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城镇发展规划

城镇发展规划

城镇发展规划

城镇发展规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镇;规划管理;经济;开发

从城镇化的战略需求看,城镇规划必须注重统筹发展城镇规划是继承过去、创造今天、预测未来的一门科学。搞好城镇规划,必须从城镇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统筹考虑局部与全局、近期与远期、条条与块块的关系,站得高、看得远、想得宽。

城镇规划是城镇发展的战略、建设城镇的纲领、管理城镇的依据,也是城镇政府指导调控城镇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手段。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39%,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新时期。如何保证我国城镇发展沿着健康的道路快速推进,这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城镇政府必须认真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城镇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镇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城镇规划对城镇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镇建设资金短缺;二是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三是城镇规划代表的是城镇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镇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镇还没有独立的城镇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四是传统的城镇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干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五是传统城镇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镇规划对城镇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镇整体利益的代表,城镇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

1. 要树立规划的资源意识。城镇规划不仅是一种重要资源,而且是一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通过有偿出让、转让。土地出让转让的关键是土地价值问题。尽管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就具体某一块用地来说,它的价值往往由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情况和城镇规划确定的开发条件来决定。《城市规划法》“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镇规划”的规定,明确了城镇开发用地的性质、功能和容积率等开发要求由城镇规划来确定,这些开发要求直接左右着开发效益。因此,通过城镇规划的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开发商与城镇政府收益分配比例,可以为政府筹集大量的建设资金。具体地说,城镇建设中容积率的提高、原有建筑的加层、“破墙开店”等用地性质功能的改变都可以产生很高的级差收益,但这不是项目开发本身产生的,而是政府长期基础设施投入的结果。这些收益不能全部纳入开发商的口袋,而要通过规划的手段,使政府基础设施投入产生的收益回流到政府的口袋中,为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城镇规划直接创造了经济效益。

2. 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城镇规划,规划管理要靠“两手”。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方式按价值规律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城镇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力要素流动和城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对形成城镇土地市场和带动城镇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的作用。在这种运行机制下,如果城镇规划不利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就无法对城镇建设实施有效的调控。当然,城镇规划工作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政府行为,无论在什么体制下都是以政府的管理或干预的形式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社会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追求的是最高最大的利润,这种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往往会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市场土地供给的有限性与价格的上涨趋势也往往会导致土地投机活动。市场调节的结果也往往只使直接经济效益高的项目吸引了很多投资者,而维护城镇正常功能的绿地、道路交通设施等公益事业仍然难以吸引投资,只能依靠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城镇规划的调控来加以解决。如不加以控制和引导,市场机制很容易导致城镇建设的盲目性和城镇功能失调。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管理工作既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进行控制,也不能仅靠市场调节进行规范,而要靠“两手”,一是行政法规“有形的手”,二是市场调节“无形的手”。

3. 城镇规划要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

3.1 当前城镇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设资金问题。有资金才能改造城镇,没有资金城镇就难以发展。所以.城镇建设资金问题,是我国乃至世界所有的城镇市长所关注的问题。没有建设资金,规划得再好也没有用。在国际上,城镇建设资金一般有三个来源:(1)税收,西方国家都是用税收来搞城镇建设的。像日本大版市1996年的建设资金是1500多个亿,还说不够。(2)级差地租,以土地来挣钱,比较典型的是香港。(3)各种收费,增加城镇积累。就我国来说,税收不是我们的办法,规划费用也不是办法,国务院早已三令五申,不许乱摊派。

3.2 地方政府唯一能掌握的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用不好,城镇就不能发展;级差地租用得好,城镇就会发展。温州市紧紧抓住这一点,五年内城镇改造面达50%,创造了一个新的温州城。杭州、宁波等城市也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手段,对旧城区进行成街、成片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同时,有的市县尽管也利用级差地租的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旧城改造,但由于没有充分发挥规划部门的作用,缺乏科学的测算,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一个本来可以给政府带来收益的成片开发项目入不敷出,成为政府的包袱。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规划的手段、级差地租的杠杆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

城镇发展规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型城镇;发展背景;城乡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党中央对“三农”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关注为我国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新格局带来了机遇,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特别是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使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历史问题、城乡二元分治造成的差距太大,改革仅仅只是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的面貌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

