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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对口帮扶工作计划

医共体对口帮扶工作计划

医共体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以帮扶基地建设为载体,把计生“三结合”作为“关注民生、富民惠民”的着力点,从计生家庭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拓展帮扶形式,努力提高帮扶规模效益,切实为群众做好生产、生活和生育服务,力求把帮扶政策植根于帮扶基地之中。结合新农村建设、劳务培训和产业发展,围绕帮助农村计划生育户增产增收,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帮扶目标任务

2013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我局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共35户,其中新增户10户: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各2户、区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合管中心、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南山医院、新康医院各1户;帮带户25户,其中区人民医院4户,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合管中心、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南山医院、新康医院各3户。帮扶基地定为乡村。各帮扶单位要通过帮扶措施的落实和帮扶政策的覆盖,确保完成被帮扶户和帮扶基地中所有计划生育户与农村产业结构结合律达100%、“三查”率100%、综合节育率100%、手术及时率100%、无大月份引产和无违法生育、被帮扶户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帮扶目标任务。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具体落实的原则,由卫生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分管,办公室主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全局中进行规划、部署、检查,并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年终逗硬考核奖惩。

(二)规范流程,强化宣传教育。在帮扶对象的选择上要认真摸底,准确掌握。不得优亲厚友,要将实行了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困难户,独生女户、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户家庭作为重点,并在帮扶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要利用会议、标语、板报、宣传资料等形式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计划生育政策帮扶优惠政策的宣传与宣传党和政府农村方针政策,提倡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广农村实用技术等各项农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计划生育政策、帮扶优惠政策、致富典型户的宣传,营造少生快富氛围,促进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三)科学帮扶,落实优惠政策。

1.从资金、技术资料、家禽饲养、肥料、衣物上给予5500元以上的支持。

2.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对帮扶基地的帮扶户及其他计划生育户免费健康体检,因病就诊享受优先看病、优先划价、优先发药、优先治疗等“四优先”政策,并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帮扶对象免收挂号费、部分检查费及治疗费。

3.区合管中心帮助被帮扶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区疾控中心做好被帮扶户建立健康档案、预防保健等工作;区妇幼保健院为新增户每户赠送一张就医优惠卡,对被帮扶户家庭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予以500元补助,免费补服叶酸;

5.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为被帮扶对象开展饮食卫生、饮水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被帮扶对象在办理卫生许可证时,免收一切办证费用。积极指导被帮扶对象努力改善其生产加工、经营条件,使其各方面都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6.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加强生育管理,在接受孕产妇住院时,必须按规定查验其准生证,登记准生证号码;对无证生产孕产妇,需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并做好记录;严禁有计划外生育手术、假证明及胎儿性别鉴定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7.每年2次以上免费的集中技能培训和4次以上的回访任务,免费做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医共体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脱贫攻坚基本概况

鲖城镇位于临泉县西部,距离县城26公里,国土面积97.69平方公里,人口12.9万(2014年农业人口12.03万人),辖22个中心村(社区),157个自然村。全镇共有4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4个贫困村分别是李王楼、耿庄、大夏、杨营)。2019年度我镇地区生产总值11.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16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1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44元。

截止到2020年5月,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862户12457人。2014-2019年累计减贫4683户11992人(包含5户15人的返贫户)。其中2014-2016年脱贫1906户5713人,2017年脱贫815户1924人,出列李王楼、耿庄村,2018年脱贫1170户2507人,出列大夏、杨营村,2019年脱贫792户1848人(包含3户11人返贫户)。

2014年建档立卡时共有贫困人口4621户10846人,贫困发生率9.02%,现有未脱贫贫困户184户480人(包含未脱贫返贫户2户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40%。剩余未脱贫户中,因病致贫77户,占比41.84%;因残致贫78户,占比42.39%;缺劳力致贫15户,占比8.15%;因学致贫6户,占比3.26%;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6户,占比3.26%;因灾致贫2户,占比1.08%。

