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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管理范文精选

工商注册管理

工商注册管理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

(六)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十八条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第二十条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实收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第二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第二十二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予以处罚。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罚。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投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

工商注册管理范文第2篇

一、继续深入宣传、学习《行政许可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我国现行行政体制的改革起到了规范和推动作用,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契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登记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检验,对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实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一是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法律学习,进一步规范企业注册登记行为。局机关专门派人参加了省、市工商局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资料,深刻领会该法的内涵,并进行了考试以检测学习效果。二是通过清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将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依据、标准、条件制作成公示栏,在基层工商所注册登记显著位置上进行公示宣传。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登记窗口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对企业提供快捷的办照服务。县局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来办理登记的企业“不说不行”,“只说怎样才行”,耐心细致做好国家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竭力帮助企业办实事、好事。在文件材料基本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和“一次说清”、“一次告知清楚”,不因业务不熟而增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往返次数。

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系统、全面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在贯彻实施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法许可与创新工作的关系,对行政许可法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及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绝不随意操作;对行政许可法尚未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的,则要,根据立法的原意和原则性规定,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落实。二是处理好规范行为与强化监管的关系,做到既不越轨、也不缺位。三是处理好履行职责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注意从执法体制、操作规程、监督机制和队伍管理等方面,深入研究对违法违规许可责任的风险防范和救济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其次、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确立的重要制度,推动实施工作到位。工商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许可。凡是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许可项目,坚决不再实施。二是公开、透明。在现有政务公开措施的基础上、还将通过现代化信息渠道,更加主动、全面、真实地公示相关信息,积极提供查询服务,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三是便民、高效。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制度的规定,简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四是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许可。五是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强化对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既要纠正“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问题,也要改进监管方式,防止出现“过度监管”扰民的现象。第三、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相关工作,确保配套措施到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抓紧建立健全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决定各个过程、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有关制度,把有关工作规程、要求尽可能具体化,以便操作。同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激励和约束干部依法许可、文明许可、高效许可、廉洁许可。

二、加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做到“三严格”、“三禁止”,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项目,审批中特别严格把关。一是严把前置许可关。严格审查前置许可的有效期限、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严把验资报告审查关,审查验资机构资格、验资报告中有无验资单位印章及注册会计师的盖章签字,现金出资有无银行的缴款凭证并加盖印章,实物出资有无实物清单及单据;三是严把投资主体审查关,审查投资人的职业状况和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四是严把企业“退出”关,凡需要注销的企业,由企业填报注销表,明确债权债务责任,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交回执照、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然后再予办理;五是认真做好企业(公司)变更登记,变更时,凡需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提供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再按程序变更登记。为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及时印制了企业登记需用的《受理通知书》、《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通知书》等七种法定告知文书,对于企业登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严格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要求印制了《一次性告知书》,以方便企业办事,也为“一次性告知清楚”奠定了基础;同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6个工商所进行了委托,全权委托其负责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对每个工商所分别委托受理审查人员和核准人员各一名,履行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的职责。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严格执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受委托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好职责,同时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核准、谁负责”的登记责任追究制。一年来,共办理各类企业设立登记24户,变更登记29户,注销登记44户,使全县企业总数达到383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291户,变更登记653户,注销登记715户,使全县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3172户。

