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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听众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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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听众教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陈云 经济决策 思想准则 工作准则

陈云在长期领导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善于将丰富的经济决策经验加以总结、概括,上升为具有陈云特色的经济决策理论。在他独具特色的经济决策理论中,“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经济决策思想准则和“交换、比较、反复”[2]的经济决策工作准则最值得研究和探讨,因为这是贯穿陈云经济决策理论的标准、原则、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陈云经济决策理论的活的灵魂,是陈云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一、“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经济决策的思想准则

陈云指出,“不唯书”不是主张不读书,不是赞同盲目实践,而是要求认真读书,真正掌握经济理论,用经济理论指导实践。“不唯上”不是说上级的话不要听,中央的权威可以不维护,而是要求我们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因地制宜地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的指示。“只唯实”是指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制定经济决策。遵循“只唯实”思想准则是做到“不唯上、不唯书”的关键,克服“唯上”、“唯书”两种形而上学错误倾向,就能更好遵循“只唯实”思想准则。

1.要坚持“只唯实”的思想准则。陈云认为: “只唯实”是经济决策不可背离的思想准则。陈云指出:“我们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唯物辩证法,也就是说的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他指出: 必须冷静地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构想蓝图”。自由是被认识了的必然,人们越是能够做到实事求是,思想和行动就越合乎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就越能够制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们是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国家,我们是在这样一个国家中进行建设。一方面我们很穷,另一方面,要经过20年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是一个矛盾,我们只能在这种矛盾中搞建设。这是现实的情况,是经济建设蓝图的出发点。我们讲实事求是,先要把“实事”搞清楚,搞经济建设如此,干其他工作也不例外。他指出,遵循“只唯实”思想准则来制定经济决策,既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经济决策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又是我们党长期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什么时候我们遵循“只唯实”思想准则,就能制定出人民群众拥护的正确经济政策,我们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我们违背了“只唯实”思想准则,就会出现经济决策失误,我们的事业就将遭受挫折。在经济决策实践中,如何贯彻“只唯实”思想准则呢?其基本方法是调查研究。陈云认为,要遵循“只唯实”思想准则来制定领导决策,就要经常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抓住事物本质,掌握客观规律。只有充分调研,才能真正将“只唯实”思想准则落到实处,制定出正确的经济政策。陈云强调“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作调查研究工作,最后讨论作决定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就够了。”他指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历史一再证明:“所有正确的决策,都是根据对实际情况的科学分析而来的。有的同志却反过来,天天忙于决定这个,决定那个,很少调查研究实际情况。这种工作方法必须改变。要看到,片面性总是来自于忙于决定政策而不研究实际情况。”陈云自己在作重大经济决策前,都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这是他一贯的工作作风。比如,上个世纪60年代初,为恢复国民经济,度过经济困难时期。他亲自到上海青浦等地区开展调查研究活动。

2.要克服“唯上”、“唯书”两种形而上学错误倾向。所谓“唯上”是指这样一种错误倾向:不是从经济决策对象、环境,经济决策活动本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来制定经济政策,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看法,去任意剪裁或歪曲客观事实来制定经济政策;或者是把上级的指示当作教条来制定经济政策。所谓“唯书”指的是这样一种错误倾向:在制定经济决策时,不是把书本和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去研究实际情况,而是想从书本和理论马列著作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现成“方案”。有这两种错误倾向的人,或者对上级的指示和决策,采取机械照抄照搬的态度,或者只依靠书本,生搬硬套。不愿意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作调查研究,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执行上级指示,作出正确决策。陈云同志认为:“唯上”、“唯书”两种错误倾向,对我们的经济决策工作危害极大,干扰人们遵循“只唯实”思想准则进行决策,是错误的、不切实际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出台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因此,坚持“只唯实”思想准则,就要克服“唯上”、“唯书”两种形而上学错误倾向。

二、“交换、比较、反复”――制定经济决策的工作准则

陈云在长期的按程序进行经济决策的实践中,还总结出制定经济决策的工作准则。这个工作准则,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今天的领导者必须认真学习和正确掌握的。陈云认为,在发现问题,确定目标这一步骤上要落实“交换”二字,在拟订方案步骤上要落实“比较” 二字,在方案选优步骤上落实“反复”二字。

1.在发现问题,确定目标步骤上要落实“交换”二字。陈云认为:交换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地掌握情况,这是找对经济决策问题,并确定适度目标的关键。如何落实“交换”二字呢? 首先领导者要把绝大部分时间真正花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上,才能把情况摸准摸全。其次,多和别人交换意见。这样做,本来是片面的看法,就可以逐渐全面起来;本来不太清楚的事物,就可以逐渐明白起来;本来意见有分歧的问题,就可以逐渐一致起来。再次,要特别注意收集反对意见。相同的意见谁都敢讲,容易听得到,不同的意见不容易听到。要想得到比较全面的正确了解,就要听取各种不同意见,特别要注意听取反对意见。陈云认为,有两派意见是好事,可以使我们看问题比较全面,避免片面性,少犯经济决策错误。

