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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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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字典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汉语大字典(第二版)》 “攴”部 注音 释义 字形

引言

《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为《大字典》)作为一部古今兼收、源流并重的大型汉语工具书。该部字典自1986年出版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人士的好评。由于初次修订的缘故,其注音和释义存有不合理之处。汉语大字典编纂处专家针对这些问题对《大字典》进行了第二次的修订,纠正了不少体例性、硬伤性的错误。由于《大字典》的修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需要相关语言文字工作者不断地加以补正。在此笔者不揣浅陋,利用相关文献资料对《汉语大字典(第二版)》“攴”部字的注音和释义进行考察,并从以下八个方面对“攴”部字予以补苴,以期为《汉语大字典》的修订工作奉上一份绵薄之力。

一、注音待商

《大字典》作为一部综合性的字典,在注音释义各方面都力求详尽,但是其中有些字的读音还是有待商榷的。

1581页,“数”字“shuò”音下义项④:“细;密。《集韵・烛韵》:‘数,细也。’……《孟子・梁惠王上》:‘数罟不入闯兀鱼鳖不可胜食也。’赵岐注:‘数罟,密网也。’杨伯峻注:‘数,音朔(shuò)。细也;密也。’”

按:《大字典》将“数罟”中的“数”读音标为“shuò”,而《汉语大词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简明古汉语字典》等辞书将“数罟”中的“数”标为“cù”。“数罟”中的“数”音“shuò”还是音“cù”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通过查检古代的文献资料,笔者认为音“cù”更为妥当。《集韵》:“数,细也。毛苌曰:‘庶人不数罟。’”[2]P561该解释处于《集韵》“促”小韵下。“促”,《集韵》注“趋玉切”,属入声,烛韵三等字。据此“数”切出的音应为“cù”。又因毛苌为西汉著名学者,与毛亨并称,其注释具有可信性。“庶人不数罟”,是说百姓捉鱼不用细密的网。这也正是《孟子》“数罟不入闯亍钡囊馑肌9时硎尽跋福密”义时音“cù”比较合适,而《大字典》“数”字下并未收录“cù”这一读音,欠妥当。

二、释义待考

《大字典》中某些字的释义有待商榷,还需要继续完善。

1551页,字下义项④:“用同‘考’,旧称已死的父亲。唐陈子昂《唐故朝议大夫梓州长史杨府君碑》:‘坟其左,叔茔其旁。’”

按:《大字典》将“”释为同“考”指“已死的父亲”,此解释未反映出词义发展演变的过程。许多词典都将“考”和“妣”解释成“死去的父亲”和“死去的母亲”。其实“考妣”的本义并非如此,在先秦文献中“考妣”指的是“父母”,而并不特指“亡故的父母”,如《尔雅・释亲》:“父曰考,母曰妣。”《仓颉篇》:“考妣延年。”《尚书・酒诰》:“‘奔走事厥考厥长。’孔安国传:‘奔走事其父兄。’”由此可知先秦时代,“考”指父亲,并非特指亡父。到汉代,“考妣”的词义范围缩小,“考妣”开始专指“亡父亡母”,《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释名》卷八:“父死曰考。”“考”由“在世的父亲”发展成为专指“死去的父亲”,《大字典》应该将“考”的本义点明。“”用同“考”,释义应为“本义为父亲,后专指已死的父亲。”

1576页,“”音kuaì“钱。《改闼纳篇海》引《川篇》:‘,钱也。’”

按:“攴”部字下各字多以“攴”为形旁,故字的本义多与治事、动武有关。该字引《川篇》释为“钱”,无其他例证,故释义的准确性待商。张涌泉认为“”字“钱也”之训有误,“以其形音而言,此字应为‘害攴’的俗体。”[3]P625在古代文献资料中,“害”可俗写作“”,《玉篇・宀部》:“害,何赖切,残也,利害。俗作。”[4]汉《营陵置社碑》:“灾不侵,五谷熟成。”北魏《元袭墓志》:“喻以安危,晓以利。”以“害”作偏旁的字,其中的偏旁“害”也可俗写作“”,如《敦煌俗字谱》:“,同‘’。”《龙龛手镜》:“恪瘢ㄋ祝。”[5]P267另《康熙字典》引《五音篇海》注“”同“衤害”,“”同“”。由此类推,“”应该为“害攴”的俗写。“害攴”,《广韵》注“苦盖切”,“害攴,伐也,击也。”[6]P362“”,《改闼纳篇海》引《川篇》注“口外切”,两字古音相同。故“”应为“害攴”的俗写,表“伐也”、“击也”而非表“钱”义。

1576页,“亲攵”字条:“同‘亲’。《字汇・攴部》:‘亲攵,古文亲字。’”

按:就形体来看“亲攵”与“亲”字繁体“H”相近,但从目前掌握到文献资料来看,没有充足的例证可以证明该解释的正确性。《龙龛手镜》中记有该字,文部入声下记“亲攵”音“煞”,这就出现了矛盾的地方,因为“亲”在《广韵》中为平声真韵七人切,而“亲攵”列于《龙龛手镜》入声字下,既然两字不同音就不应该释作“亲攵”同“亲”。张涌泉先生在《汉语俗字丛考》中对“亲攵”进行了一番考释,认为“亲攵”应为繁体“”的俗体,并从音韵和字形等方面做了考证。“杀”字在《广韵》中有两个读音:一是所拜切,为去声怪韵字;一是所八切,为入声黠韵字。当“杀”音“所八切”时与“亲攵”在声调上正相合。从字形来看,繁体“”与“亲攵”也相近,故张涌泉先生认为“亲攵”并非“亲”的异体字而是繁体“”的讹俗字,笔者认为张涌泉先生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大字典》在修订时应当对“亲攵”字进行适当的补充说明。

三、义项缺失

义项缺失是词典编纂过程中最易出现的一个问题。虽然《大字典》以释义详尽见长,但是难免也存有义项缺失的现象。笔者在对“攴”部进行查检时,发现下列字存在义项缺失的现象。

1551页,“收”字条共收17个义项,漏收“消散,消失”这一义项。唐于鹄《途中寄杨涉》:“日色云收处,蛙声雨歇时。”宋林逋《秋日西湖闲泛》:“疏苇先寒折,残虹带夕收。”“收”的“消散,消失”义其实是与“收回,取回”义相对应的,“收回、取回”这一动作导致的结果便是事物的“消失”,《大字典》中收录了“收回、取回”义而未收“消散、消失”义,有失妥当。

1556页,“政”字条缺少“惩罚、处分”义。元孟汉卿《魔合罗》第三折:“观其言而察其行,审其罪而定其政。”其中“政”意为“惩罚、处分”,《大字典》失收。

1563页,“救”字收录表动作的“援助;救护,使脱离灾难或危险”义,如《诗・邶风・谷风》:“凡民有丧,匍匐救之。”名动相因,“救”又可作名词表示“救兵、援兵”,如《墨子・号令》:“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至,明于守者也。”《北齐书・段韶传》:“计彼援兵,会在南道,今断其要路,救不能来。”这一用法在古汉语中使用频率比较高,应立为一个独立义项。

1564页,“敕”字诸义项多含有“戒”、“谨”、“治”义。除《大字典》列举的义项外,“敕”还有“周备、详明”义。王充《论衡・问孔》:“圣人之言,不能尽解,说道陈义,不能辄敕。”又:“周公告小材敕,大材略。”例句中“敕”意为“周备、详明”。

1568页,“敢”字条,义项⑥列举了“敢”作副词的几种用法:“1.正、正好;2.准;定;3.莫非、大概”,其中失收了“敢”作副词表“可、可以”这一义项。元郑光祖《亻刍梅香骗翰林风月》第三折:“白敏中云:‘小生敢去也不敢去?’正旦云:‘先生,你去不妨。’”例句中“敢”作副词“可、可以”用。

1573页,“敦”字音dūn时失收“敦”表“盛、茂盛”义,古称太岁在午之年为“敦”,意为是年万物盛壮。《尔雅・释天》:“[太岁]在午曰敦。”孙炎注云:“敦,盛也。”又《淮南子・天文训》:“太阴在午,岁名曰敦。”高诱注云:“敦,敦,盛。,壮也。言万物皆盛壮也。”

四、书证偏晚

《大字典》在为义项列举书证时,存在某些书证年代偏晚的现象,笔者根据自己掌握到的文献资料提前了一部分义项的书证。

1553页,“改”字义项③:“修改。如改文章;改衣服;叶圣陶《倪焕之》四:‘学生作了文,必须认真给他们改。’”

按:书证明显偏晚。《左传・襄公九年》:“荀偃曰:‘改载书。’公孙舍之曰:‘昭大神要言焉。若可改也,大国亦可叛也。’”又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附会》:“改章难于造篇,易字艰于代句,此已然之验也。”上述用例都可用来作“改”表“修改”的书证。

1555页,“放”字条义项⑩:“开,行(船)。唐杜甫《陪诸贵公子纳凉晚际遇雨》:‘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义项{11}:“发出,发射。如放枪;放光;放冷箭。唐王绩《古意六首》之五:‘但使雏卵全,无令缯U放。’”

按: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放”表示“开、行(船)”的用法,谢灵运《石室山》:“清旦索幽异,放舟越s郊。”“放”表“发出、发射”义举唐王绩诗为例也偏晚,汉代就有这种用法。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大兵一放,玉石俱碎,虽欲救之,亦无及已。”

1557页,“故”字条义项⑨:“死亡。如身故;病故。《徐霞客游记・黔游日记一》:‘时沙土官初故。’”

按:汉代就有“故”表“死亡”的用例,如《汉书・苏武传》:“单于召会武官属,前以降及物故,凡随武还者九人。”颜师古注:“物故谓死也,言其同于鬼物而故也。”《大字典》举明代用例,偏晚。

1567页,“敝”字下义项⑦:“同‘弊’,毛病。《汉书・晁错传》:‘陈胜行戍,至于大泽,为天下先倡,天下从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行之之敝也。’”

按:该例证偏晚。《尹文子・大道下》:“其敝在于不知乘权藉势之异,而惟曰智能之同。”战国时期“敝”已被借作“弊”,表“弊病、害处”。

1577页,“敲”字义项⑤:“敲诈。如:敲他一笔钱……鲁迅《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

按:元代已有“敲”表“敲诈”的书证。马致远《青衫泪》第四折:“掩那虔婆见他是个官人,心中要敲他一下,不想又没甚么大钱,好生埋怨。”该句可作“敲”表示“敲诈”义的书证。