三、严格年检、验(换)照制度,认真做好年检、验(换)照工作

为了搞好今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县局领导非常重视,于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就组织召开了由各工商所所长和企业、个体登记人员参加的年检、验(换)照工作动员会,并对年检、验(换)照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特别是对年检、验照工作的时间和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强调于三月三十一日前基本结束全县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同时可因地制宜实行滚动验照贴花;于四月三十日前结束全县各类企业的年检工作。会议以后,各工商所对今年的年检、验(换)照工作十分重视,认识统一、行动迅速,一是召开了工商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县局年检、验(换)照工作会议精神,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有关年检、验(换)照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统一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认识,同时在会议上对年检、验(换)照工作进行了具体的人员分工,要求全体同志在该项工作中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做到齐心协力,打好总体战,确保年检、验(换)照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各工商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年检、验(换)照的有关规定,使各类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做到心中有数,按时办理;三是在年检、验(换)照工作中,各工商所所长都亲自上阵,逐户进行清理,遇到问题当场处理,对年检、验(换)照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针对部分特种行业前置许可的有关规定,凡前置许可证件不齐的,要求限期补齐后方可通过年检、验(换)照。通过全局及各工商所的努力,我县个体工商户验(换)照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应验照的个体工商户3594户,实际通过验照贴花的个体工商户3450户,验照率达到了96%。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企业的属地监管制度,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切实履行企业登记管理的职责,对各类企业的年检过程中全部实行实地年检,从而确保年检资料的真实性,防患于未然。通过企业注册分局和各工商所的共同努力,使我局的企业年检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全县应年检企业402户,实检企业391户,年检率97%。

四、整理规范企业档案、建立完善“经济户口”

按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逐步建立分级登记管理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的要求,我局狠抓了规范企业档案,建立完善“经济户口”工作。一是在过去建立“经济户口”的基础上,利用成功的经验,今年在办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过程中,各所和企业注册分局都分别即时的建好“经济户口”,上半年,结合对个体商户的验照,重新建立建全了全县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3100户,形成了局、所联动,属地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二是整理规范企业档案,充分利用企业登记资料为查询单位服务,为司法部门办理案件、破产企业破产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于7月1日至10月底,由企业注册分局负责,对我局的企业档案进行全面清理,一是清理企业的前置许可,凡发现不齐或过期的,要求企业及时补齐,否则责令其作变更登记,二是对微机数据录入不齐的进行完善,从而为企业分类监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强化企业分类监管,促进职能到位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企业信用分类监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我局以x工商x[2005]6号制发了《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局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措施,充分依托“金信工程”、整合信用信息、确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并做了明确分工,县局办公室做好股室、队的协调、统筹、宣传工作;企业注册分局负责各类企业登记资料的录入,同时指导各工商所做好企业回访、年检及资料的录入;市场股负责并指导对市场主体的动产抵押情况、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各类市场主体广告行为、商标使用等资料的录入;经检大队负责并指导公平交易行为资料的录入;私营企业协会并指导各类市场主体银行信用等级、依法纳税情况以及其他与信用相关的企业情况资料的录入;同时提出了具体考核的标准,县局将结合业务工作网上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各项数据的收集、录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严格奖惩。

六、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

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深入开展深化“两满意”活动,以“为人民办事,让人民满意”为目标,改进注册登记工作,切实转变我们的工作职能,优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通过法制教育和作风整顿,推行“五项服务”,严禁“四不准”,大力打造登记注册“窗口”形象,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水平,更好地优化投资环境,让投资者都能切切实实感受到工商部门高质量的登记注册服务,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五项服务”分别为:咨询服务,即通过大厅咨询窗口,主动辅导企业了解办照程序、填写登记表格;延时服务,即要求登记窗口的工商干部即使受理时间已过,也必须接待完最后一个受理对象,避免企业往返奔波和等候;上门服务,即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上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实际上延伸了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即时服务,即无论企业何时来办事,只要合情合理,就不能以窗口工作时间未到或已过为理由加以拒绝,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确保两小时内企业能领到《营业执照》;规范服务,即在登记注册窗口做到政策口径统一、人员着装规范、受理依据规范等。“四不准”是指不准强制征订报纸;不准“搭车”收取费用;不准收取咨询服务费;不准指定或介绍中介机构验资和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上述宗旨,积极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效果。例如:在对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等外地来梓投资的企业,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热情服务,在认真,审查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后,及时报请局长审核,前后不到两小时,企业就领到了《营业执照》,受到了投资人称赞。今年四月,对于xx来xx投资兴办的“xx有限公司”,为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妥一切手续,以便在xxxxx之前以崭新的面貌喜迎八方来客,我局局长亲自指导,要求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全力抓好此事,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从指导企业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拟写公司章程、填写表册、办理验资报告等方面全程服务,使企业从取名、准备资料到领到营业执照只用了三天时间,从而按时上报了各种材料,从而切实做到了把依法登记与优质服务有机相结合。不仅如此,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登记和“放手发展、积极支持、合理引导、规范经营”并重方针,在登记中尽力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开辟注册登记的“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全年共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投资办理个体工商户180户,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投资兴办私营企业2户。今年来,个体工商户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有206人;被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有172人。认真落实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优化惠政策,从政策、服务等方面多种形式地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私经济或到个私企业中实现再就业,工商部门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登记费、市场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10.3万元。

