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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服务论文范文精选

公司服务论文

公司服务论文范文第1篇

(一)现有旅游法律法规影响导游服务公司管理的两部法律法规分别是1999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2013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到《旅游法》,反映了立法者将导游服务公司去行政化的重大变革思路,这将会直接影响着导游服务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旅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可见,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比,该条款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一词替代了以往使用的“导游服务公司”,借鉴了旅游业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的做法,明确了社会导游管理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行业组织管理体制。根据《旅游法》精神,导游服务公司应当从2013年10月1日起停止导游人员注册,并且尽快完成注册导游的转出注册手续。

(二)导游服务人力资源状况目前,南京市导游队伍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南京共有22000多名导游,兼职导游占很大比例。南京导游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旅行机构的正式职工;二是持有导游证自身又是机关、高校、企业等单位的职工;三是有团就带的“自由战士”。其中,第三类导游在南京大概有四五千人。尽管导游人员的数量在逐步递增,但是导游队伍的质量却是不容乐观。调研结果显示:导游等级偏低、语种导游缺乏、学历背景参差不齐。无论是南京还是全国范围,导游资源的质量都有待提高。应建立起以中级导游员为主体的导游等级结构,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立体导游队伍。由此可见,要适应未来旅游市场对导游人员的需求,导游服务公司必须重视对导游素质提升的引导和管理。

(三)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导游服务公司与旅行社业界的合作关系较为不稳定,当旅行社从导游服务公司借调过一次导游员之后,旅行社越过导游服务公司省去缴纳借调费用直接和导游员联系。这种现象直接导致导游服务公司丧失基本的推荐和管理功能。因此,应当规范导游服务公司和旅行社的合作模式。兼职导游员挂靠在导游服务公司,支付给公司挂靠费用,公司为其推荐带团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兼职导游不仅是导游服务公司的员工,也是其服务对象。因此,在导游服务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转中,要规范与旅行社的合作模式,为导游员提供大量的优质带团机会,为导游员提供导游业务提升项目和职业规划平台,加强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在人文关怀的基础上增强导游员对企业的归属感,培养挂靠导游的忠诚度。当然,在导游服务公司的经营中,也要树立企业的良好公众形象,提升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导游服务公司管理提升策略探究基于以上影响因子的分析,笔者就导游服务公司未来的管理提升策略进行深入探究:

(一)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是旅游企业的行业组织,特殊的角色决定了它特殊的作用。旅游行业协会作为桥梁和纽带,将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宣传贯彻到企业,也及时将旅游企业的意见想法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1)宣贯行业政策,订立行规公约。旅游行业协会熟悉整个旅游市场,因此,它对于宣传行业政策、加强旅游企业之间的交流,引导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监督企业合法经营等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3年9月27日,南京华丽导游管理中心、南京国旅翻译导游公司、江苏中旅导游服务公司等15家单位,联合发起正式成立南京旅游业协会导游分会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很好的尝试。根据章程,导游分会将在原导游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团结导游、服务导游、规范自律、互助维权”的职能,包括向会员宣贯行业政策,向政府反应会员合理诉求;订立导游行规公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参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为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提供建议。

(2)建立信用等级,监督企业经营。旅游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协调管理的重要单位,应根据公平、公正、客观、有效的原则制定行业信用等级制度。分级分等的对行业协会内的导游服务公司和导游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对合法诚信的企业和导游进行奖励,严厉打击信用等级差的单位和人员,使得旅游行业协会发挥起政府协管员、行业代言人的作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引导和鼓励旅游企业、导游员加入行业协会,自觉接受行业协会自律和旅游诚信体系统一管理。并且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向社会公布这些行业自律公约,让全社会进行全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进公司改制,组建导游派遣公司随着《旅游法》的深层推进,各地的旅游行业组织会不断发展壮大,旅游行业组织体系一旦成熟起来,导游服务公司将会与行业组织的界限彻底划清,导游服务公司只能派遣导游,而旅游行业组织全面负责旅行社专职导游以外的导游人员的执业申请以及证件相关业务。因此,导游服务公司的生存环境将会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行政管理职能彻底终止,同时随着“零负团费”经营模式的消失,旅行社将会越来越重视外聘兼职导游的服务技能和业务素质,导游服务公司只有通过培养优秀的导游人才,对导游辅以必要的人文关怀,才能够与旅行社建立友好稳定的关系,保证派遣的团量,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这里利益链的追求冲动必然促使导游服务公司加快公司制度改革的步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组建导游派遣公司,循序渐进的推进社会导游的劳务派遣制度。

(三)健全公司职能部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目前市场上很多导游服务公司并没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职能分工也没有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导游服务公司的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外联、派遣、财务、人事等常常混为一谈,一人多岗现象极为常见。这样的现状对导游服务公司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导游服务管理公司应构建起科学而有效的公司组织体系,各部门有效分工、各司其职。导游的社会化对导游服务公司未来的运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引领下,下设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对外联络业务部门、质量监控部门、导游管理部门、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导游心理咨询室等。建立起健全的组织体系之后,应进一步加大公司的市场开拓力度,拓展派遣业务类型。展开针对市场宣传活动,如一些景区和旅行社对导游服务公司的设立及其职能缺乏应有了解,很多导游服务公司还是凭着经营管理人员的人脉关系开展业务,这样人对人的传统业务拓展形式影响力太弱,导游公司作为新生力量在宣传方面应做到位,积极与媒体沟通并塑造社会导游形象。

