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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总结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总结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推行新型业态、集约经营、行业整合等为抓手,启动整治试点工作,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站、点、店、户。

重点区位: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积极创造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辖区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促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经济发展事务所配合市质监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通过整治,争取将小商店逐步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并对有关的定点、专业供应(批发)商逐步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工商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严格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周边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争取在年底前将固定经营的小餐饮店(点),建立档案达到100%,并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将流动经营的小餐饮摊点基本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要参照2005年*市政府颁发的《*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落实环境治理措施,规范餐饮废弃油脂的收集,防止泔水油流入食品市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执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治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卫生监督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四)小药店(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的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政治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锁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文教卫体办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开展小诊所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促使小诊所做到:证照齐全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场所整洁卫生;属于强制检定的医疗器械必须100%检定;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此项任务由卫生监督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帐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农”等行为,建立剧毒有害农药流通台帐制度,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治,争取将辖区内全部小农资店纳入监管范围;将辖区内的农资供应(批发)商100%纳入监管范围,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农办配合市农业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严禁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证照不齐全单位生产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工商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经济发展办配合市经贸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同时针对“小书店”(包括小网吧、小娱乐厅)结合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小书店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小音像店、小书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小音像店、小书店有良好的经营秩序。通过整治,争取在年底将小音像店、小书店90%纳入监管范围。此项任务由广播电视站配合市文化广电新闻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交警中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准入门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液化气供应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争取年底将小液化气供应点90%以上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并对其上游的定点供应(批发)商100%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和瓶库附和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已充装气瓶上明显明晰表明充装单位,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城管服务站配合市政园林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职能站所全力配合。

四、实施步骤

开展“十小”行业整治试点工作,采取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的方式,从7月1日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一是建立机构。成立“十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相应的整治组,明确职责,分头负责。二是制订方案。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订本部门整治与规范工作试点方案。三是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如动员会、标语、宣传专栏、整治快报的传统宣传方式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现代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普查。按照整治要求组织力量分头对辖区内“十小”行业相关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店)和小作坊等进行集中普查,摸清全面情况。二是建档归类。在普查的基础上,按规定要求,建立一企(店)一档,掌握辖区内生产销售企业(店)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业质量状况、质量抽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三是巡查检查。在普查建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组织部门力量,开展检查巡查。各牵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配合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加强面上的现场巡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检查巡查时,要正确处理好堵与疏、打击与教育、行政执法与帮扶关系;要对辖区相关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小作坊等签订《质量承诺保证书》,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意识。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制订标准。各牵头部门结合整治实际,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组织“十小”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落实帮扶措施,积极出台政策和措施指导和帮助“十小”企业通过连锁、合作、区位集中、统一配送、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五是规范提升。按照目标要求和服务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寻找工作差距,督促和指导“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提高。同时确定有较好基础的生产经营点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六是验收审查。由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照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底)。总结整治经验和做法,为面上全面推进提供示范。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组、小食杂店和小菜场整治组、小餐饮店和小诊所整治组、小药店整治组、小农资整治组、小音像整治组、小美容美发整治组、小客运整治组、小液化气供应点整治组和新闻宣传组。各职能站所都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还要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同时,要切实为“十小”整治提供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以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为重点,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单位的同时,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科学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行业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市"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镇乡(街道)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市"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百点示范"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发挥各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以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与规范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城区、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农村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外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规划、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工商、质监、供销、外经贸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与规范。进一步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外经贸、建设、规划、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与规范。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外经贸、公安、工商、质监、环保、行政执法、工商联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与规范。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工作由文化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行政执法、电信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严禁倒灌;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工作由建设(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交通、质监、行政执法、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十小"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整治与规范行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报送。各镇乡(街道)都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十小"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要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三城同创"活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市委宣传部要积极配合"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新闻会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和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廉桥中药材专业市场药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的繁荣稳定为目标,坚持教育与打击相结合的方针,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逐户逐门店开展“地毯式”大检查的方式,对廉桥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使市场经营户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制售假劣中药和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杜绝,并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廉桥中药材市场药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通过染色、人为增重、掺杂使假等手段制售假劣中药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取缔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窝点。

