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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范文第1篇

社会主义改造和改革开放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矛盾,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惟一的经济基础。国家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确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并在这种经济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以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体现了变革生产关系同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的辩证统一关系。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生产者通过经济合同承包完成最终产品,并按实现的产量或产值获得劳动报酬的一种生产责任制。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社会主义改造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苏联

中图分类号:D619;D7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08)03-0072-03

苏联和中国一前一后都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二者在成立初期均对本国农业生产方式进行了改造。虽然苏联把它叫做集体化运动,而中国则称为合作化运动,但其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回顾历史并加以比较,可以发现两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相似,同时也有着巨大的差异,或许正是因为这些相似和差异才会让两国紧密相连但又命运不同:一个已经解体,一个正欣欣向荣地向前发展。

一、相似点分析

中国和苏联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有着某些相同的认识,行动上也就表现出某种相似之处。

(一)变分散为集中

概括讲,两国对农业推行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都要将分散的小农户生产转变成较为集中的、大规模的集体化生产。原本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活动,它的能力有限,劳动生产率低,与相对集中的集体化生产相比,后者更有可能采用机器,利用科学成就,使用化肥,提高劳动生产率。斯大林就曾举例说:十月革命前,地主经济粮食生产的商品率是47%,富农经济的商品率是34%,中农和贫农的商品率是14.7%;1926―1927年度,富农经济粮食生产的商品率是20%,中农和贫农的商品率是11.2%,而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的商品率达到47.2%[11332。可见,开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就是要表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同时也为了满足社会粮食需求,为工业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典型示范、自愿参加

1927年苏联召开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决议指出,在由小农经济向集体经济过渡过程中,只有在劳动农民的同意下才能进行,当时迫切的任务就是向农民广泛宣传逐步过渡到大规模的公有化农业经济的好处和必要性,用示范和说服的方法把小的以致最小的农户联合为以公共的互助的集体的耕种制为基础、利用农业机器和拖拉机、采用集约耕作的科学方法的大农庄。同样,中国1951年12月15日也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它的第四条就规定了自愿互利、民主议定和典型示范的指导原则,其别指出自愿和互利原则是必须绝对遵守的。由此,中苏两国在开展运动之初都有以农民利益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准备用引导的方式渐次推进。

(三)急躁冒进、领袖意志占主导

在实际推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两国都存在严重的急躁冒进,其中领袖的意志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苏联在1929年11月,全国集体化的农户只有191万,占全国总农户数的7.6%,集体化的耕地只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3.6%;但在1930年1月5日,按照斯大林的意见,联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集体化的速度和国家帮助集体农庄建设的办法》的决议,要求伏尔加河下游、伏尔加河中游和北高加索这些主要产粮区的集体化,在1930年秋季或至迟在1931年春季就基本上完成;其他产粮区的集体化,在1931年秋季或至迟在1932年春季基本上完成。这就是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绝大部分地区和绝大多数农户将实现集体化。这一决议的直接后果是,1930年1月20日到2月1日这十天里,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户数增加了1倍,有些地方甚至从10%一下子增加到90%。在中国,在1955年7月31日发表了关于合作化问题的讲话,批评某些同志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面对这一饱含政治意味的评论,广大干部不再有异议,轰轰烈烈的合作化运动随即展开。1956年底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就基本完成。

二、差异分析

两国在推行农业改造中虽有许多相似点,但具体实施的细节却有很大差异,这种差异直接为两国埋下了对今后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的种子。

(一)苏联一步到位,中国分阶段实施

苏联在这次改造运动中名称比较混乱,有“农业公社、劳动组合、共耕社”等,没有展现一个明确的阶段划分。1929年12月27日,斯大林又提出“工场手工业时期的集体农庄”和“发达的集体农庄”的模糊概念,更加搞乱了干部的思想,最后各地蜂拥而上,直奔最高目标――农业公社,片面追求集体化,整个村、整个乡、整个区、甚至整个专区都一下子加入集体农庄。