(四)开发培训课程,创新导游培养方式纵观国内外,一些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都有自己的培训部门,甚至培训学校,定期开设导游员培训班,聘请各方面的专家讲授世界政治、经济、历史、地理、语言、文学艺术、救护等知识。对于离开学校的社会导游而言,参加培训是他们提高文化知识、学习经验教训技巧的重要途径。但我们的导游服务公司普遍存在重考前培训、轻在岗提高培训,且培训内容不切实际、欠科学合理。因此,导游服务公司对于导游员培训课程、培训方法的改革就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模式开发培训工作,创新导游人才培养模式:

1、多阶段培训模式。导游培训应采用多阶段培训模式,贯穿导游职业生涯,满足导游终身学习需要。导游培训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新导游人员上岗培训、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导游人员日常培训。

2、多元化分层培训模式。根据导游员工作年限和等级的不同,导游服务公司应开发适合不同层次导游需求的培训课程,帮助导游员更好的完成导游工作,并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比如引导导游向更高的导游级别晋升,成为多语种导游等。在培训课程开设过程中,兼顾新入职的见习导游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导游员以及资深导游员,将导游培训课程分层次递进式开展起来,保证所有注册导游在培训中都能汲取所需要的知识技能。

3、多主题培训模式。多主题培训主要围绕导游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三方面进行。通过室内培训授课和现场实践两种模式开展。不断提升导游的文化内涵和服务水平。导游服务管理公司应将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热点及时补充到培训内容中,不断调整已有培训内容。在做好导游培训工作的同时,导游服务公司要对培训过程进行跟踪,每位公司在职导游都应有自己的培训档案,将其具体培训信息记录在案,并根据每位导游的培训情况与其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作为导游服务公司年检和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完善绩效考核,拉开导游补贴差距模糊的绩效考核政策、经济性激励的缺失是导致绝大多数社会导游生活满意度低,职业态度冷淡的重要原因。导游最关心的收入、福利、社会保险、医疗等问题不能解决,造成了导游队伍离职率较高。新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社会导游激励保障制度。

1、保障导游员的最低带团津贴。众所周知,旅游行业淡旺季特征极其明显,对于导游工作来说,主要表现在旅游淡季团量少,很多导游赋闲在家,没有团可带;而旅游旺季,导游供不应求,工作强度大。在这样的现状下,导游员的收入不稳定。因此,作为导游这一社会职业,我们应保障社会导游的基本收入不能低于一定水平。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可以将导游职业等级纳入导游员的工资体系,并通过颁布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各等级导游员带团的基本补贴最低标准做出明文规定,确保导游员的基本带团收入,解决导游员的后顾之忧。

2、建立基于导游员职业等级制度的绩效管理体系。《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自实施以来,一直没有受到导游员的重视,原因在于导游等级并未和导游员的薪酬机制真正挂钩。要真正激发导游员提高自身职业等级的愿望就必须把导游等级作为导游员收入体系评价的重要因子,比如,我们可以结合导游入职年限将导游员进行分类,结合导游等级、日常带团表现、参加导游大赛获奖等因子来确定导游收入系数,以此为依据确定导游收入。导游服务公司要配合政府积极推进导游等级制度,并为高等级的导游员推荐优质旅游团,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引导导游员积极参加导游等级考试,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真正体现导游的“高等级优团质高酬劳”。

3、运用多种激励方法,提升员工职业满意度。员工满意,市场才能满意,企业才能长久发展。导游服务公司要通过各种激励方法,提升导游员的职业满意度。首先,导游服务公司要和导游员签证劳动合同,保证导游员的基本收入和各项社会保障,帮助导游员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其次,导游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多种激励措施,通过各种平台收集导游员日常工作的评价,如导游之间的评价、游客评价、旅游企业评价、导游服务公司评价等,评价高的导游员可以获得公司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如增加薪金、增加养老保险的缴付比例、培训进修等,通过这些措施,激励导游员通过优质服务获得公司和社会的认可,对自身和导游服务公司双方都有利。另外,赏罚分明,也要有有效的退出机制。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好的做法,如厦门建发旅游集团对内部导游进行星级评定,分为一到五星级的导游,定期对导游进行考核,采取升降级和末级淘汰制,一方面激发了导游的竞争意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促使导游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六)运用网络平台,采用公平推荐制度近几年,旅游市场信息技术发展非常迅猛,不管是传统还是在线的旅游企业都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来发展业务。导游服务公司也应该充分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对外,通过网络平台展示导游员的职业风采,对内,针对公司内部、合作企业以及主管单位之间开发内部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和内部管理。具体来说,导游服务公司应有自己独立域名的网站,有专门的网络信息维护部门,在公司网站中开设导游资源专栏,将导游员的基本信息、导游带团记录、专业特长、诚信报告、综合评价等内容放置在专栏内,导游服务公司应定期完善更新丰富导游资源库的内容,方便游客和旅游企业根据导游信息的检索内容,更全面了解导游员,自主灵活、方便快捷的挑选合适的导游员。笔者经过调研发现,在南京市的社会导游员中,接受导游服务公司派遣的人数只占到9.8%。在调查过程中,57.6%的人认为被推荐的是因为个人综合实力,36.2%的人认为能被推荐是因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关系。

