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包括多方面的管理内容,无论是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还是质量管理都需要运用科学的方式和方法。本文分析了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1电力建设基建工程的施工管理中的问题

1.1缺少健全的管理体制电力基建工程施工管理需要一个健全完善管理体制的支持,需要部门的有机设置、岗位的科学规划、人员力量的有效分配等。然而,目前在基建工程管理方面却未形成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使得整个电力基建工程管理仍存在一定的困难,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从目前来看,个别电力基建工程施工现场混乱,无论是施工人员、施工材料都未形成统一的规划,施工工序也未进行集中统一地安排与设计,整体的施工现场处于管理混乱状态,影响了施工进度,工程施工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1.2未有效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安全管理是基建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安全管理是质量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当前的大多数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中,却未能将安全管理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将过多精力放在基建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把握与成本控制方面。忽视安全管理的基建工程施工势必存在危险隐患,酿成施工风险,影响施工进展。

1.3合同矛盾问题突出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中常见的另一个问题为:基建工程合同纠纷问题,具体指的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者间出现合约矛盾与纠纷。导致合同纠纷的一大原因为:在未做好分析、预测与统筹的情况下,各方盲目签署合同,未深入分析合约条款的正确性、合理性,施工中矛盾出现时,无法依据合同来平衡处理矛盾,各方相互推卸责任,加强合同管理十分必要。

1.4质量管理不到位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是一项技术工程、专业化工程,其中涵盖多个项目、多项工作,也需要多方面知识、技术等的支持。这就需要参与基建工程施工的人员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管理工作质量,然而,实际的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却达不到要求,技术人员水平不达标、管理人员素质不合格等问题和矛盾相对突出,在没有健全、完善的施工技术、施工管理的监督下,基建工程施工质量受到影响。

2电力建设基建工程的施工管理的方法

2.1创建完善的施工管理体制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单位首先应该形成积极的施工管理意识,立足于整体、顾全大局形成一套全面覆盖的施工管理体制,建立规范合理的施工管理层级结构,从施工安全管理到质量管理到成本控制管理再到人员管理等,都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针对不同的管理制定不同的政策、方针和制度,并设置与其相适应的岗位,安排层级管理人员,形成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全面覆盖的管理制度,以此来逐步实施并完善电力建设基建工程的施工管理。

2.2安全管理放第一第一,积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的安全责任制体系是基建工程安全施工的制度保障,施工单位应采用分级管理、分层落实的管理模式,要求承建基建工程项目的各部门统一签订安全责任合同,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本着各岗位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理念来细化安全管理,各项目负责人都必须尽职尽责、切实履行到位。第二,强化安全体系建设。基建单位必须创建安全体系,例如:风险应急体系、安全监察体系等,参照电力基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来有效利用这些应急系统、监察系统等来识别并防范危险。第三,做好施工检查,加大监督。基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要做好施工现场检查与监督工作,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要积极采取措施,制定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形成精细的防范对策,从根源上维护基建施工安全。

2.3重视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必须积极重视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将其纳入基建工程管理工作中。首先,参与基建工程施工的各个单位,例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必须掌握相关的法律常识,拥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能够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其次,合约签订过程中,各个单位要加大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力度,要结合过去的合作经验以及所要建设的基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合约条款,本着“公开、合理、公平、自愿”的原则来签署合同,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来履行合同条款,矛盾出现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各方统一商定来集中妥善处理问题,控制由于合同引发的矛盾,充分发挥合同的正面的积极作用。

2.4强化施工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高质量的基建工程是电力建设的重要保障。对于电力建设工程来说,其基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重点把握下面几大点:电力设备调试质量。电力基建工程施工中必然涉及到各项电力设备、线路等的安装工作,具体的安装质量一般通过调试的方式加以检验,这其中必须严把质量关,具体应该根据设计图、技术规范等来深入检查、分析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安装质量等,确保其各项功能都达到技术规范的规定,达到设计标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必须切实根据设计图、质量等级标准等开展施工,监理部门要严格依照技术规定、质量等级规定等进行监理,做好施工质量检查工作。施工结束后,必须切实根据相关规定与规范做好施工质量验收工作。提高施工人员水平和素质。施工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水平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必须从施工人员的选拔方面入手,严格审核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工作经历和经验以及管理能力等,确保有责任心、技术等级高、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被分配到各个岗位,以此来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基建工程施工队伍,发挥其优势和积极性。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2.5加强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电力建设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关键,成本控制要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为前提,基建工程开始前要制定成本预算,根据施工阶段的划分来制定成本核算任务,确保每一个阶段成本得到科学有效地控制。

