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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代表大会报告

妇女代表大会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江苏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妇女“十大”闭幕不久,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动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盛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一、过去五年妇女运动的新发展

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江苏推进“两个率先”、改革开放与现代化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是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妇女发展条件更加优越、环境更为优化的五年;是广大妇女积极弘扬“三创”精神,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科学发展创造辉煌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五年;是各级妇女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奋力开拓,推进妇女工作跃上新台阶、妇女运动实现新跨越的五年。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了妇女事业在更高层次上的创新发展

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重视和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为妇女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全国妇联领导多次到江苏指导工作,促进了我省妇女工作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党委政府领导坚强有力。各级党委政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更加注重发挥广大妇女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更加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在党的群众工作中的重要帮手作用,更加注重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国家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提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江苏要走在全国前列”。省委邀请顾秀莲同志为领导干部作“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报告;首次召开全省妇女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设男女平等两性和谐发展的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全省100%的市、75%的县(市、区)及部分乡镇党委召开了妇女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省委常委会集体听取专题汇报,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总书记讲话和中国妇女“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热情关心妇女干部成长、加强妇联班子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讨论研究“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确立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重点项目,加大财政投入,省级专项拨款超亿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参加妇联的会议和活动,省委分管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及时指导工作,研究解决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妇女事业创新发展。省委组织部联合省妇联先后召开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会议和“党建带妇建”现场经验交流会,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优秀女性人才脱颖而出。新一届全国人大江苏代表中女性的比例达26.7%,在全国各省名列前茅;省人大常委会中女性的比例达20%,比上届增加4个百分点。换届后的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班子100%配备了女干部。2007年,全省公开选拔省级机关厅级领导干部和选调生、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均达到40%以上。

法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我省先后组织修订《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制定出台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省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涉及妇女就业创业、维护妇女土地权益、支持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等政策性文件。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147项,逐步完善了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工作目标体系和组织机构体系。省及各级人大、政协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有关部门重视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严厉打击。各级政府高起点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强化工作机构建设,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纳入政府公共政策体系,纳入目标管理,纳入财政预算,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社会各界支持卓有成效。妇女儿童工作的社会协同机制不断完善,“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维权联席会议等各类协调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妇女发展的社会资源更加丰富。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妇女工作方针和妇女的地位作用。省市县多部门合作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系列宣传活动,率先在全国推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领导干部培训教材。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支持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全省妇女事业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我省从业人员中妇女占47.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县处级正职女干部的比例达到23.1%,妇女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46.16%,普通高校在校女大学生的比例达到47.9%,分别比五年前提高了9个、6个和3.9个百分点。政府买单、社会支持开展妇女病普查和婚前医学检查,妇女健康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我省女性平均预期寿命77.8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11.37/10万和5.4‰,妇女儿童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国妇联的亲切指导下,我省促进妇女创业和科技创新、组织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家庭美德建设、维权机制建设、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小公民道德建设、关爱留守儿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等工作得到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二)广大妇女拼搏进取,在推进“两个率先”中建功立业

五年来,全省广大妇女自强不息,奋力拼搏,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创造新业绩,自觉倡扬新风尚,努力建设新生活,为实现“两个率先”发挥聪明才智,谱写了壮丽篇章。

投身经济建设贡献突出。广大妇女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在推动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妇女认真学习科技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依靠科技忙致富,转移就业增收入,实施项目促发展,成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城镇女职工敬业爱岗,争创一流,以实际行动为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作出新贡献。女企业家解放思想,顺应形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瞄准新目标,谋求新发展,不断推动企业发展登上新台阶。女知识分子、女科技工作者刻苦钻研,勇攀高峰,不断推出科技创新成果,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奉献才华。活跃在各级机关事业、文化教育、体育卫生、铁路交通等领域的女性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各自不同岗位为富民强省作贡献,尽展飒爽英姿。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女官兵及政法战线女干警忠于职守,不辱使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省妇女中涌现出一大批致富能手、创业明星、劳动模范和建功标兵,成为引领妇女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鲜艳旗帜。

