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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依法行政汇报区

民政局发展依法行政汇报区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传达会议精神。20*年8月1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我县政府副县长*及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传达会议精神,把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部署上来。一是县法制办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同心县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贯彻落实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建议。二是将齐同生副主席在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任高民同志在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通报和传达《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重要精神在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传达学习。三是组织县政府法制办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仔细研究会议交流材料并结合同心实际进行讨论,并积极研究制定会议精神落实方案。

(二)强化舆论宣传。近几年由于我县在06-*年初没有配备法制办主任,全县法制办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与区内兄弟市县相比相对滞后。为落实好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会议结束后,县法制办会同司法、宣传等部门在集日和县城主要街道设立《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宣传点进行宣传,印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5条,并开通电视专栏宣讲《决定》内容和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内容,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使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概念得到进一步理解,对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决定》和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人员赴县外考察学习。8月底,县法制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区、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好的平罗等兄弟市县考察学习,交流实践中的工作经验,学习了他们的一些先进的理念、成熟的做法以及工作流程,开拓了工作人员视野,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全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从基础性工作做起,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县法制办起草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出台《同心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备案审查规定》、《同心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同心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同心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在全县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目前,各类文件起草已基本完成,正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五)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处罚主体和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结合今年举办的执法人员综合执法培训工作,县法制办对全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处罚主体资格进行重新确认,保证了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及时严格地做好证件核发、审验、更换、注销工作,截止目前,对今年进行综合执法培训的400多名执法人员更换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并对100多名不在编或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和离开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六)开展执法依据梳理及分解执法职权和界定执法责任工作。由于06年法制办负责人调动,这项工作一直没有做,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结束后,县法制办立即会同县人事、编制、监察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各执法部门进行梳理。并根据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结合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机构和岗位设置,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具体的执法职权进行认真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严格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通过分解执法职权和界定执法责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解决执法部门内部不同的执法机构和岗位之间职权交叉、重复等问题。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精力分散,作用发挥不好,这一现状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不相适应。

(二)相关制度不健全,部分执法部门领导法律意识不强,在依法行政中尚未形成良好的执行机制和协调机制。

(三)行政监督资源缺乏整合,过错责任追究尚未真正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途径来抓。

(一)继续做好《决定》

和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抓好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决定》的学习,使他们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决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法制工作机构对《决定》的宣传力度。

(二)进一步落实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给予充分的人力物力保障,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近期开展的推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开展执法依据梳理,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县政府法制机构是县政府贯彻《决定》的具体的组织者、推动者。我们将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机构,合理配备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