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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债务审计整治情况报告

党政债务审计整治情况报告

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区政府性债务发生的年度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要求由区财政局牵头做好整改工作。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订方案,强化落实整改。

现就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未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未建立偿债准备金”的问题,我局已参照《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起草了《区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正报请区政府审批。我区已从年开始设立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及其他应急事件,目前已有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户,计划5年内达到1亿元规模。

二、对“未建立回购债务的管理台帐和核算资料”的问题,我局已将年至年底区政府与投资公司签订委托代建项目的资料全部建立管理台帐,并在市财政局债务处的指导下,对回购债务在决算报表中予以反映。

三、对“区财政拨付区投资公司的部分资金用途不够明晰”的问题,我局积极联系投资公司,对已拨付资金进行清理,今后将加强财政拨付投资公司款项的程序管理,由投资公司提出拨款申请,经债务管理科室审批后拨款,明确到具体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用途拨付项目资本金和回购资金。

四、对“收取的城市设施配套费未按规定进行财政收支核算”的问题,我局收取的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兴路地区城市设施配套费(据市政发107号),是市政府按照自求平衡方式,按行政辖区留归区政府的费用,专项用于大兴新区发展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我们已及时调整账务,正确反映收入和支出。

报告中还指出,“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高,但债务风险不高”,“偿债资金来源较多地依赖于土地出让收入”。对此,我们已认识到风险,土地出让收入易受政府土地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

另外,报告中还指出,“融资平台公司负债比例稍高,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差”。我们将加大对融资平台公司监管力度,促进加快体制转型,积极拓展经营项目,降低对财政资金的依赖程度。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