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学核心论文

法学核心论文范文精选

法学核心论文

法学核心论文范文第1篇

一、从总体上看

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同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观念形态体系,有着内在的一致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之魂,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我国现有的价值系统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二者的内在一致性表现在:第一,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和人民“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在新中国的理想、社会主义的理想和共产主义的理想感召下进行艰苦卓绝地创造和奉献”,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产生的理论前提必然都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第二,都把“以人为本”作为价值实践的核心。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十分丰富,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却是以人为本。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理解,以人为本中的“人”主要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当前就是指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无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其核心都离不开以人为本。“价值的主体性,就是人在自己对象性行为中的权利和责任。人类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和能力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以此,人就有责任承担自己这些行为的一切后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中国人民的事业,是人民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创造美好生活而广泛参与的创造性的伟大事业,所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证。所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都离不开“文化即人化”的文化哲学视野,都可视为发展观和价值观的统一,其价值实践的核心都必然是以人为本。第三,都体现了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实践活动有两种尺度,即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真理尺度又叫物的尺度或外在的尺度,是指人的实践活动所应遵循的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主要通过反复的实践活动获取关于外部世界的科学认识;价值尺度也叫人的尺度或内在尺度,是指社会实践中是否把人当作主体,是否坚持以人为本,它是实践追求的根本目标。通俗地说,遵循真理尺度就是“按科学规律办事”,遵循价值尺度就是要“满足人的需要”,只有把二者结合,才是“合规律性”(实然)与“合目的性”(应然)的统一,才是成功的实践活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正体现了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二者的提出,“使人们既从价值的导向上看发展,又从科学发展观中凸现发展主体人的价值意义”。科学发展观以对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为前提,着眼于思考“什么是科学的发展”、“如何实现科学的发展”的问题,因而既要尊重自然和社会规律,又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基本内容概括为‘三树立一弘扬’:树立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些都是对社会意识内容的丰富和升华,抓住了这些就抓住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也就把握了先进的社会意识,把握了真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同时,深刻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见,不仅科学发展观中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深得公正之意,而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彰显的法治保障公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时,就已经被党和国家充分地认识到了。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党和国家的真理性追求和价值性追求的统一。当然,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存在一定理论的差异性,如两者的重点不同,前者强调实践层面、工作层面,后者强调人的行为层面等。

二、从具体的操作层面看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第一,科学发展观中的“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实践基础。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要实现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靠发展;要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靠发展;解决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坚定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也要靠发展。而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社会发展并不是单纯的经济发展的孤立进程,必须同时注意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发展目标、以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为前进方向,在实践中自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其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第二,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要求处理好发展的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解决的是“人本”与“民本”的关系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只有同人民生活保持血肉联系,只有集中关注和真正解答现实问题,认真倾听和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要求,只有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才会显示出强大的理论威力。”第三,科学发展观中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要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所走的是“非均衡发展”的道路,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既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指引,制定长远规划、完善建设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所谓“全面”,就是既要树立“五位一体”的理念,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建设中。第四,科学发展观中的“统筹兼顾”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方法。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坚持统筹兼顾,包括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个方面。具体要求:其一,就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其出发点、落脚点、建设主体都是广大人民群众,都是“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以符合人性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价值为根本。其二,就建设和谐文化而言,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又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任务。当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将其贯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也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更有利于以人为本,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大大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价值性,有助于丰富和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进而有利于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的制度。

作者:马杰单位: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青化砭采油厂

法学核心论文范文第2篇

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报告亮点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是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

据新华社某电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说,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

说,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是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基础。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

——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全面提高开放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体现到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落实到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中国发展特征决定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现阶段我党将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全局的指导思想,这是由中国目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所决定的:

一、我国经济发展由“缺乏财力难以兼顾并解决长期积压的问题”的阶段,进入一个“有较为充裕的财力开始能够解决长期积压问题”的阶段,其突出标志是:2005年我国gdp已达2.23万亿美元的规模,成为全球排名第四的经济体,仅次于美、日、德。

二、由“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能够支撑我国快速发展”的阶段,进入到“已无力支撑我国进一步发展”的阶段;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没有后续空间。靠粗放式增长方式可以实现三步走的第一步、第二步战略目标,但不可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

三、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出现了新的情况,突出表现是群体性事件激增,且规模趋于扩大。

四、社会矛盾关系由“不突出抓好主要矛盾就无法解决非主要矛盾”的阶段,开始进入到“不兼顾解决好某些非主要矛盾就不能继续抓好主要矛盾”的阶段。

所以,我国发展的这些阶段性特征,决定了要破解我们面临的严峻问题,必须自觉地、坚定地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这种阶段性特征也决定了我们能够凭借20多年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经验,有财力、有能力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代”发展观

第一展观:工业化和四个现代化都是等提出的第一展观的发展目标,工业化和四个现代化发展目标不够全面。工业化是经济发展目标,四个现代化主要也是经济发展目标。

第二展观:邓小平提出的第二展观的发展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三步走”战略体现了发展生产与提高生活水平的统一。

第三展观:提出的第三展观的发展目标是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把发展目标从经济与社会领域扩展到人与自然领域,这样的发展目标更宏大、更长远。