(三)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行为。中药材包括罂粟壳、28种毒性中药材、42种野生动植物保护品种。

(四)严厉查处滥用硫磺(含硫磺精)、双氧水加工处理中药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乱摆乱晒中药饮片等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廉桥中药材专业市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王定松为领导小组顾问,县政府副县长罗飏为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廉桥药管会主任贺健民为副组长,公安、工商、药监、林业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廉桥镇党委书记、镇长,廉桥医药公司总经理,廉桥药都产业园管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成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张智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廉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三个工作组责任分工和车辆、人员安排如下:

(一)联合执法组

联合执法组由县药管会、县药监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廉桥镇政府相关人员组成,分为七个小组,安排执法车辆9台(县药管会1台,县药监局2台,县工商局2台,县公安局1台,县林业局1台,廉桥镇政府2台),其中2台为机动车辆。人员、车辆及整治区域安排如下:

一小组组长:苏选刚(县药监局工会主席)

组员:公安1人

车辆安排:药监局司机:

整治区域:36、38、40、51、53、55、58、60、62、64、66、69栋

二小组组长:(县药监局廉桥监督所负责人)

组员:公安1人

车辆安排:廉桥镇政府司机:

整治区域:30、31、32、33、34、35、37、39、41、29、82、83栋

三小组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

组员:公安1人

车辆安排:药监局司机:

整治区域:2、4、6、8、11、13、15、17、19、85、86、88栋

四小组组长:(县药监局药品股副股长)

组员:公安1人

车辆安排:工商局司机:

整治区域:兴廉大道

五小组组长:(廉桥工商所所长)

组员:

车辆安排:工商局司机:

整治区域:49、50、52、54、56、57、59、61、63、65、67、68栋

六小组组长:曾永红(县工商局市场分局局长)

组员:

车辆安排:廉桥镇政府司机:

整治区域:1、3、5、7、9、10、12、14、16、18、20、21栋

七小组组长:(廉桥工商所副所长)

组员:

车辆安排:林业局司机:

整治区域:廉群街(包含长沙大道与兴廉大道连接处新建门店)

联合执法组职责及分工如下:组长负责全盘执法指挥工作;药监人员做好文书工作;公安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和抗法事件发生;工商、林业、镇政府干部协助执法并看好场地物件,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廉桥镇政协联工委主任)

组员:廉桥镇财政所1人,县工商局1人

(三)保卫应急组

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员:廉桥镇主管政法党委委员、廉桥派出所所长、廉桥镇政法综治办主任、廉桥镇药都社区居委会分管治安副主任、县药监局1名领导、县工商局1名领导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20日-4月30日)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廉桥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药监、工商、公安、林业等单位共同参与,充分运用标语、宣传车、政府网站、召开管区干部及经营户大会等宣传手段,将此次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目标宣传到位,做到整治工作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以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拥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7日)

各药品经营户必须认真落实店主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药品GSP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中药的质量安全,做到自警、自省、自律,有针对性整改到位。

(三)集中检查与整治阶段(2012年5月8日-5月17日)

联合执法组按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对责任区域内的经营户逐户逐店上门检查,以染色、人为增重、掺杂使假等手段制售假劣中药、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和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等为检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处理,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5月18日-6月17日)

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对查出的违规行为进行汇总,要把短期的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起来,为防止整治后违法行为的反弹,药监、工商、林业等职能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继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对本次行动实行“回头看”,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及时报告,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小组。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县药管会负责组织协调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县药监局负责执法文书的现场制作及集中整治门店的安排落实及检查情况的汇总上报。

