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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

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

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国证券市场;现状;问题;对策

1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1.1规模显著扩大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的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具体来看,主要表现有:不少境外投资者也纷纷转移资金到中国,并对中国的证券进行投资。尤其是当前,我国已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力图将外拓投资者的市场占比由4%提升到15%;为了更好地参与中国证券市场,减少证券投资风险,越来越多境外券商开始在中国投资设立专门管理境内投资的分支机构,从而使得中国证券市场与境外证券市场逐渐接轨;国内不少实力雄厚的企业已设立了境外分支投资机构等。据相关数据统计结果显示,迄今为止,深沪两地上市企业已高达2400多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已超过2万亿元,且扩大趋势显著。

1.2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我国证券市场在道路上遭遇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危机。这主要受竞争格局影响。其具体表现有:各国投资者开始立足全球发展的角度评价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投资价值,不同行业投资者也开始评估投资效益,致使各国证券市场积极开发“亮点”吸引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实力强盛的企业纷纷“移居”海外,并在海外上市;据统计,2013年共有83家中国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完成IPO,合计融资约1199.56亿元,IPO数量与融资额同比分别上涨40.68%与91.74%;我国通讯设备、电子交易系统等投资价值较高的行业发展速度比发达国家落后,使得国内外投资者倾向于投资境外发达证券市场,其中,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网易、搜狐等公司是典型代表;大型跨国企业上市融资已成为证券市场的常态,加之大型跨国企业的融资可为证券市场带来巨大收益,促使各国证券市场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这类企业。由此,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挑战。

2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2.1投资品种单一化

纵观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至A股、B股、H股和N股正式在市场推行并执行现货交易后,我国证券市场就再未出现备受投资者青睐的投资股票品种。在这种投资品种单一化的情况下,国内投资者往往会将投资聚焦点转移到境外证券市场,尤其是在境外市场实行债权转换的优势下。由此,我国证券市场缺失,投资者的规模无法在短期内迅速扩大,发展速度也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

2.2上市企业质量较差

上市企业质量是衡量证券市场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然而,当前,我国大部分上市企业质量都还相对较差。其最突出的表现为:上市企业的平均盈利能力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利润收益水平也呈现下滑态势;不少上市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逐渐下降,亏损面进一步增加;新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减少等。基于这种境况,我国上市企业难以凭借良好的经营状况吸引大量境外资本。对于境外资本而言,若想取得盈利,必须要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上市企业,亦或是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国内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尽管在短时间内,不少投机资本倾向于投资经营业绩较差的国内上市企业,但投资长期无法取得盈利后也会出现明显的资金抽逃情况。此科技创业月刊2016年第9期时,国内证券市场将遭遇重大冲击,证券市场化国际道路也越来越艰辛。

2.3市场操作不规范

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无法快速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与证券市场操作不规范有关。证券市场操作不规范主要是指入市资金并未根据合法制度流入市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大量以不透明方式进入股市的资金,这些资金无法真正得到有效监管。由于企业资金是不合规流入的,因而其无需进行信息披露,甚至无需申请规范账户与制作会计记录。不少上市企业甚至不顾招股书规定随意将现有的资金转移到股市当中。除此之外,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明显的非正规证券募集现象。其具体表现为:中小企业以改制为名向企业员工进行股份私募;私募基金开始介入证券市场;证券黑市层出不穷。这些行为,都拖累了中国证券市场的进程。

2.4证券商实力薄弱

相比境外证券商,我国证券商占有熟悉市场、政府支持等优势,但其实力依旧较薄弱,缺乏与境外证券商相竞争的实力。其具体表现为:中国证券商缺乏财政顾问、资产重组等优势,无法培养对外竞争力;我国证券商实力弱,无法为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导致部分熟悉市场运作、社交能力强的高端人才被外国证券商以高薪等方式“挖走”;中国证券商普遍存在资金规模小的特点,对抗证券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以至于其无法与国外证券商在同一国际平台上进行公平竞争;同时,我国大部分证券商都明显缺乏技术抗衡意识,未在技术设备等方面投入较大的精力,致使发展机会被白白浪费。

2.5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我国立法机构已针对证券市场的操作问题出台了相关的《证券法》,但该法案却未做好细则说明,无法真正提高市场的监管力度,致使行政干预色彩越来越浓厚。此外,我国证券服务业还存在较多问题,各种法律服务与证券法律事务量出现明显的不对称现象。而在财会制度方面,我国依旧采取传统的会计准则为投资者服务,而未及时跟进国际通信会计准则,关注财务资料,分析财务状况,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周全的服务。再者,我国证券市场也未制定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评价制度等。因而,我国证券市场道路缺乏法律法规支持。

3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对策

3.1推动投资品种多元化

中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以股票为主,形成的价格机制也不具备合理性,投资者更无法从中选择自己想要投资的证券品种。基于这个现状,中国证券市场应积极纳入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特别是可转换证券的企业债券,以增加投资品种。同时,积极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构建灵活的资产证券化品种和期货期权品种;大力发展投资基金,以满足投机投资者需要。从某种程度上看,发展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引进海外资本及国际间接投资资金,还有利于催动国际证券资本进入中国证券市场,大大推进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多元化。

3.2优化上市企业的治理机制

上市企业质量间接影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进程。因而要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快速实现,必须要全面提高上市企业的质量。对此,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优化措施,完善企业的治理机制。具体而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消除国有股限制,提高法人股上市流通效率。特别是要消除国有股严重的“虚位”状况,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在企业落实培训机制,积极培养机构投资者,限制小股东的外在性;除此之外,企业必须要定期严格审查企业已上市的股票,并掌握股票的流动方向。同时,要消除分配指标及以指标为基础实现上市的做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提高上市企业的质量,推动上市企业构建新市场,实现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3.3促进市场发展的规范化