由此可见,大部分导游服务公司在导游员的派团上是没有相关政策的。很多社会导游都认为导游服务公司在派团的做法上是无序且显示公平的,导游员缴纳挂靠费用给导游服务公司,但他们只负责收费,却没有为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做任何规划,在调查中,有80.3%的导游觉得只要能被派到更多的团,更换任何一家导游服务公司注册都是一样的。对于社会导游而言,带团是他们获得收入的唯一途径。他们十分重视导游服务公司的派团数量和质量。导游服务公司应制定出一套公平合理的推荐制度,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和旅游企业导游信息,加强与旅游企业的沟通联系,让公司的导游员都有更多的被派团的机会。为了确保导游市场的公平竞争,导游服务公司首先应对导游员按照语种进行分类,通过对导游知识、带团技能、应变能力、综合评价等多重角度将导游细分出相应档次,并进行排序,导游服务公司根据旅游企业用人要求,在派团时按照导游员的排序情况逐次推荐并循环。导游员每次带团结束后,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及时更新公司网络平台,为下一次推荐做准备。通过以上措施,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导游推荐制度和方法。

三、总结

公司服务论文范文第2篇

财产保险公司

摘要:保险公司有一句名言:“成于价格,败于服务”。客户服务是一个涉及公司员工素质、企业文化、工作流程等多方位的工作。客户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兴衰存亡。本文探讨其在体制、人事、制度及文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其客户服务质量的改革措施。

保险客户服务是指保险人在与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接触的阶段,通过畅通有效的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品质保证、合同义务履行、客户保全、纠纷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及基于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对客户的特别关注而提供的附加服务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1]售前服务是为潜在的消费者提供各种有关保险行业、保险产品的信息、资讯及咨询,免费举办讲座,协助客户进行风险规划、为客户量身设计保险等服务。售中服务即保险买卖过程中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协助投保人填投保单、保险条款的准确解释、带客户体检、送达保单、为客户办理自动交费手续等。售后服务即客户签单后为客户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免费咨询热线、客户回访、生存金给付、保险赔付、投诉处理、保全办理等。

保险属特殊服务行业,它较一般的商品其服务性更强。保险表面上买卖的是一纸合同,其实质交易的却是一种服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主要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服务贯穿于整个保险活动中,是保险的生命。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兴衰存亡。要客户购买保险就必须要他信任保险公司,要他信任公司就必须要他先感受到公司全面贴心的专业服务。目前,广大消费者对保险的理解还处在初级阶段,保险知识的普及也还远远不够,大多数人对保险还在抱观望态度,再加上各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大同小异,服务也就成为客户投保时的首选,因而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服务就显得更加重要。投保客户从一个公司转向另一个公司的原因,70%是服务质量问题;对客户服务不好,会造成94%的客户离去;没有解决客户的问题,会造成89%的客户离去;每个不满意的客户,平均会向9个亲友叙述其不愉快的经验,其亲友友会向别的人谈起,因而怠慢一位顾客,至少会影响40位潜在客户;而一个满意客户则会带来8笔潜在生意,其中至少会有一笔成交,且其成本是吸引一个新客户的1/6。[2]可见,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增加客户对保险的了解和认识,缩短保险公司与客户的距离,增强客户的信任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树立保险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好的客户服务使保险公司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满足客户需要,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续保率、增加新保单,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为保险公司带来销售,创造利润。所以,优质的服务,是一种“双赢”策略,即顾客满意、企业获利。相反,低劣的服务将严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流失原有客户群,导致保户退保、断交保费、拒绝续保以及失去客户源等一系列不良后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都是先上规模,后上管理,服务跟不上的。双流支公司作为其下属公司也不例外,其服务存在着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其体制、制度方面,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服务,就必须从人事、制度、管理、文化、体制等这些根源抓起。

公司服务论文范文第3篇

(一)现有旅游法律法规影响导游服务公司管理的两部法律法规分别是1999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2013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到《旅游法》,反映了立法者将导游服务公司去行政化的重大变革思路,这将会直接影响着导游服务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旅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可见,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比,该条款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一词替代了以往使用的“导游服务公司”,借鉴了旅游业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的做法,明确了社会导游管理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行业组织管理体制。根据《旅游法》精神,导游服务公司应当从2013年10月1日起停止导游人员注册,并且尽快完成注册导游的转出注册手续。