参与政治建设积极有为。广大妇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热心参与公共事务,为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施展才智、贡献力量。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建言献策,在国家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女性领导,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以骄人业绩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机关女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恪尽职守、争先创优,以扎实的作风和创新的工作树立了良好形象。各派、工商联中的女性成员积极参政议政,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中成效显著。村(居)委会女委员和妇代会、职代会中的女代表参与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推动文化建设彰显特色。广大妇女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传承美德,踊跃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侯晶晶、殷雪梅、钱月宝、张玲兴、陈巧云等巾帼楷模,大爱无私,甘于奉献,展现了江苏女性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文化宣传战线上的女性辛勤耕耘,激情创作,体现江苏文化特色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发挥了重要作用。陈艳青、陈若琳等奥运女冠军驰骋体坛、为国争光。广大妇女踊跃参与全民健身,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充分展示了江苏妇女的时代风采。

促进社会建设发挥优势。全省妇女积极投身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火热实践,用勤劳和智慧推动社会发展,以爱心和奉献促进社会和谐。广大妇女以创业富家、科教兴家、道德立家,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简约生活、勤俭持家,保护生态、美化环境,成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的主力军,以家庭和社区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在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城乡妇女热情参与抗震救灾、公益慈善、扶贫助困等活动,唱响了一曲曲巾帼奉献之歌,“慈善大使”、“社会妈妈”产生广泛影响。

五年来,全省获得县级以上“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有6161人,获得县级以上“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有2440个。

(三)妇女工作再创佳绩,在服务全局中实现跨越发展

五年来,我省各级妇女组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争当新女性,共建新江苏”主题活动和“百万妇女大学习、百万妇女大转移、百万妇女大创业”行动为载体,团结动员妇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独特作用。

组织妇女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新贡献。全省妇联围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村和城市共同繁荣,创新和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着力构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五示范、五结对”活动,大力创建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培训基地、巾帼合作经济示范组织、巾帼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巾帼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以示范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广泛组织巾帼文明岗与巾帼示范村结对、各类协调组织成员单位与巾帼示范村结对、城市妇女组织与农村妇女组织结对、科技人员与农村女能手结对、女企业家与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结对,积极引导城市优势资源支持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百万妇女大转移行动”,县级以上建立农村妇女劳务输出培训基地426个,举办农村妇女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班4559期,共帮助110万农村妇女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深入开展巾帼新市民学习、创业、维权、共建和展示五大行动,全省建立新市民巾帼读书站、维权站2800多个,培训进城务工妇女62万多人次。通过女科技专家乡村行、致富女能手援助行、巾帼经纪人网上行,积极引领农村妇女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外向农业,全省建立“三八”龙头项目3800个,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00多个,带动200多万妇女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实现增收致富。

服务妇女创业创新再上新台阶。各级妇女组织深入推进“百万妇女大创业行动”,引领妇女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积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省、市、县三级妇联树立了千余名女性创业典型,组织400多名创业成功女性巡回演讲182场,受众达20万人次。推动出台妇女创业优惠政策,组建妇女创业项目库,举办巾帼创业主题晚会、巾帼创业论坛,出版巾帼创业故事集,开展巾帼牵手SYB(创办你的企业)导师行动,大力鼓励和支持妇女创业。全省县级以上建立巾帼创业导师团88个、巾帼创业基地1841个、发放创业扶持资金4242万元。建立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组织创业女性高校行,帮助女大学生增强创业意识和能力。通过组织“江苏省科技创新十大女杰”评比宣传、建立巾帼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女企业家开展争创“创新型企业”和“节能环保型企业”等活动,激励妇女参与创新型省份建设。

