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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外汇交易范文精选

国际外汇交易

国际外汇交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际金融;实践教学;外汇交易

一、国际金融学课程的教学特点

国际金融课程通常是针对商学院本科生设置的专业课,涉及非常广泛,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课程,课程教学强调的是在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应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解释国际金融市场的种种现象,并能够注重国际金融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总的来说国际金融学具备以下特点。

(一)知识点覆盖面广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国际金融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收支、汇率等基本理论,了解国际储备的构成及管理方法,学会几类主要的外汇交易,并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方式及国际资本流动规律,最终学会用所学原理与方法分析各种国际金融问题,同时为进一步学习和深入研究其他后续课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与实际联系紧密,内容更新快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来往越来越多,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不断发生着变化,而这些变化又会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而国际金融学的课程内容也必然随着国际形势及国际金融市场变化而不断更新,及时地结合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教学改革。最典型的例子是2008年以来的次贷危机和随之而来的欧债危机,它们对世界经济造成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因此深入研究其形成原因及预防机制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就成为国际金融课程中要研究的新内容。所以国际金融学课程教学需要不断地融入新事件、新理论,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学与实际经济活动不脱节。

二、实践教学作为国际金融学辅助教学的重要性

国际金融学所包含的国际金融活动很大程度上都与汇率有密切的关系,而经济主体,不管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都会进行外汇交易活动等。而已有的国际金融等课程更多的是阐述外汇交易等实践课程的理论基础,而缺乏系统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是使学生能够增强国际金融实践操作能力,具体目标是要求学生不但能够掌握外汇交易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外汇交易的方法、风险的分析和控制,也要能够解读外汇行情、利用分析软件对外汇走势作出合理判断,并顺利实现外汇买卖的即时与委托交易的模拟操作。目前国内仅有部分高校开展了国际金融实践教学,而多数高校还是纯理论教学,这样导致学生仅对外汇交易的理论内容有所涉及但没有系统的外汇交易应用方面的学习,因此动手能力较差。因此加强实践教学能够深化学生在《证券投资学》等专业课程中学到的投资的基本概念,深化学生国际金融学理论教学中学到的汇率变动的基本概念和得到交易的基本程序与方法,通过外汇模拟交易的具体操作,使学生深入理解与掌握金融交易实务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与常用词汇,把握各类金融外汇交易的基本特点与交易常识,进而更好地将国际金融学知识内化成自己的知识储备,这就是教学的最终目的。

三、国际金融学教学设计形式多样化

(一)理论教学

国际金融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其中涉及的汇率理论、国际收支理论等需要有很强的理论基础才能够掌握,所以首先加强对学生的理论教学,只有在理论已经充分吸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实现不同的实训形式。教师应该有效地结合自身已有的知识整合相关理论,选择板书、多媒体等教学工具,详尽地阐释理论,并且及时关注课堂学生反馈情况,通过课堂小组讨论等形式更好地与学生互动,从而让他们更牢固地掌握理论知识,为后续实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金融实验室软件模拟

为了更好地进行实践教学,仿真现实经济情况进行外汇模拟教学是最佳的教学方式,因此学校建立金融实验室并安装相关外汇交易软件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实训讲解每次实训的主要内容,不同实训内容的注意事项及可能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使学生对即将要进行的实训有清晰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完成实训内容。在外汇实训的现场指导中设定具体交易环节,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进行练习。外汇交易相对复杂,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多种不同的问题,现场指导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常见问题记录,以后补充在实训报告中供学生参考。这样的仿真模拟交易才真正做到了学生参与其中,感受国际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的事实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对手上的虚拟货币造成的影响。只有经历过才能更加理解国际金融市场学习的重要性。

(三)建立实训基地

作为学生很少有机会到银行、证券公司和外贸公司等参加实践活动,而这是学生了解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的业务流程和外汇交易特点的重要途径。事实上是银行、证券公司几乎不需要本科生进行外汇交易相关的实习,所以高校如果能够联系大型外贸公司的资本运作部门建立实训基地,应该说是对在校仿真模拟实训之后的一个最好的补充。目前这方面对各学校来说实施都比较难,但是也有不少高校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并取得一些实训基地的机会。另外还有个解决路径就是学生利用假期回老家的相关公司进行外汇交易方面的实习,通过家乡的关系网适当地寻找这样的机会也是不错的方法。