国民经济蓬勃发展,推动国内证券市场日益扩大,证券监管也越来越完善。然而,要促进市场发展的规范化,还需要在现有证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发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实时监管证券市场,重点分析监管现状与存在问题,采取合理措施解决问题;把握不明资金流入市场的情况,调整监管思路与监管模式,并由此制定合理科学的监管措施,强化经营规划;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打击证券黑市、私募基金等行为,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增强竞争优势。此外,改变传统的“一次性入门资格监管”,转变成持续性的行为规范监管,即定期调查企业的产权关系、政企关系、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积极消除投资者的入门资格偏见,适当引入产权清晰的民营企业等,并鼓励他们积极上市交易。同时,针对投资者利益保障需要出台相关的监管举措。

3.4培养专业人才增强券商实力

全面推进中国证券市场,必须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经营管理机制,增强券商实力。对此,证券商应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构建专业的人才队伍。具体来看,主要有:引进证券职业人才,尤其是经验丰富的金融分析人才;与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构建证券人才培训基地,纳入股票人才、期货人才、数学人才、计算机人才共同参与培训,从而引进专业从业人才;在聘请人才时,要先对其进行专业考试,待其考试通过后为其颁发相关上岗证书,再筛选优秀的人才进入券商企业,为证券市场发展服务。此外,券商还可与国际券商达成长期人才互动合作关系,并进行高素质人才交换,从而全面提高双方人才队伍的整体素养。同时,政府部门要积极为证券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如在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提供适度优惠等,使证券人才愿意更努力地吸纳更丰富的知识,赢取更丰厚的薪酬。

3.5完善中国证券法规制度

完善的法律法规不仅有利于保障证券市场的秩序,还有利于保障投资者与上市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此,立法机构要积极健全证券法规;构建并完善券商注册相关制度;完善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借鉴国外优秀经验,确定证券市场机制及其交易席位,以限制券商数量急剧上涨;构建证券发行与企业上市相互分离的法律制度;构建违法追责制度及赔偿制度,使违法者能取得教训;转变现行的证券发行指标和上市标准,以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为基础制定与市场相适应的上市标准与上市条件,尽可能从源头上规避上市分配不公平现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证券部门还可适当扩大证券律师团队规模,加大证券市场制度完善力度。

4结语

证券市场是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要想完善,并非易事。古语有云:“不扫门前雪,何以扫天下”。因此,在实现国内证券市场的道路上,必须要先挖掘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并着手解决问题,才能使中国证券市场得以稳步、健康的发展。