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一)产业扶贫

落实的产业扶贫的政策

1.自种自养。2018年以来共落实自种自养补贴4161户(其中2018申报特色种植业补贴项目4批次1124户;2019年申报自种自养补贴项目2批次3037户)。

2.能繁母羊(猪、牛)。2015-2019年申报能繁母羊3228户12946只(其中2015年申报能繁母羊420户1422只;2016年申报能繁母羊637户2002只;2017年申报能繁母羊1749户7724只;2018年申报能繁母羊422户1798只;2019年度申报能繁母羊项目62户218只)。

3.光伏扶贫。全镇到户光伏扶贫收益户共1186户(其中户用光伏电站收益户103户;虚拟光伏受益户1083户)。村级光伏电站1座。

4.产业扶贫带动。2016-2018年全镇累计正在实施“一村一品”项目28个,25家企业,涉及19个村(社区),总计资金1322万元,带动2629户贫困户实现增收。

根据鲖城镇贫困人口结构和乡镇的优势,重点扶持能繁母羊和自种自养政策。鲖城人口众多,但是年轻劳力外出务工较多,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加上农本思想的影响,贫困户多选择小户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再加上鲖城本地回民较多,牛羊肉需求量大,小户散养母羊较多,能繁母羊和自种自养作为重点扶持项目,易推广。根据产业的种类和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产业扶贫采用贫困户自主申请,乡镇完善程序和进行监督审核,由县级直接拨款到户,乡镇配合县级审核与审计。涉及到企业的,由镇村负责联系接洽,为贫困户提供便利。 由于技术和观念的限制,产业扶贫带动项目,产业品种较少,规模不大,为贫困户增收有限。产业扶贫帮助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可持续性较强。自种自养和能繁母羊政策只要符合补贴条件及家庭劳力条件允许,每年都可以稳定增收。产业带动可确保3-5年稳定增收,光伏收益可稳定增收25年左右。

(二)就业扶贫

1.我镇实施的主要就业扶贫政策有开发各类扶贫公益岗位、落实技能培训、鼓励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等就业政策。

2.扶贫对象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开展情况及其效果。贫困户在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一次技能脱贫培训。2017-2019年我镇共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396人(其中2017年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110人;2018年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234人;2019年我镇我镇共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52人),大大提高了种植、养殖和外出务工的能力。

3.扶贫对象外出就业支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外出就业的贫困户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帮助介绍就业,提供交通便利和补贴以及在年末接返乡人员回家等活动。通过鼓励贫困户外出就业,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

主要面临的问题是以劳动输出为主,有劳力的外出,造成留守老人和小孩增多。

4.扶贫对象本地就业支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是鼓励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2017年以来帮助各类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310人(其中2017年129人,2018年56人,2019年125人)。二是开发扶贫公益岗位。2017年以来共开发各类就业扶贫岗位2023个(其中①2017年度我镇开发公益辅助性岗位96个、护林员岗位35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1个;②2018年度我镇开发扶贫公益岗位642个、扶贫互助岗214个、扶贫公益性岗位22个、扶贫公益性辅助岗位98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2个、护林员岗位35个;③2019年度我镇开发扶贫公益岗位820个、扶贫公益性岗位19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1个、生态护林员岗位8个)。

存在的问题是本地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企业不多,吸纳贫困户就业的数量有限,就业扶贫以开发扶贫公益岗位为主。

(三)健康扶贫

2016年以来实施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做到2016年以来的贫困户代缴新农合和“351”和“180”贫困户医疗报补政策全覆盖(2017年为3439户7655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2018年为3626户8312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2019年为3606户8404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二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对有需求的2016年以来的贫困对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9年度家庭医生签约6401人。三是贫困户住院看病免交押金以及“一站式”结账服务,方便了贫困户就医。

健康扶贫主要方式及其开展情况。一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村卫生室医生定期检查身体。二是因病致贫的贫困户,优先选择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帮扶,提供医疗咨询和卫生宣传。三是对符合慢性病办理条件的,免费为其代办慢性病证,减少医疗开支。四是对2016年以来的贫困户由国家代缴新农合。五是宣传“351”报补政策、“180”补充医保政策和贫困户看病免交押金及出院一站式结账服务。六是宣传非贫困人口“1678”“2789”再补偿政策,减少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报补差距。通过健康扶贫,贫困户的医疗得到了保证,医疗开支大大减少,身体健康的到了改善,人居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

