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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拆迁引发怪现象

湖南嘉禾拆迁引发怪现象

去年7月,xx县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同时县委、县政府办联合发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思想工作,完不成任务者免职或外调。9月26日,28岁的李小春和姐姐,在同一天与都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丈夫离婚,因为她们的父亲拒签拆迁协议,而她们不愿因此耽误丈夫的前程。在县里,离婚不止此例。今年4月,这对姐妹遭到外调。

文件要求无法“四包”就“两停”

2003年7月,xx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项目涉及拆迁居民1100多户,动迁人员达7000余人。当地居民所提供的照片显示,在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上,挂着几条醒目的横幅:“谁不顾xx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xx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

8月7日,xx县委、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嘉办字2003136号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对纵容、默许亲属拒不拆迁、寻衅滋事、阻挠工作的,将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同时规定:各单位被拆迁户亲属拆迁工作落实情况,将列入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本单位被拆迁户亲属完不成“四包”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据透露,xx县各级部门单位中,共有100多名公职人员面临两难的选择:要么做通拆迁工作,要么被下放边远地区工作。

当地居民离婚成为无奈选择

知情人士称,珠泉商贸城拆迁范围是xx县最繁华的地方。“凡是在这里有房子的人家,没有人愿意出让。”拆迁户反映,他们不能接受补偿价格。

李小春姐妹的父亲李刚皇,在xx县繁华的中华东路有栋四层的临街楼房,是被拆迁对象。李刚皇认为“政府给的拆迁补偿太不合理”,拒签协议。去年12月20日,县政府派工作组准备强行拆迁,争执中李刚皇突发心脏病,被送往医院抢救。至今,房子未被拆,李也未出院。

但压力却集中到了李小春姐妹身上,去年9月28日,xx县人事局要求暂停李小春姐妹在本单位的现有工作一个月,转做父亲的工作,完成“四包”任务。

9月26日,李小春姐妹已分别与丈夫离婚。“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李小春说。而这种“不是办法的办法”,已成为xx县一些家庭的选择。据了解,钟水乡派出所的李勇与妻子离婚,原因也是岳父的房屋拆迁问题;年近50岁的xx县水电局财务股股长李良柏,因妻兄的房屋拆迁问题与妻子离婚。

今年2月9日,两姐妹收到一份督办卡:“2月25日前签订拆迁协议,3月5日前腾空房子”。面对最后通牒,李小春认为:“上面这样不讲理,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还不如支持父亲的决定。”后果随即产生,4月,两姐妹双双被调往偏远的乡镇。

在xx,最终受到处理的并非仅李小春姐妹。

4月21日,xx县政府对拆迁户李会明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县人民法院出动200多人参与行动。当天,拆迁户李会明、李爱珍夫妇和陆水德三人站在房顶上抵制拆迁,被警方带走,数天后,三人均被处以拘留,罪名分别为“暴力抗法”和“妨碍公务”。李会明之子李湘柱,原广发乡政府公安特派员,因未完成“四包”任务已被免职。

政府解释拆迁只为搞经济

为何xx县要如此大动干戈呢?“xx一直想把经济搞起来,但高考舞弊案发生后,我们的事业都做不起来。”4月29日,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志平对记者说。

黄所说的高考舞弊案发生于2000年,事件当时引起全国关注,xx的名声受到影响。黄志平介绍,2002年9月13日,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向xx县政府下发公函,将珠泉商贸城列为全国50个商业网点示范项目之一。xx县政法委书记、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周贤勇称:“项目由国家商业网点中心组织投资,开发商珠泉商贸城置业有限公司也是从北京过来的,县里只是协调。”

5月7日,记者在北京向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主任、法人代表易传保求证得知,中心向xx县政府发函,是因此前xx县向该中心发函,要求珠泉商贸城列入全国50个商业网点示范项目,中心只是回函同意,不存在组织投资的问题。

“四包”“两停”行之有效

“五一”前夕,xx省纪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明确表示:“像xx‘四包’、‘两停’这种规定,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拆迁可以由开发商与居民对话,不应该由政府强制干预。”

但周贤勇的说法是:“我们都是党的干部,流血牺牲的事都要做,拆迁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呢?”“现在看来,我们这个方法是行之有效的。都搞了8个月了,局势比较稳定,也没有集体闹事,也没有集体上访。”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然而在去年10月30日,xx省建设厅向郴州市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公函透露了另外一种信息:“xx县陆水德、李中林、李干德、李永德、李土亮等到北京、省会上访,反映xx县在珠泉商贸城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拆迁、侵害被拆迁人权益的行为。请你局认真调查事实,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情况函报我厅。”今年3月23日,xx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公函的形式,要求xx县政府“应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但记者“五一”前离开xx之时,县政府已向余下的拆迁户下发强行拆迁通知——5月10日将对拆迁户停水停电;5月15日如有任何个人不在协议上签字,将实施强行拆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