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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范文第1篇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_________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贷款用途和金额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_________与进口商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商务合同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_________项目,购买_________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为商务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2)用于付给_________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条 提款条件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2.4 ___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_________开始,至_________截止,过期_________。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 贷款按_________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__%,一年按360天计算。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___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4.3 承诺费费率为_________%。承诺费自_________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每_________个月计付一次。

4.4 管理费率为_________%。管理费自_________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 本贷款保险费_________。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期为_________年,每_________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_________次还清。还款期从_________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_________,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_________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第七条 违约和处罚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出口信贷范文第2篇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应借款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______________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第一条 贷款用途和金额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______________与进口商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______________项目,购买______________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为商务合同金额的_______%。

(2)用于付给_______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

(3)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提款条件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2.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______________开始,至______________截止,过期______________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3.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 贷款按_______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一年按360天计算。

贷款金额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一年按360天计算。

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_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还款期的利息每____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编制《还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2)通知借款方。《还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 承诺费费率为_______%。承诺费自_______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_______每_______个月计付一次。

4.4 管理费率为_______%。管理费自_______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 本贷款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期为_______年,每_______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_______次还清。还款期从____________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_______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_______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5.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帐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帐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付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帐户的资金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 违约和处罚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

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_______%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第九条 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提款通知书借款人:______________我行根据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通知你方:你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出口商第_____笔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自本通知书发出时止,你方提款,计付息情况如下:一、提款情况

币种:__________

提款序号提款日期提款金额累计提款金额第一次年 月 日 第二次年 月 日 第三次年 月 日 第四次年 月 日 第五次年 月 日 二、还款期以前利息计付情况年利率为: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

付息序号 付息日期付息金额累计付息金额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其他事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还款通知书借款方:__________我行根据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现通知你方每次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还款期利息的日期、金额如下: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

序号还本付息日期本金利息本息合计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其他事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信贷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江苏农产品 出口信贷 政策支持

一、支持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意义

(一)扩大农产品出口是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体现。

农产品出口涉及千家万户,是一个政策性和市场性都很强的问题。以江苏省为例,2005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657个,销售收入达到1823亿元,出口创汇25.2亿美元,直接带动农户873.34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57.9%。各地龙头企业不断创新和强化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通过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二次分配、直补等多种联结方式,与农户建立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保障了农民利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双赢。

(二)农业投入增加的“乘数效应”,推动了国民收入的增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由低而高地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增加对农业投入的“乘数效应”,推动了国民收入的巨大增加。加强信贷投入向农产品出口倾斜,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变革,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带动农民增收,提高农民购买力,会大大缓解轻工业产品的滞销状况,从而增加城市停产、半停产企业的收入,于是增加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投入又间接地增加了城市贫困阶层的购买力。城市贫困阶层购买力的增加,又进一步推动更高层次产业的增长。

(三)支持农业,支持农产品出口,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保持稳定的政治问题。

世界各国对农产品出口都给予了足够重视。在从关贸总协定到世贸组织的历次多边谈判中,农产品问题都是中心议题之一,包括美、法等发达国家在内,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农民利益,且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提供出口信贷,推动农产品出口增长,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

正因如此,为促进农产品出口巨大的带动效应,世界各国对农产品出口都积极利用财政、金融工具,不断加大对本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如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仍然保留了大量农业补贴,并继续使用出口补贴和出口信贷等出口支持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金融机构也不断加大了对农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如2003年以来,江苏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年农产品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实行贷款贴息,资助企业出国促销和改善农产品出口基地基础设施,金融机构也积极扩大了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的贷款投放,充分运用信用证、保函等多种金融工具,积极支持出口企业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扩大农产品出口,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二、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农产品出口企业贷款难的表现

尽管政府、银行逐年不断地加大了对农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但受多种因素影响,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以江苏省农产品出口企业为例,融资困难突出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贷款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为了准确说明龙头企业的贷款水平,笔者统计了2002年的江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银行贷款/总资产的比率,结果发现,2002年的平均值为8.13%,不仅远低于日本的30.8%,而且也低于美国2003年度的25.4%;

