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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发展隐患排查治理汇报

安监局发展隐患排查治理汇报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对辖区、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县严格按照《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县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克服分块监管、单兵作战的局限性,创新监管手段,针对各行业和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相互联动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严重、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坚决给予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关闭。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我县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以及汛期生产安全呈现出的新特点,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安全管理,使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各乡(镇)、安监部门以检查采石场边坡整治、采场开拓采剥方向、排土场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汛期值班安排情况为重点,检查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共组织督促检查组3个,出动检查人员30人,检查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40户,排查安全隐患248条,已整改198条,责令限期整改50条,其中排大隐患1条,限期整改1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9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3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3户,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户。给予经济处罚2起,处罚金额650元;以磷化工和成品油、烟花爆竹、农药经营为重点,共查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183条,现已整改121条,给予经济处罚2起,处罚金额2万元。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条,经营企业27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个,零售网点130个,共查出安全隐患125条,已整改81条。

煤矿:煤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瓦斯治理、“一通三防”、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共组织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128人次,检查企业5户,查出安全隐患291条,现场整改170条,责令限期整改121条,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做出现场检查笔录1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3个,暂扣行政许可证3份。

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监督检查,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为目标,共出动督促检查组24个,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1户,查出安全隐患99处,整改隐患99处,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1份,责令改正指令书3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经济处罚1起,处罚金额500元,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户。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部署,针对道路交通特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共组织督促检查组4个,出动检查人员5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7条,责令当场整改6条,其中排查治理重大隐患2条,已整改1条,限期整改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份,责令改正指令书3份;公安交警部门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平台,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处交通违法6757起,其中,客运车辆超员13起。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认真组织部署,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力度,共出动督促检查组6个,检查人员6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户,排查治理隐患164条,责令当场整改119条,限期整改4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

其他行业:质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共组织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条,责令当场整改3条,限期整改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份;抚管局认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组织督促检查组20个,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捕捞船只318艘,排查隐患5条,责令现场整改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0份;水利主管部门以严防汛期安全为重点,认真组织排查全县水库、水坝安全隐患,共出动督促检查组1个,检查人员4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5个,排查隐患20条,已整改9条,限期整改1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3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3份;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督促检查组6个,出动检查人员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户,未发现生产安全隐患;电力主管部门积极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对策,加强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共出动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1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户,排查安全隐患121条,责令现场整改17条,责令限期整改104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0份。

三、完善机制,落实汛期值守制度

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的职责和责任,严格要求值班人员全部到位,及时做好值班期间相关工作,并严肃值班责任追究制度,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制定完善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各部门立即联动,及时妥善处理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并严格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