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我局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企业年检严历查处企业违法行为。通过对涉及安全生产及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和行业的严格审查,确保前置审批文件齐备,从而避免责任事故发生,同时通过实地年检,对名存实亡的企业、逾期未报送年检资料的企业,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内予以处罚,不随意降低标准。在开展对企业的年检过程中,对“xxxxx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由于未按时报送年检资料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款6300元,其中私营企业8户、处罚款6100元。

同时,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医疗机构、网吧、非煤矿山等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局组织力量对我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单位进行彻底清理,按单位名称、证照齐全、有照无证、有证无照、无照无证几种情况分别造册,从而做到了家底清,责任明,为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通过清理,我县目前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户,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3户,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有24家,其中成品油经营10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均取得了相应的其它许可手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申报,正在办理之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结合xx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内部传真《关于开展网吧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周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开展查处取缔活动,取得初步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已登记网吧6户,其中,由于投资主体变而办理变更登记的2户,已登记注册但不符合场所设置规定的网吧业1户,责令其另行选择符合规定的经营地点,办理变更登记。7月30日,在文化、公安的配合下,查获了××镇一隐蔽的后房内查获了一地下“黑网吧”,在不到10平方的小屋内,摆放着七、八台电脑,十多个未成年人站的站、坐的坐,挤在一起上网聊天、玩游戏,对其进行了没收电脑七台、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加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该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和省、市工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于四月份开展了对全县范围的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通过各工商所积极的宣传工作,向个体诊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主认识,强化依法经营观念,深入大街小巷,调查个体诊所的分部情况,对所有诊所的办照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对诊所应办照而未办的诊所,动员诊所业主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利用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之机,加大对个体诊所的检查力度,限期办照。通过清理整治,对96户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规范了主体资格,使个体诊所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根治。

加强对非煤矿山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主要涉及砖厂,对全县24户砖厂进行了专项清理,对前置许可手续进行了完善,并督促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商注册管理范文第3篇

一、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新法规

今年,是落实新的《公司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第一年,同时又恰逢换照和新软件的使用,这对企业登记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我带领全科同志一起学习,尽快学好并掌握新的《公司法》和《企业年检办法》,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正确实施并运用到注册登记和年检中去,这是圆满完成今年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登记质量,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关键。

二、认真开展企业年检工作

为确保年检顺利开展我科狠抓了工作作风的改变,在上门服务上下功夫,加大了服务举措的创新,大力推广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建立跟踪服务制、联系点制、联络员制。为确保年检顺利开展我科狠抓了工作作风的改变,在上门服务上下功夫,加大了服务举措的创新,大力推广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建立跟踪服务制、联系点制、联络员制。对128户企业上门年检、对32户企业进行预约服务,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2008年度应检内资企业390户,注销9户,实检253户,年检率67.2。应检私营企业562户,注销22户,实检399户,年检率75。对在年检中未及时提交年检材料和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的6户企业进行了处理,罚款11万。

三、认真开展登记注册,把好市场准入关

1、对市场准入行为的监管。由于新《公司法》、新《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颁布,公司条件放宽,办理公司的企业增多,但我们还是认真受理,依法办事,截止日前今年办理私营企业营业执照*户,从业人员737人,注册资金*万元(其中有限公司54户,合伙企业16户,独资企业28户);内资营业执照*户,从业人员96人,注册资金31万元。

2、对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对不按时提交2007年度年检材料的47户企业我们吊销了营业执照,其中私营33户,内资14户。同时注销企业31户,其中内资9户,私营22户。对未按时提交2008年度年检材料的79户企业进行了吊销。