通过产业就业政策,使贫困户增加了收入,结合健康、教育等扶贫政策,使得贫困户生活条件有了改善,同时减少了支出。

(四)教育扶贫

1.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从2016年秋季以来,全镇共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644人次(其中2016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59人;2017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617人;2017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97人;2018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810人;2018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845人;2019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901人;2019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1315人)。

2.雨露计划。2016年秋季以来,全镇共落实大中专生雨露计划资助1871人次(其中2016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122人;2017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25人;2017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282人;2018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88人;2018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304人;2019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97人;2019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353人)。

通过教育扶贫政策,减少了贫困学生的教育大额支出,解决了因学致贫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确保群众没有因贫失学、辍学,通过扶智与扶志结合,斩断贫困对象的“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播。

(五)生态扶贫

2019年共开发生态护林员岗位8个,每户增加6000元。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全镇共提供8个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增加6000元。

通过开发生态护林员的岗位,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既帮助了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实现就近岗位安置,增加了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又起到了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

(六)住房安全保障

我镇2014-2019年度落实危房改造1400户(其中2014年改造80户;2015年改造106户;2016年改造143户;2017年改造600户;2018年改造348户;2019年落实危房改造123户)。

通过危房改造和危房修缮,目前鲖城镇已经不存在C类、D类危房,结合乡镇和村帮助农户修缮房屋,住房均不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存在因危改负债的问题。目前主要的问题是由于受住户砖瓦结构的影响,部分农户的房屋有轻微的漏雨和开裂,需要定期维护。

(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应保尽保,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程序,通过评议、公示、审批等流程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申报底保。目前,我镇共有低保贫困户2116户4007人,特困供养户112户179人。提标后,A类低保每人每月462元、B类每人每月354元、C类每人每月200元。

低保除了和五保不能同时享受之外,其他产业就业政策均可享受。一般情况下,低保均为三无人员,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户,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家庭确实困难的,可以为其提供公益岗和自种自养政策。对丧失劳动能力扶贫对象,有子女的,劝说其子女赡养。另外,社会救助及企业捐款政策会相应倾斜。

(八)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1.贫困村道略、安全饮水、动力电、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每个自然村均通硬化道路,实现“村村通”,巷道基本修缮完成,水、电、路、灯、桥、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明显改观。其中耿庄、杨营、李王楼、大夏均达到美丽乡村的标准。

2.贫困村义务教育、医疗服务、文化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每村均建设有农民文化小广场,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正常使用,村级卫生室正常运营,本村有小学或者幼儿园,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4个贫困村按照“一低两有两改善”的出列标准,即贫困发生率低于2%,有特色产业,有村集体经济收入且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均已达到出列标准。

三、后续帮扶和巩固提高脱贫成效开展情况

一是贫困户均安排帮扶人进行帮扶,有镇村和帮扶人所在单位共同管理。二是对脱贫户实施脱贫监测,对有返贫风险的加大帮扶力度,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符合返贫条件,做返贫处理。出列村定期监测,对照出列村各项指标逐一排查。三是制定贫困户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到户政策。四是重点关注边缘户和特殊困难群体,对2019年度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贫困户(包含已脱贫和未脱贫户)和边缘户住户制定“一户一案”,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同时防范产生新的贫困。五是梳理各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制定“一村一策”,及时弥补不足,巩固村出列成效。六是按照脱贫不脱监管,摘帽不摘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后的巩固提升工作,确保脱得掉,稳得住。

主要困难和风险:实时关注已脱贫户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而具有返贫风险的,需及时跟进落实帮扶措施。

四、经验教训

扶贫工作应以“解决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增加贫困户收入”为重点,下一步工作要持续关注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问题,落实贫困户增收政策,为剩余未脱贫户2020年度全部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医共体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到2020年,实现贵州省66个贫困县医院学科专业建设取得长足进步,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90%的病人看病就医不出县。”12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贵州省政府共同召开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全覆盖启动大会,会议透露出健康贵州新愿景。

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全覆盖,是贵州健康扶贫战略的重要举措。对贵州而言,“实施健康扶贫,既要突出精准性,又要体现普惠性,既要精准到现有493万贫困人口,也要预防493万以外的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全民健康保障脱贫攻坚、助推同步小康。”