(二)导游服务人力资源状况目前,南京市导游队伍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南京共有22000多名导游,兼职导游占很大比例。南京导游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旅行机构的正式职工;二是持有导游证自身又是机关、高校、企业等单位的职工;三是有团就带的“自由战士”。其中,第三类导游在南京大概有四五千人。尽管导游人员的数量在逐步递增,但是导游队伍的质量却是不容乐观。调研结果显示:导游等级偏低、语种导游缺乏、学历背景参差不齐。无论是南京还是全国范围,导游资源的质量都有待提高。应建立起以中级导游员为主体的导游等级结构,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立体导游队伍。由此可见,要适应未来旅游市场对导游人员的需求,导游服务公司必须重视对导游素质提升的引导和管理。

(三)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导游服务公司与旅行社业界的合作关系较为不稳定,当旅行社从导游服务公司借调过一次导游员之后,旅行社越过导游服务公司省去缴纳借调费用直接和导游员联系。这种现象直接导致导游服务公司丧失基本的推荐和管理功能。因此,应当规范导游服务公司和旅行社的合作模式。兼职导游员挂靠在导游服务公司,支付给公司挂靠费用,公司为其推荐带团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兼职导游不仅是导游服务公司的员工,也是其服务对象。因此,在导游服务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转中,要规范与旅行社的合作模式,为导游员提供大量的优质带团机会,为导游员提供导游业务提升项目和职业规划平台,加强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在人文关怀的基础上增强导游员对企业的归属感,培养挂靠导游的忠诚度。当然,在导游服务公司的经营中,也要树立企业的良好公众形象,提升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导游服务公司管理提升策略探究

基于以上影响因子的分析,笔者就导游服务公司未来的管理提升策略进行深入探究:

(一)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是旅游企业的行业组织,特殊的角色决定了它特殊的作用。旅游行业协会作为桥梁和纽带,将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宣传贯彻到企业,也及时将旅游企业的意见想法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1)宣贯行业政策,订立行规公约。旅游行业协会熟悉整个旅游市场,因此,它对于宣传行业政策、加强旅游企业之间的交流,引导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监督企业合法经营等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3年9月27日,南京华丽导游管理中心、南京国旅翻译导游公司、江苏中旅导游服务公司等15家单位,联合发起正式成立南京旅游业协会导游分会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很好的尝试。根据章程,导游分会将在原导游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团结导游、服务导游、规范自律、互助维权”的职能,包括向会员宣贯行业政策,向政府反应会员合理诉求;订立导游行规公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参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为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提供建议。

(2)建立信用等级,监督企业经营。旅游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协调管理的重要单位,应根据公平、公正、客观、有效的原则制定行业信用等级制度。分级分等的对行业协会内的导游服务公司和导游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对合法诚信的企业和导游进行奖励,严厉打击信用等级差的单位和人员,使得旅游行业协会发挥起政府协管员、行业代言人的作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引导和鼓励旅游企业、导游员加入行业协会,自觉接受行业协会自律和旅游诚信体系统一管理。并且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向社会公布这些行业自律公约,让全社会进行全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进公司改制,组建导游派遣公司随着《旅游法》的深层推进,各地的旅游行业组织会不断发展壮大,旅游行业组织体系一旦成熟起来,导游服务公司将会与行业组织的界限彻底划清,导游服务公司只能派遣导游,而旅游行业组织全面负责旅行社专职导游以外的导游人员的执业申请以及证件相关业务。因此,导游服务公司的生存环境将会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行政管理职能彻底终止,同时随着“零负团费”经营模式的消失,旅行社将会越来越重视外聘兼职导游的服务技能和业务素质,导游服务公司只有通过培养优秀的导游人才,对导游辅以必要的人文关怀,才能够与旅行社建立友好稳定的关系,保证派遣的团量,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这里利益链的追求冲动必然促使导游服务公司加快公司制度改革的步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组建导游派遣公司,循序渐进的推进社会导游的劳务派遣制度。

(三)健全公司职能部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目前市场上很多导游服务公司并没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职能分工也没有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导游服务公司的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外联、派遣、财务、人事等常常混为一谈,一人多岗现象极为常见。这样的现状对导游服务公司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导游服务管理公司应构建起科学而有效的公司组织体系,各部门有效分工、各司其职。导游的社会化对导游服务公司未来的运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引领下,下设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对外联络业务部门、质量监控部门、导游管理部门、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导游心理咨询室等。建立起健全的组织体系之后,应进一步加大公司的市场开拓力度,拓展派遣业务类型。展开针对市场宣传活动,如一些景区和旅行社对导游服务公司的设立及其职能缺乏应有了解,很多导游服务公司还是凭着经营管理人员的人脉关系开展业务,这样人对人的传统业务拓展形式影响力太弱,导游公司作为新生力量在宣传方面应做到位,积极与媒体沟通并塑造社会导游形象。

(四)开发培训课程,创新导游培养方式纵观国内外,一些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都有自己的培训部门,甚至培训学校,定期开设导游员培训班,聘请各方面的专家讲授世界政治、经济、历史、地理、语言、文学艺术、救护等知识。对于离开学校的社会导游而言,参加培训是他们提高文化知识、学习经验教训技巧的重要途径。但我们的导游服务公司普遍存在重考前培训、轻在岗提高培训,且培训内容不切实际、欠科学合理。因此,导游服务公司对于导游员培训课程、培训方法的改革就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模式开发培训工作,创新导游人才培养模式:

1、多阶段培训模式。导游培训应采用多阶段培训模式,贯穿导游职业生涯,满足导游终身学习需要。导游培训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新导游人员上岗培训、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导游人员日常培训。

2、多元化分层培训模式。根据导游员工作年限和等级的不同,导游服务公司应开发适合不同层次导游需求的培训课程,帮助导游员更好的完成导游工作,并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比如引导导游向更高的导游级别晋升,成为多语种导游等。在培训课程开设过程中,兼顾新入职的见习导游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导游员以及资深导游员,将导游培训课程分层次递进式开展起来,保证所有注册导游在培训中都能汲取所需要的知识技能。

3、多主题培训模式。多主题培训主要围绕导游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三方面进行。通过室内培训授课和现场实践两种模式开展。不断提升导游的文化内涵和服务水平。导游服务管理公司应将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热点及时补充到培训内容中,不断调整已有培训内容。在做好导游培训工作的同时,导游服务公司要对培训过程进行跟踪,每位公司在职导游都应有自己的培训档案,将其具体培训信息记录在案,并根据每位导游的培训情况与其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作为导游服务公司年检和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完善绩效考核,拉开导游补贴差距模糊的绩效考核政策、经济性激励的缺失是导致绝大多数社会导游生活满意度低,职业态度冷淡的重要原因。导游最关心的收入、福利、社会保险、医疗等问题不能解决,造成了导游队伍离职率较高。新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社会导游激励保障制度。

1、保障导游员的最低带团津贴。众所周知,旅游行业淡旺季特征极其明显,对于导游工作来说,主要表现在旅游淡季团量少,很多导游赋闲在家,没有团可带;而旅游旺季,导游供不应求,工作强度大。在这样的现状下,导游员的收入不稳定。因此,作为导游这一社会职业,我们应保障社会导游的基本收入不能低于一定水平。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可以将导游职业等级纳入导游员的工资体系,并通过颁布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各等级导游员带团的基本补贴最低标准做出明文规定,确保导游员的基本带团收入,解决导游员的后顾之忧。

2、建立基于导游员职业等级制度的绩效管理体系。《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自实施以来,一直没有受到导游员的重视,原因在于导游等级并未和导游员的薪酬机制真正挂钩。要真正激发导游员提高自身职业等级的愿望就必须把导游等级作为导游员收入体系评价的重要因子,比如,我们可以结合导游入职年限将导游员进行分类,结合导游等级、日常带团表现、参加导游大赛获奖等因子来确定导游收入系数,以此为依据确定导游收入。导游服务公司要配合政府积极推进导游等级制度,并为高等级的导游员推荐优质旅游团,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引导导游员积极参加导游等级考试,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真正体现导游的“高等级优团质高酬劳”。

3、运用多种激励方法,提升员工职业满意度。员工满意,市场才能满意,企业才能长久发展。导游服务公司要通过各种激励方法,提升导游员的职业满意度。首先,导游服务公司要和导游员签证劳动合同,保证导游员的基本收入和各项社会保障,帮助导游员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其次,导游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多种激励措施,通过各种平台收集导游员日常工作的评价,如导游之间的评价、游客评价、旅游企业评价、导游服务公司评价等,评价高的导游员可以获得公司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如增加薪金、增加养老保险的缴付比例、培训进修等,通过这些措施,激励导游员通过优质服务获得公司和社会的认可,对自身和导游服务公司双方都有利。另外,赏罚分明,也要有有效的退出机制。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好的做法,如厦门建发旅游集团对内部导游进行星级评定,分为一到五星级的导游,定期对导游进行考核,采取升降级和末级淘汰制,一方面激发了导游的竞争意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促使导游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六)运用网络平台,采用公平推荐制度近几年,旅游市场信息技术发展非常迅猛,不管是传统还是在线的旅游企业都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来发展业务。导游服务公司也应该充分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对外,通过网络平台展示导游员的职业风采,对内,针对公司内部、合作企业以及主管单位之间开发内部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和内部管理。具体来说,导游服务公司应有自己独立域名的网站,有专门的网络信息维护部门,在公司网站中开设导游资源专栏,将导游员的基本信息、导游带团记录、专业特长、诚信报告、综合评价等内容放置在专栏内,导游服务公司应定期完善更新丰富导游资源库的内容,方便游客和旅游企业根据导游信息的检索内容,更全面了解导游员,自主灵活、方便快捷的挑选合适的导游员。笔者经过调研发现,在南京市的社会导游员中,接受导游服务公司派遣的人数只占到9.8%。在调查过程中,57.6%的人认为被推荐的是因为个人综合实力,36.2%的人认为能被推荐是因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关系。由此可见,大部分导游服务公司在导游员的派团上是没有相关政策的。很多社会导游都认为导游服务公司在派团的做法上是无序且显示公平的,导游员缴纳挂靠费用给导游服务公司,但他们只负责收费,却没有为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做任何规划,在调查中,有80.3%的导游觉得只要能被派到更多的团,更换任何一家导游服务公司注册都是一样的。对于社会导游而言,带团是他们获得收入的唯一途径。他们十分重视导游服务公司的派团数量和质量。导游服务公司应制定出一套公平合理的推荐制度,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和旅游企业导游信息,加强与旅游企业的沟通联系,让公司的导游员都有更多的被派团的机会。为了确保导游市场的公平竞争,导游服务公司首先应对导游员按照语种进行分类,通过对导游知识、带团技能、应变能力、综合评价等多重角度将导游细分出相应档次,并进行排序,导游服务公司根据旅游企业用人要求,在派团时按照导游员的排序情况逐次推荐并循环。导游员每次带团结束后,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及时更新公司网络平台,为下一次推荐做准备。通过以上措施,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导游推荐制度和方法。

