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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教招生工作经验总结

网教招生工作经验总结

网教招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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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为老同志提供发挥余热的阵地。

学院领导鼓励老有所为,鼓励老同志继续发挥余热。如夏德森副院长退休后,一直在我院从事自考教学工作,把他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继续用于自考的教学中,为我院自考教育做出了贡献;还有李慧老师,退休后一直在我院的自考的管理岗位上工作。学院为这些老同志提供了继续发挥余热的阵地。

二、积极组织和参加关工委的活动。

我院关工委积极参加关工委的活动。如参加了关工委组织去镇江江苏大学参观学习的活动。通过这次参观学习,深受启发,觉得关工委工作不是一个很虚的,没事干的,而是可以大有可为。我院组织学生参加了“学习双百人物”读书征文活动。共上交了33篇文章。让学生在活动中从“双百人物”身上受到教育。

三、关注问题学生,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自考生是一个很特殊的学生群体。很多学生不太爱学习,许多学生还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自考生的工作主要依赖于退休的老师。我院李慧老师就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做了大量的工作,让一些不太爱学习的学习能走进课堂学习,让一些学生懂得了如何做人。

四、积极开展活动,丰富老同志生活

网教招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以下是由查字典范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2013年终就业办工作总结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xx年XX就业指导中心在院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拓展就业市场、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学院品牌、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为工作重心,“出口畅才能进口旺”,就业办在加强学生就业指导,促进学生顺利就业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特别对今年的全国就业现状进行分析,为顺利完成全年就业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成绩与不足

(一)基本情况汇报

20xx年全年共计安排学生就业人,占毕业人数的53.1%,按所在企业生产类型;外贸企业推荐人数211人,占计划推荐人数的7.6%,内销企业推荐人数181人,占计划推荐人数的56.2%,自主品牌企业人数48人,占计划推荐人数的29.9%,其他企业人数9人,占计划推荐人数的6.2%;从事就业岗位来看;推荐制版岗位11人,服装平面设计岗位84人,服装样衣岗位21人,qc跟单岗位23人,ie管理岗位37人,一线车工岗位132人,销售岗位95人。

(二)利用多种渠道,开拓就业市场

今年全国高校有611万大学毕业生,相对我院的毕业生来讲,优势比较弱,为了更好将毕业生推荐出去,就业办利用新华人才网、各行业网站、报纸、期刊、参与各类招聘会广泛收集信息,另外与合作单位、班主任、已就业学生、兄弟院校的沟通、介绍,深挖就业市场内部资源,采集大量的岗位信息,积极联系企业、实地考察、洽谈合作,拓宽就业市场;先后与50余家招聘企业(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尤其是今年我们借助教育集团公司的就业网平台,帮助学生熟悉网上就业流程、制作简历,上传简历,推荐优秀学员,手把手的教学生网上求职,帮助学生完成网上求职,自主就业率达31.6%;切实提高了就业工作效率。

目前我院与智联招聘网、新华人才频道、新华就业网开展合作,2011年毕业生首先将实施网络就业,为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集中优势 全面报道就业情况

就业办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就业宣传工作,全校现有对外宣传栏8个,就业办长期使用其中的5个专栏,全年更换就业新闻7次,调研报告4次、专场招聘会报道11次、同时对就业回访、招聘信息等相关内容做了及时的报道,利用教育集团网站、新华就业网、新华人才频道、兄弟院校就业板块等相关网络,及时更新我院相关就业内容;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增加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提高在校生的就业信心。目前就业办正着手搜集成功学子素材,制做《东方巴黎故事》宣传册。

(四)及时反馈 促进教学管理的

就业办每个月对合作单位,通过上门访问、电话回访、邀请企业领导到校等多种方式,收集到就业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就业单位对我院教学、学生管理、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外,也了解到毕业生对所学专业、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就业服务等情况;并将回访信息月末以就业工作报表(电子稿)的形式,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今年共计发送就业工作报表电子邮件9次,促进了部门工作质量的提高。(五)实施就业教育 加强创业指导

xx年,我院就业指导中心重新整理规划了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自编《当前就业形式分析》、《事业职业就业》、《就业指导》、《高效人士的7搞好习惯》等10余篇课件,结合教务部门安排的职素课,对在校生实行一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素教育,让学生认识学校、认识自己、认识工作岗位;通过4个阶段24个课时的就业引导,帮助毕业生分析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帮助学生正确定位;克服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思想,消除灰心丧气,萎靡不振等思想,鼓励毕业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就业,帮助学生清晰定位、明确目标、增强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以及就业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了我院毕业生的竞争力,提高院校整体就业水平。