在11月14日举行的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上,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指出,要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细落小医疗扶贫政策,织密织牢“三重医疗保障”网,用足用好医疗对口帮扶力量,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切实减少和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精准实施“三重医疗保障”

10月底,贵州已确认386.22万名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占全省贫困人口的78.3%。

作为贫困发生的一大重要因素,贵州省有三成以上贫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493万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就有87万多人。健康扶贫任务繁重,必须“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从2015年开始,贵州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实施医疗救助,率先在全国建立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

“第一重”即统一实行“门诊统筹补偿+住院补偿+重大疾病补偿”模式。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11类人群,在门诊和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不低于5个百分点,同时经转诊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

“第二重”即实施年度累加和分档赔付,降低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有效减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大病保险再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的报销比例。

“第三重”即在落实前两种报销政策后,仍无力支付剩余医疗费用的,实行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扶贫专项救助、慈善救助等政策。

据贵州省卫计委提供的数据,2015年6月―2016年11月,全省“三重医疗保障” 体系累计惠及151.37万人次,补偿费用19.37亿元,为贫困群众多报销医疗费用约4.34亿元。

通过“三重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确保11类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90%以上,其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T、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报销比例达到100%。

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全覆盖

“补齐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不在‘健康中国’建设进程中掉队,主要靠我们自身努力,也离不开国家卫计委和东部发达省市的倾力支持帮助。”副省长何力说。

对于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全覆盖的重大意义,何力认为,其“直接关系贵州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的程度,直接影响贵州省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就医秩序的成败”。

贵州省66个贫困县,是全省医疗资源供需矛盾最突出的地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空间很大、责任很重、任务很艰巨,东部地区74个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帮扶贵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贵州医疗卫生事业“汲取经验、快速提升能力水平创造了一个难得的机遇”。

贵州健康扶贫事业得到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国家卫计委给予特殊关注、特殊支持,仅“十二五”期间,投入超过470亿元支持贵州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并专门制定实施了《关于促进贵州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

2016年以来,国家卫计委为贵州量身定制了“黔医人才计划”,帮助协调组建了“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在贵州开展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国家试点和生育健康全程服务试点。

东部发达省市是贵州健康扶贫的一支重要力量。自2009年以来,浙江省已对贵州开展三轮对口帮扶,先后三次与贵州省签订浙黔两省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协议。

7年来,浙江省共选派113家(次)省、市级医院和三甲医院,对贵州84家县级医院进行全方位帮扶,投入帮扶经费、捐赠设备物资共计2.14亿元,派出专家2647人次,帮助培训医疗卫生人员2701人。

浙江省相关医疗机构将继续对口帮扶贵州29个贫困县医院,另有37个贫困县医院日前起得到上海、大连、青岛、广州、苏州、杭州、宁波7个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至此,贵州贫困县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对口帮扶全覆盖。

贵州省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忠说,“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全覆盖”是贵州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大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缩小与全国差距的一项标志性、引领性工作,“为贵州人民蕴育和送上一个健康的春天”。

难点在基层 重点在基层

目前,贵州基本医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先诊疗后付费”以及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五个全覆盖”、 医疗保险与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等措施,广泛惠及贫困人群。

客观上,贵州卫生与健康事业历史欠账比较多。比如在财政投入上,全省人均医疗卫生公共财政支出虽然逐年增加,但目前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卫生服务供给方面,卫生与健康服务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单一等问题比较突出;从疾病谱变化看,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依然易发多发;从体制机制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还不够深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医疗人才供给问题突出。数据显示,在县级医院,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占36.82%、乡镇卫生院占9.68%;70%左右的乡镇卫生人员无专业技术职称。在全省基层卫生机构在岗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仅占48.4%,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仅占8.7%,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仅占总数的4.1%,全科、儿科、妇产科等专业技术人员缺失严重。

为化解医疗服务人才总量与质量欠缺难题,提升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贵州将完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建立人才招录“绿色通道”和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对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给予经济补助和职称评定优惠政策。此外,根据《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相关举措,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人才严重匮乏、体制机制不活、服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将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医共体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市扶贫办:

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驻村帮扶工作

(一)基本情况。

磨盘山村是省级贫困村,幅员面积11.9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积326公顷,

4个自然屯。现有农户330户,人口123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51户,贫困人口56人。包保帮扶工作以来,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已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50万元,积极帮助贫困村发展蔬菜种植、芦笋种植、光伏发电等脱贫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通过产业带动、大病救治、低保兜底措施,目前已实现脱贫44户,46人,未脱贫7户,10人,2017年通过贫困村脱贫验收。

(二)包保帮扶工作情况。

1.继续发展好蔬菜种植项目。包保帮扶工作开展以来,磨盘山村建设完成了49栋蔬菜和芦笋大棚。2018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园区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联系福安街道修复并完善了园区内排水边沟,对园内道路进行修缮,对两栋有涝洼的大棚拉土填铺并整平,对个别有破损弯曲的大棚骨架进行了更换。同时,为解决磨盘山村园区菜农卖菜摊位难问题,协调磐石有关部门,在磐石市河南早市无偿提供园区菜农39个摊位及价值440元的货架,预计给菜农带来8万余元收益。

2.继续发展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在磨盘山村部建设62.8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7月项目竣工并网发电。2018年,重点帮助磨盘山村加强了项目收益管理,确保实现稳定增收。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按照“八有”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今年磨盘山村修建了后牌楼屯和小椅山屯水泥巷路。为解决资金问题,今年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克服困难,积极筹措,分别计划投入20万元和80万元,预计帮扶资金年底前到位。该项目建成后受益129户431人。

4.开展包保帮扶工作情况。市级包保领导对磨盘山村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率市民政局、**银行**分行有关负责同志,到磨盘山村帮扶座谈,指导贫困村脱贫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帮扶资金瓶颈。年初以来,结合走访慰问、推进项目建设、作风大整顿等工作,市民政局、**银行**分行主要领导分别2次、分管领导先后3次深入磨盘山村实地调研,研究推进包保帮扶工作。结合磨盘山村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包保帮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与包保帮扶干部,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谋划脱贫项目,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

5.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坚持以党建工作促脱贫攻坚。今年协调福安街道为磨盘山村选优配强了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扎实推进“五好一满意”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培养和发展党员1名,培养致富带头人1人。此外,第一书记还组织粉刷了村部、帮助购置党员活动室办公桌椅、办事大厅档案柜、沙发、报刊架和打印复印一体机,切实改善了村部的办公条件。二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春节前,市级包保领导带队,为贫困户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8月份,市民政局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包保帮扶干部,对陈云龙等3户2018年危房改造、子女考上大学的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共送去慰问金共4000元;三是计划1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健康义诊活动,为贫困户免费发放药品,并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向贫困户宣讲脱贫攻坚政策,鼓励贫困户进一步树立脱贫信心;四是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精心选派干部,共同组建了驻村工作队,其中市民政局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1名,**银行**分行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名,进一步加强了驻村帮扶工作力量;五是第一书记产品代言,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代言品牌效应,帮助宣传推销磨盘山村大米和蔬菜。通过《江城日报》、江城党建微信公众号、**乌拉圈和新时代e支部等渠道进行宣传,拓展代言产品影响力;通过参加**市第一书记代言产品暨帮扶成果展、磐石市第二届金秋丰收节暨扶贫成果展示会及代言产品进社区等活动,代言产品销售额达到19.7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存在问题。在帮助村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增收上办法不多,磨盘山村贫困户平均年龄大,多数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不能直接参与脱贫产业项目,个别贫困户还存在靠低保救助生活,不愿主动脱贫的思想,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和勤劳致富积极性。

2.对策建议。一是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加大扶贫工作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二是积极选树脱贫典型,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引导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三是对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加强联系和关心为主,通过农村低保等民政救助方式,兜底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将深入总结2018年扶贫工作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相结合,努力推动脱贫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1.发挥好部门优势。通过整合可用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渠道,加大对定点扶贫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和人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动员和鼓励市管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我要脱贫自主意识,使输血变为造血。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2.积极打造可持续发展产业链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将改善贫困群众生活质量、打造可持续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传统农业转型,打好生态牌,帮助村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带动,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