三、总结

公司服务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负荷平衡电位基准点TN-S单点接地防静电接地统一接地体

在建筑物供配电设计中,接地系统设计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它关系到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不管哪类建筑物,在供电设计中总包含有接地系统设计。而且,随着建筑物的要求不同,各类设备的功能不同,接地系统也相应不同。尤其进入90年代后,大量的智能化楼宇的出现对接地系统设计提出了许多新的内容。在常用的几种接地方式中,哪一种能够适合智能化楼宇呢?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下面几种接地系统。

1.TN-C系统

TN-C系统被称之为三相四线系统,该系统中性线N与保护接地PE合二为一,通称PEN线。这种接地系统虽对接地故障灵敏度高,线路经济简单,但它只适合用于三相负荷较平衡的场所。智能化大楼内,单相负荷所占比重较大,难以实现三相负荷平衡,PEN线的不平衡电流加上线路中存在着的由于荧光灯、晶闸管(可控硅)等设备引起的高次谐波电流,在非故障情况下,会在中性线N上叠加,使中性线N电压波动,且电流时大时小极不稳定,造成中性点接地电位不稳定漂移。不但会使设备外壳(与PEN线连接)带电,对人身造成不安全,而且也无法取到一个合适的电位基准点,精密电子设备无法准确可靠运行。因此TN-C接地系统不能作为智能化建筑的接地系统。

2.TN-C-S系统

TN-C-S系统由两个接地系统组成,第一部分是TN-C系统,第二部分是TN-S系统,分界面在N线与PE线的连接点。该系统一般用在建筑物的供电由区域变电所引来的场所,进户之前采用TN-C系统,进户处做重复接地,进户后变成TN-S系统。TN-C系统前面已做分析。TN-S系统的特点是:中性线N与保护接地线PE在进户时共同接地后,不能再有任何电气连接。该系统中,中性线N常会带电,保护接地线PE没有电的来源。PE线连接的设备外壳及金属构件在系统正常运行时,始终不会带电.因此TN-S接地系统明显提高了人及物的安全性.同时只要我们采取接地引线,各自都从接地体一点引出,及选择正确的接地电阻值使电子设备共同获得一个等电位基准点等措施,那么TN-C-S系统可以作为智能型建筑物的一种接地系统。

3.TN-S系统

TN-S是一个三相四线加PE线的接地系统。通常建筑物内设有独立变配电所时进线采用该系统。TN-S系统的特点是,中性线N与保护接地线PE除在变压器中性点共同接地外,两线不再有任何的电气连接。中性线N是带电的,而PE线不带电。该接地系统完全具备安全和可靠的基准电位。只要象TN-C-S接地系统,采取同样的技术措施,TN-S系统可以用作智能建筑物的接地系统。如果计算机等电子设备没有特殊的要求时,一般都采用这种接地系统。

4.TT系统

通常称TT系统为三相四线接地系统。该系统常用于建筑物供电来自公共电网的地方。TT系统的特点是中性线N与保护接地线PE无一点电气连接,即中性点接地与PE线接地是分开的。该系统在正常运行时,不管三相负荷平衡不平衡,在中性线N带电情况下,PE线不会带电。只有单相接地故障时,由于保护接地灵敏度低,故障不能及时切断,设备外壳才可能带电。正常运行时的TT系统类似于TN-S系统,也能获得人与物的安全性和取得合格的基准接地电位。随着大容量的漏电保护器的出现,该系统也会越来越作为智能型建筑物的接地系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公共电网的电源质量不高,难以满足智能化设备的要求,所以TT系统很少被智能化大楼采用。

5.IT系统

IT系统是三相三线式接地系统,该系统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或经阻抗接地,无中性线N,只有线电压(380V),无相压压(220V),保护接地线PE各自独立接地。该系统的优点是当一相接地时,不会使外壳带有较大的故障电流,系统可以照常运行。缺点是不能配出中性线N。因此它是不适用于拥有大量单相设备的智能化大楼的。