五、书证缺失

1554页,“”字条义项①:“分。《说文・攴部》:‘,分也。’《广雅・释诂二》:‘,减也。’王念孙疏证:‘者,分之减也。’”

按:该义项未举书证。其实《说文》中已收录“”表“分”的例证,“,分也。从攴,分声。《周书》曰:‘乃惟孺子’,亦读与彬同”。《大字典》引《说文》时未将书证引用出来,导致该义项书证缺失,有失妥当。

1572页,“隹攴”字条,“《广韵》士咸切,平咸崇。①鸟啄物。《广韵・咸韵》:‘隹攴,鸟隹攴物也。’”

按:该义项《大字典》未举书证,蒲松龄《日用俗字》可补书证。《日用俗字・庄农章》:“煮了信石须谨慎,鸡隹攴狗舔染黄泉。”《日用俗字・禽鸟章》:“Y鹆鹦哥秦吉了,虽然嘴巧亦隹攴张。”其中的“隹攴”表“鸟啄物”义。

1572页,“朋攴”音“pēn馈薄!盎鳌!陡闼纳篇海》引《川篇》:‘朋攴,击也。’”

按:“朋攴”字缺少书证,蒲松龄《日用俗字・争讼章》“U着脖子朋攴打,起石头束攴脑浆”中的“朋攴打”即为“击打”之义,可为其补充书证。

1575页,“敫”音“qiǎo”时义为“击”。“《集韵》牵幺切,平萧溪。击。《集韵・萧韵》:‘敫,击也。’”

按:该字未举书证。《太平御览》卷九一七引《淮南子》:“夫雁从风飞,以爱气力;衔芦而翔,以备弋矢敫。”其中“敫”为“击”义,可用作书证。而“敫”之“击”义具体指的是“弋射”。

1576页,盍攴:“《集韵》克盍切,入盍溪。敲打。《集韵・A韵》:‘盍攴,敲也。’”

按:禅宗语录中有相关例证,《蔗庵范禅师语录》卷十:“横三竖四机机相副,撞头盍攴额法法全该。”又卷十五“虽然于着不得处,不妨敲盍攴,没交涉时正好商量。”其中“盍攴”表“敲打”义。

六、书证与释义不合

《大字典》中存有书证与释义不合的现象。

1567页,“敝”字条下义项{13}:“通‘蔽’。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敝,假借为蔽。’1.遮挡。《周礼・考工记・弓人》:‘长其畏而薄其敝。’郑玄注引郑司农曰:‘敝,读为蔽塞之蔽,谓弓人所握持者。’《墨子・经说下》:‘足敝下光,故成景于上;首敝上光,故成景于下。’”

按:“敝”表“遮挡”义时,所举的第一条例证有误。《周礼・考工记・弓人》中的“敝”应表“弓把”义,郑玄注“谓弓人所握持者”指的就是“弓把”。孙诒让《正义》引戴震曰:“敝与唇怨把。”该处的“敝”表示的是名词“弓把”,而非“遮挡”义,书证与释义不合。《墨子・经说下》中的“敝”字才是“遮挡”的意思。

“敝”的“弓把”义源于“被”字。《周礼・考工记・庐人》:“凡为殳,五分其长,以其一为之被而围之。”郑玄注:“被,把中也。围之,圜之也。”陆德明《释文》:“被,皮义反。”“把中”为“手握持处”,孙诒让《正义》:“《说文・手部》云:‘把,握也。’言当手握处之中也。”故“敝”为假借字,假借作“被”,表示“弓把”义。

七、字际关系不明

1572页,忽攴,音hū“击。《改闼纳篇海》引《川篇》:‘忽攴,击也。’”

按:“攴”偏旁与“手”偏旁在意义上有相通之处,这两个偏旁有时会出现换用,如《大字典》中“冒攴”字下注“冒攴”同“扌冒”,“皆攴”字下注同“揩”,“易攴”字下注同“P”,“夫攴”字下注同“扶”,类似情况还有不少,它们都是音义皆同的异体字。“忽攴”字也有异体字,但《大字典》没有点明。手部下“扌忽”字与“忽攴”音义相同,“扌忽,《广韵》苦骨切,入没溪。又《集韵》呼骨切。击。《方言》卷十:‘南楚凡相推搏曰扌必,或曰扌忽。’《广雅・释诂》:‘扌忽,击也。’”[1]P2014《大字典》也应在“忽攴”下注明“忽攴”同“扌忽”。

八、音义未详

《大字典》中也有不少音义未详或者音阙义阙的字。考这类字的读音和意义对于《大字典》的修订十分有必要。

1566页,字条“秃攵”,“秃攵,音义未详。《说文长笺・攴部》:‘秃攵,阙。《石鼓文》:‘秃攵康康。’’《字汇补・攴部》:‘秃攵,音义阙。’”

按:“秃攵”当为“敕”的异体字,音chì。《字学呼名能书》昌石切,入声字下有“秃攵”字。《康熙字典》引《说文长笺》注“《石鼓文》申敕。敕字讹作秃攵。”[11]P1427《生冷僻字汇编》、《异体字字典》“敕”字下异体字中都有“秃攵”,由此可知“秃攵”是“敕”的异体字,“秃攵”与“敕”音义相同。

结语

通过对《大字典》“攴”部字进行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大字典》在注音释义等方面确实存在着疏漏之处,其中义项缺失、书证偏晚、书证缺失等问题较为严重,这与当时编写者掌握的语料有限有关。随着我们掌握的语料越来越多,《大字典》中也应该适当地增加义项,更换、补充书证,不断更新完善。除此之外,“攴”部字中还有一些疑难字和未详字,我们应加强对这类字的关注和考释,以期早日作出合理的说解,补全《汉语大字典》的阙失。

参考文献:

[1]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编纂.汉语大字典(第2版)九卷本[M].湖北长江出版集团,2010.

[2][宋]丁度.集韵.新兴书局影四部备要本.

[3]张涌泉.汉语俗字丛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梁]顾野王.大广益会玉篇.元至正二十六年南山书院刊本.

[5]释行均.龙龛手镜(高丽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陈彭年,丘雍.宋本广韵(张氏泽存堂本)[M].北京:中国书店,1982.

[7]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8]许宝华,宫田一郎主编.汉语方言大词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9.

[9]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3.

[10]章太炎讲授.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缩印本)[M].北京:中华书局,2010.

[11]张玉书等编.康熙字典[M].北京:中华书局,1958.

[12]张永言,杜仲陵,向熹编.简明古汉语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

[13]李学勤主编.字源[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

汉语大字典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汉语大字典》; 义项; 概括性; 疏失

中图分类号: h1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6604(2012)02-0056-06

概括性是语文辞典建立义项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其释义质量、编纂水平的重要标尺。《汉语大字典》在义项的概括性方面取得了超过前人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也存在不少错误疏失。对此,学者们多有批评讨论。从1999年起,出版社组织力量对《汉语大字典》进行修订。2010年4月,第二版修订本面世。由于此次修订选择的是中修方案,在对“硬伤性、体例性”错误的纠正以及编排检索方面成效较大,而在“提高性修改”即提升质量内涵方面则相对不足。就义项的概括性来说,首版中出现过的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改进,学术界新的研究成果未予很好地采撷吸纳。为此,本文从《汉语大字典》(第二版)第一卷中选取在义项的概括性方面存在若干疏失的条目进行讨论,试陈一得之见,供编者读者参考。本文主要讨论常用字、常用义问题。内容大体分为根据孤例立项,取用古注失察,独立性把握失度,从而导致义项概括不当三个部分。三部分的内容未予严格划分,难免有交叉之处。为讨论的方便,一般将所议条目的材料全部引出。此外,对字和词不作严格区分(本文所引材料均出自《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编,四川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所引材料只标明页码)。

一、 根据孤例立项,义项概括不当

字典义项的概括,需要在词的众多相近用法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实现。从理论上说,用孤例来设置义项,无以进行归纳、整理、提炼,难有概括性可言。不过,对于历时性大型语文字典来说,一概否定孤例立项的做法不免有点过于苛求、不切实际。因为至少有两种情况需要变通处理:一是在古代文献中,确有个别字冷僻、古奥的用法例证极少,而作为大型语文字典,承担着存古备查的任务,还得为其设目立项;二是由于现时据有的资料有限,有的字义只偶尔出现在孤例中,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很难将其归并到别的义项中,只能暂时为其立项,留待以后有了新材料再作补苴[1]60-63,[2]119-120。除这两类情况外,对于字在孤例中出现的其他现象不作深入细致的考察便率尔立项,无疑是字典编纂的缺陷乃至硬伤。兹举《汉语大字典》(第二版)据孤例立项而有失妥当的若干条目如下:

上 高位。汉蔡邕《独断》卷上:“上者,尊位所在也。”唐柳宗元《封建论》:“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6页)

按,此条仅凭蔡邕对“上”的解释和一条例证来设立义项,显然依据不足。例句中所谓“居上”,就是居于上面或高处;这个“上”指很高的地位,尊贵的位置。“上”的常义即义项为“高处”,其下引例中的“上”字所指,均为空间距离大的位置。人在社会所居位置之高与物体所处位置之高,当属于同一层级系列,区别只在抽象与具体方面,没有必要在义项上分列。因此,若将此条与义项合并,再把释文调整为“高处,高位”,便可兼顾到“上”的这两类用法,且更具概括性。

主 主婚。《谷梁传•庄公元年》:“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51页)

按,义项是从孤例中推测出来的,似难成立。稽之文献,此章记载的是周天子将女儿王姬嫁给齐侯之事。因例句的前文有“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之言,故句中“主”之后承前省略了“婚姻”二字。由于动词“主”的对象是举行婚礼的王姬,将其释为“主婚”,只是其常义“主持”在特定语境中才有的意义。若随文作注,当然可用“这里指主婚”说解;但将其立为义项就不可取了。此项并入“主”的义项“掌管;主持”之下即可。

厚 财富。《韩非子•有度》:“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83页)

按,“厚”本是形容词,因在句中用作偏正短语的中心词,充当宾语,则有了名词性,指富厚的财产。用一“厚”字,旨在强调国家财产之多。这种用法,修辞上谓之“以偏代正”。可见,以“财富”解释例中的“厚”字,还不够准确。更主要的是,孤例中的修辞义,不能满足设立义项的条件。这个“厚”,应视为义项“丰厚;富厚”的临时性用法。可以按编纂条例在义项下

置又项:指富厚的财产。

佐 治理;管理。《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廉于其事上也,以佐其下。”(164页)