作者:李慧 郑权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范文第2篇

我国证券市场十多年马不停蹄的超常规发展与创新实践,对市场监管、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为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建设奠定了法律基础。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将会不断总结以往的经验,以稳定为基础,在发展中规范,不断完善市场结构,提高其内在质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大量企业的融资需求,这种需求客观上要求中国资本市场应该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同时,中国的储蓄率持续保持在高位,大量的资金迫切需要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来看,中国的资本市场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证券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探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股市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从市场格局角度上看,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规模小、市值小,资本市场效率低;二是市场质量低,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质量、经济效率和资产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投资行为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不规范;四是市场交易质量差,交易波动大,交易成本高;五是制度建设本身影响了市场效率。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股市将面临着重大的结构调整,业内人士认为,今后我国股市的运行格局将发生以下显著变化:政策调整将违渐淡化,中国股市将全面进入制度创新时代。去年以来,证监会已不再以调控股价指数为目标,而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重要地位,管理层监管方式和监管行为的逐步“归位”,将有助于中国股市全面进入制度创新时代。行政机制将进步减少,中国股市将进步进入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的时代。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激烈对抗的缝隙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突出地反映在行政部门通过行政层次和行政手段,控制了从股票发行到上市、从初次融资到再融资的整个过程,股票市场应有的竞争机制被大大削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被不同程度的扭曲。随着中国股市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影响中国股市的行政机制将不断减少,市场机制将逐步发挥主导作用。中国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股票市场是一种具有共同规律、通行共同语言的投资场所,其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源于其内在的本性和特有的规律。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份被人为地分割为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各类股的价格和流通方式又都完全不同,这使得上市公司转轨不转制问题日益突出。伴随中国股票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封闭式的股市发展格局即将被打破,中国股市将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迎来逐步开放的时代。十多年来,中国股市(特别是A股市场)是在一种封闭的状态下运行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QFII制度的启动,这种封闭的股市发展格局将会被逐步打破,伴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实现,股票市场的对外开放的领域和步伐将逐步加宽、加快。以融资为主要功能的股市发展时代即将结束,中国股市将逐步进入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要功能的时代。随着股票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随着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必然会强制性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以逐步形成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进而强化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功能。单纯外延型扩张的股市发展方式即将改变,中国股市将进入外延与内涵并重并且逐步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时代。10年来,与我国股市发展的行政化特点相适应,股市的发展方式也呈现出粗放型和外延型扩张的特点。退市制度推出以后,市场竞争的压迫机制将日益形成,市场发展的内在质量也将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得到提高。单一层次的股市发展格局将会结束,中国股市将进步进入多层次的发展时代。由于股市格局缺乏明显的层次性差别,因而大量的中小型企业没有正常的直接融资渠道。在多层次的股票交易体系特别是创业板市场建立起来以后,不但在上市公司之间会形成多层次的竞争格局,而且在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之间也会形成全面的竞争。以中小散户为投资主体的时代印将结束,投资机构为主体的时代即将到来。近年来,虽然管理层在发展机构投资者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推出了总规模达数千亿元的证券投资基金,但总体来看,沪深两市仍然是“散户市”。因此,我国股市不但要采取措施超常规地发展机构投资者,而且还要使委托方式更加普遍化。单一的股票交易方式即将结束,多种交易方式并存及电子化时代即将到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化的发展,中国股市将逐步进入多种交易方式并存并且逐步以电子化为主的时代。科技革命和网络化的发展,将对现有的中介方式和交易方式带来重大挑战。证券业的经纪业务将怎样进行,证券市场的发展格局将怎样进行调整,都将是未来5~10年内必须面对的问题;传统工业和传统产业为“龙头股”的时代即将结束,中国股市将进入科技立市的时代。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是一个逐步推进、由低到高的过程,鉴于科技创新能力低下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的股票市场必须承担起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使命。单一方向的股价向上发展格局9P将结束,中国股市将进入波澜起伏阶段。随着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调整和与国际市场建立起更紧密的联系,中国股市将进入波幅日益加大的时代。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板市场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因素,其单一的向上发展格局已很难长久维持。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也将对主板市场造成比较大的冲击。偏重题材的股票炒作方式即将结束,理性投资的时代即将到来。随着国有股、法人股减持引起的股票流通数量的扩大、机构投资者的增加和投资者的逐步进入,中国股市将逐步进入偏重投资理念的时代。市盈率水平和股价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股票资源的稀缺性问题得到解决后,二级市场的市盈率会随之出现大幅降低,市场价值理念将出现转变。随着一级市场供不应求局面得到缓解之后,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差价将会进一步缩小,有可能会直接采取向投资者销售的模式,以消除一、二级市场的巨大差价。股价结构会出现较大变化,重价值、重业绩的投资理念既可以起到降低投机气氛的作用,也可以间接影响到二级市场各板块之间的价格对比。投资者结构与投资理念正在发生转变。当造成信息资源、政策资源差异的市场条件被逐步弱化或是打破以后,市场中所存在的投机机会就会大大减少,投机机会成本的提高与收益减少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的现象。尤其是随着上市公司价值的逐步体现和机构投资者比例的日益提高,价值型的投资理念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从而影响二级市场股价水平与股价结构的变化。上市公司价值将逐步体现。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尤其是在上市公司垄断资源丧失、信息披露规范化以后,很多以前可能影响股价变化的非基本面因素都将可能不再发生作用,上市公司自身的业绩与未来发展等基本面因素对股价的影响就会显得格外的重要,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的价值在未来的市场环境中将会逐步得到体现。另一方面,上市价值的体现也可以起到促使上市公司将公司经营放在首位,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中的外汇管理证券监管体制指的是有关政府、政府授权机构或依法设立的民间组织,按照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制订相应的法规、规章、条例和制度,并据此对证券市场的各个主体及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体系的总称。证券监管的目的与内容证券监管国际组织IOSCO在1998年提出的《证券监管目的和原则》文件中,提出证券监管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保证市场公正、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性风险。这也能恰当概括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的目的。第一,保护投资者。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时间还很短,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的现象,上市公司、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等都可能因为自身的利益去利用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而获利,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影响到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信心,并最终降低证券市场应有的作用。因此,证券监管部门通过不断颁布新法规和完善旧法规,其根本目的是打造投资者公平参与的市场环境。第二,保证市场公正。有效和透明。保证市场公正、有效、透明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主要是通过明确市场准则,规范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基金和机构的市场行为来实现。法律法规的不断规范和日益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是保证市场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具体表现。第三,减少系统性风险。我国证券市场已经逐步被看作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能够提前反映宏观经济的重大变化。因此,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要加速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特别注意证券市场的平稳性。证券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证券发行监管,即由监管机构依法对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管;证券交易监管,即主要对证券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监督证券交易所正确履行其各项职能,对证券交易所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活动进行处罚;上市公司监管重点是贯彻执行国家证券法规,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员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中的行为,督促其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主要是对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对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机构的经营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对投资者的监管,主要是监管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依法进行投资活动,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外汇管理中国证券市场从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对外开放。证券市场的开放离不开外汇管理政策的配套,以规范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行为。2001年2月19日后,B股市场对境内居民投资者开放,证券市场中外汇管理政策就显得日益重要。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作的承诺:“中国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企业,外资所占比例不超过3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以下业务: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2002年11月5日,国家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由此翻开新的一页。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必须全方位配套,一方面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市场平稳运行服务,另一方面为满足外汇管理政策目标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服务。证券市场外汇管理的指导思想证券市场外汇监管一方面应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进程相适应,另一方面应与我国资本项目的开放顺序与步骤相适应。证券市场外汇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审慎监管、稳步推进。实现证券市场的外汇监管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有机结合,以防范短期资本冲击和资本外逃,维护涉外经济安全。第一,审慎监管原则对证券市场外汇监管属于金融监管范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是实现金融稳定与经济安全,审慎监管原则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审慎监管重点一方面应放在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管理上,另一方面应放在证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上。第二,稳步推进原则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逐步放开在整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虽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经济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大大加强,但必须看到我国经济的整体规模和质量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承受外国短期资本冲击的能力还较弱。如果我们对证券市场的开放放得过宽、过快,势必一方面加大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难度,另一方面加剧资本流出速度,进而影响涉外经济安全。第三,涉外经济安全至上原则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与涉外经济安全相辅相成,保证涉外经济安全是证券市场开放的前提,稳步的证券市场开放可以增加涉外经济的安全性,关键是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在操作上必须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一方面将资本流出入,特别是证券资本的流出入可能带来的冲击控制在国家整体承受能力之内,另一方面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放开与外汇监管水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证券市场外汇管理的制度框架与管理内容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还没有完全实现前,按照上述证券市场外汇监管指导思想,结合我国目前涉外经济现状,建议对我国证券市场外汇管理的制度框架和管理内容设计为:第一,规范证券市场外汇管理政策。在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后,近期应尽快规范B股市场外汇管理政策,管理内容包括对境内、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资金账户和针对境内、境外投资者的B股交易清算账户实行分账户管理;对券商的自有资金账户和投资者保证金账户分开管理;对投资者的资金划转和清算资金划转进行规范。第二,对证券市场的各类主体的外汇收支行为进行规范管理。近期主要体现为对证券公司的外汇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内容包括建立证券公司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对证券公司的外汇收支进行行为管理。中期主要体现为除对证券公司实施监管外,还对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的本外币兑换需求实施监管。第三,对境内企业海外上市和将境内资产,权益注入海外上市进行管理。近期管理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境内企业海外直接上市的汇兑管理;二是对境内资产、权益注入境外(含香港)进行汇兑管理;三是对海外上市前的各种费用支付进行规范。中期管理内容是对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出台规范要求。第四,通过上述三方面外汇管理制度,确立对证券项下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基础。外汇管理制度通过规范证券市场各类主体的交易行为和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等主体的申报业务,使得主管部门有了判断证券项下短期资本流动规模,了解短期资本主要持有人的可能,为监管短期资本流动提供了可操作手段。第五,建立异常情况下的短期资本流动监管机制。异常情况下的短期资本流动监管机制,是针对异常情况下日常采用的汇兑监管机制已不足以抑制证券市场短期资本流动的破坏性冲击时而设计的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一方面是在国内证券市场出攻泡沫时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控制资本流入,另一方面是在国内证券市场出现资金短缺时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控制资本流出。

