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经营报告

经营报告

——创新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加强。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方面,突出了“六抓”:一是抓机制创新。在继续总结、推广由乡村基层组织引导的撂荒耕地“委托代耕制”和由农民自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联合组建的“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土地流转“寄种”新模式,有效化解农民种植风险,提高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二是抓平台建设。建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心办事程序,充分发挥“蓬溪县土地流转信息网”中介服务作用,狠抓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工作的通知》和《2009年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考核方案》,将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体系进行考核。截止目前,全县已有18个乡镇政府出文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有37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公开、快捷。三是抓制度完善。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通知》,制发了《蓬溪县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登记、经营业主资质审查、风险保障、价格指导、土地复垦、纠纷调处等制度,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抓规范管理。在全县启动了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从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严格操作程序等方面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工作,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程序》和《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工作程序》,统一制发了《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格式),县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实现了土地流转网络化管理。五是抓纠纷调处。继续实施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完善了《蓬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法》、纠纷仲裁文书格式,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情况上报制度,规范了土地纠纷仲裁工作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一季度受理土地纠纷3件,现已解决3件,解决率达100%,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六是抓调查研究。开展全县土地承包和流转情况调查统计,通过调查统计,及时撑握全县土地承包和流转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狠抓监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平稳运行。在农民负担监管方面,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狠抓政策落实。及时转发了农业部等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和省农业厅等省委、省政府12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涉农负担公示制、限额制、一费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等“五项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部门工作责任制、“一事一议”规范操作和审批制等规章制度,将减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工作目标考核,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了减负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狠抓收费项目公示。转发了市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纠风办《关于2009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的通知》,各乡镇在政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巩固了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成果。三是狠抓筹资筹劳管理。制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申报、审批和管理,严格审核各乡镇上报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有效防止了无事滥议、有事乱议、资金使用混乱现象发生。五是狠抓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强化审计,农村财务规范管理稳步推进。安排布置了全县农村经济审计工作,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重点村社财务审计作为全年农村审计工作的重点,着力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一是开展重点村社财务审计。对吉祥镇莲桥村和城南经济区4个村级财务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农村稳定,同时,也促进了农村财务规范管理。二是规范村社财务管理。积极探索完善“村帐乡管”办法,目前,正在下东乡开展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协助该乡狠抓村社财务人员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推行委托制,解决农村财务混乱状况。

——严格审核,农村经济统计质量全面提升。一是组织搞好了土地承包和流转调查统计,摸清了全县土地承包和流转基本情况。二是搞好了农民专合组织和农民工返乡情况统计,真实反应了全县专合组织和农民工返乡情况,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提供了有关数据情况。三是完成了2008年全县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工作。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670元,比2007年增加560元,增长18%。

此外,狠抓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培育,制定了示范合作社标准,将天宫堂村、华莲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作为重点,制作了示范合作社标识牌,并向省厅申报了1个省级示范合作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