按,一条材料不足以支撑起独立的义项。此外,单就例句本身而言,把“佐”释为“治理;管理”,并无窒碍。然而,由于这条引例截取后文字偏短,因而自足性不够,结合前后文意看,如是为释还存在一定偏差。这段话是子贡评价鲁国大夫澹台灭明的民本思想的:“贵之不喜,贱之不怒,苟于民利矣,廉于其事上也,以佐其下,是澹台灭明之行也。”清人王聘珍解诂:“苟,诚也;廉,犹俭也;佐,助也。以佐其下者,损上益下也。”相对而言,王聘珍的解释更为清楚、合理,惜编者未予参看。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说,澹台灭明俭于事奉国君,以便帮助更多的下层百姓。“佐其下”,当指帮助他治下的百姓。因此,此条应并入“佐”的义项“辅助”中。

作 发生,表现出。元萧德祥《杀狗劝夫》:“教那厮越粧模,越作势。”(168页)

按,“作”是一个义域较宽、适用面广的动词。《汉语大字典》为“作”列了二十五个义项,显得零散琐碎。原因在于对临时义、随文释义未予以很好的概括,轻易设立义项。此条即其例。从疏通句意角度看,例中的“作”释为“发生,表现出”十分妥贴;但作为使用频率甚高的常用字,一条例句还远不够设立义项的条件。这个“作”可看作是义项“产生;兴起”的临时变体,应将其涵括其中。“作势”亦即作出某种样子的意思。

侍 随从。《广韵•志韵》:“侍,从也。”宋玉《风赋》:“楚襄王游于兰台之宫,宋玉、景差侍。”(177页)

按,因《广韵》中“侍”有“从”的解释,便尽量为其找出例子来凑成义项,这可能是编者设立此项的考虑。这样处理,义项显得单薄,且失之牵强。此例的“侍”完全可以纳入义项“在尊者旁边陪着”之中。因为宋玉、景差之“侍”,不就是跟随陪伴在尊者楚襄王的左右么?此义既无别的例句佐证,又与义项的意义交叉重合,没有必要设立。

弄 动用。《汉书•龚遂传》:“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横池中耳。”(558页)

按,在没有提供别的材料参照的情况下,将例中的“弄”释为“动用”,只能视为据上下文推测出来的临时用法。考之句意,“盗弄”之“弄”无疑含有贬斥色彩,指非正常地随意调用、动用。可见,这一用法与其常义“玩弄”联系紧密。此条不当立,应合并到义项“戏耍;玩弄”之中。

弊 讨厌;厌恶。晋王羲之《鶻等帖》:“鶻等不佳,令人弊见此辈。吾衰老,不复堪此。”(561页)

按,例中的“弊”释为“讨厌;厌恶”十分合理,但这只能算句中的临时义,为其设立义项则依据不足。“弊”的此义,当为其常义“困乏,疲困”的活用,属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可按“以……为弊”理解;“弊见此辈”即对于见到这帮人感到疲乏劳累。下文“吾衰老,不复堪此”之言,正是此解很好的注脚。明乎此,应将这一义项并入义项“疲困”中。《汉语大词典》也专为“弊”的此例设立了“厌恶,讨厌”义项,同样未达一间。 用古注失察立项,义项概括不当

浩瀚纷繁的古籍注疏是研究古代字(词)义极具价值的宝藏和富矿,也是编纂大型字典不可或缺的资料来源和十分重要的立项依据。但是,字典释义与古籍注疏毕竟属于两类性质各别的工作,两者在任务、目的、要求等诸方面均有所不同,因而编者必须按照义项设置的原则对这些芜杂、零散的材料认真进行爬梳整理,方能形成科学合理的字典义项[3]88-94。这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失误。对此,笔者曾撰文做过初步探讨[4-5]。这部分单就《汉语大字典》因取用古籍注疏失察,造成义项概括失当的问题提出讨论,内容仍主要限于据孤例立项的条目上。例如:

上 初。《淮南子•览冥》:“引类于太极之上。”高诱注:“上,犹初也。”(6页)

按,这条孤例引用的文字短少,无以知其前后文意,因而很难确定高注选取多义多用的“初”字究竟指什么。兹将其前后相关内容引述如下:“夫阳燧取火于日,方诸取露于月。天地之间,巧历不能举其数。手征忽怳,不能览其光。然以掌握之中,引类于太极之上,而水火可立致者,阴阳同气相动也。”高诱注的全文是:“太极,天地始形之时也。上,犹初也。”这段文字讲的是天

地万物之间相感而产生变化的问题。据高注,“太极”指天地始形之时,是太初、太始之义。从语法结构上分析,“太极之上”与“掌握之中”对举,“上”应是体词性的,高诱释为“初”,盖指古初之时;所谓“太极之上”,即天地开始形成的古初时期。“引类”,意为借引同类事物之力。如是,例中“上”的“初”义,应视为义项“古;久远”的临时用法,不宜为之单设义项。

承 阻止,抵御。《诗经•鲁颂•閟宫》:“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则莫我敢承。”毛传:“承,止也。”郑玄笺:“僖公与齐桓举义兵,北当戎与狄,南艾荆及群舒,天下无敢御者。”(63页)

按,引例是一首歌颂鲁僖公辉煌战功的诗。编者据毛传及郑笺,将句中的“承”释为“阻止,抵御”并无不可。如是,几句诗是言鲁僖公北边打击戎狄,南面惩戒荆舒,威势强大,天下无人敢抵御。这样解释,意思很顺。问题在于,此义系据孤例中的随文训释而得,谈不上归纳概括;且如此为释,与“承”的其他意义之间还缺乏必要的联系。孔颖达疏值得我们注意。疏曰:“君之所征往无不克,则无有于我僖公敢御止之。”孔疏认同毛、郑的解释,其后又进一步补充说:“承者,当待之义,不敢当待,即是不敢御止,故以‘承’为‘止’也”。也就是说,“承”义本为当待;所谓当待,就是承当、承受。没有谁敢承当鲁国的强大威势,也就意味着没人敢于阻止、抵御它,故“承”在该句中可用“止”释之。孔疏对毛传训“承”为“止”的原因分析得很有道理。综上,这一义项不当设置。此义应视为义项“承担;担当”的临时性用法,例句可置于其下。又,郑笺的末句本作“天下无敢御也”,大字典误“也”为“者”,亦当正之。

乱 战争;武力。《广韵•换韵》:“乱,兵寇也。”《左传•隐公四年》:“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杜预注:“乱谓阻兵而安忍。”(66页)

按,这条义项设置依据不足。从《广韵》的释义看,所谓“兵寇”,就是乱兵贼寇。《后汉书•郭伋传》:“更始新立,三辅连被兵寇,百姓震骇。”“兵寇”凭借武力为非作歹是造成战争和社会混乱的重要因素;但径将“兵寇”转换为“战争,武力”之义,则比较牵强。再看例证,结合例句后面的内容考察,杜预所理解的句中之“乱”,当指下文所说的“夫州吁,阻兵而安忍”,是对州吁这个人所做的“乱”事的具体说明,而非对“乱”的词义作释。“阻兵”即仗恃着军队、武力;“安忍”即安于残忍。可见,州吁的“阻兵而安忍”与“战争,武力”义之间还有较大距离。例中“以乱(和民)”是与“以德和民”对应的,“乱”应是祸乱、战乱的意思。总之,此条不当立,宜并入义项“动荡;不安定”中;同时,再将其调整为“动荡;动乱”。

匮 (二)kuì 虚假。《国语•晋语五》:“今阳子之貌济,其言匮,非其实也。”韦昭注:“言不副貌为匮。”(103页)

按,此条为孤例立项,盖由于编者对韦昭注及例句理解的偏误所致。这段话是甯嬴氏对晋国太傅阳处父的评论之辞。韦昭对这段文字的注释全文是:“济,成也。言不副貌为匮。匮,乏也。”据韦注,“貌济”,是言阳处父外貌老成稳重;“言匮”,则指其言语不能与其好的外貌匹配。不能相副的具体表征就是言辞匮乏,拙于表达,所以注文在后面又用“乏也”对“匮”字做了补充说明。由此可知,韦昭所谓“言不副貌”,只是对阳子的言语表达水平及效果作出的评价,而后面的“匮,乏也”才是对“匮”字词义的训释。因此,据此例及韦注,不能得出“匮”有“虚假”之义,更不能据此为其单立义项。此条无疑应归并到义项“竭尽,匮乏”之中。

休 懈怠。《左传•昭公五年》:“兹敝邑休殆,而忘其死,亡无日矣。”杜预注:“休,解(懈)也。”(150页)

按,例中这段话是吴王之弟被楚国抓捕后,对楚王使者所言。原文是:“君若驩焉,好逆使臣,滋敝邑休殆,而忘其死,亡无日矣。”引例中的“兹”当为“滋”,“滋”是“滋长,增长”的意思;字典引用有误,当正之。杜预释“休”为“解”,即懈怠,就该句而言,可谓惬当。“殆”是怠惰的意思,“休殆”同义连文,共表松懈怠惰之义。所谓“兹敝邑休殆”,就是滋长我们国家的松懈怠惰之心。应当看到,“休”的此义只是其常义“休息;休歇”的临时用法。因为思想上的休歇,常会使人松懈而不警惧。

可见,根据孤例中的古注来设置义项应当十分慎重。此条应归并到义项“休息”之中。

伏 车轼,即车前横木。《史记•酷吏列传》:“同车未尝敢均茵伏。”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伏者,轼。”(150页)

按,“伏”指“车轼”当属临时性用法,不宜设为义项。引例是讲酷吏周阳由十分“暴酷骄恣”的事情,言汲黯和司马安虽位高权重,但同车时都不敢与周阳由平起平坐。司马贞索隐:“均,等也。茵,车蓐也。伏,车轼也。言二人与由同载一车,尚不敢与之均茵轼也,谓下之也。《汉书》‘伏’作‘凭’也。”其说与徐广相同。“伏”之可以解作车轼,是因为古时的车乘上,能够供人伏靠之处只有车轼,在这特定的场所里,“伏”临时用来指称“车轼”是很自然的。我们认为,徐广注“伏者,轼”,司马贞注“伏,车轼也”,均旨在提示句中的“伏”指车上俯身倚靠之处,而不是俯伏这个动作行为本身。《汉书•酷吏传》作“同车未尝敢均茵凭”。颜师古注:“茵,车中蓐也。凭,车中所凭者也。言此二人皆下让由,故同车之时自处其偏侧,不均敌也。”据这条异文可知,言“伏”或“凭”,当是动词临时用作名词。因此,不可据孤例以及古注的随文说解擅立义项。从释义及查检的方便考虑,可将此条作为“又项”置于义项“身体前倾靠在物体上”中。因为该义项中引用了《庄子•渔父》“孔子伏轼而叹”之例,正与此例的“伏”临时指“车轼”直接相关。