中国在这方面就明显不同,合作化是被设想为一个逐步、分阶段的过程:第一步是互助组,联合使用劳动力,但农民保留对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第二步是初级社,劳动资产由集体掌握,每个农民根据其交给集体的土地、农具及牲畜的多少参加分红;最后才是高级社,取消分红,严格实行按劳取酬。可见中国在此次改造运动中显得更加有秩序。

(二)对富农采用的手段不同

苏联对待富农的手段是非常残酷的。1929年12月27日,斯大林在作《论苏联土地政策的几个问题》的演说时说:当然不能让他们(指富农)加入集体农庄。所以不能,是因为他们是集体农庄运动的死敌。随后,对富农开战的运动正式展开。在1930―1931年的两年里,共有60万户富农被剥夺财产,24万户富农被强迫迁徙,被消灭的农户总数为100万―110万户。

中国在对待富农问题上要温和得多,采用的手段是用各种限制措施削弱富农的经济地位,并把他们当作政治动员的目标,富农被允许参加合作社。这种相对和缓的处置方式减少了社会的混乱和对经济资源的破坏,这一点与苏联相比表现得非常明显。

(三)对农业的抽取程度不同

苏联在推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利用农业发展重工业,斯大林还把从振兴农业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变为从建设工业开始建设社会主义,让农业尽可能多地生产粮食,然后用剪刀差的形式抽取农业资本,发展重工业。

而中国在此方面则力争适度。1954年做出决定认为,鉴于中国落后的工业基础,农业合作化应先于机械化,两者不可齐头并进,这就避免了像苏联那样,集体农庄建立之后,机械化也都配套到位,从而中国成功减弱了农民的抵触情绪,并且还获得了他们的支持。正是由于苏联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初就有了利用剪刀差片面抽取农业发展重工业的思想,这一政策一直没得到调整,最终导致了苏联社会结构的不平衡,为其埋下了覆灭的种子。

三、原因分析

中苏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表现出的相似与差异都有其历史原因:

(一)关于相似点问题

1.中苏两国都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农业在两国经济中所占比重都很大,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成为两国建立后首先面对的问题。另一方面,两国工业建设都是在战争洗礼后开始的,相比较来看,虽然起步期苏联的工业基础比中国要好,但是苏联当时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外部压力要远大于中国,其对工业建设要求的紧迫性也就与原有的工业基础相抵消。为了加快本国工业发展速度,大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农支工就成为两国共同的选择。

2.某些模式上两国表现出相似点,这主要因为苏联是当时社会主义阵营中的老大哥,中国在许多方面都要向苏联取经。当时对苏联文件的研究促进了中国树立的合作社典型,而且1935年苏联模范农庄的有关规定也成为中国所普遍采用的高级合作社的具体形式。此外,在合作化进程中苏联的经验还为中国共产党内部争论各方提供了有力证据。如在1955年7月就认为,苏联经验表明,及时纠正错误并按照一个更乐观的计划实现合作化是完全可能的。中国对苏联的模仿和学习,在很大程度上也使两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表现出相似之处。

3.苏联和中国在当时都存在着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领袖人物。斯大林在列宁逝世后,逐渐取得了对苏联的全面控制权。而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做出的伟大贡献也使其在国家中处于至高的地位。两位领导人的意见有时候就对整个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领导人的建议、讲话往往被下级层层放大,上级的一条建议,下级就把它当作行政命令;上级确定一个指标,下级超额完成;上级再提高指标,下级还是超额完成;这样,指标越定越高,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越来越快,最终导致了急躁冒进。

(二)关于差异问题

1.最直接明显的差异是苏联作为第一个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一切改造行动都是根据苏联当时面临的国内外具体情况,同时结合对列宁以及马克思等人的理论著作的理解来进行,还完全处于摸索阶段。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要比苏联晚几十年,从而苏联就成为其学习和借鉴的一个最好的例子。苏联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错误做法都为中国领导者提供了反面教材,特别是1953年斯大林逝世之后,苏联在对农业改造中的一些问题被披露出来,这更加促使中国吸取此方面的教训,实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一些方式。

