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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表

规划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表

县规划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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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内容

自查情况

1

拉设计业务,收取回扣的贿赂行为

2

工程招标过程中的贿赂行为

3

陪标、串标、围标、买标、卖标等行为的贿赂行为

4

工程检测职务之便的贿赂行为

5

在规划审批(包括功能变更、项目选址、技术审查、工程许可)中的贿赂行为

6

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的贿赂行为

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审批中的贿赂行为

8

工程施工许可中的贿赂行为

9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的贿赂行为

10

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中的贿赂行为

11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中的贿赂行为

12

工程建材监管中的贿赂行为

13

建筑、房地产、勘察设计监管活动中的贿赂行为

14

办公用品及物资采购中的贿赂行为

15

工程承发包、材料采购中的贿赂行为

16

指定供应商、非正常变更设计等手段的贿赂行为

17

回扣管理费、招待费、等手段的贿赂行为

18

利用工程监理职权的贿赂行为

19

拖延付款、办理结算中的贿赂行为

20

利用工程造价咨询职务之便的贿赂行为

21

假借劳务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名义的贿赂行为

22

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帐外账、帐外物等不正当行为

23

其他的贿赂行为

注:自查自纠情况要求明确工程名称、时间、具体金额等,填不下可另用纸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