引导妇女在和谐建设中创造新业绩。各级妇联与时俱进,将“和谐”创建作为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并深入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节水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全省共评出县以上“五好文明家庭”48万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4万户、特色家庭总户数达22万户。引导妇女广泛参与“绿色生活在我家”活动和“百万家庭实现庭院绿化美化、百万妇女参与植绿护绿”的“双百绿色行动”,为建设绿色江苏发挥独特作用。“美德在农家”活动不断深入,廉政文化进家庭成为亮点,十大杰出母亲评比影响深远。率先创办网上家长学校,全面实施科学家教乡村行活动,受到广泛欢迎。“春蕾圆梦工程”、“恒爱行动”、“明日之星”助学计划、“巾帼红丝带123行动”等品牌活动不断推进。通过儿基会带动全省募集善款近亿元,受益女童达20多万人。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新成效。各级妇联加强源头维权,着力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妇女议事、维权代言人和立法咨询三项制度得到推广。逐步完善社会化、实事化、品牌化维权运作模式,江苏省男女平等宣教中心、受害妇女投诉中心、受害妇女伤情鉴定中心、受害妇女救助中心、妇女心理咨询疏导中心等阵地相继建成。维权公益热线覆盖全省,巾帼维权站向乡镇延伸,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全省建立维权阵地2000多个,920名妇联干部经过人大任命成为人民陪审员,1000多名妇联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县级以上妇联向人大、政协提交议案提案891件,推动事关妇女儿童的民生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重视维护不同妇女儿童群体的合法权益,帮教失足妇女和未成年人工作取得实效。广泛开展“万家学法”和“百万妇女学法律”系列活动,有效提高了妇女自身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取得新发展。各级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全面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乡镇、街道妇联组建率达100%,村、社区妇代会组建率分别达到98.1%和99.7%。推广基层组织+各类妇女团体的“1+X”模式,增强基层妇女工作合力。在妇代会中深入开展带领致富能力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的“双带双强”活动,激发了妇女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在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以协会为依托建立健全妇女组织,全省新经济组织共建立妇代会8560个。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参与、组织发展、社会动员、统筹推进、教育培训、项目运作、示范引导、督查评估九大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全国首创妇联与总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派、工商联妇委会积极开展工作,女企业家协会、妇女学研究会、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联谊会等女性团体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妇联常委、执委求真务实,认真履职。大力实施“万名基层妇联干部培训计划”、“千名高层次女性人才培训计划”,全省共培训基层专兼职妇联干部达4万多人次。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培养输送女干部的基地作用,全省共有508名县级以上妇联干部被交流或提拔使用。发挥妇女理论研究的先导作用,形成了《战略机遇期妇女发展与妇女工作》、《科学发展观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巾帼英杰》等一批研究成果。省妇女干部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莫愁》杂志社、妇女就业指导中心等实体和阵地得到进一步发展,全省市、县(市、区)妇联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65个,各级妇联服务妇女儿童的整体实力得到显著增强。

五年来,各级妇联统战联谊和对外交流工作继续得到拓展。妇联组织与各派、工商联和港澳台妇女的联系更为广泛,合作更为密切。海峡两岸妇女文化交流、海外侨界与江苏各界女性创业研讨等活动产生广泛影响。省妇联与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妇女的友好往来形成制度,充分发挥了妇女民间外交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长三角地区妇联主席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了妇联工作的区域合作。省、市、县妇联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儿基会、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儿基会等国际、国内相关组织的合作,有效实施儿童权利保护、预防拐卖、艾滋病防治等项目,多渠道争取资源服务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五年的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实践,为我们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坚强领导,这是推进妇女运动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只有思想上坚信不移、行动上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只有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履行好妇联职能,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只有不断增强组织观念,落实好党的部署要求,把党加强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不断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优势,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妇女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确保妇女事业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这是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必然要求。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实现妇女理论创新、组织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才能更有效地保持妇女运动健康发展,促进妇女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这是妇女组织的根本宗旨。只有坚持以妇女儿童为本,统筹兼顾城乡妇女、不同区域妇女和不同群体妇女的利益,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找准定位,真抓实干,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作用。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整合资源、构建社会支持体系,这是妇联组织履行职责的重要路径。只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进一步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形成促进妇女发展的强大合力,增强妇女工作的创新活力,才能真正把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这是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的基本原则。只有依靠党建带妇建,切实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程,才能更好地拓展妇女组织网络,提高妇女组织程度,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江苏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城乡妇女和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妇女间的发展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发展的资源和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整体素质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任务还不相适应;新形势下依法维权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手段还需要创新拓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和解决。

过去的五年,是江苏妇女运动蓬勃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最好时期之一。我们共同走过了锐意创新、顽强拼搏的光辉历程,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点成绩,都是省委加强领导、全国妇联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全省妇女组织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团结奋斗、不懈追求的结果。

二、未来五年妇女发展的新目标

今后五年,是我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广大妇女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大显身手、再展宏图的重要时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依据中国妇女“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江苏妇女发展规划,今后五年江苏妇女发展的目标是:妇女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中的“半边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地实现;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妇女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妇女事业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要重点推动在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妇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凸显。妇女就业结构和职业层次更趋合理,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逐步消除,妇女就业、自主创业和参与科技创新的能力明显增强,妇女科技人才日益增多,妇女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和贡献更加突出。

——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升。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广泛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数量不断增加,各级党代会、人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更加突出。妇女思想道德素质不断增强,科技文化水平、参与创新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在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在促进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彰显优势。