2.两国建立之初面临的外部压力明显不同。苏联作为当时世界惟一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承载着难以想象的外部压力。面对敌对力量的包围、攻击,苏联当时迫切需要快速建立起强大的工业体系。而当时获取工业建设资金的手段几乎就只有向农民伸手一条路。中国虽然也有类似的遭遇,但那时身边已有强大的苏联做依靠,而且还获得了苏联的经济援助,这为中国有步骤地改造农业以及不过分从农业抽取资金提供了条件。

社会主义改造范文第3篇

共产主义社会是怎末样的?其标志之一就是逐步消灭农村和城市的重大差别,要农村向城市看齐。这里面就包括了要把农村的文化水平提高到城市的水平。

到那时候——共产主义,农村的生产和城市的近代化机器生产一样,是完全机械化和电气化的。

到那时候——农村和城市一样,同样有着丰富的文化生活,农村有大学、中学、小学、剧院、电影院、医院、博物馆、文化宫、俱乐部、运动场……

那时候——大家都是有教养的人,有工程师、技师一样的生产技术能力。有丰富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知识。

这似乎是遥远的将来,是可望不可即的事情。其实不然。“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①

这样一个社会,要在我们这一代青年手里把它实现。让我们重温一下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共中央给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的指示吧:

“中国青年不但一定能够亲眼看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而且还要把社会主义社会进一步推向到共产主义社会。多少年以来中国人民所争取的伟大理想,将要在你们年轻一代的手里成为光辉的现实。”

我们一定要实现这样的社会,我们也是能够把它实现的。这是因为我们有党的英明的领导,有广大群众作为我们的依靠。还有我们广大的青年把共产主义的文化种子满山遍野地散播,也就一定能够产生出共产主义文化的灿烂之花来!

这也已不仅是一个理想,而且逐步的开始实现了。如开荒模范李长福等把沙丘变为良田,成立研究拌种、除虫、实行人工授粉等的农业技术学校,这决不是一件可以等闲视之的小事情。它是共产主义文化之花遍地开放的一个信号!

说共产主义毕竟稍稍远了一些,让我们看一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运动吧。应该说,要使农业社公主义改造进一步开展,农业合作化走向新的高涨,同样一刻离开不了文化。举例来说:

一家一户的生产,劳动的懒散或勤奋,收获的减少或增加,可以是精打细算,也可以是一笔糊涂帐,反正是一家一户的事,与别人无关,至少关系不大。三户五户、十户八户、上百户在一起生产,那就另外一回事了:要评工计分、要按劳取酬、要记帐结帐……凡此等等,靠人们的脑子去死记,那是记不了的,必须借助于文化,起码要认识字,能算简单的帐。精打细算也和十人的、一家一户的大不相同。那是几户、几十户、上百户的精打细算,比起一家一户来不知复杂到多少倍,离开文化几乎是寸步难行。

一家一户的生产,有个计划固然好,我们也欢迎个体农民也是按计划生产,然而没有计划,谁也不能强迫。几户、几十户、上百户的生产,那就另外一回事了。那是非有个生产计划不可,非有为实现计划的步骤和方法不可。计划是人们预期要实现的东西的一个蓝图。这个蓝图要订得好,大纲细节订得清清楚楚,各方面的安排有条不紊。离开文化同样是寸步难行。

一家一户的生产,分工究竟简单,或者简直没有什么分工。几户、几十户在一起集体劳动,那就需要比较复杂的组织工作,那就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教养,帮助我们思考。