(二)突出重点,从严查处。对廉桥市场周边的非法加工饮片窝点,药监局在廉桥镇人民政府的协助下,负责深入社区、村落,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摸清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窝点的位置后,将情况汇总上报整治领导小组,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处的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窝点一律取缔。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市部署,“十小”整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村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推行新型业态、集约经营、行业整合等为抓手,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村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代表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镇各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美容美发、音像制品、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XX村、XX村、XX村及各村“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等。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实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县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二)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发放卫生许可证。促使小餐饮店、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县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三)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农”等行为,建立剧毒有害农药流通台账制度,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治,争取将辖区内全部小农资店纳入监管范围;将辖区内的农资供应(批发)商100%纳入监管范围,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县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四)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需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县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五)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六)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准入门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液化气供应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争取20*年年底前我镇的小液化气供应点100%以上纳入安全监测的监管范围。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和瓶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已充装气瓶上明显清晰标明充装单位,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县建设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七)小菜场整治。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镇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经贸、食品药品监管、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赶集时的地摊)。促使小音像店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工作由县文化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经营秩序,严历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尤其是对镇周边村某些个人利用农用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私载学生的行为要严打击。此项工作由县交警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我镇给予协助。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将关于成立*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以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为重点,把整治工作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永康”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帮扶整改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十小”单位的同时,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科学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行业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我镇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都要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认真履职,协助,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的重要作用,深入农村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海报,广播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必要性

1、加强“十小”行业整治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民生建设的具体表现。“十小”行业都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是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把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摆上突出位置,提出了改善民生的一系列重大决策。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作出了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并要求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基于这种背景,省政府提出了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要求。就我市而言,市委五届七次全会也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解决群众要求迫切、受益面广、有条件办的事情入手,着力改善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因此,开展“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的重要手段,是当前民生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政府和监管部门,就是要通过破解一批监管难题,切实提升一些服务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才能真正实现解民忧、帮民困,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提供更好保障。

2、加强“十小”行业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奥运安全的重要举措。今年某即将举办奥运会,但自春节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公共安全和地方骚乱事件,给当前社会稳定和奥运组织工作带来非同寻常的压力,全国上下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这一特殊时期,“迎奥运、保安全”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食品安全等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并提出三个“确保”(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因应急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市政府也于前段时间下发了“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结合这次“十小”行业整治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深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奥运安全的角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当地食品药品安全不出事,“十小”行业不出事。

3、加强“十小”行业整治工作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的必然要求。现阶段,食品安全社会生产经营方式还比较落后,市场规范化程度偏低,全程监管还存在一些不可控因素,农村流通服务领域监管基础薄弱。体现到具体工作上,主要是食品药品和“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隐患依然较多。特别是种植养殖环节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使用问题还没有得以完全解决,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偏低;一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制假、售假、用假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治;食品小作坊量多、面广、点杂,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农村小菜场、小市场、小屠宰场的基础条件较差,监管力量薄弱,一些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卫生条件差、进货渠道杂;其他农村“十小”行业的脏、乱、差问题也比较普遍。同时,政府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各有关部门对“十小”行业、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覆盖面和检查频次偏低,不少农村“十小”行业存在缺管、漏管现象。这些问题不只是纯粹的民生问题,更是政府监管责任的问题。因此,做好食品安全和“十小”行业整治工作不只是改善民生之举,更是政府和各部门的职责所在,是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

二、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从表面上看,只是涉及一些小作坊、小服务业,似乎无关大局,影响不大,但是由于其量大面广,又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实际影响面非常广。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有“十小”行业经营主体近25000个,其中食品小作坊有2600多个、小餐饮店5500多个,小食杂店11000多个、小农资店1700多个、小音像店(含网吧)600多个、小美容美发店1800多个、小液化气店200多个以及众多的小菜场、小药店。这些行业涉及的从业人员近十万人,涉及服务群众达百万以上。同时,“十小”行业规范程度是不平衡的,存在的问题也是有差异的,有的行业的重点是整治,有的可能是完善和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可以说,“十小”行业整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需要解决的问题多,任务非常繁重。王建满副省长在全省“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正确处理整治与创业、整治与便民、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三大关系,坚持稳中求进,以整治促发展、以整促规范、以整治促繁荣、以整治促保护、以整治促稳定的原则。我市“十小”行业整治要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既要规范发展、确保安全、提高质量,也要立足方便群众,不能一整就死。