(四)开展专业讲座

除了丰富的课堂理论教学、新鲜的外汇交易实践教学以外,高校在国际金融学教学过程中适时地邀请外汇交易方面的专家进行讲座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外汇交易专家应该是从事多年的实际外汇交易,有丰富的实战经验,通过讲座为学生讲解近年来外汇市场的发展比枯燥的课本描述历史发展更容易让人记忆犹新。尤其重要的是真正的外汇交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突然性的事件等的应急处理办法等,这些知识是教师经验欠缺的重要部分,因此通过专业讲座的形式给学生带来耳目一新的一堂课。

(五)课后多渠道沟通

现在的90后学生的自我意识、自我表现力都比较强,这就需要给他们提供可以释放自己、施展自己才华的平台,他们也非常需要教师的认可。而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中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更要在课余时间跟学生有充分的交流互动。所以课后学生利用网络在宿舍学习,教师采用视频会议或邮件联系的方式与学生沟通,并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对已经学的理论和做的外汇实践进行总结,真正做到吸收消化知识。

四、结论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要想实现国际金融学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应该从以上几方面努力,不断创新教学形式,鼓励授课教师进行课程设计的创新。但在实现以上教学形式创新的过程中也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一)加强校企合作

正如以上提到的实训基地建设的困难,作为实训基地本身能够加强教学效果,所以如果能够以学校为平台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应该是比较好的方法,当然在此过程中授课教师也应该能够想到为企业服务的措施从而使得校企获得双赢才能够长期合作下去。

(二)加强教师的业务能力

很多教师本身理论基础非常扎实,也能够进行虚拟的外汇交易等实践,但仍然缺乏真正的实践。两者最大的差别就是心理因素的影响在两种情况下有可能做出截然相反的投资决策,因此授课教师加强实践操作非常重要,这种可以通过去公司实习也可以通过自行开户进行外汇交易的方式。

参考文献:

[1]沈军,王聪.国际金融教学内容体系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02).

[2]罗丹程,宋连成.国际金融学课程“引导式”教学方法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15,(08).

国际外汇交易范文第2篇

但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人民币汇率持续走高,美元兑人民币四度创下新低”,“人民币升值资本市场狂喜,2亿美金砸向中国地产”,“国际游资明暗两道炒升值”,“央行辟谣封杀升值空间升值预期刺激热钱豪赌”,“美议员不放弃敦促人民币升值法案”、“经济学家称美国三个月内会重新拿人民币做文章”……

可见,本次汇率改革没有解决国际热钱投机人民升值的预期问题、没有解决国外压迫人民币升值问题,而在于汇率市场化方面迈进了一小步,但几乎没有增加货币政策灵活性和主动性,相反增加了中国企业和银行遭受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加了国际收支失衡的危险,增加了中国陷入“泡沫经济”泥潭的危险。下面具体考察一下新汇率制度的稳定性、主要风险、可控性问题。

新汇率制度的稳定性

新汇率制度的官方描述特征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里参考一篮子货币不等于钉住一篮子货币,所以不公布货币篮子的组成以及权重,“模糊”是新汇率制度的一大特征,模糊给中央银行留下了比较大的操作空间和灵活性,但也增加了政策的不确定性。

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告指出,“2005年7月21日19∶00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现阶段,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中间价,一个是波动幅度。

中间价的确定是关键,对此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把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次日交易的中间价,并依次类推下去,另一种是把7月22日的中间价(8.11人民币兑换1美元)作为该日及其以后的交易中间价。在前一种情况下,中间价是变动的,而后一种情况下中间价是固定的,相当于还是钉住美元汇率制度,只是浮动区间由原来的三分之一扩大到千分之三而已。

根据汇率改革的指导精神判断,第一种理解应该是准确的。虽然近期市场交易结果更贴近于第二种情况,也契合了很多人的理解,但是这种结果只是短期的,或者说是中央银行干预的结果。

如果把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次日交易的中间价的话,那么汇率将是“区间爬行”的。也就是说中心汇率并没有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加权平均汇率,实际上没有钉住什么,只是以7月21日的一篮子货币的加权平均汇率作为汇率爬行浮动的参考起点而已,当日的汇率水平将严重依赖前一日交易的收盘价。此后,中央银行行长周小川又指出,今后的人民币汇率是浮动的,即根据客观规律发生波动,这种波动变化是由浮动机制所带来的,而不再是官方对水平的调整。这种规定将会给中央银行带来被动,足以抹杀汇率制度模糊所带来的灵活性,给人的感觉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儿是哪儿”。

尽管这些天中央银行和中国一些经济学家多次警告单方面赌人民币升值是不明智的,是对新汇率制度的误解,人民币汇率将会有升有降,但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还是连续数日升值,国际热钱不仅没有撤走,反而加速进入。千分之三的升值幅度也许大家觉得微不足道,但其累积的结果也是不可小视,假设每天升值千分之三,那么三个月(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按60天算)将升值19.7%(1.003^60),将会升值至6.77人民币兑换1美元(8.11*0.997^60)。