3.强化结对包保机制建设。落实帮扶包保责任,继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与包保帮扶的干部,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实地走访,适时了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定期组织包保责任人深入贫困村开展“送医送药”“访贫问暖”活动,在增进为民情感、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继续开展扶贫日活动。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引导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切实履行好职责,积极帮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宣传党的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抓党建不断凝聚干群关系,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持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

社会组织是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市民政局下发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倡议书》,号召市级社会组织凝聚共识,助力脱贫攻坚、拓展思路,增加服务渠道、严守法规,规范管理制度。

《倡议书》下发以来,各市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参与到我市扶贫攻坚工作中来。配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做好“统一战线助力百村振兴行动”,**市小微企业商会与龙潭区江密峰镇夹信子村困难户刘善荣、昌邑区沿江街道学生小丁结成帮扶对子,对**市红霞托老所进行扶贫慰问,为贫困户送上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值3000多元;**市工商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三兴村等贫困村开展家政服务、电焊工培训班,帮助村民实现就业;**市河南街商会会长莫英志带领医药专家到甘肃考察中草药种植项目,拟引进先进种植技术在我市推广;**市装饰装潢协会常务副会长滕彬带领桦甸市友谊村村班子赴甘肃珉县和宕昌县考察中草药种植项目,计划于2019年在友谊村试验种植;**市慈善总会、**市广播电视台《直播江城》栏目组在世纪广场开展了捐资助活动。此次活动中通过商户商品义卖,共为我市贫困学子捐资14200元,善款将用于资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市朝鲜族妇女协会与**市回族小学建立“结对帮扶

送温暖”关系,组织协会干部和会员代表带着全体会员的母爱之心,为结对学生送上每人500元生活补贴款、生活必需品、书记、民族特色糕点等,2018年已举办扶贫活动共四次;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力量,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投入到我市脱贫攻坚的行动中来,加强社会组织扶贫信息的调度与汇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优势。

三、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

(一)基本情况。

1.如期完成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及省、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一是2018年7月1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四连调,我市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3450元提高到2018年的3804元,增长10.3%。二是依据省政府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经核准城区农村特困供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788元;依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定制,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0%、25%、40%的比例确定,并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2.全面实行“补差式”救助。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彻底实现农村低保由“分档式”救助向“补差式”救助,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及省规定的“两线合一”要求。截至今年10月底,城区农村低保对象8418户、12240人。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障水平,出台了《**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农村低保家庭特殊困难人员增发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农村低保中重病、重残、老年人、未成年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人员按农村低保标准50%-6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切实改善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完善制度建设助力精准脱贫。积极实施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会同市扶贫部门联合印发了《**市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攻坚专项方案》,市民政局印发了《**市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基本原则和市级统筹、县(市区)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两项制度的政策合力。按照《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会同市扶贫部门开展了新一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核查工作,逐户逐人核对,科学分类、精准识别、建立台账,截至三季度,我市城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2人,其中纳入低保范围的有665人。

4.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确保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不低于70%。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参保参合,补贴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参保参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五道防线”大病兜底保障措施,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努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支出贫困家庭问题,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在全市6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同时,对重点救助对象中的特殊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一是按病种提高大病门诊救助比例,大病门诊救助比例为单次400元以上补助30%,针对患血友病门诊治疗、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癌症门诊放化疗等单次400元以上部分按85%比例给予补助。二是提高患尿毒症重点救助对象年救助封顶线至3万元(其他病症2万元)。三是对特困人员、孤儿及切实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特困低保对象执行“先治疗、后付费”政策。截止10月底,全市城区农村累计医疗救助15762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73万元。

5.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认真落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突出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及时开展临时救助,截止10月底,对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48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3.8万元。

6.及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国家统计局**市调查队公布数据显示,2018年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为3.7%,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我市随即启动实施联动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16900人发放价格补贴42.3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

二是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

(三)下步打算。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

一是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年度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确定的区域性低保标准,合理确定我市保障标准。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上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的

1.3倍确定。

二是全面落实“补差式”救助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精准施保。会同扶贫部门完成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信息衔接,定期比对汇总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按照平均不低于50%低保标准的比例增发补助金,确保兜准兜牢贫困人口基本生活。