1、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地方政府挂帅,具体责任落实到基层政府(组织)和各相关部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质量技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贸粮、公安、文广、建设等部门分别牵头负责10个行业的整治与规范工作。各行业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组织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并每年组织验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对“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地方,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2、明确目标,分阶段推进工作。“十小”行业整治涉及千家万户,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整治过程中也难免会触动既有的利益格局。因此,必须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打扶结合、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具体来说,2008年是“十小”整治第一年,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整治重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摸清底数,明确整治重点,全面掌握“十小”行业存在的问题,理清整治思路,并建立质量安全档案;二是树立典型,在辖区范围内选取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十小”对象进行试点,制定相应的行业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出台扶持优惠政策,从根本上进行规范帮扶。2009年主要是发挥示范作用,全面铺开“十小”整治行动,实施“三个一批”,即:从生产经营条件上帮扶改造一批、从生产经营模式上整合提升一批、从促进发展上扶优扶强一批,真正起到整治一个区域、解决一批问题、规范一个行业、提升一个产业的效果,促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基本建成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健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消费安全得到较好保障。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和小液化气供应点整治是“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的难点和重点,相关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强调的是,全市“十小”行业整治过程中要务必做到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重大的。

3、加强配合,形成协作推进机制。“十小”行业整治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层面、多环节、多部门,必须依靠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依靠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整治中,各地要密切配合,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不留监管盲区和死角。“十小”整治既是我们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继续,又和我们当前各部门所做工作密切相关,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强化协同意识,做到遇事多联系、多协商,牵头单位唱好主角,配合单位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实现“无缝”联结和“优势互补”。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并建立会议协商、信息报送、新闻、督察检查、投诉举报和联合执法等制度。

4、加强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靠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是“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一环,要善于通过新闻媒体来放大声音,通过新闻媒体来扩大效应,通过新闻媒体来强化影响。“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形成全方位、大力度宣传的局面,让“十小”行业整治和规范工作深入人心。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十小”整治的必要性,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农村消费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切实保证完成“十小”行业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做好我市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责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分段监管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群众监督网,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牵头推动校园食品放心工程,探索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牵头保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以统一计划、经费和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联合制度;牵头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示范村居、校园、市场、街区、基地等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大学生志愿者食品安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公益片和食品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和手段,全面开展市对县、县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暗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和督查、督办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十小”行业整治工作中,牵头负责小药店整治。

市质量技监局要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全面推进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确保新开办应取证企业100%取证,应换证企业100%换证;继续抓好豆制品、豆芽整治,力争县城以上市场“放心豆腐”、“放心豆芽”全覆盖;加强食品标准化推广工作,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在“十小”行业整治工作中,牵头负责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并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市工商局要推进放心店建设的扩面、提质和增效,提高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面和配送率,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要达到75%以上,积极探索“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问题;加大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和“多员合一”整合力度,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网的功能;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完善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完善“四位一体”定性检测体系,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和季度性、节日性食品监管力度,组织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在“十小”行业整治工作中,牵头负责小食杂店和小菜场整治。

市卫生局要强化餐饮环节整治,规范餐饮业加工食品行为。积极推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扩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加大“五常法”管理推广力度;以农村为重点,开展系列卫生监督专项整治“金箭行动”,以农村餐饮店、“农家乐”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开展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探索建立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指导服务机制,规范农家乐卫生管理;组织实施学校卫生健康行动。在“十小”行业整治工作中,牵头负责小餐饮店整治。

市农业局要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某某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全面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继续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农产品、畜产品质量监控。在“十小”行业整治工作中,牵头负责小农资店整治。

市贸粮局要大力推进“千镇连锁超市”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积极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努力推进连锁超市向行政村和中小学校延伸,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连锁店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加快生猪屠宰场的规划整合,提升屠宰技术和屠宰管理水平,依法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十小”行业整治工作中,牵头负责小美容美发店整治。

市公安局要按照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和“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在“十小”行业整治工作中,牵头负责小客运整治。

市教育局要按照《某某市中小学校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三年规划》,启动校园食品放心工程,推进连锁超市向中小学校延伸,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卫生健康行动,推行中小学生饮食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和饮食营养知识。

市检验检疫局要积极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备案管理,加强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监管,开展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检查;严格进口食品申报和检验,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