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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政工师推荐意见

高级政工师推荐意见

高级政工师推荐意见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在第28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校长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全市表彰奖励优秀教师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优秀校长10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一线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研和学校教辅及管理人员;优秀校长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连续担任校长职务5年以上的校长。

年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师德高尚,教育质量高,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并能在各项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思想作风正派,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教育发展服务,在教育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中不断创新,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

(三)优秀校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理念先进,改革意识强,注重创新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学校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在本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校安工程建设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方法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评选、严格考核、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和透明。拟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在单位或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奖励方法

市政府拟于今年9月上旬召开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校长表彰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条件,履行程序,保证质量。推荐的人选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努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有代表,职成教育、幼儿教育、教育研究机构的人选应占一定比例。要兼顾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农村教师应占推荐名额的30%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申报材料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申报表(见附件2、3)一式三份,推荐表(见附件4、5)一式二份。

(二)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一份,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高级政工师推荐意见范文第2篇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有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荣誉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二)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具有相应的高级教师职务,教龄在十五年以上或教龄不满十五年但获得三次省级教学能手称号。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不参加评选。

(三)在所教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及时把握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灵活,已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能够研究、理解、尊重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曾在市级以上本专业教研交流中执教或指导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具有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

(五)正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教书育人,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和丰富的经验。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

(六)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尤其在教学法研究和课程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卓著:在课程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并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近几年,正式出版或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著1―2册,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业文章不少于3篇。

(七)具有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培训教师提高思想政治、文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上,尽职尽责。

(八)能熟练掌握并有效运用教育技术。

(九)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高。

第五条特级教师的评选原则

(一)坚持条件、确保质量、严格考核、宁缺勿滥。

(二)思想条件与业务条件并重,教书与育人并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四)自愿报名、民主测评、社会监督、逐级审查。

第六条特级教师的评选组织机构

省上成立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市(区)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

第七条特级教师评选的程序及办法

(一)公布条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在本辖区内所有教师中公布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二)推荐人选:各基层学校或单位负责推荐人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拟推荐人选要根据“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认真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教师和职工中开展民主测评,并广泛征求学生和同行专家的意见,在民主集中后,形成推荐人选的测评材料,上报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评审: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认真审查各县(市、区)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资格。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向省上推荐的人选,经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上报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确定人选: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说课、评课或论文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审,按量化积分进行排序,评审结果名单交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然后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八条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应有计划、经常性地进行,原则上全省每三年评选一次;特级教师的总数一般控制在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各市向省上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应不少于80%。

第九条特级教师的待遇

(一)评选出的特级教师由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并颁发特级教师荣誉证书。

(二)陕西省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退休后继续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特级教师调离中小学教育系统,其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中止。

(三)各级教育部门要关心特级教师身体健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组织特级教师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四)建立特级教师定期交流考察制度。为增进教育教学交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两年组织特级教师外出活动一次,所需费用由当地负责解决。

(五)为保证特级教师的知识更新,学校每年应给特级教师免费订阅相关学科报纸、杂志。

第十条特级教师的职责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更新观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广大教师做出表率。

(二)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探索其规律,指导本地区教师开展课程教材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推广优秀的教改实验经验,研究本地区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动地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本地区教研、教学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优势和学科专家的作用,积极主动地承担中青年教师培训任务,以便培养出更多的年轻一代学科带头人。

(四)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应兼任一定数量的课外辅导工作,为广大教师做好示范。

(五)不断总结自己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经验,积极撰写具有独特见解的专著和论文,积极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六)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熟练掌握并有效运用教育技术指导和带动所在学校的教师,帮助其提高教育技术能力。

第十一条特级教师的管理

(一)特级教师由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级管理。学校或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特级教师进行一次考核,与其他教师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并建立特级教师考核档案。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考核一次,考核应坚持政治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的原则,考核细则与办法由各市制定。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向省教育厅报告。省教育厅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特级教师的管理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特级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定期召开特级教师座谈会或研讨会,经常听取特级教师对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特级教师参加学术交流、课改咨询、教师培训、教材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大力支持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尽可能地为他们的生活、学习、进修和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方便。

(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为特级教师选派有事业心、肯钻研的年轻教师作为助手,协助特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从而推动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尽量减少特级教师担任过多的社会职务和从事社会活动,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五)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市级教育、人事部门核查,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最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撤消其特级教师称号:

1、在评选特级教师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特级教师条件者:

2、违反国家法律并受到刑事处罚者:

3、在市、县(区)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的年度考核中不合格者:

4、擅自离开教师工作岗位者;

5、违背《教师法》相关规定者;

6、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酿成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

(六)特级教师调离教育教学岗位,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高级政工师推荐意见范文第3篇

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决定,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于20**年11月在长沙召开。6月27日,省委召开会议,部署了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6月2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对我市出席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做了研究部署。根据省委精神和市委研究的意见,决定今天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市推荐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下面,我就如何搞好这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推荐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做好这次推荐工作,是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准备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是我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这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委和省纪委,进一步明确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这对于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机遇,顺利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否按条件和程序选出高素质的代表,将直接关系到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质量,关系到代表大会的权威和职能的发挥,关系到能否按照中央的要求选出一个好的省委、省纪委领导班子。而高素质代表的产生,基础和关键在于要有高素质的代表候选人。因此,我们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基础工作切实抓好。