一家一户的生产,农业技术的改进是极其有限的。几户、几十户、上百户的生产,那就另外一回事了。它就有力量、有可能运用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就需要具有相当文化教养的人。农业技术推广站、拖拉机等等,离开了文化又是寸步难行。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单靠嘴讲,那是万万不够的。那就要大家能够看报、看书,欣赏文艺美术作品,只有这样,才可能随时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所以列宁说:

“完全合作化的条件,是包含有农民(正是广大农民群众)底高度文化水准在内,即如果没有整个的文化革命,那么,完全合作化便是不可能实现的”。②

目前的情况是:解放前和解放后比、解放初期和现在比,农村的面貌有着很大不同。农村的文化水平是显著的提高了。

笔者在河南鲁山县曾经做过一次调查,那里有一个村庄,解放前一共只有三个识字的:一个是地主的儿子,一个是富农的儿子,一个是富裕中农的儿子。现在差不多每一家的小孩都上学,成年人的学习文化也成了一种风气。我们翻开报纸来看,某些文化较为发达的省分,例如江苏、四川,有的一个乡里就有十几二十个初中毕业生,这也是过去所从来没有过的现象。……农村文化普遍在提高,而农村里也需要文化、需要有文化的人。农业劳动模范胡兆坤(山东)、年轻的农业技术革新者邓神荣(广西)。由于他们把自己的文化知识运用到生产中去,使他们那里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从整个说来,农村的文化水平还是比较落后的。生产上一般地还是用的落后的、古老的耕作方法,文盲还有很大一个数量,农民不大讲卫生,相信鬼神、迷信还很普遍。

由于前一种情况,增加了我们无限的信心和勇气,原来没有文化的状态是可以改变的,可以从没有文化到有文化,从文化水平低到文化水平高,从农村的文化水平提高到城市的文化水平,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一定会成功,共产主义社会一定会实现;由于后一种情况又加重了我们的责任。我们既然是国家的主人翁,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对现时说来还比较落后的农村,就不能熟视无睹,听其自流,我们有责任来消灭这种落后状态。

文化和农业生产、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不但不矛盾,把农业生产从落后的、古老的方法推进到机械化、电气化,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推进和完成,农村文化水平的普遍高涨是一个必不可缺少的条件。广大有文化的知识青年深入到农村中去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为了迎接农业合作化的新高潮,让我们的青年朋友们,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文化种子在全国一亿多农户中深深地种下去,让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文化之花到处开放吧!把我们的文化知识贡献给广大农村,这决不是什么委屈,而是天大的幸运,让我们为这种幸运而欢呼吧!

社会主义改造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改造;大学体育;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旧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落后,许多大学生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不能就业。资料表明:在调查的北京大学316名学生中,染有肺病的占10%;长春邮电学校动力班46人名学生中患有神经衰弱的达40人,占86.9%;东北师范大学三年来3374名学生中,休学率占总人数的8.1%[1]。大学生的健康问题备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了我国大学体育事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为此,党和政府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颁布实施了12部有关大学体育的相关政策,加强对大学体育的组织与指导工作。以史为鉴,可知其兴衰。通过对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涉及大学体育政策报告、指示、决定、意见、通知等文献资料进行统一梳理,勾勒出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我国大学体育政策演进的历史进程,分析此阶段大学体育政策的政策内容、政策特点和政策执行情况,以期为今后我国大学体育政策的修订、完善以及新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

1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大学体育政策内容

1.1在大学体育目标和任务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具体明确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发的《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中指出,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功课过重、社团活动过多,加以伙食和卫生条件不够,导致学生体质不良状况颇为严重。增进学生身体健康,才能更好的完成学习任务和形成强健的体魄。《决定》同时对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时间、课外活动和社团活动、学校卫生、体育娱乐活动、学生伙食和学校经费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195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指出我国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增强体质,并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使他们能够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2]为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政策实施,更好的实现学校体育目标,同年教育部颁布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计划》,要求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二年级,每周开设两学时的体育必修课,以保证学校体育目标的实现。1956年2月,高等教育部、国家体委等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领导进一步开展高等学校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大学体育政策,更加具体明确了我国高等学校中有关大学体育工作方针。