3、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根据省、市局通知,我们对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准入已委托基层工商分局登记,并监管,截至目前各分局今年共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户*户,从业人员953人,注册资金*万元,注销4户。

四、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活动

1、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省市局通知,我们分别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活动、“规范烟花爆竹流通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车辆非法改装整顿工作”、“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对涉油企业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等一系列专项整顿工作,有限的遏制了不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现在正在和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技术监督局、电力局一起对我县的非煤矿山进行联合检查。

2、认真贯彻落实解决农民工问题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们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企业185户,没有发现企业有托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劳动部门调查的2户企业如实提供了详细资料。同时严厉打击“黑职介”,为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再就业工作。根据省、市局通知我们继续开展下岗再就业工作,全年各分局为下岗再就业职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户,减免各项费用*万元。

五、廉洁从政,认真搞好行风建设工作

一是带头学习,陶冶情操,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不贪小便宜,从不在街道上贱卖、赊欠物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由于我所在的注册管理科担任市场准入关,一些企业有的为简化手续、减少程序,有的因超期年检时少处罚或免于处罚,或为谢我办了执照想请吃饭或送一些物品,都被我一一谢绝,今年以来共拒请20余次,拒收礼品或现金2000余元。

工商注册管理范文第4篇

一、继续深入宣传、学习《行政许可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我国现行行政体制的改革起到了规范和推动作用,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契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登记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检验,对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实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一是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法律学习,进一步规范企业注册登记行为。局机关专门派人参加了省、市工商局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资料,深刻领会该法的内涵,并进行了考试以检测学习效果。二是通过清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将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依据、标准、条件制作成公示栏,在基层工商所注册登记显著位置上进行公示宣传。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登记窗口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对企业提供快捷的办照服务。县局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来办理登记的企业“不说不行”,“只说怎样才行”,耐心细致做好国家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竭力帮助企业办实事、好事。在文件材料基本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和“一次说清”、“一次告知清楚”,不因业务不熟而增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往返次数。

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系统、全面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在贯彻实施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法许可与创新工作的关系,对行政许可法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及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绝不随意操作;对行政许可法尚未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的,则要根据立法的原意和原则性规定,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落实。二是处理好规范行为与强化监管的关系,做到既不越轨、也不缺位。三是处理好履行职责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注意从执法体制、操作规程、监督机制和队伍管理等方面,深入研究对违法违规许可责任的风险防范和救济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其次、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确立的重要制度,推动实施工作到位。工商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许可。凡是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许可项目,坚决不再实施。二是公开、透明。在现有政务公开措施的基础上、还将通过现代化信息渠道,更加主动、全面、真实地公示相关信息,积极提供查询服务,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三是便民、高效。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制度的规定,简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四是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许可。五是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强化对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既要纠正“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问题,也要改进监管方式,防止出现“过度监管”扰民的现象。第三、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相关工作,确保配套措施到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抓紧建立健全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决定各个过程、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有关制度,把有关工作规程、要求尽可能具体化,以便操作。同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激励和约束干部依法许可、文明许可、高效许可、廉洁许可。

二、加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做到“三严格”、“三禁止”,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项目,审批中特别严格把关。一是严把前置许可关。严格审查前置许可的有效期限、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严把验资报告审查关,审查验资机构资格、验资报告中有无验资单位印章及注册会计师的盖章签字,现金出资有无银行的缴款凭证并加盖印章,实物出资有无实物清单及单据;三是严把投资主体审查关,审查投资人的职业状况和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四是严把企业“退出”关,凡需要注销的企业,由企业填报注销表,明确债权债务责任,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交回执照、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然后再予办理;五是认真做好企业(公司)变更登记,变更时,凡需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提供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再按程序变更登记。为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及时印制了企业登记需用的《受理通知书》、《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通知书》等七种法定告知文书,对于企业登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严格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要求印制了《一次性告知书》,以方便企业办事,也为“一次性告知清楚”奠定了基础;同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6个工商所进行了委托,全权委托其负责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对每个工商所分别委托受理审查人员和核准人员各一名,履行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的职责。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严格执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受委托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好职责,同时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核准、谁负责”的登记责任追究制。一年来,共办理各类企业设立登记24户,变更登记29户,注销登记44户,使全县企业总数达到383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291户,变更登记653户,注销登记715户,使全县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3172户。

