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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村务监督;制度设计;实践;不足;思考

[中图分类号] D63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1--0028-03

199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地区广泛推行,成效斐然。然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表明,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逐渐失衡,民主选举备受重视,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却明显滞后,民主监督长期缺位。于是,有些地方开始探索建立村务监督机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其中,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率先成立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探索建立村务监督机构的先行者。不久,“后陈经验”在浙江省乃至全国被大力推广。然而,由于村务监督机构在制度设计中有先天的缺欠和不足,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那么,怎样才能弥补缺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呢?这将是本文进一步探讨的内容。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创立及意义

长期以来,多数村庄虽设有村民理财小组,但其成员大都是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指定的,或干脆由村干部直接担任。村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村庄事务都是事后才知道,而且知晓村庄事务的主要途径就是村务公开栏的告示。多数村庄村务不公开不透明,尤其是财务公开内容模糊、公开程序违规、公开时间随意。一些地方的村干部贪污挪用,假公济私,瞒报虚领的现象突出。农民利益屡受村干部侵犯,导致农民上访量居高不下。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的后陈村,曾经由于村务管理不透明,重大决策不民主,一度造成村内矛盾重重,干群关系紧张,村民上访不断,甚至发生冲突,连续两任村支书由于经济问题被查处。2004年2月,中共武义县委派出指导组在后陈村开展调研,在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后,拟定了《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和《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村务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农民建房、村干部报酬、财务收支等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村务监督制度》对村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地位、职责、权利、义务及纠错、罢免的途径和程序作了详细规定。2004年6月18日,后陈村挂牌成立了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并被赋予列席村务会议、财务票据稽核等职能和定期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听取村民意见等义务。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4人,与村委会同届。

后陈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第一年就为村集体增收节支90多万元。后陈村连续9年实现村干部“零违纪”、村民“零上访”、工程“零投诉”、违规支出“零入账”,村级招待费大幅下降。9年多来,后陈村集体年收入增长34倍,村民年人均收入翻两番,全村的养老和卫生保障实现了村级统筹。[2]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为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三者之间搭建了沟通平台,提供了农村自我发现矛盾、内部化解矛盾的纠错机制,提升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是新形势下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此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创立大大地推进了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协调和均衡发展,具有创新意义。

二、“后陈经验”的推广及其合法化

以“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为基本结构的“后陈经验”,通过逐步发展,形成了具有武义特色的农村民主监督模式。一是推进民主可预防贪腐。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民主形式的制度设计和创新,较好地发挥了广大村民在村务监督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地预防了农村基层公共权力滥用;二是合理的制度设计调动了村民的政治热情。长期以来,村民自治异化为“村官”自治,由村官替民做主,所以多数村民产生政治冷漠。后陈村设计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村务监督制度体系,村庄公共事务能够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社会协商,从而使村民逐步恢复了参与村务管理的热情;三是构建了村级组织权力制衡机制可有效约束权力滥用。后陈村将村务监督权独立出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形成了对村干部权力的约束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立并相互制约。

2005年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亲自到武义县、后陈村考察调研,充分肯定了武义县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做法。10月,始发于后陈村的武义“村务监督委员会”入围“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008年,浙江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到2009年底,浙江省30032个行政村,实现了村级监督组织“全覆盖”。[4]

2010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成员的任职条件和终止条件、回避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不久,浙江省村务监督的经验引起民政部和国家立法机构的高度重视。2010年10月,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被通过,该法第32条规定:“各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至此,村务监督委员会首次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上得到了确认。