2.在拟定方案步骤上要落实“比较”二字。为了完满实现经济决策任务,领导者在制定经济决策方案时,首要的一条就是要搞多个方案。方案不能只有一个,“必须作出几个比较方案,择优选用”。1953年,我国粮食供应面临严峻形势。陈云作为中央财政工作主要负责人,提出了解决粮食问题的8大方案:“又征又配、只征不配、原封不动、临渴掘井、动员认购、合同预购、各行其是”。经权衡,最后选定“又征又配”方案。其次,要把各种方案拿来比较。因为有比较才有鉴别,通过比较,对各备择方案的优点与不足进行科学分析、评价、才能选出一个好方案来。这样全方位地充分比较,可以把各备择方案的优缺点弄得更清楚,判断得更准确,为下一步方案选优作好充分准备。

3.在方案选优步骤上落实“反复”二字。在对方案作了比较、评估之后,不要急于定案,还要反复考虑。因为最后选定的方案,并不一定对达到每一个特定指标来说,都是最佳方案。往往它仅对达到其中几个主要指标有利,对兼顾所有指标不一定有利,这就增加了选择的难度。因此,要把已选定的摆一摆,听听专家、群众的意见,听听反对意见,目的是借助大家的智慧,把方案再作推敲,以提高经济决策的成功率。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对于有些问题的决定,当时看来是正确的,但是过了一个时期就可能发现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因此,决定问题不要太匆忙,要留有一个反复考虑的时间,最好过一个时候再看看”然后才最后“拍板”。

结论:“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经济决策思想准则和“交换、比较、反复”的经济决策工作准则,是陈云在长期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和贯彻、并在实践中不断得以丰富和完善的两个经济决策准则。它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经济决策中的创造性应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经济决策领域的集中体现,是陈云经济决策理论的活的灵魂。它不仅为领导者正确作经济决策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标准、原则和方法,提供了经济决策的科学思想路径;而且为领导者经济决策提供了科学的工作标准、原则和方法,提供了按程序作经济决策的正确操作规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认真学习并正确掌握陈云的经济决策思想准则和工作准则,对于领导者正确制定经济决策,减少经济决策失误,实现经济决策科学化,使经济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陈云文选》第三卷,第371、371、46、188、189、34、189页

唯一的听众教案范文第2篇

【关 键 词】听证笔录/行政决定/依据

【 正 文 】

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为现代各国广泛采用。随着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关于听证在我国是否可行的争论,已划上了一个比较圆满的句号。《行政处罚法》颁布后,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有关省、市相继制定了各自领域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199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关于举行公听会的规定,更是将我国的行政听证制度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1998年10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和行政立法组共同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中也引进了听证制度。这一切表明,听证制度在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中正在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应当承认,听证制度在我国诞生并得以迅速发展,我国行政法学者功不可没。但无论从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实践历史,还是从现有的法律性规定,抑或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对听证的认知程度看,仍需行政法学者在这一问题上作出更加积极的努力,这种努力已不能仅停留在听证制度的产生、特征、功能等层面上(当然这些问题仍可继续探讨),而必须研究听证制度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使我国的听证制度进一步走向完善。

本文试就听证制度的核心问题——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意义作一探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作一检讨。

一、听证笔录是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

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对听证过程所进行的书面记录。由于这一记录对行政决定的作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各国行政程序法均对听证笔录的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例如,奥地利1991年修订的《普通行政程序法》第14条规定,关于审理之笔录应将审理过程及内容正确明白地记载,其内容应包括:(1)审理之地点、时间、标的, 如以前曾审理过,必要时应简要记载前次案件之状况;(2)官署之名称、 主办及协办人员之姓名,在场之利害关系人及其人,以及所讯问之证人与鉴定人之姓名; (3 )主办人员之亲自签名。 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6条和第557条涉及听证笔录的内容有:(1)任何口头的、 书面的或其他形式证据的记录;(2 )行政机关拟定的事实的裁定和法律结论的裁决,类似于案件调查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决定理由;(3 )听证程序中提出的全部文书和申请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68条规定,言词审理必须记录在案,记录中须载有:(1)审理的时间和地点;(2)审理主持人、到场的参与人、证人与鉴定人的姓名;(3 )审理标的及提出的申请;(4)证人及鉴定人陈述的主要内容;(5)勘验结论。记录须由审理主持人签名,有书记员的由书记员签名。书面文件被指明作为附件并以附件载入言词审理记录的,视其等同于言词审理记录。对此附件,在言词审理记录中必须提及。日本《行政程序法》第24条规定,主持人应作成听证审理过程之笔录,该笔录应先叙明当事人及参加人对不利益处分原因之事实所陈述之要旨。虽然该法未对听证笔录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该法的内容特别是该法第三章第二节关于听证的一般规定中可清晰地看出,听证笔录的内容包含了上述各国听证笔录所要求的内容。