二是农户、农民合伙组织的贷款需求常常得不到满足。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由于“市场大、规模小、组织弱、小生产”的特点,抵御出口市场风险和突破技术壁垒的能力不强,农户、农民合伙组织贷款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据江苏省统计局对全省3400户农户2000―2004年的资金需求调查表明,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只能满足农户资金需求的25%,其余的要从民间借贷获得,有48%的农户想贷款却贷不到,特别在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农村地区,由于资金缺乏,基础设施得不到改善,经济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三是农户、农民合伙组织贷款成本较高。农户、农民合伙组织四处奔波筹集资金,不得不高息从农信社等机构贷款,有时年利率高达8到9个百分点。如2005年,江苏农村信用社6个月以内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627%,比国有商业银行高出2.08个百分点。

(二)农产品出口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由于农产品出口企业及项目的自身特点,对贷款融资提出了特殊的要求。金融服务功能弱化,融资风险管理缺乏农产品生产专业内涵,是制约农产品出口融资的关键问题。

首先,从农产品出口企业来看:

1.农产品出口企业抗风险能力弱。

农产品出口企业很多是露天作业,是盈利水平低的弱质产业,其自身固有的特点决定它的风险性较大,与工商业相比除了市场风险外,农业还面临着各种自然灾害的风险,同时,农产品多以时令鲜活为主,在运输和贮藏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因此,农业贷款的风险要大于工商企业,而银行从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总希望把有限的资金投向风险小、盈利高的行业,这恰恰与农产品生产效益低、风险大形成反差。

2.农产品出口企业融资环境不佳。

为接近原料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多在乡镇和县城,相对地级市,县、乡两级金融机构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融资能力都有较大差距,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国有商业银行在大量吸收农村资金的同时,严格控制甚至削减了农业信贷投放,邮政储蓄资金外流,弱化了农产品出口的资金供给。

3.农产品生产组织结构松散。

我国农产品种植和养殖仍以一家一户的松散型结构为主,虽然在实践中有些企业推广了公司+基地的经营模式,也采取入股合作等方式,但这些模式仍以收购制为基础,是建立在利益配合基础上的合作关系,远没有形成紧密的、甚至是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关系,从而带来原料质量控制的难题,且提高了流通成本。

4.农产品出口企业贷款担保难。

农产品出口风险大、企业防范风险能力较差,很难找到符合要求的担保单位,担保难成为企业取得融资的瓶颈,而其土地、厂房等可抵押资产大部分位于市郊、农村,抵押价值不高,使银行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的难度加大。农业资产的表现形态主要是花木、果园、茶叶、牲畜等动产,而作为不动产的土地又是租赁性质,土地承包抵押在开展担保的操作层面上存在很大难度,上述动产往往又不符合金融部门规定贷款抵押物的标准,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就很难对它们开展贷款业务,难以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要求。

5.国外技术壁垒。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约有90%的农产品出口受到技术壁垒的限制和影响,一些国家还经常利用农产品的特殊性作为谈判筹码,使简单的农产品贸易行为政治化。农产品出口贸易技术壁垒问题,导致农产品出口稳定性较差,因此银行在核定农产品所需资金上存在一定困难。

其次,从银行服务来看:

1.我国银行对农产品出口金融服务功能弱化。

一是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目前支持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中国进出口银行,2006年6月15日才正式获准开办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业务,农产品出口信贷业务正处于发展初期阶段;而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仅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对整个“三农”,尤其是农产品生产出口方面仍未介入;国家开发银行服务领域主要是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虽然近几年逐步加大了其他相关领域的政策金融服务功能,但也未涉足农产品出口信贷领域。

二是商业性金融功能乏力。为接近原料基地,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大多设置在乡镇和县城,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从自身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角度,逐步从欠发达县域退出。同时,上收信贷管理权限,除一些小额质押贷款外,其他贷款权统一集中到省分行,使基层机构的贷款不断萎缩。以我国农业大省安徽省为例,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年底,国有商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共有机构4662个,截至2004年末仅剩下2677个,6年共撤并机构网点1985个,降幅达42.6%。安徽省农村信用社1998年共有法人和非法人机构5415个,至2004年末下降到3997个,降幅达26.19%。国有商业银行撤并机构时,县域农村分支机构首当其冲,且以分理处、储蓄所为主。

