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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汇报

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汇报

一是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之间互联共建和双向服务机制。社区党组织指导建立社区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代会等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经常性、紧密型的互联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县区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兼职委员"作用。签订共建协议书等形式。共同做好区域内的各项工作。坚持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驻区单位自身发展结合起来,开展双向服务中实现互利共赢。坚持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满足驻区单位党组织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主动帮助驻区单位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积极为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区域性党建资源。驻区单位党组织本着驻在社区、共建社区的理念,从基本任务、选择性任务和特殊任务三个方面参与区域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主动将本单位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动员党员和群众参与社区公益性、志愿性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与市县区直部门之间联系协调机制。特别是与劳动、就业、教育、卫生、民政、城建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建立顺畅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市、县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街道社区主动加强同市、县区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治优势、团队优势、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为社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场地、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同时,规范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和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街道社区在社区工作中的主体职责和协助责任,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赋予街道社区相应的权力,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为街道社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与社区居委会、群团组织、"两新"组织之间的联建共建机制。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两新"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障其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社区居委会和群团组织增强党的观念。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使其逐步承接从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由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民间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