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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

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

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任务目标

依据市政府提出的“3年任务2年完成”的总体目标,今年实施完成计划内剩余的全部村庄,共涉及86个村15685户,53886人,其中2个村列入国家饮水安全计划。今年重点解决84个村15349户,52716人,其中新增通村内自来水的57个村,改造提升的27个村,共涉及7个乡镇(列入国家饮水安全计划的村庄另行组织实施)。工程计划3月下旬全面开工,力争6月底前完成主要工程建设任务。

二、建设标准

1、对适宜建设自来水入户工程的村庄,供水水源保证率达到95%,水质达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2、对南部及山区因水源、地形、地质条件不适宜建设自来水入户工程的村庄,在村内新建集中放水点,原则为每10-15户1个放水点或群众取水半径不超过100米,同时水量、水质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安全标准。

3、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满足国家饮水安全标准,管道尽量地埋,并且满足防冻、抗压要求。

三、工程计划

全市计划实施村内供水工程84处,其中实现户户通的包括75个行政村,增设集中供水点的9个行政村。计划新打井10眼,安装PE、PVC管材74.56万米,安装钢管0.12万米,新建蓄水池3个,维修蓄水池1个,新建取水点472个,工程计划总投资975.39万元。现将各乡镇方案分述如下:

1、镇。工程涉及大位李、等11个行政村,1043户、3239人。其中8个村庄因地处山南区,水源难以保证,计划新打井及村内铺设供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2个村计划利用现有水源铺设村内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村利用现有水源将管道延伸到村内,选择适当位置设集中取水点,缩短群众的取水半径。计划铺设管网23260米,新打井8眼,新建集中取水点3处,总投资89.7万元。

2、镇。工程涉及海东、常朴等12个行政村,2465户、8004人。计划利用现有水源,通过铺设村内供水管网解决各村的自来水入户问题。计划铺设管网99720米,总投资178.25万元。

3、镇。工程涉及等4个行政村,1052户、3832人。计划充分利用镇宁三水厂优质水源,通过铺设村内供水管网解决各村的自来水入户问题。计划铺设管网176300米,总投资67万元。

4、镇。工程涉及1个行政村,92户、278人。计划充分利用镇驻地水厂,通过铺设村内供水管网解决各村的自来水入户问题。计划铺设管网4800米,总投资4.6万元。

5、乡。工程涉及等44个行政村7243户、25920人。计划充分利用黄河乡店子水厂优质水源,通过铺设村内供水管网解决堰外29个村的自来水入户问题,15个村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通过新建合格水源地、铺设村内管道解决户户通自来水问题。计划铺设管网334130米,总投资354.14万元。

6、镇。工程涉及等3个行政村,337户,978人。计划新建、维修蓄水池,提高供水保证率,同时在村内铺设管道、增设集中取水点等措施提高群众的饮水安全标准。计划铺设管网6400米,安装钢管1200米,新建蓄水池1个,维修蓄水池1个,新建集中取水点14处,总投资24.7万元。

7、镇。工程涉及南村、北村、大寨等9个行政村,3117户,10465人。6个村均不具备自来水入户条件,计划通过铺设管道、新建蓄水池、增设取水点提高群众的饮水安全标准;村3个村计划利用现有水源铺设村内管网解决户户通自来水问题。计划铺设管网10100米,新建500m3蓄水池1个,新建集中取水点455处,总投资257万元。

四、主要措施

推进农村户户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去年各乡镇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今年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1、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户户通自来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委、农办、财政、水务、监察、国土、环保、卫生、交通、供电、物价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户户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同时成立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验收和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农村户户通自来水工作。

2、层层落实责任。户户通自来水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水利站长是直接责任人。市政府将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工程所需资金按市(含市以上)、乡镇、村、受益农户分级负责的办法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省、市建设补助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调拨,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蓄,专人管理。市政府对农村自来水户户通工程实行以奖代补,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捆绑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集中拨付到乡镇。

二是各乡镇财政要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户户通工程建设补助。

三是鼓励支持农民群众集资改水。遵循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利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动员农民投资投劳建设村内自来水工程。四是大力提倡包村帮扶投资农村供水事业。

4、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有关乡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不按方案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因主观原因未按时限完成的,不兑付奖励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根据《关于年深化农村税费工作的通知》(发号文件)、《办公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号文件)、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市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财采购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⒈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⒉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⒊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⒈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⒉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⒈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⒉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⒋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⒌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活动,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口厅发〔20**〕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强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为重点,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以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突破口,更加突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管理新机制,全面提高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群众的事业。