——妇女享有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更为充分。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逐步提高,在享有政府补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中的比例继续增长,享有社会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加快发展,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妇女权益保障得到有效落实。妇女的社会地位和自身依法维权能力得到提升,权益保障的法规政策更为健全,法律援助、司法保护和社会救助更有成效,预防和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的措施更加有力。

为实现今后五年妇女发展目标,大会号召全省广大妇女:争做时代新女性,推进和谐新发展,共建美好新江苏。

广大妇女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念,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坚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高举旗帜、坚定信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新一轮改革发展,努力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广大妇女要广泛参与、积极作为,自觉做科学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增强参与科学发展的大局意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添创业的勇气、创新的锐气、创优的志气,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加大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力度,加快推进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广大妇女要传承文明、开拓进取,自觉做和谐社会的积极建设者。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持终身学习,崇尚科学,弘扬新风,热心公益,扶贫济困,踊跃参与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积极推进男女平等,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独特优势。

三、奋力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今后五年,江苏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扎实做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团结动员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新贡献,实现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领妇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各级妇联要采取扎实措施,引领妇女转变观念,投身新一轮改革发展,在应对挑战中把握机遇,在战胜困难中赢得主动,在努力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各级妇联要把贯彻总书记及党中央的新要求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有机统一,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需求有机统一,把全面履行妇联组织职能与动员妇女参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妇女,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团结动员全省妇女为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贡献力量。要把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各级妇联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自觉遵循党的群众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国情、省情、妇情,转变工作方式,创新活动载体,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办法、路径解决妇女面临的新问题,认真做好面向妇女的宣传引导、政策倡导、心理疏导和资源整合、公益服务、社会协调工作,进一步筑牢全省妇女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在参与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提升妇女素质。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提升妇女整体素质、发挥妇女积极作用赋予新内涵。各级妇联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妇女发展意愿为导向,全面推进“百万妇女学百技计划”、“万名女性人才培训计划”、“万名女企业家培训计划”、“万名妇联干部培训计划”,努力开发利用好妇女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积极争取政府培训资金、项目,努力推进妇女教育培训与全民教育培训同部署、同实施、同评估。推动农村妇女培训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工程,逐步提高农村妇女参与各类教育培训的比例。依托各类社会教育阵地、信息服务网络,培育高素质的妇女劳动者和创新型妇女人才,引领妇女以更加过硬的本领参与改革发展。

(二)坚持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为主题,组织妇女在经济建设中再建新功

全省妇联要根据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三大行动,引领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积极开展“巾帼创新创业科学发展行动”。深化争创“创新型企业”、“节能环保型企业”活动和“巾帼牵手SYB导师行动”,促进妇女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创业发展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化挑战为机遇,勇于创业,敢创大业。坚持政策扶持创新、培训促进创业、创岗扶助就业等多措并举,着力培育一批“三创型”妇女带头人。依托多种载体,传播妇女成功创业、科技创新的经验,激励妇女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提升发展,以创优促进建功,引领妇女在应对金融危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扎实推进“巾帼城乡牵手和谐发展行动”。努力构建城乡互动、优势互补、区域联手、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的工作格局。继续加大城乡妇女、不同区域妇女结对帮扶力度,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优势资源在城乡妇女之间合理配置。积极发挥“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辐射带动效应,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大力扶持和重点培育“妇”字号龙头企业、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帮助妇女在土地多种形式流转经营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增值环节获得更多收益。要根据农民工就业和增收出现的新情况,帮助务工返乡妇女拓宽渠道就业,发挥优势创业,使她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深入实施“巾帼节能环保持续发展行动”。组织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大力宣传引导妇女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简约生活的意识,推广运用节能环保新知识、新技能、新品种,在生产生活中千方百计节能、节水、节电、节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植绿护绿、优化生态。鼓励女企业家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发展道路,支持女科技人员参与研究开发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在全省妇女中树立一批节能减排、植绿护绿排头兵,激励和带动城乡妇女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三)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妇女在美好江苏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在全省深入推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传承社会文明、弘扬社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化“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科学知识、先进文化、文明风尚、法制宣传、节能环保“五进”家庭活动,推广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新模式。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和谐的代际关系,尊重和孝敬长辈,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重视城市化进程中流动家庭的和谐创建,引导城乡家庭牵手帮扶、互动合作,夯实和谐江苏建设的社会基础。拓展“和谐社区”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区文化艺术节、邻里文化节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进城务工妇女服务中心、妇女心理咨询中心、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和谐社区温馨驿站等作用,鼓励妇女踊跃参与“和谐社区”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引领妇女参与扶贫济困、扶孤助残、扶弱救危等志愿服务,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开展“千岗万星”竞赛活动。把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作为“巾帼文明岗”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妇女广泛开展“千岗万星”竞赛,针对不同行业,丰富内涵,规范标准,制定细则,引导妇女争做学习型、诚信型、创新型、奉献型时代新女性,并以实际行动营造宽容、理解、温馨、和谐的职场人际关系,形成协调共建、合作共赢、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妇女