佚 扬。《文选•司马相如〈长门赋〉》:“魂踰佚而不返兮,形枯槁而独居。”李善注引《苍颉篇》:“佚,扬也。”(167页)

按,例中的“踰”即“远”。《广雅•释诂一》:“踰,远也。”在古人看来,人死了,灵魂是要离开身体而飘走远逝的。可见,李善随文释“佚”为“扬”不谬。但是,这只能算“佚”的句中义,不宜据此为其设立义项。“扬”与“佚”的义项“弃用;隐遁”联系甚密,此条应当并入其中。灵魂远扬,不就是灵魂远远隐遁消失么? 。《吕氏春秋•异用》:“仁人之得饴,以养疾侍老也。”高诱注:“侍,亦养也。”(177页)

按,义项照搬高注的随文释义而设,缺乏必要的概括;且把单字用作释文,其义也不便确定。“侍”的对象是老人,“养”的对象是病人,两者义有不同之处。高诱根据“养疾侍老”具有对文关系,以浑言的方式用“养”释“侍”,无疑掩盖了两者存在的差别。例中的“养”乃用其常义“治疗;调养”;而“侍”之义则为“侍养,奉养”,因而当为其义项“侍奉;伺候”在句中的临时变体,不必单立。

执 结。《国语•越语上》:“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雠。”韦昭注:“执,犹结也。”(491页)

按,韦昭用“犹结也”随文为注,旨在说明“执”在句中特定的含义,“结”不过是其临时用法而已。细加体味,例中的“执”,含有缠结而不松开的意味;所谓“执雠”,就是固持仇怨而不放开。可见,此义与“执”的义项“固执,坚持己见”的联系紧密。此项不当立,归入义项中则比较合适。

三、 独立性把握失度,义项概括不当

一个概括性的义项,在其所属词的意义系统中,首先应有自身的特征,形成相对的独立性;同时,又应与其他义项存在关联性。这种独立性是指各义项间有比较清楚的界限,而不是每个义项都脱离该词义系统而孤立存在,彼此毫无牵连。所谓关联性,是指义项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但这种联系又不能过分密切,更不能相互交叉重合、涵括包容[6]195-202。当然,在操作中,要把握好这个尺度,诚非易事。《汉语大字典》中就存在这样的情况:有的义项单独来看,所引材料比较丰富,释义与例证之间也比较协调,是能够成立的。但是,结合相关的义项比较分析,则发现存在种种问题:或者与左邻右舍边界不明、纠结绞缠;或者本当从属于某个义项而节外生枝、另行设立。这些问题,都影响了义项的概括性。兹举例分析如下:

上 上首;上座。《礼记•曲礼上》:“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郑玄注:“上,谓席端也。”《新序•杂事》:“昭奚恤曰:‘君,客也,请就上位。’”《镜花缘》第七十一回:“阄儿虽按次序,坐位仍无上下。”(6页)

等级或质量高的。如:上将;上策。《孙子•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晋书•宣帝纪》:

“弃城预走,上计也。”唐陆羽《茶经•一之源》:“紫者上,绿者次;筍者上,牙者次。”(6页)

按,表面看来,“上”的这两条义项释文的界限是清楚的:义项是名词,义项是形容词。但是,根据两条义项下的用例考察,不难看出这种划分未必合理,实则存在着交叉重合之处,这样的义项概括是欠当的。试将义项⑦中的“以西方为上”、“请就上位”的“上”字分别与义项中的“全国为上”、“上计”的“上”字比较,看不出它们在意义、用法上有什么不同。此外,义项《镜花缘》例中的“无上下”,意即没有尊贵低贱之分,“上”指高贵,尊贵。概言之,两条义项引例中的“上”,均指等级、地位、质量方面高,属于形容词性的。因此,不宜分置为二,应将两项合并,概括、调整为“上等”义项。这样既简洁明了,其涵括面也比较宽广。

上 凌驾;欺凌。《左传•桓公五年》:“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国语•周语中》:“《书》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韦昭注:“上,陵也。”(7页)

按,给“上”设“凌驾;欺凌”义项,能否成立值得考虑。因为“上”的常用名词义指“上面,高处”,而例证中的两个“上”字,都应当视为方位名词活用作动词,是“处其上、居其上”的意思。《左传》例中的“多上人”即多居他人之上;在这特定的语境里,“居他人之上”也就意味着凌驾于他人之上。《国语》例中的“不可上”即不可高居民之上;韦昭释“上”为“陵”,就是根据上下文对“上”的临时用法做出调整后的解释,因而不宜直接作为义项设置的依据。总之,此项缺乏独立性,至多只能作为“又项”,置于义项“高处;高位”之下。

下 指地。《书•尧典》:“格于上下。”孔传:“至于天地。”《楚辞•天问》:“上下未形,何由考之?”王逸注:“言天地未分,溷沌无垠,谁考定而知之也。”(8页)

指地表之下。《礼记•檀弓下》:“夫子疾,莫养于下,请以殉葬。”郑玄注:“下,地下。”《亢仓子•农道》:“畎欲深以端,亩欲沃以平,下得阴,上得阳,然后盛生。”(8页)

按,这两条义项的内容有范围大小之别,存在着涵括包容的关系,不符合分设义项的条件。“下”本为与“上”相对的反义词,不管指地面上,还是地底下,都是指相对天空而言处于其下的位置。从义项的释文看,“地”即大地,地面,其所指范围相当广泛,地上地下,都能涵盖,很难也不必与“地表之下”截然分开。再看义项所举例证。例一,郑玄注“下”为“地下”,是因为例中的“下”是特指阴间、九泉之下;“莫养于下”,是说齐国大夫陈子车死了,在九泉之下无人奉养照料。例二的“畎”指田间小沟,而其所处之“下”,只是略低于田亩而已,归入地表的范围又何妨?处理的办法是采取折中方式,将这两条义项合并为“大地;地下”。

任 使用;利用。《广雅•释诂一》:“任,使也。”《周礼•地官•牛人》:“凡会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以载公任器。”郑玄注:“任,犹用也。”《战国策•秦策一》:“齐桓任战而伯天下。”唐皮日休《原弈》:“如生者必能用手足,任耳目者矣。”(156页)

凭借。《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昔秦皇帝任战胜之威,蚕食天下,并吞战国,海内为一,功齐三代。”唐杜甫《奉赠严八阁老》:“新诗句句好,应任老夫传。”仇兆鳌注:“任,讬也。”(156页)

按,从两条义项的释文看,“利用”和“凭借”都含有依靠或采用某种手段、条件为自己服务,以达到某种目的的意思,因而两者存在着交叉重合之处。分置为两项,区别性特征欠明,各自的独立性就成问题了。再结合例证分析。义项中例二的“任战”可以释为凭借战争,例三的“任耳目”也就是凭借着耳目;义项中的“任战胜之威”也就是利用战胜之威,将“应任老夫传”释为“应当利用老夫来传播”,同样可行。至于义项的释文“使用”一词,确与“利用”或“凭借”之义有一定的距离:“使用”侧重于行为主体(主事者)对于行为对象的致使、支配作用,而“利用,凭借”则比较强调对行为对象的依靠作用。其下引《周礼》之例的“任器”,就是供人使用的器物;“任”是“使用”之义。为此,可作如下处理:将两项合并为“利用,凭借”;再将义项中《广雅》和《战国策》的材料移至义项

委任;任用”下,义项则可调整为“使用;任用”。

便 更换。《战国策•魏策三》:“秦非无事之国也。韩亡之后,必且便事。”《隋书•食货志》:“人有人力无牛,或有牛无力者,须令相便,皆得纳种,使地无遗利,人无游手焉。”(192页)

按,拿此条所引两个例句验之,“便”释为“更换”,是比较顺畅的。问题在于,“便”的此义与其他义项缺乏联系,置于此中,孤立突兀,殊为不协。例中的两个“便”,均当为形容词活用作动词。例一的“便”用在连用的副词“必且”之后,当为其常义“有利,适宜”临时用作动词,是“朝有利方面施行”的意思,“便事”犹言秦国将乘便行事,见机行事。这段话是魏国朱已(无忌)劝谏魏王之言。朱已力陈利害关系,劝魏王不要联秦攻韩,弄不好会引火烧身。在这段引文的后面,朱已分析说:“便事,必就易与利,就易与利,必矣。”所谓“就易与利”,意指秦国将利用与魏国土相连的便利先伐魏(而不伐楚与赵),这正是对“便事”即乘便行事的很好解读。例二的“便”用在副词“相”之后,可视为其常义“便利,方便”活用作动词,是“提供方便”的意思;所谓“相便”,是指“有人力无牛”者与“有牛无力者”互相提供方便,以保证土地的耕种。综上,此条不能成立,应将两个例句分置于相应的义项中。

成为。《清平山堂话本•羊角哀死战荆轲》:“庙中忽然起火,烧做平地。”《水浒传八十四回》:“四对儿在阵前厮杀,绞做一团,打做一块。”(224页)

结成(某种关系)。如:做亲家;做死对头。《京本通俗小说•冯玉梅团圆》:“又过数日,妇人脚不痛了,徐信和她做了一对夫妻上路。”(224页)

按,这两条义项的联系十分紧密,甚至可以互为交叉涵括。因为“成为”与“结成”都具有产生了某种结果,或者原来的事情或人物发生了某种变化这一核心共同点,只不过由于行为动作的主体及对象有别,致使前一行为相对具体,后一行为比较抽象而已。其实,“做亲家”也可释为双方成为亲家,“做了一对夫妻”亦即两人成了一对夫妻。从义项的概括性考虑,两项的独立性都不充足,应将其合并为“成为;结成”。

参考文献:

[1] 李尔钢.词义与辞典释义[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2] 苏宝荣.词义研究与辞书释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3] 赵振铎.字典论[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

[4] 朱 城.大型字典单字释义问题再议[j].语言研究,2006(1):90-93.

[5] 朱 城.古籍注疏与大型语文字典释义的失误——以《汉语大字典》为例[j].语文研究,2011(4):8-13.

[6] 邹 鄷.辞书学丛稿[m].武汉:崇文书局,2004.

