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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工作报告

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工作报告

区计生局:

年,区民政局在努力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同时,坚持计生工作“三结合”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人口国策政策,积极发挥民政部门在综合治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项目中的作用,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努力营造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了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下面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我局按照计划生育成员单位目标责任书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党组成员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同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各项计生政策、文件,与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签定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并就如何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与有关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每月召集有关科室人员汇报履行情况,从中发现问题,并予以及时解决。每季度对各科室和二级事业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单位搞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二、协调配合,服务大局

(一)认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突出抓好以《婚姻法》和《收养法》为主要内容的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新《婚姻法》、《收养法》的内容深入人心。局里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分发到镇办民政、计生部门;对上门或电话咨询《收养法》及新《婚姻登记条例》情况的村(居)民,按照法律条款,搞好咨询服务,全年接受咨询人数800余次。

(二)强化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

自从《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婚登员学习新法规,严格履行职责,年龄不够及证件不全者坚决不予办理,全年无一例违规婚姻登记及发放证件事件发生,为计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136对,离婚登记727对,补领309对,补办138对,出具各类证明1000余次,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三)严格收养登记。

认真执行《收养法》,规范社会收养工作。社会事务科在审批收养手续时,严格审查所在单位、居委会计生管理部门的意见,未经镇办主管计生工作部门审查的,不予办理收养手续。

三、落实政策,关注民生

(一)做好计划生育对象的扶贫工作。

在社会救济工作中,坚持把军属和计生对象户的救济扶贫放到首位。我局坚持计生贫困户优先的原则,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计生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今年纳入163多户、519余人;社会救济农村“独子户”、“双女户”38户、162人。

(二)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始终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中,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省妇联、省民政厅加强农村女性村民参政议政能力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指导和政策宣传上,大张旗鼓宣传,正确引导群众,把热心为村民办事的女性村民选进村委会班子,以保证和加强农村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全区125个村中有妇女干部96人。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始终把“计生”进社区当作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将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每个社区。社区有一名专职计生委员,制定了计生管理制度,制作了宣传版面,设立了咨询服务点。

四、加强培训,形成合力

(一)加强对婚姻登记人员的管理教育与培训。我局先后利用月例会、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婚姻登记人员进行了6次培训,还制定了每星期五为自学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婚姻登记人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计生工作信息交流,坚持每个季度信息反馈制度,将结婚、离婚、收养等情况及时反馈给计生部门,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区民政系统职工干部的不懈努力下,得了一些成绩,但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要更好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忠实履行计生工作成员单位职责,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为构建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