二、目标任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宣传教育经常、行政执法规范、优惠政策落实、改革稳步推进、干部队伍稳定、服务阵地健全、综合服务优质、工作质量稳步提高的基本标准;20**年底,乡(镇、区)全部达到“六好”(即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标准;市直部门90%以上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合格单位标准;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乡镇服务机构90%达到**市“三位一体”建设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市、乡两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国家和省要求,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3月17日至3月31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学习,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市、乡(镇、区)分别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总体要求,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培训市、乡、村干部和群众,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三)查漏补缺阶段(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是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对照“六好”乡镇和“合格单位”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确保按期达标。

(四)自查验收阶段(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全面自查和总结,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经审查同意后,市政府统一组织验收。

(五)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年9月16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准备等工作,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机构,加强和稳定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市、乡、村各级都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协会,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按照公务员队伍法制化、事业人员职业化、村级计生管理员正规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高素质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每个行政村要有1名计划生育管理员,每个村民组要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选聘、教育培训、考评奖惩、待遇保障和分流辞退”等五项制度,建立“市管理、乡选聘、村使用”的科学管理体制,使村级人口计生队伍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2.完善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争取6月底前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提升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设施和服务能力,拓宽服务范围,实现“三证五定”(“三证”是要求市、县、乡三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都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县两级技术服务站还要取得《母婴保健许可证》;“五定”是要求市、县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都要成为“农村困难产妇救助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全面落实,确保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逐步规范、完善生殖健康服务设备。开展创建“乡中心”和“三位一体”规范化乡计生服务中心活动,30%的乡(镇、区)计生服务中心达到“乡中心”标准,其它全部达到“三位一体”规范化乡计生服务中心标准。实现全市计划生育村室覆盖率达0%、优质服务先进村室达40%以上,市、乡、村服务机构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工作正常进行,把服务站建成“育龄群众之家”,市乡服务机构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群众满意”要求,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二)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1.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信息化网络建设。在坚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改革考核层次,分线对乡(镇、区)、市直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利用考核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区)、各部门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市、乡、村信息化网络硬件建设水平。乡所“三位一体”人口信息工作站建设完成率要达到0%,建设水平要在全省创一流。人口信息工作站终端入村率(00人以上的村)要达到0%,全部配置打印机,能够和省人口信息中心数据库联网。信息化应用要走在全省前列,市人口计生部门在继续做好对外网站的基础上,建立内网网站,打造市、乡、村三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形成通畅的数据传送、交流渠道。继续加大“两非”案件的打击惩处力度,有效遏制性别比偏高问题,并逐年趋于正常范围。

2.建立“奖惩并举”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及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奖励扶助制度确认程序、资金发放程序和监督落实程序,提高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市奖励扶助制度及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全面推行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制定的新农合、新农保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农村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

3.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到20**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

(三)严格执行政策,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行为。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辖区、本部门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范围,与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市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建设、财政、卫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落实职责,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抓好行政法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健全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杜绝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四)开展优质服务,实施“五大工程”。

1.实施乳腺病普查普治工程。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要配合卫生部门,在全市开展“关爱女性生命、关注乳腺健康”活动,重点对我市农村育龄妇女开展乳腺病的普查宣传防治,采取进村入户方式,在防治查病的同时,为群众送去乳腺病防治知识。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患病对象,特别严重的建议转诊和再确认。

2.实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工程。认真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全面落实新的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访视制度。通过一系列服务活动和落实针对实施避孕节育措施对象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实行送药具上门服务,制定并实行节育手术后的回访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诺制度,全面提高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质量,确保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和术后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

3.实施预防生殖道感染工程。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卫生、妇幼等单位要紧密配合,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积极开展不孕症、艾滋病治疗和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生殖健康档案,对患病妇女跟踪服务,确保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使育龄夫妇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

4.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大力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积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群众自愿参与和受益的工作机制。出生缺陷干预所需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一级干预所需宣传品制作、婚前孕前培训、孕前筛查、叶酸免费药品的采购发放和专家活动等。市、乡(镇、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开展优生检测诊断,做好叶酸营养素免费发放,最大限度降低新生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程。在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群众需求,在个性化服务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知情选择对象的个人档案,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使育龄群众对各种避孕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与每一位接受技术服务的对象签订避孕节育措施知情同意书,为育龄人群提供足够的避孕节育方法,对育龄人群选择采取的各种避孕节育措施实施定期随访跟踪服务。