法学核心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金资助;论文产出;核心期刊

0引言

我国的科学基金已初步形成以国家科学基金为主,地方科学基金、行业科学基金等为辅,并以基层科学基金、民间科学基金等为补充的科学基金体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向全国开放申请,是国家为科学研究领域基础研究提供支持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在不断加大科学基金资助力度的同时,愈发重视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的优化与调整。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关于程序管理、资金管理、监督保障等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基金的分配和审批,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国家科技创新提供保障。关于现行资助体系下基金资助效果的研究成果,能够为现实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理论参考。宋志红等以技术创新领域143位研究者为研究对象,采用倾向得分分层法分析了基金资助激励效果,结果表明获得基金资助的研究者比未获得基金资助的研究者具有更高的科研产出[1]。郭艳新等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获得面上项目基金资助的64位研究者为研究对象,定量分析了其在2008—2010年和2012—2014年两个时段的期刊论文产出,发现适当提高科学基金资助强度有利于提高科研产出[2]。宋芳等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产出数量指标,统计分析了2008—2012年口腔医学领域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产出情况,结果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对论文产出量有推动作用[3]。马路等运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分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资助效果,结果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临床医学领域资助效果明显[4]。本文以八种核心期刊六年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研究对象,从学科领域、期刊、年度等多维度对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到有无基金资助、基金资助数量与论文产出数量的关系,对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1数据检索与处理

本文以2011—2016年八种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研究对象,主要考虑行业认可度、收录情况、影响因子、荣誉表彰等因素,选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各四种核心期刊。经比较,自然科学类期刊选定《地球物理学报》、《地理学报》、《计算机学报》和《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下文简称“北大学报”),社会科学类期刊选定《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数据来自中国知网CKNI数据库,利用CKNI高级检索功能,通过汇总整理论文详细信息,得到学术论文获得基金资助等相关情况,即为本研究基础数据。

2基金资助投入与产出分析

2.1基金投入产出总体情况

八种期刊2011—2016年共7922篇,其中,基金资助论文6928篇,占总篇数的87.45%,非基金资助论文994篇,占总篇数的12.55%,基金资助论文数约为非基金资助论文数的7倍。总体而言,科研基金资助对增加论文产出数量有显著影响。2011—2016年八种期刊基金资助与非基金资助论文数量逐年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由图可知,2011—2016年,基金资助论文数量呈增加趋势,非基金资助论文数量则呈减少趋势。

2.2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基金投入产出情况

2011—2016年,自然科学类四种期刊共5311篇,社会科学类四种期刊共2611篇,其中基金资助论文、非基金资助论文的数量和占论文总篇数的比例如图2所示。由图2可知,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基金资助论文比例均明显高于非基金资助论文,但两个学科领域基金资助论文的比例差异显著。存在如此明显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差别较大。社会科学类课题研究具有复杂性、主观性、依赖性和难验证性等特点,研究方法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常用的定性分析方法包括深度访谈、焦点小组、民族志、田野调查等,常用的定量分析方法包括内容分析、控制实验、问卷调查等。可见,社会科学类课题研究通常无需高额的硬件设备经费投入即可取得成果。此外,由图2可知,虽然社会科学类期刊基金资助论文比例明显低于自然科学类期刊,但仍超过60%。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社会科学项目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研究,需要借助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手段进行数据收集处理和案例调查分析等,因而部分社会科学类项目仍需依靠一定的科研经费投入才能完成。与社会科学类研究不同,自然科学类学科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观察和逻辑推理。在现实中,“观察”即指实验,可以说现代自然科学研究中,任何新发现、新发明和新理论的提出都必须以能够重现的实验结果为依据,即使是纯粹的理论研究课题,也必须依靠科学的实验结果。实验,则需要实验室、实验设备和器材等硬件条件,多数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需要前期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自然科学类研究表现出更明显的基金资助依赖性。本文以论文篇均基金数反映基金资助强度,以基金论文比例反映论文产出量来分析基金资助强度与论文产出量的关系。篇均基金数是指期刊发表的全部学术论文所获基金资助项数的平均值,如式(1)所示。其中,F均为论文篇均基金数;P1为第1篇论文;FP1为第1篇论文获基金资助数量;N为总数。利用上述公式分别计算2011—2016年各年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论文的篇均基金数(如表1所示),并将其与相应基金资助论文比例进行对比分析,得到论文篇均基金数与基金论文比例逐年变化情况如图3、图4所示。由表1可知,2011—2016年六年间,八种期刊论文整体篇均基金数为2.55项,社会科学类期刊论文篇均基金数为1.60项,低于整体篇均基金数,自然科学类期刊论文篇均基金数为3.02项,高于整体篇均基金数,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论文获得基金资助数量高于社会科学领域。由图3、图4可知,2011—2016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论文篇均基金数与基金论文比例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同年达到最高值和最低值,自然科学领域各年度论文篇均基金数和基金论文比例均高于社会科学领域。可见,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基金资助数量与论文产出数量均为正相关,增加基金资助数量有利于提高科研论文产出数量。2.3各期刊论文基金资助情况为了对比分析各期刊论文基金资助情况,我们分别统计了各期刊历年学术论文获基金资助情况。2011—2016年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总数量为:社会科学类,《经济研究》共931篇,《中国法学》共538篇,《中国社会科学》共765篇,《社会学研究》共377篇;自然科学类,《地球物理学报》共2389篇,《地理学报》共877篇,《计算机学报》共1169篇,《北大学报》共876篇。其中,基金资助论文和非基金资助论文占期刊总论文数的比例如图5所示。由图5可知,自然科学类期刊基金资助论文比例基本稳定且普遍较高,均高于90%,《地球物理学报》《地理学报》和《计算机学报》基金论文比例甚至高达98%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中,《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基金论文比例较接近,约为60%,《经济研究》基金论文比例则达到84%。可见,基金资助对科研论文产出数量影响显著,且对自然科学学科的影响更明显,对某些学科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为分析各期刊论文基金资助数量与论文产出的关系,利用式(1)分别计算各期刊2011—2016年六年及历年的篇均基金数,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从2011-2016年六年的篇均基金数来看,在社会科学领域,篇均基金数最高的是《经济研究》2.74项,其次是《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1.07项,最低的是《中国法学》0.74项;在自然科学领域,篇均基金数由高到低依次为《计算机学报》4.20项,《地球物理学报》3.02项,《地理学报》2.62项和《北大学报》1.85项。可见,自然科学领域较社会科学领域获得的基金资助数量更多;计算机信息、经济学等热点学科较其他学科获得的基金资助数量更多。为了解期刊论文获基金资助情况的逐年变化情况,计算2011-2016年各年度、各期刊基金论文占相应年度期刊总数的比例,如图6—图13所示。根据图6—图13历年基金论文比例数据,可以对比分析出各期刊论文历年获基金资助情况。在自然科学类期刊中,《地理学报》《地球物理学报》和《计算机学报》这三种期刊历年基金资助论文比例基本稳定且均保持在96%以上,而《北大学报》则出现相对明显的波动。这与期刊类型有一定关系,《地理学报》《地球物理学报》《计算机学报》主要来自某一学科及其相关学科,因此论文获基金资助总体情况较稳定,而《北大学报》发表的论文涉及学科范围较广泛,论文获资助情况难以估计,相对来说更易产生波动。在社会科学类期刊中,《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和《经济研究》这三种期刊历年基金论文比例基本稳定,其中《经济研究》历年基金论文比例较高且稳中有升,这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策密不可分。一方面,国家不断提高对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制订并实施一系列经济发展相关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使得该学科项目获得资助的概率提高;另一方面,国家政策导向使科研人员更有意愿投身于相关研究,使得经济研究不断深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非基金资助项目产生“挤出”效应,从而降低了非基金资助论文的比例。《中国法学》基金资助论文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从2013年到2016年,基金论文比例从43.33%逐年递增到69.23%。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高法学相关研究项目成功申请基金资助的概率,同时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研究热情。可见,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基金的资助方向,进而对科研产出产生影响。利用图6—图13数据,对比分析论文篇均基金数与基金论文比例的历年数据,得到基金资助数量与论文产出量的关系。可知,各期刊的论文篇均基金数与基金论文比例的逐年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但是,在自然科学领域,部分期刊历年基金论文比例接近饱和,在此情况下,增加基金资助数量对论文产出量的影响并不显著。根据图5和表2数据,对比分析各期刊2011-2016年六年的篇均基金数与基金论文比例总体情况。在社会科学领域,篇均基金数最高为《经济研究》2.74项,其基金论文比例84%,也是最大值;篇均基金数最低为《中国法学》0.74项,其基金论文比例56.69%,也是最小值。然而,在自然科学领域,基金论文比例较高,增加基金资助数量对论文产出量无显著影响。总体而言,增加基金资助数量有利于提高科研论文产出量。