3结语

电力建设基建工程施工管理需要全身心的投入,各单位必须重视施工管理,加大管理投入力度,打造出一个高质量、高水平的电力系统基建工程。

参考文献:

[1]石海波,郝雪.浅析电网基建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J].电源技术应用,2014(03):321.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与监管主体责任,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到*年,全国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年的0.69下降到*年的0.45,降幅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年的3.79下降到*年的2.84,降幅25%。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特种设备、火灾(不含森林草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指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全面完成规划的十项主要任务,落实规划实施的七项保障措施,以实施九项重点工程带动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1.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要加强领导,以《规划》为指导,结合本部门和各地区的实际,抓紧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责任人和保障条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狠抓落实。要把“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条分解到年度,以年度计划的执行来推动五年规划的实施。

2.建立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要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及统计指标体系。将《规划》确定的“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项总体降低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建立上述两项总体指标的公报制度,每年定期公布全国和各地区的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跟踪监测。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所辖领域各地区规划实施情况和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难点目标进行监测和分析,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实行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十一五”中期,要组织对所辖领域各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主要评估重要目标的完成情况、重要任务的实施情况、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规划任务全面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对《规划》落实的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资金引导,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

1.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开展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公路危险路段、铁路平交道口、地铁、尾矿库、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等治理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设部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京沪、京广等主要干线建设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跟踪管理系统,完善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三级运输安全跟踪系统(铁道部负责);

建立城市轨道运营安全动态监控指挥平台(建设部负责);

繁忙的机场建立助航灯光监视监控系统,一定规模的机场建立保安监控和反应系统(民航总局负责);

渔港配备港口安全监控设备,建设海洋渔业船舶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农业部负责)。

4.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部级与省级工矿商贸行业和领域事故预防与技术分析鉴定中心和部级安全生产基础研究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重点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完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培训基地;配备补充科研及实验装备;完善部级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技术鉴定中心,对省级和市(地)级公安机关侦办队伍进行装备(公安部负责);

建设分专业系统的铁路培训基地(铁道部负责);

建设完善国家公路路网管理及应急处置、安全研究、培训教育、检测试验等相关基地(交通部负责);

建设民航安全技术分析与鉴定实验室,建设完善飞行、机务、空管、航空保安等培训基地(民航总局负责);

完善建筑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建设部负责);

完善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基地(质检总局负责);

建设渔船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省级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基地(农业部负责)。

5.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快速报警系统、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信息平台、火灾救援指挥数据库信息系统和全国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管理系统(公安部负责);

建设铁路全路综合移动通信系统(铁道部负责);

建设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系统,推广应用船舶动态管理系统(交通部负责);

建设完善航空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民航总局负责);

建设全国建筑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部负责);

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网络系统(质检总局负责);

建设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农业部负责)。

6.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

配置与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设备,补充更新省级、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装备,建设新增机构的业务用房(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完善城市消防站,装备市(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特勤队;完善省级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和执法装备(公安部负责协调);

建设完善铁道部和铁路局两级安全监察、建筑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农机安全监理及渔港安全监管等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民航空管设施,对现行的陆基系统进行改造(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省级和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国家、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培训演练基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建设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海事、铁路、民航、核工业、旅游、电力、建筑、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医疗救护等国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部级综合性和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以及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9.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涉及上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负责。

(三)以制定保障措施为规划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十一五”时期要突出政策引导,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监察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和安全意识,为实现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完成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积极创造条件。

1.加强煤矿整顿关闭和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深化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煤炭、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3.推进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和资金,将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公益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纳入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科技部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1)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煤炭资源税费计征方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2)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健全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3)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研究在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工伤预防费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在高危行业试行商业保险(保监会负责);