各级妇联要围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履行职能,提高维权实效,促进妇女的切身利益在社会总体利益格局中得到充分体现,推进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托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深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妇女发展目标。推动按期出台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和目标体系。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男女平等宣教中心的作用,着力构建大众传媒、党政部门、党校高校、社会组织相互支持的性别平等研究和宣传网络,健全完善社会公共政策的性别评估机制,促进男女平等体现在决策主流、舆论导向和财政预算等各个方面。配合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优化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的社会环境。推动完善维权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参与立法和决策的长效机制,通过提案议案、立法建议等方式,促进完善并落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坚持法律帮助与心理疏导结合、利益协调与矛盾排查化解结合、维权队伍专业化与社会化结合,进一步发挥维权服务体系的作用。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维权阵地建设,畅通信访投诉、舆情分析、民情反馈渠道,完善协调联动保障机制、舆论引导监督机制建设。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问题。协助党委政府有效化解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各种社会矛盾,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权利和发展资源。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与流转中的权益、非公企业中女职工劳动保护、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流动和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难点问题,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扫除侵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

(五)坚持以服务妇女为宗旨,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创新有为

全省妇联要积极履行党的十七大赋予的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着力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惠及妇女儿童,在维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的同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具体利益。要发挥优势参与。利用各级妇联组织参政议政席位,充分发挥党代会、人代会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以及妇联执委、妇女代表作用,在各级尤其是基层民主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主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动态管理并发挥好省、市、县三级女性人才库的作用。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体现妇联组织优势,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整合资源参与。利用妇联牵头建立的各种协调组织,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机制互联、功能互补、力量互动,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组织资源、人才资源、物质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大力推进项目化运作,争取政府支持领办、承办和兴办公共项目,为妇女儿童提供教育培训、科技支持、现代家政、心理咨询等服务。要抓住热点参与。关注新形势下妇女在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人身权利、婚姻家庭等领域遇到的新问题,协调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难题。建立健全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巾帼志愿者队伍,大力发展妇女儿童公益慈善事业,深入实施“助你创业”、“春蕾计划”、“社会妈妈”等行动,为贫困妇女创业增收,为老年妇女、单身母亲、残疾和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六)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各级妇联要不断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工作方式和活动内容,努力在组织覆盖、工作覆盖、服务覆盖上实现新拓展,为实现妇女发展新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大力加强开放式组织网络建设。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使妇联组织健全在基层,妇女工作更好地落实在基层、发展在基层、受益在基层。完善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其他妇女组织为延伸、广大妇女共同参与的妇女组织体系。扎实推进在党政机关和高校、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的积极作用,扩大与派、工商联妇委会的工作交流,加强对各类女性社团的引导服务。着力强化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研究,加强党的妇女工作、群众工作理论方针的学习和实践,努力提高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创新创优和狠抓落实的本领。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做好妇联干部协管工作,争取和创造条件促进妇联干部挂职锻炼、交流轮岗。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敏锐、思想坚定、作风务实、素质全面、勇于创新、廉洁自律的妇联干部队伍。努力推进社会化工作机制建设。依靠党的领导和政府的重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推动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社会化,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形成多向互动、互助共赢的社会化运作机制,促进工作平台延伸和拓展,进一步提高社会化工作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在充分发挥各类协调组织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妇联合作机制,健全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区域合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妇女民间外交优势,扩大与国内外、港澳台侨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国际、国内社会组织支持,发展、壮大妇联各类实体和阵地,不断增强服务妇女儿童的实力。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的辉煌成绩,令人鼓舞!未来的发展目标,催人奋进!江苏妇女运动新的发展蓝图,期待我们携手共同描绘!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大力解放思想,奋力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推进新一轮改革发展、建设和谐美好新江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