第二,做好这次推荐工作,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的一次实践教育活动。选举省党代表大会代表,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既是党员行使民利,参与党内民主生活的重大实践活动,也是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深入进行党性教育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活动。抓住这个机遇,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的推荐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第三,做好这次推荐工作,是对我市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和各级党组织战斗力的一次检验。虽然推荐的人数不多,但推荐的程序一步不能少,扩大党内民主的要求一点也不能降低,因此,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能不能从大局出发,推荐议事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能不能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程序,坚持原则进行推荐;能不能最大限度地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推荐,等等,都是对我们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和各级党组织战斗力的一次检验,关系到我市30万党员的形象,关系到各级党组织的权威和执政能力的体现。

二、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规定

1、关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及分配原则

省委分配给我市的代表名额为56名(不包括省级领导放到我市选举的名额),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68%左右;名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2%左右。代表中,妇女代表不少于2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1%,50岁以下的代表占60%以上,其中35岁以下(含35岁)的代表占5%左右。

省委要求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21%,经市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我市出席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总额为68名,设差额12名。根据各地党组织和党员数,参照往年做法,市委将名额分配到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其中武陵、津市各3人,鼎城、桃源、澧县各5人,石门、汉寿、临澧、安乡各4人,市直单位31人。在推荐过程中,各地要注意把握三点:第一,上述比例中,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50岁以下的比例是必须要达到的,其他均是指导性比例,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为保证构成要求的总体实现,各地原则上按照市委规定的构成要求进行推荐。第二,各级领导干部,是指担任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省里要求原则上要保证市委书记、市长、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区县(市)委书记当选为代表。推荐时,要求有关市级领导和区县(市)委书记原则上要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讲师、教授)且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先进模范人物,是指近年来被县以上党委、政府及国务院各部委、省直各条战线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要注意尽可能推荐第一线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贡献的专家学者、英雄人物。第三,省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各地在酝酿推荐时,要注意通盘考虑。

2、关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

根据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条件要求,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3)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5)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3、关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办法和程序

分配到区县(市)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市)委组织实施,分配到市直单位的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区县(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并与市委组织部进行衔接。在酝酿推荐过程中,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酝酿确定;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按照省委规定的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由各推荐单位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材料。同时,听取纪检、监察、计生、政法等部门的意见。

(3)各推荐单位召开党委(工委)全会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于9月上旬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产生情况报告、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及登记表报市委组织部。

(4)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考察基础上,市委常委会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研究审议。

(5)市委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报省委审查。

三、切实加强对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

1、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质量。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区县(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和构成要求,严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素质关。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定,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按照省、市委的要求,搞好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全面考察,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第一位,认真了解考察对象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要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表率作用,看其是否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要注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与其工作联系密切的单位,以及纪检、监察、计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深入掌握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对考察对象廉洁方面的反映和问题,一定要及时调查清楚;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的意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的群众基础和民意情况。要注意考察方法,对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的考察内容,应各有侧重,突出各自的特点。要坚持优中选优,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对各种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综合和甄别,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酝酿和综合比较,按照规定的程序,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真正把优秀的共产党员推荐上来。

2、要坚持周密安排,确保推荐工作有序推进。这次推荐工作时间很紧,但涉及面广,工作环节比较多,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每一个环节都事先计划好,把工作尽量考虑全,把问题尽量考虑透,把困难尽量考虑足,真正做到百密无疏、万无一失、有序推进。今天会议后,要迅速召开会议,启动推荐工作。党委(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的领导同志要集中精力抓,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委的要求,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有关具体工作。区县(市)8月25日前要与市委组织衔接初步人选名单;8月底前,按分级负责原则,完成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工作;9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推荐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在组织实施中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衔接。

3、要加强督导和沟通,确保政策规定执行到位。推荐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一定要慎之又慎。基层党组织酝酿推荐时,各区县(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一定要加强督导,严肃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选择权,使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产生真正建立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使我们的推荐工作,经得起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要加强上下联系,搞好沟通协调,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确保各项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借这个机会,对全市下一阶段的基层党建工作做个简要安排。除了做好市委换届工作外,主要抓好以下五件工作:

一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标志,我市的基层党建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下一步要巩固好、运用好、发展好这一成果,进一步抓好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的落实,抓好长效机制文件的贯彻,抓好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抓好新鲜经验在经常性工作中的运用。

二是全面铺开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这项工作今天已做了安排,要按照市委要求,认真抓落实。

三是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化“双争创五好、共建新农村”的主题实践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创造好的经验,推动新农村建设。适当时候,市里将组织检查和评比。

四是巩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各地要注重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市里将适时召开示范点创建现场观摩会。