这么短的时间内升值这么多,中国相当多的企业将会吃不消,相信中央银行是不会放任这种情况发生的。那么阻止这种情况发生的途径有,第一,中央银行干预每日的外汇交易的收盘价,最后一笔交易在中央银行操作下完成,使当日收盘价和前日的收盘价基本持平,或者有升有降,相互抵消。但这种操作是和市场化相背离的,可能会招致国际上的指责,也与“中国官方今后不再对汇率水平进行调整,由浮动机制决定”的声明相违背。如果中央银行不干预,不操纵,那么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难保不受国际热钱影响而以每日升值0.3%的速度小步快跑。第二,中央银行改变“当日的收盘价作为次日交易的中间价”的规定,中间价实行严格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加权平均汇率,每日的浮动都是围绕这一加权平均汇率平滑波动,有升有降。只是这样做给人的感觉是“朝令夕改”,刚三个月就改变汇率形成机制,有损政府的声誉,并且国际上的压力肯定会继续存在,将会要求中国币值再次重估。第三,中国政府采取严厉的紧缩政策,使宏观经济状况恶化,使国际游资和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不看好,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并且由此带来的“区间爬行”性贬值带来的后果同样险恶。所以当前的汇率制度的可持续性或者说内在稳定性值得怀疑。

中国面临“温水煮青蛙”的温柔陷阱

这里所说的“温水煮青蛙”主要是指汇率持续小幅升值、国际资本持续流入、国内泡沫经济越吹越大,最终企业造成出口畏缩、国际收支恶化、银行系统发生危机、经济泡沫破灭、经济陷入长期萧条。汇率持续小幅升值对国际资本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国际资本持续进入的结果将会给东道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泡沫。所以在当前的汇率制度下,最大的风险是陷入“泡沫经济”的泥潭。人民币小幅升值2%不仅没有消除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反而增强了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加上人民币连日持续小幅升值,进一步刺激了国际热钱的流入。从理论上看,人民币在三个月可能升值19.7%,这是多么大的诱惑啊,不仅国际热钱,国际上的其他资本,如跨国公司和银行,也将想办法进入中国分一杯羹。

汇率持续升值,将会招来滚滚投机资本。投机资本进来不可怕,大规模撤走才可怕。投机资本进来,不仅可以享受人民币升值的利益,而且可以享受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利益,而且在达到目标获利水平之后撤走时,如果届时中国推出外汇远期、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它们还可以通过卖空操作来获利,进一步打压人民币汇率,有可能造成人民币汇率暴跌。

从历史经验看,股市和房地产是经济泡沫的主要载体,当前国际投机热钱进入房地产行业的趋势明显,进入股市的情况将视股市改革进展状况和股市走势而定。中国股市这些年是扶不起来的阿斗,但现在已经没有太大空间可跌了。目前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或者全流通改革正在取得突破,将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汇率升值的推动下,经济泡沫将不可避免地吹入股市,在一段时期内可能成就一段异常火暴的行情。因此国家要重点监控这些行业的投资和投机状况,防止过快吹起巨大的经济泡沫,并重点防范这些经济泡沫的破灭,筹集一定的后备资金,在适当时候适度弥补外资撤退后留下的窟窿,防止房地产市场和股市暴跌。此外,还要约束和规范银行的盲目放贷倾向,保持金融体系的健康平稳运行,防止重蹈日本的覆辙。

当前,人民币汇率小副升值2%,企业和银行并没有感受到明显的威胁和压力,也就是说当前的水温还不是很热,企业和银行还比较适应,但随着人民币进一步升值,企业和银行将会一步步失去反抗能力,逐渐变成煮熟的青蛙,同时被煮的也许包括中国政府和所有中国人民。而给中国这个大锅加柴烧火的将是国际投机资本、某些国外政治势力、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在中国这个大锅沸腾起巨大泡沫之后,这些资本将会釜底抽薪,落井下新汇率制度的稳定性、可控性和主要风险辨析.