三是会同扶贫部门健全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综合救助政策措施,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合力救助作用,确保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

四是务实抓好《**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会同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和救助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督导检查,以问题导向为切入点,突出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进一步加强完善社会救助领域制度建设,推动农村低保制度管理更加规范公正,确保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

医共体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我省扶贫开发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贫困人口数量大、贫困程度深。截至2014年,全省仍有贫困人口276万。2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6830元,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7.5%。二是贫困地区条件差、发展难度大。现有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生存环境差、发展水平低的深山区、库区、湖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三是影响致贫因素多、返贫压力大。既有富民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也有防灾抗灾能力弱的问题。特别是因病、因灾致贫的问题突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长期慢性病、大病和残疾人占31%,脱贫难度大。

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早日摆脱贫困,过上富裕生活,是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党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发展十分关心,对我省扶贫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扶贫攻坚,任重道远;造福老区,时不我待。我们决不能让老区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心中常思百姓疾苦,脑中常谋富民之策,让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饱含深情,要求明确。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两轮驱动、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统筹推进,全力打好产业扶贫、保障扶贫、安居扶贫三大扶贫攻坚战。到2018年,力争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进小康。

在年初对扶贫联系点瑞金系统调研的基础上,最近,我分别到宁都、于都、兴国和横峰等地调研扶贫工作,走访了最贫困的村、最贫困的农户,与省直有关部门及市县乡村干部就扶贫攻坚进行了深入探讨。这次又看了吉安的扶贫项目点,听了几个县市的发言,更加坚定了打好扶贫攻坚战的信心。我省现有贫困人口276万,其中重度贫困的约占1/3。享受农村低保160万人,按每人每月240元的农村低保标准计算,年人均保障水平2880元,高于当前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800元的扶贫标准。再加上多年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从理论上讲,我省不应该存在收入在扶贫标准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但事实上,农村还存在部分重度贫困人口和少量绝对贫困人口,原因是扶贫工作还不够精准,相关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打好扶贫攻坚战,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一要精准识别。按照“严格对象标准、规范识别程序、坚持公平公正、直接到户到人”的原则,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进行再识别、再核实,全面准确掌握贫困人口的规模、分布以及居住条件、就业渠道、收入来源、致贫原因等情况,特别是要把最困难的贫困村找出,把最困难的贫困户找准。同时,要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使“已脱贫者”及时退出,“真贫困者”和“返贫困者”得到更为集中的扶持和帮助。二要精准分类。从帮扶角度,贫困人口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有劳动力,但缺少发展门路、缺技术、缺资金的,通过产业扶贫、技能培训、金融扶持或进城就业等,帮助发展脱贫;第二类,没有劳动力或因病致贫的,在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入股获得收益的同时,通过完善低保、医保、大病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等措施实施救助“兜底”;第三类,有部分劳动能力的,通过采取发展产业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帮助提高收入。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角度,贫困村可分为两类:第一类,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不宜居住的,制定搬迁计划,下决心进行异地搬迁;第二类,不需要搬迁的,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要精准衔接。能够通过发展脱贫的,由扶贫开发部门牵头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帮扶;不能通过发展脱贫的,由民政、卫计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救助;对有部分发展能力的,在开发扶贫的基础上,社会救助补充、补助,形成精准衔接完整的帮扶、救助网。四要精准施策。对不同的贫困类型,针对具体的贫困问题和原因,制定精准扶贫方案,采取“滴灌式”的扶贫措施,做到“一户一本台帐、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扶贫措施”,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五要狠抓落实。按照精准扶贫方案,紧紧咬住扶贫目标任务,落实帮扶人员,落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政策,落实帮扶措施,持之以恒抓下去,不脱贫不放手,确保贫困群众真正脱贫致富。