(责任编辑 徐 丹)

on the generalization of senses in grand

chinese dictionary (2nd ed.)

zhu cheng

(humanities school, z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zhanjiang 524048, china)

abstract: generalization is the benchmark of a dictionary as well as the basic requirement in dictionary definition. the newly published grand chinese dictionary (2nd ed.) is still inadequate in generalization of senses, which will be listed and discussed through some items in the first volume for compilers and readers to consider.

key words: grand chinese dictionary; sense; generalization; miss and loss

收稿日期: 2011-12-28

汉语大字典范文第3篇

在汉语工具书现代化方面,我们首先要感谢魏建功先生。他在1950年接受叶圣陶先生的邀请,担任“新华辞书社”社长,开始主编《新华字典》。提出“绝对以音排列”、“以语分字”、“广收活语言”、“适合大众”等进步原则。[10]终于在1953年正式出版《新华字典》。其次是吕叔湘、丁声树等先生。1956年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责成当时的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写以确定词汇规范为目的的《现代汉语词典》。[15]吕叔湘、丁声树先后担任主编。终于在1965年出版“试用本”,1978年正式出版。《现代汉语词典》使汉语工具书现代化在《新华字典》的基础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从此,配合语文现代化新生活的新型语文工具书不断涌现。这是中国语文生活中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字典》(下面有时简称《规范字典》)1998年由语文出版社出版,给汉语工具书的发展带来一股新风,引起学者们见解新颖的讨论。大家在赞扬它的规范意识的同时,指出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运用语言理论,结合有关成果,讨论汉语工具书现代化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必须区分词典和字典

英语只有词典,不需要字典,汉语词典和字典都有需要。因为任何语言都有几万个活着的词,但是不是都有很多的字。英语用26个音素字,不需要专门的字典去解释。汉语通用的字有7000个,所以需要字典。[8][P254]

汉字的字在古代记录的基本上就是词,所以古代的词典就可以直观地叫做字典。在现代汉语中,虽然词典不能简单地叫做字典,但是,单字基本上仍然记录有意义的语素。一种语言的语素的总数肯定少于词的总数。通过语素学习词,可以一定地提高效率。这就好比一些英语单词学习手册,把词根、词缀从大量的词中拆分出来。所以语素意义上的“字典”,可以比词典更加简明地提供基本信息,可以为巩固学过的词语提供联系。这样字典的存在有一定意义的必要。但是,要完全解决语言使用问题,更加需要词典。

有些人仍然不愿意区分词和字,也就不会明确区分词典和字典的不同。黄河清等写的一本书在中国内地出版用了术语“词、词典、词组、词义”等,可是在中国台湾重新出版的时候,出版者却违背作者的原意,把这些术语“翻译”成了“字、字典、字组、字义”等,语素“词”全部强行改换成“字”。[3]

《规范字典》把“非”分开成“非1”和“非2”,是非常科学的创新。但是“非2”的解释是“指非洲”。“非洲”在“非1”里面没有也不可能解释。如果有小朋友问“非洲”是“谁”,我们只好叫他再去查词典。

即使要让词典和字典两种工具书同时存在,也绝对不能混淆字典和词典的功能,不能混淆“字”和“词”的性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就出过一本《英文部首字典》。把“英语语素构词词典”,叫做“英文部首字典”,这是牛头不对马嘴!这是缺乏语言理论常识的表现。它严格混淆“字”和“词”。一个字的部首和一个词的词素,怎么能够等同?这好比把北京市、长沙市、韶山市3个级别分别是省、地区、县的城市并列在一起。为什么会在研究外语的人那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错误观念?因为有些研究汉语的人现在还认为词是字构成的,说汉语的词汇可以通过汉字扩大,英语词的结构复杂,“不能类推”。[1]其实,英语单词完全可以通过词根、词缀这样的语素类推。不过,英语语素一般不像汉字用一个语素字书写,而是用几个音素字书写。

词典可以包含字典,字典不能包含词典。一般来说有了《现代汉语词典》,就不需要《新华字典》了。但是《新华字典》为什么也畅销呢?表面的原因是,重量轻价格又便宜。其实,使用字典的人往往是已经掌握汉语的人,只是经常忘记书面上用什么字表现。一个大学的中层干部因为一个词的意思不懂,打电话问我。我说你查了词典没有。他说查了。原来他一辈子只知道小学就买了的《新华字典》。为了方便小学生,应该精简现代汉语词典中那些杂质和不常用的词语,编辑一本《新华字典》那么重的《汉语词典》。

2.词典和字典的编写必须现代化

我们现在非常需要现代化的词典、字典这样的汉语工具书。以汉语为第一语言的小学生、中学生,以汉语为第二语言的外国学生和中国少数民族学生更加迫切需要这样的工具书。[6]汉语工具书的现代化直接影响汉语的正常使用和健康发展,它应该成为汉语应用语言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它需要长期的连续的比较稳定的又有现代化思想武装的研究队伍。

现代化的语言工具书,是与现代化的语文生活密切相关的。80年以前,“白话文运动”废除文言文,使汉语的书面语不再是一种古董一样的少数人的摆设,而是成为接近口语的充满活力的大众交际工具。同时“国语运动”使汉族人的口语逐渐形成了统一的交际方式。中国语言的现代化在这一个世纪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语言能够更加适应中国的国家现代化的需要。我们的汉语工具书虽然一直在追随这种现代化的需要,但是目前从语言观念到语言实践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3.词典和字典需要加强时间和空间规范意识

作为普通话词典应该是对现代共同汉语的单一系统的共时描写词典,不是普通话跟古代汉语、方言的对比词典。因此,要具有强烈的时间和空间意识。[7]可是这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

目前《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虽然在区分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方面表现出了最高的水平,但是,距离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距离。这里应该肯定的是在1990年修订中,《新华字典》更加自觉地修改了“一些不符合现代汉语普通话表达习惯和规范的释义”,例如把“位次于后”改为“地位次于皇后”。[9]这是工具书本身的在语言现代化道路上的明显进步。

对于“蜈蚣”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用了“有一对足”,《新华字典》相应地用的是“有脚一对”。很明显,《新华字典》更加现代化,用“脚”代替了“足”。相反,对于“猪”的解释,《新华字典》用了“体肥”,《现代汉语词典》更加现代化,用的是“身体肥”。再例如,《新华字典》用古代词“此”解释现代词“这”,用方言词“晓得”解释共同语的词“知道”,缺乏语言规范的时间、空间意识。同样,《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收集大量古代汉语的语素意义,是一种倒退,更加严重地缺乏语言规范的时间意识,使规范失去了真正意义,与它名称中的“现代汉语”背道而驰。

例如,《现代汉语词典》收集了“要fio”,用“〈方〉不要”解释。“fiào”完全违背普通话语音系统中音节结构的规则,不可能在普通话中成长。所以《应用汉语词典》把它删除了。但是,《应用汉语词典》也保留许多方言词。例如,“mǎo”,汉字写成“有”缺少里面两横,用“[动](粤语)没有”解释。即使要收集一些方言词,又怎样进行比较科学的解释呢?对比《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方〉没有”,我们发现用“粤语”注释是画蛇添足,因为湘语等方言也有。至于读“mǎo”的声音,就像模仿外来词的声音,不可能逼真。这个词注释成“上声”,可是长沙、衡山等地方的方言读“阳去”。再说,这个方言词能否取代普通话“没有”或者“没”,跟外来词一样在普通话中流行呢?我们需要把不会说普通话的人夹杂的方言词,把不会写白话文的人夹杂的文言词,都当做现代汉语的词收集到词典中吗?

4.词典必须重视词意识和正词法

《现代汉语词典》一开始就以词为单位拼音,这是汉语词的拼写在现代化方面的表率。在1996年的修订中更加注意词的书写规范的引导。例如,异形词在确认的主要词形下面进行解释,其余词形下面只说明同主要词形。“这样做有导向作用,树立了规范。”[14]

但是,这些进步还是不够。正当我们需要《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进一步出现新的现代化突破的时候,我们却看到在同样的编写队伍编写的其他词典中还有一定的倒退现象。例如《新编汉语词典》[4]的编者李国炎、莫衡、吴崇康、单耀海4人都是《现代汉语词典》的编者。这部词典与《现代汉语词典》的主要不同是词语采用逆序集中。可是取消词语的拼音,使一些词的读音无法得到准确的反映。多音字包括轻声不能得到准确信息,例如“打点(dadian)”。

他们为香港编辑的一本类似的字典中,放弃了词式拼音,改为汉字式拼音,也许是为了尊重出版者的“实用性”要求,而放弃了“科学性”。《现代汉语词典》的老主编吕叔湘先生,在为《新编汉语词典》写的序言中说,他当时问作者《新编汉语词典》跟《现代汉语词典》有什么不同,作者说“《现代汉语词典》注重科学性,我们要编的是首先考虑实用性。”我们认为实用性应该使科学变得容易接受,不是放弃科学。

值得高兴的是我们已经看到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成语词典》[5]对成语的拼写,全部遵守了正词法规则。例如“千言-万语”写成“qiānyán-wànyǔ”,“泪如雨下”写成“lèirúyǔxià”。

5.汉语词典同样应该说明词性

给词说明词性是汉语工具书迫切需要进行的现代化工作。事物肯定可以分类,只是有的容易有的难。语言中的词都可以根据功能分类,确定词性。各种语言的词典一般会说明词性。由于汉语在书写实践中长期出现不按照词书写等旧习惯,人们难以确定汉语的词和词性,所以一直缺乏全面说明词性的词典。随着汉语应用的发展,特别是对外汉语教学的需要,这个问题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20世纪末期,中国从对外汉语词表,到相关的词典,都开始说明词性。

这里要特别提到2000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了郭良夫主编的《应用汉语词典》。这是到目前为止,在词典现代化方面最先进、最全面的成果。它在继承《现代汉语词典》的好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词性,采用正词法,插入文化知识等。

我们忍不住要问:《现代汉语词典》在修订过程中为什么不做这样的改进工作呢?