新汇率制度的可控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中国中央银行不能听任当前的升值趋势长期存在,需要采取措施稳定汇率,目前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以一篮子货币的加权平均汇率为中心汇率,使汇率浮动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中心区域,收回“当天外汇市场上的收盘价作为次日交易中间价”的承诺,同时准备承受国际上要求人民币继续升值的压力。第二,每天交易的中间价由中央银行规定,或者操纵每日交易的收盘价,承受国际指责。最后还有一招,就是坚持当前的汇率安排不变,过两个月“出其不意”把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重新调整成10比1或者9比1,然后重新恢复这种“小幅快跑”的升值,那么进来的国际游资就成为中国火锅中的涮羊肉了。有管理的浮动就是肮脏浮动,就不要在乎肮脏的程度了。

从实际操作来看,央行已经停止每日公布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量,进一步模糊当前的汇率运作机制,而人民币汇率也没有象人们预期的那样快步小跑似的升值,这说明央行确实在掌控着汇率的波动幅度。从成本和可控性看,干预每日外汇交易的收盘价是经济而且易于掌控的做法,“有管理的浮动”中的“有管理”就集中体现在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收盘价的掌握。

从中央银行的控制能力看,是足以胜任的,因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外汇交易量长期以来只是区区十几亿美元,与国际资本流动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以中央银行手中掌握的资源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央行眼中就象一个小鱼缸,而汇率水平就象水深,中央银行想让它有多深的水就有多深的水。所以,新的汇率制度虽然会带来一些风险,但中央银行的控制能力还是很强,有能力维持在一个对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有利的汇率水平,尽管仍然会承受一些国际压力和指责,但却没有失控的危险。

参考文献:

国际外汇交易范文第3篇

一、台湾地区结售汇制度的改革进程

(一)外汇集中制度时期(1949—1978.7)

在这一阶段,为了给广大进出口企业创造一个稳定的外汇环境,降低进出口商面临的不确定性,台湾地区基本上采用固定汇率制,这对战后台湾地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由于这一时期台湾地区外汇极度匮乏,当局只能选择依靠行政手段,将有限的外汇放到最有效、最需要的用途上,以维持固定汇率制及引进必需物资等。因此在外汇管理方面,台湾地区采用了与现行大陆外汇管理体制相类似的外汇结售汇管理制度,即通过对外汇和贸易的集中统一管理,由“中央银行”对外汇的买卖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外汇的所得和所需,均需向“中央银行”结售和申购,由“中央银行”来进行统收统支、有效分配,借以实现对所得外汇的合理利用。台湾地区在此期间所采用的结售汇管理措施主要有:

1.实行外汇许可制,包括输出入许可证制和事前逐案核准制。前者的做法是将进出口外汇签证与货品签证合并,采用输出入许可证核签的方式,使外汇与贸易的管理合二为一。许可证的功用除了能使贸易主管机关借许可证的签发以管制进出口外,同样可供“中央银行”查核外汇的申购或结售,以达到管制或核配外汇的目的。事前逐案核准制则侧重于对劳务支出结汇的管理。“中央银行”对出口佣金、出境旅费及留学生结汇等,订立结汇标准及手续,凭证明文件审核办理。对除进出口贸易融资外的资本收支,均需事先经过主管机关核准,严格禁止金融性的外汇交易。

2.实行指定银行制。银行办理外汇业务,需经“中央银行”指定,未经指定者,不得办理外汇业务。指定银行身兼外汇管理的任务,应当依照“中央银行”的规定办理外汇业务,违反者,“中央银行”可停止其一定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资格或撤销其经营许可。

3.实行外汇集中收付制。所有外汇收支均需向“中央银行”或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购和结售,结购未动支的部分要在规定期限内售还。指定银行每日所买入及卖出的外汇,须在每日营业日终了后向“中央银行”办理集中清算,不能自行持有。所指定办理外汇业务的银行实际上只是“中央银行”的机构。

(二)外汇市场建立时期(1978.7—1987)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台湾地区有效地运用所得外汇发展了工业,解决了初期外汇供不应求的问题。随着台湾地区工业逐渐建立,出口快速增长,外汇收支也由供不应求转变成供过于求。为配合固定汇率制度而实行的外汇集中制固然有利于“中央银行”对外汇的统一管理,但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其弊端也开始日益显现:一是新台币对美元的汇率,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调整,具有严重的滞后性,不能及时反映台湾对外收支的情况,而且容易遭受国际经济情况变动的影响;二是由于台湾对外贸易连年出超,外汇储备快速增加,造成货币供应量大幅度攀升,对物价的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对新台币汇率、通货膨胀及台湾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威胁越来越大;三是1973年国际性的能源经济危机之后,美元动荡不稳,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施浮动汇率制度,纷纷放弃了固定汇率制度。伴随着固定汇率制度带来的外资大量流入所引起的新台币升值压力,以及台湾岛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巨大变化,1978年7月1日台湾“中央银行”决定调高新台币对美元的汇率,由原来38元新台币兑换1美元调升为36元新台币兑换1美元,同时宣布新台币放弃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使新台币同美元脱钩,实行机动汇率制度。