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范文第3篇

证券市场作为我国金融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筹集资金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资源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一些潜藏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这些潜在问题的出现,也折射出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市场监管功能不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效率低下。本文从我国证券市场以及监管体制的发展入手,分析我国现行监管体制的发展、现状与不足,提出了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几点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监管的发展和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

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对策建议

一、金融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概述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概念及意义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经济的、法律的以及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和交易等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来约束证券投资机构的行为。通俗来讲,证券市场监管就是对证券市场的一切经济活动和活动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证券市场将是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经济学作为理论基础,通过维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来保护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来促进证券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是我国宏观金融监管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有利于保障证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市场投资者是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的重要主体。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因此,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让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的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状况,更合理正确地选择投资对象。

2、完善规范证券市场体系

完善科学的监管制度体系有利于发挥证券市场投融资功能,同时有利于吸引广大的社会投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稳定我国证券市场,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市场资本的科学流动,引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性发展。

3、有利于维护我国金融市场良好秩序

为了保障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顺利进行,一方面,国家要通过立法手段,允许金融机构、投资个人、中介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买卖证券获取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现有的经济基础和环境下,市场也存在着操纵交易、蓄意欺诈等多种弊端,为此,证券管理机构必须对证券市场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制度约束,来构建一个健康合理的证券市场环境,保护正当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依法治国是我国在建设现代化、民主化国家的进程中最重要的管理原则。同理,在市场监管中,首先必须做到有法可依,逐步健全我国证券法律法规;其次,依法监管还要求有法必依,加强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的规范和稳定,更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投资者相对于控股股东和证券发行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需要得到重点保护。保护投资者权利,让投资者树立信息,是培养和发展证券市场的重要环节和基本保障。

3、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原则

监管是属于来自外部的他律制度,但是为了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自律也是必不可少。自律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国家监管和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

4、“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我国金融证券市场不可以存在歧视,所有的证券参与者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公开原则要求证券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通过合理的信息披露机制来保证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管理机构对一切被监管的对象给予公正待遇。

(三)金融证券市场的具体监管目标

我国金融证券具体的市场监管目标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为了保护证券投资者权益;第二就是保护参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第三就是真正落实和维护我国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制度体系。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具体目标可以细化成几个部分,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第一,金融债券市场的参与者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部门需要防止证券市场的人为操纵以及金融欺诈等行为的出现,真正有效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第二,积极发挥我们证证券市场的机制优势,尽量消除证券市场的不足和弱势。通过扬长避短有效的达到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监督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的目标,真正落实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顺利进行的目标;第三,就是根据我国宏观的经济管理的具体需要,运用多样化的手段和方式,调控金融证券市场,引导投资者的具体投资方向,使之更加适应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现状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证券在我国属于舶来品,最早在我国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是由外商开班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中国经济改革大潮,我国资本市场重新得到萌芽和发展。1987年9月,随着我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的成立,我国证券市场开始步入正规化。

在证券市场形成初期,国家采取了额度指标管理的股票发行审批制度,规定在指标限度内,由各省级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再由中国证监会审批企业发行股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数量、规模、股票发行筹资额和交易量等都进入一个较快发展的阶段。我国以发展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为主要战略思想,证券市场的发展突飞猛进,投资品种不断增加,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纷纷崭露头角,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以提高证券市场的监管效率。创业板市场已于2009年10月底正式推出,目前,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市场交易机制正不断完善。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后,金融体系改革,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是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迫切要求,把证券产品推向国际资本市场,进一步打开境内资本市场,以适应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的步伐。