6.词性说明不应该用于语素或者字典

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人们往往不同程度地把“字”和“词”混淆在一起来做语言工具书编写工作。《应用汉语词典》凡例说:“比词小的词素……也一律标注词类”。这就不仅造成矛盾,而且词素或者语素跟词不是数量上的大小关系,而是使用上的不同性质的关系。

《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的“前言”说:“给词标注词性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当前我国通行的字典、词典一般都没有标注词性”。对于词典,这是非常值得重视的警告,也是汉语词典现代化的一种重要的觉醒。但是,在字典上面标注词性,却有点南辕北辙了。给字典上的字记录的语素说明词性,不仅不伦不类,没有必要,而且会带来许多主观错误和麻烦。[2]

给“字”确定“词性”,好比给“眼睛”而不是给“人”去解决户口。这不仅没有积极价值,反而有些消极作用。本来我们的教育使我们不能区分“字”和“词”,这样反而强化了这种混淆。例如,《规范字典》第37页,有“并”的一个解释是“表示两件以上的事同时进行或者被同样对待,相当于‘一起’”,例子有“工农业并举”。根据词性“副”,我们应该可以说“工农业并发展”。可是事实上为什么不行?因为这正是词素意义,虽然与词“一起”的意义一样,但是它们的语言构造功能不同。“并发展”(一个词素+一个词)要说成“一起发展”(两个词构成的词组)。“如果词素和词的功能完全一致,这当然是很理想的。可是事实上不完全如此。”[11]

这也许在古代汉语中基本上可行。今天我们是用来创造句子的“词”不再是用一个“字”书写的。一个词内部的结构分析,如同分析历史上留下来的化石,如同分析建筑用的砖。如果一定要把砖打碎,当作几块砖来使用,那么肯定会使用“故呢,一定要及时治疗”这样别扭的句子,把不能自由使用的“故”来代替自由单位“所以”。

7.词典应该区分单音节的词和语素

汉语的词典是在字典这座大楼上面经过修补建筑起来的,显得不伦不类。如果要编写词典,我们必须推翻字典的模型,重新设计词典的模型。这样才能促进词典科学化、现代化。这不是不要优良传统,而是要敢于打破不良传统。对于思想保守的人,需要忍痛割爱,才能避免更大的痛苦。

目前比较进步的词典《应用汉语词典》在凡例第一条说:“本词典分单字条目和多字条目”。这跟《现代汉语词典》完全一样。这种按照字或者音节的数量来区分语言单位的做法没有抓住语言单位的实质,也是不符合语言使用实际需要的。人们需要知道哪些是词哪些不是词。这样才方便规范地用词来说话。

例如,如果知道“知”、“幸”在现代汉语没有词的功能,中学生作家郁秀就不会在她的小说《花季,雨季》第123页(海天出版社,深圳,1996年)出现“真不(知),这是你们的(幸),还是不幸?”的句子。这句话应该连同问号一起修改成“真不知道,这是你们的幸运还是不幸。”不然,《现代汉语词典》怎么用“不幸运”解释“不幸”?

问题是:《现代汉语词典》又用“幸运”解释“幸”,只是例子属于包含“幸”这个语素的词或者成语“荣幸,三生有幸”。读者无法体会“幸”的这种功能不是词的功能,所以容易错误地当做词去用。

如果我们的词典能够明确地把“单字条目”区分成“单字(音节)词”和“语素”。如果通过词典进行引导,并且通过语文教学贯彻这种思想,那么上面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现代汉语词的规范就能够得到普及。这样,普通话的普及就不是停留在语音和文字的形式上,而是深入到了词汇和语法层次,就有希望形成系统和规范的现代汉语。

这里,我们要特别感谢美国语言学家JohnDe-Francis(德范)1996年在美国夏威夷大学出版社出版了《ABCChinese-EnglishDictionary》。把字作为一个特殊条目夹杂在词条中间说明它有哪些表达语素的能力。这样不是字牵着词走,而是词牵着字走,就真正体现词典的性质。

8.解释用的词语要尽量常用化

?在严格遵循循序渐进的学习规律的基础上,用尽可能常用的词语解释。用同义词解释意义,确实是一种非常方便的办法。但是,用来解释的词语如果更加不常用,那么,正如古代人用同音字的办法给汉字注音可能越注释越读不出来一样,这种解释可能越解释越糊涂。我们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就可以找到这样的毛病。例如,查找“拌”,解释是“搅和”;再查找词条“搅和jiaohuo”,解释是“〈方〉混合;掺杂”;再查找“混合”,解释是“掺杂在一起”,查找“掺杂”,解释是“混杂”;再查找“混杂”,解释是“混合掺杂”。这样进入了死胡同。我又回头查找“搅”字条下面的解释“搅拌”,才算基本解决了问题。“搅拌”的解释是“用棍子等在混合物中转动、和弄,使均匀。”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怎么能用“搅和〈方〉”这个方言词进行解释?方言词是北京方言中的还是南方方言中的,情况又大不一样。又例如,查找“诽”,解释是“毁谤”;再查找词条“毁谤”,解释又回到“诽谤”。

在《新华字典》中,我们发现,“这”用“此”解释,“知道”用“晓得”解释。这好像是面向古代、方言地区的人翻译词语。这怎么能够很好地为学习共同汉语的现代人服务呢?

所以,用同义词方法解释,应该用常用词解释不常用词,对于常用词我们不能用不常用词进行同义解释,而要尽可能用定义的方式解释,并且定义解释用的词语尽可能选择更加常用的,更加容易理解的。这样看上去浪费了一些篇幅,实际上节省了读者使用中的许多时间,而且真正解决了疑问。

英国的《朗文当代英语词典(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12]收集了5.6万词条,只用0.2万个常用词(definingvocabulary)解释,¼,而且几乎都有完整的句子例子。这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北京大学计算语言学研究所俞士汶教授认为这本词典是“受限语言”的杰作[13]。

9.词典、字典编写者要有语言理论素养

随着普通话在国内的普及,随着汉语在国外的流行,汉语的词典、字典迫切需要上面这样的编写思想。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许多人来参与词典、字典的编写是好事。虽然编写词典、字典不是个别人的专利,但是认为会说普通话的小学生也可以编写词典、字典,这就忽视了它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同时,有人错误地认为语言学专家去编写词典、字典是不务正业,浪费时间。这就会导致符合素质要求的人不能做,做的人可能不具备基本素质。如果总是这样,那么我们的汉语工具书事业怎么顺利发展呢?当然,即使是语言学者,如果缺乏现代化的思想,缺乏现代汉语的发展意识和规范意识,也不能实现词典、字典编写现代化的目标。

 

[1]陈蒲清.《论世界文字发展轨迹与汉字》[J].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1,(4).

[2]程荣.《汉语辞书中词性标注引发的相关问题》[J].北京:《中国语文》,1999,(3).

[3]黄河清.《Dictionary和“字”》.香港:《语文建设通讯》,2001,(67).

[4]李国炎等.《新编汉语词典》[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3.

汉语大字典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字母词 词典 规范

[中图分类号] G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3) 06-0021-04

[Abstract] Letters are not Chinese characters, so lettered-words cannot be regarded as the representative members of Chinese vocabulary essentially. When lettered-words are compiled into Chinese dictionaries, owing to lettered-words’ distinctiveness compilers should normalize their phonetic notation, sorting, explanation and the others, so as to ensure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lettered-words and even Chinese with the aid of norms adopted by Chinese dictionaries.

[Key words] Lettered-words Dictionary Norm

历时七载修订而成的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终由商务印书馆于2012年6月付梓,7月首发,其成绩就不细数了。令人沉思的是,当年8月在京的百余名学者竟向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及新闻出版总署,联名检举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4号令)等法规”[1];后经通讯媒体和网络的深入报道,源自学术领域的这场争议迅速蔓延至公众领域,争议的主题也由入“典”问题转移至汉语言的发展问题,堪称“一部词典引发的汉语‘保卫战’”[2]。如今硝烟已散,反思这场“保卫战”,仍觉留有诸多遗憾,其中最大的遗憾就是:论争的焦点局限于字母词入“典”是否有利于汉语言发展的问题,未能展开深入探讨怎样入“典”也即入“典”规范的问题。笔者无意再次挑起论争,只是觉得入“典”已是大势所趋、已成不争事实,不再是个二元对立选择的问题;再说,语言发展有其自身规律,语言的问题不是禁止就能解决的。但是,字母不是汉字,由字母构成的字母词本质上不能视为汉语言的代表性词汇,而且中、西间存在“文化背景、思维方式和艺术形态等多方面差异”[3],因此如何规范编辑由西文字母构成的字母词、进而录入到汉语辞书中去,亟待进一步探讨,以期通过“典”的规范和示范来确保字母词乃至汉语言在应用过程中的健康发展。是故,本文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态度,拟从注音、排序、释义及其余四个方面,深入探讨辑录字母词入“典”中的规范问题。

1 注音规范

语言学领域内的语音是人类用以区别意义的声音,即记录思维活动的声音符号系统。通过语音可以追踪思维活动的过程,亦可锁定语词的意义从而便于理解和应用,是故注音成为辞书编撰的基础性工程之一。

目前主流的做法是把以西文字母开头的字母词和以汉字开头的字母词分开处理:前者一般在凡例中或另行脚注统一指明,“在汉语中西文字母一般是按西文的音读的,这里就不用汉语拼音标注读音,词目中的汉字部分仍用汉语拼音标注读音”[4];后者含有的汉字当然按汉语拼音标注读音,所含西文字母或注音或略去不注,如“阿Q”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曾注音为[A Qi"甝和[A Ki"甝[5]——要强调的是,汉语拼音字母是专门用来给汉字标注读音的音符,用其给西文字母标注读音就显得不伦不类了,《现代汉语词典》从第5版开始放弃原先用汉语拼音字母给西文字母注音的做法足可证明这一点。目前来看,在序言、凡例或跋中统一声明西文字母按西文的音读、从而在正文中略去不注,似是个趋势。此举可确保汉语辞书用汉语拼音标注的系统性,亦可规范西文字母的读音不被汉化,而且简易可行。

然而,当前字母词的发展开始出现新的现象:字母词中开始夹杂阿拉伯数字甚至符号,如3D、F-22战斗机;字母词中的西文字母有些是由汉语拼音缩略而成,如GB、RMB。这些该如何注音呢?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区别处理。第一,西文中的拉丁字母较为通行,易辨易读,随着国民外语水平的提高,其读音可略去不标。第二,字母词中的阿拉伯数字的读音也可不标,但实际应用时要根据对象有所区分,如3D,在英语中应读[Tri:di:],在汉语中应读“s"Dn D”,当然D还是应该按西文的音[di:]来读。第三,由汉语拼音缩略而成的字母词,其读音不必标出,因为其本身即是汉语拼音字母。但是汉语拼音字母在读音上毕竟不同于西文语境中的拉丁字母,之所以缩略成字母词多为书写的便捷;实际上一个汉字一个音节,读音上汉语“gu?bi"Do”和英语“GB”一样便捷,是故“GB”应读为“gu?bi"Do”而非[dZi:di:]。