3结论

法学核心论文范文第4篇

一、地方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存在的问题

1.学校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

说学校不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可能很多人不赞同,觉得学校在毕业论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怎么可能不重视呢。学校很多时候过分强调学生的就业率,如果学生的毕业论文不能通过,会影响学生的毕业,进而影响学校整体的就业率。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对毕业论文就不可能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必然会给毕业论文质量带来负面影响。因为学生非常清楚地知道,不管论文最后写得如何,学校总会让通过,而有了这种错误认识之后,学生就不可能拿出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到论文的写作中去。

2.毕业论文管理存在形式主义

对学生毕业论文的程序控制,主要通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等管理程序进行控制。毕业论文的开题一般是在大四上学期的10月份左右进行。而所谓的开题就是在学生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之后,确定论文的题目,将选定的题目报二级学院,学院对上报的题目进行简单审查之后基本通过。“中期检查表”是在学生交毕业论文过程材料时补交的。而论文答辩,是控制毕业论文质量的最后关口。但就笔者了解,学校一般会有二次答辩,即如果第一次答辩不通过,再将论文修改之后参加第二次答辩。如果第一次答辩在内容、程序方面还相对严格的话,那么第二次答辩就变成了走过场。

3.教师指导能力与责任意识欠缺

笔者所在单位每位法学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在10人左右,也有个别专业达到一位教师指导30余名学生。指导教师本人要承担教学工作,还要兼搞科研,提高学历层次等,这就造成教师疲于应付指导工作,指导过程中难免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同时,教师自身科研能力的高低决定了指导水平的高低,但是相当一部分教师不看专业书籍,不了解最新前沿理论知识,不增加知识储备量,指导也必然不力。部分指导教师责任意识的缺乏是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又一因素。指导教师不能配合学校布置的任务而开展指导工作,不能定期与学生见面,不了解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进度,不能给予学生以适当的指导。加之,受学生毕业论文都会通过的思想影响,使得教师对指导工作没有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4.学生写作能力有待提高

(1)思想上未予以重视

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写作从思想上就不重视,因其知道学校总是会让论文通过的,写得好与坏,最后结果相同。笔者曾经给自己指导的一位学生打电话让其来学校写论文,学生竟回答:“忙呢,没时间。”而学生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都是复制加粘贴的方式速成而得来的。

(2)理论功底差

四年的学习并没有使一部分学生对本专业产生兴趣,对学习纯粹是一种应付态度,以至于在毕业时还是本专业的门外汉,更遑谈专业论文的写作了。语言文字的退化是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又一因素,在一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中,除看不到法学与专用术语外,连最基本的语句都表达不通顺,词不达意,文题不符。

(3)不会写毕业论文

学生在过去的四年没有经过专业论文写作方面的训练,虽然有些选修课程最后以提交小论文形式结课,但学生所提交的论文基本是全文拷贝而来的,并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再加上学生平时不看专业期刊,不细读专家论文,连专业论文的长相如何都不知道,导致学生不会写专业论文。

(4)脱离实际,仓促成篇

一篇好的毕业论文,从选题的确定到框架的构思,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到最后完成,要较长的时间。从学校给学生规定的写作时间来看,时间是充裕的,但到大四阶段,学生要参加各种考试,还要找工作,势必会影响写作。只有到论文答辩的前一个月才会真正投入写作之中。