(二)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证券监管体制尚不成熟,主要存在以下几点缺陷。

1、各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清晰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着职责不够明确清晰的问题。首先是与中央有挂部门职责分工不科学有关。从实际监管分工而言,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和管理,人民银行负责核定企业债券的利率,证监会腐恶对企业债券进行上市监管等。由此可见,这样的监管布局分散了监管力量,加大了政策协调的困难性,在操作中也

容易造成监管真空和多头监管。

2、监管权力与范围配置不合理

合理的监管权限配置是保障监管机关顺利履行监管职责、充分是此案监管功能的关键。而目前我国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方面,证券监管机关权限配置结构明显不合理。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重处罚、轻补救,往往没有做好实现预防工作,只注重在事后进行处理。虽然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后处罚能够体现监管的惩罚性与严厉性,起到威慑作用,但是不能补救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甚至证券市场带来的损害。

3、监管人员数量质量与监管模式存在不足

我国证券监管人员数量少,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足以应对证券市场的复杂性。证券监管力度充足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规模的大小以及监管人员的多少和监管素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在经济体中转轨过程中得到足部发展,但是仍然残留着大量落后的痕迹,如:重实体合法,轻程序公正;重审批,轻监管等。

4、三级监管制度不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

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实行三级监管制,即“证监会大区”、“政管办”、“证券监管特派办”三级监管。而实际执行却只有“证监会大区监管办”、“证券监管特派办”这两级监管。在我国广大、浙江、福建等生气甚至还存在着“证管办”或“特派员办事处”这两个并列大区,人为造成市场分裂,严重削弱了监管部门对市场的敏感度,造成了监管空挡。

三、对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几点建议

为提高我国证券市场自身的活力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需求,改革、完善并健全证券监管制度已经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难题。笔者通过对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研究和思考,提出了几下几点建议,以期促进我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证券业的自律监管,充分发挥自律监管功能

充分发挥证券组织的自律功能有利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壮大,有助于处理好政府监管部门通证券市场两者的关系。一方面,加强证券业的自律监管有利于减轻政府所负担的监管任务,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政府在监管方面的权威性。其次,证券业实现自律监管不仅能够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道德水准,更有助于相应的证券自律组织通过腿子年刚一系列行业内部的道德标准来对内部成员的行为造成约束。

(二)健全证券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

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高速发展,当前通用的《证券法》已经逐渐暴露出一系列弊端,因此,为了更好地规范证券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并健全证券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要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所存在的法律的空缺,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全面加快针对证券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发展,促进证券行业的全面振兴。

(三)完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

要想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信息披露制度,就必须从根本上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与此同时,还必须对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进行相应程度的强化和完善,全面加大针对相应信息进行披露监管的频度以及深度,与此同时,证券监管部门还应当全面加大针对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需要重点针对金融证券市场上面那些有可能涉及到的信息披露的违规者以及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暂停抑或者是取消市场当中违规者的上市资格等方面的处理。

参考文献:

[1]蒂米奇,威塔斯.金融监管――变化中的游戏规则[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曹凤岐.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战略[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李宁.关于完善我国证券监管的若干构想[J].金融研究,2010

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理念;价值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通过发行基金证券,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在全球基金业风云变幻的今天,基金业弄潮于证券、产业、风险市场变革发展的大潮中,行业机构励精图治群雄逐鹿,基金业走到了国内产业和金融业开放的最前沿,投资基金业倍受全球瞩目。证券投资基金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我国已加入WTO,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已为大势所趋,这为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条件,创造了机遇。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已成为完善资本市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必然选择。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解决资本市场现存问题的重要作用

基金是适应市场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对专业化理财服务需求的产物,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来讲,虽然基金总量和单个规模均偏小,但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己初步显现出来。在促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培育成熟市场理念、增强证券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的沟通、改善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传导机制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且这些作用和影响愈见凸现。

1.加快储蓄向投资转化,扩大资本市场总量。国债市场经过最近几年的大规模发展,已接近临界线。而股票市场仍处于资金贫乏、扩容过快、行市低迷状态,这主要是由于股市风险太大,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差,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市场信心和投资者利益。投资基金这种新工具,风险较股票低,收益又较债券高,由专家理财,选择适当的投资组合,对稳健投资者的吸引力尤其大。

2.对股票市场的作用。(1)通过组建各类投资基金,或直接购买国家股、法人股,或让国家股、法人股以“证券充当型”方式参与各类投资基金的发起,通过基金上市流通,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难的问题。(2)股市的成熟,一个主要因素是机构投资者成为股市的中坚力量。大量培植基金公司,可增加股市的机构持股比例,同时又能解放大批个人持股者,使他们能安心从事本职工作,大大节约了证券投资的社会成本。(3)证券投资基金由专家管理,操作更富理性,大部分基金的投资倾向于中长期,避免了个人投资者入市不连续的缺陷,有利于证券市场向纵深发展。同时可以引导和促使市场形成理性的投资观念,从而缓解个人投资者大量骤然进出市场所造成的市场波动。(4)由于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决策的制定权被管理者所掌握,企业事实上被经营者所控制,导致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证券投资基金因其理性的操作,对所投资入股的企业要求较高,一般会选择业绩优良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同时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并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这样就可对这些公司形成较强外部约束。为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的青睐,上市公司必然要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这会使证券市场形成真正的优胜劣汰机制,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质量。

3.对债券市场的作用。(1)当前我国对外借款已达相当规模,而进一步吸引直接投资又受到国内投资软硬环境的制约,因此利用证券市场和投资基金已成为吸引外资的新选择。中外合作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使外国投资者以间接方式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另一方面又能减少我国债务负担,并可增加国内资金供给。(2)国债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国债的承购包销和竞争招标,还可为其它金融机构融通资金,调动其国债发行承销与招标的积极性,增强其竞争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发行效率的要求。另外国债投资基金将个人手中的国债集中起来进行交易,提高国债流动性,使得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的操作空间更为宽余。