机动汇率的实质是指汇率由外汇市场供求来决定,“中央银行”不直接对汇率水平进行干预,而是通过在外汇市场买卖外汇来对其实行间接的影响。为配合机动汇率制度的实施,1979年开始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

1.建立外汇市场,实行外汇存款制。1978年台湾地区修订了管理外汇条例,1979年2月开始实施,废止外汇集中制度,建立外汇市场。市场建立后,指定银行不再向“中央银行”集中清算,而可以按规定的数额保留外汇,银行成为市场的主体,“中央银行”成为市场的监督者和参与者,通过市场操作对汇率实施影响。除少数金额较小或特殊情况外,各类外汇收入可先存入指定银行作为外汇存款,再售给银行或自行提用供进口货品及支付各项劳务费用等,或通过指定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出售。各项外汇需求除可向“中央银行”或指定银行购汇外,亦可以自己的外汇存款提用,或通过银行向指定银行购用。

2.成立外汇交易中心。1978年12月7日,台湾成立了外汇交易中心,由台湾五大银行组成“外汇交易中心执行小组”来负责银行间交易的中介任务,以防止外汇市场波动太大。新台币对美元的汇率采取加权平均中心汇率制度及议价决定,对5家外汇银行每日议定的汇率进行加权平均以确定中心汇率,银行间交易不得超过中心汇率上下限各2.25%。

3.实施外汇申报制。1986年8月开始实施进出口申报制,出口商在通关时向海关申报,进口商结汇时向指定银行申报,台湾地区“中央银行”不再利用进出口许可证逐笔稽核外汇。1987年3月,进一步对若干无形贸易支出,如运输与保险业支出等实施申报制。凭申报金额售汇,指定银行不予审核,“中央银行”也不予稽核。

4.建立远期外汇市场,提供市场避险工具。采用机动汇率制度后,汇率风险已成为台湾进出口厂商所面临的难题。为了解决汇兑风险问题,由外汇交易中心汇率拟定小组议定并通知各指定银行,于1980年3月,允许银行持有远期外汇头寸,并可向“中央银行”抛售一定比例。“中央银行”不接受抛补的部分,可以在即期外汇市场上以反方向的交易进行抛补,这为广大台湾进出口厂商提供了避险工具。

(三)外汇自由化时期(1987至今)

1987年6月,台湾当局再次修订管理外汇条例。修订后的管理外汇条例明确规定:(1)进出口不必申报,可自行结购结售外汇;(2)个人与厂商可自由持有、购买与运用外汇,开放远期外汇市场;(3)取消对岛内投资和小额外汇流出的限制,容许每人(年满20岁)每年最高可汇出500万美元,可汇入5万美元;(4)所有过去出岛观光、商务旅游等结汇的限制,以及小额汇款和赴外投资等限制均一律取消;(5)“中央银行”停止结售外汇银行承做外汇交易的抛补,由外汇指定银行按自身资金成本确定汇率、挂牌买卖远期外汇等。

1989年4月,台湾外汇管理制度进一步实行自由化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1)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完全放开,不再受任何限制,银行与客户大额交易的汇率也由双方自行议定,小额交易的汇率,定于每日上午10时,由5家大银行与4家轮值银行集体议定;(2)3万美元以上的即期美元交易、现金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其他外币一切买卖汇率,均由指定银行与顾客自行决定。

由上可以看出,自1978年12月建立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台湾地区的汇率已基本由市场供求决定;在外汇管制方面,与贸易相关的经常项目已实现外汇可自由兑换。虽然对资本项目仍有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可以说台湾目前已基本上实现了外汇自由化。

二、台湾地区结售汇制度改革进程的启示和借鉴

(一)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范围,推动外汇市场发展

大陆的外汇市场主要由银行间外汇市场构成,主要是为外汇指定银行平补结售汇头寸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人民币汇率,目前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占据着绝对主导的地位。为了促进公平竞争,真正反映出外汇的供求关系,应当增加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避险工具。事实上,从2005年开始,中央银行就已进行相应的改革,如了《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按实需原则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开展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进一步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并允许取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6个月以上的市场会员开展银行间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三是增加银行间市场交易模式,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方式,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可在原有集中授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双边授信、双边清算的询价交易方式。这些改革措施在逐渐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银行间外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并且为大陆的外汇自由化改革奠定基础。待将来时机成熟后,可以降低交易金额的限制要求和取消外汇买卖的实需原则,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交易主体,提高汇率形成机制的灵活性,实现汇率的真正市场化。