我国台湾地区起草行政程序法的工作早已进行。在其1990年的草案中,对听证笔录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1)案件之名称;(2)主持人之姓名、职称;(3)到场当事人、人及辅助人之姓名、住所;(4)听证之期日、场所;(5)听证之公开或不公开,如不公开者,其理由;(6)当事人所为之申明、陈述或发问之要旨;(7)证据调查之内容;(8)申明异议者,其事由及主持人之处理;(9)主持人认为重要之其他事项。此外,当事人于听证时提出的书状、书证、物证或主持人认为适当之物品,得为听证记录之附件。在1995年、1998年的草案以及1999年2月正式通过的《行政程序法》中, 虽然对其他问题作了许多修订,但对听证笔录基本保留了原有内容。

各国行政程序法对听证笔录具体内容的规定虽然不尽一致, 但在一些实质性要件的规定上则大同小异。各国行政程序法所表现出来的这一共同特征决不是偶然的,它是由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价值所决定的。

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价值集中到一点,即听证笔录是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听证笔录的这一价值是听证程序本身法律价值的必然表现。因为“在依法举行的听证中,行政法庭作出裁决时,不得考虑审讯记录以外的任何材料……若不遵守这一原则,受审讯的权利就毫无价值了。”(注:(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第303页。)“如果行政机关可以走形式,接纳堆积如山的证言和书证;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可以依据未在审讯中出示的材料作裁决,那么厚厚的案卷就成了掩盖真相的假面具,秘密的证据或几分钟的秘密会议就可以长时间的审判。”(注:(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 6年版,第309页。)美国行政法学家施瓦茨教授的论述再深刻不过了。

听证笔录是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这在奥地利、美国、德国、日本等国《行政程序法》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中,均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奥地利《普通行政程序法》第15条规定,听证笔录对听证过程与标的有充分的证据力,除非有相反的证明。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将听证分为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所谓正式听证即法律要求的必须在听证会之后,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的程序(第554条)。此时,听证笔录、证物以及在该程序中提出的全部文书和申请书是作出裁决的唯一案卷(第556条)。这就是所谓的案卷排他性原则。 案卷排他被称为正式听证的核心。由于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所产生的广泛影响,案卷排他便成为听证笔录是行政决定唯一依据的代名词。

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在听证程序终结后行政机关又获得新的证据,能否直接作为行政决定的理由?根据我们以往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理解,对这一问题自然得出肯定的结论。但是,按照现代听证制度的案卷排他性原则,则只能得出否定的结论。因为案卷排他性原则的精髓恰恰在于“行政机关裁决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必须是当事人知晓并经过辩论的,行政机关不得以当事人不知晓和未论证的事实作为裁决的依据”。(注:蒋勇、刘勉义:《行政听证程序研究与适用》,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11页。 )在听证程序结束后,无论是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还是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都必须经过重新听证成为听证笔录的一部分,方能成为行政决定的依据,否则,该证据在行政决定中不产生任何影响力。正是基于此,日本《行政程序法》第25条规定,行政机关鉴于听证终结后所发生之情事,认为有必要时,得退回听证主持人再行听证。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第66条也规定,听证终结后,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认为必要时,得再为听证。许多国家行政程序法中都有类似的规定,这是案卷排他性原则的必然要求。舍此,案卷排他性原则就剩下空洞的外壳了。“一个行政机关,在适当情况下,必须给予受到他们决定影响的人一个申诉机会……在没有听到他要说的话之前就剥夺他的权利是不公正的。”(注:(英)丹宁:《法律的训诫》,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第82页。)

二、我国目前关于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意义检讨

由于听证制度在我国诞生的时间还不长,而且主要是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再加上现有法律规定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所以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在这一问题上仍有较大的分歧。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唯一依据,其主要理由是:既然所有的证据都被质证确认后记录在听证笔录上,那么,听证笔录无疑是最具客观性的,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唯一依据。从听证笔录的内容来看,参加听证会的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均应在听证会上出示所有相关的证据,在听证会之后出示的证据应不予采纳。第二,听证笔录只能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之一。其主要理由是:(1)听证程序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别,听证会结束后补充得到的依据不能认为是无效的,仍应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2 )当事人在听证会上不承担举证责任,只有案件调查人员才负有举证责任,需要将与认定事实相关的证据在听证会上被质证后确认,而当事人拥有的证据可以不出示,因而听证会上并非所有的证据都被确认过;(3)听证会是当事人权利的体现, 如果当事人在陈述阶段就表示放弃听证,意味着这次听证会不必出示证据和进行质证。因此,以听证笔录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唯一依据,在法理上不成立,在实践上也无法操作,只能作为依据之一,而不能排斥其他的依据。第三,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或者主要依据。其主要理由是:将听证笔录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唯一依据过于绝对,但经过听证之后的证据和陈述笔录,应该说比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的调查终结报告更客 观、真实、可靠,与其他证据相比,听证笔录及确认过的证据也更有说服力,所以应当成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证据,对其他证据也应当作全面分析,作出决定。第四,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该观点认为,上述三种观点放在一定的特定条件下,都有其合理性,不能简单否定,但若以一种观点来代替全部,又过于绝对化。鉴于听证制度刚刚引进,有待实践进一步探索,现在对此可以掌握得宽松一点,让以后的实践来佐证和完善(注:参见杨惠基主编:《听证程序理论与实务》,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0~181页。)。第五,案卷排他性这个原则的外形我们可以不要,但我们可以吸收其合理内核,即吸收其精髓。该观点认为,在我国目前,行政机关在听证结束后,虽然要考虑和重视听证笔录,但最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决定。这虽然强调了实体利益,但必须看到其中的负面效应。它给予行政机关太多太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行政机关认为听证程序没有查清事实,而进行单方调查,再以此为依据作出行政决定,那么程序公正就得不到实现,听证程序就有落空的危险,行政机关也绝不可能得到有效遏制,实体利益也可能得不到实现。因此,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听证的权利,努力维护听证程序的公正性,必须吸收案卷排他性原则的合理内核。具体做法是:(1)行政机关应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时, 当然可以不受案卷限制;(2 )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应当是当事人所知悉并经其辩论的;如果行政机关采用听证笔录以外的事实和证据,应提供当事人知悉和辩论这些材料的机会(注:参见蒋勇、刘勉义:《行政听证程序研究与适用》,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11~212页。)。实际上,该观点已经接近于有些国家所规定的再听证问题。