1、概述

中国城镇化发展以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主要内容是促进人口乡城转移,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体现在规划领域的探索就是进行城乡空间统筹规划。特别是城乡统筹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城乡空间统筹规划迅速成为规划界研究的热点。

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原因分析

2.1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现状比较落后,公共服务的基本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需求。这种供需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导致供需失衡。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首先表现在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不足导致与实际需求脱轨。基础设施薄弱,医疗、教育、卫生、文体设施等公共服务水平相对偏低,使农村居民难以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不能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

2)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低,提供服务范围有限。在大多数农村中,除行政机构和小型商店覆盖率较高外,一些如学校、医疗站、体育场所等公益性服务设施的覆盖率并不理想,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老院、托儿所等服务设施的覆盖率更低。再加上受农村地区范围广、村落分布分散的限制,大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仅能为本村居民提供服务,而不在辐射范围的村庄无法获取,即便能够获得其服务质量也会受到场地条件限制的影响。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不足,后期管理、维护工作滞后。目前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多沿用传统模式,缺乏科学的技术指导。由于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的大众性和服务的广泛性决定了其建筑设计、建材选择、施工难度等方面的复杂性,若缺乏专业指导,可能会由于施工不规范或建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低质量。而且由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维护机制不健全导致其使用寿命变短、功能衰减、设施损坏等问题。

4)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缺乏协调性。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经济水平差距大,导致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区域不平衡。例如我国东部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也较为发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本能满足当地居民的需要。而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较低,经济水平相对落后,设施资源相对匮乏。而对于某一地区来说,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统筹安排,建设随意且过度分散导致资源利用率较低,造成空间的支离破碎和农村用地的浪费。

5)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少,投入不足。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较落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进入21世纪以后,虽然国家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但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仍有较大差距,依靠有限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低收入远远不能改善现状。

2.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问题的原因分析

1)历史的原因导致“重城镇轻农村”的思想扎根于城乡建设中,国家财政投入更多地集中在城市发展建设中,而忽略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2)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不完善,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指导不具体,导致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纰漏。

3)政府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不健全,使对建设工作热情不高,建设效率和持续性较低。

4)当地村民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参与性低、管理意识的缺乏是使其难以获得自身需求,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供需不均衡的重要原因。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没有突破区域范围的限制,规划本身存在技术和综合协调能力的局限。

3、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3.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

1)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原则。将城镇作为核心,充分利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实现城乡资源共享与

综合利用。

2)远近兼顾原则。规划建设不仅需要考虑近期需求,还要充分考虑到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农村人口分布变化与服务半径变化问题。

3)以人为本,方便生活原则。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根据当地居民生活需要,兼顾设施规模与服务半径要求,帮助农村解决最基本、最基础、最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问题。以人为本,贴近生活,服务便捷,为农民创造一个适宜的生活生存环境。

4)因地制宜原则。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阔,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地形地势和风俗习惯,结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作出合理规划。

5)集中布置原则。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范围,应将其尽量布置在农村居民相对集中的地方;同时为满足人们对各类设施的需求,应将其集中布置,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全面化与便利性。

3.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城乡统筹,实现城乡一体化要求我们将城镇与农村视为一个整体,因此,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也要求我们将城镇与农村共同考虑,统筹规划。就农村而言,重点研究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 1)文化体育设施布局。农村文化娱乐设施是农村重要的文化工作网络和主要的文化活动阵地,其布局应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据点、以居民为对象进行规划建设,要求每个乡镇必须配有综合文化馆,设置图书馆、影剧院、室内外体育场等,条件允许的乡镇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配以多功能活动中心如茶室、室、书画室、游泳池等。

2)教育设施布局。经调查,目前农村教育设施布局存在相当大的问题,学校分布多而散、办学规模小、设施不齐全、教学资源浪费、教学氛围不浓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的教育发展。要改善这种城乡间差距,教育设施的改革至关重要。首先,应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村学校的布局,合理布置中小学,考虑交通和经济负担等问题,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其次,要提高校舍建筑质量与美感,提高教学设施水平;第三,要合理规划学校规模,提高办学条件,充分考虑就学条件。