三、严格年检、验(换)照制度,认真做好年检、验(换)照工作

为了搞好今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县局领导非常重视,于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就组织召开了由各工商所所长和企业、个体登记人员参加的年检、验(换)照工作动员会,并对年检、验(换)照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特别是对年检、验照工作的时间和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强调于三月三十一日前基本结束全县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同时可因地制宜实行滚动验照贴花;于四月三十日前结束全县各类企业的年检工作。会议以后,各工商所对今年的年检、验(换)照工作十分重视,认识统一、行动迅速,一是召开了工商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县局年检、验(换)照工作会议精神,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有关年检、验(换)照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统一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认识,同时在会议上对年检、验(换)照工作进行了具体的人员分工,要求全体同志在该项工作中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做到齐心协力,打好总体战,确保年检、验(换)照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各工商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年检、验(换)照的有关规定,使各类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做到心中有数,按时办理;三是在年检、验(换)照工作中,各工商所所长都亲自上阵,逐户进行清理,遇到问题当场处理,对年检、验(换)照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针对部分特种行业前置许可的有关规定,凡前置许可证件不齐的,要求限期补齐后方可通过年检、验(换)照。通过全局及各工商所的努力,我县个体工商户验(换)照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应验照的个体工商户3594户,实际通过验照贴花的个体工商户3450户,验照率达到了96%。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企业的属地监管制度,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切实履行企业登记管理的职责,对各类企业的年检过程中全部实行实地年检,从而确保年检资料的真实性,防患于未然。通过企业注册分局和各工商所的共同努力,使我局的企业年检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全县应年检企业402户,实检企业391户,年检率97%。

四、整理规范企业档案、建立完善“经济户口”

按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逐步建立分级登记管理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的要求,我局狠抓了规范企业档案,建立完善“经济户口”工作。一是在过去建立“经济户口”的基础上,利用成功的经验,今年在办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过程中,各所和企业注册分局都分别即时的建好“经济户口”,上半年,结合对个体商户的验照,重新建立建全了全县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3100户,形成了局、所联动,属地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二是整理规范企业档案,充分利用企业登记资料为查询单位服务,为司法部门办理案件、破产企业破产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于7月1日至10月底,由企业注册分局负责,对我局的企业档案进行全面清理,一是清理企业的前置许可,凡发现不齐或过期的,要求企业及时补齐,否则责令其作变更登记,二是对微机数据录入不齐的进行完善,从而为企业分类监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强化企业分类监管,促进职能到位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企业信用分类监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我局以X工商X[2005]6号制发了《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局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措施,充分依托“金信工程”、整合信用信息、确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并做了明确分工,县局办公室做好股室、队的协调、统筹、宣传工作;企业注册分局负责各类企业登记资料的录入,同时指导各工商所做好企业回访、年检及资料的录入;市场股负责并指导对市场主体的动产抵押情况、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各类市场主体广告行为、商标使用等资料的录入;经检大队负责并指导公平交易行为资料的录入;私营企业协会并指导各类市场主体银行信用等级、依法纳税情况以及其他与信用相关的企业情况资料的录入;同时提出了具体考核的标准,县局将结合业务工作网上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各项数据的收集、录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严格奖惩。