三、村务监督制度设计的不足与实际运行中的困境

(一)村党支部成员兼任村监委会主任或成员,容易造成监督失效。《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村党支部成员或党员担任。”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制度在全国推广后,很多地方参照浙江省的做法,要求村监委会主任必须由村党支部成员兼任,使得关键的相对制衡的权力结构出现异化,又变成了内部自己监督自己,容易造成监督失效。例如,东北地区,党支部成员兼任村监委会主任的比例高达90%以上;华北地区,村监委会主任一般由村党支部成员兼任或其他党员村民担任,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形同虚设,极易造成集体腐败。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薪资报酬没有保障,极易产生消极监督。2010年修订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对于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薪资补助都没有具体说明。根据各地的执行状况来看,村务监督人员一般仅获得极少的误工费或象征性的工资,甚至没有报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薪资报酬无保障,既容易产生消极监督,同时,成员受诱惑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年龄偏大,缺乏相关业务知识,不会监督。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很多是老党员、老村干部和老退役军人等,当中不乏“老好人”和村干部的“老熟人”,个别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履职意识不强,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监督不敢动真格。还有更多监督委员会委员不善于监督。当前,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加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补贴少,吸引不了年轻人。

(四)多数村民的监督能力较低,亟待提高。监督能力取决于文化素质,取决于受教育程度。目前农村大多剩下儿童和老年人,这些村民缺乏政治参与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对村务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直接制约了民主监督的参与能力和水平。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流于形式,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在村务公开的审核和监督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多的是对村委会提供的相应材料进行审核。由于村委会提供的材料有限,有可能弄虚作假等因素。所以,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

(六)村务监督制度的权利救济设计不合理,监督力不从心。制度设计之初,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干部违纪违法可以向上级纪委反映,现在只能去找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名义上负责村民自治政策上的指导和贯彻落实,虽然有权去检查,发现问题时也可以向当地乡镇党政部门提出建议,但无权处理。对于违规、违法撤换村干部,如果乡镇党委不愿配合,那么执行难度可想而知。

(七)村务监督制度不具有普适性。村务监督制度只适宜在较为富裕或有集体财产的村庄实行。这些富裕村庄往往拥有土地、林地、矿山、厂房等集体资产,所在地村“两委”拥有对集体财产支配权,这就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腐败,建立村务监督机构很有必要。然而,对于偏远或贫困地区的农村,村“两委”没有可支配的集体财产,没有权力寻租的空间,这些村庄显然并不适合再成立一个村务监督机构,否则会增加村民不必要的负担。

四、思考与讨论

在一个政治文明的社会里,人们的政治参与是要通过一定的政治制度进行安排和组织的,只有这种制度化的参与,才是有利于政治稳定的。[6]毫无疑问,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为各阶层提供了利益表达的制度性平台,有利于缓和公民和政府间的矛盾,增强对现有政治系统的合法化认同,有助于实现政治稳定。今后,要想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机构应有的作用,就无法回避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确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定地位。2010年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仍然没有对村务监督机构的权责作出具体的规定。今后,有必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村务监督机构的性质、权责划分、组织设置、人员配置、工作方式、监督程序、报酬补贴、奖惩办法和权利救济等问题。此外,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权,必须依法独立于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和村委会的执行权,相关法律必须明确规定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均不得担任村监委会主任或成员。

(二)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关键是建好队伍。要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待遇政策,让村务监督委员会找到“愿意干事的人”,可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误工补贴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鼓励村民将参政意识强、敢于较真、公道正派和能力较强的人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更多青年人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中,增添生机与活力。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专职化和专业化。必须把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素质作为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重要举措。若要监督发挥更大的作用,务必对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素质,促进村务监督的规范化、专职化和专业化。

(四)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除了进行业务培训外,更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杜绝,假监督之名行敛财腐败之实。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及时予以清除,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退出机制、惩处机制和追责机制。

(五)明确村务监督制度的目标。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不同于纪检、检察机关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纪检或检察机关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旨在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根本宗旨不会丢失。反观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是村级治理中的内部事务,旨在完善和促进村级治理,目标是最大限度地体现多数村民的意愿,实现村务公开和村治高效。因此,村务监督制度的首要目标应是实现村民自治中的善治,政策制定者不能只考虑政治或施政需要而罔顾这一点。