3)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目前农村医疗服务设施主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相较于城市而言,存在规模小、环境差、保健功能薄弱且医疗人员缺乏、专业素质较低、设施设备落后等问题。医疗设施的建设关系着居民的就医问题,首先,在规划时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卫生设施的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医疗卫生设施覆盖整个农村;其次,条件较好的乡镇可考虑配置专科医院和特殊性质的医院,如急救中心、妇幼保健医院、精神病院等;第三,政府应加大相关政策的改革,推进医疗设施的改善,改善当前乡镇医疗设施缺乏、诊疗受限的情况,确保居民的就医条件和健康水平。

城镇发展规划范文第3篇

一、我国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自从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小城镇,大战略”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诸如:建设规划重视了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保障和风景名胜资源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断完善和规范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的程序、机制及技术立法,以及多方位、多层面地搞小城镇示范工程建设,等等。但若用客观发展规律去检测,用当前国内外飞速发展形势的要求去衡量,我们就会发现问题仍然不少。

(一)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场观念狭窄。

我国大多数城镇的职能构成还停留在为周围农村提品交换、物资集散的初级阶段。农村经济型城镇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作为城镇集聚所需求的二、三产业仍处在次要地位。城镇的市场发展处于低层次的阶段,长期得不到改善,多限于上一级和下级的市场之间的交换,而未在更大的环境中寻求发展机遇与空间,没有形成跳跃式的发展。对市场动向与体系外部的机遇把握上缺乏足够的主动性,市场结构单一,彼此不能协同发展,反而进入恶性循环之中,导致风险加剧,加上地域文化习俗和陈旧观念的制约,小富即安的价值观和安于现状的行为准则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

(二)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规划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当前,城市体系结构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但一些地方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过程中,忽视区域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真正应解决的问题。就区域论区域,片面追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所产生的多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编制的意义。另外,从全国情况看,不论是独立的省域规划,还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所作的市域和县域的规划,真正能指导城镇发展、发挥作用的不多。

(三)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城镇、区域之间相互联系更为紧密,竞争更加激烈,人口、资本、技术等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不确定因素增多,城镇的发展规模(用地和人口)在区域中的地位很难确定,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加上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流动性增强,城镇人口预测难度增大,城镇住宅除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民的需求,还要满足大量外来投资者、外地人士生活、工作、商务活动的要求。以往根据城镇人口未来发展来确定城镇用地规模的传统城镇规划方式受到挑战。

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做好保障措施。

城镇体系规划就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促使城镇协调有序地发展,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壁垒、生态恶化、重复建设等问题。从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划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等方面的衔接和协调。针对实施机制、政策、措施研究与制定等普遍不被重视,缺乏规划实施必需的后续手段,对新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各城镇之间边缘空间布局等区域性共同的问题,应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建议建立由省级机关和市、县政府组成的城市联盟协调机构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协商解决发生的重大问题,确保城镇体系规划付诸实施。

(二)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文本的规定性和条款性,提高规划执行的力度。要把城镇体系规划转化为政府宏观管理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必须纳入市场运作的轨道,在实践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体的评判,定期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作出评价,并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制某个地区或某个方面的专项规划,使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化,这样城镇体系规划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应该把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区域各部门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依据,并把它作为引导区域城市化与城镇合理发展,协调和处理区域中各城镇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这对乡村地区发展起引导作用。城镇体系规划不应只考虑“点”,即城镇的发展问题,而应点、线、面结合,即不但要对单个城镇、城镇网络进行研究,更要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城镇发展过程统一研究。从一个大的区域范围来分析研究,根据资源的合理配置来确定符合区内大多数城镇发展的方针,尽可能达到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状态,这是城镇体系规划在区域规划中担负的重要角色。

城镇发展规划范文第4篇

城镇化发展的实践证明,规划编制好了就是最大的节约。日本先后制定和实施五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并在市町村等基层行政部门设立规划部门,制定中长期国土利用与开发规划,在亚洲率先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我国台湾地区的城镇化优先发展农业,避免了像韩国和印度那样,因农业剩余劳动力过量涌入而出现的“大城市病”。

城镇建设,规划先行。积极探索山区特色的城镇化模式,贵州首先要做的,就是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考虑、综合布局,做好城乡规划工作。

规划目标要紧贴省情,体现脱贫致富。城镇化的本质是最终减少农民、富裕农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我省农村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基本上不可能就地致富,只有走出大山,进入城镇,寻求到就业,才是根本出路。贵州加快城镇化建设,目前主要不是解决城市人口拥挤问题,而是解决农民下山、进城进镇问题,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因此,要明确树立一个观念:搞城镇化一定要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一定要注重促进城乡特别是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毫不动摇地把带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放在城镇建设的首要位置,这个大方向什么时候都不能偏离。