二、提高地方院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

1.对毕业论文合理定位

提及毕业论文的写作,首先会想到的是论文必有须创新性。多年来,各类不同层次的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都要求有理论上的创新。笔者认为,本科毕业论文的创新在于不抄袭,并非必然要求理论上的创新。事实上,笔者所指导的学生,他们在入校的时候高考分数就不太高,再加上四年的学习虽是相同的教师教学,但教学效果不尽相同,而在毕业的时候都强调论文的创新性,创新从何而来呢?所以笔者认为,在坚持毕业论文不作假的前提之下,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合理定位是关键。对不同层次的学校所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的要求应允许有差别,切忌一刀切。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能突出体现理论创新性更好,如若不能,可以允许学生写一些应用类的文章。

2.改变管理中的形式主义

学校对毕业论文从表面上看要求很严,除极个别学生之外,最后由于种种原因都会让学生通过,造成学生思想上对毕业论文不重视。要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学校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的要求,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评定。如论文不符合要求,不能让其参加第一轮答辩,待修改完善之后才允许参加第二轮答辩。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如最后论文认定为不及格,那么将延期毕业,让其参加下一届学生的论文答辩。学校要杜绝如就业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对学位论文是否通过严格把关。只有这样,才可以形成“威慑力”,让学生从思想上对毕业论文写作加以重视。

3.加强学校在毕业论文实施过程中的监督[1]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启动要先从选择指导教师开始。首先,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指导教师的科研方向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题目确定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之下,对“开题报告书”中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方法及写作进度等内容认真填写,学校将“开题报告书”统一收齐。学校要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审查,主要审查选题的大小、难易程度及写作价值等。在开题工作结束之后,学生应搜集相关资料并开始阅读,在阅读过程中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在中期检查时,应将毕业论文的初稿、“中期检查表”及读书笔记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工作的监督,指导教师应与学生经常沟通、交流,学校应规定每月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不少于两次并形成记录表。在月底时,教师将与学生见面的记录表上交给学校。

4.改革评审、答辩模式

为保证评阅的公正性,地方院校法学专业之间可以相互合作,交叉评阅,由外校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综合评定,给出评阅意见和成绩,再与指导教师意见相结合,决定学生是否参加答辩,这样可以避免同事之间打人情分现象。对答辩组的组成人员也可适当进行调整,可以邀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组成员,如资深的法官、检察官和外校的法学教师,这样可从不同角度对学生提问,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组分别打分,按4:3:3的比例算出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5.提高指导教师报酬

学校关于论文管理方面的很多工作都需由指导教师配合完成,指导教师是否负责任,不仅影响学校的管理工作,而且影响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教师应配合学校做好论文的各项工作,无论是对论文写作的程序控制还是就论文写作本身而言,需要求指导教师能认真负责地开展指导工作,切不可敷衍了事,要严格执行学校对毕业论文的各项规定,按期、保质地完成各阶段的指导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指导教师要多看专业书籍、法学类专业核心期刊,勤写文章,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更好地指导学生。学校应适当提高教师从事指导工作的报酬。学生选题到文章的答辩,需要指导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虽然教师的工作不能以物质刺激作为动力,但必要的激励还是必需的。提高报酬的同时,对于失职的论文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请和晋升工资上要有所限制。

6.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能力

(1)对毕业论文从思想上加以重视

以上所提及一些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措施都只是影响论文质量的外在因素,而学生理论水平、知识体系和语言文字表达基本功才是决定论文质量好与坏的根本因素。毕业论文质量差,究其原因,一是学生能写好但没有用心去写。二是学生想写好,但又不知道怎么写,能力稍欠缺。对于第一种情形,需从学校的管理入手,让学生知晓毕业论文不是摆设,不是走过场,对于能否毕业至关重要,同时也使学生意识到,毕业论文的写作是大学四年学习知识的综合反映,从思想上引起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第二种情形,需要指导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必要时可以适当降低论文写作难度要求。

(2)平时多进行小论文的写作训练

平时,如果学生对某一问题感兴趣,可以鼓励尝试写一些小的论文,来锻炼自己的写作水平,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对于选修课,教师布置的以提交小论文形式结课的,要写好每一篇小论文,从题目选择,定框架,到写作完成,都认真对待,仔细琢磨。在有一定写小论文经验的基础上,写毕业论文时方能得心应手。毕业论文也可以在小论文中选择一篇再进行深加工。学生写作水平的提高是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的知识积累,平时应多加强写作训练。

(3)拓宽毕业论文的写作形式

法学专业的学生除可以选择撰写传统的理论性文章之外,还可以增加论文的写作形式。一是案例评析类。学生可以选取社会热点案件或者疑难案件,适当地结合法学知识进行深入分析。不一定要求完全准确,但是应该有自己的观点,并且能够用相关的理论和法条支撑论点。二是调查研究类。对于综合性的问题,可以让学生做调查报告,可以只是纯描述性的,不必强求学生提出对策。

作者:周丽单位:盐城师范学院

第二篇:创新影响本科毕业论文

一、引言

作为依然处在知识传承和应用层面的本科阶段,毕业论文无疑是最能综合衡量大学生创造能力的方式之一。与本科毕业设计相比,毕业论文选题与社会现象联系更为紧密,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更深。然而多年来,国内本科毕业论文缺乏创新性,有关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的话题也一再被提及。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缺乏共识。尽管现有研究从时间安排、指导老师素质、学生个人认识、学校监督管理等方面探讨了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原因,但基本上仍停留在定性探讨的层面,为数不多的定量研究又普遍在调查方法、数据来源等方面存在不足。鉴于此,笔者对东中西部7所普通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2013届毕业生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并同步向论文指导老师和去年刚毕业的学生收集信息,希望从更广泛的视角实证探讨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