限于篇幅,本文对以上所列诸种观点不一一详加评述,只是着重强调,无论从听证制度的规定以及我国引进听证制度的目的,还是从完善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加速我国行政程序法黄化进程的角度出发,都必须毫不含糊地强调,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否则,被称为现代行政程序法核心制度的听证制度,从踏进我国国门时起,就有可能被名不副实地运用。

事实上,我们在大加赞颂听证制度终于走进我国现实法律规定并有不断扩大之趋势的时候,冷静审视一下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或许能说明我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在被誉为开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先河的《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听证的规定是这样的:“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第42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38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43条)这里,对听证笔录应当包含哪些内容未作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同时,对听证笔录在处罚决定中的作用也未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不但在理论上促成了许多分歧的产生,而且在实践中造成了许多误解。在《行政处罚法》颁布后,许多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相继规定了本部门或本地区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但绝大多数实施办法对听证笔录的有关规定都是沿袭《行政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例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第39条规定:“记录员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名。”第40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写出听证报告,连同听证笔录一并上报本机关负责人。”国家海关总署的《海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22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听证情况,对原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并向海关行政首长提出复核意见。”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规定:“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由记录员写成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并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名后,封卷上交税务机关负责人审阅。”第19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书报告税务机关负责人。”这些规定表面看来很重视听证程序及听证笔录,但至于听证笔录在行政处罚决定中应起何种作用,从条文中无法得知。又如《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第26条规定:“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这里听证笔录的效力从条文规定上看似乎得到了应有的尊重,但没有明确这里的依据是唯一依据还是主要依据?行政机关在听证之外又获得新的证据该怎么办?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中,也有个别规定强调了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唯一依据作用,如劳动部关于《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规定》第15条规定:“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由听证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在听证结束后,应当立即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第16条规定:“所有与认定案件主要事实有关的证据必须在听证中出示,并通过质证和辩论进行认定。劳动行政部门不得以未经听证认定的证据作为行政处罚 的依据。”由此可见,劳动部的这一规定在听证程序的规定上比《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更进了一步,也说明以听证笔录作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在我国并不是不可行的。遗憾的是这样的成文规定目前实在太少了。199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应当肯定的是,价格法的这一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听证的适应范围,表明听证在我国正朝着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但是,稍作分析便可发现,《价格法》不仅对听证的具体程序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而且对听证笔录的内容及其效力未有提及。据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价格法实施细则。可以预见,其结果只能是重蹈《行政处罚法》的覆辙。实践中已经出现了某些地方举行价格听证会只是走过场而已。这样的规定,除了导致徒有虚名的听证形式外,能起到多大作用呢?再如1998年10月全国人大法工委起草的《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在第四章行政许可程序中专设一节听证程序。其中有关听证笔录的第40条是这样规定的:“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听证会参加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案卷排他性原则在这里依然无从体现。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关于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几个问题的说明》中指出:“行政许可法的制定,是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关系到提高行政效率和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关系到从制度上解决腐败的重大问题。”但是从现有规定看,舍弃了案卷排他性原则,行政机关“暗箱操作”的情况又怎能完全避免呢?