(4)对安全生产设备以及瓦斯(煤层气)的抽采利用实行税收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5)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煤炭价格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6.加强煤炭等行业和领域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建立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大煤矿等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力度;根据需要扩大相关专业招生,支持和鼓励相关人才定向培养;研究制订艰苦专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将煤矿等危险性高、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艰苦专业纳入艰苦专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鼓励企业在有关院校设立艰苦专业学生定向奖学金或助学金(教育部、财政部负责)。

7.加强对煤炭等行业和领域劳动用工管理与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保障部负责)。

8.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加快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国务院法制办负责)。

9.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以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监察部、安全监管总局负责)。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一、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内控规范与业务流程相融合

为进一步摸清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底数,找准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风险点和创新点,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近年来,我们每年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调研检查。调研检查发现,基金管理的大量风险是在日常业务经办过程中逐步形成、积累和引发的,所以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是一个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实时的连续过程。因此,我们按照“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规则和基本规范,统一和规范业务流程,科学设置岗位,严格操作权限,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监管责任,并建立要情零报告制度,全面确定了不同类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作程序和办法,使内控管理规范全面融入业务流程之中,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合规运作,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和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基金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建立与内控管理、经办流程和基金安全防范相协调的信息网络系统,提升监控能力和效率,逐步实现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

二、创新监管方式,静态事前控制与动态实时控制相协调

面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政策持续调整变化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不断壮大的新形势,过去那种以事后检查监管为主的个案查处方式,已不能适应基金监管工作的需要。推进基金监管方式由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具有时代和现实双重意义。基金监管方式包括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两种方式,有静态事前程序控制和动态事中事后实时控制两种形态,事前和事中监管属非现场监管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推进事前和事中监管,主要是通过对被监管者基金安全管理有关情况和业务、财务报表资料的定期分析审核和动态监测评估,进行风险预测和预警,及时发现管理中的风险点,及时加以控制,防患于未然,避免基金损失。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事后监管向事前和事中监管转变,组织了一些县(市、区)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并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顺着基金管理运作的全部流程,跟踪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和运营管理脉搏,从全面风险管理视角出发,建立基金安全管理事前资格条件审核和事中程序控制,基本实现了基金风险控制从单一环节向全过程转变,从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同时,还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和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基金安全使用情况以及业务、财务报表资料的分析,对基金安全进行全面、动态、适时的风险预测、评估和定期分析,有效地实施了基金安全管理的预测和预警,实现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数据共享,切实防范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如湖南省沅陵县人社局每月定期对报表资料进行风险预测、预警、评估和分析,中方、溆浦、麻阳等县在加强动态适时监控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建立多方协同机制,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

加强人社、财政、审计以及银行、邮电、医疗等部门的合作,是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几年,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体由一家管理变为多家参与,管理环节相应增多,基金安全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基金监督机构,应在发挥主体监管作用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推进并构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实施基金安全监管的协同机制。比如,基金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形成一套制度健全、权责分明、制约平衡、运作有序的良性运行和制约机制,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控制能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专户管理机构,应建立内设机构与不同岗位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机制。银行、邮电、医疗等社会服务机构,应建立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并制定切实有效地风险控制措施,把基金管理运作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监察部门要建立违纪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违纪违规人员责任。今年我们与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制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还会同财政部门探索建立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双印鉴制度”,中方县正着手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内控机制和多方协调机制,这些文件规定和实践探索,为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合同纠纷;管理资质

前言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大规模展开,并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但是电力基建工程管理体制的完善、管理方法的不科学,使电力基建工程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要提高对电力基建工程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分析电力基建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的对策,加强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工作,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用电和社会生产用电的需求,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在基层供电企业的重要性

电力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而电力基建设施却是电力生产、传输和转换的平台。电力基建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的好坏,而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的好坏又直接决定了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各基层供电企业作为电力基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经营单位,在电力基建工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电力供应的重大责任。基层供电企业的工作目标是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为地方经济服务,其前提是保证电力基建工程的质量,其手段是强化电力基建工程的管理。

二、电力基建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安全问题依旧突出

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建设项目仍然呈现点多面广的局面,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力量不足。一些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施工现场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现场监督检查不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两措"计划不落实,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电力基建安全生产面临的诸多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电力基建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单位安全责任书,保证措施,安全目标等雷同现象严重,缺乏不同工作岗位的针对性,容易造成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和形式化。少数单位现场文明生产杂乱与装置性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安全工具,安全标示,标志的管理还存在问题.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还存在管理不到位,考核不严,监督缺失等现象,个别现场违章,违纪,违规还较多.少数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国家规定相比还有差距。