1.2在大学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方面,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规范和统一

1950年,由于在大学体育教育方面缺乏统一的大纲和教材,教育部临时采用苏联编制的《高等学校普通体育教学大纲》暂时作为我国大学体育教学的大纲和教材。1951年至1953年期间,教育部组织翻译《苏联十年制体育教学大纲》,向全国教师进行介绍。1954年,教育部抽调专家组建体育教学大纲编写组,在总结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借鉴苏联体育教学大纲,编写制定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学大纲。1955年,高教部参照苏联《高等普通体育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以“劳卫制”为基础,制定了《一般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1956年2月正式公布实施,《大纲》作为一般高等学校实施体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列入了理论部分的8个专题和包括体操、田径、球类、游泳、滑冰、举重等项目的实践部分[3]。为督促贯彻落实大学体育教学大纲,1957年,教育部在《关于1957年学校体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要督促和领导体育教师钻研教学大纲,同时不断改进体育教学方法[4]。

1.3在大学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学生体质方面,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要求

1951年,北京率先制定实施《暑假体育锻炼标准》和《冬季体育锻炼标准》,同年,天津、上海等城市中等以上的学校也开始先后实施《体育锻炼标准》,由于借鉴苏联《劳卫制》的经验,学生体质尤其是大学生体质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明显改善。1954年,国家体委颁布实施《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和项目标准》,同日,国家体委、高教等部门学联下发的《关于在中等以上学校中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中指出,各级学校均应结合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广大学生所喜爱的体育活动和运动竞赛,掀起了全国大学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热潮。1956年,教育部发出《关于1956—1957学年度在中学、师范学校及高等师范学校推行劳动和卫国体育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的高等师范学校都应当普遍推行劳卫制,广泛开展大学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同时,为防止课内外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发生,1953年,高教部、中央体委、教育部下发《关于正确发展学校体育运动、防止伤害事故的联合指示》,要求体育教员必须把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都很好地负起责任来,积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以保证学校体育课内外活动的正常开展[5]。

2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大学体育政策特点

2.1军事性特点

同志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会议致辞中指出,现在我们的体育事业,一定要为人民服务,要为国防和国民健康的利益服务[6]。1952年,冯文彬同志在《新民主主义的国民体育》报告中指出,通过广泛开展体育运动,以便使人民的身体健康、国防建设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得到更有力的支持和发展[7]。建国初期,我国内外环境十分严峻,内部残余势力、政治土匪和敌特分子不断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外部尚处于帝国主义的包围之中,美帝国主义采取各种手段破坏新中国的建设,发起了侵略朝鲜战争,直接威胁我国国防安全。没有强健的体魄,就不能适应现代化国防建设需要,加强国防力量,保卫国家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此阶段的大学体育政策具有强烈的军事取向,为军事服务的特点。

2.2建设性特点

195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我国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就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增强体质,并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使他们能够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8]。1954年,卫生部、教育部、高等教育部联合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健康检查办法的联合通知》,明确指出我国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相应地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体格健全、热爱祖国和具有一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水平、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各类专门建设人才[9]。1956年,教育部和高教部分别颁布实施《师范学校体育教学大纲(草案)》和《一般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明确指出了高等学校大纲的目的,都体现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贡献力量的思想。建国之后,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加强新中国的建设成为了党和国家的首要任务。因此,此阶段的大学体育政策充分体现着为新中国建设服务的建设性特点。

