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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产品加工整治汇报

质监局产品加工整治汇报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欢迎你们百忙之中莅临我县检查指导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对你们的到来表示忠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自今年8月以来,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消费安全,解决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九个工作任务、13个100%、20个量化工作目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了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使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食品得到了有效治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期来,我县始终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抓好城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加强对农村产品、食品市场的监管,切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了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地的统一部署,继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会议之后,9月10日,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了国务院、省、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重要规定,以*府办发[20*]137号、*府办发[20*]138号文件安排部署了我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切合我县实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其它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了各部门职责。9月中旬,县人民政府还组织召开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11月8日,召开了全县专项整治督促检查工作会议,并于11月14日至19日,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全县27个乡镇、7个职能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职能,各部门加强协作,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格局,切实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了“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责任意识。

(二)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8月份以来,县财政共划拨专款28.3万元用于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自筹14.5万元用于畜牧检疫、农产品市场检测、食品安全和药品市场监管、定点屠宰专项资金等。同时,各乡镇也在县财政拨出专款的基础上,自行筹集2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如:质监局投入3.5万元,工商局投入4.8万元,县卫生局划拨1万元专项经费给县卫生监督管理所,卫生监督管理所又自筹1万元等等。

(三)突出重点,广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狠抓农资市场清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共检查种子市场35场次,检查种子经营户135户,没收未经审查的玉米种子155公斤;检查农药市场31场次,检查乡镇27个,检查经营户285户,检查农药品种375个(其中合格品种348个,合格率93%),没收高毒高残留农药甲胺磷、甲敌粉36公斤;检查清理肥料市场33场次,检查肥料经营户52户;发放病虫情报检索8期;开展植物产地检疫4次,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书3份,签发调运检疫证书125份,基本杜绝了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切实维护了全县农资秩序。二是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指导生产者安全使用投入品,严格执行休眠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严禁使用明令淘汰的农业投入品。共抽查农药产品标签158个,其中合格125个,合格率79.11%。三是搞好农作物病虫防治宣传工作。除县城以外,到26个乡镇进行举办了病虫防治巡回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在许家坝、塘头、张家寨、大坝场等乡镇举办了病虫防治现场会,供应高效低毒对口农药65吨。四是搞好农产品市场抽检工作。在每十天进行一次对农贸市场蔬菜、水果的监测的同时,加强了对无公害蔬菜、无公害优质水稻的生产过程的全方位监控。目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的建设项目正等待地区编委审批。五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立案查处9起,其中:简易程序4起,一般程序5起,处罚金额2800元,挽回经济损失22485元。同时,还积极加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始终坚持每周五上午向地局和县整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县质监局作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是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能,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牵头等工作,切实推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开展好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9月份以来,围绕“三个重点、三个100%、20个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进乡镇、入户、入企”的方式,深入27个乡镇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开展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对全县366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生产加工环节进行了专项整治。巡查企业69家,与允许存在的61家小作坊全部签定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目前,我县14类工业产品生产企业4家,建档率100%。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家,获证率100%。三是扎实推进产品质量源头管理,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目前,我县共有8家食品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证,有1家新建企业通过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另有4家企业正在对生产环境、设备、化验设施进行改造,积极准备申报资料。对城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进行了抽样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作坊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进行了停产停业整顿。在对小作坊的巡查中,在大坝场镇查获1起用酒精和水勾兑白酒销售案,对现场查获的勾兑白酒用的13桶(2375斤)酒精进行没收处理。四是加强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省质监局关于小作坊分类监管以及食品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规定,监督各小作坊进行生产条件改造,要求各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低底限要求,凡达不到基本条件又拒不进行条件改造的,依法予以取缔。对3家达不到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已依法予以关闭。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了对县城超市、乡镇(社区、街道)食杂店的摸排工作,彻底摸清了全县食品经费户底数,加强了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加强了对县城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县城6个超市100%建立并完善了索证索票机制,全县食品经营者100%建立了自律制度,乡镇(社区、街道)小食杂店100%实行了进货台帐,取缔了无照经营户43户,彻底解决了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共检查各类经营户3216户次,查获劣质饮料、药品、奶粉、白酒、陈醋、方便面、过期变质啤酒、各类小食品、冒牌摩托车机油2755瓶(包),价值1.37万元;超市下柜不合格商品价值达1.98万元。二是集中开展农产品、食品、猪肉、重点产品质量和药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食品)、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不合格食品以及印制假包装、假商标、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打击。

9月20日—10月7日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内的以集贸市场、超市、农村食品经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共监测各类经营户102户,其中肉及肉制品经营户37户,米粉经营户8户,其它食品经营户57户,捣毁制售假窝点3个。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牵头,对涉及食品等重要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对思唐镇河东村张某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也未办理任何手续就在其住处非法生产劣质食用醋的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四是对县城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了大排查,把检查范围由县城扩大到农村,把品种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燃气灶具等。五是加大了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经营条件以及销售者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经营产品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六是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1台次,安全检测车12台次,查扣过期变质罐头41瓶、饮料5瓶、饼干141包、方便面82包、奶粉5包、月饼5公斤、劣质酱油50公斤、劣质醋52公斤、糖果7公斤、其它小吃51包(盒)、胡豆酱11瓶、劣质青岛纯生啤酒200箱(12瓶/箱),立案调查2件。