二、假设的提出

现有研究一般把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归结为四类———学生、指导老师、学校和外部因素。下面就从这四个方面分别归纳,并提出相应的假设。1.学生因素主要认为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对毕业论文创新的认识不足、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和就业找工作时间冲突、学生的学术训练和实践经验匮乏等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张蓓调查得出学生对毕业论文不重视和学生专业训练不足影响论文质量的观点[1];赵莉[2]认为学生论文写作和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欠缺,缺少专业论文写作的基本功,论文写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不强,以及受就业压力影响导致无法全心投入毕业论文工作等因素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和质量。2.教师因素指导教师的原因主要有教师个人素质、责任心和指导学生数量太多等三个方面。潘友仙研究发现,指导教师的责任心不强影响了论文质量[3];李在留[4]指出,由于指导教师责任心不强,标准太松,一些年轻老师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论文指导经验存在欠缺,而且由于师资不足,老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太多,老师与学生的比例严重失调,教师与学生之间联系不够紧密等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3.学校因素学校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指导教师的激励不够,对毕业论文的质量把关不严。王杏龙[5]、黄溶冰[6]都指出,要么是学校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及其监督机制,或者是虽有制度却没有认真执行,导致毕业论文创新的要求和质量不一,以及学校对指导教师的激励不够,经费投入不足等也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4.外部因素当前,在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外部因素方面的研究尚不多见,李桂兰认为社会人才市场机制不顺,社会对人的创新能力重视不够[7];王杏龙认为生产实习单位条件没有保障等因素制约了学生在毕业论文创新上的投入[8]。综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7个问题来剖析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学生2个(个人认知和创新经验)、教师2个(个人认知和付出与回报的评价)、学校2个(创新氛围和管理体系)、外部因素1个(学生对创新能力重要性的感知),并提出如下5个待检验的假设。

三、假设的实证检验

1.研究方法

为了全面检验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强弱,本研究选择了向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指导老师同时进行问卷调查的方法。应届生问卷从表1的几个假设入手进行设计,共有6个变量:1个因变量———创新信心,5个相关变量———个人认知、创新氛围、创新经验、管理因素和外部因素,除因变量只采用一个问题外,5个相关变量每一个都用至少2个问卷问题进行测量,然后采用不加权方法计算平均分。往届生和指导老师问卷主要用来对现有结论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佐证:往届生问卷用来考察他们对毕业论文写作阶段时间冲突、指导老师作用的评价,以及他们目前所在单位和工作与个人创新能力高低之间的相关性等;指导老师问卷用来了解他们对本科毕业论文创新重要性的评价,以及自己在指导论文中的付出与回报是否匹配等。问卷采用5级量表计分,在问题和答案设计中,考虑到答卷人的心理感受和问题的普遍性,一些问题的答案方向是相反的,问卷分析时需要转换后才能进行合并统计。这些步骤有效提高了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2.数据收集

本次问卷调查在东中西部7所普通高校经管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指导教师中同步展开,涉及的专业涵盖金融、国贸、营销、工管、财务、旅游、人力资源等。共发放应届生问卷350份,回收340份,有效问卷325份,有效问卷率92.9%;教师问卷51份,回收51份,全部有效;往届生问卷采用邮件的方式进行,共收集到40份。三类共计416份有效问卷。

3.数据分析

本研究的核心对象是应届生的问卷,因此分析也以应届生的问卷为主要目标。采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首先分析问卷的信度系数,用Cronbach’sα系数进行判别,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问卷的信度系数分别为0.861、0.982、0.822,都超过0.70,表示问卷整体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其次判别样本的合理性与一致性。分别以地区(东中西三个地区)和学校为分类变量,将7所高校应届生问卷在上述6个指标上的值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通过显著性系数判别地区和学校在上述指标中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表2)。从表3可以看出,虽然整体的相关系数都不高,但除创新经验一项以外,学生对毕业论文创新的个人认知、学校的创新氛围、毕业论文管理制度和外部因素与学生的毕业论文创新信心在0.01显著性水平下都是相关的,而且个人认知和外部因素都达到了接近中等相关强度的水平,假设H1、H2、H4和H5都得到了支持。说明在调查的7所高校经管类本科毕业生中,表3中的四个显著性指标确实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创新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假设H5未得到支持,笔者认为可能与目前本科阶段学生的创新实践太少,或者流于形式有关。如参加老师的项目,很多学生实际上仅仅在做一些非常简单的数据录入或资料分类工作,本科生很少能有机会参与核心的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环节,即使像挑战者杯或者数学建模竞赛,其实真正起作用的都是教师或者高年级研究生,本科生的作用并不显著。往届生和指导老师的问卷也可以为上述结论提供佐证和对应届生问卷不能测量的影响因素提供解释。在时间因素方面,85%的往届生认为三个月的时间足够完成毕业论文,80%的学生认为学校的毕业论文时间安排是合理的;75%的指导老师认为两个月足以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80%的指导老师认为学校的毕业论文时间安排是合理的。

