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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矛盾纠纷排查调查汇报

民政局发展矛盾纠纷排查调查汇报

尊敬的市委维护稳定督导组领导:

*乡位于江城县城北部,距县城33公里,东邻*,南接*,西与*县相连,北与**乡、红河州绿春县*乡隔江相望,处于两市州三县的交汇处,也是进入江城的北大门。全乡国土面积546.8平方公里,居住着哈尼族、彝族、傣族、布朗族等9个少数民族。现辖10个村民委员会,82个自然村,94个村民小组。2008年底,总户数有3163户,总人口13646人。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乡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山林、资源权属纠纷,山地承包纠纷,*施工库区、淹没区移民、土地纠纷,以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今年4月我乡共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共28起,分别是:

1、*库区水位超占土地纠纷(*滩和居浦渡)。

2、*村与*村林地权属纠纷。

3、*村*组诉求重新勘测、核发林权证到农户。

4、联合村良子寨组与苏子顺茶地权属纠纷。

5、云胶公司中会胶队和当地群众部分胶地(复垦)纠纷。

6、*乡*村*组与*乡大风箱山林权属纠纷。

7、*村鲁巩组的冲头梁子2000多亩林地农户不愿划成一般公益林诉求。

8、*村龙塘组与*村*组山林权属纠纷。

9、*村大石板组与坡脚组*旧家山林权属纠纷。

10、*村*组与下寨组的家背后3129亩山林权属纠纷。

11、*村*塘组与联合村梁子寨组孔明山山林权属纠纷。

12、*村新寨组与老何寨组村民王祖飞臭水坝山林权属纠纷。

13、*村洛角组与下夺糯组下高寨南方*山林权属纠纷。

14、*村中夺糯组与下夺糯组大红坡林地权属纠纷。

15、*村新寨组与老何寨组大岔河地山林权属纠纷。

16、中会村小寨组和*村下寨组山林权属纠纷。

17、中会村芒木树组村民熊腾反映*渡水*征地补偿分配不公等诉求。

18、*滩进场路损害沟渠纠纷。

19、*村*组与*组山林权属纠纷。

20、*村团山组与*组山林权属纠纷。

21、*村*组与老何寨组山林权属纠纷。

22、*老何寨组与新寨组山林权属纠纷。

23、*村大寨组与大地房组山林权属纠纷。

24、*滩水*淹没区搬迁安置户诉求给予落实建房土地。

25、*渡水*施工区征用芒木树芭蕉地的土地补偿纠纷。

26、*乡中学、中心校拖欠周长生工程款。

27、*乡*茶厂内部股东利益纠纷。

28、*村草皮地组与新寨组胶地权属纠纷。

针对上述矛盾和问题,我乡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立足基层实际,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出一套综合运用组织、法律、行政、民间等手段,适合基层调解工作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努力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我乡的社会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调整工作思路,加大对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班子会议。听取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当前的社会冶安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的汇报后。会议决定成立了由书记担任组长,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负责社会治安工作的李凯副书记兼任。到目前为止,已受理治安案件、矛盾纠纷28件。调处5件,还剩23件未调处。

二、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

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由党政领导成员挂钩督办;乡属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有关村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坚持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党委书记、乡长信访接待日,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三、明确责任。

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形成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体系。排查纠纷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领导下乡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定期深入到所挂钩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情况,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对策,提前入户访谈,前移工作关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四、坚持走群众路线。

在全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乡为单位,以村委会为基础,认真进行清理检查,加强对各机关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的恶性事故,坚持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五、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由于遗留的种种历史问题及*乡处在*开发区等种种因素,给矛盾纠纷调处增加了难度:一是由于当年划分土地时很多地块界线描述不规范,造成林地重叠;二是群众在流转土地过程中流转手续不规范,遗留了棘手的权益纠纷;三是个别农民法律意识不强,无理的利益诉求时有发生;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将充分利用以往调处经验,深入群众,从各方面做好群众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紧抓好;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不能用传统的思想、观念来做群众工作,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之态度细心耐烦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切实转变作风,积极深入村组,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工作。二是全力以赴,明确要求,耐心细致,确保稳定。各挂钩领导和包案单位要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工作中。工作要有针对性,讲感情、讲政策、讲法律、讲后果,于法、于情、于理地讲道理、摆事实,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感化群众。企业要积极主动地支持党委、政府共同开展各项工作,对老百姓反映的各项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让我乡范围内的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的控制,大量的矛盾纠纷能及时化解在基层,确保将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营造“发案少、秩序好”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