餐饮消费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食用油的管理。落实进货验收人员的责任,监督各餐饮经营单位按规定100%建立了索证和进货台帐制度,严防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餐饮经营单位,杜绝了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行为。二是加强了对食品原料和调味品的管理。指导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健全了食品原料购索证和验收台帐制度,并落实了专人管理,做到了不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以及《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用工业盐加工食品,同时,还要求各餐饮企业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及操作规程等到卫生部门备了案,做好出入库和使用的记录。三是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督促各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卫生规范》的要求,完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卫生条件,加强对餐饮加工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四是把农村作为重点地区,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作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餐饮经营单位的巡回监督检查,清除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农家乐”等旅游餐饮单位,保证旅游者的饮食安全。会同教育、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力度,加强了食堂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共检查学校食堂(幼儿园)63个,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处罚2家;建筑工地食堂2个,责令整改2个,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五是积极推行量化分级和重点监督项目公示制度。

全县量化分级已达246户,占应量化数的92%,力争到12月底实现量化分级覆盖率达100%。在岩关、二中一带和城区学校食堂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重点项目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六是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共接到案件4起,调查处理4起,调查处理率为100%。七是建立食品卫生监督协查机制。与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了对调味品市场、罐头市场、粮油市场、速冻市场和火腿市场、饮料和酒类市场及乳制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586人次,车辆8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942家,查处无证经营户37家,捣毁制假窝点2个,查处制售假劣食品案件14起,货值2.3万元,行政处罚1.2万元,有效净化了我县食品市场。

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我县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52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一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家。专项整治期间,检查组一方面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对10家超范围经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08个,没收失效药品、医疗器械151个品种,标值1万元,GSP跟踪检查52个经营企业。另一方面,对无证无照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了取缔,规范了药品市场的经营主体资格;对经营使用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的单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作出了相应处罚,对GSP跟踪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三是会同工商部门,对医疗广告市场进行了清理,杜绝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规使用违禁药品和假劣药品的现象以及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作广告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广告市场。

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了对屠宰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城区的两个牲畜定点屠宰场(一个肉联加工厂和一个禽类定点屠宰场),分别派驻了专职动物检验员对其屠宰场加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对进场待宰的动物和出厂销售的动物产品严格按照操作进行检疫,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特别是在对家禽(如:鸡、鸭等)的定点屠宰监管工作上,我县在全省也是处在前列的。从而实现了县城区域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馆单位所销售和使用肉类产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对乡镇上市经营的肉类产品进行了严格的检疫和定点屠宰,上市检疫率达到了100%,定点屠宰率达到了97%。做到了不放一头病畜、禽进屠宰场,不让一两不合格的产品流向市场。二是加强了全县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完善了各乡镇产地检疫报检点的设施建设和人员配置。利用27个乡镇的100个产地检疫报检点对我县的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和检疫,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准确掌握疫情动态,把有害的、不健康的食品消灭在源头,保证了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健康标准。8月以来,共检疫大、中家畜14.8292万头,家禽128.1331万头,检疫猪肉9975案,牛肉246案,禽类肉制品88.2623万只。三是加强对进口肉类、水果市场的清理工作,杜绝了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了对节日期间上市肉类食品的检查。节假日期间,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屠宰场、肉品市场以及兽药饲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黑道肉”等销售伪劣畜牧投入品的行为。共无害化处理病猪肉127头,焚烧染疫禽103只,投放消毒药品2160公斤,消毒场地70场次30万余平方米。没收、销毁过期兽药1327包(瓶、支),过期失效添加剂861包,过期浓缩饲料32包320斤,过期乳猪颗粒饲料10包400斤,总价值人民币1.5万元。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180户,食品经营业户1260户,端掉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1个,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广大养殖户的根本利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氛围,全面提升全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

我县通过有线电视、县政府网站、*信息交流等新闻媒体以及利用宣传车、专栏、书写宣传标语、开展安全咨询活动、进超市、入企业、到农家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利用新闻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及时进行曝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宣传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和优良品牌及产品质量知识,以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提高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同时,各部门还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发动和正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形成了生产、销售、使用安全产品和“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质监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利用赶场天设置咨询台,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畜牧部门开展了“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召开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会议、秋季动物疫病预防动员培训会及动物检疫员培训会等。9月下旬以来,共出动宣传车辆68台次,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相关信息50多条,制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册25000多册,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础薄弱,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丞待解决,治本任务还相当艰巨。我县目前还没有专业的食品检验机构,设施、设备落后,监管手段相对滞后。

二是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我县农村普遍采用作坊式的生产形式,大都实行分散经营和季节生产,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生产条件差,加工水平低,质量难以保证。c

三是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还有待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有的监管环节之间衔接不够,制约了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国家、省、地要求继续搞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推进“名牌”战略、“质量兴县”战略,不断提高我县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建立督查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检查。通过多单位多层次联合检查,及时解决和处理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大对乡镇工作的指导力度,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变成乡镇的自觉行动,把村组、街道广泛发动起来,让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参与此项工作。通过群众的关心、监督和参与,逐步形成人人关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处理、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知晓率。

各位领导,当前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较为严峻,不容许我们出现丝毫的松懈,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地要求,充分认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迫切性,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全策全力做好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