3、外包队伍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粗放问题仍然存在

随着企业采用新的用工方式,对外包队伍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外包队伍中临时工,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安全素质偏低,技术技能不高,人员流动性大,部分企业对外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以考代培",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对外来人员的动态安全管理未全面落实到位。部分外包单位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劳动保护设施,设备等安全投入低。

4、电力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与深化

少数企业应急预案针对性差,没有划分层次,没有结合本厂特点,导致部分预案操作性差;各方在活动衔接上还存在问题;应急演练,培训和宣传工作开展还没有完全到位.个别单位对于预案的培训,演练不重视,没有完善的演练计划,也没有开展系统的预案内容学习.部分单位演练后没有进行分析总结,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缺乏具体的改进措施等。

三、供电企业电力基建工程监管建议

1、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强网工程,构建坚强牢固电网

当前随着电网架构逐渐增大,系统日趋复杂,各级电网企业要针对电网系统存在的大面积停电风险和配网薄弱瓶颈制约等问题,以及近年来出现的自然灾害对电网造成的巨大破坏情况,增强风险意识,加大电网建设投资力度,通过加强电网技术改造,优化电网结构,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防范发生大面积停电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故,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防范各类风险和灾害冲击。要全面分析电网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输,配电网薄弱环节的改造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电网安全防御体系,电网应急处理技术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完善电网安全稳定措施,构筑牢固的电网安全稳定"三道防线",强化电网安全的技术支撑,提高驾驭电网的能力.

2、强化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厂网共同维护系统安全

大电网的调度运行日趋复杂,对电力调度运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要从维护电网安全稳定出发,进一步加强调度运行管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与监控,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防范和化解电网风险,要严肃调度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发电企业要服从调度管理,严格按调度指令安排运行生产,积极配合开展涉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涉网技术协调问题,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厂网共同努力保障系统安全.

3、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

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要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施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突出解决在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质量.要通过自查-整改-提高的上升模式,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合理调配施工资源,进一步加强业主,监理单位对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各方面责任制落实,全面提高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水平。

4、严格审定基建管理人员资质

基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资质,具有实干精神,能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杜绝只说不做现象。在管理人员任命后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核查,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良之风的滋生。对不具备管理资质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撤换,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人员给予处罚。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使法制观念、廉洁理念深入人心,从思想上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

五.结束语

电力基建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必须提高对电力基建工程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在认真分析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加强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的对策,推动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为全力做好电力供应、推动国民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并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在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体系文件和管理模式四个方面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融合研究,结果显示将二者融合后建立起的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集两者之所长,能为企业提供一套科学高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关键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标准化建设

0 引言

随着工业企业社会化分工的加速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工艺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不断突出。对于工业复杂系统,完全依靠安全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不足以完全杜绝事故,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作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是一种具有动态的、高度自我约束力和自我改进功能的系统化、程序化的科学管理方法,一经建立便迅速被世界各国所采纳。我国参照OHSAS 18001:1999于2001年11月正式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 28001-2001),2011年12月又参照OHSAS 18001:2007颁布了新版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8001-2011),越来越多的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了认证,使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具有了系统性、先进性、预防性以及全过程控制性,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起步较晚,2010年4月国家颁布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作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标准。2010年7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作为安全生产纲领性文件,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出了强制性规定,要求必须“全面开展安全达标”。2011年5月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全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作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2015年前实现全部达标。201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调:“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由以上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国家“十二五”强力推行的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之一,是所有企业的规定动作,同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基本原理、管理模式和实施方式上具有相似性。因此对于已经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如何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如何顺利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已经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也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如何对两套系统进行有效整合,降低资源浪费,提高管理效率都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比

1.1 定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 management system):是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制定和实施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管理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是用于制定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组相互关联的要素。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策划活动(例如:包括风险评价、目标建立等)、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2]。