三是邮政储蓄支持功能几乎空白。由于邮政储蓄利用网点多、深入乡镇的特点,大量吸收农民存款并转存人民银行,不办理贷款业务,转存人民银行的利润又很高,丰厚而无风险的利差收益成为邮政揽储的不竭动力,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失衡。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统计,2004年一季度末,江苏邮政储蓄存款余额893亿元,留足备付金外,其存放人民银行的转存款为753亿元。虽然邮储资金通过人行再贷款的形式用于信用社和农发行贷款的投放,但在回留资金的比例和用途上,未能完全体现“反哺”“三农”的作用。

2.部分人员对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认为银行作为国有银行,目标是效益的最大化,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虽说是银行的社会责任所在,但是所取得的收益却十分有限,没有认识到优良的农产品出口项目其实也是高效的信贷载体,致使信贷支持服务农产品出口的力度很小,投入很少,跟不上农产品出口的发展速度。

3.针对农产品出口生产的特点,银行风险分析和管理的技术薄弱。

一般银行对涉农信贷业务开展比较少,对农产品出口的市场行情、技术水平、国际法规、生产周期的风险特点,以及风险防范管理方法都不是很熟悉。农产品出口信贷与其他传统业务不同,所具有的风险也有一定差别,以传统的风险发现与防范方式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开展的需要,在风险的把握和化解上还需加强探讨,如尚没有出台农产品出口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只能借鉴综合类企业的评级标准。目前商业银行对农产品生产的了解不足,产品单一,配套的方法和融资模式缺乏,而且风险防范和管理水平也不完善,成为银行介入农产品出口信贷的主要障碍。

4.银行方面缺乏精通农业的专门人才,盲目风险规避。

银行金融产品的缺乏与投资态度保守等原因,归根到底在于缺乏既精通银行信贷业务,又熟悉农业生产特点的专门人才。因此银行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贷款比较谨慎,对农产品出口贷款盲目风险规避。

三、加大农产品出口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出口

中央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融资困难,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搞好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和保险服务”。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运用出口信贷,支持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农产品出口信贷是指银行对企业农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支持。利用出口信贷支持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不仅可以促进农产品出口,还可以连接带动农户生产基地,通过合同购销、利益返还、保护价收购等经济关系,使农民经济利益得到保障,增加了农民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据报道,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亿元,该公司辐射的生产基地共约4500亩,包括山东、安徽、江西等地,带动农户4万多户,增加农民收入近5亿元,并大大缓解了当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因此,给予这些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融资上的扶持,就是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在机制建设上,进一步改进信贷管理机制,实现信贷风险有效控制基础上的信贷服务效率大提升。重点是改变过去评级、评估、授信分散,信贷业务审查审批环节过多的状况,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推行点对点、一站式等更有效率的授信类业务运行模式。

在信贷投向上,要根据我国《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和实现宏观调控的作用,围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有利于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工作,由出口的“外汇贡献”向“就业贡献”转变,提升我国农业的对外开放程度,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

在金融服务上,政策性银行要增加和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通过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农产品生产出口条件的改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积极开办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业务,为农产品出口提供政策性融资服务;对带动农民作用大,需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技术水平的,应列入支持范畴,给予优惠贷款扶持;以多种信贷形式支持农业“走出去”,进行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开展境外种植、养殖、加工、生产业务,以解决国内土地资源不足问题。商业银行和农信社也要适度放宽要求,简化手续,对效益好、带动效应强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服务支持。