(六)完善制度 保障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就业办自xx年着手整理部门相关材料,通过09年的补充和完善,已经初步建立了就业指导中心日常工作各项材料,制定了部门规章制度、部门员工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制度,促使就业指导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搜集整理了已就业学生信息、在校学生信息、成功学子信息等并登记造册,全面把控就业工作;建立了学生推荐材料、就业宣传材料、专场招聘会材料、就业回访材料等一系列材料、工具,进一步健全部门档案、材料,全面促进就业工作规范化。日常的部门工作管理严格按照院校工作计划执行,建立工作日清制度,制定合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实行就业工作月清、周清、日清制度,实现当日事当日毕;部门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在总结中提高;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和学院提供的各种学习和培训班,利用外部优质资源,学习他人先进经验,通过各种方式全面提高部门员工的工作能力;加强了部门联动,积极协调、沟通工作事宜,保障了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七)做好服务 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全体员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以校为家,积极参与院校各项工作,响应各部门号召。在春秋招生高峰期,在保证部门工作的同时,不遗余力的加入到招生大军中,为学院的招生工作付出自己的全部力量;9月份院校迎来搬迁之喜,就业指导中心再次发扬主人翁精神,奋斗在工作第一线,顶烈日、战酷暑,为院校搬迁工作圆满成功尽一份力; 11月25日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徽派服饰论坛,与会的各级领导、负责人、企业领导、其他院校的同行、服装界精英们都对这次会议的组织、召开及会议的精神给与了高度的评价,进一步提升了东方巴黎服装学院在安徽服装界的影响力。

二、工作中的不足

20xx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岗位有所萎缩,我院全体员工在院长的带领下,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群策、群力,就业办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三、20xx年工作计划

网教招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强力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二、招生体制

市教育局宏观管理,各相关县区组织协调有关学校密切配合,学生家长有序参与,市直学校依据招生政策组织招生。

三、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制定解释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方案、审核学校招生计划、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及指导协调招生分配全过程,同时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各公办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现场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各民办学校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开展招生相关工作;各毕业小学负责为本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协助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配合各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方案上报

招生学校须在6月12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网上报名

1.小学学校

凡是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自行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初中学校

市直公办初中学校:由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市直、平城区、云冈区(云冈区区属中学对口小学校除外)、开发区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集中报名。在上述区域以外小学就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个别报名手续。

市直民办初中学校:学校所在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集中报名。在报名学校所在地外小学就读,具有报名学校所在地户籍、房产手续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具有居住证(居住卡)和务工相关手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个别报名手续。(个别报名手续办理地点:原大同市教育局旧址  大同七中旁)

    有条件的小学可组织学生家长统一进行网上集中报名;条件不具备的小学可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后,由家长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自行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121.30.200.74:5080/index.jsp)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4.报名时间

①小学: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7月6日

补报志愿时间:2021年7月24日—7月25日

②初中:

公民办初中集中报名时间:2021年6月12日—6月27日

公民办初中个别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

公办初中补报志愿时间:2021年7月24日—7月25日

(三)审验

1.审验时间

公办初中学校现场审验及补验复核在2021年6月28日—7月20日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现场审验及补验复核在2021年7月5日—7月20日完成。公民办小学现场审验及补验复核在2021年7月8日—7月20日完成。

2.审验组织

①公办学校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人现场审验其学籍、户籍、住房手续等,并予以登记备案。审验范围为参加本校集中报名和个别报名的学生。

②民办学校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人统一现场审验其户籍、住房手续等,并予以登记备案。民办小学审验范围为所有参加报名的适龄儿童,民办初中审验范围为参加个别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审验地点:原大同市教育局旧址大同七中旁)

3.审验需提供的手续

①学生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③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

④参加初中学校个别报名学生除提供上述所需的手续外,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4.其他情况说明

①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补验。

②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③各位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户政、房管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④因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审核时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日常防护和工作安排,具体时间通过管理平台由市级管理员公告通知家长。

(四)录取

1.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学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条件为:

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期限为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学校学区内的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

具体录取梯次顺序为:

①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②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③单迁户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学生户口没有随同父母。

④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学区但属于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⑤有户无房学生。学生户籍在学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⑥挂靠户学生。即户籍落在其他亲友户口上。

⑦无房无户学生。房户均不在市直学校所在行政区域但具有市直学校所在辖区居住证(居住卡)的随迁子女。

⑧与该校学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3.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大同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教字〔2021〕54号)执行。电脑派位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

4.关于部分学校的录取作如下说明:

①住房在大同一中学区但不符合大同一中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以根据自己住房位置,到以下学校审验资料:

大同一中学区内,迎宾街以南的可以录取到大同十一中;迎宾街以北的,可以录取到北岳中学。

②住房在大同二中学区内学生,可以录取到北师大大同附中或大同铁一中。

③大同三中学区范围内,西环路以东,大庆路、迎宾街以南,魏都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且符合大同三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三中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六中录取。

④自2021年起,大同七中学区内西环路以东,平城街以南,魏都大道以西,清远西街以北区域调整为大同六中分校学区。上述区域执行三年过渡期入学政策,即在符合报名学校招生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七中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六中分校录取。2024年,该区域范围内的学生由大同六中分校录取。

⑤住房在大同七中学区内学生,可以录取到大同十中。

⑥大同十二中学区范围内,御河西路以东,联络规划路一以南,滨河路以西,京包铁路以北区域,且符合大同十二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十二中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北岳中学录取。

5.市直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在学区内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本校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以对口直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五)补报志愿

集中报名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手续审验及录取。具体时间:集中报名未被录取学生补报志愿:2021年7月19日—7月23日,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学生补报志愿:2021年7月24日-2021年7月25日。

(六)照顾政策

1.按照大同市双拥政策相关规定,具有驻同部队团级单位以上政治处(部)出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父(母)有军官证和军人保障卡的随军子女(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可以结合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1〕6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以结合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根据大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凡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援鄂人员子女,可以结合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凡属市委、市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相关人员子女可由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在平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市社会福利院孤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6.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随班就读。

(七)录取结果公布

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1.各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将录取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制表,经校长确认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初中学校表格具体内容包括:录取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小学校、毕业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居民身份证号、住房地址、户籍地址等基础信息。小学学校表格具体内容包括:录取学生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住房地址、户籍地址等基础信息。

报送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2.新生入学须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8月5日前完成。

3.每位家长需按时按要求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录取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五、学情监测

(一)初一新生学情监测于8月12日统一进行。初中学校在本校设置考点,市教育局基教科统一编排考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情监测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由市教科研中心统一命题、制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

六、均衡编班

(一)2021年的电脑均衡编班工作,仍实行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公开编班统一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9时。各学校严格按照新生录取名单、学情监测成绩等组织编班。编班时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生家长、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当场公示,确保学校编班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编班结果公平公正。届时,市教育局要组建巡视检查组,对各学校的编班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二)为确保各学校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8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各学校要在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监督下组织进行座位分配并在教室适当位置张贴座位排列图。初次分配座位时原则上按照学生身高排列,以后要定期平行移动。各班级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座位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经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调整的决定。

七、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结果公正。招生录取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各招生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专门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专门成立大同市2021年市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各招生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以确保整个招生过程严谨有序,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二)跟踪报名情况,及时掌握流向。各县区及市直各小学要利用网上招生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本县区、本学校所属每一名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要做到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学生流向重点关注,并将具体核实情况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全力做好我市控辍保学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阳光招生。市直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招生政策、招生方案及网上报名、录取工作流程的宣传,着力增强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格纪律约束,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纪律底线,把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主动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监督。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政策规定,做到查验认真细致,登记一丝不苟,审核准确无误,结果公平公正。

网教招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解析案例为学生学习应用文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学生在大量的感性训练中加深体验,从而达到理性的认知。但教材中的案例往往比较刻板,缺乏时代气息,学生并不太感兴趣。教师不妨多关注一下学生的日常生活,从校园宣传栏、班主任等处收集学生写的请假条、通知、启事、感谢信等常见应用文写作案例,并用相机记录下来;也可以通过报纸、网络和企业网站等传媒平台收集案例。当然,我们还可以在教学中针对不同的专业和岗位需求选择不同的案例,尤其是选用了许多学生的典型习作作为案例,使学生更能感同身受,从成功的案例中积累经验,从失败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例如,在“求职信”的教学案例中,笔者选取了本校一名毕业生的自荐信,自荐者将自己的名字与自己的专业和求职意向挂钩,文笔流畅,才思敏捷,对学生产生了很强的阅读吸引力。教授“简历”写作时,笔者特地从当地一家企业的人事部门收集了几份往届学生应聘时的简历,并附上详细的专家点评和用人单位的意见。这些案例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现实指导意义,使学生深受启发。笔者将这些生动的案例引入课堂,并配以多媒体课件,以图片或网页为载体,有讲有练,有改有析,使学生从直观的现场演示中学习并掌握相关应用文体的写作技巧,切实提升了写作的能力。