(五)实施“婚育新风进万家”工程,促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将计生基本知识作为宣传的重点,认真组织宣传人口理论、科普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市广电、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在市电台、电视台开办《人口与社会》栏目;市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区)、行政村,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使90%以上的育龄群众基本掌握生殖健康知识和避孕节育方法。各乡(镇、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文艺节目,以村、组为单位,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好媳妇”、“好公婆”、“好妈妈”、“好妯娌”、“优秀协会会员”等评先表彰活动。要加强乡、村人口学校建设,开展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市、乡两级计生部门要在交通要道或醒目地段制作大型宣传板面,打造宣传一条街,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中,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推行市对乡、乡对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市政府专门成立市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各乡(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区)要按“六好”乡镇标准,结合基层基础工作及实际情况,完善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创建“六好”乡镇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实际困难,把创建活动与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包片领导、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奖励、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创建“六好”乡镇工作如期达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单位活动,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干部,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新晨

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召开今天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利用考核年度后两个月的时间,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各项工作,迎接省市检查、考核。刚才,司局长通报了全市、全县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在总结成绩中深化认识,不断增强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是“三年三步走”实现“一盘棋”的收官之年。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是“一盘棋”战略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各乡镇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作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着眼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创新,初步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管理机制。我感到有这么几点值得肯定:

一是各乡镇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综合治理格局初步形成。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带来的新问题越来越引起各乡镇的重视和关注,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增强,在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同时,不断加大了目标考核力度。建立了协查通报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开展联合行动,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管理服务手段不断强化。各乡镇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基础上,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从思想认识、工作措施、管理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流出办证、流入验证、双向管理、信息交流、孕情服务等管理服务手段,基本落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各项责任指标。特别是5月份开展的城区人口清查清理,各乡镇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按照“底数必须摸清,数据必须真实,力度必须加大,任务必须完成”的目标,全县抽调县直部门各乡镇350人,清查清理出城区流动人口3873人,清查出2006年1月1日以来政策外生育700余人,现正在逐一核对。

三是清理摸底工作进一步深入,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有所提高。这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乡镇(区、处)积极行动,按照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组织人员边清理边录入,全员统计入库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截至7月31日,全县流动人口入库量为40065条,入库率为105.91%。其中入库率较高的有藏屯乡143%、权村镇137%、平舒镇115%、北魏乡107%。

四是区域协作工作进一步扎实,两地互通、协查协管、信息共享等得到逐步落实。按照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重点突出与周边乡镇和流出、流入人口较多的省市区域协作,严格落实了“两地互通、协查协管、信息共享”工作措施。组织权村、留各庄到霸州市胜芳镇进行了学习,实地参观了胜芳镇金彪玻璃企业流动人口协会的工作情况,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对照霸州经验,两个镇的现在试点建设正在运行当中。

这些成效的取得,从大的方面讲,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但从实际工作上讲,更是各乡镇计生办人员、在座各位努力和付出的结果。

工作效果应该肯定,但问题相当突出,特别反应在信息化建设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应用方面。

一是在硬件配备上,各乡镇普遍不达标。不少乡镇没有流动人口专用微机,有的虽有专用微机但是其他系统淘汰下来的,基本配置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影响工作进展,无法保证国家、省信息平台顺利运行。

二是入库率达不到标准。按照常住人口10%来推测,我县流动人口应在4.8万左右,目前我们虽然满足了市分配任务,但如果要达到省要求(入库率要90%以上),全县必须完成8845人的纠错任务和8000人的信息入库。截至7月31日,全县按照去年初市分配任务,录入工作不足90%有城区办和广安镇,分别为65.9%和84.4%。四是协查反馈率低。6月21日-7月20日,全市的协查反馈率为56.97%,大城是33.33%,旺村、大尚屯、留各庄、藏屯100%,平舒、里坦没内容,其他乡镇没有反馈。

五是网络化协作功能应用较少。按照省市要求,将6月1日以来的避孕节育报告单等重点信息提交,7月份,全县没有内容,而之前提交量也较少。

这些问题从领导方面讲,尽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领导层面挂上了号,引起了一定重视,但是重视程度不够高,还没有摆到应有的议程。同时也说明我们流动人口队伍建设上还有差距,不能说素质不高,但可以说责任心不强,没有完全做到专人专责。