总而言之,字母词尤其是所涉西文字母、汉语拼音字母及数字的读音应区别对待,关键一是要在凡例中或另行脚注统一指明,二是须简要地标出字母词的来源。

2 排序规范

排序在汉语辞书中与注音紧密相关,而且本身就是个关键问题。排序敲定了,一本辞书才能有“序”成形,才能实现提供查阅及参考的基本功能。

目前辞书主流的排序规则是按汉语拼音字母的顺序排列,即音序法。如果能用汉语拼音字母给所有的字母词标出读音,那么排序就水到渠成了。问题是汉语拼音字母是用来给汉字注音的,没法给西文字母注音,至少目前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相关体系,更谈不上国人习惯为之。也就是说,统一的音序法似行不通。另外,汉字本身所独有的部首排序、四角号码排序也不能适用于西文和阿拉伯数字。因此,理论上似没办法统一,实践上就要区别对待了,如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的做法:(1)以汉字开头的字母词置于辞书正文,即混入汉字词之中,按其所含汉字的拼音字母及西文字母的顺序排列;(2)以西文字母开头的字母词,专项集中作为附录列在辞书正文末,从左往右依次按字母顺序排列,遇有汉字则按汉语的音序排列。

再来考察两部专收字母词的辞书《实用字母词词典》(2002)和《字母词词典》(2001)。前者将所有字母词分成四类,先后按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汉语拼音字母开头的词语、汉字开头的词语和阿拉伯数字开头的词语等各自的顺序进行排列,另各按单字母词、双字母词、三字母词、四字母词……进行排序,其中西文字母又按先拉丁字母后希腊字母的顺序排列。后者正文仅含拉丁字母字母词和希腊字母字母词两部分,2009年再版时改名为《汉语字母词词典》,正文将所有字母词分为五类,先后按拉丁字母(含汉语拼音字母)顺序、阿拉伯数字顺序、符号顺序、汉字音序及希腊字母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一类字母词排序时将拉丁字母和汉语拼音字母等同视之。上述分而处之的排序方法虽便于查阅,但作为辞书尤其是字母词词典终给人凌乱之感,有迫不得已之嫌疑。

其实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西文词典不是按读音排序而是按词的字母顺序排列,一般汉语辞书所遵循的音序也是(拼音)字母顺序。进一步说,目前专门的字母词词典可按字母顺序统一排列,即汉语按拼音字母顺序,西文字母各按其自身的字母顺序(可先拉丁字母后希腊字母),阿拉伯数字按其汉语读音的字母顺序。如能坚持付诸实践,长期使用使大家养成习惯,字母词就能顺利融入汉语辞书,其排序也就不再是问题了。

3 释义规范

释义是所有辞书最重要的一项功能,字词的读音和排序往往是为读者获取释义服务的,释义正确与否、精确与否及科学与否都直接影响语言的使用及其质量。

一般来说,字母词多是缩略而成,只要能够展示其原本面目或提供来源,其义大都能够不“释”自明,而且还可为读者提供解读的机会以及原始“文本”。《现代汉语词典》的做法较为典型和科学,对绝大多数字母词的释义基本上是把完整形式的字母词译成相应汉语,再用中括号提供其语源及原形等重要信息,如第6版对【AI】的释义:人工智能。[英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缩写]。有必要强调的是,此处是从汉语的角度阐释字母词的意义,而非简单的跨语际翻译。另外,并非所有的字母词都经缩略而成,而且辞书的性质、规模、用途及读者对象往往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字母词的释义不能一概而论。

传统思维常常按详略程度对释义进行分类,有利于对释义的认知和操作。但即便按此标准分类也不可认为释义只有详、中、略三类。其实详与略是相对的,一部辞书对字母词释义的详略程度也是相对的、连续的。因此,一部辞书中哪些字母词的意义应该阐释得详尽一点,哪些应该阐释得简略一点,就成为关键中的关键。就同一部辞书而言,那些非经缩略而成、属日常生活领域且普及程度不高,尤其是意蕴丰富的字母词,一般要给出较为详尽的释义,如第6版对【阿Q】的释义:鲁迅小说《阿Q正传》的主人公,是“精神胜利者”的典型,受了屈辱,不敢正视,反而用自我安慰的办法,说自己是“胜利者”。相对地,那些经缩略而成、属于科技领域且普及程度相对较高,尤其是意蕴独特明了的字母词,就可只给出较为简略的释义,如第6版对【CCTV】的释义:中国中央电视台[英China Central Television的缩写]。还有必要说明一点,前述缩略与否、所属领域、普及程度及其意蕴等主要指标并非一定是同向的,如“阿Q”已成为汉语中的一个典型词汇,其形象可谓妇孺皆知,被收录的原因是意蕴丰富。

简而言之,字母词的释义应做到正确、精确和科学。至于释义该详还是略,宏观上取决于辞书的性质、规模、用途及读者对象等诸多因素,微观上取决于该字母词之意蕴、缩略与否、所属领域及普及程度等因素。这些指标因素相互交织作用的最终状态,直接决定具体字母词释义的详略程度,而且这种详略程度会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有所变化。

4 规范之余

汉语中“规范”可作名词,意指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亦可用作动词,意即使合乎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此处兼采两意,旨在表明字母词应有统一标准,其使用亦应合乎这个统一标准。前者涉及标准的建立和统一,主要依靠各类相关辞书、国家法则及标准;后者涉及标准的适用,主要落实在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尤其是相关语言文字工作者身上——这一点本文暂且不展开论述。

就标准内容而言,作为语言使用基本单位的字母词在音、形、意等方面都需要规范,前文所论注音、排序及释义等都可涵盖在宽泛意义上的规范之内。为避重复,此处仅探讨其他一些亟待关注与解决的字母词规范问题,故本节标题为“规范之余”。

4.1 字母词分层问题

这实际上是一个牵涉到字母词分类以及录入辞书的重要问题,可惜常常被忽略了。如“DNA”、“DNA指纹”和“DNA指纹鉴定”,虽可认定是一组字母词,但显然不在一个层次上,“DNA”是最高层的基础字母词,“DNA指纹”和“DNA指纹鉴定”是下属层次的组合字母词。一般而言,通用、中小型辞书收录下属层次的组合字母词时应谨慎、从严为好;专业、大中型辞书,尤其是专收字母词的辞书,可考虑收录一些下属层次的组合字母词,但所含层次不宜过多,而且依然存在规范的问题。顺便提及,第6版同时收录【PC】和【PC机】似有逻辑混乱之嫌。

4.2 字母大小写问题

字母大小写会牵涉字母词“形”的确定和统一,也会影响音和意的表达。汉字本无大小写之别,但字母词因含有字母而有大小写问题,有时甚为关键。如“PH”可指“公共卫生[英Public Health的缩写]”,也可指“病例[英Patient History的缩写]”;“pH”指“氢离子浓度指数[法potentiel d’hydrog鑞e的缩写]”;“ph”在数学领域往往指“命中率[英probability of hit的缩写]”。另外,字母词中的数字、符号及其输入字符状态等都需要规范,如“F-22战斗机”还是“F—22战斗机”。

4.3 元音字母读音问题

这直接涉及字母词的注音问题。对字母词所含字母的读音,目前各类辞书似都作了简化处理,即在正文中不注而仅在凡例、序跋等中简要指明西文字母一般按西文的音读。其实“一般”往往意味着标准之约定俗成,而最需规范的恰恰是没有约定俗成的“例外”。也就是说,所含字母按西文的音分别读之的字母词,其音可以按一般做法不必标出,但是如含有元音字母且所含字母整体上需要连拼成音节的字母词,其音应该例外地标出,以促进字母词应用过程中的统一规范。如《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收录的【OPEC】,鉴于英语国家使用习惯及各类英语权威辞书的注音实践,理应为其注音['Eupek],以防初学者及不知情者读为[Eu pi:i:si:];其实【OPEC】的出现是使用便捷的需要,显然['Eupek]远比[Eu pi:i:si:]快捷,而且好记好读。

4.4 相应简称问题

这是一个事关汉语言规范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汉语辞书的主要任务是定形、记音和释义,旨在提供查阅和规范使用,字母词亦在其中。然而字母词不同于一般的汉语词汇,它含有外文字母,对其释义必然涉及翻译;字母词绝大多数经缩略而成,在释义完后提供相应的汉语简称是理所当然。统一规范的相应汉语简称,不仅可以便捷汉语环境下的交流,而且可以丰富发展汉语词汇。令人遗憾的是,多数辞书收录的字母词都没有提供相应的简称,以至于有人拿外文缩略词与相应汉文全称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外文优于汉文的荒谬结论。殊不知,“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可缩略成“USSR”,“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也可简称为“苏联”;“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可以缩略成“laser”,“受激辐射式光频放大器”似是没法进一步缩写,钱学森却用大师手笔改为“激光”——这让我们领略了汉语言的巨大潜力和无比魅力。再如《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OPEC】在释义后提供了简称“欧佩克”,可【IOC】在释义后并没有提供相应简称“国际奥委会”。多说一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还可启用更简的简称“世奥委”,更加简洁,亦能和“国奥委(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区别使用,何乐而不为呢?

4.5 辞书统一问题

这事关从源头上统一规范字母词,是实践中较难操作的一个问题。目前国人对字母词的使用似有放纵之嫌,名目上不断翻新、形式上千奇百怪,其原因之一是各类辞书对字母词收录整体上规范不严,而且各自为政。如与“哲学博士”对应的“Ph.D.”,不少辞书将其收录为字母词,但形式有“Ph.D”、“Ph D”、“PhD”及“PH D”,不一而足。实际上,“Ph.D.”可否作为字母词收录都是个问题,更遑论其形式不统一、不规范。这是不同辞书间不统一的问题。再举个同一部辞书不同版本间的不统一问题,如【ICU】的释义。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重症监护病房。[英intensive-care unit的缩写]”,第6版改为“重症监护治疗病房;重症监护室。[英intensive-care unit的缩写]”,给人的感觉是【ICU】既可指“重症监护治疗病房”又可指“重症监护室”,前者重在“监护治疗”而后者重在“监护”,算是第6版对第5版的修正——果真如此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问题是,英语中“intensive care”指“special medical treatment of a dangerously ill patient, with constant monitoring”[6],别无二意,如此看来第6版中“重症监护室”是其简称,若此,释义中的分号就是多余的。另外,“重症监护室”还可再简为“重症室”。

目前,“字母词大有泛滥成灾之势”[7],对于字母词规范及其使用示范,相关辞书尤其是权威辞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故,辞书对字母词的收录理应慎之又慎,而且相互间应该沟通交流以求最大限度的统一规范,至少我国三大权威辞书——《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应该如此,从而供其他各类辞书收录字母词时仿效。

注 释

[1]张棻.百余学者举报新版《现汉》违法[N].北京晚报,2012-08-28(19)

[2]李凌,黄蔚.一部词典引发汉语“保卫战”[N].中国教育报,2012-09-01(002)

[3]傅小凡,兰浩.西方分析美学与中国传统美学语言观差异比较[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23-27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Z].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750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第3版)[Z].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

汉语大字典范文第5篇

关键词:彙 匯 音韵地位 字书释义 汉字音读

《简化字总表》第二表中“汇”字下面有“彙、匯”两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将“滙”列为“汇”的异体字。笔者对这两个字的字义和字音还存在一些不同的观点,本文拟就此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彙、匯”语音特征

(一)“彙”字语音沿革

上古音:匣母、微部、去声。中古音:于贵切、止摄合口三等去声未韵雲母。近代音:未注。现代音:huì[1](P81)。《广韵》“于贵切”下有“纬、谓、渭、緭”等17个字[2](P359),其中16个字读“wèi”,只有“彙”字读“huì”。通常情况下,中古云母字在现代汉语中大多读作零声母。“彙”字读音是个例外。林端先生在《日语汉字音读研究》一书中说:“‘彙’字于贵切,属云母,现代汉语读作[xuei51],显然是云母归匣之古代音类的残留。按‘彙’字即‘蝟’字,而‘蝟’现代汉语则依云母一般规律读作零声母[uei51]了。”[3](P153)【谨按】:“彙”字在吴方言中声母作全浊辅音[],与上古声纽相符;在闽方言中作[],与普通话相同。按照林端先生的说法,普通话中的“彙”字发音的沿革,是不是在中古汉语中不读“于贵切”,而是沿用上古的“匣母”读音,再在近现代汉语中按照匣母的演变规律读作[]?