1.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区别

(1)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采取自愿原则,企业是否实施该标准,是否进行认证,取决于企业自愿,政府无强制要求。证书由认证机构颁发,与企业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资质不挂钩。安全生产标准化则采取强制原则,政府有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达标,证书由政府颁发,并且与企业的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资质挂钩。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侧重于系统管理方法框架的构建,强调对过程的控制,是一种系统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侧重于管理方法的系统化、结构化、程序化、文件化。所有企业共用一个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8001-2011),通用性强,但容易出现“形式化”,且条款不容易理解,对具体实施要求没有明确,对体系标准的理解不同,建立和实施体系的效果亦不同,因此要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3]。

安全生产标准化侧重于管理标准的量化,强调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标准化,是一种执行标准,侧重于现场的人为作业安全和现场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作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标准,条款容易理解,对具体的实施要求亦较明确,并且针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标准化规范细则和考评标准,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企业便于也易于建立和实施标准化,有利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持续改进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4]。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没有最低限制要求,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不管这个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率高低,都可以建立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则有最低要求,并且分为三个等级,三级为最低要求,评审分数达不到规定的分值就不能达到相应的安全等级。

1.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联系

(1)运行模式相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均遵循著名的“Demiry循环”运行模式,即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动态循环的“PDCA”现代管理模式,依据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体系,并通过体系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5]。

(2)要素设计相似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均采用要素管理形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由5个一级要素和17个二级要素构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由13个一级要素和42个二级要素构成。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如表1所示。

表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对应关系

序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 安全生产标准化(AQ/T 9006-2010)

1.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 4.3.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3.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 4.3.3 目标和方案 5.1 目标

5.3 安全生产投入

5. 4.4.1 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6.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5.5 教育培训

7. 4.4.3 沟通、参与和协商 5.5.5 安全文化建设

8. 4.4.4 文件 5.4.2 规章制度

5.4.3 操作规程

9. 4.4.5 文件控制 5.4.5 修订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10. 4.4.6 运行控制 5.6 生产设备设施

5.7 作业安全

5.10 职业健康

11.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5.11 应急救援

12. 4.5.1 绩效测量和监视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13. 4.5.2 合规性评价 5.4.4 评估

14. 4.5.3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5.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5. 4.5.4 记录控制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16. 4.5.5 内部审核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7. 4.6 管理评审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在要素设置上,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虽然顺序和要素名称有所不同,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6个二级要素都可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一级要素和二级要素中找到相对应的要素,只有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1个要素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中没有涉及,因此在要素设计上,两者具有很高的相似度。

(3)管理目标、基础和准则相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均以预防事故发生,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绩效为目标,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称为隐患排查和治理)为基础,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准则[6]。

(4)实施方式类似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都采用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思想,即都是企业根据标准要求,建立体系文件,按照文件实施管理,并先进行内部审核或自主评定,然后再申请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或评审机构进行外部审核或评审定级,并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过程进行监督管理[7]。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

国内有许多企业已经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已运行多年,由于政策原因,这些企业在近期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如果要建立两套文件系统,两个系统独立运行,势必会产生很多冲突和矛盾,削弱两者的系统功能和管理效果,也给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增加很多麻烦和造成资源浪费,导致管理效率降低。通过对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模式、要素设计、管理目标、管理基础、管理准则和实施方式,可以发现两个模式依据的管理原理、管理准则是相同的,管理的重点和要达成的目标是一致的,基本的要素内容以及实施方式也是相似的,仅在审核要求、审核标准、某些要素上存在一些差异,因此,两个模式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只要坚持“求大同,存小异”,使两者融合在一起成为可能。因此,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起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可以避免许多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1 组织机构融合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整个企业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来推动实施,因此必须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可以直接由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组建,最高管理者担任组长,管理者代表担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可以设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2 人力资源融合

企业在建立和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拥有一批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内审员队伍,主要由各基层生产单位安全员和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资源,在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比较了解。因此可以利用原有的这支队伍充实到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来,具体可以根据内审员的专业背景充实到不同的专业工作组中,也可担任基层单位的工作小组骨干。