唯一的听众教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践行;群众路线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就是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这也是我党群众路线理论的渊源。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直接体现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理解和准确把握历史唯物主义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关系,从哲学层面找到理论基点与根据,有利于我们广大党员同志更好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性自觉中很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1 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观点,实践“一切为了群众”的目标追求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是生产力发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统一。生产力是根本动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最高价值追求,两者辩证统一。发展生产力,目的是以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唯物史观看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的“人”,是具体的、历史的和社会的人。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即马克思所说“每个人”。二是指人民,人民是“人”的主体和核心。唯物史观强调“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

“一切为了群众”体现着唯物史观的价值目标,应成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践

行群众路线自觉的价值追求。“一切为了群众”的核心是解决“为了谁”的问题,人民群众是生产力的创造者和历史的推动者,是国家的主人,是公共权力的来源和力量的源泉,是我们党的衣食父母。在艰苦的革命年代,同志就敏锐地看到这一颠覆不破的历史真理并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的著名论断和要牢固树立“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的群众观;经过十年内乱和拨乱反正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始终把“人民拥不拥护”、“人民赞不赞成”、“人民满不满意”和“人民答不答应”作为我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集全党智慧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目的和指向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本世纪之初,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些都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的最直接体现,也是人类社会发展最本质的要求。当前,以为首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就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归根结底是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我们党组织践行“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目标,就是为了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站在国家发展与社会“人”的发展需要上谋划、部署和推进工作。而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追求,是为了保障和实现全社会“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就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进而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人素质的全面提升。这既是工作目标的哲学理论基点,也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性要求。共产党重视民众、代表民众执政的目的不是为了一己之私,是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 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决定力量的观点,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的价值准则

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历史经验反复告诉我们,得民心者得天下。在总结淮海战役胜利经验时,元帅曾动情地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独轮车推出来的”。冯白驹将军曾深情感叹人民群众是琼崖革命的真正靠山时说“山不藏人人藏人”,便是依靠人民群众的生动体现。回顾我们党的历史,什么时候群众路线坚持得好,革命、建设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坚持得不好,革命、建设事业就遭受挫折。因此,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群众伟大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使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否则,我们的事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群众路线中“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句话是一个整体。既是价值目标,也是价值准则。若只讲“为了群众”,而不讲相信和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就可能演变成恩赐群众。一切依靠群众,首先,不要把自己就变成了救世主。现实中,我们看到一些人凭着自己占据的岗位,掌握的资源和办事的方便条件(钱财物),为基层做了一些事。应该说这些人比占着岗位不做事要好的多,但也不能因此就把自己当救世主,更不能忘记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而应该看成是岗位职责范围内应该做的事。同时要有对人的作用的发现、挖掘和充分发挥。一切依靠群众,要讲“人本”,靠人,不能光讲“钱本”。市场经济,有钱可以有人,这是事实。但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是先有人而后有钱。货币是价值的符号,价值是劳动的凝结,钱在本质上是人的“劳动”创造的。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最活跃的要素,他们积极性作用的发挥,重要是他们的激情、知识与智慧,而不仅是拥有多少钱财。第二,一切依靠群众,就要在全社会建设一支能依靠的队伍,这既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追求,也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队伍要“靠得住”,党组织要“靠得上”。要在人民群众“最盼”的地方有身影,“最急”的地方显真情,“最困”的地方伸援手,“最怨”的地方改作风。第三,一切依靠群众,重要的是要相信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而这种自觉意识的唤起与增强,有待于通过党组织的有效工作,使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在情感寄托上找到家园,在人生追求上看到希望,在发展利益取得上得到保障。总之,要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过上好日子,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上芝麻开花节节高。毕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美好生活梦想的实现是他们力量和作用发挥的动力源泉。

3 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主体的观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根本方法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视野中,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在创造历史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党组织要深入基层、了解实际、倾听民声、汇集民智、顺应民意、获得正确的认识,就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共产党人开展工作基本方法的准确概括,也描述了我们共产党人决策的形成、实施、修正、完善的路线图。同时,这也是同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认识发展过程完全一致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体现着认识路线与群众路线的统一。正确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并接受实践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才能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掌握工作主动权。同志说:“在我们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方法,重要的是要到群众中去,善于听取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诉求。善听,(下转第258页)(上接第160页)是一种品格,也是一种能力。一流的领导总是在听,而不是总是在说,好领导是夹先听而后导。一流的上级经常在下,而不是总是在上,好上级是要下得去而后上得来。我们不二能要求党的领导干部都只听不说,但至少可以多听少说。我们不能要求党的领导干部都是全才,什么领域都懂,但如果对不熟悉的领域,又不原意听取和尊重他人特别是基层的意见,沟通起来就特别困难。曾用明朝解缙的一副对联,为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者画像:“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描绘形象,剖析深刻。显然,“根底浅”就会“腹中空”,两者有着必然的因果联系。办公室里想主意,报告厅里发号召,会议室里听汇报的程序化工作流程,或许规范有序,但是否缺少了点什么。如果想要做点改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能我们带来活力的最好工作流程图。

4 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赋予的观点,找准自己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角色定位