总之,权力分工制衡是防止滥用权力的根本途径,也是对权力实行有效监督的前提。对于村庄公共权力的行使,应当进行适当分权或分工,从权力、责任、程序等方面构建一种分工制衡关系,是保证权力不被滥用的前提和根本途径。如果村务监督权不能独立而受制于党支部的领导权和村委会的执行权,必然导致弱监督或虚监督。

参考文献

[1]蔡敏.“村官”腐败是农村社会和谐的“毒瘤”[N].农民日报第二版,2005-05-25.

[2]李正.丰富“后陈经验”打造精品乡村[ N] .今日武义,2014-02-25.

[3]黄锦朝.金华改革开放三十年三十事[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172.

[4][5]张伟斌等.2013年浙江发展报告(政治卷)[M]. 杭州:杭州出版社,2013:239.

[6]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政党制度研究中心编.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研究[M]. 北京:时事出版社,2010:401.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第2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群众享有充分的民利,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目标

1、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有效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在全镇农村基层建立村务民主监督机构,形成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2、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村务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3、保障村民权益。进一步完善村务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和落实村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行政村的经济状况、社会结构、人口分布、风俗习惯等情况,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数量和运作方式。

四、组织形式

1、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开展工作的村级事务监督机构,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县纪委农村工作室、镇纪委、监察室的指导下,在村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须年满18周岁,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热心为村民服务,熟悉村情,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监督能力且能长期在村内居住的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受到刑事处罚的;参加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无故拖欠村集体资金不还的;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人员。

长期外出的务工人员也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4、任职回避: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5、产生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在镇党委、县纪委农村工作室和镇纪委的指导下,由各行政村党组织提出候选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可优先从原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及返乡干部职工、复员军人、退休教师、老党员等群众认可度高的人员中提名。

侯选人确定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并向村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指派村级纪检委员作为候选人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在镇党委具体指导下进行,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差额选举产生,由村民代表半数以上人员参加,选举有效,被选举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半数且得票在前3名或前5名的,始得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以后,选举结果报县委农工办、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备案。原村民理财小组自行解散,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有关档案资料由镇纪委和农经站负责监督移交,由专人保管。

6、任期: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在村委会换届后选举产生,其任期与村委会班子任期相同。

五、职责范围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审查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监督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3、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4、监督村委会及其成员的权力行使及工作情况;5、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的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对村委会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权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资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更改,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村两委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村委会反映;参与镇对村委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每年组织一次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民主评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职务自行中止。由村民代表会议按相关规定程序选举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县、镇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各村要组织召开村干部、党员、群众会议,传达贯彻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农村党员和干部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严格程序,落实选举。各村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按法定程序落实选举工作。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政功能;优化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9-0040-02

引言

随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建设三十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村民自治的过程促进了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然而,由于缺少相应法律或制度的有效监督,乡村治理进程中出现了腐败现象,且愈演愈烈。研究发现,在村民自治进程中形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对乡村腐败问题起到了重要的防范作用,同时也对农村村民自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乡村治理进程中的产生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成、概况和实施,制度的廉政功能及其优化机制对其进行理论解读。

一、乡村治理中的腐败问题

建国以来,中国乡村治理出现了种种弊病,在没有制度或者法律的规范下,问题愈演愈烈。尤其在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这两大方面,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

1.政治行为上的腐败。选举的民主程度是体现地区民主化水平的重要指标。随着中国乡村基层民主发展至今,基层村级干部的违法乱纪乃至腐败的现象日益严重,其中一种和民主选举紧密相关的腐败就是贿选腐败。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村干部的选举存在用金钱直接或间接购买村民手中的选票的现象;相反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一些具有一定的家族势力甚至使用黑势力操控村级选举。

