点

(一)融资参与者相同

PPP模式与BOT模式的参与者相同,项目在建设前期都需要开发商,建立过程中需要承包商,政府部门是项目的主导者,企业或者个人是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为了保证项目更加顺利地完成,需要金融机构的参与与帮助,金融机构在参与的过程中会赚取一定的经济利润。政府、企业、个人以及金融机构构成了PPP项目与BOT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二)二者都是签订特许权协议使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发生契约关系

PPP项目是通过企业与政府的合作来完成基础项目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需要签订契约,通过契约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保证项目顺利完工。与之相同,BOT项目虽然是通过特许经营权的形式来完成项目,但是在项目开展以前也需要通过契约的形式对双方的权力以及负责的项目内容进行一定的规范,保证项目按照政府的意愿顺利开展。PPP项目与BOT项目都需要事先签订相关的契约,这是项目进行的前提条件。

(三)两种模式都以项目运营的盈利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

这两种项目融资模式都需要在盈利以后先偿还债务,然后在回收资本以后才能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PPP项目与BOT项目都是对基础设施的开发项目,资金需求相对比较大,很难有大规模企业能够承担得起相应的开发任务。因此需要融资来完成项目,项目完成后应该首先归还贷款,这样才能降低项目的财务成本。

三、BOT与PPP的区别

(一)组织机构设置不同

BOT模式下,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是平等的关系,政府把相关的项目下发到不同的私营企业,然后企业根据不同的特殊权利范围开展相关的项目。基于这样的环境,BOT内部的组织机构是政府组织的,各个企业参与的一种组织形式。在企业内部,企业自身的业务范围可能非常广泛,政府项目是企业的一个分支项目,也可能企业的经营就是为了完成相应的项目。从企业内部角度降低,对于项目的认识不同,项目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也不同,因此企业的组织结构不是非常的稳定,很多的企业会根据项目的不同调整组织结构。从政府项目的角度讲,BOT项目是由政府组织的,不同的参与者积极参与,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

PPP项目是相对完整的融资概念,政府与企业之间是相互合作的关系,是政府与企业为了达到双赢的目的而开展的一种新的模式。其结构设置主要是为了能够让项目顺利完工,最终在最后的经营利润中获得更多经济效益。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组织机构与企业的基本形式一致,这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运行程序不同

BOT模式的运行程序是先招标,然后成立项目公司,对相应的项目开展融资活动,然后开始建立项目,运行项目,当项目完工后移交政府机关,整个项目就结束了。而PPP项目模式开始的运行程序先寻找合作的公司,然后确定项目,成立项目公司,然后进行融资,融资完成后成立项目工程,完成项目后分得各自的经营利润。两种不同的运行程序对于项目的顺利完工影响不同,对于BOT模式而言,融资处于中间状态,而PPP模式下融资处于靠后的程序中。融资模式的位置不同,对于项目的开展可能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三)融资风险不同

BOT项目融资的风险主要是企业承担的,因此承担企业在获得特许经营权开展项目的过程中应该提升自身的风险意识,在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风险后才能参与到相应的项目中来。而PPP项目下,企业与政府机关共同承担风险,因此企业面临的风险比较小,承担的融资压力也比较小。风险的降低也会带来经济利润的降低,这对于企业而言非常重要。

四、BOT与PPP项目的适用性分析

BOT项目与PPP项目各具特征,他们适应的条件不同,因此起到的效果也不同,下面我们就重点分析一下BOT与PPP项目的不同适用条件。

对于PPP项目而言,这种模式更多地采用政策性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会流入到企业中去,但是无法很好地实现资金平衡,为了达到资金平衡的效果,需要进行融资。在短期内,PPP模式能够获得融资,但是对于项目企业与政府都没有全部的所有权,企业只有一部分经营权,政府面临的风险一般,政策方面的风险也不是非常的大,在这样的融资模式下,有利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这种融资模式比较适合长期稳定的融资项目,尤其适合于准经营项目。

对于BOT项目而言,短期内获得资金比较困难,企业想要获得融资最好要提前预测资金需求,这样为融资留有一定时间,保证项目融资需求能够得到更好的满足。在转移项目前,项目经营权就失去了,政府拥有绝对拥有的潜力,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在融资项目开展的过程中,融资需要的时间相对较长,政府部门面临的风险比较大,这种融资模式下,对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利弊兼有。这种融资模式比较适合长期的融资项目,且融资现金流相对稳定的项目。这样有利于提前规划融资需求,保证融资需要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提升项目的完成质量与效率。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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