总之,证券投资基金迅速发展,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也日益明显,正在成为资本市场充满勃勃生机的新兴力量。

二、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证券投资基金对解决资本市场现存问题能起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基金业的起步较晚,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被经济学家喻为“笼中虎”的巨额居民储蓄存款,对基金产品产生了极大的推力。“基金井喷”态势之下,也同样暴露出跑马圈地、投资严重重叠、销售环节不规范等问题,非理性的繁荣背后,潜伏的是大量隐患。

1.基金性质模糊不清。首先,大部分基金组织形态模糊不清。其次,许多名义上为封闭式基金,但在发起设立时却未明确规定存续期。其中有的

基金甚至任意扩大额度,其所谓的封闭式其实只对普通投资者封闭,而对基金管理者却不封闭。再次,有的基金存在不同程度的债券化倾向。不少基金发行人对基金的收益做了不同程度的承诺,这与基金不承诺某一固定的最低收益回报,其收益完全取决于基金经营的收益水平的基本要求不相符合。

2.基金组织结构和运作不规范。一方面,基金关系人概念不清,管理人与信托人之间不能严格分离。另一方面发起人构成不规范,其所持有的股本比例偏小。按照国际惯例,基金的发起设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法人,而且一般应由有影响的大财团或资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我国现已成立的基金中,相当部分是由某家机构独立发起,甚至有政府参与其中,这都违反了基金的基本运作原则。

3.投资基金总体规模和单只基金的规模都普遍过小,不利于市场稳定。投资基金规模严重偏小,使投资基金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能力降低。同时,规模偏小,也使得投资基金无法在证券市场上抑制过分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与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身份不相称。相反,相当一部分基金反而成了市场发展的一种不稳定因素。此外,现行许多基金规模过小还给以后实行规范化改造增加了很大难度。

4.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偏离,投资工具单调,投资结构失衡,投资组合不科学,影响了基金功能的发挥。从现有证券投资基金的实际投资对象来看,几乎都是多元化投资。很多基金投向实业、房地产等的比例偏大,对证券市场的投资比例偏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偏离,一方面造成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差,收益差,分散风险的能力差;另一方面使得证券投资基金稳定证券市场的功能弱化。

5.基金经理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投资行为上具有较高程度的同质性。这导致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中存在着“羊群行为”,这在我国股市表现尤其明显。当许多基金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的股票时,会导致单个股票的价格大幅波动,破坏市场的稳定运行。

三、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我国发展投资基金要以维护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为前提,要借鉴西方国家发展基金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发展过程中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1.规范改造现有投资基金的规模和投资,适时适量推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规模过小,难以发挥市场“稳定器”的作用。只有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才能产生规模效应。另外,投资基金只有拥有了足够多的资产才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和进行投资组合,从而达到降低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可借鉴国际市场上这些成功经验,改变我国投资基金形式单一,投资工具和投资手段单调的现状,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品种的多元化。

2.积极引导海外中国基金,逐步建立中外合作基金。第一只中国概念基金始于1989年成立的“新鸿基中华基金”,随着新兴市场中国概念的兴起,以中国B股、H股和非上市公司为投资对象的中国基金数量大增。但由于我同B股、H股市场相对狭小,可供国外投资基金选择的品种与数量相当有限。我国应采取相应措施鼓励海外中国基金投资于B股、H股,也应发展中外合作基金,引进国外基金管理经验,实现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

3.加快推进投资基金管理体系的建设,健全对基金的监管体系。首先,建立健全宏观监管体系,改变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管理局面。其次,建立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自律性机构,以加强内部协调和业务管理。再次,在基金内部建立微观监管体系,加强基金管理体系中信托人对基金业运作的监管功能,提高基金受益人大会的权威,明确规定并在实践上强化受益人大会对基金的监督作用。

4.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完善基金监管法规,将基金市场运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基金主管机关行使审批和监督职能;贯彻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原则,加强托管人对基金资产运作的监督;规定基金信息披露,出版相应的专业报刊,保护投资者利益。把经营基金的管理公司置于严格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对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制裁。

5.把握尺度,保障基金业稳健发展。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时,势必形成基金、证券和银行共同争夺资金的局面。资金流向基金市场,虽然可以减轻银行的存款利息负担,但也有可能弱化中央银行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经济的能力。而且,鼓励企业从向商业银行间接融资转为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既要积极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又要防止盲目冒进,从而使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走向稳定健康发展的道路。

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范文第5篇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成就与问题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1.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据中国证监会统计资料显示:到2004年4月4日,中国上市公司为1314家,总市值45804.96亿元,流通市值14367.68亿元,总股本6589.31亿股,证券公司共133家,总资产约5618亿元,营业网点约3000个,证券市场投资者开户数为7123万户,而到5月28日仅上海A侣股总计市价总值已达31134.12亿元。

2.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投资者队伍已从单一的中小投资者发展为机构投资者为主,至2004年4月底,中国证券基金管理公司34家,证券投资基金超过100只,投资基金规模为2563亿份,基金净资产净值为2679亿元。基金持有股票市值相当于A股流通市值的11%。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

3.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公正、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公正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经过10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