在智能化楼宇内,要求保护接地的设备非常多,有强电设备,弱电设备,以及一些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导电设备与构件,均必须采用有效的保护接地。如果采用TN-C系统,将TN-C系统中的N线同时用做接地线;或者在TN-S系统中将N线与PE线接在一起,再连接到底板上去;再或不设置电子设备的直流接地引线,而将直流接地直接接到PE线上;有的干脆把N线、PE线、直流接地线混接在一起。以上这些做法都是不符合接地要求的,且是错误的。前面已经分析过,在智能化大楼内,单相用电设备较多,单相负荷比重较大,三相负荷通常是不平衡的,因此在中性线N中带有随机电流。另外,由于大量采用荧光灯照明,其所产生的三次谐波叠加在N线上,加大了N线上的电流量,如果将N线接到设备外壳上,会造成电击或火灾事故;如果在TN-S系统中将N线与PE线连在一起再接到设备外壳上,那么危险更大,凡是接到PE线上的设备,外壳均带电;会扩大电击事故的范围;如果将N线、PE线、直流接地线均接在一起除会发生上述的危险外,电子设备将会受到干扰而无法工作。因此智能建筑应设置电子设备的直流接地,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及普通建筑也应具备的防雷保护接地。

下面,我们接着分析一下智能化楼宇应采取的各种接地措施。

1.防雷接地:为把雷电流迅速导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叫作防雷接地。

智能化楼宇内有大量的电子设备与布线系统,如通信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保安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等,以及他们相应的布线系统。从已建成的大楼看,大楼的各层顶板,底板,侧墙,吊顶内几乎被各种布线布满。这些电子设备及布线系统一般均属于耐压等级低,防干扰要求高,最怕受到雷击的部分。不管是直击,串击,反击都会使电子设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或严重干扰。因此对智能化楼宇的防雷接地设计必须严密,可靠。智能化楼宇的所有功能接地,必须以防雷接地系统为基础,并建立严密,完整的防雷结构。

智能建筑多属于一级负荷,应按一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设计,接闪器采用针带组合接闪器,避雷带采用25×4(mm)镀锌扁钢在屋顶组成≤10×10(m)的网格,该网格与屋面金属构件作电气连接,与大楼柱头钢筋作电气连接,引下线利用柱头中钢筋,圈梁钢筋,楼层钢筋与防雷系统连接,外墙面所有金属构件也应与防雷系统连接,柱头钢筋与接地体连接,组成具有多层屏蔽的笼形防雷体系。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防止雷击损坏楼内设备,而且还能防止外来的电磁干扰。

各类防雷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一般应根据落雷时的反击条件来确定。防雷装置如与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如阻抗,电阻等)与大地作金属连接,称为工作接地。

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线)接地。N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混接;也不能与PE线连接。

在高压系统里,采用中性点接地方式可使接地继电保护准确动作并消除单相电弧接地过电压。中性点接地可以防止零序电压偏移,保持三相电压基本平衡,这对于低压系统很有意义,可以方便使用单相电源。

3.安全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些金属构件,用PE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PE线与N线连接。

在智能化楼宇内,要求安全保护接地的设备非常多,有强电设备,弱电设备,以及一些非带电导电设备与构件,均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接地措施。当没有做安全保护接地的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时,其外壳有可能带电。如果人体触及此电气设备的外壳就可能被电击伤或造成生命危险。如图6所示。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接地短路电流经人身,大地流回中性点;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接地电流经人体流入大地,并经线路对地电容构成通路,这两种情况都能造成人身触电。

如果装有接地装置的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使外壳带电时,接地短路电流将同时沿着接地体和人体两条通路流过,Id=Id'+IR,我们知道:在一个并联电路中,通过每条支路的电流值与电阻的大小成反比,即,

式中:Id—接地回路中的电流总值

Id'—沿接地体流过的电流

IR—流经人体的电流

rR—人体的电阻

rd—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由上式可以看出,接地电阻越小,流经人体的电流越小,通常人体电阻要比接地电阻大数百倍经过人体的电流也比流过接地体的电流小数百倍。当接地电阻极小时,流过人体的电流几乎等于零。即Id≈Id'。实际上,由于接地电阻很小,接地短路电流流过时所产生的压降很小,所以设备外壳对大地的电压是不高的。人站在大地上去碰触设备的外壳时,人体所承受的电压很低,不会有危险。

加装保护接地装置并且降低它的接地电阻,不仅是保障智能建筑电气系统安全,有效运行的有效措施,也是保障非智能建筑内设备及人身安全的必要手段。

4.直流接地:在一幢智能化楼宇内,包含有大量的计算机,通讯设备和带有电脑的大楼自动化设备。在这些电子设备在进行输入信息,传输信息,转换能量,放大信号,逻辑动作,输出信息等一系列过程中都是通过微电位或微电流快速进行,且设备之间常要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工作。因此为了使其准确性高,稳定性好,除了需有一个稳定的供电电源外,还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基准电位。可采用较大截面的绝缘铜芯线作为引线,一端直接与基准电位连接,另一端供电子设备直流接地。该引线不宜与PE线连接,严禁与N线连接。