2.3 体系文件融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一般分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三个层次。管理手册是企业根据标准要求全面描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主要供高、中层管理人员和提供给客户及认证机构审核时使用。程序文件是根据管理手册的要求,描述实施标准要素所涉及的某个职能部门或某项活动如何管理控制的文件,供有关职能部门或生产车间使用,又分为系统性程序文件(标准的11个要素要求的程序文件)和操作性程序文件(标准4.4.6要素要求的程序,根据企业特点数目由几个到几十个不等)。作业文件是描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现场如何操作的工作文件,主要供个人或班组使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设计内容和顺序更加符合“PDCA”动态循环管理模式,因此整合体系文件,建议以已经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主线,查漏补缺,增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包含的内容。将安全规章制度以管理手册内容和程序文件的形式融合到体系文件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则相应融合为体系的作业文件。融合后的体系文件应涵盖两个标准的所有要素,同时满足体系认证和标准化达标的要求,做到标准不降、程序不减、内容不缺。

表2是以TH公司原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基础融合后的体系文件示例。其中正体字是原有体系文件内容,斜体字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要求必须包含的18项内容,由示例可以看出,其中有9项原有体系文件已经建立(表2中标注“*”的内容),6项需要进行融合(表2中标注“**”的内容),只有3项需要增加为体系程序文件(表2中标注“***”的内容),工作量大大减少。并且融合后的文件体系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使安全管理令出一门,将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效率。

表2 体系文件融合示例

要素号 管理手册 程序文件 作业文件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程序(隐患排查与治理**)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4.3.3 目标和方案

4.4.1 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程序(安全教育培训*)

4.4.3 沟通、参与和协商 沟通、参与和协商管理程序

4.4.4 文件

4.4.5 文件控制 文件控制程序

4.4.6 运行控制 机加设备安全管理程序(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用电安全管理程序(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程序(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危险点控制管理程序(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危险作业管理程序(作业安全管理**)

电气临时线管理程序

相关方管理程序(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程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消防管理程序

女工保护管理程序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防护用品管理*)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程序(职业健康管理*)

作业环境控制管理程序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程序***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程序***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程序***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全部融合为岗位作业指导书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应急管理*)

4.5.1 绩效测量和监视 监测与测量管理程序

4.5.2 合规性评价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4.5.3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事故管理*)

4.5.4 记录控制 记录控制程序(文件和档案管理**)

4.5.5 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4.6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程序

2.4 管理模式融合

虽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模式都为PDCA循环,但两个管理模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企业管理的通用做法和程序,它表达了一种对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系统管理的思想和规范,强调文件化管理,注重程序的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个标准,它的依据就是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国家标准和安全行业标准,尤其是具体到某个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对企业的作业现场有着严格具体的要求,对每一项管理活动、每一类设备设施、每一个作业环境的评价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着眼于按什么流程去做,要做什么。安全生产标准化则着眼于按什么标准去做,做成什么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因此,可以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为基本框架,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求,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使之成为一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系统。具体融合点如表3所示。

表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模式融合点

阶段 融合点

策划(Plan)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定级,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

2、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和遵守

3、安全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4、管理方案与隐患治理方案

实施(Do)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责任制建立

2、安全教育培训实施

3、沟通、参与协商和安全文化建设

4、体系文件与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文件档案的管理、控制与修订

6、运行控制与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化要求

7、应急组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事故救援

检查(Check) 1、安全绩效测量、监视和预测预警

2、合规性评价

3、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不符合整改

4、各类管理记录的建立和保存

5、体系内部审核和标准化自评

改进(Act) 1、管理评审与标准化绩效评定、持续改进

3 结论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都是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的产物,两个模式既有区别,也有联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侧重宏观,安全生产标准化侧重细节。两者均强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和动态管理。

(2)企业如果同时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两个系统独立运行,必然会产生冲突和矛盾,削弱两者的系统功能和管理效果,也给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麻烦并造成资源浪费,导致管理效率降低,因此对两个系统进行融合十分必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在运行模式、要素设计、管理目标、管理基础、管理准则和实施方式上基本相同,仅在审核要求、审核标准、某些要素上存在一些差异,因此,两个模式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只要坚持“求大同,存小异”,使两者融合在一起是可行的。

(4)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在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体系文件和管理模式四个方面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求,使两者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可以在企业内建立起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使之成为一套科学高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S]

[2]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S]

[3] 陈元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理解与实施[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2.4

[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解读与实施指南[M].北京:团结出版社, 2011

[5] 王胜起.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运行的实践与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2(4):1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