国以民为本,党以民为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党群观视野中,群众是党执政权利的赋予者,也是党工作价值的评判者,强调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因此,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有且必须有“服务”理念,把政治上的先进性与管理上的服务性结合起来,构建“服务型”党组织,其思想基础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治理国家不是物,而是一种复杂的过程与智慧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的活动具有服务性或劳务性。治理国家本身就是一种具有服务性质的实践活动,领导服务就是国家治理活动的产品,或者说是一种服务形态的产品。服务型党组织应该确立起“上级服务下级,党组织服务党员,共同服务发展”的理念和工作体系。在这种理念中认清“我是谁”,答案就是“服务者”。第一,要有服务者的做人形象:见面谦和点,不盛气凌人;说话谦虚点,不恶语伤人;处事谦恭点,不强势压人。第二,要有服务者的工作态度:敬业,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亲民,关注下属要做的事;解难,直面基层难做的事。第三,要有服务者的为政作风,做到:想问题、做计划、办事情,热心不袍怨,真心不作秀,尽心不懈怠,潜心不浮躁,耐心不发火,恒心不折腾,诚心不忽悠。

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思考,并不虚无,它不但能帮助我们克服近视而富于远见,而且更能让我们从灵魂深处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执政根基。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社会、政治和理论根基,要凝聚起全社会的力量、意志和智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必须坚持并善于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因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中,深邃的哲学思考,是不是能让我们的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站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上,怀着一种“以人为本”之心,去寻找融入人民群众的“服务型”家园呢?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3年修订版)[M].2013,08.

唯一的听众教案范文第4篇

---读《小王子》有感

邹婧

请允许我为早已不听童话的我们讲一个故事:

从前,在遥远的某颗小星球上住着一个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有一棵美丽的玫瑰花, 小王子非常爱她, 每天细心地照顾她。可这是朵爱使小性子和矫情的花, 为了获得小王子更多的爱, 她告诉小王子,她是世间独一无二的一朵花。花的虚伪与做作让小王子不胜烦恼,于是他离开星球,寻找爱情的真谛。

小王子最后降落到地球上,在一个花园里,他见到了盛开的五千朵玫瑰, 他们一个个像极了他的那朵花,他伤心极了,觉得自己被玫瑰欺骗了。这时候一只美丽的狐狸来到他身边。

小王子让小狐狸陪他玩,狐狸拒绝了,他说,除非小王子驯养他。狐狸将“驯养” 定义为“建立感情联系”。狐狸告诉小王子:驯养会使对方成为彼此的唯一,当他听到小王子的脚步声,会觉得那是音乐在召唤它从洞穴中出来。小王子被动接受了狐狸的爱情, 却由此主动地醒悟了整个人生,明白了那朵玫瑰花对于他之所以独特珍贵的原因, 因为他被她“驯养” 了——为她灌溉、保护不被风吹;为她除草捉虫,倾听她的牢骚、吹嘘甚至沉默。这一切的付出,早已使她成为他生命中唯一的玫瑰。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他为他的玫瑰失去的时间,使他的玫瑰变得更加重要,他对驯养的玫瑰,永远负有责任。

故事讲完了,也许你会好奇,为什么我要分享一本童话故事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写成的著名法国文学短篇小说。它用朴素动听的语言告诉我们爱的真相:我们为什么爱一个人, 是因为他(她)比别人更漂亮、更富有、更出众吗? 在一般人眼里, 你爱的这个人或许实在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同样, 为什么我们被爱, 也不是因为我们有多么出类拔萃, 而是我们之间建立了独特的“驯养”。彼此的奉献和付出使对方独一无二, 不可替代。

婚姻三年,爱情终拗不过生活的柴米油盐,当然少不了争吵。可每次我给老妈抱怨矛盾的时候,她从不去指责我们谁对谁错,她告诉我,30年前她嫁给我爸的时候,婚纱、汽车、豪礼从不是她那个年代曾想过更不曾有过的奢望。两个人要用微薄的薪水养活三个孩子,照顾四位老人!老妈告诉我这些无非是想让我明白,那么不易的生活,他们都未曾有放弃彼此。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每次争吵之后,老爸总是又喜笑颜开的给妈做她最爱吃的饭菜;为什么老爸那么嫌妈的叨叨,却只要妈晚点下班他就一直不停的打电话;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老妈每次火冒三丈训斥老爸又醉酒,发誓以后再也不理他之后,却又总不停的起夜给他端茶倒水;为什么妈总是抱怨老爸工作太忙回家太晚时,却总要等到他到家才肯睡觉……这所有的疑问,只有一个答案:因为他们把自己30年不曾带有一点名利和虚伪的感情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了彼此。这30年,那个与自己吵吵闹闹并不完美的人,成为自己今生爱情里唯一的玫瑰花,因为我们为那朵“花”付出了时间与爱,使得他对自己而言不可替代。不论此生是“风雨飘零浮打萍”的艰苦,还是经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迷惑,都不要忘记,他(她)是你唯一的玫瑰,你有一个世间绝美的责任,叫做-—相厮相守。