二、活动模拟,强化体验

中职学校每年都会举行一些大型的模拟招聘活动。笔者在教授“简历”“求职信”等文种时,结合各个专业部的模拟招聘意向,组织开展了模拟招聘演练。首先根据不同的专业,将拟定好的“企业招聘启事”贴在教室里,创设出招聘的氛围。接着,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逐步分析“应聘”的相关步骤,将学习任务分解为:第一步,通过企业大事记来了解应聘单位的情况和应聘职位的要求;第二步,根据企业要求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完成简历和求职信;第三步,模拟面试现场,让学生在模拟体验中更有效地锻炼沟通与表达能力;第四步,拟发聘书和签订工作合同,获得工作岗位。在模拟活动中,学生通过撰写求职信、简历、聘书、用人合同等应用文文体。既强化了学生的自我体验,充分发掘出他们的潜能,又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使其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探索,有利于其对知识的掌握。同时,教师也能够更好地了解到每位学生的特点,这更利于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个别指导,从而帮助每一个学生写好简历和求职信。这为他们以后的求职之路做了良好铺垫。

三、运用多媒体开展互联网教学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互联网教学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应用文教学中运用网络技术,可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多种功能,把抽象的教学内容形象化,把枯燥的学习变成生动活泼、充满情趣的过程。一方面,教师本人必须透彻理解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同时要了解学生应用文写作的实际水平,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获取与应用文文种有关的素材,设计具有个性化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或网页。另一方面,网络资源无穷无尽,教师可指导学生运用各种搜索引擎去丰富自己的应用文知识;向学生介绍一些有助于应用文学习的网站,如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LD远程语文教学学习网、语文教育网、中学生作文课堂等。在自主探索的过程中,学生既学习了知识,锻炼了收集和分析资料的能力,同时也学习了写作技能。当然,网络教学也有局限性,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垃圾信息会对学生产生消极影响。我们应在课前做好网络课件,教学时提出明确的教学要求,让学生按照教师交给的任务从网上查找、筛选、汇总资料,围绕问题进行阅读和写作。

四、结合实训,真实体验

我校的二年级学生每年都要参加为期20天的专业实训工作。活动前后,实训管理处会要求学生撰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此为契机,笔者加强了有关“计划”和“总结”的写作知识教学。在课堂教学中,笔者选取一些不太规范、不合要求的问题“计划”“总结”等,要求学生运用已学过的应用文相关知识,对问题案例进行“诊治”。通过课堂“会诊”,学生总结新知,锤炼并提升运用所学知识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的能力,从而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同时,教师也可以伺机布置实训任务,让学生在实训中真实体验应用文的实际运用。比如,两周后你就要参加校园酒店式管理实训工作,并已知具体岗位分配,如礼仪岗、物业岗等。请你根据即将参与的具体岗位任务,仔细思考该如何写好自己的岗位工作计划,实训结束后又该如何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引导学生结合专业拟订工作计划和总结的主要内容,并多强调写作时的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取舍,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一份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岗位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实训结束之后,教师也可以在课堂上引导学生回顾实训过程,以实训小组为单位交流讨论,完成工作总结。通过课堂上的任务参与和演练,学生在参加实训工作时,就能够更加顺利地完成岗位工作计划和总结,并真实体验到应用文写作对于他们的重要性。如果条件许可,除了学校安排的集体实训,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到一些与其专业相关的单位见习,了解行政公文的成文程序和处理程序;带领学生到人才市场,体验真实的求职应聘环境,掌握求职信与求职简历的写作技巧;利用假期,安排、指导学生参与一些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就业指导讲座和就业推介会,等等。

网教招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市招生委员会的《关于印发东莞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及确认志愿数据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1日。

(二)填报志愿说明

1.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四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

(2)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出国留学班;

(3)第二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

(4)第三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

2.提前批只可以填报一个志愿,第一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六个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第三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

3.第一批学校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出国留学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五、六志愿不设志愿分差,与第四志愿相同。第二、三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

4.今年继续取消考试前统一体检的做法。考生入学时,由录取学校组织体检,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及录取学校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合理地填报志愿。

(三)招生计划与范围

1.普通高中

(1)公办普通高中: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17160人,其中招收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3850人。这些学生按学校等级的收费标准收费。

(2)民办普通高中: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9616人,其中公费生招生人数为1320人,除国际课程班外的自费生招生人数为7808人,国际课程班招生人数为488人。公费生参照省一级普通高中正取生的收费标准收费,除国际课程班外的自费生和国际课程班的收费标准见《东莞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宣传手册》。

2.中等职业学校

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四)填报志愿办法

1.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实现档案电子化。

2.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也可在学校有关人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五)填报志愿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信息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中考栏目(网址:dgzk.dgjy.net)进行填报志愿。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姓名,确认后,考生填报个人的志愿信息。