六、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

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深入开展深化“两满意”活动,以“为人民办事,让人民满意”为目标,改进注册登记工作,切实转变我们的工作职能,优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通过法制教育和作风整顿,推行“五项服务”,严禁“四不准”,大力打造登记注册“窗口”形象,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水平,更好地优化投资环境,让投资者都能切切实实感受到工商部门高质量的登记注册服务,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五项服务”分别为:咨询服务,即通过大厅咨询窗口,主动辅导企业了解办照程序、填写登记表格;延时服务,即要求登记窗口的工商干部即使受理时间已过,也必须接待完最后一个受理对象,避免企业往返奔波和等候;上门服务,即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上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实际上延伸了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即时服务,即无论企业何时来办事,只要合情合理,就不能以窗口工作时间未到或已过为理由加以拒绝,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确保两小时内企业能领到《营业执照》;规范服务,即在登记注册窗口做到政策口径统一、人员着装规范、受理依据规范等。“四不准”是指不准强制征订报纸;不准“搭车”收取费用;不准收取咨询服务费;不准指定或介绍中介机构验资和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上述宗旨,积极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效果。例如:在对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等外地来梓投资的企业,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热情服务,在认真审查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后,及时报请局长审核,前后不到两小时,企业就领到了《营业执照》,受到了投资人称赞。今年四月,对于XX来XX投资兴办的“XX有限公司”,为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妥一切手续,以便在XXXXX之前以崭新的面貌喜迎八方来客,我局局长亲自指导,要求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全力抓好此事,企业注册分局的同志从指导企业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拟写公司章程、填写表册、办理验资报告等方面全程服务,使企业从取名、准备资料到领到营业执照只用了三天时间,从而按时上报了各种材料,从而切实做到了把依法登记与优质服务有机相结合。不仅如此,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登记和“放手发展、积极支持、合理引导、规范经营”并重方针,在登记中尽力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开辟注册登记的“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全年共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投资办理个体工商户180户,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投资兴办私营企业2户。今年来,个体工商户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有206人;被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有172人。认真落实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优化惠政策,从政策、服务等方面多种形式地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私经济或到个私企业中实现再就业,工商部门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登记费、市场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10.3万元。

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我局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企业年检严历查处企业违法行为。通过对涉及安全生产及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和行业的严格审查,确保前置审批文件齐备,从而避免责任事故发生,同时通过实地年检,对名存实亡的企业、逾期未报送年检资料的企业,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内予以处罚,不随意降低标准。在开展对企业的年检过程中,对“XXXXX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由于未按时报送年检资料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款6300元,其中私营企业8户、处罚款6100元。

同时,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医疗机构、网吧、非煤矿山等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局组织力量对我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单位进行彻底清理,按单位名称、证照齐全、有照无证、有证无照、无照无证几种情况分别造册,从而做到了家底清,责任明,为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通过清理,我县目前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户,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3户,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有24家,其中成品油经营10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均取得了相应的其它许可手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申报,正在办理之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结合XX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内部传真《关于开展网吧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周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开展查处取缔活动,取得初步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已登记网吧6户,其中,由于投资主体变而办理变更登记的2户,已登记注册但不符合场所设置规定的网吧业1户,责令其另行选择符合规定的经营地点,办理变更登记。7月30日,在文化、公安的配合下,查获了**镇一隐蔽的后房内查获了一地下“黑网吧”,在不到10平方的小屋内,摆放着七、八台电脑,十多个未成年人站的站、坐的坐,挤在一起上网聊天、玩游戏,对其进行了没收电脑七台、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加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该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和省、市工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于四月份开展了对全县范围的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通过各工商所积极的宣传工作,向个体诊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主认识,强化依法经营观念,深入大街小巷,调查个体诊所的分部情况,对所有诊所的办照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对诊所应办照而未办的诊所,动员诊所业主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利用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之机,加大对个体诊所的检查力度,限期办照。通过清理整治,对96户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规范了主体资格,使个体诊所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根治。

加强对非煤矿山的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主要涉及砖厂,对全县24户砖厂进行了专项清理,对前置许可手续进行了完善,并督促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商注册管理范文第5篇

一、申请材料内容

(一)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8、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9、工程招标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0、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二)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升级申请,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一)条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2、工程招标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的复印件。

(三)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延续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4、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的复印件;

5、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6、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招标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

8、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确认工程招标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档案情况。

(四)甲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机构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有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甲级工程招标机构其资格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五)工程招标机构改制、重组、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格的,除提供(一)、(二)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标机构改制、重组、分立、合并情况报告;

2、上级部门的批复(准)文件复印件;或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改制、重组、分立、合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件。

(六)甲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应向拟迁入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除提供(一)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标机构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变更的书面意见;

2、资格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格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七)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业绩证明材料应独立成册),并注明总册数和每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