二、在促进工作中把握重点,切实增强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效性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目标,到今年底,全国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各级都加大了考核和落实力度,当前,还有两个月又面临省市考核,所以要求各乡镇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提升水平,扩大工作效果,确保我县流管工作不出问题。2、配齐硬件,提高素质。为提高网络建设水平,确保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和覆盖率达到90%以上、协查反馈率在80%以上、网络化协作信息接收率达到65%以上,各乡镇要调换更新专用计算机。配备标准按照(2011)40号文件执行,要求8月底以前配齐。市9月初将逐乡镇对微机配备情况、人员上岗情况、信息录入、反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突出重点,跟踪服务。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较多的乡镇,要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系统建设,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与本地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主动联系协商,在乡与乡、县与县、本省县与外省县之间落实流出地与流入地的信息共享和协查协管制度,对没有落实节育措施和基本情况还没有核实清楚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实行跟踪管理,跟踪服务,减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个别有外生迹象的,必须跟踪到位,见面到人。对提交协查信息的,三天后要电话提示,督促协查,提高协查反馈率。

要强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证、验证工作,提高持证、验证率。对提出办理《婚育证明》且手续齐全的流动人口,要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或缓办。在办证和验证工作中,要严格把关,对随意乱开证明的问题,要严肃查处。

4、巩固基础,提升水平。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保证乡、村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各乡镇流管员要加强岗位学习和交流,提高业务技能,做到有专用微机、有专人负责,做到每天及时录入信息、及时反馈信息。市将在8月份举办《河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要建立健全村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1000人以上的村街配备一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协管员,1000人以下村街配备一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兼职协管员;城区办在各居委会或各住宅小区要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

5、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查证上报工作。对发现外来流动人口违法怀孕的,在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县人口计生局报告,由县人口计生局和户籍地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对流出人口政策外怀孕、生育的,或现居住地通报的,应立即组织核实,主动与现居住地协商、配合,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严格控制流动人口异地违法生育行为。对流入人口政策外生育的,各乡镇发现后要立即上报县人口计生局,由人口计生局实施处罚。

三、在推进落实中加大力度,着力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

计划生育的工作重点在农村,重点在流动人口,而流动人口的难在“流动”,特点在“流动”。人口流动的时间、空间难于捕捉,没有定数;人口流动的方式各种各样,没有定式;人口流动的方向变幻无穷,没有定位。因此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必须加强力度,加大力度。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工作安排,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本年度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兑现奖惩措施。

二要奖优罚劣,强化考核。县将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力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善于创新管理办法并有显著效果的乡镇,加大奖励力度;对工作敷衍塞责、配合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发挥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对出具假证明、假手续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三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考核的准备。廊坊市、河北省、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从8月份开始,对人员、设施配备、流动人口服务示范点建设、“一盘棋”的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所以,我们面临的将是国家、省、市的三级评估考核,评估结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省、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这几次评估考核不知道哪次涉及到大城县,一旦被抽中,都关系到我县整体工作在省里、市里的位次。为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哪个乡镇工作出现纰漏导致在评估考核中不能达标的,不仅要全县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还要追究责任。所以大家要把工作的相关资料、工作记载进行整理、备案,进行痕迹管理,以保证在三级评估考核时能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要强化信息系统的应用。当前,信息化已经成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贯穿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全过程。当前在河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加强了对《环渤海协作》模块的应用,将6月1日以后出具的《避孕节育报告单》、《婚育证明》、《第一子女生育登记证》全部录入到系统中。基本取消省内外流动人口的纸介质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等相关证明,实现全部相关信息网上流转。

而全县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尚处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领会系统功能的初始阶段。目前,各乡镇(区、处)信息应用不平衡,有的信息应用率不高,有的个案信息录入数据库后未能及时修改补充更新,未对协查数据进行接收、协查反馈等处理,有的根本不懂的系统的操作应用。各乡镇(区、处)必须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手段,必须着手抓好这项工作。

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科学筹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按照“严格程序、全面突破,狠抓落实、确保网化”的工作思路,着力开展村级道路建设,完善公共设施,优化路网结构,构筑“便捷、畅通、安全”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崛起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集中利用一年的时间,全面解决村级断头路问题(凡没有修建通村公路的行政村,可建设1~2条主要街道),实现村与村(包括50户以上的自然村)之间的必要通达;打通乡与乡之间的断头路,确保主要街道与邻近公路的连接通达。同时,加快推进老油路改造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村村互通、路路相连、网络示范”的农村公路网化建设目标。

(二)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完善农村公路路肩、边沟、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碑等附属设施,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宜林路段栽植适合苗木,合理绿化。年底前,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农村公路优良率达到75%以上,适林路段绿化率达70%以上。

三、实施步骤

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工程计划按照县交通运输局上报、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的年度计划执行。年建设项目,必须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务必于月底前完成总计划的80%,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毕。