当毕业论文写作与实习时间安排上有冲突时,44.9%的应届生和40%的往届生会优先考虑前者,54.5%的指导老师则会优先让学生考虑后者,甚至有27.5%的指导老师还会放宽毕业论文的考核标准。因此,毕业论文与学生就业在时间上的冲突并不大。在指导老师因素方面,60%的往届生觉得指导老师对他写作毕业论文帮助很大,70%的学生能够及时得到指导老师的帮助,90%的学生评价指导老师是合格的,但65%的学生认为老师指导的学生数量会影响他们在毕业论文指导上的投入。76.5%的指导老师认为他们指导毕业论文的数量会影响到论文的质量,41.2%的老师认为他们从指导毕业论文中获得的报酬和付出不成比例。可见,目前最需要改善的不是指导老师的个人素质和投入,而是控制好每个老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和提高老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报酬。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制度方面,61.2%的应届生和50%的往届生都认为学校有可能因为毕业论文质量不合要求而不让其毕业,说明毕业生对学校的毕业论文管理制度认同度是比较高的。但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也都赞同改革,赞同的比例分别为59.1%、85%和72.5%,改革的方向主要是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模式(如、调研报告、企业策划、分析报告等)取代单一毕业论文的评价模式,赞成的比例分别为47.4%、80%和76.5%。在外部因素的感知方面,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也存在一定差异。在“对企业创新导致成功的报道的信任程度”回答中,应届生和教师“相信”以上程度的比例分别占到56.3%和54.9%,而往届生的这一比例却只有30%。往届生对其现在的工作与毕业论文创新之间的关系全部都在“关系不大”打分之下,高达85%的往届生表示所在企业对本科毕业生创新能力无所谓或者不重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的高校与社会实践的结合水平仍然比较低,作为学长,往届生的观点无疑会对应届生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应届生毕业论文的创新。一项指导老师问卷中,按重要性从高到低提高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建议排序也得出相似的结论。排位靠前的选项都是跟学校有关的因素(如培育学校创新氛围、提高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报酬等),而与指导老师个人和学生创新经验相关的选项都排在最后(如严格执行学校毕业论文管理规定、控制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数量)。表明与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学生和教师因素相比,学校整体性的因素,如创新氛围构建、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加强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等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四、结论与启示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两个有意义的结论:一是一直认为的对本科毕业论文创新有影响的学生个人认知、学校毕业论文管理、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因素通过了实证检验,但学生的创新经验因素和时间因素却未能通过实证检验。二是两个关注较少的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学校的创新氛围和外部因素也得到了实证支持。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成效,高校应改变一贯以来只在大学最后阶段才重视毕业论文的做法,注重培育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质性的创新实践机会;重视创新的社会风气培育,激发学生创新的投入和信心。

作者:闫春赵巧艳单位: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第三篇:高职文秘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文撰写的目的与意义

毕业论文工作作为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学计划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实践性环节,旨在通过论文的选题、设计、实施、整理、撰写等环节,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运用专业所学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全面了解学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的一个重要手段,在锻炼学生查阅文献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研究能力及科研论文的撰写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它也是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一次总检验。对于文秘专业的学生来说,毕业论文更是检验其专业特定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毕业论文的撰写无疑是这一能力培养和检验的重要手段。

二、现状分析

(一)从毕业论文工作的各参与方来看其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方:学校重就业轻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学校工作重心的转移到就业方面,直接造成毕业论文工作重视程度的逐年降低,从政策层面放松了对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要求,各职能部门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也随之降低了工作要求,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缺乏监督、检查,对于校方而言,答辩时能够拿出一篇可以应付答辩的论文,这个工作就算是完成了。2.指导方:指导教师数量短缺,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学生规模越来越大,一方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数量短缺,师生比严重失衡,另一方面,指导老师本身质量的参差不齐,在指导学生论文时也未免会出现指导不到位的情况。3.执行方:学生基础薄弱,时间不足,缺乏必要的论文指导、训练高职文秘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缺乏必要的论文指导及训练,进入实习期后,忙于找工作,找到工作后又忙于适应工作环境和做好自己的工作,面对工作这座大山,毕业论文早已被迫“退居二线”,置于脑后。

(二)从毕业论文工作的各环节看其中存在的问题

1.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陈旧、空洞、重复选题作为毕业论文工作的起点,决定了整个毕业论文工作的大方向和总体框架,一个好的选题是一篇好论文的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据调查,很多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陈旧无法满足时展和专业发展的新需求,缺乏研究价值,或论文的选题偏大学生根本无法驾驭。此外,缺少关于文秘专业新开设的专业方向,如法律秘书、速录秘书、行政秘书、财务、商务秘书以及涉外秘书等方面的论文选题,只是一味地围绕文秘工作进行选题的设计,一方面研究领域过于局限,另一方面也必然带来选题重复的弊端。2.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抄袭严重,缺乏学术规范高职院校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比如论文研究方法单一(文献研究法),抄袭严重,写作缺乏学术论文应有的严谨和规范。论文缺乏原创性,抄袭现象严重;基本理论及概念的阐释不清晰;段落间的逻辑关系不明显;文字表述不够专业化和学术化;对论文的基本格式标准如文献的引用不熟悉;对英语掌握程度的再检验的英文摘要多存在由电脑软件在线翻译生成等。3.毕业论文答辩中存在的问题: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学生在自我陈述时,语言组织、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礼仪规范等方面明显存在差异,明显带有“背书”的痕迹,回答问题时也存在词不达意、审题不清、逻辑混乱等方面的不足。此外,答辩质量不高,甚至存在一个指导老师答辩一个组的情况,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心里都知道答辩就是走个形式,基本不存在答辩不通过的情况。

三、对策研究

(一)重新定位: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

高职院校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论文写作态度和完成任务总体情况;论文选题的实用性、创新性、难易程度;调研论证、采集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基本技能、分析与计算能力;论文格式规范、排版美观情况;论文内在质量(包括结构合理、行文流畅、结论正确、分析合理、逻辑关系等);论文是否具有独特的见解或创造性及实用价值等等。从上述评价指标体系中我们不难看出:一篇言之有物、质量上乘的毕业论文,不仅取决于学生对相关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了解与掌握,往往更依赖其信息收集能力、调查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革新能力等等,而这些能力恰恰与职业核心能力密切相关。从态度上改变以往对毕业论文工作可有可无、得过且过的认识,学校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结合文秘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求实、务实地推进文秘专业毕业论文的改革,真正发挥其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作用。