2.3借鉴性特点

建国初期,国家高度重视大学体育的建设,但我国在大学体育的建设方面由于缺乏经验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分别参照革命根据地学校体育经验,吸收国民政府时期学校体育的合理内容,借鉴苏联大学体育的经验,结合新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国大学体育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我国大学体育的建设全面借鉴参照苏联的模式。譬如,在大学体育大纲的制定方面,高教部参照苏联《高等普通体育教学大纲》,制定实施我国《一般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在大学群众性体育活动方面,借鉴苏联《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制定实施了我国《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和项目标准》。由于受帝国主义全面的封锁,在大学体育建设方面又缺乏借鉴,学习苏联大学体育建设是唯一的选择。因此,此阶段我国大学体育教学的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组织与制度、方法、手段,课程教材建设,体育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方面,大部分都是借鉴苏联的发展模式,在此期间所颁布的大学体育相关政策内容,都明显的体现出借鉴性的特点。

3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大学体育政策执行

3.1执行机构:民间组织转向政府部门

建国初期大学体育的组织与领导体制可两个阶段。1949至1951年,由群众性体育团体组织、指导,1952年以后由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组织、领导[9]。1949至1951年期间,教育管理部门没有专门的学校体育行政管理机构,只是设立群众性的学校体育卫生机构对大学体育进行管理。1952年,教育部设置体育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也相继设立体育机构,负责大学体育的管理。同时,1952年,从教育部中分设高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两个主要职能部门,与教育部配合,共同负责对大学体育事业的决策和指导。1956年,高等教育部建立体育处,具体负责大学体育的管理工作。

3.2执行方式:自上而下

为了贯彻落实大学体育相关政策,党和政府采取“自上而下”的执行方式,加快推动大学体育的建设。1953年,教育部发文要求各省、市教育(文教)厅(局)应设立体育科或专职体育视导员,以指导所属各级学校体育卫生等工作[10]。1954年,教育部再次强调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应逐步建立和健全体育处、科或配备专职视导人员,协同当地体委加强对所属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并于有关方面密切合作,认真制定和坚决执行学校体育工作计划[11]。到1955年,全国有14个省和三个直辖市的教育厅、局配备了体育干部共49人。在大学体育执行方式中,教育部、高等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共同协调管理大学体育的相关工作,各省、市教育(文教)厅(局)在行政级别、权力上,自上而下逐渐递减,大学体育政策通过这一执行管理体系逐层下达执行,充分体现出大学体育政策自上而下的执行方式。

3.3执行过程:刚劲有力

在大学体育政策自上而下的执行管理模式下,表现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工作程序,这种管理的集权化模式有利于提高大学体育政策执行的效率,政策执行刚劲有力。例如,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发的《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明确指出,学生的每日体育活动时间,除体育课及晨操或课间活动外,以一小时至一小时半为原则[12]。1956年,高等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和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领导进一步开展高等学校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中,对高等学校体育师资的培养和提高问题、卫生监督问题、场地设备问题等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如要求4000人以下的高等学校,建设平均每人15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4000人以上高等学校,建设平均每人12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凡是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学校,必须积极设法增设体育运动场地,保证高校体育教学和训练的正常进行[12]。

3.4执行效果:学生体质明显改善

由于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在借鉴苏联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大学生体质的实际情况,制定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大学体育相关政策,对大学体育工作进行干预与保障以及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强有力的宣传、动员,这一时期大学体育的改革和发展成效较为显著,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例如,北大医学院开展了体育运动后,有的班级学生平均每人体重增加3.5公斤[13]。但需要提及的是,大学体育的建设由于没有考虑中苏文化等实际情况的差异性,机械的照搬苏联的模式,完全否定旧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大学体育建设经验,也为我国大学体育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过分强调统一性、计划性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导致大学体育工作单一化,缺乏创造性和限制了大学生的发展。

4小结

社会主义改造范文第5篇

1、我国早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党和人民选择这条道路是完全正确的。虽然在建设的过程中有过失误,有过挫折,但我们已取得了经济建设,教育科学文化的伟大成就,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社会主义政权日益巩固。

2、我国现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由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状况决定的。

3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伟大、艰巨和长期的任务。

4、要转变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要想加快我国的经济建设,必须改革长期以来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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