4.建立起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

5.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布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二)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市场的结构不完善,股票种类较繁,股权割裂问题严重。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只有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尚未建立,风险投资制度也不完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如国有股、法人股的不可流通问题,A、B股市场的分割势态等,这些遗留问题都为市场的未来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重要品种股票来看,其种类繁多且欠规范,同一家公司股票同时存在国有股、法人股、社会流通股、A股、B股、H股,而且从股票流动性及特征来看,存在多年无风险机制制约的非流通股,并存在严重的“一股独大”现象,这是历史原因及源生性矛盾造成的结果,进而造成目前市场上同股不同权现象的产生,这是目前证券市场品种最突出的现状。从绝对控股构成来看,非流通股总体占据了市场的70%以上,而流通股仅占10%一20%,两种价格的巨大差异,一方面造成了上市公司与上市股本的不对称,而且还导致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不平等待遇以及市场并购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它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存量活化与结构调整,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沉淀与流失。换言之,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能整体上市流通,严重阻碍了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同时,也退化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机能。同一股票两种不同股东的利益矛盾,也是中国证券市场未来规范发展中的障碍之一,更是目前证券市场上的现实问题。

2.现有的主板市场容量小,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机构投资者比重小,市场投机氛围浓厚。市场监管落后,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配合及开放条件下的市场监管经验极为缺乏。

3.上市公司质量有待提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虽然有一些较优秀,但所占比例不大,而新上市公司问题仍然严重,比如近段时期上市的次新股,金证股份、东方宝龙、通威股份等上市后就变脸,业绩由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优异,几个月后就变为亏损公司。这说明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包装上市问题,另外部分上市公司融资后项目突然块规变更现象也较突出,这是目前证券市场中较为敏感与执法不严的具体表现。

4.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入WTO后,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的挑战

证券市场开放必然带来的数量庞大的国际资本流动,其投机性和迅捷的流动性使整个金融体系变得更加脆弱,严重的话还可能干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给整个经济体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虽然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人世贸组织,因而享有开放市场的很多缓冲手段,但是随着缓冲期的结束,国内证券市场必然将更加开放。因而加人WTO将给我国这样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证券市场带来巨大的挑战。在WTO的22个协定中,涉及金融业开放最主要的是《服务贸易总协定》,该协定共有29个条款和8个附件,其中两个是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阐明了定义、范围等,与正文一样具有法定约束力。此外,1997年12月13日WTO成员国在日内瓦达成了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并于1999年3月1日起生效。《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主要有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市场准人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其中前三项原则为一般性原则,各缔约方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都必须遵守。而市场准人、国民待遇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属于特定义务,需要各缔约方经过谈判达成具体承诺并加以执行。在三条可协商的原则中,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开放所持的立场是:(1)对于逐步自由化原则,中国坚持金融部门的开放必须循序渐进,在资本项目完全开放之前,外资全面进人的可能性不大。但最终会全面开放市场,使得外资能从事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切业务。(2)对于证券市场准入原则,我国所做的承诺主要有:确保在华外资证券服务提供者在取得证券服务方面享有最惠国待遇;允许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在华设立机构并有开业权;确保外资证券服务提供者在我境内提供我国暂缺的任何形式的新金融服务。(3)对于证券市场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所作的承诺主要有: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在取得我境内证券组织成员资格后,进人任何形式的证券市场享有与本国证券服务提供者相同的待遇,包括投资品种、投资数量、投资比例等方面。就证券市场的透明度来说,除紧急情况之外,每一缔约方必须将其余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所有的其他决定、规定以及习惯做法,最迟在生效之前予以公布,以便使国内外市场主体有充分的时间予以了解和掌握,尽量使市场环境变得可以预见,并进而决定自身的行为取向。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证券市场的开放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l)对各缔约方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2)允许缔约国在国内建立证券服务公司并按公平竞争原则运行;(3)缔约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4)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5)允许缔约国资本在国内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这些要求,尤其是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实际上将所有缔约国的金融市场都连成一体,伴随着未来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进程,中国完全开放证券市场是必然趋势。

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现实基础,不成熟、不完善、在相对封闭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市场的过快开放必将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和民族证券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表现在:

第一,国际资本的流动将给我国这样一个小规模的市场带来极大的冲击。在证券市场完全开放后,如果国内外资产的价格存在明显的差异,或者我国市场存在明显的盈利空间,大规模的资本流动将不可避免。频繁而大量的资本流动将可能严重地干扰我国金融市场正常发展,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如果我国市场的规模本来就不大,市场的流动性也不充分,那么一定规模的外资流人或流出都会十分明显地影响我国市场的价格走势,加剧市场的波动。

第二,国外金融机构进人带来的全方位竞争将给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带来极大的挑战。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会有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出现更多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甚至外国独资机构,与国内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市场占有率、技术、金融服务、人才等方面开展激烈的竞争。这些金融机构大多历史悠久,在长期的、严峻的市场竞争中经历了考验,已经建立了一整套非常严密、成熟的业务经营管理制度以及风险管理制度,拥有十分完善的竞争策略、竞争手段和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在世界上的知名度比较高,将在短期内对国内证券业的业务经营活动形成较大的冲击,将打破我国金融体系原有的均衡。

第三,证券市场的开放将给我国的市场监管带来巨大挑战。证券市场的开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本身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果金融监管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无法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那就可能使证券市场的风险越积越多,甚至酿成金融危机。从现实监管水平来看,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落后于市场发展的需要,监管水平仍不适应资本市场开放的要求。例如,在证券、银行、保险以及财政、计划、外汇管理这些与金融运行息息相关的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政策协调、沟通机制,容易出现政策、规则不一致的现象。此外,如何对开放条件下的中国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我们也缺乏经验和清晰的应对思路。所以我国的金融监管急需进行深刻的变革。