(二)实施链式融资,化解出口中小企业或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链式融资就是银行授信嵌入企业生产周期,通过对核心企业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以适当的产品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企业,是围绕核心厂商原料供应链和产品销售链,基于企业应收、应付账款和存货而衍生出来的产品组合。根据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特点,农产品生产出口产业内部都存在着明显的链式结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出口产业链中居于核心地位,即如果以产业内核心厂商――龙头企业为基点,则在龙头企业的上游是由龙头企业与供应商组成的原料供应关系,目前,主要组织形式有“公司+农户”、“公司+农场(大户)”、“公司+合作社+饲养场”、“公司+合作社+饲养小区”、“公司+自管基地”、“公司+兼并基地”、“公司+企业”等多种形式。在龙头企业的下游是由龙头企业与下游顾客――国外进口商组成的销售关系。龙头企业通过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财务管理效能,吸引了一大批以其材料采购和产品供应为主营业务的农产品生产中小企业或农户,形成了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企业商务生态链。配套经营主体与龙头企业之间有着稳定的产品供应或销售关系,决定了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信贷资金可因优势龙头企业的履约而安全。因此,通过农产品生产出口产业链对龙头企业的上下游配套的合作社、饲养场、基地或农户进行融资相对比较安全,可以克服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抵押物,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户贷款面临的“贷款担保难”问题。

(三)农户小额信贷,勿以“贷”小而不为

农户小额信贷是指向农户(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提供小额度(在一定数量以内)的持续信贷服务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农户个人消费信贷、微型和小型企业信贷等。与之相对应的大宗信贷业务。小额信贷业务与大宗信贷业务相比,具有单笔金额少、客户数量多、办理次数多的特点,属柜台个人金融业务范畴。由于政策性银行不具备办理个人金融业务的硬件资源和条件,而商业银行从提高赢利能力,防范信贷风险角度,纷纷上收信贷管理权限,撤销了在农村的网点,目前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办理,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农村资金外流,贷款资金来源不足;农户担保能力不足,缺乏有效资产抵押;贷款手续烦琐,范围狭窄等突出矛盾,农户贷款需求常常得不到满足。在当前形势下,政府、银行在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法律规范,降低机构准入门槛,扩大服务领域和延伸服务内涵,创新信贷服务模式,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大力支持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变以支持大中型企业生产服务为主的模式为支持大中型企业与满足农户发展需求并重的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金融同业间合作,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

一方面,国内政策性银行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分工和合作,借用商业银行的网络和人力资源优势,解决政策性银行柜面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商业银行跟踪和支持政策性银行贷款导向,配合政策性贷款帮助弱势农产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内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和进口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开展利用国外买方信贷、进口国的转贷业务,以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更新设备,提高农产品生产出口能力。

(五)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进一步支持农产品出口

一是建立支持农产品出口工作机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营业机构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当地农产品出口企业情况,采取针对性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农产品出口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这一金融工具,规避出口收汇风险,提升自身信用等级,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三是发挥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政策优势,适时增大财政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作为政策性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是国家财政,这些财政投入通过保险这样一种市场运作机制,间接作用于出口,要比政府基金或者财政补贴等支持出口的手段更科学、合理、有效,更能发挥财政资源的“乘数”效应。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经济转轨中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问题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05&ZD033。作者单位:王新,南京大学;马文波,江苏电力发展股份公司)

参考资料

江苏省农业经济统计手册(2005年、2004年、2003年、2002年)。

出口信贷范文第4篇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 通知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_______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出口信贷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 通过分析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相结合的融资模式,结合实例说明该模式的运作方式,指出这种融资模式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在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承包市场竞争中胜出,融资能力已成为关键因素。国际工程的融资模式有别于国内工程项目的融资模式,国际工程的融资模式主要是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包括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对外优惠贷款)等方式的融资模式,本文主要是探讨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相结合的融资方式的可行性。

对于非洲建筑工程承包市场而言,单纯的出口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的融资方式难以满足银行日益发展的信贷业务需求。而采用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是新形势下融资模式的一种新举措。下面,本文就结合一个具体项目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说明这种模式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从中提出相应的风险措施和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一、项目情况简介

该项目位于非洲某国,是一市政工程项目,总里程预计100公里,总投资约4亿美元。资金来源:工程所在国政府出资占总投资15%的预付款,余下85%由承包商在国内融资解决。承包商与当地政府关系良好,工程分三期实施,承包人已完成第一期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并出版第一期设计施工图纸。目前正着手进行项目部场地的现场清理,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国内融资主要是承包商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提出保险申请,获得中信保的支持意向函后,承包商就承建本项目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3.4亿美元,贷款期限暂定5年。