(一)宣传发动

示范县活动建设工程是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也是农民群众奔小康的致富工程。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各自的任务目标,搞好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修路的自觉性,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有关单位积极支持的良好格局。对积极性高、行动快、配套资金落实好的乡镇(街道)、村,优先安排项目建设。

(二)建设准备

(1)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统一组织本辖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择优选用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工程发包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项目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2)完成工程所需手续(包括规划、环评、土地审批、立项、施工图纸设计、设计批复等),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县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

(3)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项目开工申请,经审批后开始施工。同时,施工单位必须把项目工程涉及的水泥、砂、碎石等原材料送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原材料试验及施工标准试验,具备条件的可自行建立工地试验室进行工地试验。

(三)项目实施

开工报告批准后,各乡镇(街道)应及时组织实施,加强对工程的全方位管理,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按时优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建设项目监理由各乡镇(街道)按照上级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做好工程监督检查。

(四)资料整理

涉及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整理工作必须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县交通运输局及各乡镇(街道)要随时抽查,如发现资料不合格或造假行为,立即停工整顿。

(五)工程验收

(1)工程建设项目路基、基层、面层等每道工序完成后,由业主提出申请,经县交通运输局验收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

(2)示范县活动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工程竣(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工程全部完工,施工现场清理完毕,技术资料整理完毕;②工程决算已按规定办法编制完成;③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完成。

(3)建设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合并同时进行。完工较早的乡镇(街道)可提前申请验收。乡镇(街道)组织初验后,符合竣(交)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向县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成立验收组实地查验。验收合格后,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市交通主管部门复验;复验合格后,报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

(4)建设路段无路肩、无绿化树木、过街路段无排水设施的一律不予验收补助。

四、标准要求

(一)建设标准

(1)总体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验收等标准规范。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建设的重点是村级公路,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标准;对具有干线功能或通客车功能的村级公路,有条件的可适当加宽,路面不应超过6米;农村街道要配备完善的路侧排水及安全防护设施,真正实现“路宅分家”。

(2)路基工程。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边坡稳定,排水和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具有一定的公路抗灾能力;小桥涵等结构能够充公考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3)路面工程。路面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耐久性和相应强度,表面满足平整、抗滑和排水规范要求;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

(4)沿线设施。农村公路标志标识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相关配套设施齐全完整;道口桩按规定标准设置,做到位置适当、准确、醒目、美观;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能够合理绿化。

(5)建设要求。乡村道路路基宽不低于4.5米,路面宽不低于3.5米。路面结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三种方法:①12cm水泥石屑基层,18cmC25水泥混凝土面层;②单层18cm水泥石灰土碎石基层,3.0cm厚沥青面层;③双层15cm的石灰土基层,3.0cm沥青面层。

(二)管理养护标准

(1)总体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工程养护的标准规范。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长效运行机制。

(2)路基满足标准宽度;路肩平整坚实、无车辙、无坑槽、无反超高,边缘整齐,与路面相接顺适;边坡稳定,无杂物;边沟及排水设施完善、通畅;安全防护设施无损坏。

(3)路面整洁平整,行车顺畅;沥青路面无坑槽、松散、沉陷、拥包等严重病害;水泥路面无沉陷、严重破碎板、坑洞等严重病害;路面预防性养护及时,病害处理符合标准要求。

(4)桥涵配套设施齐全;承载能力满足相应技术标准;路线与桥涵衔接平顺,无明显“跳车”现象;桥涵栏杆帽石无缺损,支座、伸缩缝维护完好;桥涵无淤塞,排水畅通;锥坡、护坡完好;桥梁两端按规定标准设置了示警桩。

(5)农村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和村容村貌改善明显,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运恒同志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苗正国、交通运输局局长高宝宽同志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全县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高宝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示范县活动建设工程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完成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工程。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为本辖区内示范县活动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业主责任,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并把每条路线计划长度、建设标准、开竣工时间详细汇总报送县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乡镇(街道)配套资金筹集和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及工程竣工决算等工作,并落实取土场、弃土场、料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规划、设计批复、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工作,交通运输局建管股、建养所、质检站负责巡查和指导,并按照各自的业务分工,签订《责任状》和《廉政合同书》,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与监理制度》,确保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健康、有序开展。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村级公路项目申报立项、计划下达等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村级公路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的审批、核准或转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省、市、县补助资金,对经批准的公路建设资金,及时办理用款手续和审核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公路用地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材料申报等工作。

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审计,确保村级公路建设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县招标办、环保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