(二)多元渗透:强化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系统训练

结合文秘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分阶段、逐步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首先,学生在校期间除了为学生开设专门的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课程外,为文秘专业学生开设办公自动化、调查与统计、应用写作等课程,使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常用办公软件以及调查分析统计方法,同时建议有条件或有必要的课程,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选择课程论文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让学生在平时的课程学习过程中就体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规范表述的能力,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在文秘专业学生离校开始毕业顶岗实习之前开设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基础性、工具性的课程或专题讲座,并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参考选题或优秀论文范本供学生研究、讨论、领悟;最后,毕业顶岗实习阶段,指导老师重点跟进,加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指导,结合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可以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职称的校外(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充实指导教师队伍,一方面可以减轻校内指导老师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思考在实习中所遇问题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论文选题并与学生共同讨论写作大纲,真正体现“学中用、用中学”的高职教育特点;此外,顶岗实习结束前应尽可能安排学生回校一段时间,带着写作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在老师的指导下集中精力进行再学习并最终完成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

(三)模式创新、关注细节: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

法学核心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国财税法学理论创新

【正文】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内涵

发展观,是对发展的本质、发展的规律、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标识等问题的基本观点与基本态度。[1]发展观作为意识形态,其正确与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发展问题上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与基本方针。我们党历来重视发展观问题,也在不断探索科学的发展观,但一直没有将之明确表述出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新的、科学的发展观,这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在充分估量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高度对发展的内涵进行的科学凝练,抓住了发展问题的关键和要害,揭示了发展的核心和实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2]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就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就是要谋求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就是要谋求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协作、相互推动,国际间、区域间人口资源环境相互配合、相互影响,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速度适宜和效益兼顾的社会良性发展形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崭新发展理念,具有十分丰富而深刻的内涵。[3]

(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概括说来,新的发展观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人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人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取向和核心理念,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表明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5]

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对重大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对重大社会关系进行“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核心是“统筹”,充分体现了完善之意。这“五个统筹”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二个基本要求。要科学地把握、正确地认识、全面地理解“发展”的内涵,就要做到“五个统筹”。“五个统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是一种新的发展观,它不仅是对客观世界最真实的认识,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中,要特别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解决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基础性工作。[6]

二、科学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的指导

(一)中国财税法理论研究之现状

中国财税法研究在老一辈以及新兴一代财税法学者的不懈努力下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体系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7]其基本范畴体系也已经提出并对某些核心范畴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8]在具体制度研究方面,也具有诸多建树。从中国财税法学近些年来出版的学术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召开的学术研讨会来看,[9]可以说,中国财税法学已经初步显示出了蓬勃发展的新气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国财税法学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严峻挑战。从数量上来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确给人一种欣欣向荣的印象,但从质量上来看,就不是那么令人乐观了。中国财税法学界仍有一大批文章是照搬照抄经济学界的研究成果,其文章与其说是法学论文,不如说是财政税收学的论文,但作为财政税收学论文又明显感到理论层次不够,达不到经济学论文的水准。中国财税法学界的研究大多是应时之作,能够对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进行高瞻远瞩论述的论文仍是凤毛麟角。关注财税法具体制度建设的论文很多,但真正具有财税法理论味道并能够窥探中国财税法理论之精髓的论文数量仍然不多。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正面临一个巨大的转折点,找准方向并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如果选错方向,中国财税法学只能在表面的繁荣景象下原地徘徊。在我们已经迈入新世纪征途上的时候,中共中央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给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

(二)科学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社会发展的哲学,也是指导社会科学发展的哲学。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并以此作为学科发展的指导方针,定会对学科的发展繁荣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财税法学发展到今天正需要一个科学的发展观的指导。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财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一门尚不成熟的学科,其发展更离不开创新。科学发展观对于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1.以人为本对中国财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财税法学的发展也应当强调以人为本。现代国家从获取财政收入的角度来看都是税收国家,税收是联系现代国家与人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税收是国家得以存在并能够履行其提供公共物品职能的必要条件,税收也是现代国家的人民得以享有政治权利并获得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必要条件。现代财税法作为规范财税关系的法律,其本质既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之法,又是纳税人权利保护之法。而现代国家的纳税人与公民的范围是大体相当的。因此,财税法学贯彻以人(纳税人)为本的思想是顺理成章的。

中国财税法学的二十年发展历程实际上也体现了对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视与追求,从“税收权力关系说”到“税收债务关系说”从某种意义就是财税法学发展从以国(国库)为本向以人为本思想的转变。但中国财税法学从整理上来讲,以人为本的思想尚未真正全面贯彻。中国财税法研究仍然是以国家的税收权利为核心,仍然以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为重点,对于如何依法制约国家课税权的滥用,如何更好的保障纳税人当家作主的权利,仍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特别是中国财税法的以人为本主要是以现代城市人为本,而没有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纳入财税法学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中。由此,农民的众多财税法问题也就没有得到学界的重视,比如我国长期工农产品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对中国财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经济发展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这种发展观对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和发展也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

中国财税法学近些年来的研究虽然有重大突破,也初步显示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也呈现出零散化、个体化和孤立化的倾向。中国财税法的研究往往体现在一个一个问题的突破,一个一个制度的研究,非常零散,问题与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制度与制度之间的逻辑结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给人的感觉就是就问题研究问题,就个案研究个案,没有从整理性、逻辑性和系统性的角度来审视财税法所要研究的问题,没有将财税法学的概念、范畴、理论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发展观正好为中国财税法学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面统筹要求财税法学研究必须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制度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的长远问题研究与当前问题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国外财税法学研究成果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理论引进与理论创新结合起来,必须把财税法学研究与相关部门法的研究以及相关社会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以上这些财税法学研究的方方面面都需要一个宏观的、长远的全面统筹和协调规划的发展观的指导。唯其如此,中国财税法学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才能走上通向光明的发展道路。

(三)在科学发展观下创新中国财税法理论的思路

科学发展观属于哲学层次的问题,它对各门学科的发展都具有指导作用,对于中国财税法学来讲,必须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化为财税法学理论创新的思路,否则,谈论这种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就有空谈之嫌。

1.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

方法是指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式、途径、手段和规则的总和。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科学的方法,就不可能形成科学的学科,没有方法论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学科发展的突破。