2.经济行为上的腐败。随着农村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其集体财产也正在迅速增加。但是,相当多的农村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财务管理不透明,财务不公开,村级干部违法乱纪等各种乱象频频发生。村级干部手中掌控的资源日益增多,其腐败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腐败形式越来越多。因此,如何管理好农村的集体财产正渐渐成为村民们普遍关注的村务。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有效组织载体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摸索,中国农村地区开创并推广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创举,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有效解决了乡村治理进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1.村务监督委员的生成。基层民主监督存在的种种弊病,令乡村治理问题层出不穷。为使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2004年6月18日后陈村创造性地成立了全国首个村务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1]。其创新性村级监督制度在接下去的实践中不断得到了完善,并推广至各地。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概况及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于村民代表会议中的民主选举,拥有村务监督权,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设主任、委员若干人,与村委会同届;村干部和其亲属不得担任村监会的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它是规范村务管理行为,开展有效监督的基本制度[2]。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重大集体财产和村级事务运作的监督,聚焦那些与村民利益相关的事务过程,监督并维护村民的利益不受违法腐败现象的侵害。随着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运行,其取得了显著成效,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的第4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17号文件),要求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机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3]。至此,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中国农村基层政治建设进程中成功的典范。“后陈经验”在全国各个乡村地区广泛推广,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廉政功能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廉政功能,为乡村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环境。

1.有效拓宽了监督领域,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村民反映的村级干部存在权力滥用、等行为,村监会能够充分行使自身的权力,进行及时受理,正确行使好提议权,罢免不称职的村干部。其让村干部的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作,实现了对村干部的实质性监督,解决了乡村治理进程中对一些村级干部管理的问题。不仅如此,村务监督委员会还对基层权力、村财、村务的管理和公开进行监督,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确保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村监会对乡村中的各种惠农补贴、土地征用、农田水利建设、山林承包等关系到村民们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严格的监督把关,确保这些重大事项的进程公开、公平、公正。并且村监会在管理村内财务方面,制定了民主理财等一系列村级财务管理配套制度,保障乡村集体财产的正常、健康运作,严格杜绝了乡村集体财产的流失现象。

3.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渠道,建立干群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工作中,村务监督委员会让村民有了能够表达自己意见的方便渠道,使得村民把以往想说的不敢说或没处说的心里话都通过村监会表达出来,充当着乡村“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的中介,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向村干部反映村民的呼声,同时向村民传达信息,及时消除村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猜疑,真正成为了干群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机制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项制度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村监会制度自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有些地区村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监督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执行力由于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而缺乏刚性;村监会的主任人选受到限制以及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思想认识不到位等等问题[4]。其自然需要在发展中不断进行完善。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优化机制

在得到有力的支持和引导,村监会势必会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发挥自身功能,促进民主政治发展。

1.各级党委政府给予支持引导。任何制度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空子可钻,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难免也有偏离群众意愿等问题的出现。并且若将村委会单纯纯粹定位为一个村级自治组织,那么对村党支部的监督实际上就很难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应对村监会提供充足的支持和引导,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例如成立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要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5]。并且在工作、人员及经费上给予指导和支持,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顺利、有序实施,切实维护村民的利益。

2.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建设。任何一项制度都需要人去实施和运作,实施的人员的素质高低决定了制度运行产生的绩效。因此,不仅需要加强其制度自身的建设,还必须加强对其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村监会工作人员的素质,使其自身得到完善。首先,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主要以《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条款、国务院及省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就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所作的相关规定等体系化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认识,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其次,培养其民主意识,主要培养村监会成员进行基层管理、引导村民通过合法使用权利、表达诉求等民主意识的培养;最后,履职技能的培训,如依法监督的技能,依程序监督的技能,账务监督的专业技能,调查取证的专业技能及使用现代办公设施的技能等[6]。