规划理念要以人为本,体现民本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城市作为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载体,规划设计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全面发展的需求作为立足点和着眼点。

要大力完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为农村人口加快转移创造条件。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城市棚户区、煤矿和其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加快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通过不懈努力,让农民搬得进、住得下、有活干,尽快脱贫致富。

规划编制要遵循规律。体现长远眼光。盲目建设、交通拥挤、功能不全、环境污染等“城市病”问题提醒我们,城镇规划一定要有远见卓识和战略眼光,规划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环境,决定了我省只能依山就势,纵深推进,走有特色、集约型、多样化、组团式拓展、点状式集中的山区绿色城镇化道路;积淀深厚、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决定了我们具备规避“千城一面”的可能性。同时,要积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社会资源、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农村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要配套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公共公益事业,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现代文明和先进文化,得到更多的实惠。

规划体系要衔接协调,体现发展需求。各级城镇体系规划、镇村布局规划,要根据发展趋势,及时修编完善,确保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

城镇发展规划范文第5篇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淮北市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加快,2013年城镇化率58.6%,高于安徽省平均水平。但与我省合肥、芜湖等市及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地、矿统筹发展不够,城镇化的质量不高;中心镇规模普遍偏小,集聚度不够;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尽完善,承载能力偏弱;第三产业,特别是乡镇地区的第三产业发展较为缓慢,对就业的吸纳能力明显不足。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市矿统筹协调发展,优化城镇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镇化内在质量,构建以相濉主城区为核心,以临涣、百善、南坪等镇为基础,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单位的城镇格局,引导和推进主城区、濉溪县、中心镇、一般镇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协调、一体化发展。1)在地、矿统筹上,淮北市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强化地矿统筹,统筹地上建设与地下资源开采。主城区重点治理东湖、中湖、南湖、相湖、乾隆湖,以绿道为串联,形成五湖连珠的生态公园;濉溪县城向东拓展尽量避免占压杨庄煤矿资源,向西发展应与刘一、刘二矿煤炭开采相协调,逐步治理塌陷区,形成以休闲娱乐为主,调蓄、水产养殖为辅的西部生态公园;市辖三区及濉溪县下属各镇,压煤村庄应及时搬迁,煤炭开采要反哺塌陷村庄搬迁安置,按照城市居住区或美好乡村的标准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化质量。2)在规模结构上,到2015年,城市主要设施指标和环境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建成区面积达到9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95万,建成皖北区域性大城市。形成主城区———开发区新区———县城———中心镇———农村新型社区为梯次的城镇结构体系,从而扭转城镇规模普遍较小、人口集聚程不高的不利局面。3)在职能定位上,主城区和濉溪县城通过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构筑交通同网,生态共筑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使其成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中心镇通过完善配套服务、强化产业布局,大力培育特色乡镇经济,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经济支撑;农村地区作为城镇化的重要支点,充分发挥资源丰富和环境优美的优势,为城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4)在产业构筑上,以市开发区新区、龙湖项目区、凤凰山食品工业园、濉溪和杜集等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为载体,构筑产业发展平台,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的原则,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产业集聚,通过两者之间的有序互动和协同发展,加快产城相融,实现产城一体。不仅要把产业发展平台建成产业集聚程度高、科技创新能力强、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区域,更要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宜居宜业的城市新区。从而实现产业发展平台和城市之间的互促互动,为增强城镇的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创新体制机制,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保障

1.强化规划引导。

不断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强化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使规划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始终发挥引导和调控作用。

2.明晰城镇之间的产业分工。

坚持以产促城,以产兴城,用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产业布局跨行政管辖区域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坚持错位发展,明晰产业分工合作,延长产业链,形成主城区和各乡镇之间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布局科学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3.建立区域一体化的综合承载体系。

把城乡一体化与美好乡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把城市基础设施延伸到乡村,把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乡村,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重要基础设施一体化的综合承载体系,实现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一体化和同城化,不断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4.完善土地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注重多规合一,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科学制定村庄合并和美好乡村建设的目标和时序安排,避免大拆大建,实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以主城区、县城、中心镇、一般镇和村庄居民点为重点,探索建立土地指标分配机制,保障区域协调发展。

5.创新投融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