财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整个财税法学的学科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许多基础理论问题尚处于空白,许多具体制度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财税法学的学科建构需要财税法学界所有同仁的共同努力,而在这一学科建构的过程中,方法论的建构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科学史上的大量史实证明,任何规律的揭示、理论的创造都得益于恰当方法的运用,没有方法的科学运用和创造,就没有科学的进步。

加快财税法学研究的步伐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财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财税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财税法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没有财税法学方法论上的突破与创新,就很难有财税法学研究的突破与创新。没有财税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与成熟,就很难有财税法学学科体系的发展与成熟。[10]

近些年来,中国财税法学引进了很多先进的财税法学理论和著作,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著名财税法学著作的大量引进大大拓展了我国财税法学研究的视野,这些财税法学著作给我们的最大启示莫过于方法论上的启示。[11]从宪法、行政法和民法角度研究财税法,结合判例研究财税法,从历史学、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研究财税法,从法认识论和法实践论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财税法等等,这些研究方法逐渐在我国财税法学的研究中运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在财税法学研究中,特别有价值的研究方法包括经济分析法、政策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社会分析法、个案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等。在财税法学研究中,既需要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运用某种方法,更需要多种方法的交叉和综合运用,以期更全面地把握被研究对象。

2.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

财税法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财税法现象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它是人们在认识财税法现象的过程中概括和总结出来的一些定型化的概念和术语。范畴是理论思维的工具和基本形式,是理论形成和发展的标志,是构造科学理论的基本单元,是学科和理论的标志,是学科和理论发展的动力。范畴的研究对于一门学科的发展和成熟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财税法范畴概括和反映财税法现象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把财税法范畴分为一般范畴、基本范畴和核心范畴。财税法的核心范畴、基本范畴和一般范畴构成了财税法的范畴体系。[12]

有了完整的财税法范畴体系,进行财税法研究才能高瞻远瞩、统筹规划、全面协调。至于我国财税法学的核心范畴是什么?有哪些基本范畴?有哪些一般范畴?这些问题需要中国财税法学在发展、创新中不断探索,最终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财税法学范畴体系。

3.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

范式(paradigm)这一概念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最早提出来的,是库恩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核心。库恩所说的“范式”是指科学共同体的共有信念。[13]研究范式是在某一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研究的包括规律、理论、标准和方法等在内的一整套理念和信念。它是某一领域的科学共同体在长期的研究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这一领域中的研究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模式与框架,对这一领域的科学研究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作用。

在财政法学领域存在两种研究范式:国家分配论范式和公共财政论范式。在税法学领域中也存在两种研究范式:权力本位范式和权利本位范式。目前中国财税法学界正在进行着从前者向后者的转化。两种研究范式在财税法学中分别体现为两种学说:税收权力关系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税收债务关系说的提出及其发展与完善直接导致了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一致以来处于低水平研究和封闭研究的状态之中,研究力量分散,没有形成一个团队精神和财税法学术共同体。研究人员大多缺乏财税法学的学科意识和创新意识,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而存在,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可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理念和研究框架,没有对传统财税法学研究予以批判性的审视并进行大胆的创新与改造。归根到底,就是缺乏财税法学研究的范式意识,没有意识到财税法学研究中进行范式转换的革命性意义。

财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在理论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财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带来了财税法学的革命与财税法学的重生。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中的财税法学是建立在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的基础之上的,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是现代财税法学理论体系建立的根基,是现代财税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公共财政学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就不可能有现代的财税法学,甚至根本就不会产生一个独立的财税法学。[14]

中国财税法学已经有不少学者在推动着这种研究范式的转换,但仍然遇到了不少的阻力,将来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沿着学界的这种研究范式转换的道路走下去。

4.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

在完成了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等基础性和前提性的工作之后,所要进行的就是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

中国财税法学的空白之地仍然很多,财税立宪、财税民主、财税法的基本原则、财税法的主体理论、行为理论、责任理论、救济理论等等仍然需要我们去深入研究,在研究方法、范畴体系和研究范式的基础之上去拓展这些领域必然能够统揽大局、推陈出新,迅速攻克财税法学上的一个个难题。

5.加快中国财税法学的制度建设

中国财税法学面临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中国财税法治建设正在中华大地上如火如荼地进行。理论发展的源泉在于实践的推动,恩格斯的那句名言至今仍在我们耳边回响——“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当然,中国财税法学要想获得巨大的发展也必须关注实践,必须能够回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必须能够给实践以理论指导。

中国财税法学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对财税法治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个人所得税法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转换、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化、农业税的改革、城乡二元税制的统一、遗产税的开征、税收基本法的制定、税务法庭的设立等等,都是需要中国财税法学界予以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无疑是一股春风,它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希望的同时,也给包括中国财税法学在内的各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带来了希望。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中国财税法学界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下,必将在不远的明天迎来中国财税法学发展繁荣的春天。

【注释】

[1]参见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载《党建》2003年第12期。

[2]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3]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4]参见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载《党建》2003年第12期。

[5]参见朱正昌:《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1期。

[6]参见冯之浚:《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载《中国软科学》2004年第1期。

[7]具有代表性的财税法学理论体系可以参见张守文:《税法原理》(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8]参见翟继光:《论我国税法的核心范畴与基本范畴》,载韦苏文、陆桂生主编:《世纪论坛》,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9]中国财税法学界的近期动态可以参考中国财税法网(/)的相关报道。

[10]参见翟继光:《经济法学方法论论纲》,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翟继光:《税法学方法论》,载中国财税法网(/)2004年3月16日。

[11]参见翟继光:《独具特质的“北野税法学”》,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参见翟继光:《论我国税法的核心范畴与基本范畴》,载韦苏文、陆桂生主编:《世纪论坛》,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13]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光盘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库恩”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