3.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体系化建设。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过程,应该保持这项监督机制建设贯穿于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所有方面。强化村务管理、监督的配套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使系统中各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形成一个统一系统,更好地发挥作用。例如可以借鉴武义县在深化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体系化建设的经验―通过对涉及村务管理、村级组织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事项的流程化管理,同时以《阳光手册》形式发放到户,能有效防止村级重大事项的“暗箱操作”,防范村级干部的廉政风险,提升村级干部的工作效率,实现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各类腐败风险,防范于未然[7]。

结语

解决中国乡村治理进程中出现的腐败、权力滥用等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使得基层民主监督的实现得到有效组织载体的支持。在乡村治理进程中充分发挥村监会的廉政功能,实现权力的阳光化运行、村级集体财产的有序管理与有效监督、从而进一步密切乡村社会中的干群关系,使得村务得以有效健康的治理。在乡村治理进程中不断优化村监会的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等,也构成了当前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郑菊琴.创新村级治理机制 破解“半拉子民主”难题――基于武义“村务监督委员会”六年探索的经验与启示[J].现代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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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创新村级民主治理机制[EB/OL].http://chinarura.

[3] 卢福营.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创新的动力与绩效[J].浙江社会科学,2012,(2).

[4] 高志远.充分发挥村监会作用 筑牢村级监督管理篱笆[J].经济监督,2012,(1).

[5] 周功满,曹伟.权力结构视域下的乡村权力监督―基于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考察[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3).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第4篇

在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项重大决策,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从我区试点成效看,村民监督委员会弥补了现行体制下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制度缺陷,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有效化解了农村基层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省、市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现就我镇具体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实现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的农村各项政策,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坚持群众民主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根据群众意愿和要求,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民主监督组织,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

3、坚持依法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根据各村的经济状况、社会结构、人口分布等情况,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数量和运作方式。

三、方法步骤

从年8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至10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1、成立机构。镇上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冯同志、镇人大主席张同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同志担任,成员有。指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张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肖同志。

2、制定方案。各村党支部要根据区、镇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方法和步骤。实施方案和建立监委会的请示要及时上报镇纪委。

3、动员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以及监委会的职责和权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热心支持、积极参与。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1、明确职数。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一般2—4名,具体人数视行政村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1500人以下的村设2名委员,1500人以上的村设4名委员。

2、推选产生候选人。在村党支部的组织下,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投票推举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报镇党委备案,并在村里醒目位置公示5天。候选人的提名应实行差额制,差额为1名。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可由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或德高望众的村民担任;成员一般应为村民代表,优先将原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等成员列为候选人,也可适当从返乡干部职工、退休教师等群众认可度高的人员中产生。

3、制定选举办法。要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政策规定制订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中要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数、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任职条件、选举方式、投票方法、选举程序、选票的划写方法等具体内容。

4、大会选举。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候选人中差额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当场计票,再由委员选出主任。选举工作在党委指导下进行,由村党支部组织实施,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备案,并向全体村民公布,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5、建立健全制度。各村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具体要做到“五有”:即有房子,村民监督委员会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必备的桌椅和办公设施;有牌子,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村民监督委员会牌子;有制度,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章程、监委会职责、工作流程、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有章子,村民监督委员会要有公章,并制定公章管理办法;有记载,村民监督委员会必须有工作记录,及时准确记载工作情况,反映工作轨迹。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

各村要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进一步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进行查漏补缺。要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将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候选人推荐资格审查表、候选人公示单、选票、选举结果公布单、村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记载选举工作流程的所有文件表册整理归档,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所有资料要报镇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组备案。镇纪委将逐个村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镇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具体工作以片为单位,包片领导具体负责,包片组长、包村干部直接参与,深入村组,掌握实情,及时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第5篇

一、建立组织,创新监督体制

村级监督体制的改革事关重大,__市在深入调研、反复酝酿、借鉴经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关于建立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枝办发〔20__〕32号),将现有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等各种监督力量进行整合,建立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5人(主任1人),由村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与村委会任期同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街办)纪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对村组干部、村内重大事项的监督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的本村村民代表,必须有一名是中共党员,充分体现监督的广泛性和实效性。目前,全市943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到岗到位,行使监督职责

