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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发展规划监测工作报告

妇女发展规划监测工作报告

年是《县妇女发展规划(—年)》监测实施完成年,也是全县实现规划目标的最后之年。为全面、及时地反映妇女纲要实施情况,分析妇女发展的状况与问题,为制定妇女政策提供依据,我们对年度妇女发展状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县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一、县妇女发展规划目标监测情况

(一)经济发展为妇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年,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收入显著增加,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发展环境得到更加有效的改善。年,全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17379元,比上年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29元,比上年增长15.2%,农民人均纯收入5691元,比上年增长20.7%。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县用于有关妇女方面的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年,全县用于教育方面的投入2.83亿元,比上年增长50.5%。用于卫生方面投入2.21亿元,比上年增长39.9%,其中:妇幼保健投入925万元,比上年增长48.5%;疾病预防控制经费616万元,比上年增长72.1%。计划生育事业费1033万元,比上年增长41.4%。

(二)妇女卫生与保健取得新进展

1、孕产妇分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今年都达到100%。圆满的完成了规划要求。

2、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全县孕妇产前检查率达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5%,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9.2%,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为零。

3、孕产妇死亡率达到目标的要求。全县孕产妇死亡率连续两年都是零.

(三)妇女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近年来,县积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认真落实“纲要”目标,全面开展各种各样的职业教育、社会办学活动,农业部门、妇联、科技部门把重点放在对农村妇女科技培训,一是培养农村“女能人”、使其成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二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拓宽妇女就业领域。三是以农业科技为龙头,利用“科技活动月”和采取“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科技示范户”等形式,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水平。一年来培训农村妇女2000人次、发放资料1.5万份。所有这些都充分保障了全县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年全县成人识字率达到100%,其中女性识字率100%;青壮年识字率达100%,成人教育成效显著。

(四)妇女参政议政的地位提高

妇女参政议政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也体现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民主程度。近年来,县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妇女的政治地位进一步提高。县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达18.2%、和15%。与上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个百分点和2.1个百分点,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都达到100%,县级部门领导班子中,基本上都配备了女领导。村委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20.6%和33.3%。

(五)妇女就业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年,全县就业人员29.3万人,其中女性12.3万人,占从业人数的42%;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2.0万人,其中女性1.0万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数的50.0%。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06万人,其中女性0.02万人,占33.3%。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3.8万人,其中女性为1.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4.5万人,其中女性为1.1万人,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参加失业保险1.9万人,其中女性为0.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1.3万人,其中女性为0.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4万人,其中女性为0.6万人。

(六)妇女法律保护措施更加有力

年,在普法教育的推动下,县认真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了全县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年,县紧密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以妇女为侵害目标的犯罪活动,对强逼、引诱、容留妇女以及强奸妇女、拐卖妇女等案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侦查,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使得全县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各种案件破案率保持在85%以上。破获妇女强奸案5起。有效遏制了各种侵害妇女案件的高发势头,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妇女的安全感。

(七)妇女生存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随着全县生态环境的不断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城乡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年,国家财政用于改水、改厕方面的投入比上年大幅增加。农村改水受益率为80.2%,比去年增长24.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比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地)覆盖率为27%,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5%。县城社区服务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年,全县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为29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数达到143个。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总体看,县妇女事业的发展引起了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妇女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各项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妇女事业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

监测表显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仅7.5%;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7.3%,与目标任务60%相比差距甚大。

(二)婚前医学检查率与目标要求差距太大

新的《婚姻法》实施后,婚前检查由原来的约束行为变为自觉行为,由于人们优生优育和自我保健意识不强,主动进行婚前检查的并不多,年全县的婚前检查率仅为

0.9%,而规划目标要求:到年,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城镇不低于80%,农村不低于60%。差距太大致使遗传病未及时发现与控制而危及下一代。年,县婴儿死亡率6.4‰,其原因极有可能与婚前医学检查率偏低有关,要完成该项目标监测,任重而道远。

农村的妇幼保健工作,减少农村地区和人群中的孕产妇死亡仍然是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的重点和难点。

三、建议和措施

(一)努力提高婚检率,加强妇女孕期检查

县婚检率与监测目标差距较大,这不仅不利于妇女儿童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也将对全面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健康水平,提升家庭生活质量,确保未来人口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直接的不利影响。要解决婚检率低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人体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健康知识知晓度,积极支持和维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实行。二是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体系,一部分婚检项目由政府买单,以此鼓励人们走进医院进行婚检,努力提高婚检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计划外妊娠、分娩的管理,加强三级预防保健措施,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面,切实减少缺陷婴儿的发生和出生。

(二)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要广泛深入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一切危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尤其要提高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二是公、检、法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对拐卖、强奸妇女、遗弃残害婴儿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强硬手段,坚决予以打击,切实保护妇女人身安全,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加强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

组织部门应以《规划》为目标,按照《规划》要求,以培养为重点、以平等为基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现、培养、选拔人才。认真考察,大胆任用,及时把素质高、业务精的优秀女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使她们更多地参与到政治、经济生活中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从政治上关心女干部的成长,组织和引导她们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同时要敢于把女干部特别是年轻女干部派到条件比较艰苦的基层岗位上去,让她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提高广大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决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