(二)中央银行应更多地应用市场干预手段,促进国际收支均衡合理发展

央行应逐步减少对外汇市场直接、行政和刚性式的干预,主要使用间接干预形式,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实行真正有管理的浮动汇率。通过有管理的市场汇率,让汇率对资本流入所产生的压力做出敏感反应;通过扩大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国际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减少短期投机资本的流入。但为避免汇兑市场干预导致的货币扩张,央行需要适时采取对冲政策即冲销性干预,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吸收流动资金冲销货币供应量的扩张,以防止通货膨胀的产生。其次,应当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利用利率政策调整国际资本流动,通过利率水平的调整对本国资产与外国资产的相对吸引力施加影响,进而对资本流向结构、长短期资本的期限结构、资本流动的形式等进行调整和引导。此外,管理部门干预手段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外汇交易商代为入市交易的方式,实施间接干预。

(三)改革强制结售汇制,实行意愿结售汇制

从台湾地区结售汇改革进程可以看出,台湾当局进行结售汇改革时所处的种种外部环境和现阶段大陆极为类似,如外汇储备持续上涨、外界要求本币升值压力巨大、内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发生改变等等。因此现阶段,大陆已经具备了改革结售汇制度的条件。大陆近几年所面临的升值压力,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归结于现行的强制性结售汇制度,单纯地调整汇率水平只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无法解决根本性问题,我们应当从汇率形成机制上入手,而结售汇制度的改革正好可以对外汇的形成机制产生影响。对于强制结售汇制度如何向意愿结售汇制转变,笔者认为应当采取渐进的改革方式,即沿着“意愿外汇账户开立——放宽账户限额——淡化并取消账户限额——意愿结售汇制度”的思路。这种改革方式不仅契合于大陆经济金融渐进式改革的思路,同时也有利于我们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及时对不足的地方进行修正。针对目前的结售汇制度,可以将企业保留的外汇额度,由经常性贸易上年出口额的20%至25%继续扩大,提高到50%左右,额度不足的可以在外汇市场上补充;超过额度的部分向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条件成熟后可取消账户限额幅度,实行完全自由账户。

参考文献:

[1]杨胜刚.台湾金融制度变迁与发展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

[2]黄宝奎.台湾金融纵横谈.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

[3]郑航滨.海峡两岸外汇结售汇制度改革进程比较和启示.台湾金融动态与研究,2004;11

国际外汇交易范文第4篇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买卖。是指企业或证券交易商与银行达成协议,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远期汇率办理外汇收付业务的交易行为。它是当今国内外回避汇率风险普遍的做法之一。采用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防范风险的成本低。企业不需缴纳保证金,而只需支付手续费和风险保证费;二是灵活性较强。远期外汇交易的货币币种不受限制,交易的金额和契约到期日也由买卖双方自行确定。我国的银行已开办这项业务,外贸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利用。如外贸企业在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后,一般要对未来的外汇汇率走势作一判断。如果我方为进口方,为防止到期支付外汇时汇率上涨而造成损失,便可与外商签定合同后,立即与银行签订买进外汇的合同,从而将汇率固定下来;如果我方属卖方,为防止到期收汇时汇率下跌而造成的损失,则要与银行签订合同,将此外汇按几个月的远期汇率卖给银行。当然,如果外贸企业预计汇率趋势与上面谈到的两种情况相反,即我方为进口方时,预计汇率将下跌,或我方为出口方时,预计汇率将上涨,那么外贸企业不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即可获取利率波动所带来的额外利润,但是汇率波动变幻莫测,外贸企业如无确切的把握,一般还是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防范为好。

从上述的交易过程不难看出,远期外汇交易的实质是外贸企业将汇率波动的风险转嫁给银行。所以银行除向企业收取手续费外,还要向企业收取风险保险费,即防范风险的成本。这一成本一般是以成交日的远期汇率与交割日的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来表示。但因交割日的即期汇率很难确定,所以便用成交日的即期汇率来代替,即假使成交日的即期汇率等于交割日的即期汇率。

运用远期外汇交易来防范汇率的风险已被国内外众多企业证明为一种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较明显的缺点。采用这种交易方式,要求外贸企业在签订外汇买卖合同时,必须确定企业未来收付的外汇金额,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因为合同一旦签定,就需按时按量进行交割,这也是远期外汇交易的一个基本特点,即侧重契约的商业行为。但对外贸企业来说,外汇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难确定,为了避免远期外汇交易的这一弊端,外贸企业可利用由远期外汇交易所派生出来的择期外汇交易来回避汇率风险。

