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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范文第1篇

2、包含内容不同。户口迁移既包括户口的迁出,又包括户口的落户也就是迁入。

3、状态不同。户口迁移是动态的,户口落户是上户口。

4、办理程序不同。户口迁移时需要先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入户。户口落户,只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上户口即可。

5、拓展:

户口迁移范文第2篇

卖房子户口不一定必须迁移。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来源:文章屋网 )

户口迁移范文第3篇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户口迁移范文第4篇

1、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

2、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你指定的迁移方向(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户口迁移范文第5篇

2016年4月19日,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在新闻会上透露,全国范围内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相继出台了具体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因此,落到今年的首要任务便是让全部省份出台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和政策。依据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一方面,需要全方位解除小城市和建制城镇落户的限制,有秩序地放宽政策使其打破中等城市的落户束缚,合乎规范地将大城市落户条件确定落实,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化得以严格管控。另一方面,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颁布的户籍改革意见对大城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有严格规定,即不超过5年,其中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

此次的户籍制度改革,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多年以来,国家主要的行政管理手段是以户籍制度为前提,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目前实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基础与改革开放和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基础并不适宜,充满矛盾。而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基础又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所以基于此种情况,户籍制度改革便变得势在必行。

1户籍制度改革及其意义

11户籍制度改革

一切社会的管理的重要基础,都是户籍制度这一项基本的人口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人口登记信息和人口迁移管理。同时,户籍制度作为一项与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密切相关的制度,在如今中国现实社会中,不仅执行登记与人口管理的职能,还能与福利优惠密切相关。包括就业、教育、住房等一系列的公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长期固定模式的户籍制度形塑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外来劳动力通常很难有机会获得较高层的工作岗位,而只能从事层次比较低、工资较少的工作,这都是源于对外来人口的就业保障、就业机会以及就业待遇的排斥与歧视。

特别是在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和住房方面,城乡户籍制度一直成为广大居民?P注的社会问题。户籍制度的改革从深层次上解决城乡二元体制的问题,最终使农村和城市人口都能获得相对来说平等的公民权利。

2016年户籍改革政策出台,户籍藩篱在被政府拆除了之后,城市或农村,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不再特定区分,人口流动也变得不受限制。户籍制度改革“取消‘身份’限制,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然而,拘泥于古老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早已在大众的意识形态领域根深蒂固,在社会形态也形成了制度性的约束,其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甚至依附于稳定的利益集团。在触及到各个阶层利益的同时,也不免遭到利益受损集团的反对。

12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

人口的流动实际上恰恰被我国目前实行的户籍制度很大部分地限制了人口流动性。第一,现行的户籍制度在中国社会造就了人们事实上的不平等,诸如:城镇户口与农业户口在求学和求职上的不平等对待受限于因户籍制度承载的太多的附加功能。第二,现行的户籍制度使现实社会的繁荣发展变得不那么适宜。由国家统一分配户口迁移计划指标的做法,难以满足全国各地区需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户口迁移政策显得机械化,很多群体社会身份和地位不能得到确认,比如:投资办厂、经商的农民和到城市城镇务工人员,购房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人才等。通过人口学专家研究证明,合理的人口流动能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才交流和劳动力资源配置。国家正在采用多种措施鼓励机制,引导并支持人口正常又合理地流动。而未来中国的人口管理制度将变得更加理性、灵活,更加符合现代经济发展需求。

当今,我国流动劳动力被现存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所牢牢控制,我国的经济发展活力也受到很大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观能动性被抹杀。有失公平的户籍藩篱制度,就是农村与城市之间人为树立的。特别是在经济蜕变的特殊时期,户籍藩篱使得在市场经济中的劳动者没有一个公平的竞争地位,无形掠夺了属于农村户口的众多劳动力。而恰恰这些农村户籍的劳动者都是被企业或者社会淘汰的人力资源,这会对从生产环节到消费环节、从产业结构调整到企业创新突破都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拆除户籍藩篱,改善有失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扭转畸形发展的经济动向,才可能有序流动劳动力,并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完美转型。

2我国城乡人口迁移状况

城乡人口迁移随着越来越深入的改革开放,以及诸多因素影响,已经开始进入了新的阶段。中国城乡人口迁移逐步推进,意在不断突破“城乡分治”体制,人口迁移在不同的时段,也呈现不同的特征。自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口的城乡迁移虽有一定程度的波动,但依然呈总体上升趋势。21世纪以后,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国内城市机械人口直线上升、城市交通设施逐渐完善、产业布局空间转移以及城市中心区的房价不断攀升,大城市迁移人口的居住地在空间上突出表现为城郊化的特征,但仍旧没有打破城乡二元体制。

3户籍制度改革对人口迁移的影响

31改变城乡户口的两元结构

户籍改革最首要的便是需要废除沿袭了数十年的通过是否吃商品粮来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这种既过时又不科学的标准。根据我国现实国情状况以及多年来的实践决定,今后将执行两个标准户口登记:根据居住地来划分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以及根据职业来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依照标准户口登记,如实具体地体现公民的身份以及居住现状。想要彻底更换户口二元结构,需要参照这样明确科学的标准,详细准确的人口信息为政府各种宏观政策提供支撑依据,这是必然迈出的第一步。打破户籍制度的壁垒,使农村人口能够更加容易地流向城市,特别是青壮年人口,最终可能成为城市的主导劳动力。人口流动给城市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为城市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城市商业的繁荣,增加城市的收入;改变城市的经济结构,为城市经济结构体制改革深化发展做出贡献;使得城市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城市周围地区的农、牧等副业得以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会进一步吸引农村的青壮年人口来到城市,并可能在促进我国城郊化的发展。从而形成一个不断循环的生态链条。

32户籍改革引起的教育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