五是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要抓好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党组织换届,落实“两个提倡”,探索加强社区班子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市里将适时总结推介好做法、好经验。要借鉴此次外出考察的经验,加大工作机制的探索力度,市里拟出台关于加强小区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做好“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同时,各地要注意统筹安排,抓好其他日常工作,比如发展党员工作、困难党员扶助资金的管理、党费管理等。个别地方党费整改工作还没有到位的,要抓紧按要求整改。对困难党员扶助资金的管理,要抓好募集和发放两个关键环节。另外,9、10月份,区县(市)还要按要求开好今年的民主生活会。

高级政工师推荐意见范文第4篇

一、组织管理

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培养工程办公室”)全面负责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工作;设立“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项目组”,设在“市培养工程办公室”。

各区县要确定相应职能部门,并结合实际制定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办法,负责日常培养管理事务。

二、培养目标

通过优青项目的实施,培养一批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建立教育高端人才培养梯队,市与区县联动,为**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工程储备后备人选。

三、选拔培养范围和名额

**市普教系统“优青项目”选拔范围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优青项目实施意见另发),从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的在职青年校长和教师(校长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以下)。

首批**普教系统“优青项目”选拔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400名,其中校长105名,教师295名,推荐名额由市教委统一下达。

四、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专业基础(教师):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

3.研究能力:具有发展潜能,在教育、教学中有创新性构想,在学科建设中能发挥一定作用。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4.管理水平(校长):有5年以上学校校级管理经历,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身心素质:身心健康,能从事正常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工作。

五、选拔程序

1.公开选拔:市教委人事处通过**教育网站公开选拔条件和名额。

2.个人申报:根据选拔条件与要求,个人可以向学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区县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后备人选在区县骨干校长和教师中产生(应享受区级骨干校长、教师待遇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提出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后备人选名单。

区县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被推荐人填写《**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推荐表》(附件2),由区县审核后,报送市培养工程办公室。

4.原则审定:市培养工程办公室根据区县推荐、专家评议意见对后备人选进行原则审定,以文件形式确定正式人选。

六、培养措施

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优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区县要成立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培养办公室,办公室一般设在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应制定“优青项目”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2.市教委设立**市普教系统“优青项目”专项经费,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用于课题研究、基地培养、研究生学历与硕士学位学习等,专款专用。区县需按1:1的配套资金予以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可加大支持力度。培养期结束时,各区县教育学院对每位候选人的经费资助项目作出总结报告(样式见附件3),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培养工程办公室备案。

3.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培养期为两年。在培养期内区县要为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在市名校长名师及其学员中产生),各有关部门应对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关心其思想、工作、进修及生活。培养方案报市“优青项目”组备案。

4.区县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优青项目”校长、教师参加社会考察。

七、考核

1.对选拔培养的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指导教师与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拟定培养计划,区县每年要对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发展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优青项目”组备案。

2.市培养工程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优青项目”的情况进行评估。

3.对在培养期间成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优先推荐为**市普教系统第三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后备人选。

4.在培养期内不称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待遇。

八、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1.各区县应于**月**日前报送《**市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教师后备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材料和电子版,以及本人提交的论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高级政工师推荐意见范文第5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努力建设“才正品高人和德美”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掀起人人争做“最美教师”的热潮。

二、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行政领导)。每校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即2013年9月前任教)以上;

2.职业道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从未参与有偿家教活动,近三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学年度)师德考核评价需有二次(含)以上为优秀;

3.坚守教学第一线。积极参与一线教学,一直都承担了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周课时工作量达到本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4.教学业务精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优良。讲课条理清晰,语言规范,逻辑性强,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绩条件

1.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科研成果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个人任教以来有两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经验总结)在市级(含)以上获奖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2.教学业绩突出,成绩显著。个人任教学科质量连续多年在本校同学科中名列前茅,深得学生、家长及同行的认可。近五年来(2013年9月—2018年7月学年度):

(1)个人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有三个(含)以上为一档;

(2)个人获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等荣誉不少于二次;

(3)被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含)以上相关部门授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四、评选组织与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区“最美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人事股、办公室、监察室、教研室、教育工会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具体负责“最美教师”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学校提名推荐阶段(2018年7月25日前)。各学校成立推荐领导小组,参照评选条件从本校范围内提名推荐1名教师作为xx区“最美教师”候选人,学校需将拟推荐人的相关信息在校内予以公示(不少于3天)。候选人须填写“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提交参评教师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及教科研获奖证件等材料。

2.组织考核评选阶段(2018年7月26日—8月15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候选人所在校了解、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的基础上,依据评选条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全区“最美教师”,在“xx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局务会研究同意批准。

3.表彰阶段(2018年9月)。根据评选结果,举办xx区“最美教师”颁奖活动,对获评“最美教师”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义务与待遇

(一)优先从区“最美教师”中推荐人选参加省、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荣誉评选活动。

(二)“最美教师”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三)同等条件下,荣获区“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最美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区教体局组织的培训讲座及送教下乡等活动。

(五)“最美教师”要撰写经验材料进行经验交流。

(六)适时举行“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并赴全区各校作事迹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最美教师”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