择期外汇交易,就是在外汇买卖合同中不规定固定的交割日期,而只规定一个交割的时间范围,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某日办理交割。这种交易方式与远期外汇交易方式相比大大方便了外贸企业,增加了企业的活动余地,但在采用这一方式进行交易时,企业应注意国内外各银行对择期的时间范围的不同规定。如果中国银行开办的择期外汇交易时间范围是3个月,则在成交后的第三天起到3个月的到期日止的任何一天,客户都有权要求银行进行交割,但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银行。

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协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约定的汇率买卖一定数量外币的交易。它与远期外汇交易相比,具有三个优点:(1)投资者范围扩大。在外汇期货市场上,只要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任何投资者(不论大企业、小企业或个人)均可通过经纪人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但是在远期外汇交易中,投资者的范围则比较小,一般是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企业和信誉良好的证券交易商才有资格。(2)市场流动性大,市场效率比较高。在外汇期货市场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存在,所以外汇期货市场上的流动性比较大。(3)外汇期货契约是标准化的合约,交易的货币也仅限于少数币种,所以外汇期货合约比较容易转手和结算。

外汇期货交易是于1972年5月16日在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上首先出现的。经过多年发展,成为当前外贸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主要手段。

外汇期货交易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套期保值,二是投机。从外贸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外贸企业做期货交易大多是为了套期保值,从而避免或减少企业的货币损失。

由于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在汇率变动不利于进口企业的情况下,可以使进口企业少损失一些外汇,但当汇率变动有利于进口企业时,它又要使进口企业的外汇盈余少一些,这就是外汇期货套期保值的特点。1982年,费城股票交易所最先开始了外汇期权交易。1984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国际货币市场也开始了外汇期权的业务。外汇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一样,具有严格的合同要求,它所买卖的货币,一般都是可自由兑换的硬通货,汇率采用浮动制。期权的到期日与外汇期货市场的交货期完全相同。其特殊性仅仅表现在外汇期权的最后交易日是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之前的星期五。

外汇期权交易除具备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外汇期权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仅限于期权费;(2)外汇期权交易可对未来发生与否的不确定的外汇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因为期权交易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外汇期权的执行与否,必须视约定价格的计价货币是升值还是贬值而定。

国际外汇交易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体制改革;风险;外汇管理

一、我国外汇体制的改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外汇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外汇市场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商业银行的外汇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没有自由交易的公开外汇市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到1994年,是外汇调剂市场与官方外汇市场并存的阶段。此阶段实行外汇调剂制度,允许外汇留成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将外汇转让给需要用汇的单位来调剂余缺,商业银行依然游离在外汇市场之外,不参与外汇市场交易活动。1994年我国进行外汇体制改革,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从此商业银行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进入外汇市场。商业银行为企业办理结售汇业务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头寸余缺调剂。此时商业银行完全是被迫进场交易,其行为从属于政府在经常项目开放情况下稳定汇率的目标,具有政策性业务的意义,汇率变动的风险完全由我国中央银行承担。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结售汇体制也逐步从强制结售汇向意愿结售汇转变,外汇市场逐步活跃,商业银行与企业的汇率风险随之暴露。针对这种状况,2003年外汇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推出远期结售汇业务、延长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允许银行进行双向交易、增加欧元交易品种。伴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逐步摆脱作为政府实行经济政策工具的角色,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出发,积极主动地参与外汇市场交易,以便规避风险、获取收益。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与自由兑换进程的加快,2005年,我国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交易市场和汇率形成机制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5月,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启动;7月,汇率形成机制调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8月,远期结售汇范围扩大,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向灵活汇率制度转变,外汇交易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必将进一步扩大,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融合,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也势必与外汇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影响深远。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调整后,汇率的波动幅度比过去增大,变动频率比过去加快。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外汇风险

1.商业银行汇率风险及其成因

汇率风险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汇率变化导致的经济主体资产、负债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各国国内的政治、经济因素是引起外汇市场供求变化,造成汇率变动的最根本原因。商业银行汇率风险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的时间差、地区差以及币种和期限结构不匹配等因素造成的,汇率的波动导致商业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价值发生变化,形成商业银行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分为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种类型。

商业银行外汇风险产生的两个来源是持有外币资产负债和进行外汇交易:①随着国际经济和贸易往来的迅速发展,提供更多的外币融资服务使得银行持有更多外币资产和负债。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成为一个主要的交易品种,银行根据外币价格的变化进行投机以获利,使商业银行成为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为客户提供外汇服务和在外汇市场上投机都使得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均产生外汇头寸。随着汇率的变化,该头寸的价值发生相应变化,造成银行收益的不确定,表现为汇率风险。