二、打造平台,优化监督环境

为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和监督激情,__市从四个方面为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创造环境,打造平台。一是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四项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二是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四项义务。即,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支持村委会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意见和建议;联系村民,广泛收集意见,履行监督职责。三是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职遇阻时,可以向镇(街办)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部门负责答复和妥善处理;对反映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各镇(街办)应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培训制度,提高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依法依规监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给予适当误工补贴。四是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四种履职途径。即,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通过走访调查、列席村务会议、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帐目等形式实施监督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廉情分析会议,讨论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在廉情分析会议上,村委会负责人应对近期村务工作进行介绍,并接受质询;参与对村内重大事项的全程监督,参与村干部的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和调处。

三、完善制度,规范监督行为

为了保证村务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我们建立完善了三个方面的工作制度,使村务监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一是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农村反腐倡廉制度。主要有《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村级廉情季分析制度》等。二是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村级民主监督制度。主要有《村民议事恳谈会制度》、《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主理财制度》、《村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等。 三是建立了村级组织权力运行“阳光操作”流程图。包括总流程图和相对应的7个流程子图。将群众关注的村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管理、村干部述职述廉、村务监督等8项职权和工作流程公诸于众,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实行“阳光村务”。

四、强化培训,提高监督水平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务监督机制的创新,打破了原有的村级监督格局,村干部不习惯,群众不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熟悉,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十分必要。为此,__市在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前,组织镇(街办)和部分村支部书记到河南等地参观学习,现场观摩,增强感性认识,提高实际操作本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不久,以镇(街办)为单位举办了9期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班,市纪委领导亲自授课,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权力义务、职责范围、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全市各村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计590多人参训,确保培训全覆盖。通过宣传单、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将监督委员会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将相关制度、流程编印成册印发到各村,使农村干部群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有了全面认识和了解。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的热情和水平明显提高。

五、发挥作用,增强监督效果

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近半年来,工作逐步规范,为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民主理财,堵塞漏洞。农村资金管理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实行民主理财和农村财务“三签一审两公开”制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有效杜绝了胡支乱花现象的发生。马家店街办白家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审查财务单据时发现,村组干部每人违规发放矛盾纠纷调处误工补助金500元,当即作出“不予报销”处理,并责成退款,严肃了财经纪律。安福寺镇桑树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召开民主理财会议时,对该村5千余元的道路维修费用提出质疑,并同施工方到现场核实协商,核减了不合理支出1200元,维护了村集体利益。

二是重大事项,全程监督。村内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产处置等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到及时介入、全程监督。白洋镇善溪冲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该村砖瓦厂租赁过程中,全程参与监督,督促村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公开拍卖,该砖瓦厂年租金由前几年不足10万竞拍到50万元,保证

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安福寺镇桑树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硬化柑桔园公路过程中,狠抓工程监管,验收时发现公路实际长度比合同少135米,核减工程款19824元。马家店街道办事处白家岗村村务监督委员全程参与四渠路基础工程招标及建设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比预算节省资金1.1万元。三是廉情分析,清风正气。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是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之一。通过分析排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制止,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有效减少了违纪违法现象。百里洲镇刘巷村党支部前几年组织党员集体活动时发补助,召开廉情分析会时,大家一致认为,发补助会拉大党员与群众的距离,容易产生党群矛盾,同时还会增加不必要的开支。因而建议今后开展类似活动一律不发放补助,得到了村“两委”的一致赞成。安福寺镇柏杨冲村在召开廉情分析会时,发现2组部分村民以阻挠铁路施工为手段向村委会施压,以达到私分5.6万元铁路占地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费的目的。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将有关规定向村民进行了广泛宣传,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有效制止了一起私分村集体资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