5.屏蔽接地与防静电接地:在智能化楼宇内,电磁兼容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为了避免所用设备的机能障碍,避免甚至会出现的设备损坏,构成布线系统的设备应当能够防止内部自身传导和外来干扰。这些干扰的产生或者是因为导线之间的耦合现象,或者是因为电容效应或电感效应。其主要来源是超高电压,大功率幅射电磁场,自然雷击和静电放电。这些现象会对设计用来发送或接收很高传输频率的设备产生很大的干扰。因此对这些设备及其布线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免受来自各种方面的干扰。屏蔽及其正确接地是防止电磁干扰的最佳保护方法。可将设备外壳与PE线连接;导线的屏蔽接地要求屏蔽管路两端与PE线可靠连接;室内屏蔽也应多点与PE线可靠连接。防静电干扰也很重要。在洁净、干燥的房间内,人的走步、移动设备,各自磨擦均会产生大量静电。例如在相对湿度10~20%的环境中人的走步可以积聚3.5万伏的静电电压、如果没有良好的接地,不仅仅会产生对电子设备的干扰,甚至会将设备芯片击坏。将带静电物体或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非绝缘体)通过导静电体与大地构成电气回路的接地叫防静电接地。防静电接地要求在洁静干燥环境中,所有设备外壳及室内(包括地坪)设施必须均与PE线多点可靠连接。

公司服务论文范文第5篇

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坚持“文化建所、文化兴所”,大力建设优秀律师事务所文化。经过十年的发展,**所由创建初期只有3名律师的小所,发展壮大到目前有23名执业律师,7名合伙人,机构健全,有自有办公场所,享有良好声誉的规模所。2005年**所被评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律师业务的发展是事务所发展的根本。如何巩固和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根据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的状况,我们审时度势,坚持和强化专业分工,努力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所的几点探索性做法。

一、实行律师服务专业化

**所坚持走律师专业化分工的路子。2004年,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较早实行了专业分工,设立了公司业务部、刑事业务部、民商部、房地产和行政业务部六个专业部室,知识产权和医疗纠纷两个专业小组。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们尝到了专业分工的甜头,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随着专业化分工的深入,**所已培养了一批学有专长的专业律师,有几名律师还兼有注册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保险资格人等专业技术职称。在公司制改造、房地产、知识产权和医疗纠纷等领域,**所均发挥了较强的优势,了多起专业性较强的新型案件。目前,我所的专业化服务工作走在了律师业的前列。

二、规范律师专业化分工工作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化分工的优势,我们对各专业领域的服务进行了规范,针对不同专业特点,各专业部室制定了专业工作规范流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上,我们采取鼓励自学,聘请专家讲课和派专业律师进修结合等方式,努力提高律师专业服务水平。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每周周六例会我们实行专业部室轮值制度,由专业部室自主提出关于本专业的会议议题进行学习和讨论。为了宣传和开拓业务,我们不定期派专业小组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宣传和介绍,我们还开展了每年每个律师“一个专业案例、一篇专业论文”的“两个一”活动。上述举措提高了律师专业分工的兴趣和水平,为我所实行良好的专业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法律理论研讨制度化

良好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浓厚的学风是提高律师业务专业水平,形成律师事务所特色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所高度重视法律理论研讨工作,制定了律师撰写论文的硬性指标和激励措施。经过长期培育,**所形成了浓厚的理论研讨风气。自1999年以来,我所连续五年在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其中获论文一等奖一篇、二等奖三篇,三等奖十五篇。四次在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上宣读了论文和答辩。并有两篇论文分别入选中国律师产业化发展理论研讨会和华东地区第十八次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了重点交流和答辩。《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改革的初步设想》和《律师,司法公权利的制衡者》两篇论文分别获得了第四届、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在2005年第十五次全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论活动中,**所提交论文九篇,一篇获二等奖,两篇获三等奖,由于**所在理论研讨中的突出成绩,被省律协评为先进单位,获组织奖。

在今年的律师理论研讨活动中,我所又有一篇论文获二等奖,两篇论文获三等奖。值得一提的是,获奖论文均是专业律师撰写的关于本专业论题的论文。

**所在规范法律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律服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先后担任了科技大学、**医学院、**学院、岱岳区政府、市信访局、光彩投资有限公司、莱芜市王子集团等七十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市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由于很好地开展了律师服务业专业分工工作,我所专业服务特色日益凸现。在房地产领域,我们通过与兄弟所竞争,中标担任省重点建设项目光彩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最大的房地产公司提供立项、招投标、房屋销售、建设工程、物业管理等全程法律服务。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专业特色在开拓市场方面的独特功效。

在公司法律服务方面,我所服务领域延伸到了外地市。诸如,升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莱芜市王子集团公司改制案,新加坡ABN国际投资公司收购企业案,市首例跑马场韩国外商并购案。在知识产权领域,我所了有较大影响的《**大典》著作权纠纷案,为弘扬**文化做出了贡献。我所还了多起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纠纷案。在2004年市中级法院全年受理的六起知识产权案中,有三起就是我所的。由于我们专业分工下手早,我所知识产权的业务能力在法院产生了积极影响。目前,专业化较强的非诉讼案件和诉讼案件成为

我所律师的首选目标,广大律师取舍有效,慕名前来聘请我所律师的当事人络绎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