2.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汇率风险的表现形式

(1)资产负债的汇率敞口风险。我国企业对外汇需求不断增加,但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资金来源却没有相对增加,外汇资金供应紧张,造成商业银行向主管部门申请人民币购买外汇以发放外汇贷款的现象,这会导致外汇资产与人民币负债之间的敞口风险。

(2)引入OTC交易方式后,商业银行结售汇等中间业务汇率风险增加,可能出现平盘价低于对客户结算价的情况。

(3)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外汇衍生产品给国内银行带来更多风险。

(4)汇率的变动也给商业银行外汇资本金带来风险。由国家通过外汇储备注资、通过境外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融资形成的外汇资本金容易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造成折算成人民币后的资本数量发生变动,从而影响资本充足率。3.对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衡量

对汇率风险的衡量应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确定风险敞口,然后衡量在受险时期内汇率发生非预期变动的概率和方差。汇率风险敞口需要确定受险货币、金额和时间。银行所持有的每一种外币的净受险头寸=外汇资产-外汇负债+买入外汇-卖出外汇=外汇净资产+净外汇买入头寸。受险时间内未预期到的汇率变动的概率反映了汇率风险的大小,方差反映了汇率波动范围的大小。在一个较长时间和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下,银行在汇率风险中的损失有一个较为稳定的概率。汇率波动方差的大小决定了产生经济损失的程度。商业银行对汇率的预测可以采用基础因素分析、技术分析、模型预测以及主观分析等方法。在确定风险敞口和汇率变动的概率和方差后,可以衡量出商业银行在汇率风险中外汇敞口潜在的损失,即等于净受险头寸与汇率波动概率的乘积。另外,对于外汇风险的衡量存在各种计量方法,如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以及VAR方法等。

三、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

1.汇率风险管理的原则

(1)外汇风险管理服从银行经营的总体目标。一般商业银行的目标表现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外汇风险管理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并固定未来的收益,避免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外汇风险管理中,收益最大化目标要求商业银行对外汇风险报酬、风险损失和管理成本做出精确的核算并进行比较,以此为依据确定具体的风险管理方法。

(2)商业银行在外汇交易中要对交易的币种进行管理,一般选择较为熟悉的有完善历史资料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与原有债权债务相匹配的货币,或者加列货币保值条款。

(3)管理多样化原则。外汇风险的成因、管理方法和成本多种多样,所以对不同外汇风险的管理措施应具体分析,选择最适合的管理方法。同时,要注意防止由于考虑不周全而产生的操作风险。

2.汇率风险管理的方法

商业银行对于汇率风险管理方法可以通过两种渠道:①表内套期保值,不分别考虑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损益,调整外汇风险敞口为零,来消除外汇风险影响。但是表内套期保值成本较高,同时通过对资产负债的调整会对整个机构的运营产生影响。②表外套期保值,利用远期外汇合约、期货合约、货币期权、掉期、货币互换等表外工具建立外汇衍生交易头寸,使其方向与表内风险相反,规模相等来消除外汇风险影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断丰富,由于具有更高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成本优势和更大的灵活性,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开始成为重要方法。

3.我国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建议

(1)加强对外汇风险的重视,加强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控外汇风险的意识,普及外汇风险监管知识技能,重视和培养外汇专业人才。

(2)OTC交易方式的引入改变了以往撮合方式中外汇交易中心承担信用风险的情况,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因此,询价交易中做市商银行应加快交易系统、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交易对手的授信管理,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进行重估。

(3)汇率波动的频繁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使客户的汇率风险增加,贷款企业信用风险加大,所以商业银行应把外汇交易涉及的客户信用风险纳入企业法人统一授信管理。

(4)衍生产品的风险不在自身,而是来自操作运营。由于衍生工具是零和游戏,风险复杂性高、隐蔽性大、计量难度大、破坏性大,所以商业银行应当特别重视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应当不断完善管理政策和程序,注重规则的实施,对于即使产生了收益的违规操作也加以严肃处罚。加强外汇交易的限额管理,建立超限额预警机制,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交易进行相应处理。

(5)完善商业银行的部门和结构。建立与外汇业务经营部门相互独立的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加强外汇风险审计能力,制定合理有效的审计方法、配备具有外汇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

(6)银监会加强对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外部监管,制定银行在交易前准备、交易实现、确认、轧差、结算、往来账核对、财务控制等交易流程上应遵循的规定,减少商业银行间的恶性竞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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