(二)“匯”字语音沿革

上古音:匣母、微部、上声。中古音:胡罪切(一音苦淮切)、蟹摄合口一等上声贿韵匣母。近代音:未注。现代音:huì[1](P136)。【谨按】:中古匣母字在现代汉语中大多读作[]、[],少部分读作零声母。《广韵》小韵“匯”字下另有两字“擓”“”[2](P95),其读音当来自“苦淮切”,声母作[?]。普通话中“匯”字声母作[],符合古今语音演变规律。

(三)“彙”字读音再考

上古汉语“彙”“匯”两字同属匣母,中古汉语“彙”属雲母,“匯”属匣母。近代汉语中两字读音未注(《汉字古今音表》)。现代汉语普通话两字读音相同。对于“彙”字声母读[],是不是还可以作如下理解:由于“彙”“匯”两字意义相近、读音相似,特别是到了近现代,产生了两字混用的现象,所以中古本读零声母的“彙”,受到“匯”的影响而读作[]呢?

(四)“彙”的日语音读

“彙”字在日语中不论是吴音还是汉音,都读作“イ(ヰ)”。按照现代汉语和日语的对应规律[4](P72),[uei]对应“イ”段音或以“イ”结尾,而[x]应该对应“か”行(“k”组对应“か”行)[3](P402)。所以[xuei]应该读作“かい”才符合对应规律。可见,日语中的“彙”字并没有像汉语一样保留上古音或者受到“匯”的影响而读成“かい”,相反,它体现了中古云母的特点,和“緯”等汉字一样都读作“イ”。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日语中没有以“匯”字开头的词语,因此不存在像汉语一样可能出现两字读音相混的情况。

二、“彙、匯”字义辨析

此部分主要对两部大型字书的释义进行分析比较,并就“词彙(匯)”“彙(匯)禀”两词的语源问题作一简要考释。

(一)《中华字海》的释义

“匯[5](P46)”:共有五个义项:①水流汇合在一起;②聚集;③聚集而成的东西;④把款项由甲地寄到乙地;⑤外汇、外国货币。【谨按】:义项③所列词例是“字~、词~、总~”。

“彙[5](P659)”:分列两大义项:(一)①聚集;②聚集而成的东西。【谨按】:义项②所列词例同上。(二)通“猬”,刺猬。见《尔雅·释兽》。

《中华字海》虽收字量大,但不太注重书证,为学界共识。

(二)《汉语大字典》的释义

“彙[6](P404)”:共有四个义项:①刺蝟,后作“蝟”;②类;③茂盛;④聚合、聚集。

想“彙[6]”:共有八个义项:①器名;②河流相会合;③聚集、综合;④聚集而成的东西;⑤回旋、曲折环绕;⑥大;⑦泽名;⑧把款项从甲地划付到乙地。

“彙”字各义项都有书证。“匯”字除第④、第⑧个义项外,都有文献佐证。两字释义的交集是“彙”字第④个义项和“匯”字的第③、④个义项,胪列如次:

“彙”:④聚合、聚集。如词汇、汇集。《晋书·孝武帝纪》:“道子荒乎朝政,国宾彙以小人。”《新唐书·儒学传序》:“(唐玄宗)置集贤院部分典籍,乾元殿博彙群书之六万卷,经籍大备。”清黄宗羲《朱止谿先生墓志铭》:“复选两汉至明,凡二十二代之诏、令、奏、疏,彙为一集,曰《经世书》。”【谨按】:从书证只能得出“汇集”而得不出“词汇”的解释。

“匯”:③聚集、综合。如汇编、汇释、汇刊、汇报。清魏源《国朝古文类钞叙》:“在当日父子自视,则亦一代诗文之匯选。”周立波《暴风骤雨》第一部一六:“汇成一条汹涌的人群的巨流。”【谨按】:周立波小说中的用例,只是“河流相汇合”的一种比喻的用法,与此释义关系不大。④聚集而成的东西。如词汇、总汇。

(三)是“词彙”而非“词匯”

现在我们可以分辨清楚两点:一是就“聚集”义而言,“彙”比“匯”的书证要早得多;二是“词汇”一词中的“汇”,究竟来自“彙”抑或是“匯”,上列两本字典的释义都没有讲清楚,这牵涉到“词汇”一词的语源问题。

《辞源》(历时语文词典)未收“词汇”一词,也没有收意义相近的“语汇”一词。《辞海》[7](P475)(兼收古今词语)则收录了这两个词,但用互训的方式释义,也没有列出书证。如“词汇”条下:也叫“语汇”。“语汇”条下:即词汇。而大型历史语文词典《汉语大词典》则收录了“词彙”[8](P124/11)和“语彙”[8](P225/11)两词,所举书证都为鲁迅等现当代作家的作品。《大汉和辞典》[9](P474/10)仅收“語彙”一词,未举书证。《中文大辞典》[11]借鉴《大汉和辞典》,也仅收“語彙”一词,但在释义时说:即詞彙。

从上述辞书中的相关条目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词汇”一词,产生的时间不会太久。明代梅膺祚的字书《字彙》,“汇”字作“彙”。日语“语汇”作“語彙”,这些都提示我们,跟“词汇”的“汇”相对应的繁体字应该是“彙”而不是“匯”。起码在这个词语上,“彙”“匯”是应该分开的。

(四)“彙禀”与“匯禀”的混淆

“彙”“匯”两字在古汉语中各司其职,前者主要释作“类”,后者主要释作“(江河)交汇”,但在近现代的使用中,似乎出现了某些混用的迹象。笔者查阅了置放于案头的1957年繁体字版的《官场现形记》[11](光绪癸卯(1903年)上海《世界繁华报》排印本为底本,光绪甲辰(1904年)粤东书局石印本和宣统元年(1909年)崇本堂石印本为参订本),发现“匯”字共出现61次,“彙”字出现2次。

“匯”字主要用在“匯兑”“匯票”以及“匯豐”“匯钱”等场合。只有“又因受了老太太的教训,说是臬司乃刑名总匯,人命关天,非同儿戏……”[11](P369)一例,是“聚集、汇合”的意思。《汉语大词典》[8](P997/9)和《中文大辞典》[10](P124/26)都作“總匯”,《大汉和辞典》[9](P1162/8)作“總滙”,读音为“そうかい”。

“彙”字一作“彙禀”(如:凡是日与考各员,苟有真知灼见,确能指出枪替实据者,务各密告首府,彙禀本部院,亲自提讯[11](P989),一为“彙齐”(如:然后众人陆续告成,数了数一共二十七首,有三位说要回去补做了送来,彙齐之后,甄阁学一齐请沈中堂过目[5](P1023)。其中“彙齐”一词都被《汉语大词典》[8](P1659/3)、《大汉和辞典》[8](P782/4)、《中文大辞典》[10](P230/12)都收录了,解释为“齐集、聚集”。而“彙禀”一词,各辞典都没有收录。只有《汉语大词典》[8](P981/1)收录了“匯禀”一词,解释为“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所引例证为1894年成书的郑观应的《盛世危言》。

三、结语

李乐毅先生曾对“汇”的繁体字“匯、彙”有如下详细的说明[12](P109):

汇[匯][彙]“huì”:“匯”的本义是古代一种方形的容器;“彙”的本义是刺蝟,后作“蝟”。但是,在它们的引申义中,都有“聚合”“聚集”的意思,这两个字早就是通用字了。“匯”字有一个异体字,“氵”写在左旁。过去银行界常把这个字右旁的中间部分略掉,写成“汇”,这就是现行简化字“汇”字的由来。由“汇”字还可以类推出:[擓]。

但在该书“简化字始见时代一览表”中,则又把“汇”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截至《汉字简化方案》公布](1949~1956)”下面,而且只是标注了“匯”一个字。对“彙”字的简化沿革则没作进一步解释[12](P333)。我们也查阅了大量字书、俗字典、书法字典,也没有发现清代以前有关简体字“汇”字字形的用法。

由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语音上“彙”不读零声母“ueì”而读作“huì”,可能是受到近现代“匯”字读音的影响;与此稍有不同的是,字形的使用上“彙”“匯(滙)”两字,即使到了近现代,也还是有着一定的区分,尤其是在“将钱从甲地汇到乙地”时,只能用“匯”字,而在表示“词彙”一词时,只能用“彙”字。而在表示“聚集”等其它义项时,则存在某种程度的混用情况,上述例证中“彙禀”与“匯禀”的差异多少能说明这一点,只是简化字方案公布以后,两者才统一作“汇”。

参考文献:

[1]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M].北京:中华书局,1999.

[2]余迺永校注.新校互注宋本广韵[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0.

[3]林端.日语汉字音读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教育出版社,2003.

[4]王保田.汉语韵母与日语汉字音读的对应规律[J].江苏大学学报

(社科版),2002,(4).

[5]冷玉龙.中华字海[M].北京:中华书局,1994.

[6]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Z].武汉:湖北辞书出版

社,1992.

[7]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8]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Z].上

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5.

[9]诸桥辙次.大汉和辞典(修订版)[Z].东京:大修馆书店,1986.

[10]中文大辞典编纂委员会.中文大辞典[Z].台北:中国文化学院

出版部,1968.

[11]张友鹤校注.官场现形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