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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企业职务犯罪调研

烟草企业职务犯罪调研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

从烟草公司系统来说,职务犯罪的原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极个别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手中的权力缺乏正确认识,平时不注意学习,缺乏系统的政策法规教育,缺乏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没有很好的执行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少数职工心里失衡。烟草公司系统在《专卖法》的保护下,属于行业垄断部门,由于长期的垄断经营,使部份职工形成了行业优越感。极少部份职工养成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现实生活中,部份职工看到社会上一些私营企业主能力比自己不强的人,却比自己有钱,过得潇洒。于是心里失衡,盲目攀比,利用手中的权利,明知违法违纪,却铤而走险,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在工作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从最初吃、喝、玩、乐贪小便宜逐步发展,最终导致犯罪。

(三)放松学习,是非界限不清,缺乏应有的道德品质。从烟草公司系统违法犯罪人员身上不难看出,他们之所以走上犯罪之路,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而不进,警示教育视而不见,听不进去。主观上放松了思想改造,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防线不牢固,不能正确对待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私欲膨胀,置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于不顾,铤而走险,终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四)心存侥幸,自以为违法活动天衣无缝。从现实看,走上犯罪道路的烟草公司系统职工,其犯罪的原因之一是心存侥幸。回顾他们犯罪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也知道犯罪的后果会是怎样。之所以明知故犯,就是侥幸心理作怪,他们自认为其行动诡密,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五)社会上不法分子为谋取利益,实施经济手段,利用货币的职能作用侵蚀极少数干部职工。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私欲,一旦不能满足其欲望,他们不择手段,大肆对其施加压力,等待条件成熟时彻底摊牌,最终使其工作人员和他们达成肮脏的交易,致使少数干部职工一步步地越陷越深,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

(六)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在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我们在管理上和工作流程上难免会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而这恰恰使不法分子钻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空子,给他们留下了作案的时间和机会,从而造成了犯罪。

二、职务犯罪的类型

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的、严重的腐败现象,烟草公司系统容易发生的职务犯罪主要有以下十种类型。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失职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思路

针对烟草公司系统职务犯罪的类型,深刻剖析其犯罪的原因,预防职务犯罪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职务犯罪往往起源于最初的腐败意识,遏制腐败意识的蔓延是防止职务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抓好思想教育,提高干群反腐认识和政治思想觉悟,指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欲、利,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提基础。要使烟草公司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在各种诱惑面前不动心、不丧志,就必须持之以恒地对他们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培养他们的高尚品德,使之自觉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是要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教育。烟草公司系统虽不是行政机关,但国家法律赋予了专卖管理和垄断经营权,正因为这样,就要坚持好国家利益至上,用好国家赋予的专卖权利,产好烟、卖好烟,多为国家创税利,多为社会、为人民谋福利,决不能以“烟”谋私。二是要加强正确的权力观教育。

烟草公司系统是国有企业,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业务工作人员,一切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加强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担负起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才能避免滥用权力、腐化堕落。三是加强正确的权力观教育。烟草公司系统收入相对较高,要及时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企业效益提升与垄断经营的关系,保持收入分配上的平衡心态和满足感,将人生价值建立在回报国家、回报社会的基础上,防止因盲目攀比,心态失衡,索拿卡要而走向犯罪。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人的思想是经常性变化的,必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比如,开展经常性的访谈问苦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在对比中体会生活的艰难和奋进的动力。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听一听违法犯罪人员“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忏悔和“伸手必被促”的感悟,进行经常性的诫勉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将腐化的思想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紧密结合企业的长足发展和“两烟”生产、经营,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衡控制机制。围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经营风险,建立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完善重大投资报告制度和评估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企业财务决策管理、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对工作岗位实行定期交流轮岗,对关键部门的工作人员实行先排查,消除隐患再上岗。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一个岗位工作,而形成复杂的社会圈子,而造成职务犯罪。

制度建设要注重规范性和科学性。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到企业“两烟”生产经营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上,要特别注意抓好制度的可行性,解决好制度落实的基础问题,突出制度的预防和监督功能,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要完善企业经营决策机制。让企业的经营决策制度化和程序化,使企业的经营决策合法、有序、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产生。二是加强和改进财务预决算制度,使企业的一切经济工作都处在预算计划控制之中,杜绝违反预算计划,超越职权范围的财务支出,避免由于财权失控而带来的企业管理的混乱和资产的流失。严格执行“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避免资金审批的多头性,确保预算计划的有效执行。三是健全和完善权力约束机制。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出发,做到责权统一,公司系统各级干部职工,按照工作职责,明确职权划分的范围,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岗,形成上下统一,前后衔接,内外配套,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公正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考核奖励措施和处罚规定,定期考核奖惩,按照经济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目标任务考核等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监督约束对象的廉政勤政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构筑公开透明的业务流程

烟草公司系统由于行业特点,生产经营资金和物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内运转,规范办事程度,实施“阳光工程”,增强生产经营工作中资金流向的透明度,是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一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业务流程,防止“暗箱操作”而导致职务犯罪。二是加强对重大决策的监督。在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及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在重大决策中的监督职能,赋予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决策问题的参与权、建议权和一票否决权。三是组织经常性的经济审计,构筑事前、事中、事后相互衔接的预防职务犯罪防线。对重大工程项目,大批物资的采购等严格审查业务经办部门是否遵循业务流程,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可靠。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清理违法违纪行为。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要集中精力,加大力度,进行烟叶和卷烟流通秩序及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加强卷烟体外循环的专项治理,及时开展财务审计制度检查,做好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杜绝财务数据失真,成本核算失实,农用物资担保制度不全赊销等现象的发生,从而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

(四)与时俱进,不断推进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为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建立健全惩防职务犯罪机制。要把惩防职务为工作体系建设置于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以全面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加以整体规划,使预防体系各个机制的建设工作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促进,从而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具系统性。同时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防范的关系,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依纪,注重规范,着力建立健全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措施和办法,增强防范职务犯罪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开拓创新,紧密结合烟草公司系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着力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方式和载体,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领域,最大限度地降低职务犯罪发生率。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对职务犯罪打击的威慑力度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手段。要加大力度,对任何职务犯罪的行为都必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手软,彻底根除职务犯罪。充分运用党纪政纪法规的威慑作用,警示广大干群,最大限度地发挥打击的特殊预防作用,从严查处在烤烟生产、农用物资采购、重大工程招投标以及烟叶收购、卷烟销售、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的职务犯罪,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到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来教育广大干群,筑牢广大干群预防职务犯罪的廉洁大堤,增强广大干群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