我凝视着游乐场里的儿子,忽然间明白了为什么我会如此爱他。除了血缘与亲情,从孕育到养育,从养育到教育,我们为之付出的分分秒秒,使之成为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每一个孩子的降生,都承载着父母的期望,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倾注着父母的教育。当我们逼着孩子削尖脑袋上名校、马不停蹄地上各类补习班、牺牲假期做繁重功课的时候,你是否看到了他们童年的消逝,是否听到了童年的挽歌?当孩子一丝不苟执行着我们帮他设计的“人生规划”时,请想一想遥远星球的那个小王子,你会不会醒悟:为什么要让我们星球唯一的玫瑰花变成花园里5000朵普普通通的一支?他不是班里的名列前茅,却是运动场上的健将;他虽然任性,但对事情总有自己的看法;他不喜欢弹琴书画,却有一颗无比热忱的心肠。盲目的“复印”别人的成功轨迹,只会抹灭孩子独有的光芒。我们的爱不是枷锁,是要让我们“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玫瑰花绽放不一样的人生光彩。

这世间,除了爱情、亲情,说起朝夕相处,除去每天的睡眠,也许这一生,我们倾注最多的就是教会我们成长的检察事业,陪伴我们最久的就是与我们一起风雨同舟的同事们。世上没有完美的工作,我们整天为案件数量、质量、效果忙的焦头烂额,加班成为家常便饭,外出办案数月不能回家,许诺家人的旅游一次次推延,好烦!是的,好烦!可是入检这三年,我明明又在这好烦的背后,看到了一暮暮团结进取的画面:一楼的喧哗声和缓了下来,那是控申科又平息一场纠纷;办公室的复印机“嚓嚓”的响了一个上午,那是自侦在复印证据材料;公诉科的门紧闭着,又是一整天的提审、出庭;凄冷雨夜,楼下晃过的车灯,频繁开关的大门,繁忙、匆促的身影,那是在通宵查办案件……

世上没有完美的人际关系,工作相处,我们有时为因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甚至一句无意的话引起摩擦,心生芥蒂。可是入检这三年,我明明又在这些许不和谐的背后,看到了一次次的同心协力:案管忙碌的身影,是又在将全院业务数据导出并进行核对,为业务科室准确无误的提供案件信息;二楼侦监科将批准逮捕的文书及时送到公诉科,使公诉科提前熟悉案情、把握证据,为下一步审查起诉提高效率;技术科人员急匆匆的脚步,不是在去给业务科室修整电脑的路上,就是去提供技术支持的途中……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嘴里吵着好烦,心里有着愉快的时候,还要继续工作和相处?不是我们没有选择,而是因为,在并肩奋斗的每个日日夜夜,同事之间倾注的时间与关爱,早已让我们成为了彼此生命中唯一名字,检察人;风雨同舟的年年岁岁,我们为检察事业倾注的时间与热爱,早已让我们学会在检察事业中忠诚履职、无悔坚守。

唯一的听众教案范文第5篇

真如文英中心小学 五

年级 语文 学科 第 二 学期 刘瑾

教师设计 ___________

课 题28、唯一的听众

1 自主理解并积累课文中的新词佳句。

2 默读课文,学习通过人物的言行想像他们的心理活动。

3 感悟老教授对“我”的真诚无私的鼓励和帮助,懂得对人要多些宽容、多些关爱;同时通过对“我”的拉琴经历的了解,懂得要想获得成功,首先要有勇气、有信心,有毅力。

重难点引导学生从老教授的言行与“我”的心理、行动变化两方面感受老人对“我”的爱护、鼓励,以及“我”对她的敬佩、感激之情。

尝试以教授为第一人称创造性的叙述文中故事。

教时

学习任务学习过程的导学要点学习方法学习材料及工具备注

教师根据课前的学情分析确立若干有逻辑联系的相应的学习任务为学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学习目标,教师整合各种要素所设计的引导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达到学习目标所使用的手段(讨论、实验、观察、比较、阅读、作业、小组……)为完成学习任务所使用的材料、学具、媒体等涉及说明、生成性问题及处置、课后反思、教学一得等。

一、导入新课

1 (媒体出示录像:小提琴家进行演奏)

师:照片中的这位小提琴手正面对着成百上千的观众进行演奏呢!听!他拉出旋律时而高昂激越,时而低沉婉转!可谁又能想象得出他曾经这样说过——

(媒体出示句子:用父亲和妹妹的话来说,我在音乐方面简直是一个白痴。这是他们在经受了我数次“折磨”之后下的结论。我拉出的小夜曲,在他们听起来,就像是锯桌腿的声音。我感到沮丧和灰心,不敢在家里练琴。)

男生读。

2 然而,后来呢?

(媒体出示句子:后来,拉小提琴成了我无法割舍的爱好,……我有机会面对成百上千的观众演奏小提琴曲。但我总是不由得想起那位耳“聋”的老人,每天清晨里我惟一的听众……)

女生读句子。

3 师:那么到底是什么令他前后判若两人?学习了课文《41、惟一的听众》,你就会恍然大悟的。

(板书:41、惟一的听众)

男生读有关内容

齐读课题从首尾入手展开教学,感受我在音乐道路上的变化,直接引出课文背后的人物——老教授。

指导学生抓住课文统领全文中心的重点词语从多角度提出问题,提高学生质疑能力,同是又能梳理出文章的一条主线。

二、整体感知课文

(媒体出示要求)

1 默读课文,用一、二句话来说说我琴艺进步的原因。

2 交流反馈

三、研读课文

过渡:那么老教授究竟是怎样鼓励“我”的呢?