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志愿结果而不能修改。此外,考生必须保护密码不得外泄,若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填报志愿的审核和确认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各中学要及时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数据进行校对,如有错漏,须立即在网上进行修改。校对完毕后,由报名单位统一打印《志愿表》。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志愿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由家长及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志愿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志愿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表》由各中学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介档案,各中学要核对本校学生有无漏报,若有此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市中招办处理。

各报名单位要经常通过报名系统的统计模块,查看本单位未填报志愿信息考生人数及名单,了解工作进度,防止出现工作失误。

(六)其他工作

1.填报志愿前,学校应根据相关的招生文件做好招生政策、招生学校信息的宣传及解释工作,及时将《宣传手册》发给考生,做到人手一册。

2.考生应认真阅读《宣传手册》,全面了解各种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志向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认真填报志愿。

3.各学校要对参与填报志愿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中招填报志愿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并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流程和准确填写方法,以便对考生进行正确的指导。

4.考生的个人志愿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中学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做好考生的填报志愿确认工作,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漏,应及时通知考生进行更改,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确认后的数据。

5.各学校要把好填报志愿关,严格按照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填报志愿手续。

6.各学校要做好填报志愿设备的检查工作,检查本校计算机设备是否满足基本要求。如不能满足,应添置设备,确保填报志愿工作无误。

7.各中学要抽调足够的人力按时完成填报志愿确认手续,在填报志愿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数据的校验、修改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数据统计。

8.填报志愿工作关系到参加学业考试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今年学业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各中学必须加强对填报志愿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二、录取

(一)高中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分批择优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学校当年的录取资格。

(二)按计划招生原则

除东莞高级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均按每班40人编制计划招生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一律按每班48人编制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核定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三)高中招生户籍限制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从参加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原则上只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另外再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专门用于招收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可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不受户籍限制。

(四)录取批次

录取按志愿批次分四个阶段依次进行。每批均严格按志愿顺序投档。

(五)名额分配招生办法

今年继续实行部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比例保持为50%。即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招生计划数(除招收随迁子女人数和招收本市户籍的特长生人数外)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数,按各初中学校本市户籍考生数占全市本市户籍考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方法为:用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名额分配计划数除以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考生总数,计算出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分配比例,某初中学校以本校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考生数分别乘以上述5所学校各校的分配比例,即为该初中学校分配得到的上述5所学校各校的名额数)。录取时,在各初中学校第一志愿填报上述5所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名额分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六)随迁子女录取办法

符合我市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也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时,按照各校的招生名额,按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八)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今年在我市招收6名特优生。市中招办将根据招生名额及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确定选送考生名单。在我市完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推荐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的考生志愿表、学业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到华师附中,由华师附中按规定程序择优录取并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张榜公布。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原校和所录取的学校分别张榜公布。未被录取的选送学生回原录取学校就读,原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另外,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一、二等奖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优先选送。被录取的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参加省级和竞赛活动以及取得的其他成绩,均作为招生学校和原录取学校共同培养的结果。

(九)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

1.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东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3.台湾学生的照顾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对台湾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进行修订的通知》(东教基〔2017〕2号)文件执行。

4.具有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中增加10分。

(十)普通高中补录工作

为提高考生的报到率及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确保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分阶段注册及录取的做法,即在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完毕后视具体情况安排补填志愿及录取。具体做法是:在普通高中正常录取结束后,立即由市中招办公布录取结果及通知考生注册。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结束后,录取学校将注册人数上报市中招办(没有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补填其他普通高中志愿)。注册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中招办统一公布补录招生计划,未被第一批学校录取并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补填志愿完毕后,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再次进行划线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正取生收费;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民办生B线收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必须严格贯彻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4号)、《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严肃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粤招〔2006〕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粤教基〔2016〕1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从严查处原则,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完善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管的有机统一,严肃招生纪律,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在中职学校招生中,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二)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学校必须严格贯彻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生廉政建设的意见》(东教字〔1998〕15号)精神,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廉政建设。各级各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坚决防止和反对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坚决纠正招生工作中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参与招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得收受考生、家长钱财及贵重物品,不得接受家长宴请和参与家长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领导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生考试纪律规定和法纪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用请客送礼、收买有关人员等手段而取得入学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入学资格。各初中学校和录取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如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一经查实,除清退违规收费外,还要追究学校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根据省文件精神,为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必须统一采用计算机进行报名、编考号、录入处理、打印成绩、投档、录取等工作。对报名、评卷、录分、打印考生成绩册和考生成绩单、投档、录取等每一环节必须由集体决定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并签名。查阅考生试卷,更改考生成绩必须有严格统一的手续,并由专人负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现象。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