二 项目融资安排的选择

在本项目中,采取哪种方式的融资安排,担保如何设置,是一个结构性的重大问题。由于贷款人的出口卖方信贷贷款具有贷款金额大、期限长等显著特点。在本项目中,借款人拟贷款金额达3.4亿美元,期限为5年,对于这样一笔贷款,借款人虽然为国内的大型国有企业,但其实力有限,也很难提供覆盖全部贷款金额的担保,这使得传统的以借款人自身综合经济实力和提供足额担保为依托的出口卖方信贷无法实现其贷款金额最大化和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信贷需求。在本项目中,即使中信保同意出具承保函,利用项目作为融资模式进行贷款,承包商也很难找到一家愿意提供贷款的有实力的银行,如果承包人全额垫资施工,既使承包商自身有这个实力,但承担的风险因素也很大。

基于上述的权衡和考虑下,本项目最终采用了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融资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具体操作模式:就是以承包商作为借款人,借款人以其综合的经济实力作为贷款偿还的基本保障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信保则向承包人提供境外风险担保。同时,工程所在国政府向中信保提供财政和主权担保,并划拨相应区域矿区(资源)给中信保,由中信保在国内另寻一家探矿公司负责探矿、采矿的变现运作,生产出来的矿产资源一方面除用于偿还前期探矿、采矿及投产生产等费用外;另一方面用于支付承包商的计量工程款,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这样,在出口卖方信贷的基本框架内,融入了中信保担保和资源变现还款的因素,从而集合了这种融资模式下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担保措施,使贷款安全获得了可能的最大满足,兼顾了可行性和安全性。这种使国内的承包商和中信保共同承担还款(担保)责任的融资、担保结构安排也符合项目参与方共同获利、共担风险的原则。

三 资产担保的设置

在确定了采用出口卖方信贷与项目融资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后,有关担保的安排成了关键。在本项目中,担保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基于借款人为国内承包商的情况考虑,需要借款人在国内提供所贷款额度的担保,包括土地、房产抵押、借款人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的质押以及其他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这也是出口卖方信贷中常见的担保要求。

对于承包商的担保方式和内容,其可供担保的资产主要包括实物和权益两大块。承包商提供的担保如何安排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不同的担保结构安排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应仔细研究,确保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使贷款人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另一个担保主要是中信保向承包商的担保。中信保承担的担保是一旦项目所在国政府因政治或战争原因无法或无力按期支付承包人垫资施工的工程款时,中信保将承担向承包人偿还义务,并负责向工程所在国政府追索债务。基于与项目融资风险结合方式而设置的由中信保提供的境外担保构成了担保环节的另一部分。 的。

最后一个担保是工程所在国政府向中信保提供的担保。担保的主要内容是:主权与财政税收、资源担保。工程所在国利用资源换项目,但一旦所提供的资源区域(开采后,扣除开采等成本后的收益)无法与工程款相抵时,工程所在国政府必须承诺追加额外矿区作为储备开采条件,如果最终追加的矿区资源还是不足于支付时,工程所在国政府必须承诺利用该国的主权作担保,利用财政税收收入予以补齐差额部分。

四、风险与措施

对承包商而言,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政治和安全风险。众所周知,非洲国家大都是政局不稳,经济动荡的地区。承包商如何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这需要承包商具有统领全局、高超的谈判技巧、以及利用各方关系和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同时还要及时与各方交流与互动,特别是与中信保的沟通工作,保持信息畅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对于贷款人而言,主要是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监控承包人的资金运用,确保承包人专款专用,同时把自身掌握一些有关项目的风险信息传递给承包人,起到告之的义务,协助承包人规避风险。

对于中信保而言,主要确保矿产资源有效开采和变现工作,同时做好矿产资源的估值评估工作,确保对方提供的矿产资源价值与工程建设资金相当。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把有关探矿、采矿情况通报给承包人,以便承包人掌握准确信息,策划应付方案。

五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