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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局民族体育发展调研

文体局民族体育发展调研

一、基本现状

我市是少数民族聚集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1%,少数民族群众是社会体育的重要群体。

民族体育在我市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参与人群面广,热情高,推广普及条件优越。木球、塞上穆民扇、何家棍已被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民委列为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比赛和表演项目。

我市的民族体育事业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水平与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要求,与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社会各方面对民族体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民族体育事业经费投入不足,民族体育项目挖掘整理不够系统,民族体育人才缺乏,训练机制不完善,民族体育活动开展不够广泛,影响了民族体育社会功能的发挥。

二、发展民族体育的基本原则

发展民族体育要坚持“以体为本,全面发展”的基本原则,以不断满足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民族整体素质为根本目标,不断提高体育效益和服务质量,不断发挥民族体育社会功能,切实做好民族体育工作,使其成为**体育事业发展的亮点。

三、目标任务

逐步完善民族体育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民族体育发展的引导,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把民族体育作为群众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积极会同民族工作部门研究并推荐民族体育项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大力推广普及的民族体育竞技、表演项目有木球、何家棍、穆民扇、回族武术、太极拳、剑、方棋、毽球、射驽、押枷、珍珠球、蹴球。

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和民族特色,大力推广普及民族体育项目。使民族体育进课堂、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清真寺、进宣传文化体育中心户,命名一批民族体育学校、乡镇和社区,通过民族体育项目的推广和普及,带动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不断开拓民族体育事业的新领域。

坚持竞赛与表演并重的原则,做好民族体育项目的布局,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设立市县两级民族体育项目学校,市县(市、区)每两年要举办一次大规模的民族体育展演和比赛,为备战4年一届的全国、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现和培养人才。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安排一至两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基层教练员、骨干运动员大集训,扩大民族体育项目教练员队伍。帮助基层单位提高训练水平。县(市、区)每年要安排一次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比赛和表演,以此推广民族体育项目的不断普及。

市区各中小学校要引入二至三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体育课,长年坚持训练,同时要利用大课间操选择一至两个民族传统体育表演项目进行训练,适时参加全市或全区的展演。

市区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选择二至三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所辖区域推广普及。

以培育民族体育品牌为目标,创建**体育发展新领域,打造**体育新形象。

充分发挥体育的社会功能,把民族体育的发展同体育市场的拓展结合起来,在普及推广民族体育项目的同时,积极研制开发适合民族体育特点的体育健身产品和服务项目,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产业。

发展民族体育,要以成立民族体育单项协会为方向,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有计划地培养、审批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裁判员队伍。加大对协会的支持和指导,使各单项民族体育协会在我市的体育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建议与对策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民族体育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民族体育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制度,理顺运行机制,成立民族体育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教育、民政、宗教、财政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和街道管委会,研究制定本地区**民族体育发展的长远规划,坚持做到常抓不懈。

二是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健身活动,要在挖掘整理民族体育项目的同时,引进推广科学健身效果明显,便与群众参与,有自身特色的民族健身项目。每年定期举办民族体育项目宣传周。通过民族体育项目的展演,促进全民健身周活动的开展。

三是多渠道筹措活动经费,加大政府的投资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助民族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民族健身人群进行自我健康投资和健身消费,推动民族体育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四是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定期对县(市、区)、各乡镇、学校、社区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成绩突出、民族体育活动好的单位、中心户进行表彰奖励。