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产业支撑,贫困群众很难脱贫致富,扶贫开发也难以持续。立足贫困地区的特色和优势,大力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就业创业,实施精准产业扶贫,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一要找准优势富民产业。支持贫困地区根据本地自然资源、生产条件和产业基础情况,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比如,农业资源丰富的地方,重点发展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深入推进“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鼓励和支持当地群众经营“农家乐”、“乡村旅馆”等,从事旅游相关服务业,不断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提升收入水平。二要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升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实现资金、技术、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坚持“以企带村、以村带社、以大户带贫困户”,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经营收入。三要加强贫困人口致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是治贫脱贫的根本之策。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文化层次的贫困群体,分类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掌握1项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增强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通过购买公益岗位、组织引导就业等方式,实现转移就业、脱贫致富。

二、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提升贫困群众救助水平

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特困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实施精准保障扶贫。一要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强化对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农户的重点保障,精准识别,调整保障对象,确保“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要缓解因病致贫现象。在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现象突出,往往是“一人生病,全家致贫”。要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探索开展大病医疗商业保险,构筑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救治等多道防线,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降低因病致贫风险。三要落实教育救助政策。今年省财政继续增加安排资金,总量达9.9亿元,用于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贫困户子女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四要完善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家庭或个人,通过发送临时救助金、生活必需品等方式,解决其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难题,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三、加快实施安居扶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是开展扶贫开发、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安居扶贫工程,是帮助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区脱贫发展的关键举措。一要有序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对交通偏远、不宜居住的贫困村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要科学制定搬迁计划,按照整体搬出、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采取就近搬迁安置、跨区域安置、县域内统一协调安置、依托工业园区安置等多种模式,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工作。需要强调的是,要精准调查,制定规划,凡是规划确定整体搬迁的村庄,原地不再建房,不再建公共设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实施移民搬迁,要做好后续保障,统筹推进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培育支持好产业发展,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保障、致富有门路,真正做到“实施一个搬迁项目,安置好一方群众,实现一方人脱贫”。二要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对无需搬迁但基础条件较差的贫困村,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整体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坚持基础设施、新型村庄、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综合配套,抓好村庄整治,优化村容村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三要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造升级农村公路,提升公路通达能力,有效解决运输难、行路难问题。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增强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抓好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自然村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四要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公共卫生、养老保险、就业援助、社会管理等政策体系及设施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强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扶贫攻坚长效机制

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更多的要啃“硬骨头”、打“攻坚战”,工作难度大,必须强化精细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扶贫成效。一要健全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脱贫致富的“种子钱”。要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和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实效性,确保扶贫资金到村到户。今年,省里将增加10亿元用于保障三大扶贫攻坚战的实施。在每年安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58个县每县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基础上,新增安排资金支持58个县以外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产业扶贫。市县两级也要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使扶贫开发资金增幅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行业资金、信贷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及有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发挥多元投入、捆绑使用的整体效应。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力度。加快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要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组)制度,分期分批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肯吃苦的干部驻村入户,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协助基层组织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三要健全督促考核机制。完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促使贫困县党委、政府把工作重点和各类资源放在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积极引导各地牢固树立“摘穷帽为荣、戴穷帽为耻”的观念,鼓励贫困县脱贫“摘帽”,对提前“摘帽”的贫困县,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运用统计监测、扶贫信息数据系统,建立健全精准扶贫考核问效体系,积极运用考核结果,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凝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搞好扶贫开发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继续发挥好专项扶贫的基础保障作用,巩固好行业扶贫的重点支持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扶贫的协同帮扶作用,推进多方力量共同支持、相互补充,协力推进扶贫开发事业。一要深化“四个一”组合式扶贫。完善省级领导定点指导一个贫困县、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几户贫困户的机制,协调随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开展驻县定点扶贫,加大对扶贫攻坚重点地区的指导力度,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精准扶贫攻坚。需要强调的是,省级领导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指导抓好挂点县的整体扶贫工作上,不能只是抓好一个示范村。二要落实行业部门扶贫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在具体落实上,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作用,设立若干个行业扶贫攻坚专项工作组,根据职能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完善行业扶贫政策措施,结合制定“十三五”行业发展规划,形成本部门落实行业精准扶贫攻坚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三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建立更新及时、扶需清楚、多方互动的社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帮扶困难群众。大力开展村企共建等帮扶活动,落实扶贫捐赠优惠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加大扶贫投入力度。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大力宣传和表彰在社会扶贫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精准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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