(一)整体入手,了解老教授的言行及作用

1 轻声读2-12小节,划出描写老教授神态和语言的句子?

(板书:鼓励 我 语言 神态)

2 学生交流描写老教授语言的句子。

(媒体随机出示句子:

①“是我打搅了你吗?小伙子。不过,我每天早晨都在这里坐一会儿。”

②“我猜想你一定拉得非常好,只可惜我的耳朵聋了。如果不介意我在场的话,请继续吧。”

③“也许我会用心去感受这音乐。我能做你的听众吗?就在每天早晨。”

④“真不错。我的心已经感受到了。谢谢你,小伙子。”

⑤有一次,她竟说我的琴声能给她带来快乐和幸福。)

3 感受老教授对“我”的鼓励。

师引读:一天早晨,我来到小树林中练琴,正当我感到懊恼,甚至开始不由得诅咒自己的时候,突然,我发现背后有一位老妇人,她双眼平静地望着我。我的脸顿时烧起来,正准备溜走,老人叫住我说——(生读句一),她还说——(生读句二)。我指了指琴,摇了摇头,意思是说我拉不好。可是老人竟用诗一般的语言告诉我——(生读句三)。我羞愧起来,同时暗暗有了几分信心,于是继续拉了起来。以后,每天清晨,我都到小树林面对这唯一的听众练琴。她一直很平静地望着我我停下来时,她总不忘说一句——(生读句四)听了这话,我心里洋溢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很快,我就发觉我变了,我又在家里练琴,练得更加刻苦。同时每天清晨,我还要面对老妇人尽心尽力地演奏。有一次,她竟然说(生读句五)。就这样,我渐渐感觉我奏出了真正的音乐,而老教授慈祥的眼睛始终平静地望着我,像深深的潭水……

(二)着重学习“一天早晨”发生的事情。

1 师:下面我们就先来看看一天早晨发生的事。

(媒体出示:当我沮丧地想离开小树林时,她平静地望着我,心里默默地想着……

“是我打搅了你吗?小伙子。不过,我每天早晨都在这里坐一会儿。”

“我猜想你一定拉得非常好,只可惜我的耳朵聋了。如果不介意我在场的话,请继续吧。”

“也许我会用心去感受这音乐。我能做你的听众吗?就在每天早晨。”)

2 师:言为心声。从老教授的语言和神态中,你能想象得出当时她是怎么想的吗。小组可以讨论讨论。

参考答案:心理活动围绕“肯定我对艺术的追求”、“想稳住我”、“给我勇气”、“给我信心”、“使我能够有持之以恒的毅力”

(随机板书:勇气、信心、毅力)

随机指导感情朗读三句话。

3 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读读这天早晨发生的事。

4 教师小结:是啊!是老教授的言语和神态,以及她善意的谎言使我留了下来,同时给予我无穷的勇气、信心和毅力。

(三)学习“每天早晨”“后来”发生的事情。

1 师:那么以后,当我每天去小树林拉琴时,当我后来渐渐奏出真正的音乐时,她又会怎么想呢?大家可以运用我们刚才学习“一天早晨”时的方法,再来展开想象说一说。自己先准备准备。

(媒体出示句子:

当我每天去小树林拉琴时,她平静地望着我,心里默默地想……

“真不错。我的心已经感受到了。谢谢你,小伙子。”

有一次,她竟说我的琴声能给她带来快乐和幸福。

当我渐渐奏出真正的音乐时,她慈祥的眼睛平静地望着我,心里默默地想……)

2 指名交流

交流句子

师生共读

学生齐读

通过细读老教授的 “诗一般的语言”,再体会“我”的内心感受,突出了老人的善解人意,对年轻音乐人的关心、热情鼓励。

四、复习巩固

1 指板书小结:老教授——这位“我”惟一的听众,使我最终获得成功。让我们带着对老教授的感激、敬佩之情,一起有感情地读课文的最后一节。

2 师:如此动心动情的文章,抓住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个眼神,让我们感受到人与人之间有时真的需要多一份宽容、多一份关爱。

3 让我们再一次走进课文,画出文中写琴声的句子,并抄写下来。再一次感受宽容与关爱产生的神奇魔力。

(媒体出示练习:画出文中写琴声的句子,抄写下来。)

板书:宽容 关爱

板书设 计 宽容 关爱

41、惟一的听众 ————— 我

1.熟读课文,抄写词语。 (易混易错字)

2. 多音字注音组词:藏( ) ( )调( ) ( ) 曲( ) ( )

3.结合课文,理解词语:

沮丧----

懊恼----

诅咒----

和谐----

洋溢----

难以置信----

全力以赴----

声望----

慈祥----

4.抄写文中描写老人语言的句子。

5.按故事的“起因、经过、结果”三方面介绍主要内容:

思绪飞扬:

模仿文中对老教授的刻画,根据情节展开想象,着重描写某一人物的语言和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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