三、中国证券市场引入QFll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政策和措施推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加入WTO,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但是,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较短,在许多方面与国际证券市场运行惯例尚未完全接轨,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既要适应WTO规则的要求,逐步开放资本市场,又要有效控制证券市场国际化可能带来的风险。为此,必须采取积极稳妥的政策和措施来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就在于它是通过QFll在本地投资条件的逐步放开来实现的。QFll的进人不仅使所在地证券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化,而且在投资理念的重塑、市场资金的供给和宏观市场的稳定方面令其受益匪浅。

(一)引入QFll制度可以有效改变市场结构和资金供求

散户投资者比重过高,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特色。以散户为主的证券市场存在投机风盛、市场波动剧烈的问题。QFll的进人,我国证券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将会有所改善,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将会逐步提高,最终会发展成为以机构投资为主导的市场。与此同时,外资的进人也必将有助于解决我国证券市场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使市场资金的供应渠道进一步趋于多元化,市场的规模和容量进一步扩大。

(二)引入QFH制度可以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金融创新是证券市场发展的生命线。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十多年来,证券品种、交易手段、市场准人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层出不穷,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在证券品种、交易手段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金融创新的空间十分广阔。QFll的进人,必将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制度创新等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引入QFll制度可以使投资理念趋于理性化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短线操作获取二级市场价差,对股票价格的涨落关注过多,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经营和效益则关心不够。客观地讲,这种投资理念是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和证券市场制度的产物。QFll的进入,其本身所具有的理性投资风格将会引导整个证券市场趋于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市场对证券价值的判断将不完全由“资金”决定,而是由公司的真实价值决定。投资者会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的投资价值,中长期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也将深入人心。

(四)引入QFll制度可以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竞争环境

我国证券市场引人QFll将改变现有的市场竞争格局,可以有效地激活证券市场,提升证券市场的吸引力。只要政策调控得当,完全有可能形成证券市场发展、国内外机构投资者不断成长、投资者满意的“多底”局面。由于QFll的进人,市场的竞争必然加剧,这将有利于培育国内证券机构及其基金管理公司在竞争中生存的能力。逐步对外开放的证券市场对国内证券机构及其基金管理公司来说是一个最好的训练场。

(五)引入QFll制度促进证券市场化改革

在QFll制度下,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必将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介机构责任和权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准确等实行监管,并施加一定的影响,促进其发展和完善。外国机构投资者增量资金的投人会缓解我国股市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和股市扩容所面临的资金压力,加速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统一的改革进程。更进一步看,QFll制度的引人会促使A股和B股的并轨,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步伐。

四、中国证券市场引入OFll制度的对策建议

我们要着眼整个社会经济运作环境和整个证券市场运作环境的配套,着眼于证券市场的整体改革和发展,而不是只着眼于证券市场在引入QFH制度方面的“单兵突进”,QFll制度的动态发展需要与整个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保持一致,形成良性互动。

(一)循序渐进的德健政策

中国证券市场引人QFll制度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稳健政策。在初期,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要对QFll的数额、参与资格认定、投资品种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挑选和限制,以避免外资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然后,可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逐步放宽QFll进人国内证券市场的各种限制;最后,在市场规模扩大、市场结构完善、监管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取消各种限制。

(二)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中国的证券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一方面,外国投资者由于担心法律风险不敢轻易进入中国市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中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合作及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投资者的资格等方面都没有考虑外国投资者的内容。引人QFll制度,还有赖于这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我国可以考虑制订《引进外资法》,对有关外资及境外金融中介机构的引进、QFll制度细节及QFll资格、外资汇入汇出、外资投资领域和限制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对现存的各种法律法规条文,则可采用附加条款的方式弥补因缺乏对外资的相应规定而导致的漏洞。

(三)规范的信息披寡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已经导致我国证券市场中操纵行为的泛滥,既不利于投资者公平地获得证券信息,降低其证券市场的信心和参与度,也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进而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QFll进人我国必须与国内投资者在信息享有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为此,我国必须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纲目兼备、层次清晰、易于操纵的信息披露体系。只有这样,QFll才有信心持续的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中国的证券市场才能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构筑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固然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监管的不力和非市场化倾向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引人QFll制度,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要强化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确保证券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强化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关键,也是证券市场国际化能够顺利实现的关键。当前,强化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要做的主要工作有:

1.矫正政府角色定位,解除政府的“隐性担保”责任。

2.完善市场法制,依法规范证券市场秩序。首先,要抓紧制定与《证券法》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增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同时严格对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经营单位的规制和管理,制止证券交易中的各种违规活动。其次,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动态监管机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跟踪核查。再次,建立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组织机构和社会机构,维护投资者利益。

3.建立社会化监管体系,发挥中介机构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同时调整好中国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的职能划分,形成财务监督、法律监督、保荐人监督、媒体监督、行业监督、行政监督与市场监督相结合的立体式监督网络,尽可能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五)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是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基本前提,而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最大障碍就是上市公司的运作不规范和质量低劣。为此,必须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选择和重组企业,确保素质高、经营业绩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人证券市场。从证券市场建设的角度看,一级市场的工作重点应放在严格审查公司章程、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招股说明书和严格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上。二级市场上,在尽快消除公司股权结构和证券市场分割的同时,坚持和提高股票上市标准,增加债优股的上市量,使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场运作效率逐渐达到国际标准。

2.加强上市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此,必须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负面影响。

3.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在适当缩短信息披露间隔时间、健全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加强对信息质量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将民事责任引入信息披露制度,以消除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状态,制止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完整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